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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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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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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物无关风与月

此物无关风与月

鞋垫

我是大多数女人眼中备受羡慕的“吃什么都长不胖”的瘦体质人,从小到大总被人看作是南方姑娘,一点北方女人高壮豪气的气质都没有,连姥姥都说我“将来要嫁个南方人才好”。瘦如闪电的身形也局限了一双脚:瘦小且脚背低,不但鞋号要小,还必须买系带鞋,才能挂住脚。但北方的商场里,女鞋的最小码是35码,而做鞋的工匠显然默认高跟鞋中间加根细带会让鞋的优雅感大打折扣——好容易找到系带高跟鞋,做得又跟娃娃鞋一样幼稚可爱——这让我在商场好多年一直买不到合适的鞋,所以鞋垫成了我挽救尴尬的必备品。特别是上大学以后,人变得爱美起来,高跟鞋里费尽心思用各种东西充塞进去,成了双脚多年以来的沉重负担。几年下来,我的一双脚不仅脚底靠近脚趾处都磨了一层厚厚的茧子,大拇趾有些变形,右脚后跟的皮肤还出现开裂,实实是不敢再折腾这双脚了。

脱掉了高跟鞋,却脱不了鞋垫。网上虽然能买到小码鞋了,但是在鞋里铺至少一层鞋垫成了我的生活习惯。现在更是方便:线上购鞋,大多数商家会赠送鞋垫或半码鞋垫,解除消费者拿到鞋后因码数不合适而要再费神购买鞋垫的烦恼。

商家送的半码鞋垫名目繁多,号称“有踩屎感”,但材质不过多为透明硅胶而已。有了半码鞋垫这个“发明”后,我曾尝试买了两双无带低跟皮鞋,商家信守承诺,随鞋发来透明的半码硅胶鞋垫。我迫不及待地垫进去,踩上,走了两步。走不出十步,鞋子毫无疑问地又与脚后跟脱离亲密关系,半码鞋垫除了让我的脚夹在鞋里毫无转圜余地外,再无其他用处。我只好脱下鞋子——要是穿着出去走一圈,怕是鞋都要飞出去了。

如今每次在网上买鞋,商家赠送半码鞋垫成了几乎默认的规则,所以我的鞋柜里放了一沓透明的月牙形鞋垫,但鞋子依然都是系带的,鞋垫仍然是多年以来一直用的花花绿绿的老式鞋垫。

家门口的十字路口东南角的路边,有一位老太太,看年纪大概有七八十岁,每天推着竹子做的老式童车卖东西。每天早晨,老太太把东西从车子里拿出来,一张白布铺在地上,布上放着她的商品。都是些零碎且不大用得着的东西:其中各种花式的鞋垫占满了白布的几乎整个空间。剩下的是身份证套、户口本套之类的东西。

我从她的摊前匆匆走过。所有人从一堆花花绿绿的鞋垫前匆匆走过。但小摊几乎无人光顾。我虽是需要鞋垫的人,但一双垫子来回铺在各种鞋子里,也没必要买很多。老人似乎也无意于做生意。她从不主动招揽顾客,也不看周围忙碌的身影,繁忙的交通。她总是佝偻着背,坐在花坛边上,旁边放着那个竹子做的小童车。布满皱纹的脸颊上,一双眼睛浑浊无力,永远看不到亮光。身处新区繁华如烟的大街,她却成了被时间遗忘的人,行人如我即使想要上前招呼,也似乎隔着厚重的透明玻璃,感受不到这个人的任何悲喜哀乐,只在她身上看到时间对一个生命日复一日纤细入微的风蚀,而她,所剩时日不多,对此无能为力。

也许世间事、世间物都如她一般,抵挡不住时间的刻刀。一刀一刀的刻划,周而复始,最终将物事刻划得支离破碎,再要拼凑出曾经光滑如镜的美好模样,怕是连记忆也不复存在了。

我脚下花花绿绿的鞋垫,终将也会被时间风蚀,飘散如烟,再无人知晓这世上曾有一块鲜艳的布,做出来的一双鞋垫,伴着一个普通的女子,走过多年平静如水的人生。

红裙

七八年前,我住的地方虽然靠近主城区,但街旧路破,没有任何大型商业综合体,菜市场、小摊贩以及城中村、老厂房铺满大街小巷,是这片连接城西与城北区域的人口来源和生活来源。自然而然地,城改的疾风骤雨一通猛刮,这片地方因着靠近主城,率先被迁移的迁移,拆迁的拆迁,征地的征地,盖楼的盖楼。七八年间,这里全然不见当初的破旧面貌,焕然一片新天地。

这里曾经整日徘徊的一个穿着大红色连衣裙的女人,仿佛也被推土机推掉了一样,再也不见踪影。

那女人终日穿着一件红色连衣裙,无论冬夏。冬日三九天,她便在连衣裙外穿上长棉衣。裙子似是常年不洗,一身尘垢与鲜艳的红色搅成一团,最终融成裙子破旧的底色。裙子皱皱巴巴,仿佛是这女人的头发在身上的倒影。总之,这一切构成了一个外人眼里看来最符合疯子的标准:蓬头垢面、衣衫不堪、静则呆滞、动如魅影。

她常年穿着这条红裙子,游走在菜市场和城中村的市井热闹中,鬼影一般。红色的裙子与这旧城的土灰对比如此鲜明,很难不让人注意到她。她几乎每日出没在十字路口附近。路口那时有一家泡馍馆,饭点过后,店里闲下来,店主见到这女人,会给她一些吃喝充饥果腹。她也不道谢,也不客气,端起碗来呼噜呼噜地吃光喝净,再次沉浸到自己的世界里去。店主也不多话,见她吃完,便收走碗筷。大约她是个安静的疯子,只是在附近梦游般走一走,在店门口或者大街上呆呆地坐着,不打扰这个她进入不了的世界,这世界的人们也就给了她比较多的宽容。

她终年那身红裙子的形象太惹眼,实在让人很难忘记。红色,有热情、奔放、如火的暖意,也有可怖、血腥、暴力的反意。我也曾有过一条红色连衣裙,染得通红的布料上,一只只白色仙鹤展翅欲飞,很有中国古典意味的一条裙子。中国人都喜欢红色:大红、朱红、枣红......红得热情,红得夺目,红得端庄,红得大气。每一种红都从骨子里涌出妖娆妩媚的风格。这般风骚的颜色,也只有黑色、灰色的稳重才能压得住,所以红配黑、红配灰,风骚的劲头被强压下去,流溢在人身上的,是“天然一段风流”。穿红色连衣裙的人往往会配上深色上衣或深色鞋饰,实在不喜欢黑色,也有人红配白:总之要压一压红色令人不快的攻击欲。单穿一身红是非常危险的事情,搞不好弄巧成拙。这神志不清的女人何以终年一身红裙,我很好奇,但因从未见过她的来去之处,更未见过家人领她回去过,所以也不知晓她的人生经历几何,为何会穿着这条鲜红如血的长裙,终年徘徊于此。问及泡馍馆的店主和附近商贩,他们也不清楚。生存何其艰难,自顾不暇,罔顾他人?

周边改造之后,城中村拆掉了,大路修好了,地铁要通了,广场也有了,两个大商场林立在菜市场对面,傲世菜场一众摊贩。老厂房的土地被征用后,原地矗立起绿化优美的洋房高楼,居民不再是单一的小摊小贩和村民。每天晚上,两个商场的音响闹到十点关门歇业,比赛似的,一个赛一个地闹腾。不得不说,居住环境、舒适度和便利程度确实提高了很多,方便了很多。如果现在要我搬家,我肯定不愿意挪窝,即使搬,也还是会在附近选一个品质比现在上一个档次的小区。这里如今可是红红火火、势头颇望的二环内主城区,正红得耀眼,红得如旭日东升——就连我住的小区,五栋楼的墙面都从温吞吞的粉红色刷成了亮乎乎的桔红色,太阳一照,愈发灿烂。城中村的土地被征用后,村民陆续离开,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女人正是在这一拨拆迁的忙乱中不见踪影的,所以我疑心她住在附近某个城中村里。这两年城中村居民陆续回迁,不过我再没见过这女人沉迷在自己世界里的红色身影。

去年夏天,我带孩子到离家不远的球场踢球。35℃的高温下,开车都有些晕眩,我打了个恍惚,猛然在视线右前方,看到一个赤身裸体的女人坐在大太阳底下,旁边放着一些捡拾来的垃圾。那神情,像几年前的红裙女子,然而又不像:整个身体臃肿如泥,堆在一副骨架上。路过的行人皆侧目而视,随即转过目光,低头继续走。一个女人,一丝不挂地坐在大街上,满身污垢附着在皮肤上,似乎是她唯一的衣衫,任谁见了也无比尴尬。这以后,我再经过那条路,不见了她的踪迹。冬天,冰冷刺骨的风刮得人脸上生疼,我在寒风中又见到了她,这一次,她穿了件破旧肮脏的大衣,然而衣扣敞开,里面依然一丝不挂。这女人木木地走在形色匆忙的熙攘人群中,身上背着些破烂垃圾,光着的脚机械地往前移动。

那神情,仿佛就是几年前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女子。只是,她的红色衣衫去了哪里?脱掉了红色的连衣裙,她心中的红色是否也褪去光鲜,留下的只是一堆不堪的尘缘往事?

这让人充满希望,又无比绝望的红色衣裙。

护手霜

年年冬天买护手霜,年年冬天用不完。

西北的冬天,风刺骨,吹得人头疼。那风像是要把整年的寒冷都吹进万物的身体里,深入骨髓。手是裸露在外的最先被风捕获的猎物,硬生生地迎接第一场寒潮和紧随其后的呼啸劲风。每年过冬,我都要买一管护手霜,保护最先被寒冷侵蚀入骨的双手。护手霜成了我迎接一整个漫长冬天最具仪式感的物什,抵得过随后的手套大衣长筒靴。

小时候,每年三九严寒最冷时,出趟门回来,双手都被冻得红彤彤的,进了屋里,围在炉边烤许久,一双手才化冻似的有了知觉,开始生疼。那些年的冬天是真的寒冷,戴手套也无济于事。所以每年最冷的时节,我妈就用“骨碌油”缓解一家人即将生冻疮的双手。“骨碌油”是个土叫法,因油体被滚做一根小木棒长短粗细的体型,用时打开包裹在油棒外面的一层薄塑料,在手上来回滚搓,浸润双手皮肤,就像在地上翻骨碌一样,所以我妈叫它“骨碌油”。长大后我才知道,我家所谓的“骨碌油”,其实就是凡士林。怪不得那么油!

因为“骨碌油”抹上后特别油腻,双手虽然滑溜溜的,但干活却不太利索,所以我妈虽然给我们买几毛钱的“骨碌油”三九天用,她自己却很少抹。我每回看到她用“骨碌油”,都是手已经冻裂了才抹上几次。

我妈爱洗洗涮涮,而且坚信洗衣机再怎么滚轴转都不如手洗得干净。冬天,水管里的自来水流出来不久就冻住了,我家的水池又在院子里,每年三九天,我爸都要提前把水管子用厚厚的布裹上厚厚一层,防止水管冻爆。饶是这样,我妈依然不畏严寒,最冷的天还要不停地洗这洗那。我妈总说,可以穿得旧,不能穿得脏。所以从小到大,我们一家人从来没穿过脏衣服。

我妈的很多生活习惯我都刻意回避,似乎这样就能活出一个与她不一样的人生来。她冬天用来护手的“骨碌油”凡士林,我现在买护手霜总是回避凡士林成分;她强调“衣服用手洗才干净”,我就可着劲儿地用洗衣机;她说女人有个安定干净的工作就可以了,别太要强,我偏想出人头地,搞得自己万分焦虑,时常懊恼......挣扎到中年恍然大悟:我要摆脱的,是一个终其一生都摆脱不掉的影子。细细想来,我何曾摆脱过我妈的影响?她数九寒天里仍光着双手倔强地洗一家人衣服的身影,与我不肯服输低头的执念有何差别?她那套“衣服宁可旧不可脏”的唠唠叨叨,和我教训起儿子“做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异曲同工。我妈那套被我视为“过了时”的道理,如今又被我不自觉地重新拾起来,灌输唠叨给她的外孙。这摆脱与回归之间,我绕了一大圈,方才晓得,人生的道理其实就那么多,试图摆脱的,最后往往变成了赖以安身立命的。这道理了悟了,人生这书便也读懂了。既读懂,也就没什么愤懑不甘了。

前年过年回家,看到化妆台上又放着一管“骨碌油”,但明显没有频繁用过的痕迹。我妈还是老习惯。

我如今也年年买护手霜,尽管不买这种凡士林成分太多的手霜,但这个习惯已经自然而然地继承了下来,与之一同继承下来的,是年年冬天也很少抹护手霜。

碎花裙

窗外春色日渐撩人,花红柳绿,一洗萧索,人间换了清新。清明过后,虽然有几天刮了很大的沙尘,气温骤降,但冬天终究是过去了。我终于能脱下厚重的冬衣,换上轻薄的衣衫了。

春节后就一直蹲守在我关注的女装直播间,看老板周周上新明媚的春装,挠得心里痒痒。但因为疫情反反复复,快递时常因确诊病例而停发,所以总是看了又看,不敢贸然下单。错过了抢现货的时机,等预售能等到夏天去。就这样,今年错过了很多碎花裙。

碎花裙是服装款式中可以与大衣相抗衡的类别。对北方的女人来说,一件大衣能从11月穿到次年清明前后,接下来衔接大衣的,就是各式各样的碎花衣、碎花裙。各种碎花款式的衣裙能从春穿到秋,比大衣都经穿。

可偏偏碎花是让人又爱又恼的款式。

服装电商最爱设计碎花款式的衣衫。打开直播APP,网红服装商家每年春节前后就开始上新各种花色的碎花衣裙,配色从初春乍暖还寒,颜色以暖色为主,到万物明媚时清新又亮丽的红、黄、绿、粉、蓝色,仿佛一整个春天的美丽只为成全一件碎花裙。在服装设计师们的眼里,把春天穿在身上还不算一个女人最美的高光时刻,一定要让每个女人穿上自己设计的衣裙后,有飘飘似仙的朦胧醉感,不必渡劫就能飞逝成仙,才是一件碎花裙的终极义务。带着和消费者一起升仙的美好愿望,碎花裙越来越长、越来越朦胧、越来越轻薄。在这两年国风热潮的带动下,碎花裙渐渐摒弃了一味妖娆明丽的配色,莫兰迪色系搭上晕染风、油画风,面料上引入价格高昂的三醋酸、真丝,七七八八的成本算下来,一条裙子弱柳扶风似的摇摇走到消费者面前,随便一开口,七八百到一千多都敢要。然而主播们穿上,往镜头前一站,着实好看啊!

好在我是个比较理性的人,隔着手机屏幕,一边为了碎花裙心旌摇荡,一边努力搜寻自己不合适碎花裙的各种理由。琐琐碎碎,比如皮肤不够白,驾驭不了;个子不够高,驾驭不了;裙子颜色太出挑,现有的鞋子统统不搭调;朦朦胧胧虽然好,但自己一副千度近视眼镜架在鼻梁,多妨碍穿上它后成仙;花色踏青春游最相宜,然而草地虫多水重,一定不能穿花裙子,搞不好还会招来一堆蜜蜂围着我团团转......主播已经换下一件衣服了,我还肘着手机,沉浸在爱不释手和不断挑刺的想象里。

真是让人又爱又恼。

其实衣橱里有几件碎花裙,是前两年碎花流行明亮配色和雪纺衣料时买的。买回来至今,一条穿了一次,一条至今未穿,一条已列入旧物回收清单。即便如此,碎花裙还是让人执迷不悟,总想着也许穿上后真的有商家所言的朦胧仙气美。而这一整个漫长的冬季结束后,所有的衣服都不如一件能把春天穿上身的碎花裙更适合迎接与冬天比肩的炎热夏日。

碎花的寿命远不如简简单单的纯色衣裙,衣柜里的裙子,穿了五年以上的,永远是简单到单调的款式。但碎花裙依然是永远有人为它买单的单品。套用一句用到俗气的名言:当我们在买碎花裙时,我们在买什么?我们为之买单的,是想要跳出平凡生活的渴望。碎花裙原只在度假时流行,海边散步的女人,都喜欢着一身长及脚踝的碎花长裙,各种拍。大海的想象力永远让人欲罢不能,永远让人渴望远行。现实的平凡愈侵愈深,愈来愈不得自由,如果再没有一件衣裙滋润日益干枯的想象力,生活还有什么趣儿?至少它静静地挂在衣橱里,让我可以想象无数个超越日常生活的我。

蹲守了两三个月后,我还是下单了一件碎花裙。如果穿上真的不好看,那就挂着好了。

阳光下裙子上细闪闪的亮片,谁说不是太阳照常升起的每一天里,青草上晶莹欲滴的露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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