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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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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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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文志系列


 【《斯文志系列》之一】

 

1.夜幕下的砰砰心跳

 

 

 

1975年秋天,斯文志刚上八年级。

这段日子,萦绕在他耳边的,全都是俞清音那甜美的歌声:

“晴天一顶星星亮,荒原一片篝火红……”

俞清音的歌,清纯甜美,听起来非常受用;俞清音的人,长得也是斯文志喜欢的类型。

斯文志的情绪,之所以这些天一直躁动不安,是因为那天做了一个和邻居女同学在一起的梦——但是那个邻居女同学不是俞清音,因为俞清音要比斯文志矮一个年级,她算不上斯文志的同学。

自从做了那个梦之后,十六岁的斯文志心里,就时常泛起一道一道的涟漪,怎么也平静不下来。他有时会莫名的脸红,还时不时地自己责备自己:你还这么小,怎么就要开始学坏了?

梦中的那个邻居女同学叫项勤,就坐在斯文志后面倒数第二排,个子高高的,长得也还算好看,待人随和,就是本地口音特别的浓。斯文志从五年级就和她同学,并且他们两家之间只隔着一户邻居。但是斯文志并不欣赏项勤,总觉得她说话不过脑子。

斯文志心中欣赏的女生除了俞清音,也还有几个。像他这个懵懂的年龄,又处于那样一个封闭的年代,这是可以理解的。可是他没想到,在梦中和他干那种事情的,却偏偏是他的这个邻居女同学——项勤!

斯文志觉得,梦中那个女孩要是俞清音的话也就罢了,虽然他现在这个年龄不应该想那些事情,但毕竟自己是喜欢她的。可是自己没看上人家项勤,然后又在梦里做了对不起人家项勤的事情,想起来心里就很是过意不去。

那天早自习,斯文志收作业本的时候,特意在项勤那里停了一下,告诉她作业上少了一个符号——他已经在好几个同学的作业本上看到这个情况,他知道项勤也一定会这样。

斯文志看见项勤回应他的指导时并没有什么反常,仍然是平时那样大大咧咧的样子,说话时经常会撇一下右嘴角的习惯动作也没有变化。他这才确信,自己实际上并没有做什么对不起项勤的事情。

 

但斯文志对那个梦还是一直耿耿于怀,十六岁的少年还真就是控制不住自己那颗躁动的心。

这不,星期六的晚上,斯文志着实地干出了一件让他自己肠子都悔青了的——荒唐事。

学校文艺宣传队要准备国庆演出,这次老师安排他的节目是山东快书。一个人的节目在排练时间上不像集体节目那么受制约,他于是就有闲暇的时间清理内心的烦躁。

教室里在排练一个舞蹈,舞蹈不上场的宣传队员都要在那里伴唱。但这个要求不包括斯文志,因为他还需要有熟悉自己台词的时间。

看见俞清音一个人出了教室,斯文志也跟了出去。

俞清音虽然和他也算是邻居,不过要隔着几家,还要拐个弯,不像梦中的那个项勤离得那么近。

因为俞清音要比他矮一个学年,如果不是宣传队的原因,他们只能在课间操时才有缘相见。

八年级在那个时期已经是高中,再有一年多时间斯文志就要离开学校走上社会了。他原来对这个时间并没有什么感觉,可是萦绕在耳边的歌声却让他觉得时不我待。

“用我哪大吊钳推着地球转,挥手起风雷顽石要打穿!”

斯文志特别欣赏这种大无畏的气势,而这种气势从俞清音的歌声中传递出来,就更加的雄浑有力,让人有一种一往无前视死、如归的感觉!斯文志觉得,一个人要是具备了这种气势,遇到什么困难都无所畏惧。

可是他恨自己对这种精神学不来!不仅学不来,他的心里,还总是把这种精神用在“坏”的方面,脑袋瓜子里整天充满着那些“坏人”的想法。

他始终想不明白,歌唱得这么好的俞清音,距离他家又不算远,自己以前怎么就没注意到她?还有,那俞清音为什么一直到上了七年级了,这才走入他的视线,她以前都干嘛去了?

 

走廊里一片漆黑。

俞清音的节目是独唱,她和斯文志一样不用受其他队员那种伴唱的约束。她的节目就是那首女声独唱——《满怀深情往北京》,是电影《创业》的插曲,那时曾经风靡大江南北的。

“怎么这么黑呀?”俞清音向走廊的窗外看了一眼,又在窗前站了一会儿,犹豫了一下自言自语,“我想上厕所……”

厕所在室外,在教室的东侧,在校园的东南角。厕所和教室走廊大门的距离,没有一百米,七八十米总应该有的。

“我陪你去行吗?”

斯文志怯怯的问。

俞清音没回,小心翼翼的出了大门,在黑漆漆的夜色下,向东走。

斯文志跟在俞清音后面。太近了他不好意思,他觉得自己像个坏人;离远了他自己也有点害怕这黑暗,也不像是个好人——因为好人是无所畏惧的。

离厕所还有一段距离,俞清音站住,回头说:“这里吧!你转过去。”

斯文志心里好笑:“这么黑的天,我连你的脸都看不清楚,还……”

但他还是乖乖的转过身,低着头看着自己都看不见的脚尖,静静的听溪水在沙石上流过的潺潺。

“要让这大草原石油如喷泉,勇敢去实践哪怕流血汗。”

斯文志有点呆萌萌的,但不是因为这黑夜。而是因为这溪流和歌声,它们都轻轻地揉在了一起,让他心向往之。

 

“傻在那里干什么呀?这么黑的天,还不往回走!”

走廊里安全多了。俞清音说不想回那个跳舞的教室嫌太吵,就径直走到离教室远一些的另一端走廊尽头,把双肘支在窗台上,隔着玻璃望着北面操场上的夜空。

实际上他们也的确不用回教室——回去不过是多了两个观舞的看客而已——那个舞蹈他们也会跳,只是那些同学,特别是那个外地刚转来的肖葳,虽然学的很认真,但跳起来还真是费劲。

斯文志也学着俞清音的样子,双肘支在窗台上,他的臂膀几乎挨上俞清音的臂膀。

“那么黑。我刚才有点害怕。”

俞清音还在想着刚才的事。

校园的夜晚,寂静清幽。俞清音就像一块磁石,口中吐出的每一个字,都在一点一点地增加着磁石的引力。

斯文志的心砰砰的跳。

其实和女同学这么近的挨在一起,于他并非什么新鲜事。他的同桌高凤,总把左胳膊肘子挨着他的右胳膊肘子,并且习惯于在向他发问发话之前,总是用胳膊肘子捅他一下。有时上课的时候,高凤发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儿,也是那样用胳膊肘子捅他一下,然后再给他一个暗示的眼神。

可是他跟高凤同桌那么长时间,从来也没像今天这样,心跳的这么厉害。

那天他看小说时,就是现在这样这种情形:心里砰砰砰地跳个不停。

那个小说里有这样一个情节:有一个像黄世仁一样的老地主,看中了一个像白毛女一样的穷苦人家的漂亮姑娘,那个老地主就找了一个机会对女孩子说:“只要你跟了我,就会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那个老地主虽然可恨,但是斯文志觉得,他并不像别的作品中的坏人那么凶神恶煞,至少他还知道征求一下穷人家女孩子的意见。

 

“你光傻看我干嘛?也不说话。”俞清音用右肘捅了他一下,自顾自的说。

她哪里能知道,在斯文志的心里,还有那么多的鬼心事,那么多怀心眼,特别是还有那一次又一次涌上来的冲动。

斯文志的心,还在跳个不停。他觉得整个身体都在发抖,整个身体都在燃烧……

他默默地感谢这黑漆漆的夜,否则以他目前的这种状态,一定会让他无地自容。

教室里又传来了歌声和脚掌跺击地面的声音,舞蹈排练仍在继续。

空旷的校园,没有人。

走廊的一隅,只有一对青涩的男女……

那砰砰砰的心跳,终于让斯文志鼓起了勇气!

他已经下定了决心,要去干一件“坏”事了。

于是他壮着胆子,一下子拉起了俞清音的手,并将俞清音拉转身来。

然后,他模仿着小说中老地主的口气,在黑暗中瞪起凶神恶煞的两只眼睛,用低沉而又带着威胁利诱的腔调说:

“只要你跟了我,就会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话音未落,他就撇下了俞清音,一个人钻进了黑漆漆夜幕之中,就像是一只对香味垂涎已久的饿狗一样,趁人不注意,一口叼了别人家的骨头——飞也似地,逃走了。

 




 

【《斯文志系列》之二】

 

2.“黄世仁”与“白毛女”

 

 

 

实际上,生命还在它幼稚的时候,就已经悟懂了一门很重要的学问——相对。这种朴素的相对观点,会贯穿于人的一生。

“坏”和“好”就是一组相对。比如,十六岁读八年级的斯文志,就是按照这种相对观点,把世间的所有人,分成了这个两类别,就像——黄世仁和白毛女。

“只要你跟了我,就会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这是“坏人”才能说的话。做这样的事情,就只能是“坏人”。

他刚才就把这句话,按照自己想象的那个老地主的口吻,对俞清音说了。

而自己当时的表情,肯定就是所有“坏人”都具有的那种——“狰狞”。

1975年的秋天,“坏人”,完全可以这样识别出来。

 

他后悔了。

俞清音,那么冰清玉洁的一个女孩,竟然受到了他的侮辱、恐吓,更恶劣的是,他还想诱导她也像自己一样去做“坏事”——你说这样的人如果不是坏人,哪还有“坏人”?

操场的四下里一片漆黑,只有校舍西侧的那个教室,还有隐隐约约的灯光——舞蹈还在排练。

他停在围墙的树林边。刚刚那种拼命的逃亡,让他嗓子有点干、有点堵,一种涩涩滋味要从他的胸膛爬出来,但是得不到允许。

说是围墙,其实他们学校并没有围墙。只是校园的四周栽有一排密密麻麻的柳树。柳树的外面,是一条宽约两米、深约一米的防护壕沟。

那柳树在经年累月的风吹日晒中,现在已高过房顶许多。它们手拉手肩并肩地拥在一起,保护着这个恬静安宁的校园。

斯文志站在柳树下面,仰望星空。

黑色的幕布上,镶嵌着无数亮闪闪的宝石,那晶莹的光,似乎在诉说着一种遥远的怅惘和深切的无奈,似乎在召唤着一种迷茫的求索和辛苦的焦灼。

此刻,作为一个“坏人”,斯文志想寻找一个安逸之处,让他脱离当下的窘境。他害怕造物主能感觉到它的存在,他要隐藏在柳树的后面,静观事态的发展。

“‘坏事’的吸引力怎么这么大呀!” 他在心里念叨着,“如果可以,我愿意用我的一切去弥补。”

他也想到了如何应对这“坏事”——当然那是最无奈的办法:

如果俞清音向老师告发了他,他绝不会束手就擒、坐以待毙。他准备逃亡到东方离这里百十里地的一座大山之中,就像白毛女一样,吃野果、偷贡品度日。

他在内心安慰自己:谁让你自己要学“黄世仁”那样的坏人去干那样的坏事?干了坏事就得接受惩罚,那就得让你再去受“白毛女”那样的苦吧!

他似乎看到了深山老林中的自己——衣衫褴褛、白发凌乱、赤膊赤脚,在风霜雨雪中食不果腹,在暗黑的山洞中艰难度日……

思绪到此,斯文志不免悲从中来,眼里流出悔恨的泪水。

 

微微的西南风中,飘来了宣传队员们伴唱的渺茫歌声。

斯文志一下觉得,事情并未像自己想象的那样严重:舞蹈还在正常排练,这说明俞清音没有向老师同学告发自己的“坏事”,师生们举着火把漫山遍野追逃“坏人”的那种糟糕局面,至少现在还没出现。

他抹了一下泪水,顺带给自己的右脸一个清脆的“啪”!

“她该不会在排练结束后再偷偷的告老师吧?”斯文志预想下一步的情形。

如果俞清音不是像电影中的好人那样,在大庭广众之下声色俱厉地控诉坏人,他的境遇能稍微好些。因为斯文志觉得,学校的每一个老师,对他都特别的关怀。

去年入团的时候,班主任陆老师采用同学投票的方式选出入团的候选人。那时班级本地族群的同学特别排挤他这个外来户,于是他以一票之差落选。

第二天早自习,陆老师向全班宣布,前一天的投票,念票的同学给斯文志念丢了一票。他在办公室和老师们进行了反复的核对,核对的结果是斯文志和第二名票数并列,为此学校准备多给他们班级一个团员名额。

当时唱票的是他们的班长,她站起来和陆老师说,她肯定不会念错。然后她又向当时负责监票的另一名同学发问,“我要是念差了,你也应该发现哪?”

路老师坚持说那是她不小心的错。为此,那个女班长还委屈的哭了一场。

事后同学们一致的观点是,陆老师以及全校,都偏向。

斯文志却认为老师是坚持正义。因为那帮男同学互相串联说“坚决不投斯文志”时,他是听到了的。

他的票,应该大部分来自于女同学——他也不知道他怎么就那么有女人缘。

想到这里,斯文志又一次把希望寄托在老师身上。

 

他要去观察一下排练教室里可能发生的情况,以防不测。于是悄悄的潜回到教室外边。

教室的南窗外,是一片空地,栽种着一畦一畦的中草药,周围收拾得分外整齐。

哪一畦是黄芪、哪一畦是五味子、哪一畦是龙胆草,他都清清楚楚,因为他特别喜欢这东西。

他们那时有一门叫《农业》的必修课,有理论也有实践。

但是此刻,斯文志顾不上看他喜欢的中草药,顾不上害怕黑漆漆的夜。他模仿着电影里侦察兵侦查敌情的样子,潜伏在窗台下面,偷偷的观察着教室里边的情形。

舞蹈还在排练,桌子凳子统一堆放在教室的后面,有宣传队员坐在桌子上一边唱一边看跳舞。

俞清音坐在靠角落儿的一条长凳上伴唱,一副无所事事心不在焉的样子,她有时也跟着其他人一起笑——对,是笑,不是那种女孩受了欺负愁眉苦脸的样子。

斯文志稍微放了一点心。

排练结束了,老师清点人数发现了斯文志不在,就问谁知道。这时俞清音站起来说,“他家里有事儿先走了。”

斯文致听得出来,俞清音的语调很平静,和平时没什么两样,更没有那种咬牙切齿的感觉。

学生们一窝蜂的往出涌。

斯文志清楚地看到,俞清音是第一波出的教室,并没有等着和老师一起走。

那就是,她也没想把斯文志的“坏事”偷偷的告诉老师。

又一个预想的局面也没有出现。

斯文志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

“苍天有眼哪!”

 

斯文志又做了第三个预案:明天上学时,不能再走那条离俞清音家比较近的那条捷径。他可以从供销社那边绕个弯儿,走两条直角边,路虽然远一点,但是为了规避凶险也没办法。因为俞清音眼下虽然没有告诉老师,但是不能保证她也不告诉家长。

俞清音家是本地人,兄弟姊妹一大帮呢。

可是“坏人”也有运气好的时候——因为第二天是星期天。没准儿有了这一天做缓冲,斯文志兴许就能躲过一场灾难。

 

星期天的斯文志,仍然懊悔自己做了一回黄世仁那样的“坏人”,他为那随时都可能发生的不测而愁肠百转。

另外,他还有一份作业没有完成。

学校有个“大批判小组”,有老师也有学生,斯文志也是其中的一员。

当时正是“批林批孔”运动的高潮,学校要开展批判《三字经》的活动,但是人们连《三字经》听都没听说过,怎么批判哪?于是学校就先举办了一次关于《三字经》的学习培训。

“人之初,性本善。……。玉不琢,不成器。”

虽说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批判,但斯文志在学习的时候,就觉得这些都是至理名言。眼下,他对“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又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他觉得自己当前的处境、他昨天所做的“坏事”,都是因为“习相远”才导致的“性乃迁”。

 “坏人”实在是让人不耻。他下定决心,如果这一次能够逢凶化吉,他一定重新雕琢自己;如果自己这个“坏人”不能一下子在本质上变好,那最起码也要在表面上像个“好人”。

这就是八年级学生斯文志关于“好与坏”的相对观点。

想到这里,他知道如何写好这篇大批判文章了。

题目:《看〈三字经〉的虚伪性》

正文:“《三字经》这棵封建社会的大毒草,已经毒害了人们一千多年,只有无产阶级专政下的人们,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才能看清其虚伪的本质。

“…… ……”

斯文志痛快淋漓地写好了这篇大批判稿,心中充满了无产阶级革命战士的浩然正气。放下笔的时候,他感觉自己正在逐渐远离“黄世仁”们的“坏”,正趋向于“白毛女”们的“好”。

“要想做一个好人,也许就得先受一些罪。” 斯文志这样安慰自己。

——那时候的斯文志,还不知道“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什么的。

 




 

【《斯文志系列》之三】

 

3.我害怕你的“白白胖胖”

 

 

 

时令虽已是秋天,可午后的阳光依然灿烂。

写完了那篇大批判稿,斯文志的心情好了一些。吃了午饭,他坐在大门口那个柴火垛下的阴凉中,吹着凉风,想着自己的心事,想着俞清音会以怎样的方式把他昨晚的“图谋不轨”告诉她的家人。

俞清音的妈妈他见过几次——她的女儿很像她——她说话稍微有点快,很厉害的样子。

斯文志想到了三种可能出现的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俞清音的妈妈领着女儿到他们家来兴师问罪,结局是斯文志遭到爸爸的一顿暴打。

第二种情形是俞清音的妈妈四处宣扬斯文志的“流氓”行为,斯文志从此在父老乡亲老师同学面前再也抬不起头。

第三种情形是由俞清音的哥哥出面对他严词警告,顺带也会给他两拳,但不会很重——因为斯文志觉得,大孩子是不应该欺负小孩子的。

他希望是最后一种,即使俞清音的哥哥狠使劲地打他,他也能承受——比起精神方面的惩罚,他觉得肉体还是次要的。

如果这个星期天能安然度过,他准备明天一上学,就把那篇大批判稿件,交给负责这个工作的施老师。那样他就会赶在和俞清音的“坏事”东窗事发之前,争取到了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

看在他的大批判稿子写得那么努力的份上,人们也许会对他网开一面。

他不敢出去玩儿,害怕万一再遇见俞清音。

 

供销社那边有几个半大孩子走来,斯文志眼睛近视,半天才看清是项勤。她领着她的两个妹妹一个弟弟。

“我买东西去了。”

项勤停在他的面前,和他搭讪道。

项勤,就是他做梦梦到的那个觉得一直对她不起的女同学。她的个子比斯文志还要高一点,梳着两条不长的辫子,显得很利落。

项勤有一个习惯动作,就是说话时右嘴角经常会时不时的轻轻抽搐一下。但是她在紧张的时候,这个习惯动作是没有的。就像很多磕巴的人一样,平时说话都会磕巴;但是一旦遇到紧急情况,说话也许很流利。

项勤也是一样,上课时老师提问她,不管她答出来也好,答不出来也好,都没有这个习惯动作。但同学之间闲谈时,那右嘴角就会经常抽搐,配上她浅浅的酒窝和红晕的脸蛋,倒也是一处很不错的风景——因为抽搐的时候,那个酒窝也会跟着动,好像是拉着一个美人跳舞。

“我看你现在也没有什么事,那就去帮我做一道题吧。”

项勤说这话时,嘴角上没有那个习惯动作;斯文志呢,也没有发现。

项勤的家,斯文志家刚搬来时经常来玩,那时他读五年级,她的母亲有时还会给他卷一张煎饼。只不过这两年,他们都觉得男男女女的渐渐大了,才慢慢的少了来往。

她家也是三间房,项勤领着两个妹妹住在西屋。

项勤直接领着斯文志进了西屋。

母亲不在家,她告诉她两个妹妹领着小弟弟去东屋玩,不要来打扰她写作业。

项勤的屋子收拾得要比以前更干净,更有条理。

她从炕梢的柜子里,摸出几个沙果给斯文志——这是那个年代当地最好的水果。

“溜须溜须吧,求人办事儿不溜须人家不愿办。”接着他把斯文志往炕沿上一按,“坐着呗,怎么还像个客人似的?!”

接着,她又把两块糖塞到斯文志手里,并把斯文志的手掌弯曲过来按了一下:“刚才给我小弟买的。别让他们看见。”

那时的家庭,很少有写作业的桌子,一般家也就只有一个吃饭的炕桌。孩子们写作业,一般都是趴在炕上写的。

那时孩子们的作业也不多,一般当天都能在学校完成。只有在星期天的时候,老师偶尔会留少量的一点作业。

作业是二次函数内容。斯文志对二次函数,也是朦朦胧胧的。每次做题的时候,都要左考虑右考虑小心翼翼的。这在他的学习生涯中还是第一次遇到。直到三年以后,他才在一个外地同学那里,看到了一个只有二十几页的叫做《一次函数》的小册子,上面明明白白的写着“XXX省补充教材”,斯文志这才知道当时自己学习二次函数朦朦胧胧的原因——因为他和他的同学们,连一次函数是个什么东西都不知道,就直接开始学习“天津教材”的二次函数了。

真可怜!

他俩趴在炕上,铺开作业本,两人的身体约呈30°角,头和肩膀几乎挨在一起,身体和四条腿儿呈扇形展开,就像一扇将展未展的翅膀。

斯文志给项勤讲题,讲了好几遍可项勤就是听不懂,项勤急得头上冒出汗来,她只好脱下了外面的长袖衣衫,只穿了一件贴身的小褂子。

小褂子是没有袖的,项勤那白白胖胖的胳膊以及大半部肩膀,就热情洋溢在斯文志的眼皮下面。

斯文志又想起那个梦来。梦里的项勤,朦朦胧胧的,没有眼前的这种“白白胖胖”,和现在这个样子根本不搭。

当时她靠在一棵大树上,两腿岔开,张开臂膀。斯文志凑上前去,身体使劲地向前一贴,就醒了。

然后他就出现了状况。

现在,真实的项勤那白白胖胖的身体就在他的眼前。这回不是梦,是真实的,就连项勤的喘气都十分清晰。

斯文志趴着的姿势有点不舒服,把屁股往高抬了抬。

“坏人!”

他本能地提高了警惕,暗暗骂了自己一句:“昨天干的坏事还没有结果,你是要屡教不改呀!”

“屡教不改”,在那时时期,表示错误的性质很严重。

项勤那种女孩子的“白白胖胖”太有吸引力了,他害怕时间长了自己的革命意志经受不住考验,于是不知找了一个什么借口,急匆匆地离开了项勤家的那个与梦境能够互补的——炕。

“我要做一个好人!

“我要让俞清音和她周围所有的人,都相信我是一个好人。”

 

晚上,他刚放下吃饭的筷子,项勤又来找他了。

“我妈让我去江边给我爸送饭,你陪我去一趟呗!”

项勤的爸爸是生产队渔业组的,虽然每天都在风里浪里很辛苦,但是待遇高。大家都很羡慕这一份活计。

江边离村子倒是不远,要不项勤的妈妈也不会这么晚了让项勤一个女孩子去送饭。

斯文志答应了。因为他觉得项勤有困难,他这是助人为乐,是重新回到“好人”行列的机会。

项勤还是穿着那件儿白天脱下的长袖衣衫——在那个年代,即使是爱美的女孩子,能有个两三件儿换用的衣服,就已经是很奢侈的事了。

“只要不再让我再看见‘白白胖胖’就行!”

斯文志不住地提醒着自己,可是心里却抹不去对“白白胖胖”的好奇。

初秋的晚风清爽宜人,两人说说笑笑,不觉就到了项勤父亲的鱼窝棚。

项勤的父亲看着是斯文志陪着来送饭的,显得有点客气。临行时,他给斯文志带了一些小杂鱼,“这些生产队是不要的,你拿回去淹一淹,晒干了煎着吃。”

回来的路上依旧是说笑,但期间也发生一个考验斯文志意志的小插曲。

项勤说后背痒痒的厉害,自己够了半天也够不着,求斯文志帮个忙。

斯文志又想起了“白白胖胖”,犹豫不决。

“看你那个胆儿吧,还男子汉呢!我一个女孩子,还能把你吃了不成?”

斯文志一想也是的,人家有困难自己却袖手旁观,这也实在不像是一个“好人”的做派。

于是他带着一股英雄人物的凛然正气,侧着身,一只手伸进项勤的后背,按照项勤的指导,把这项难度很高的“急人之所急”完成了。

斯文志沾沾自喜,觉得自己的形象,一下子高大了许多。

“我斯文志也算是一个‘经受住了艰难困苦考验’的人!”

要进村儿的时候,项勤又透露给他一件事:

“二班的吴亮,那天给我写了一封信。”

那个时候发生在男女同学之间的所谓“信”,一般都是指的求爱——因为天天在一起,只有说不出口的事,才需要写信。

吴亮家和斯文志一样,都不是本地人,他的父亲是公社的一个什么助理。

按理,他们俩应该结成统一战线,共同对付那些本地族群同学的欺侮。但吴亮最为斯文志所不齿的,就是他总是像一个“汉奸”一样,天天跟着那些同学的屁股后面。

“他本来就不像个好人,做出这样的事情,是历史的必然,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别理他!”

斯文志这样安慰项勤。

安慰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离“好人”的标准更贴近了。于是拍着胸脯:

“他要是再敢欺负你,我收拾他!”

 




 

【《斯文志系列》之四】

 

4.“你背我吧!”

 

 

 

星期一的早晨,斯文志早早的就出了家门。

他急着要把那篇大批判稿尽早地交给施老师,好赶在他和俞清音的事东窗事发之前,营造出一个戴罪立功的氛围。

西南方向的天际有几片乌云,似乎是要下雨的样子。斯文志因为还是今天的值日生,匆忙之间就没有返回家中取雨具。

“到时候要是真下的话,就快点跑着回来吧。”

 

转过供销社的墙角,他看见同桌高凤依然和每个星期一一样,站在那里等他。

“你怎么从这边过来的?”

斯文志笑了笑,他不能说没有走那条近道是因为俞清音。

高凤和他是一个值日小组的,高凤是组长。

“你没带塑料布吧?”

塑料布就是前文说的雨具。因为它价格低廉,一般人家也都买得起,而且又方便携带,所以就成了这里人们的一种防雨工具。

“我忘了。”

高凤的嘴角露出了一丝不易觉察的笑容,“快走吧。”

星期一的值日工作,因为是隔了一个星期天的缘故,工作量比较大。所以老师在安排这一天值日生的时候,往往都是挑选比较放心的学生。

别看高凤学习一般,可是她心思缜密,特别是安排起事务来井井有条、滴水不漏。否则,班主任陆老师也不会安排她当班级的卫生委员。

可是她胆小,缺少那种大义凛然的魄力。

 

值日工作接近尾声的时候,二班的吴亮突然冲了进来。他看见诗文志,二话不说就是一拳。

诗文志被打的莫名其妙,就上前和吴亮理论,吴亮只骂他不要脸,别的什么也不说。

“不要脸”,在那个讲究精神享受的年代,可是一句含义很深的骂词。

斯文志受不了这个委屈,就和吴亮扭打在了一起。

按理吴亮是打不过斯文志的,但是今天吴亮就像是一头发了疯的野牛,一次次爆发出空前的力量,斯文志被重重的打了好几下,鼻子和嘴里都流出了血来。

这时,昨天晚上要斯文志陪她去给爸爸送饭的项勤——来了。

项勤在走廊就听见有人喊吴亮和斯文志打起来了,她立刻明白了大半。所以进得屋来,她一把拽过吴亮,左右开弓就是几个嘴巴子。

吴亮被突如其来的嘴巴子打蒙了。他看见是项勤介入,又是站在斯文志一方,便无心恋战,逃回自己班级去了。

项勤拉起斯文志向水房跑去。一边跑一边对还在走廊看热闹的人喊。“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

 

斯文志、吴亮、项勤三个人都被老师叫到办公室。

因为事情是吴亮挑起的,老师便询问吴亮原因,吴亮只是说是斯文志先骂的他。

项勤也不傻,她能推测出吴亮打架的原因。因为昨晚她和斯文志在进村的那个路口,看见了一个人影,他确定那个人影就是吴亮。而斯文志眼睛近视,当然不会察觉这些。

项勤就是在那时,告诉斯文志吴亮给她写信的事。

吴亮是因为她而争风吃醋,然后又寻衅滋事,项勤哪好意思向老师这样解释?于是,她就狠狠的瞪了吴亮一眼,心里对斯文志说:

“还拍着胸脯说帮我收拾他呢,到了还得我帮你收拾他!”

吴亮见项勤瞪他,就低下了头。不管老师再怎么追问,他什么也不说了。

老师又问项勤一个女孩子为什么掺和两个男生的打架,项勤说她没有打架,她就是上去拉架,她谁也没打。

老师又问吴亮说,项勤不是打了你耳光了吗?

吴亮用很小的声音说,“没有。是我记错了。”

最后老师判定的过错方主要是吴亮,吴亮也承认了。

 

斯文志因为这莫名的打架,再加上也没看见施老师,写好的那篇大批判稿没有机会上交,戴罪立功的事情没有搞定,所以一上午的心情都不好。

第二节课后,照例是全校的学生都集结在操场上间操。因为害怕看见了俞清音难堪,斯文志就借口不舒服没去。

第四节课,刚上到一半,窗外开始下雨了。

总是愿意和斯文志没话找话的高凤,见斯文志绷着个脸,几次欲言又止,一上午也不敢和斯文志说话。

她看见下雨了,就用左胳膊肘子捅了斯文志一下。诗文志看她的时候,她把眼睛向窗外瞟了一下,意思是说:

“外面下雨了,你又没带塑料布,怎么办?”

斯文志心里想着“今天可真够倒霉”的时候,高凤就把一块叠好的塑料布,在桌子下面偷偷的递给了他。

老师在讲课,斯文志也不便说什么。

 

放学的时候,雨下得更大了。斯文志要把塑料布还给高凤,高凤说:

“我今天带的这块塑料布很大,咱俩一起用吧!”

斯文志把塑料布打开,果真像高凤说的那样,那块塑料布比平时的两个还要大些。

这时同学们已经走得差不多了。他们两人把裤腿挽到膝盖以上,把鞋子脱了拿在手里,两人一人拽着塑料布的一角,踏上了回家的风雨路途。

雨下得很大,雨点子在操场上打起一股一股的烟雾,打得他俩头顶的塑料布啪啦啪啦直响。

高凤没有项勤那么高的个子,她比斯文志要矮一些,所以两人的塑料布就举得一高一矮,高凤也就不由自主的向斯文志这边靠。斯文志则有意无意的要保持一点距离。

在一个拐弯儿的地方,高凤“哎呦”了一声。

她站住了,“我的脚崴了,不敢走了,你自己先走吧。”

斯文志是不会扔下高凤不管的,那样也太不仗义了,更何况他现在还正极力地鞭策自己要做个“好人”呢。

“我扶着你吧。”他说。

走了几步,高凤说:“这样也太慢了。你要是真想帮我,就背我吧!”

斯文志也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他只得把两人的鞋子装进高凤的背包,然后背起了高凤。

高凤为了能够用双手撑起塑料布,就必须把自己的前胸紧紧地贴在斯文志背上以形成一个支撑点。如果缺了这个支撑点,她和斯文志这个合体就会头重脚轻,行走不稳。同时,为了给这个支点提供动力,腰部也必须使劲地向前挺,要紧紧地贴靠在斯文志身上才行。就这样,高凤这个女孩身体的两个关键部位,就都紧密地和斯文志的身体揉和在了一起。

斯文志一直把高凤背进屋里放到炕上。

 

由于放学时回来的晚,斯文志中午上学的时候,学校操场已经聚集了很多人。

平时这个时间,操场上一般会有一场篮球赛,篮球赛有班与班之间的对抗,有学生和老师之间的对抗。比赛的时候,陆续到来的学生们便自觉的围成一个圈儿,为各自钟情的篮球队加油。

因为上午的那场雨很大很急,操场干爽不下来,一群由老师和学生组成的队伍便在那里高谈阔论。

斯文志站着外圈,也想凑个热闹听听他们说什么。并且他还想看看那个也愿意打球的施老师来没来——他还急着把大批判稿子交给他呢。

还没听出个所以然来,自己的腰部就被人撞了一下。

他回头一看,俞清音正从他的身边走过。

“晚上找你有事。”

很小的声音,飘了一下,就没了。

斯文志一下又紧张起来,俞清音终究还是找他这个“坏人”算账来了——他需要的那个戴罪立功还是没有办好呢。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他没有选择。

除夕近万不能犹豫彷徨刀丛剑树也要闯排除万难下山岗……”

京剧《智取威虎山》杨子荣那铿锵有力的唱腔又浮现在斯文志的脑际,他也得像杨子荣那样——视死如归了!

 

他再没有心情去听人群的中心在议论什么,心事重重回到了教室。

高凤已经坐在座位上,见斯文志面无表情,就带着埋怨的腔调说:“也不问问人家。”

斯文志心里正一团乱麻,让高凤这一问,一下子清醒了许多。

高凤说中午吃完饭休息了一下,脚已经好多了。

说的时候,她又用胳膊肘子捅了斯文志一下。

斯文志顺着她的目光看去,项勤正朝他走来,眼睛盯着他上午被打过的鼻子。

项勤的座位在他的后面,斯文志伸手摸自己鼻子的时候,项勤的衣服不经意地刮了一下他的肩头,飘然而过。

上课铃响了,政治课施老师走进了教室。

看见施老师,斯文志恍然大悟,他下意识的闭左眼、咧右嘴、扭转头、咬大牙,与此同时,轻轻地呼出了一句,“哎呀天哪,这劲儿费的!”

……

施老师看了一下那个大批判稿,只改动几个地方,便让斯文志再抄写一遍,放学后交给他。

“明天早晨学校广播站播出。”

斯文志心里有一堆大石头,现在终于有一颗落了地。

他现在可以集中精力,去准备如何应付今天晚上那个充满危险与刺激的——局面了。

 




 

【《斯文志系列》之五】

 

5.抱在一起的“小人儿”

 

 

 

1975年时的中学校,每天下午只上两节课。

斯文志心事重重地出了校门,心里想着的是晚上应该如何面对俞清音。

正要拐向村里的时候,肖葳喊住了他。

肖葳家是暑假的时候刚刚搬来的。她已经是九年级的学生了,明年毕业,就要到阶级斗争的大风大浪中去进行生产锻炼了。

她比斯文志大一级,大两岁。

“你不是说过要坐汽车吗?我爸他们的车正好去江边拉沙子,我陪你去啊?”

肖葳的爸爸是他们这里唯一的一台解放卡车的司机,斯文志觉得一个人驾驶着那么大的一个家伙,是再风光不过的事了。

斯文志确实说过想坐坐汽车,那是在宣传队排练休息时的随口一说。但他没想到,肖葳竟然还记在心里。

 

肖葳她家从外地搬来时,是村里的一个轰动事件。

这倒不是因为肖葳家是什么特殊的人物,而是因为肖葳的家是和那台解放牌大卡车一起进的村子。

那天斯文志正在家看书,忽然听见街上有人喊来汽车了。

小村子来了汽车,是一件大事,斯文志也跑出去看。

喊声是从“长安街”传来的——斯文志把学校和村子之间的那条东西大道称之为他们村的“长安街”。

斯文志跑到“长安街”的时候,汽车以及汽车后面跟着跑的一群孩子已经停在东“长安街”尽头向北拐弯的地方。

到了汽车跟前,斯文志看见人们正从车上往下搬东西——是肖葳她家搬家。

肖葳也和大人们一起搬东西,累的满头大汗。走过斯文志身边的时候,斯文志小声说了一句“真能干”。没想到被肖葳听见了,她停下身看了斯文志半天,然后对他喊:“那么大一个小伙子也能看热闹,丢不丢人哪。”稍一停顿,“快过来帮我!”

肖葳说的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比本地的方言好听,斯文志自然就有一种亲切感。

斯文志本想上前帮忙,可是小伙伴们起哄的声音响了起来,他又犹豫了。肖葳见状,过来一把把他拉过去,“我叫肖葳,你呢?”

肖葳告诉他,她爸爸是公社新调来的司机,去外地给公社“提车”的时候,就顺便把家搬来了。

 

这会儿肖葳说要领他坐汽车,这对斯文志确实很有吸引力。但眼下斯文志有心事啊,他还要准备晚上如何才能“过”得去俞清音的那个“堂”哪。

他刚想说改日再找机会,可是肖葳不由分说,拽起他直接奔向了村东头。

那里是公社综合工厂的运输队。那辆大卡车,是运输队最主要的物件。

“我爸爸说他年纪大了,准备收个徒弟。他还问我说咱们学校有没有合适的男孩呢。”

肖葳一边跑,一边气喘吁吁的说。

肖葳的爸爸恰好刚卸完一车沙子,正准备再行出发。听说女儿领同学要跟车到江边玩儿去,也没有反对。

肖葳打开右侧车门,让斯文志先上车,她坐外面。

斯文志不知道,肖葳这样的安排,其实含有保护他的意思。

斯文志有生以来第一次坐到卡车的驾驶室里,感觉一切都那么新鲜。

行驶起来的卡车,他感觉非常神奇。通往江边的颠簸小路,又给这种神奇增加了一种浪漫的色彩。

那时的解放卡车驾驶室空间比较狭小,一般加上司机只能坐两个人。斯文志和肖葳虽说还是孩子,但肖葳的体型是属于膀大腰圆的那种,比斯文志这个男孩还要壮实一点。斯文志怕影响到她爸爸开车,自己的身体就尽可能的缩成一团往肖葳这面靠。

肖葳为了节省空间,就把左手抽出来放到靠背上,这样她自己身体左半部的大好河山,就最大限度地舒展开来,处于对斯文志完全开放的状态。斯文志的“躲”和肖葳的“虚位以待”形成了那种特定情况下的一种特殊意味的——组合。

汽车在前进中颠簸……

肖葳的胳膊累了,也就自然地落到了斯文志的脖颈和左肩膀上——如果愿意,人们大可以换一个“…”字来形容这种情形。

眼前的一切扑面而来又分列左右匆匆而去,这对斯文志是一种非常特殊的体验。有两次汽车左拐的时候,他的身体惯性右倾,几乎躺在了肖葳的怀里,肖葳也就顺势把他的左肩膀搂紧。但斯文志沉浸在兴奋之中,对这种两性之间的亲昵,竟然无所感觉。

 

好在路途不远,江边一会儿就到了。

这地方是黑龙江的一个江岔子,眼前是一片莽莽的沙滩。

在沙滩的北缘,隐约看清是一条细细的江流。细流的北面,是一座郁郁葱葱的江岛。那江岛面积应该很大,因为在斯文志他们所在的这个位置,只能看见西面江岛的头,看不到东面江岛的尾。

据说,那江岛之上有很多野兽,包括狼。

狼是人们最害怕的一种野兽。因为它不仅凶狠、狡猾,数量也多。

斯文志听过很多关于狼的故事,他的头脑中关于狼与人对峙的情形大多是这样的:冰雪茫茫的季节,家家户户的人们拴紧了房门,听着房顶上饿狼的哀嚎……

狼之所以能爬上房顶,和当时东北的房屋建筑特点密切相关。

东北是严寒之地。为了御寒,人们就把房盖的北半部设计的特别长,有时房檐能延伸到离地面只有一米多的高度。

那时的房盖儿是用草苫的,那种叫小叶樟的苫房草,耐磨损,耐腐蚀。苫一次房子有时竟能挺上十几年。

对面的那座江岛,就是一个集中出产这种草的地方。

肖葳的爸爸开着车去装沙子去了。他告诉斯文志他们两人在这里玩,不要走远。他说下一趟来的时候,再带他们回去。

 

斯文志带着肖葳走下高高的江坎,来到这片茫茫的沙滩上。

他俩赤着脚,在沙滩上跑了几圈。然后趴在沙滩上捡“火石”。

“火石”,用现在的话说,应该是一种半透明的玉。有小如黄豆粒的,也有鸡蛋黄大小的。有同学说看见过有拳头那么大的,但斯文志没有见过。

“火石”的颜色以暗红色的居多。有各种的奇形怪状,是一种很好的天然工艺品。

肖葳的眼睛尖,不一会儿就捡了一大堆。

“你来,看看这块多有意思!”

她捡到的那一块,很大,有家雀蛋一般大小,样子像是两个人抱在一起的样子。

“有什么好看的,那是两个男生。”

斯文志故意的说。

“哎哟哟,小屁孩儿什么都知道,还两个男生。一个男生一个女生就不行啊!”

“你要非说有女生,那个女生就是你吧。”

肖葳沉默了。

她反反复复地变换着角度看那两个抱在一起的“小人儿”,若有所思。

“我明年就毕业了,这块‘火石’算我送你的一个礼物吧。”

“我不要。看你那么稀罕,自己留着吧。”

“那我们要是都不要,就去那边扔到大江里吧?”

“太远了!你喜欢就留着呗,又没有别人知道。”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他们带着“火石”上了岸。

岸上杂草丛生。

西来的大江走到这片大沙滩的时候,不忍心破坏它的安宁,于是微微转了下头,朝东北方向流去。越过那个大江岛的时候,可能又有些于心不忍,就留下一抹细流,把江岛和大沙滩隔开。

近处橙黄,远处黛青。

江岸不远处,有一棵大榆树。他们便坐在树下乘凉,等着大卡车来。

“这棵大树是一个很好的风景。”肖葳说,“要不我们把这个抱在一起的‘小人儿’就埋在这里吧。拿回家让人看见了,怪难为情的。”

斯文志找到了半截风干的树枝,他俩就用树枝在大榆树下拼命的抠哧半天,也就挖了十几公分的样子。

远处有汽车的轰鸣,他们便匆匆忙忙的把那个拥抱的‘小人儿’放在坑里面,然后又从别处捧来了些土埋上。

斯文志在上面使劲踩了踩,又揪了一些青草掩盖在上面。

肖葳等斯文志转身走了,偷偷地将藏在后背的一束黄色小花摆在上面,叹了一口气,转身追斯文志去了。

几年以后,有一次他俩去寻找那个抱在一起的“小人儿”的时候,那棵大榆树已经消失在一片旷野之中。

而那“小人儿”,自然也就无从找寻了。

 

肖葳的爸爸让他俩等在那里,说他装上沙子十分钟就回来。

肖葳凝神望着远处的江岛,似乎要努力洞穿那里面隐藏的秘密。

良久,她突然转过身来,两只手用力掐住斯文志的两只上臂,一字一顿地发誓:

“斯文志你记住:第一,我一定要把你弄到手;第二,我一定要让你服服帖帖。”

斯文志没想到肖葳说出了这样一番话,他觉得这就是“只要你跟了我,就会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的翻版,是“坏人”才能做得出来的事。

肖葳的发誓,斯文志记在了心里,但生发出的反感也就更加强烈。

也许,那是一出令人叹惋的悲剧的——序曲。

斯文志此刻还不能完全理解这些,因为他的心思还集中在——俞清音身上。

 




 

【《斯文志系列》之六】

 

6.“我在墙角等你”

 

 

 

宣传队每天晚上的排练时间是6点到8点,约两个小时。

斯文志惦记着俞清音的那句“晚上找你有事儿”,只是草草吃了几口饭,便早早地来到排练教室。

所谓排练教室,就是一个全校面积最大的班级——九年级,也就是肖葳的班级。在全校4个年级中,只有九年级是一个班,所以要用这个大教室。

宣传队也要安排值日生,因为在排练之前要把场地布置好,这就需要挪动大部分的桌凳。排练结束后,又要将教室恢复原样,以免影响班级第二天正常上课。

斯文志来到排练教室的时候,宣传队的值日生也刚到不久。他便加入值日的行列。

他给自己安排了一个靠角落的位置,还特意在灯光照来的方向多码了两张桌子,这样他就可以收缩身躯蛰伏在那里躲避尽可能多的目光。

俞清音来的也比较早。

她走进教室门的时候,停顿了一下脚步,把整个教室环视了一遍。在第二遍扫描的时候,她才发现斯文志坐在那个幽暗的角落里。

俞清音属于亭亭玉立的体型,扎两条即将及腰的辫子。她虽然比斯文志还小一岁,但已经是成熟少女的形象了。

斯文志这地方的年龄计算方式,约定俗成的是虚岁。虚岁以属相记载年龄,哪怕你是年三十出生的,大年初一也要记作两岁。俞清音是腊月出生的,如果按照现在的年龄记法,在1975年的秋天,她还未满十四岁。

但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那个时期这种年龄的孩子,已经能分担很多复杂的劳动任务了。比如俞清音,可以一整天自己一个人摊煎饼;比如斯文志,可以在假期或礼拜天到当地的砖厂做一个整份的卯子工。还有,那时学校每学期都有二至三周的农忙假,上半年的叫夏锄假,下半年的叫秋收假,孩子们在这个假期都要参加生产劳动。

所以,那时也没有“早恋”这个词,因为他们已经是家庭的“大人”了。

但是,毕竟年龄在那,又加上封闭的社会,他们对爱、对性的认识,也许还不及当下的小学低年级学生。斯文志那句“只要你跟了我,就会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正是那种社会形态下的一种“笨拙拙的爱意表达”。

 

老师今天安排的排练内容是,把所有的演出节目全部串联起来,进行一次预演。

斯文志听到这个消息心里一惊,因为他这几天整天都想着和俞清音的事,根本没有心事熟悉台词。

好在老师的目的就是串联节目,上场的同学可以带着抄写的词稿。

“XX中学 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 汇报演出 现在开始!

“第一个节目,舞蹈:《大海航行靠舵手》。”

报幕员清脆的声音,撵走了斯文志心中的焦虑。那种被所有人的眼光烧灼的感觉,让他如坐针毡。

第二个节目是俞清音的独唱《满怀豪情望北京》,这是大家都熟悉的节目,不会有什么问题。老师只强调说她感情的投入还不够。

斯文志听到老师对俞清音的批评,心中的歉意又涌了上来。是他搅乱了俞清音的内心,使她不能专注于对歌曲情感的表达,以致受到批评。

但歉意归歉意。他是发自内心的喜欢俞清音,他想和她好,他想和她在一起,他想和她建立起《林海雪原》中的少剑波和“小白鸽”一样的爱情。

为了表达那份爱,他冒了那么大的风险,经受了那么多天的折磨,他甚至有一种视死如归的感觉。

正是因为有了这种感觉,在他面对肖葳那么直爽的表白、那么赤裸裸的威胁时,他都能坦然面对不为所动。

肖葳要把那个抱在一起的“小人儿”送给他,就是想把她自己送给斯文志,这一点斯文志是清楚知道的。

肖葳发誓说要把他“弄到手”、要把他治的“服服帖帖”的意思,他也十分清楚,他知道那些都是正式的夫妻才能够涉及的事情。

 

第三个节目是斯文志最烦的一个相声,又臭又长,表演一般,也没什么笑点,对他没有一点吸引力。

他心里的忧虑就渐渐又浮上心头。

他是反复论证俞清音也喜欢他,才去冒险表白的。

俞清音的歌声在他的心里安营扎寨之后,他有事没事都要找一找自己和她的相似点。做间操的时候,俞清音的班级和斯文志的班级相邻,但他俩之间要隔着斯文志班的女生和俞清音班的男生。斯文志见俞清音站在前数第五排,于是他也在站队时后退两个位置,站在第五排和俞清音对齐。

班级站队时,多数学生为了显示自己的个头比较高,都愿意往后站。斯文志为了和俞清音暗中对齐就惹恼了几个同学,因为毕竟斯文志的个头在那儿,所以有时就要被挤回第三排。可是有一天,斯文志到操场时,她看见俞清音已经早早地站在第三排的位置,斯文志从此就不用再去纠结间操时的站队、可以心安理得地在操场上和俞清音默默地比翼双飞了。

说实在话,斯文志心里的俞清音,是她自己主动走进来的。

斯文志做卯子工的砖厂,因为白天电力不足,只好每天凌晨两点开工。那天早晨八点多斯文志下工回来,走到供销社拐角的时候,忽然一个脆生生的声音传来:

“嘿!”

斯文志停下脚步定睛看时,一张笑盈盈的红脸蛋便灿烂在他的面前。

那是他第一次近距离地注视俞清音。

俞清音长得好看,但是脸型与《红灯记》中的李铁梅和《智取威虎山》中的小常宝不同,她的瓜子形脸庞是斯文志最喜欢的。

“起那么早干活觉都睡不好,你不如到我爸的生产队干活吧。”

那时斯文志所在的地方卯子工是每天1.64元,生产队的年终分红是3元左右。

生产队的3元左右年终分红,是指10个工分核3元钱(假定年终分红正好是3元钱)。一般的生产队,普通劳动力一个工作日大约10—12个工分,像斯文志那样的体格,所挣工分大约每个工作日是8—10个,这样折算起来,生产队的收入会比卯子工稍微高些。

但是去生产队劳动有一个条件,就是必须有所在生产队的户口。所以当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时的另一种表述是——“插队落户”。

正因为如此,斯文志是没有资格去生产队劳动的。俞清音当时的那句“到我爸的生产队干活”,也许是她还不了解这个情况,也许是暗含着要斯文志做她家“女婿”的意思。因为按照惯例,本地户籍家庭是可以申请为直系亲属落户的。

但俞清音那句“到我爸的生产队干活”,让斯文志的心里暖暖的。可以想见一下,让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天天半夜一点多钟就起来干活,也确实是挺残酷的事。所以,俞清音的关心,是斯文志爱情产生的基础。

俞清音不仅自己走进了斯文志的心里,陪嫁中还有甜美的歌声。

要不斯文志怎么就埋怨自己和俞清音:两家距离也不算远,自己却没注意到她。俞清音一直到上了七年级才走入他的视线,“她以前都干嘛去了?”

其实,斯文志是为情所迷、一叶障目,他没有注意到俞清音是正常的——因为他那时的眼睛,已经近视到坐在第一桌都看不见黑板上的字了。

 

斯文志正胡思乱想的时候,教室的灯忽然灭了,同学们不由自主的都“啊”了一声。

教室一片漆黑。

1975年的农村,不通电的村子仍然很多,即使通了电也不稳定,停电的事儿经常发生。

老师点起一根蜡烛,告诉大家不要慌,听表演相声的同学把相声说完。

相声说完了,电还没有来,老师只好提前放学,还要求今天的值日生,明天早晨早点将教室恢复原样。

斯文志本来想好的是,放学后在学校大门口等俞清音,突然的停电事故,让他措手不及。况且因为他坐在一个角落里,几乎是最后一个走出教室。

他急急忙忙往前赶,希望能追上俞清音。

操场上一片漆黑。

俞清音站在北面的篮球架子下面,看见斯文志过来,便大声的喊他说要问他什么事情。

斯文志跑到俞清音跟前,俞清音压低声音说:“我们都装作回家,然后我在供销社墙角等你。”

斯文志的家,在供销社后面的一趟街,离约会地点稍微远些。而俞清音的家就在供销社的西面,所以当然是俞清音等斯文志。

等斯文志赶到那个墙角的时候,俞清音已经等在那里,远远的便低声的喊他。

斯文志有点“憨”。俞清音说装作回家,他竟然真的跑到自己家的大门口才又跑回来。

还有,他的这种“憨”以后还有更大的笑话,甚至直接……

还没等斯文志跑到自己的跟前,俞清音便已转身向黑黢黢的村外走去。

俞清音在学校东面的榆树墙下站定,回转身,等着斯文志从后面赶上来。

斯文志眼睛不好,又是黑天,他努力的盯着前面俞清音的身影,小心翼翼跟在俞清音的后面,远了怕把目标跟丢,近了又怕被人发现。

那心情,就像脚下的路面,颠簸着,跳跃着……





 

【《斯文志系列》之七】

 

7.约会在无尽的暗夜

 

 

 

这里是斯文志他们村子最重要的一个十字路口。

1975年秋天的这个夜晚,俞清音在路口南边约五十米处,等着她约会的男孩斯文志跟上来。

十字路口的那条东西大道,是村庄最豪华的一条道路,不仅宽而且高。基础稳固,沙石覆盖,平坦而又笔直。西出可以直奔县城,东下则是黑龙江中游右岸的沿江村庄。

斯文志把这条大道称为他们村子的“长安街”。

当地的一些重要机构都集中在十字路口的西北侧,比如邮电局、供销社、公社、大队部以及两个富裕的生产小队。十字路口的东北侧,是大片的民居、四个生产小队以及社办综合工厂。十字路口的东南面是大队的机耕站,全村包括一部分公社的生产机械的存放和维修保养,都在这里进行,如果套用现在的一个词汇,应该叫做“科技园”。

隔开“科技园”和斯文志他们学校的这条大道,就是从十字路口延伸过来的,并且一直延伸到村南很远的地方。

这条从中轴线延伸过来的道路,在此后两年的时间里,见证了斯文志和俞清音爱情的点点滴滴。

此刻,俞清音就站在“科技园”西面、学校东面大榆树墙下的大道上。

但是她绝没有想到,他们俩的爱情从这里出发后,虽然历经磨难,但还是没有寻找到哪里才是终点。

 

斯文志走到俞清音跟前的时候,脚下不知被什么绊了一个趔趄,俞清音一把拉住了他。

少男少女的双手,顺势拉在了一起。

斯文志就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默默的等待着俞清音的责罚。

斯文志觉得,自己这个错误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

余清音呢,经过反复的琢磨,确定斯文志转述的老地主的那句“只要你跟了我,就会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是一种爱意的表达,是对自己的庄严承诺,那句话中所包含的意思,应该是她所渴望的。

但前天晚上斯文志对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她开始时不明就里。她先是一怔,还没等她厘清这句话所包含的真正用意,斯文志却忽然撇下自己逃之夭夭。

她一个人回到舞蹈排练教室,咂摸着斯文志这句怪异的话和怪异的举动,决定放学后找他问个究竟,可是斯文志从此就一下子销声匿迹了。

昨天下午,俞清音在供销社西面、大队部前面的那个“广场”——所谓“广场”,就是用来放映露天电影的一片空地——和几个同学玩儿,因为那里也是斯文志会经常出现的地方,他希望能见到斯文志。

同学散去的时候,俞清音从斯文志家的方向绕了一个大圈,他希望能“偶遇”斯文志。

虽然失望了,但是她已经越发坚定地认为那就是斯文志爱情的表白。

 

现在两双手握在一起,她自然是在耐心地等待着斯文志能够再一次对这种爱,进行一个肯定的表述。

那应该是一个女孩所要追求的一种幸福的感觉吧。

实际上俞清音对斯文志有好感,是源于她的母亲。

那是在“夏锄假”期间,俞清音和母亲一起去生产队铲地。俞清音因为年龄小,所以只是“半拉子”。

所谓“半拉子”,就是一半、半个的意思。比如铲地,“半拉子”在锄草松土时,因为其能力的局限,为了跟上劳动队伍,一根垄就只好铲一段、落一段。等到劳动队伍铲下一根垄时,“半拉子”也随着他们掉头,把自己这根垄落下的那部分铲完。这样,别人一个来回铲了两根垄,“半拉子”一个来回只是铲了一根垄,所以叫“半拉子”。

当然,“半拉子”所挣的工分,也只有成人的一半左右。

妇女和孩子农忙时参加生产队的劳动,当时也很人性化。比如收工的时候,她们要提前一个多小时,因为她们还要回家做饭。

那天和母亲一起做饭的时候,俞清音有些疲劳。她母亲就鼓励她说:

“你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你看后街的斯文志每天半夜一点多就得起来去砖厂劳动,那么小的年纪连个囫囵觉都睡不成。那么辛苦,还没有咱们挣得多。”

也不知为什么,俞清音一下子就可怜起那个大她一岁的男孩来,她的眼前浮现出这样一个场景:黑黢黢的夜里,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在乡间小路上急匆匆的前行。他需要步行三四里路,在凌晨2点前到达砖厂参加劳动。

想到这里,俞清音眼睛有些湿润,便和她妈妈请求说:

“那让他到咱们生产队来劳动吧!”

“他不是咱们生产队的户口。外人是不能到咱们生产队来干活儿的。”

“那就把他的户口迁到咱们生产队呗。”

“傻孩子,咱们生产队的人口现在都多,不是直系亲属是不能落户的。”

“那就让他做咱家的直系亲属呗。”

“你连什么是直系亲属都不知道,还说让他做咱们家的直系亲属,真是个傻孩子。”

当俞清音辗转的打听到,像他们家这样,能够和斯文志构成直系亲属关系的条件只有一个,那就是她和斯文志订婚。

那么大的事情,俞清音还没想过。但她的怜悯之心,却在心里发了芽。

在她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观察以后,她下定决心要去拯救斯文志。

“女婿就女婿吧,只要他愿意就行。他实在是太可怜了。”

 

斯文志在等待俞清音狂风暴雨般的责难的时候,俞清音却在等待斯文志对他们的爱进行再一次的明确表白。

两人就这么僵持着。

结果,两个人对爱的最初体验,竟然是在这种互相期待的沉默中度过的。

也许这就是宿命吧,两颗真诚的心碰在一起的时候,竟然没有产生出令人向往的耀眼的火花。那种沉寂,就像这无边的暗夜一样,咫尺之间尚且朦朦胧胧,对于那遥远的天边则更是无法看清了。

“我们再往那边走走吧。”

还是俞清音打破了沉默。

她说的“那边”,是指的继续向南。

他们的前方,黑暗愈浓。

秋天的夜晚,只有小虫的鸣叫声。那声音细小、轻盈、胆怯,随时随地的一个什么纷扰,就可以让那声音归于沉寂。北面的村庄,早已隐没于黑夜之中。隔着榆树的西面的校园,似乎还沉浸在前天晚上“溪流和歌声”揉和在一起的幻景之中。

微微的秋风撩拨着人们的心绪,寂静的夜晚袒护着两颗稚嫩的心,淡淡的星光在偷窥人间的一切,密匝匝的大榆树墙烘托着“黄昏后”的温馨……

斯文志言听计从。

俞清音用右手拉着斯文志的左手,两人慢慢向黑黢黢的村外走去。

 

“你看过《青春之歌》吧?”

《青春之歌》和《林海雪原》、《苦菜花》等小说一样,那时虽在禁书之列,但民间流传的数量较多,只要下力气,还是可以看到的。

但斯文志没有看过《青春之歌》。他看的第一部小说是《林海雪原》。

那还是他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姑姑捧着一本厚书和家里的长辈议论解放军小分队如何剿匪,斯文志被那个故事深深地吸引,就要求姑姑把书借给他看。姑姑嫌他小看不明白,斯文志则百般请求。姑姑没有办法,就让他先读几页,要是能把意思讲出来,就答应给他看。

那是一本右半部被水洇过的书,右边缘明显的抽皱,右手拇指经常翻页的地方有明显的凹陷磨损,右下角已经水洇到书籍的最后。书籍的封面封底已经不见踪影,书脊还能隐约认出“林海雪原”四个发红的字迹。书籍应该曾经散乱过,后由两组铁丝订拢,大约四分之一的篇幅有参差错落。

斯文志从第一个完整的书页开始读。

那是一个刚刚被土匪洗劫后的村庄的场面,有死人、有血腥、有哀嚎、有愤怒,还有少剑波死去姐姐……

斯文志双臂把书搂在胸前,和姑姑叙述了他看到的内容,不等姑姑回答就跑回了自己家。

少年的斯文志,最愁的就是没有书看。所以他在同龄人中,读过的书还是比较多的。现在俞清音提到《青春之歌》,他一下就有了兴趣,原先的拘泥惶恐,一下子都跑到九霄云外了。

他们的第一次约会,最主要的交流就是,俞清音给斯文志讲述《青春之歌》的主人公——林道静的故事。

几年以后,当斯文志和他的另一个女友谈起这段往事的时候,女友说:“我不喜欢那部小说。那个故事的结局不好。”

是的,斯文志人生的第一次爱情约会,就是以这种不好的结局作为出发点。

并且就连那个出发点本身,也还迷茫在一片无尽的暗夜之中……






【《斯文志系列》之八】

 

8.“地下”恋情

 

 

 

斯文志和俞清音的第一段恋情,是在“地下”悄悄进行的。

即使是在沧海桑田之后的今天再去回味,也能切实地感受到那段恋情的奇葩。因为和几十年以后的青少年恋爱相比,他们有两个明显的不同——目标奔着终身相守,过程充满憨傻呆萌。

在斯文志和俞清音的思想意识中,谈对象应该是二十几岁的青年人的事。而他们只有十五、六岁,便过早地开启了这扇大门,于是只能尽量地把这份充满刺激的幸福隐匿在自己的心里。

他们那个地方的婚俗,即使是两个人情投意合、暗结秦晋,等到婚事真正要摆上男女双方家庭议事日程的时候,也必须找一个媒人。在媒人穿梭于两方家庭几个回合之后,再由男方家长正式登门,向女方家提亲。

女方家自然是应允的,还会有一个仪式招待男方的家人。

这个仪式就是男女双方婚姻的第一步——“订婚”。

“订婚”之后,男女双方就可以公开的见面、出行。

一般的出行就是到县城的照相馆照一张俩人的合影,俗称“订婚照”。如果在县城有个亲戚什么的,还会住上一宿,晚上再去电影院看一场正了八经的电影。

如果是条件特别好的家庭,也可能给多带点钱,让他们去住个旅店。但那时的旅店以及入住的条件,和现在青年人的“开房”,在含义上是截然不同的。

因为那时的旅店,能充分体现其“住宿”的本质属性;而今天的“开房”,呵呵。

斯文志他们的县城,当时有一家“旅社”和一家“大车店”,都是国营的。

那家旅社属于比较高档的住宿,一般一个房间入住三到四人,必须男女分寝。如果男女想要住在一起,一定要在前台现场出具相关手续,比如结婚证,或是公社派出所开具的证明等。

“大车店”,顾名思义,不仅住人,也可以存车、喂牲口。相比旅社,它是个抵挡的所在,价格自然也便宜。只住店的人,一人一宿只需要两三毛钱。

那个“大车店”的床只是南北两趟通长的木板铺,男女混住——当然,服务员在安排床号时会尽可能的将男女分开。

那时的社会风气不像现在这样开放,人们的“廉耻”意识很浓。斯文志他们邻村有一个中年人曾经因半夜上厕所回来时不检点,被带去了派出所,后来是由公社派出所派人去县城接回来的。

这在十里八乡都是件被人鄙视的新鲜的事,那个人回来不几天就上吊自尽了。

 

“订婚”后除了可以一同出行,还可以公开参加亲友之间的活动。看电影的时候,也可以坐在一起。

那时,斯文志他们那里的电影大多是露天放映,场地就在供销社西面的一个小广场。

说是广场,其实就是一块村中的空地。广场的东面和北面是供销社和大队的“俱乐部”,南面是一条街道,西面是一趟民居。俞清音的家,就在广场西面不远。

广场上最主要的风景,是南部靠近街道的十余株大树。

那些树主要是榆树,应该是村子建政之初遗留下来的野生树种,树龄应该在七八十年以上。

那疏疏落落的榆树,和斯文志学校四周的榆树是一个种属,但树形却大相径庭。学校四周的榆树和学校这个场所里正在成长的青少年有些相似,它们排列紧密,把自己的目标都瞄向了空中,只在两侧的外缘给人们留下房檐一样弯垂的枝条,形成一堵密密麻麻的榆树高墙。

而广场上的榆树都占有富裕的空间,可以自由地任着性子生长,于是他们的形状都长成一个蘑菇型。粗枝老干、枝桠坚韧,还能为小孩子们提供一个攀爬玩耍的所在。

榆树中还夹杂着两株山楂树和臭李子树,树龄和树形都和榆树差不多。

臭李子树学名稠李,又叫黑山丁子,成熟的果实是黑色的,比黄豆粒儿稍大一些,味甜。吃过之后的嘴巴和舌头呈黑红色。那颜色甚是执着,几天也不肯退去。女生爱美,一般都能忍耐住臭李子美味的诱惑。即使是稍微吃一点,也一定要对嘴唇格外呵护,而用一颗诚心去领略那独特的风味。

斯文志和俞清音的爱情,一定是受了那臭李子的熏陶。

露天电影的幕布就悬挂在两棵大树之间。

斯文志和俞清音,虽然能同看一场电影,但是因为他们没有前述的那个“订婚”,所以从来也没有在那个他们钟情的地方,坐在一起看电影。

 

因为是“地下”的恋情,他们一个月也只能约会一两次。

约会一般由俞清音发出:“晴天一顶星星亮,荒原一片篝火红……”只要晚饭后的夜空中飘来这甜美的歌声,不久就会在村南的大路上出现两个恋人的身影。

若干年后,斯文志曾听一个女性同乡这样传说自己和俞清音的爱情:“那时的斯文志可招人喜欢了。我们村子里有一个女孩儿为了追求他,就天天堵在他们家的大门口唱歌。”

那个女性说这话的时候已是当地财政局长的夫人,她要比斯文志大起码三、四个年级。

可传说毕竟还是传说,和现实还是有很大出入:一是唱歌的地点不是斯文志家大门口,二是那仅仅是约会的一个暗号,而不是女孩追男孩的手段。

斯文志听到这个传说时有些自嘲:约会的暗号竟然都被村里人了如指掌,那自以为很保密的“地下”恋情,也一定是被传的沸沸扬扬,也许就像那个在“大车店”有“异端”的中年人一样,已经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只是那时作为当事人的他们俩,仍然蒙在鼓里而已。

他们的家人,特别是女孩子的家人,对此也一定会承受着很大的压力。

 

那段“地下”恋情从1975年的秋天开始,持续了一年多的时间。

也许今天的人们很难理解,在那么长的时间里,他们的亲昵动作只限于手拉着手一起漫步,没有拥抱,更没有吻——就像是享受那北方随意生长的臭李子,味道要美在心里,嘴唇要洁身自好。

梁山伯与祝英台同窗三年同吃同住,而梁竟然不识祝的女儿之身,曾经有人怀疑过这个情节的真实性。现实版的斯文志和俞清音,就能为此提供一个强有力的证明。不过与梁山伯和祝英台不同的是,他们是互知对方为自己心仪的异性,却仍然能够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除了拉手之外而不越男女雷池一步。比之梁山伯的“呆”与祝英台“懦”,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究其原因,就是两人都抱着欣赏而不是占有对方的目的,他们要把对方在自己心中的那份完美,一直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害怕哪怕是一阵微风就吹乱了那可遇而不可求的织锦。

在那一年多的时间里,在次数有限的约会中,他们谈话的主要内容就是《青春之歌》和林道静。我们不妨把这种约会戏称为“《青春之歌》研讨会”,只不过这个读书研讨会只有两个拉着手的人参加,还是在晚饭后的夜晚。

斯文志曾经要俞清音把书借来给他看,但俞清音说那是外地一个亲戚的,早已经拿走了。

可是后来有一次他在俞清音家里分明是看见了那本书。俞清音解释说,那是他妹妹又重新借回来看的。

 

整个的冬天,他们只匆匆的见了两三次面。

一是寒冷,他们的见面,只是为了能够在漫长的寒假里互相看对方一眼以缓解心中的思念。在见面和分别的时候,双方也会忍着寒冷拉着手走一会儿。

因为他们的约会,从俞清音发出暗号开始,到两人返回家里,最多也就是十几二十分钟的时间。

那年冬天的雪特别大,每家每户院子前面的菜园当中,都堆积有一米多高的积雪——当时院子和过道的积雪无处堆放,只好隔着用鸡蛋粗细的木条夹成的杖子,扔进菜园之中——站在炕上望着窗外,经常能看到寒风卷着雪雾,在街道上穿行、在邻居的房檐边打卷儿。如果在街道上行走,即使是白天日光充盈的时候,寒风吹在脸上,也有一种钢针扎上的感觉。

想象着这种情况下的“地下”约会,斯文志和俞清音,为了他们的爱情,也确实付出了不少的艰辛。

下了雪,村子南边的那条大道也是不能去的。在村子里没人的地方见上一面,还常常为夜出的人们所冲散。

 

春天里,积雪化净、道路干爽以后,是他们的一段最甜蜜的时期。

可是到了暑假将临的时候,他们这段“地下”恋情,又要面临一场新的考验。





 

【《斯文志系列》之九】

 

9.“唱一唱我们约会的歌”

 

 

 

快要放暑假的时候,叔叔说让斯文志到他们那里去呆上一段时间。叔叔说这是斯文志中学时代的最后一个暑假了,要他好好享受一下。

叔叔的家离斯文志当初准备逃难的那个大山不远,村东有一条常年存水的小河,还有一座公路大桥。对那时的孩子们来说,那可是一个风光旖旎的地方。叔叔家还有好几棵果树,生活条件也要比斯文志家好很多。如果不是牵挂暑假里的俞清音,他当然乐于前往。

斯文志本来就对这个1976年的暑假有点犯怵。因为暑假里他和俞清音都要参加劳动,他们的相会自然就会受到影响。他甚至盼望着自己能快点长大,那样就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堂而皇之地经营他的爱情了。其实,他的要求并不高,只要能够在众目睽睽之下,牵着俞清音的手走过他们村那个最繁华的十字路口就行。

他觉得那就是他们爱情的最高境界。

感情其实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特别是在那个民风淳朴的年代,就像是发自于地下的一汪纯天然的泉水,并未受到尘世的玷污,还保持着最原始的香醇清冽。那清泉从生活的某个缝隙中汩汩流出,在不经意之间就汪起一处水洼,显示一种恬然,散发一缕清香。然后,偶然的一个溢口,便徜徉于高山峻岭之间,欣赏着人间的万千繁华,怀揣最初的梦想,去那片心仪已久的海——安个家。

斯文志把叔叔的事和俞清音说了,告诉她那几天他一定会很想念她。他说他现在一天什么都不想做,就想天天和俞清音腻在一起。他说他每天晚上吃饭都特别快,然后就站在院子里,望着深邃的夜空,静静地等待俞清音那支已经沁入心底的歌。

他说他要是等不到那歌声,就会很失落,整个晚上都像丢了魂儿似的。

“我要去那里呆上好几天,要是想你了怎么办哪?”

这是一个孩童发出的一个没有答案的疑问,可俞清音的回答却像是夜空中的一轮圆月,散发着晶莹剔透的光芒。

“你要是想我了,就唱一唱我们约会的这支歌吧。只要你一唱,我马上就能听见。然后我也和你一起唱,你也能听见我的歌声,就会觉得我依然陪伴在你的身边,在牵着你的手漫步。那样你的心情就会好些了。再说了,即使是你在家的话,暑假里我们的事也有很多,见面儿的次数也肯定会少一些。咱们两个都还小,你别着急,等将来咱们结婚了,就天天厮守在一起,永远也不分开。那时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什么都听你的。”

如果五十多年以后人们的目光能够穿越时空,回溯到那两个孩子身边的话,就会发现那朵闪耀着灵动之光的爱,一定还萦绕在以那两个孩子为中心的气场周围,那个绮丽的光环,依然在飞舞着、升腾着……

因为他们的那份清纯,虽经历岁月的耗损,依旧是一尘不染、稚嫩可人……

 

斯文志打算以家里有活儿为借口,拒绝叔叔的那份好意,以求能多创造哪怕仅仅一次又短短几分钟的相会。

可是就在放假的前一天晚上,俞清音告诉他,她的母亲假期里要领她到很远很远的煤城大姨家去,说她大姨还为她母亲在工人食堂寻到了一份工作。俞清音还说,她们第二天就出发,要到开学才能回来。他们俩将要分别很长的一段时间。

“该来的还是来了。”

已经17岁的斯文志有点小迷信,他觉得自己很长时间就觉得这个暑假不吉祥,他还以为要是拒绝了叔叔的邀请就可以躲过这个“劫”呢。可是他怎么也没不到,俞清音说要走的时候,第二天就被她妈妈——真的领走了。

秋天开学回来的时候,俞清音告诉斯文志:在煤城,大姨给她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人比她大两岁,是挣工资的,长得也还精神。他们见过几次面,但是她终究还是没有同意。

——当然,那是后话。

俞清音走后,斯文志陷入极度的苦闷与相思之中。他毕竟还是个孩子,再加上又有点“憨”,对社会上的那些“弯弯绕”,还缺乏认识和体验。

就俞清音家来说,煤城的事肯定是经过了长时间的酝酿,并且也一定得到了大姨家的积极配合,同时还要对俞清音绝对地保密,免得在执行期间横生枝节。

如果俞清音事先能知道煤城之行就是筹划她的终身大事,她是绝不会前往的。即使母亲强行为之,她也一定会像传说中的“七仙女”一样,想尽一切办法,追求自己心中的爱情。

但是她是个比斯文志还小一岁的孩子,暑假里能够去那么远的地方游玩,当然会特别开心。

 

那天,叔叔来接斯文志的时候,还特意向他的爸爸求情请假,说是让斯文志在他那里多住上一段时间。

叔叔的举动和俞清音妈妈的领她外出,实乃异曲同工:那个时候,在斯文志他们这里,如果家长认为孩子在本地找不到对象,或者是对可能找到的对象并不中意,就会利用暑假或者寒假,去有亲友的外地寻找别的机会。俞清音的妈妈肯定是对女儿和斯文志的情况有所耳闻,所以才想出这么一个办法。

要知道那个时候,谁家的女儿要是未婚先“怎么地”了,父母的脸面是要受到污损的。

但斯文志的叔叔稍有不同,因为他不知道斯文志的“地下”恋情,他只是为斯文志相中了一个女孩。

那个女孩的爸爸和斯文志的叔叔是把兄弟,两个人对这件事谋划已久。

女孩叫巧美,没上八年级就回家务农了。她看过斯文志的演出,用现在话说,应该算是斯文志的“粉丝”吧。

——“粉丝”,呵呵,那可是有一定忠诚度的。

上完七年级,那时算初中毕业。后来到八几年整顿学历的时候,把“文革”那几年的九年制高中毕业生硬性的说成是只相当于初中学历,不知道像巧美这样的七年初中学历能给算什么。如果都按照缩减一个等级的方式计算,不知道是不是还要把没有五年小学毕业的孩子算成“文盲”。斯文志五年级时的同桌就属于这种情况。只不过他是患病夭折,埋进土里十来年的他,要是泉下有灵,听到了自己被变成“文盲”的消息,不知作何感想。

其实,很多聪明的人往往会忽视最浅显道理:明明已经发生过的,却偏偏要忽视或者改变。

 

叔叔村旁的那座雄伟的公路大桥,用当今的话说应该是一个控制性工程。

大桥是1968年竣工的,是通往中国最东端一个县城的战备公路的咽喉。在那个县城,据说驻有一个边防军的团部。

斯文志每次来叔叔家玩,大桥是他必去的地方。

站在高高的大桥上,他喜欢看晨阳从公路的尽头处慢慢升起,或者在相对的方向看夕阳慢慢隐没,那时他的内心会有一种轻松恬淡的感觉。

桥南几十米处,河水大的时候有一泓清水,四周颜色稍微深些,中间颜色稍微淡些。清水的近处,延伸出一抹细流,经过桥下后,稍微调一下头,就向着东北方向蜿蜒而去。

水小的时候,那泓清水就变成东面是一条向西弯的干流,西面是一条向东弯的支流。这时,中间裸露的沙洲就成了鸭子鹅们的天堂。水中任其嬉戏,洲间任其疯狂。

斯文志也曾多少次地幻想能寻到像鸭子鹅们都能拥有的世外桃源。他站在桥上的时候,不止一次地远眺东北方向的那座大山。他觉得人生就像那连绵起伏的大山一样,不是这里一道沟,就是那儿一道坎,永远的残缺不全,永远的层层束缚。

到叔叔家的那天晚饭后,他又一次来到了这座大桥上。

夕阳已经落下,只在远处的天边留下一抹淡淡的红润,黑夜以不可阻挡的趋势正缓缓而来。大桥的南边,鸭子鹅们的那个世外桃源已经被河水覆盖。那河水的下面,已经属于别个物种征讨杀伐的战场了。

他又想起俞清音来了。

就在前不久的一个晚上,月光姣好。他俩顺着村南的那条从繁华十字路口延伸出来的大路,一直走到向东拐弯的地方。

那个拐弯处地势较低,原本应该是一处河沟的较高处,每当大雨的时候,就会有积水自西向东的漫过。

他俩走到那积水的拐弯处,听见东面的大路上有人声喧哗,俞清音说,那是一辆马车。

那时的乡间,马车是一种最快的交通工具了,转眼就会来到他们的面前。

他们没有躲避的地方。

急中生智的俞清音,把她系的花格纱巾,围在了斯文志头上。

马车上是下工的社员,他们看到的是两个女孩在观赏那道不是寻常可见的水流。

斯文志想到这里,苦笑了一下。他对着茫茫夜空,在心里唱起了那首约会的歌:

“晴天一顶星星亮,荒原一片篝火红……”

 




 

【《斯文志系列》之十】

 

10.“偷着处的对象不算数!”

 

 

 

 “嗨——”

一个甜美的声音让斯文志从夜幕的遐思中清醒。

回头看,是张笑意盈盈的脸蛋。

“大小伙子也能一个人出神啊,挺浪漫啊!”

“你……”

斯文志不知道想说“你”什么,也不知如何应付这突如其来的场面。

“你就叫我巧美好啦。我看过你的演出,舞台上的你可不是现在这种心事重重的样子。”

斯文志苦笑了一下,想说舞台上的自己是装出来的,是假的。而现在的自己才是真实的。他正在思念一个远行的女孩。

可是话到嘴边,斯文志觉得自己是走火入魔了。俞清音把自己的心带走了,自己却要向一个素不相识的漂亮女孩讲述自己的心境,怎么有点“祥林嫂”的味道啊!

巧美看斯文志靠在大桥栏杆上不说话,自己也学着他的样子,眺望着斯文志眺望的方向。她想知道那个遥远的地方藏着什么秘密。

实际上她知道斯文志今天要来。梦中的情人即将现身,激动人心的时刻就要来临,那种幸福的感觉,是想控制也控制不住的。

巧美比斯文志大两岁,农村里19岁的姑娘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可以当做成年人看待。再加上两年的生产队劳动,巧美经常接触一些小媳妇和小婶婶,因此她对男女之间的事情,比斯文志能多明白一些。

从桥上回家,她难以入睡。

她觉得斯文志是一个心地善良的男孩,她喜欢这种清澈和纯净。守着这样一个男人,自己的一辈子,肯定是轻松而又惬意。

她是在甜美的幻想中入睡的。睡梦中的她,很自然的梦到了那个男孩。她梦见自己用实际行动、正在很负责任地把那个男孩——变成男人……

 

生产队的二遍地铲完的时候,是社员们比较惬意的几天。

叔叔说,明天领你去南湖。

出发的时候,斯文志才知道同行的还有叔叔的那个结拜哥哥,以及他的女儿巧美。

叔叔和巧美的爸爸扛着渔具,巧美背着中午的伙食,斯文志呢,扛着巧美爸爸的心爱物件——一杆猎枪。

他们上路了。

那条路,开始是牛车马车都能走的大路,慢慢的是一条人畜能独立行走的小路,再后来就是一条勉强可以认出的、一片草丛中的小毛道了。

陪同他们四个人一同前进的,是一大批的飞舞着的小精灵——各种蚊虫,它们和这四位打破它们宁静的客人形影相随,觊觎着他们身上那味道浓浓的血液。

四个人都带着蚊帽。

蚊帽是当时的一种防蚊用具,能防止蚊虫对人的头、脸、颈部位的叮咬,还不影响人的视线和听觉。蚊帽合上的时候,就像是一顶草帽。但是打开的时候,就可以在帽檐下抻出一个柱状的圆筒,圆筒正面用化纤细丝网状织物制成,下方有一个口儿,脑袋就从这里钻进去,然后把这个口在脖子上扎紧。

整个的圆筒就是一个防蚊纱窗。

脑袋脖子防守严密,蚊虫就向人们的手上展开进攻。

有的人蚊子叮一下只起个红点,巧美就是这种情形。可斯文志特别害怕蚊虫,他感觉自己对蚊虫的叮咬好像是过敏。不一会儿,他袖口处的手腕,叮咬引起的大包就连成麻麻赖赖的一片了。

这段路程他们走了将近两个小时。

到了湖边,巧美把斯文志领到一处近水的地方,要他把被蚊子叮得红肿的手腕洗一洗,说是可以减轻瘙痒。

斯文字洗完手,巧美拿出自己的手绢帮他擦干,又给他涂了防蚊的药,还说要是早点儿擦上就好了。

说的时候,她还拉起斯文志的手,放在嘴边吹了吹。好像她自己就是个神仙,那红肿的手腕受了这口仙气就能立刻消肿似的。

 

南湖是一处月牙一样弯弯的湖泊。斯文志他们所站的地方,是月牙的圆心靠水的一块高地。

因为地势比较高,有湖面吹来的南风拂拭面庞,所以蚊虫也自然就少些。

月牙的右手是来水方向,向西南望去,那里是一大片沼泽。沼泽的中间,一条若隐若现的青色水流一直延伸到远处两岸树林闭合的地方。

月牙的左手是去水方向,那里的两岸地势稍高,河道也稍窄一些,岸边是一些灌木,对岸是大片的原始森林。

斯文志观察这些的时候,叔叔和巧美的爸爸已经把渔具都下在湖里边了。

然后他们带着东西,要从月牙左手边的狭窄处,过河到对岸去。

这狭窄的地方也有十几米宽。他们每人拄着一根棍子——那是过河人用完后放在这里的,是一种约定俗成。他们先是踩着塔头墩子,七拐八拐渐渐接近河中央。河中间的深水处搪着的三五根木头,要小心翼翼地从上面走过。再踩过一排弯弯曲曲的塔头墩子,就到了对岸。

 

对岸是一片原始森林,但里面却藏着一个精致的所在。那个所在,是八年前(1968)为预防苏联的侵略而建的一个临时避难场所。

那是一群疏疏落落的地窨子。

地窨子是北方特有的一种半地下房屋高出地面的尖顶支架上面先是弥漫一层三五公分厚的泥巴再覆盖茅草。建筑虽然简单,但实用性极强。

叔叔家和巧美家的地窨子紧密相邻,中间只隔了两株参天大树。那地窨子虽然荒弃多年,但灶台、火炕、烟囱依然完好。

巧美家的地窨子稍微大些,他们就在这里落脚儿。他们先是在门前拢起一大堆蚊烟,又用烟火把屋里整个浪儿熏了一遍,将那些借宿的房客全部赶走,就开始吃饭了。

叔叔和巧美的爸爸在喝酒,斯文志和巧美吃得快,就又去割了一些青草,放在已经点燃的蚊烟堆上。

烟雾,有时更能催生出这个世界的千姿百态。

巧美的爸爸和叔叔喝完酒拿着猎枪,去往树林深处,告诉他俩就待在屋里不许乱跑。

 

炕上铺着一层柔软的干草,斯文志有些累了,就躺在炕梢慢慢的睡着了。

她梦见了俞清音。

那时节好像是俞清音被一群野兽什么的追赶着,张皇失措地向他求救。他心里一急,端起猎枪对着那群野兽就扣动了扳机。

“砰……”

枪真的响了,虽然声音很远,但还是把斯文志惊醒了。

他睁开眼睛时,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

巧美就坐在他的跟前,用自己的花手绢在他的周围来回摆动,驱赶那些想打扰他睡觉的苍蝇蚊子等。

看他醒了,巧美就把手按在他的胸口上,告诉他不用怕。她说应该是他爸爸他们碰上了什么猎物,让他尽可以安心的再睡一会。

斯文志还能睡着?那得有多大的心哪!

他要起身。正半起半坐之时,巧美按在他胸口的那只手稍一用力,他就又躺回去了。

“你要是不睡了,我就和你唠会儿嗑。”巧美稍一停顿,“你觉得我这个人咋样?”

“挺好的啊,懂事,还长得这么漂亮。”

“那叔叔把我们俩的事都和你说了吧?”

“什么事啊?”

“什么‘什么事啊?’我们俩的事还能是什么事!就是我们俩的亲事呗。”

斯文志怔在那里。

巧美继续说:“我爸爸说了,你们家所在的那个社办工厂没什么好的,你可以到我们村子来。我们盖房子的木料,我爸爸都准备好了。

“我虽然比你大两岁,可是没有你的文化水平高。等你来了之后,我就把生产队记工员的位置让给你。有我和爸爸在,没有人敢欺负你。”

斯文志这才知道,叔叔极力劝他来这里过暑假,是让他认识这个漂亮女孩。并且,这个女孩,已经规划好了他们未来的生活。

“可是我现在已经有对象了啊!我和俞清音都已经是定好的事了。”

“你那个对象是你自己偷着处的吧?大人们都不知道,那是不能算数的。”

斯文志一听急了,一个翻身坐起来:“我们都处了一年了,怎么到了你这还不算数了?”

巧美笑了笑,“看把你急的!你这个年龄有喜欢的女孩,也是人之常情,我不怪你。”她顿了顿,“我们都还小,我等你就是了。”

实际巧美的意思应该是“你”还小、我等你,但是这么说会拉大他们之间的距离。

还有一层意思,因为“你还小”,要是做了错事,我也能原谅。

斯文志沉默了。巧美那一席安慰的话,倒让他产生了一点对不起她的感觉。他有一次做梦对一个叫项勤的女同学做了那个事,就好几天都觉得对不起人家。

他就是这么“憨”。

还有,人家巧美也没有说一定让他斯文志怎么怎么地。

所以他自然是无话可说。

“你们俩要是成了便罢;要是不成,那你可就得依我。”

斯文志心想,反正我和俞清音是绝对不会分开的,依你就依你呗,有啥了不起!

 




 

【《斯文志系列》之十一】

 

11.深山老林的夜半雷声

 

 

 

从原始森林的地窨子回来后,巧美有事没事的总来叔叔家约斯文志出去玩。

斯文志呢并没有乐不思蜀的感觉,相反,他到认为即使恋人俞清音没在家,自己也应该回去到砖厂干活了。作为一个17岁的男子汉,他不能就这么荒废了中学时代的这最后一个暑假。

他把这个想法跟叔叔说了。

“干活着什么急?过几天我们生产队出去打货草,你和我一起去,绝对不会比你在砖厂挣的钱少。”

叔叔这样回答斯文志。

那时的生产队,因为养马养牛等,每年的夏秋时节都要筹备足够的货草,以解决整个冬天里牲畜的草料问题。

那也是生产队一年中的一件大事。

打货草的地点一般都是荒无人烟的地方。像斯文志他们村,要坐船到北面的江岛上去,十多天的时间,吃、住、劳动都要在那里。打下的货草,要等到冬天封江之后才能拉回来。因此,生产队要挑选精兵强将组成打草队,还要准备后勤给养,就好像组织部队远征一样。

叔叔的生产队打草的地点,需要经过斯文志去过的、那个有地窨子的原始森林,再从那里往南走两三里路,出了原始森林,就是一大片水草丰沛的草场。他们的打草队晚上可以住宿在地窨子,不用在荒草野甸搭建帐篷,比一般的外出打货草条件要好些。

别的地方的村子,因为没有地窨子这个住宿条件,所以必须搭帐篷吃食堂。这也是叔叔他们生产队每年的货草都富富有余,并且豢养的牲畜又比较多的缘故。

因为有了住宿这个得天独厚的方便条件,他们这支队伍的阵容就稍微庞大一些,经队部研究决定还可以携带部分家属——当然那些家属也必须是一等工分的劳动力。

那本来用于战争时逃难的地窨子,用处还真就是很大。

叔叔他们村曾经有两个青年男女处对象家里不同意,他俩就带了些吃的跑到地窨子那里住了好几天。这个新鲜事传扬了很长一段时间,甚至有一个版本说两个人是抱着孩子回来的。

家属随行的好处不只是她们能做饭洗衣服和参加劳动,还能稳定军心。只要带足了食物,即使遭遇阴雨天气,这支队伍在外多呆上个三天五天的也照样不缺声不缺笑的。

很多打草队任务未完就匆匆而归,主要是因为军心出现了问题。

 

打草队携带的家属中,叔叔带的是斯文志——当然那是经过申请特批的——巧美的爸爸带的是巧美。

出发的时候,所有的一应器具先是由生产队的马车送到马车不能再往前走的地方——那条路就是斯文志他们前几天走过的路——然后就只能一直靠人背肩扛到达目的地。

叔叔和巧美家所带的物品,是经过双方筹划好的。这样就避免了重复携带,也照样能保证生活之用。

打货草的计划是十天,来回两天的工分另行计算。

为了预防万一天气不济耽搁时日,打草队携带的物资给养要充足一些。所以尽管那天他们出发得比较早,但到达地窨子时也已经是中午了。

那支队伍事先已经自愿分成几个小组,一切事务组内自行解决,生产队不再安排额外人手。

叔叔家自然是和巧美家一个小组。

吃罢午饭,稍事休息,打草队的16把大扇刀,就去了草场。

斯文志属于家属系列,本来应该留下收拾整理地窨子。巧美说,你就跟他们玩儿去吧,家里的事儿我来弄。

 

打草队的那些大扇刀轮起来的时候,气势如虹,蔚为壮观。

扇刀,可以看作是镰刀的增强扩大版。扇刀刀刃的长度从60公分到1米不等,常用的80公分的居多。扇刀的刃也不是用磨石磨出来的,而是用大约两三个米毛厚的锤子在钢砧子上一点一点地硬砸出来的。这样砸出来的刀刃不仅锋利,还带有很小的锯齿刃。所以轮起来的时候,人们想象有多锋利,它就有多锋利。

16把大扇刀,成斜“一”字排开,就好像是“人”字的“捺”。持刀人每人的左手握着扇刀长杆上端的三分之一处,右手提着长杆下端三分之一处的提手,左腿稍微前弓,后腿用力前蹬,随着腰肢的从右向左的扭动,刀刃贴着地面,“唰”的一声,也完成了从右向左的一个割草轮回。70—80公分的扇刀,横扫的切面大概在90至一米二之间。为安全起见,持刀人之间的距离必须在三四米以外。

排在前面的人到头了,就返回来从最后一个人的后边再另起一个趟子。

割草,就是这样周而复始。

当时斯文志他们这里的农作物,除黄豆之外,小麦也是主要作物。小麦收割的时候,就采用这种大扇刀收割法。

小半天的功夫,一大片原来直立的青草,便斜躺在平坦的原野上享受阳光的安抚了。

等到割倒的草被晒得殃湿不干儿的,就可以捆成捆儿了。捆好的捆儿要戳在地上继续风干,之后再码成大一点的草垛并做好防水。剩下的工作就是等待冬天河水结冰后,用马车牛车拉回村子。

那些随队而来的家属们,主要的劳动任务就是捆草。

捆草也是一个技术活。捆草人右手持镰,左手辅助,把已经割下的草归成堆儿。然后抽出手腕粗细的一缕,在草稍打一个结,顺势将一缕分做两下形成草绕儿,再两手抱住那已归成堆的草,由右外向左里翻转180度,再摁在地上打两个结儿,一捆草就这样捆完了。

 

几天时间,荒原上就竖起了大批草捆子。那天下午,巧美的爸爸和叔叔说队长让他们回村里取什么东西,他们要次日上午才能赶回来,临行时告诉巧美他俩晚上不要害怕。

晚上吃罢饭,天已经眼眨黑儿了。斯文志要回自己的地窨子,巧美不让他走,说是这深山老林的,她有点儿害怕。

斯文志犹豫了,觉得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巧美把双手搭在他的双肩往炕沿上一摁:“不过就是让你做个伴儿。看你那点出息,我还能吃了你不成。”

天黑了,为了躲避蚊子叮咬,地窨子里的人们有灯也不敢点。再说次日还要干活,大家都不会熬夜。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斯文志仍然睡在那天午睡时的炕梢,巧美则是在炕头儿躺下。

实际上,地窨子的炕本来就不大。说是炕头炕梢,也就是一伸手的事。

半夜里下雨了,雷声很大。

巧美说她害怕,骨碌个个儿,脸就紧紧贴在了斯文志胸前。

斯文志睡不着了。

巧美的左手从他的右腋下伸过搂在他的后背。斯文志能感觉到巧美的整个身子都在不停的抖。

“她是真的害怕了。”斯文志心想。

他的恻隐之心又上来了,保护的欲望让他的右臂自然地搂住了巧美。

过了一会儿,巧美安静了一点,她的手慢慢地顺着斯文志的后背往下滑。

深山老林,雷雨夜。斯文志晕晕乎乎的。

巧美遇到了一道绊马索,于是绕到前面将其解开,顺带又清理一下战场……

她等着斯文志也能同样的来解决自己的那道防线,但斯文志没有。

她只好自己动手解除武装。

斯文志把她的手拉回到原来的地方,“有孩子就坏了。”

在斯文志的意识里,只要那地方一接触上,就一定会有孩子。

这句话让巧美希望倍增。

她是这样理解的:斯文志忌惮的是那样做的后果,但并没有反对那样做的过程。

而那个结果,她是无所谓的。她巴不得能怀上个斯文志的种呢。

那个在她心底驻扎已久的男孩,此刻都能听到他的呼吸。她觉得自己完全被笼罩在他的光华之中,那盼望已久的爱情,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触手可及。她幻想中的孩子也一定是斯文志那样的眉眼。眼下,就是自己把斯文志从男孩变成男人,顺便也把自己变成女人的绝好机会……

于是,巧美对斯文志细语相劝。

“没事的,来吧。要是有了孩子,我不要你负责。”

“不行!”斯文志意志坚决。

斯文志曾听说他们邻村的一个队长,就是因为让一个下乡知青怀了孩子,最后就被县里判了刑。

为贪一时之欢,然后用一生的荣誉去换。这样赔本的买卖,斯文志不会做。

巧美毕竟比斯文志大两岁,还要主导整个事件的发展节奏。“一口吃个胖子”虽是不错的结果,但也要瓜熟蒂落。

她想起那帮一起干活的小媳妇唠嗑时曾经说,那样的时候是一种从天上掉下来的感觉。虽然她那天梦见自己把斯文志变成男人时也有一点那种感觉,但那是做梦,不是真的。想到这,她就想看看自己能不能先让斯文志从天上掉下来。

斯文志真的从天上掉下来了,还晕晕乎乎地哼了一声。

巧美一下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高兴地把脸在斯文志的胸前使劲地蹭了好几下。

……

天放亮了时候,斯文志说他要回去,他说怕别人看见。

巧美抬起头,用一只眼睛看着他,瞥了瞥嘴,心里说,“已经到了我嘴里的山鸡,我就再让你扑腾扑腾。”

于是就嘱咐说:“回去再睡会儿。换条裤子,这条我给你洗洗。”

说的时候,又使劲地捏了一下。

 




 

【《斯文志系列》之十二】

 

12.生产队的糗事

 

 

 

斯文志的裤子确实弄脏了。

巧美说她给洗,斯文志还真有点儿臊。

他刚刚打回水来,巧美也跟过来了。

“还挺立世的。要是什么都能自己做,还要媳妇干啥?给我吧!”

斯文志有点难为情,说不出话。

巧美把裤子摁进水里,又把赃的地方反过来,用食指戳着给斯文志看。斯文志觉得那根食指正戳着的,仿佛是自己的脸,都戳红了。

“你以为男人的裤子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洗的?这里面还有说道呢!

“以前我们生产队有个车老板子,跟她车的是一个外地逃难来的女子。你知道,车老板那活是很让人羡慕的,当然,跟车也不是一个随便什么人都能干上的好活。

“那天他们出车去拉东西,车装好之后,车老板要女的先歇一会儿,他自己去河边把裤子洗一下。

“车老板在河边刚把裤子换完,那女的就跟过来了。她为了讨好车老板,就帮他把裤子洗了。

“我们这地方的风俗,只要是女的给男的洗衣服什么的,特别是洗裤子,就表明女的对男的有那个意思。

“但是这个女的因为刚来我们这不久,她还不明白这里面的道道儿。

“车老板子站在女子身后,看见她搓衣服时一耸一耸的身子,晃悠悠的头发,白皙皙的脖子,心里就火烧火燎的,再加上孤男寡女荒郊野外本身就暧昧的环境,于是就猛虎下山一样,把那个女的摁在河边的草地上就那个了。

“那个女的被弄完之后,哭的不行。车老板说,哭啥呀?不是你自己想要的吗?现在啥都整完了,你又哽哽唧唧的,啥意思啊?

“那女的说,人家一个黄花闺女,啥时候说想要和你干这个了?你现在硬生生地把我整成了这样,我以后可咋办哪!

“车老板指着晾在树枝上的裤子说,我们这里的女人,只要是给男人洗了裤子,就表示她是想和这个男人干这事的。

“那女的满肚子的苦水无处渲泄,也就只好把那个苦果吞了进去。

“没过多久,那女的就感觉自己怀孕了。慌不择路,就嫁了我们村里的一个光棍二溜子侯三。

“可是她和侯三结婚一年多,那个孩子也没生出来。原来,她是精神紧张谎报军情。

“后来那女的感觉混得没面子,又嫁了个不中意的丈夫,车老板也还好吃不撂筷子,弄的她整天心惊胆战郁郁寡欢,不久就大病一场一命呜呼了。”

斯文志听到这里,立马去争抢巧美正在洗的裤子,“我可不想当那个车老板子!”

巧美把斯文志的手扒拉到一边去,“我和那个女的不一样。她是误打误撞,我是真心愿意的。”说着扭头又对斯文志甜蜜的一笑,“瞅你那‘憨’样儿,送到嘴的肥肉都不敢吧唧一下。天天在那闲着,光长个不干活!”

斯文志本想说我知道你愿意和我好,可是俞清音怎么办呀?

但是他没能说出口,因为昨夜让他从天上掉下来的是巧美。要是俞清音让他从天上掉下来,不管是掉在地上,还是掉到水里泥坑里,都行。

裤子晾在树枝上,随风招摇。似乎在说:“你看,她没白给你搓揉这么半天,洗得本皮本色(shǎi)的。”

 

午饭后,斯文志觉得左边的腋下紧绷绷的,还有些发痒。伸手摸的时候,他大吃一惊:那里好像在自己的皮肤之外,又垫上了一层什么东西,摸起来厚厚的、疙疙瘩瘩的。

是湿疹。

叔叔和巧美的爸爸看了后,一致认为必须离开地窨子马上回村看赤脚医生。

当然是巧美陪着回去。

巧美简单地收拾了点东西,他们刚走出地窨子,就听见一个浪不丢的声音传来:

“哟,俩人这是要上哪儿啊!你看这俩孩子,还挺亲性的!”

说话的是一个中年妇女。她跳跃的眼神,虽经岁月的沧桑,依然勾魂。

 

“刚才说话的那个人姓戚,她可是我们村里的名人儿。”两个来小时的路程,巧美需要寻找话题排解寂寞,顺便再让这个青涩的男孩慢慢地熟透,“她男人很早就死了,给他留下了一个两岁的女儿。”

“感觉她都有四十了,怎么女儿才两岁?”

“斯文志你真是个呆子啊!那都是十好几年的前的事儿了。

“那时她刚二十出头儿,家里人劝她再找一个,她说害怕女儿受委屈,就一个人过。但在农村,一个女人领个孩子也不容易。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就偷偷和队长好上了。队长的媳妇身体不好,好像是那地方血迹不断,常年打针吃药。自己尽不到妻子的义务,所以对他们俩的事儿也就睁一眼闭一眼。

“一年一年的过去,对他们来说,两家也好一家也罢,过的也算安生。

“去年我们村子曾经发生了一件事儿,你可能也听说过,一对儿小青年跑了,就跑到我们现在住的地窨子这里,呆了好几天。那个女的就是戚寡妇的女儿,当时才十七岁,比我还小一岁呢。

“那男的你说是谁?原来那男的是队长的儿子。”

斯文志大吃一惊,只听说有俩人偷跑去地窨子呆了好几天是因为家里大人不同意,原来事情竟然是这样的!这种事,放在哪个家庭也不会同意啊!

“他们两人到是真心相爱,但是两家的大人那面子往哪儿搁啊!你想,戚寡妇和队长本身就不清不白的,要是再结成亲家,那得多新鲜啊!”

“后来呢?”

“后来?后来还能怎么样。生米做成了熟饭,俩人也誓死不分,两家人也就只好成全了。

“别人家孩子结婚都是欢天喜地的,可是队长那天哭得天昏地暗,让村里人的心里都不好受。

“他把自己住的屋子腾出来做了新房,小两口也愿意孝敬常年有病的队长妻子。队长呢,干脆就直接搬到了戚寡妇家。”

“这俩孩子倒是也成全了父母的好事!”

“什么呀!实际上队长能去戚寡妇家住,也是迫不得已。除了房子的问题之外,当时还发生了另外一件事。

“我们队上那个侯三——就是早上我给你提到的那个侯三,他以为戚寡妇和队长结成亲家之后,就不可能再破鞋打掌的了,就想捡个‘剩儿’。于是有一天晚上就去纠缠戚寡妇,让戚寡妇跟他好。戚寡妇不同意,他就霸王硬上弓。

“戚寡妇的女儿知道了这件事后,和自己男人商量了半天,就把老公公送到他娘家妈屋里去了。

“我们村里的人都说,这娘俩的肥水,都流在自个儿家的田里。”

“但事情还没有结束。队长对侯三的事不方便说什么,并不代表戚寡妇也能咽下这口气。有一天,大家正在铲苞米,侯三就又把一个老实巴交的小媳妇给撩哧哭了。戚寡妇见时机已到,就带着一帮老娘们把侯三摁倒,然后把他抬到了苞米地旁边的草甸子里给扒了个精光。

“侯三开始时还嘴硬,说要把那些老娘们一个个怎么怎么地都干到背气,还说戚寡妇身上这块白那块黑的,说她的哪个奶子下边那块黑记也挺好看。

“戚寡妇本来和大家说那次侯三欺负她时并没有成功,现在见侯三把自己的老底都给诌当出来了,就恼羞成怒,和那帮老娘们把侯三搓禁了半天。她们先用布条把他那个玩意儿在根部绑一下,再用柳树条子、杨树叶子使劲在上面划拉,给弄得又红又肿,就像个秋天里熟透的蒲棒,黑不溜秋暄蓬蓬的。戚寡妇还把侯三那里流出的东西硬给他塞进了嘴里。

“到后来,侯三疼的嗷嗷叫唤,只好告饶喊奶奶。临了,戚寡妇还在侯三的身上尿了一泡尿,又把侯三的衣服裤子都给扔到了河里,才算出了这口气。

“侯三一丝不挂没脸出来见人,白白地在树林里喂了半天蚊子。收工的时候,还是我爸爸可怜他,把裤衩子脱给了他。你也知道,农村的好多男人夏天都不穿裤衩子,”说到这里时,巧美瞟了一眼斯文志,“你不是也没穿裤衩子吗?这样不好,等着我给你做一个。做个薄水灵布的吧,夏天穿着能舒服点。”

斯文志想着巧美对自己还是真的关心,就不假思索的说:“你知道的还真多!”

“那当然了。我是记工员,我爸爸是会计,他们谁不讨好我啊!”巧美顿了一顿,“你都不知道,给我提亲的,老鼻子了。但是我对我爸说,你谁都不能答应,我就要斯文志!”

巧美给斯文志的蚊帽又紧了紧,接着说:“去年你到我们公社来巡回演出,我就是那次认识的你。

“你都不知道当时下边有多少人说你的好话。有一个长得像李铁梅似的小媳妇,就坐在我前排。她对她身边的一个女孩说,她要是没结婚的话,非得把你整到手。那个女孩就回说,嫂子你要是再瞎说,我就给你告我哥,让你晚上睡不好觉。李铁梅说,我和你瞎说呢,我倒是觉得你和那个小白脸挺般配的。你要是能和他成,嫂子我不是也能借光过过眼瘾吗?女孩说,嫂子你羞不羞啊,又不是一个公社的,我上哪找去啊!

“我就是那时暗暗发狠,一定要在她们之前先把你找到。

“后来有一次你叔叔和我爸提你,我当时不知道你就是她们说的那个小白脸,就不同意。我爸问我你到底要找什么样的,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我就说就要来咱们公社演出那个小白脸。我爸就和你叔说,巧美不同意你侄子,她就相中来咱们这演出的那个小白脸了,这丫头太犟性,你也帮我访听访听吧。没几天你叔叔就高兴地说,那个小白脸就是你,你就是那个小白脸。”

“整了半天,我在你那里一点什么秘密都没有了。”

“你本来就没什么秘密,”巧美又笑了笑,“你那点事我早就都知道。那些老娘们还告诉我说,找对象要找个大点的,一辈子受用。可是你看我,找了半天,到了还是弄了个比我还小两岁的。”

说到这里,巧美觉着还没过瘾,又补充到,“还这么不抗劲儿,没等怎么地呢,身上就起包了。”

多少年之后,斯文志想起这句话还在偷偷笑话巧美:说的像个人儿似的,还自以为什么都明白。那个“大点的”,谁和你说是年龄了?

 




 

【《斯文志系列》之十三】

 

13. “将来认不认他(她),你随便!”

 

 

 

生产队的赤脚医生说斯文志的湿疹并无大碍,打一针就会好的。

斯文志第一次看见那只十几公分长静脉注射的大针管,吓得够呛。巧美就站在他的身后抱住他的双肩,他也不由自主的握住了巧美的手。

叔叔去打货草,婶婶也带着孩子回了娘家,家里的鸡鸭猫狗们就都委托给了巧美的妈妈。

斯文志和巧美到叔叔家的时候,正遇见巧美的妈妈从叔叔家出来。她听说了斯文志的事,就对巧美说:“你就不用做饭了,一会儿回家去拿点得了。”

巧美给斯文志铺了一床褥子,让他躺下休息一会儿,自己又收拾了一下屋子,就准备晚饭去了。

斯文志摸摸自己的左腋下,感觉肿胀的地方似乎消了一点,瘙痒的感觉也清了许多。

他又想起了恋人俞清音:她走了这么些天,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她要是知道了自己现在长了湿疹,一定会特别心疼。

斯文志虽然还不成熟,但他不是那种朝三暮四、这山望着那山高的人,他很专一。他心中的爱人就是余清音,别的人不可能替代。他想象中家庭的模样,就是和俞清音柴米油盐、朝夕相守。

而巧美呢,通过这几天的相处,她就像是自己生活中的一个亲人,是个能和自己谈得来、又非常关心照顾自己的人。有这样一个亲人在身边,他的幸福感还是满满的。

 

斯文志和巧美的晚饭是两个白面大馒头和一盘煎鱼、一碗大碴子粥还有两个咸鸭蛋,这是当时农村高级的待客伙食了。

那时的农村,家家户户的灶台上都是一口直径七八十公分的大铁锅。用那种大锅蒸出来的馒头,比二大碗还要大,白白胖胖的,暄乎乎的又很有筋性。拿在手里柔柔软软,咬上一口甜甜丝丝。

俩人吃完饭,巧美收拾了碗筷,回坐到斯文志的身边,问他左腋下的湿疹怎么样了,还难受不难受。

“我以后管你叫姐吧!”斯文志没有回答湿疹的问题,他要把他和俞清音、巧美的关系捋一捋,“我刚才又想起俞清音了,她还在等着我唱那首约会的歌呢。”

巧美楞了一下。

经过了这么些天的磨合,又有了昨晚上的特殊亲昵,她曾一厢情愿地认为,斯文志在和她的关系方面能有一些变化。现在听斯文志这么一说,她也想起了那天中午自己在地窨子的承诺:当时,自己确实是答应了要等他和俞清音分手的。

“这个榆木疙瘩!都从天上掉下来了,也没把他摔开窍!”

想到这里,她苦笑了一下,“姐就姐吧,你想叫我啥就叫我啥好了,反正我这辈子只做你的女人。你只要知道,在这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之中,还有一个一心一意爱着你、照顾你的人就行。”

斯文志本以为巧美会生气。因为他自己都知道,昨天夜里巧美对他的“照顾”,绝不是姐姐身份的人应该做的,叫姐姐,那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于是他就安慰说:“这一天天的,里里外外也把你忙活得够呛。今晚你就回家住,好好歇歇吧。”

巧美当然是不会同意的。

“你有了毛病,又刚打完针,我怎么能忍心扔下你一个人不管呢?天大的事情,等你病好了再说。

“今天晚上,我是不会听你的。”

她给斯文志铺好了被子,像是有点儿赌气似的说:“赶紧睡吧。”

“今天晚上我是不会听你的”、“赶紧睡吧”,这两句话里的意思,还真得细细琢磨琢磨呢!

“赶紧”,是抓紧时机从速进行的意思“睡”,除了睡觉的本意,在东北农村也有男人或女人谁把谁那样了的意思,比如“某个女人被谁谁谁睡了”,那个“睡”就是发生关系的意思,既要体现事件的过程,也能事件的结果。

农村的夜晚,虽然表面上早早地就归于沉寂,但平静的夜色下并不是死水一潭。在夜色的掩护之下,很多事情,都在悄悄地进行着。

斯文志有点后悔自己昨晚没有控制住自己,否则也不会有现在的纠结:巧美让他从天上掉下来了,那一刻,他甚至感激巧美。可是完事之后到了今天,自己又说只能让人做姐姐,这就太不讲究了!用个比方说,一个人口渴了,去人家的园子里摘了一个瓜吃,等吃过解渴之后,又后悔欠了人情。做人怎么能这样不厚道呢!

他最鄙视这种人,可如今他自己竟然就是这个样子!

“憨”也好,“呆”也罢,斯文志就是这么样一个人,他觉得满世界的人,他都对不起。

他叹了口气,翻了一个身背对着巧美:唉!自己现在最对不起的,是人家巧美。人家帮你把裤子弄脏了,后来又得帮你洗,真是的!

巧美一直在暗中倾听着斯文志。这些天,她在斯文志的“憨”之外,又发现了他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遇事总是瞻前顾后、怕东怕西的。她已经不再希望从斯文志的嘴里能说出那些山盟海誓,她要按照自己的行事风格决定自己的未来。这个夜晚,是实现她心愿的夜晚,无论今后的路斯文志能否陪她一起走,她都必须要这个“开端”不留任何瑕疵、不留一丝遗憾。

她意已决:今晚一定要把斯文志的种子留下,哪怕此后天各一方,她也能一个人把孩子抚养成人!

想到这里,她把自己光滑柔嫩的前身,贴上了斯文志的后身。

她的双手搂住斯文志,用自己的胸揉着斯文志的背。

过了一会儿,斯文志终究还是转过身来。她也就势把身体放平,等待着斯文志的身躯压上自己的身体,等待那“润物细无声”春雨,滋润自己那块还没开发的土地。

但斯文志还是没有行动。

巧美却不会无动于衷,她要引导斯文志来开发自己。她抓过斯文志的右手,牵着它越过山峰、越过平原,游历大好山河……

“你就如了我的意吧,这是我自己愿意的。你只要给我留下一颗种子就行,别的什么都不用你管,也绝不会影响到你今后什么!”

巧美这些话,都是发自肺腑,没有半点虚假。但是她绝对没有想到,她还真的影响了斯文志和俞清音的未来。

斯文志的手,先是触碰到了两个暄暄乎乎的大馒头,之后又摸到了一个顶部有一条缝隙的、同样暄乎的、稍小一些的馒头——对,那里也是馒头,和那两个大馒头一样光滑柔嫩的馒头。

这是个不常见的馒头。在这个寂静的夜晚,它的“光滑”,让斯文志先入为主、形象定型,让斯文志觉得女孩子的那里,都是这个样子的。这种定型的形象,改变了“憨憨”的斯文志对俞清音的印象。

那个带有缝隙的馒头,已经湿漉漉滑腻腻,还微微地动……

后来,就有一团火球炸开了那缝隙。

彼时,整个沉寂的农村夜空,就都旋转了起来……

 

斯文志走的时候,巧美只是送他到村口。

巧美双手轻抚自己的腹部,她已经感觉到斯文志埋下的那颗种子正在发芽、生长。她说她不想太劳神,只想一门心思照顾好她自己的宝宝。

“将来认不认他(她),你自己随便吧。”

这临别的话,很平静,也很坚定。

这临别的话,也包含着许多无奈,也包含着一丝希望。

朝阳映红了巧美这个农村姑娘的脸庞,她黑黑的眸子里闪着晶莹的泪光。虽然她心中那片壮锦的底色已经完美地铺好,但是那生活的道路啊,依然是很长、很长……

 

斯文志选择的是一条回家的近路。这条路要经过一个村庄,还要穿过一片沼泽,顺利的话稍过晌就可以到家。

经过那个村子的路口时,斯文志有些口渴,他想进村讨口水喝,又有些犹豫。

“是斯文志吧?你怎么在这里?”

说话的是斯文志同村的一位范姓大姐,她的丈夫后来做了本地的一个局长。

“我是来我对象家玩,准备下午回去。现在遇见你,正好咱们是个伴儿。”

“我们吃了午饭再走吧,你也可以歇息一下。”

在陌生人家吃饭,斯文志并不情愿。他就说自己着急回去,你要是想一起走,现在就走吧。

“是着急看俞清音吧!”

范姐半开着玩笑。

斯文志陪她取了行囊,也喝了点水,他们就上路了。

“我和俞清音的事,你怎么知道的?”

“怎么知道的?大伙儿都说她总找你唱歌。”

斯文志沉默了。他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地下”恋情,现在已经不是秘密了。

他又觉得对不起俞清音了:明明是自己用老地主的话撩拨得人家俞清音,现在大家反倒把责任都甩给了她,那也太不公平了!

“虽然你还小点儿,但也不必难为情。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都是正常不过的。你看我和我对象,登记以后,尽管还没有正式结婚,但我们有机会就住在一起,我肚子里的小宝宝已经三个月了。对了,你和俞清音现在发展到什么程度了?”

“发展到什么程度”,是那时处对象的专有名词。

“暑假里她跟她妈妈去她大姨家了。”

“我看你这郁郁寡欢的样子,就是知道你是想她了。你还真是个情种!

“我看你俩挺般配的。我有一个远房表妹,说是看过你的演出,那天都找到我家来了,非要我介绍和你处对象。我说人家都有对象了,就是那个唱女高音的,她才打消了这个念头。”

斯文志想起了巧美提到的看他演出的那对姑嫂:

“是不是她嫂子梳个大辫子,长得有点像李铁梅?”

“我没见过她嫂子,但确实听说大家叫她李铁梅。怎么你们认识啊?”

斯文志自觉说漏了嘴,哪还敢再继续搭讪,就没话找话地说:“你现在就有了宝宝,要是对象黄了怎么办哪?”

“黄了我就自己养呗。我在县供销社是正式的,吃供应粮,我能养得起。怎么?你和俞清音也有宝宝了?”

斯文志一下子急了:纯洁如俞清音,我怎么能和她发生这样的事?我是绝不会污了俞清音的清白的!

“看你羞红的脸,快告诉我,你们的宝宝多大啦?”

范姐紧追不舍。

斯文志的脸由红涨到紫,千言万语都争抢着要越过他的喉咙,又都阻塞在那里出不来。

“你们现在就偷吃了禁果,确实是小了点。”范姐叹了一口气,“哎!可是那种销魂的感觉,你们俩肯定是没忍住吧?”

斯文志的脑袋就要炸开了,他几乎是在呼喊了:

“老天爷呀,你要给我们证明!

“我——没——有——”

 




 

【《斯文志系列》之十四】

 

14.泪眼迷离

 

 

 

秋季开学那天,恰好是星期一。

那个时候,斯文志他们这里是8月15号开学,12月31号放寒假。之所以这样安排,是因为北方的冬季漫长寒冷。冬天里班级取暖要烧炉子会很麻烦,茫茫大雪也给教学带来很大困难。所以,一般元旦到来的时候,一个学期便结束了。

该上九年级的斯文志,一早就心事重重出了家门。他对今天能否见到俞清音,内心很不确定。

昨天晚饭后,他一个人站在院子里,数了很长时间的星星。他甚至感觉在星星的吸引下,身体飘浮在空荡荡的夜空里,期间有很多不熟悉的人从他的身边飘然而过。

但是那里边没有俞清音。

他希望的那夜空中的歌声,也没有。

于是他寄希望于今天。

长着几棵古树的小广场,已经有树叶飘落。秋天就要来了,但是斯文志的爱情不知道是将要成熟还是面临枯萎。

经过那棵臭李子树的时候,斯文志特意的向俞清音家的方向望了望。

那边只有一条狗在流浪,它伸着脖子望着斯文志,没有叫。

“那畜生也有心事吗?”他甚至可怜起那只狗来了。

拐过供销社的墙角,前面的路边站着一个人。斯文志虽然近视眼看不清楚,但是他知道,那是他的同桌高凤。高凤每个星期一都会雷打不动地在那里等他。

因为他们不仅同桌,还都是今天的值日生。

“你怎么没有背书包啊?一会儿发的课本你要怎么带回来呀?”斯文志问。

高凤一把拽住他,语声中带着哭腔:“斯文志,一个暑假都没见你的影子,我去过你家也没找到你。

“我再也不能和你一起上学、一起同桌、一起值日了。我们家要搬走了。一会儿放学,你要是有时间,就到我家来一趟,我有事儿和你说。”

斯文志也有好多话要问,但时间不允许。因为已经搁置了一个暑假的教室,肯定要收拾半天。

 

开学的第一天,也就是打扫卫生、排放桌椅、发书、班主任讲一些新学期的要求,所以放学也比较早。

斯文志身旁的那个座位,再没有人来填补,因为同学们都认为离黑板太近,害怕会像斯文志一样近视眼。

学校里也没有俞清音的影子。

她应该还没回来。

斯文志就直接去了高凤家。

可是高凤并没有在家等他。她委托她的姐姐,交给了斯文志一封信。

斯文志拿着信要走的时候,高凤的姐姐拦住了他:

“呆子,我有几句话和你说。

“我和高凤都希望你不来,这样她也就能死心塌地的走了。

“可是你竟然来了,而你又不能给她承诺什么,这只会增加她的痛苦,增加她的依依不舍。

“她知道你和那个俞清音处对象的事,她觉得你们不合适。你和我家风儿青梅竹马,那才应该是一对儿。可是你这个呆子,对风儿的种种暗示一点都不感冒,让她很伤心。

“你回去好好看看这封信,晚上我在供销社的墙角等你回话。”

斯文志想知道高凤的信里写了什么,想知道高凤为什么约了他来却不和他见面的原因。拐过了供销社的墙角,他就靠在那棵臭李子树下,迫不及待地打开那封信:

斯文志:

小时候一起玩沙子的时候,那回我迷了眼睛,是你给我又吹又舔地弄好的。可这些都只能是回忆了。

和你同桌整整一年,我不知道没有你的日子,以后怎样才能继续生活下去。

因为我已经是你的人了。那个下大雨的中午,你背我回家,其实我的脚并没有崴,我就是想和你亲近更亲近。一个女孩子身体最私密的部位,在那个特定的环境下,全都和你的身体紧紧地贴在一起。我是多么希望能够一辈子都伏在你的背上啊!

当时,我就希望你的脚步能慢点、再慢点;希望我的家远点、再远点。可是,你却再没有了小时候双手捧着我的脸吻我眼睛的劲头。尽管如此,现在想来,我仍然是满满的幸福。

那天晚上,我梦见抱着你睡觉。醒来的时候,发现抱着的是枕头。

我当时哭了,再也睡不着。黑夜里想着第二天和你表白,但到了白天又害羞了。

为了写这封信,我准备了好久。可是谁知道它写成的时候,竟然是我们分别的时刻。

一个和爸爸一起从朝鲜战场下来的战友,在兵工厂负些责任。为了我们几个孩子的前途,他把我们全家都安排在那个工厂。

姐姐说了,你如果能接受我的这份爱,我们全家可以像带着姐姐的对象一样,也带上你一起走。

我希望你能,因为这不仅能实现我爱你的愿望,还能让你未来的人生得以改变。

我等你!

爱你的高凤

1976.8.16

斯文志的泪水下来了。

他除了感动,还有愧疚,本来他就觉得满世界的人他都对不起,可是现在,又增加了这么特殊的一个。

他的眼前浮现高凤泪眼迷离的情形,但是他都不敢伸手帮她擦去脸上的泪水。

 

晚上,斯文志早早地躲藏在那棵臭李子树下,瞄着供销社那个墙角。

高凤的姐姐来了,站在那里四处张望了半天。她又往斯文志来的方向走了几步,再折回身来靠在墙角。之后又原地转了几圈,再抻头望了望,恨恨地剁了一下脚,甩甩手,走了。

此时的斯文志,已经双臂搂着那棵臭李子树,整个身躯都伏在臭李子树上颤动。泪水在他的脸上流,也在臭李子树皮上寻找着可能的归宿……

 

俞清音是开学一周后才回来的。

她的母亲请了几天假,陪她一起回来,说是要让她转学到煤城。

俞清音是说什么也不会同意转学煤城的,她应该是和母亲达成了某种妥协,但至于怎么妥协的,她没有跟斯文志说。

暑假后的第一次见面,他们俩除了激动,还是激动。

这是因为他们自恋爱以来,尽管见面并不频繁,但相距并不遥远。而在暑假中,他们却天各一方,相思无尽,相见无缘。

俞清音说了她大姨给他介绍对象的事,也渺渺的提了她母亲对他们恋爱的态度,但还是一再地安慰斯文志,让他不用担心。

“我的心意你是知道的,我会安排好我这方面的事情。”

斯文志释然了:俞清音还是那个爱着他俞清音。

可是,他们毕竟还是两个十六七的孩子,天真的以为自己已经安排好了他们今后的人生。但是,这个世界,并不像他们所想的那么简单。

 

到了秋风渐凉的时候,他们的约会更少了。俞清音说,她的母亲因为她不再去煤城上班了,因此也不再允许她晚上出门。母亲说闺女大了,怕人家说闲话——那所谓“闲话”,大概就是那个范姐所说的“堵在大门口唱歌”之类的吧。

“即使我们不能见面,你也一定要相信我。你等着我再大一大,我的事情一定是我自己说了算的。”俞清音如是安慰说。

而斯文志人生道路上所遭受的一次严重打击,让他们俩感情的继续发展,越发的艰难。

秋末冬初的时候,学校接到了县文化馆要斯文志前去面试的通知。

招录的单位是“XXX省艺术学校”。

斯文志顺利的通过了面试、通过了政审,他得到了一个脱离农村的梦寐以求的机会。

但他却止步于体检。

因为他高度近视!

文化馆长转述文工团团长的话说:“他的眼睛哪怕是0.5的,我也能领他走。”

农村孩子的这个“龙门”,斯文志没有跳过去。

那些本地籍妒忌他的同学,由此又送给斯文志一个外号——“斯瞎子”!

斯文志在原来的“憨”之外,又加上了“残废”的帽子。如果“憨”是斯文志的性格使然,那“残废”则说明他已经不能和正常人同等看待了。

斯文志近视不假,但要说他是瞎子,确实也是有侮辱的意味。

那天检查视力的时候,阳光正好照在视力表上,斯文志当时还能够看清几行稍微小点儿的视力检查标志。但是负责检查的大夫是用一根很细的玻璃棒指点着那些标志,斯文志看不清那个小玻璃棒,自然也就不知道那个小棒指向了哪里。

“龙门”没有跳过去,被反弹回来的时候,反而弄得斯文志伤痕累累。

还有,“斯瞎子”的外号,传到俞清音家人的耳朵后,对于他和俞清音的恋爱,也绝不会是什么好消息。

因为那样的视力,即使到生产队去铲地,也分不清哪些是苗,哪些是草。

省艺校的面试都通过了,说明你有本事;但人家最后还是没要你,说明你的缺点比那个本事更大。任谁还会把女儿嫁给这样的废物点心!

 

到了冬雪飘落的时候,俞清音告诉他,她的母亲决定不再允许他们交往了。

分别的时候,他们两人默默地哭了好久好久……

但依然没有拥抱、没有吻。

这对少男少女,冰清玉洁。他们是真的要把内心里的那种美好,一直保留到地老天荒!

尽管,已经是在,即将失去的——时候!





 

【《斯文志系列》之十五】

 

15.灰色的冬天

 

 

 

那个冬天特别冷,一直冷到心灵的深处。

雪下的很勤,三五天就是一场。不是那种鹅毛大雪——斯文志他们这里除了晚秋和初春,是没有鹅毛大雪的。那是一种稀稀疏疏若有若无的雪,它充满了整个灰色的天空,模糊了天与地的界限,把寒冷传导到世间的每一个角落。你可能看不见它在飘,但你从它掩盖了前人的脚印来看,知道它是一个很真实的存在。

和俞清音分手之后,斯文志只好用繁重的劳动来填补自己的虚空的心,寒假里每天都一个人拉着一只小爬犁,在雪地和灰色天空之间,蠕动。

那层灰色朦朦胧胧浑浑浆浆,像一口锅罩在斯文志的头顶,他看不见道路的尽头,只能按记忆摸索前行。那灰色又组合成四面高墙,把地上的生灵整个浪儿地圈在其中。那墙还有一种魔力,你往前走时,它就向后退去;你退向后边,它又慢慢靠向你。它允许你挣扎,你却永远也逃不出这墙的束缚。你折腾的累了,就会像是一头猪,安然于那个猪圈中,不再产生跳出去的想法。

猪养到一定时候,就会杀掉,文雅一点的词叫“出栏”。“出栏”,从束缚你的围栏里出来,这个词语真是太形象了。可是当猪能够从围栏里出来的时候,它的生命也到了尽头。

斯文志看着四周的灰色,心里想:我的命就该如此吧,我可能就是天空和大地豢养的那头猪!

 

每天早饭后——北方的冬天,昼短夜长,再加上是农闲时节,基本都是每天两顿饭——斯文志就拉上自己的小爬犁,去村子北面的江通、或者村西村南的树林中,寻找能够取暖的柞树根或者风干的树木。每天一趟,回来时也就到了晚饭时候了。

那时农村做饭和冬天时的取暖,都依靠草木。煤炭是很奢侈的东西。虽然大家都知道它是冬季取暖的最佳选择,但没有几家能用得起,即使是像斯文志他们这里离煤城并不是很远的地方,煤炭的价格也几乎能和月工资划上等号。所以,在普通人家,秋天时要准备好一年的烧柴,冬天时则需要大量的条块状燃烧物取暖。

在斯文志的记忆里,秋天和冬天,“柴火”这个都和他不离不弃:秋天是去找一片场地打柴,场地及其周围,要能够凑足二三百捆的柴火,那是雇一次马车的装载量:冬天是要捡柴火,“捡”的是枯木,但那样的运气并不多,更多时候是盗伐,或者抠柞木树根。

大约是1974年,国家开始禁止农民砍伐树木,斯文志打柴火时最喜欢的小祚树、小桦树,都在禁止之列。

祚树质地坚硬、密度大,特别抗烧,是一种高质量的柴火;桦树没有虚泡泡的枝叶,好割好捆规规矩矩,树皮上还含有油脂,烧起来火很旺,并且割下直接就可以使用。

斯文志不喜欢杨树条子。虽然它和桦树一样割的时候省力,但是它需要困上一段时间,等待水分蒸发完毕以后才可以使用,并且它的密度很小,也不抗烧。它唯一的优点就是可以很容易的引燃。

禁伐令对斯文志他们这样的家庭是一种灾难,因为他们没有生产队分发的豆秸、苞米秸等替代品,只能依靠割蒿草和苕条,并且这些东西也一年比一年的不好寻找了。

苕条是一种落叶灌木,老枝灰褐色,嫩枝黄褐色。它有一人来高,夏季开有紫色的小花淡雅秀丽。在灌木柴火中是一等一级的

苕条是一种好东西。它不仅可以当柴烧,还是编筐、编土篮儿等的重要原料。那个时候各家各户使用的各种样式的筐,以及生产队大量使用的土篮子,都是用苕条编成的。

因为这生命中抹不去的记忆,他后来便经常梦见那些场景,并且还总是伴随着遗忘——在梦中,忘记了把那些已经打好的柴火,雇一辆马车或者牛车运回家。

 

冬天里大雪封地的时候,一种原始而又简易的运输工具——爬犁,就可以在灰茫茫的天地之间,派上用场了。斯文志那只每天一出一回的小爬犁上装载的,就是冬天里保持室内温度以使生命得以延续的供给品。

蠕动在雪地和昏暗天空之间的斯文志,就这样“虐”着自己。他用爬犁上柴火的重量,来压抑自己对俞清音思念;用寒风中因出汗而笼罩于自己周围的雾气,来代替当初缥缈于夜空中的歌声。

那个心爱的女孩从他的身边离开了,只有那温馨的记忆还留存于他的脑海。有时,他会用一个鼻孔半哭着抽泣,那时他都能感觉到俞清音的气味还萦绕在他的周围。

那天他是去村子北面的江通拾柴——斯文志他们管江中的岛子叫江通。江通虽然路途远些,但是可资捡拾的枯木会多一些。斯文志心中想着于清音,迷迷糊糊的就上了一座江岛。他那天的运气特别好,枯木遍地。他捡拾自己喜欢的,很快就装满了爬犁。

枯木因为已经淋干了水分,所以斯文志的爬犁走起来会轻快些。

他下了江岛,在江面行进。忽然,他听见东北方向传来机器的马达声。他扭头看时,大吃一惊:原来他竟然误上了中国和苏联两国的争议岛屿!为安全起见,普通居民是不允许在那里活动的。

“怪不得那里面枯树遍地呢,原来这是地狱的门口啊!”

那个马达声,就是苏联的边防军驾驶着雪上摩托,前来抓捕越境的中国人。

斯文志拉着爬犁飞也似的跑,但是他的两条腿,是无论如何也跑不过机械的。

后来他跑不动了,索性就站在那里等着束手就擒。

“我可能也要‘出栏’了,可是我还没有长大呢!”

奇怪的是,那雪上摩托在离他十几米的地方也停住了。

斯文志见摩托不再追来,便拉着爬犁假装镇定的往回走。当走到离摩托一定的距离时,他才开始奔跑起来。

农村里有这样的经验:有时会有一条狗来凶你,这时你万万不能快跑,只能慢慢的小心离开,因为你的两条腿,绝对跑不过狗的四条腿。你只能等到拉开一定的距离,再行跑开。

斯文志庆幸自己用这种办法对付了那个雪上摩托。

其实,现在想想摩托艇停下的缘由,应该是那艇上的军人,看见那拉爬犁的还只是一个孩子,动了恻隐之心的缘故吧。

 

到过年的时候,斯文志已经在他家苞米栈子的南边码起了一长趟用于取暖的柞树根子和干木了。

苞米栈子是北方储存整棒玉米的一种仓库。苞米栈子建造并不复杂,其材料大都是来自山林中的杂树,先选出数根稍粗且直的做立柱,然后在距地一米多高的地方加横梁铺仓底,再向上加仓壁并留出足够的空间,最后做好顶盖以防漏雨。仓底离地面一米来高,可以防止老鼠和家畜家禽偷吃糟蹋粮食,又避免距地面太近使粮食受潮发霉。四周的仓壁留有缝隙,以利通风。

因为苞米栈子是悬空的,过年时的一些吃货,也会暂时储存在里边。所以,苞米栈子还是灰色的冬天里,孩子们年前年后的一个向往。

 

1977年(蛇年)的春节和往年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在18岁的斯文志心里,那个春节也是灰色的,所有的喜庆都朦朦胧胧。

大年初五,叔叔来拜年,那个对斯文志一往情深、已经如愿得到了斯文志种子的巧美,肯定是绕不过的话题。

叔叔说:“秋天掰苞米的时候,巧美回关里家了。她爸爸说她在那里找了个对象,已经结婚了。

“她走的前一天来和我们告别,留下一封信让我转交给你。可是晚上又要了回去,说是要自己寄给你。

“我那时看她已经有点显怀,要你婶婶问,她笑着说没有,说是心愿已了,胖了。

“你也不用担心,她妈妈和她一起走的,过年也没回来。”

如果此事属实,那个孩子应该在蛇年的春天来到人间。

斯文志曾经在三十年之后按照叔叔提供的信息,回到关里家的那个村子寻找巧美,村里的老人说,确实有过那样一个带孩子的年轻女人,但是不叫巧美,叫安清。那孩子一生日的时候,母亲安清得了不治之症。在县医院住院的时候,安清眼见自己时日无多,就把孩子送了人。据说那是一个不能生育的家庭,家境还好。那孩子又是个男孩,白白胖胖虎头虎脑,那家人喜欢的不得了。

斯文志又找到了当年医院的一个护士,那护士说好像有这么回事,至于那家人是哪里的并不知道。那时的领养手续有时并不规范,也没有记录可查。

最终,斯文志只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他还有一个小时候长得白白胖胖虎头虎脑的属蛇的儿子,至于长大以后怎么样,叫什么、在哪里却无处知晓了。





 

【《斯文志系列》之十六】

 

16.奇葩的“义务”

 

 

 

经历了那个多事之秋,斯文志的人生跌入了谷底。

因为眼睛高度近视,斯文志与省艺校失之交臂,失去了跳过龙门的机会。

和相恋两年的俞清音分手了,他上工下工的那条三四里的乡路,布满了他的斑斑泪痕。

中学毕业,他不再是孩子了。他需要承担起一个成年男人所必须承担的一起。

斯文志的眼前,一片茫然。

那个时期的中学毕业生,主要的出路就是——下乡,或者回乡。

“下乡”,斯文志不符合条件,他是农村户口;“回乡”,他又无“乡”可回,因为他的户口在社办工厂。

俞清音可怜过的那个夜半时分披星戴月走在乡路上的男孩,现在只能顾影自怜了。

 

斯文志工作的砖厂因为白天电力不稳定,仍然是凌晨三点开工,早上八点半收工。

那天他早上收工回家,他刚吃完饭,他的同学又是邻居的项勤,就来找他了。

项勤毕业后回到他父亲所在的生产队,应该算作回乡青年。那个追求她的吴亮,凭着自己的父亲是公社的一个领导,也下乡到项勤所在的生产队。

项勤的父母被吴亮执着的追求所感动,项勤自己也经受不住吴亮的死缠烂打,最终还是决定,两人将于近期择日订婚。

项勤给斯文志送来了一摞儿煎饼,同时还有一本写有赠言的小说——《闪闪的红星》。

斯文志翻开那本书的扉页,一行字迹跳入眼帘:

“赠给我爱的人。留念。”

下面是当天的日期,没有署名。

没有署名,斯文志明白其用意,就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吧,但是他没有注意到,这年月日也是项勤精心选择的。

“1977年7月21日”,对,“7.21”,谐音就是“妻爱你”的意思。

项勤的意思很明白:她是要在自己和吴亮订婚之前,把自己的爱,表达一个清清楚楚。

“我妈妈领着弟弟妹妹去我姥家了,我爸爸在江边的鱼亮子。今天晚上只有我一个人在家,你来陪陪我吧,我不能把便宜白白地给了别人。”

斯文志傻傻地望着她。

面对这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很多男人可能都会喜出望外。可是斯文志是一个按自己的内心做事的人。因此,他竟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项勤的个头比斯文志还猛一些,临走的时候,她把斯文志抱在怀里狠命地一搂,恨不得自己成为一个神仙,用魔法把斯文志变成一个可以任意携带的尤物。

她叮嘱斯文志,晚上一定要来。

斯文志正处在人生的低谷期,项勤的以身相许,让他十分感动。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即将被洪水淹没的人,正在绝望之时,忽然项勤又给了他一点额外的能量,使他可以继续在女人海里挣扎。

那种感觉,有庆幸,还有感激。

去年暑假,斯文志已经被农村姑娘巧美成功地调教成为男人,项勤的一番话里所包含的深层意思他不可能不明白。男人因本能的需要,一般对投怀送抱的女子是不会拒绝的。这,无关乎爱。

但斯文志是一个“憨憨”的人,还有点死脑筋。他觉得项勤此刻如果要求和他订婚结婚,他也许能够接受。但他不能接受的,就是这种“今日夫妻明天路人”的安排。他觉得这样做的人,是品质有问题、道德低俗。他认为爱是一种特别高尚的行为,不能玷污。他自己既然不爱人家项勤,就不应该占人家的便宜。他感激项勤让他再做一次男人的想法,虽然巧美让他那男人的雄风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他回味无穷,但是,他仍然不想去做违背他道德标准的事。

 

晚饭后,项勤铺好了新被褥,为自己换上了新娘的装束。可久等不见人,她便急切地来找斯文志。

“我是喜欢你才做这种安排的,并且这种喜欢,已经很久很久了。你放心,过了今晚,我绝不会再纠缠你。我们就当这生命中难忘的一天并不存在。那个吴亮已经这样要求我很久了,我舍不得,就一直给你留着。你要是错过了今晚,我们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面对这种盛情,斯文志难以推脱,但是他不想做一个不道德的人:“我明白你对我的爱,但是这样做并不合适。你们就要订婚了,我希望他能好好的待你。男人和女人,并不是单单只有这一种肉体的关系。让我们把这份感情埋在心里吧,那样会为我们将来的再见,留下一些余地。”

斯文志没有答应,项勤也不会善罢甘休!

她的“虎”劲儿又上来了。她拽起斯文志的一只手,“你跟我来,我给你看一样东西。”

她领着斯文志进了自己安排好的新房,给他看了自己铺好的崭新的被褥和大红“囍”字的床单。

“做不做是你的事,我的心意已经到了。但无论你今晚住不住在这个炕上,我都是你的新娘。你如果心里还有一点点可怜我的意思,还能顾及一下我一个姑娘家家的颜面,就成全了我这份盼望已久的心愿吧。”

斯文志再也没有别的理由了。

项勤是让自己可怜他,“可怜”二字,是斯文志神经中最怕触动的字眼。

这对斯文志来说,是与生俱来的。小学一年级他刚上学的时候,有一天下课和同学到围墙后面玩儿,看见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哇哇地哭,他便立刻跑到老师那里要请假回家。老师问他有什么事,他说他的弟弟正在家里哭着找他。说的时候,他就大哭了起来。

所以,当项勤要自己可怜她的时候,斯文志思想的大堤便轰然倒塌了。

那个黄昏,斯文志就是怀着一颗“可怜”项勤的心,对她尽了自己一个男人的义务。

是的,那只是一次奇葩“义务”。

带着这种想法去做这种事情,脑袋里充斥着“不应该”、“不道德”,实际的行为自然就不可能和“享受”二字沾上边了。

斯文志还想到,这个“义务”,也许就是为当初的那个梦还愿吧!谁让自己当初人生第一次的“喷薄而出”,对象竟然是梦中的项勤呢!

“傻傻”的斯文志,有时还信命。

也就是在对那个梦境的回忆中,他很快就尽完了自己这个奇葩的“义务”。

因为是“义务”,所以没有玩味、没有欣赏、没有体验。甚至,他连项勤那里的长相和巧美的截然不同,都没有发现。

留在记忆中的,就是当初的——那个梦,而已。

离开项勤的时候,他还是多少有一丝快感的。但那种快感,不是因为男女之事,而是因为他尽了自己的全力,帮助了一个女人。

——帮助项勤,由女孩,蜕变成了女人。

 

项勤后来的生活并不如意。吴亮和她结了婚,后来他爸爸在县城为他谋到了一份机关的工作。但因为绯闻层出不穷,他们最终还是离了婚。

毕业二十年同学聚会的时候,斯文志又见到了项勤。她对斯文志说,她和女儿在乡下靠着几垧地生活。斯文志听到“女儿”二字,不由自主地打了个激灵。项勤见状忙又安慰到:“放心吧,那不是你的!”

说的时候,她不敢看斯文志的眼睛,把头转向了来时的路。

斯文志没有发现这个细节,那时他已经离婚,一个人独居。

“我就是喜欢你这个人并不是别的

那天晚上,旧梦重圆之后,她躺在斯文志的怀里,如是说。

她还有后面半句话没有说,你看看你的那么小,就像个大蚕蛹,和吴亮的比差很多。吴亮的大一些,要不怎么能有那么多骚女人像苍蝇围着狗屎似的,嗡嗡嗡。可是我就不稀罕,那有啥啊?

项勤也是重感情的人。

“那天晚上你陪我给我爸送晚饭回来,我让你给我挠挠后背。看把你吓得,腿脚离得远远的。那时我就应该是你的人,可是你还不稀罕要!”

斯文志心想,我们也算平等:你只知道你把第一次给了我,可是你不知道,我也把第一次也给了你,只不过,那是在梦里而已。

还有,那次对你尽“义务”的时候——是的,那仅仅是一次奇葩的“义务”而已——我都没有发现你的这里和巧美的竟然存在那么大的差异!

哎,悔不当初!

我斯文志不仅辜负了你的初夜,也由此枉害了俞清音的一生啊!

否则……

可是,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否则”。

往事如烟啊!

这样想的时候,他就又有了追回那个流逝的夜晚的欲望。

这次,他是真的投入,是在“享受”这个心中只有一个男人的项勤了。

 

那段时间,项勤隔三差五就进城陪伴斯文志一次,每次都会给斯文志带些她亲手种的蔬菜以及斯文志爱吃的煎饼。

她曾经也动过告诉斯文志女儿真相的念头,但那时斯文志已经是单位一个不大不小的领导,她觉得他们之间的差距太大。另外,突然出现一个女儿,一定会在小城引起轩然大波,那个吴亮也一定会无事生非。她害怕影响到斯文志的前途。

她觉得自己给斯文志补补空位、做个情人还是够资格的。其它的,再等将来吧。

她对斯文志的爱,没有一点私念。

她是用自己整个的生命——

去爱……





 

【《斯文志系列》之十七】

 

17.“她那里有病!”

 

 

 

转眼又是秋天。

1977年的秋天,斯文志和俞清音又有了他们的第二段恋情。

是的,他们还有过第二段恋情。

斯文志那时毕业已经几个月,成为砖厂的一名正式员工。

那个砖厂,是当地公社办的一个砖厂。所谓的“工人”,只不过是一个称呼罢了,正经身份仍然还是农民。

即使是这样的一个工作单位,斯文志也从未耽误过一天工,就像他后来走上教育岗位时,为自己锁定了40年教龄一样,他当时的目标是“全勤奖”。

因为如果有可能,他也想能像肖葳一样被推荐上大学。

是的,那个要把抱在一起的“小人儿”送给斯文志的肖葳,比斯文志早一年毕业,经过了几个月的劳动锻炼,经公社研究同意被推荐上了大学。当时公社为了体现对社办工厂的重视,就给了一个名额。肖葳幸运地得到了这个机会,春节后不几天,就去地区的一个师范学校报到去了。

那是“推荐上大学”方式的最后一批——但斯文志们,是不可能知道这个情况的。上天在安排人生的时候,没有给斯文志们安排可以嗅出这些味道的软件底层。

斯文志也想循着这个路子走,他要在工友和领导的眼里,都留下一个时代青年吃苦耐劳的形象。

 

那天晚上他下工回到家,俞清音——就是那个分手快一年的俞清音,在斯文志的家里,等他。

斯文志不明白俞清音堂而皇之出现在他家里的原因。

他既惊讶,又欢喜。

“我们老师今天说,过段时间要举行一次全国性的高等教育招生考试。你学习那么好,复习一下准备考试呗。”

原来,俞清音是来给他传递信息的。

这说明他们两人分手之后,俞清音仍然在念念不忘于他。

也可能,她是在寻找说服自己父母的、一切可能的机会,以及条件。

俞清音不再说话。她半低着头,用自己的辫稍不停缠绕着自己的食指。缠两圈,食指一抖,开了。再缠两圈,食指一抖,又开了。她好像在纠结着一桩心事,不断地为答案增加砝码;又好像是用这样的缠绕,打发掉心中的忐忑。

她一直等到斯文志吃完晚饭,又帮忙收拾了碗筷,才说要准备回家。

俞清音出门后,斯文志的家人都催促斯文志去送她。

他竟然“憨”成了这个样子!

俞清音并没有真的回家。她站在斯文志家的院子里,等他。

“你吃饭了吗?”斯文志问。

“没有。我说我要来告诉你消息,我妈不让。我和他生气了,没吃饭就来了。”

斯文志被感动了,抓住了俞清音的双手。

“进屋吃点吧!”

“我们唠会儿嗑吧。一会儿回家再吃。”

看斯文志疑惑,俞清音安慰说:“放心吧,我妈不能把我怎样。我自己的事,这回我想好了,我要自己做主。”

俞清音实践了她当初对斯文志的诺言,尽管这让斯文志付出了一年的煎熬,但相信她的付出也一定不比斯文志少。只不过,她不像斯文志那么感性,她把所有的苦楚和盘算,都埋藏在心底。她在煎熬中等待,等待可资利用的时机。现在时机来了。恢复高考,对于学习优秀的斯文志来说,绝对可以一展宏图。这是个绝好的时机,她必须紧紧抓住。

 

斯文志家的西房山头,摆放着一条差不多两米的长条凳子,那是他们家用来看露天电影的。此刻,已经分手将近一年的他们俩并排坐在那里,依然是像一年前那样——俞清音的右手握着斯文志的左手。

“我妈也知道我来你家,你们家的人也都看到了这一切。现在我也快毕业了。我们从此以后,不用再遮遮掩掩的了,就大大方方的,好吗?”

俞清音的意思,就是要向全村子的人宣告:我俞清音和斯文志“确定关系”了。

“确定关系”?是的。

它是那时刚刚时兴的一个词语,虽然在含义上所昭示的还仅仅是男女之间的恋爱关系,但其好处是不用再像以前那样偷偷摸摸的了。

之前在“订婚”阶段才能确定的部分内容,现在可以提前到“确定关系”的阶段了。

社会,就在这不知不觉之间,发生着悄然的变化。当然,有些人是被动的顺应这种变化,有些人则是带着自己的思想,为这种变化施加着影响。

时代,有时候要去琢磨。

青萍的风如此,暮色的松也如此。

斯文志对俞清音的提议,当然是求之不得。因为从他向俞清音说了那句“只要你跟了我,就会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的时间算起,已经整整两年了。

两年里,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特别是斯文志,十七八的年龄,就在人生的谷底爬行。他的自尊心,就像一个正在孵化的鸡蛋,只要轻轻的触碰一下,就会流淌出粘稠的血液。

尽管如此,这些磨难并没有改变他心目中那爱情的圣洁和纯美——即便是发生了巧美和项勤两个人的以身相许。

现在,他的爱情失而复得了,他的人生,似乎也因为恢复高考又燃起了一丝光亮。

可是那人生的光亮,只持续了几天。

因为有消息说,77年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得报考中专,只能报考大专

斯文志的心,一下凉了,他觉得自己和大专的距离太遥远了,“一个农民的孩子竟然想考大专,那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

斯文志甚至嘲笑着他身边投入复习的那些同学。

他自觉那个大专是没有希望的。他要积聚能量,等着第二年再参加中专考试。眼下的任务,还是要瞄着单位的那个全勤奖,不能给推荐上大学留下一点瑕疵。

 

那段时间,斯文志晚上下班,俞清音几乎天天都在家里等他,有时还会给他带来几张煎饼。

煎饼是当地特有的一种主食,斯文志喜欢吃。

但斯文志家不是本地人。他们也不会这个东西的制作手艺。

俞清音每每都是等他吃饭,和他母亲一起收拾碗筷,然后再两个人坐在西面房山头的长凳上,唠会儿嗑。

一天晚上,俞清音要斯文志转告他的母亲,把苞米碴子和少量的黄豆泡好,磨好浆子后,要斯文志挑到她家去。她说她母亲答应和她一起,为斯文志家摊一次煎饼。俞清音还说现在天凉了,可以一次多摊一点,吃得也能久一点。

 

摊煎饼那天,俞清音一大早便开始了忙活,斯文志则是一整天陪在她的身边。

俞清音的母亲只在上午和下午换过她两次,其余便都是俞清音一个人承担这份繁重和辛苦。

时令虽然是深秋,但那一天仍然很热。面对着煎饼鏊子,俞清音不住地出汗,两个脸蛋烤得红彤彤的。斯文志只能打个下手,做些抱点柴火,为她涮一涮毛巾帮她擦擦汗之类的。

煎饼一直摊到晚上7点多,那个季节的北方,黑夜早已降临。

俞清音已经累得不像样子,躺在炕上一动也不愿动。

斯文志心疼她,也陪着她躺下,躺在她的身边,用右胳膊心疼地把她搂在怀里,左手在俞清音的后背上轻轻抚摸。他想用这种方法疏解俞清音的疲劳。

俩人就这么躺着。

呆了一会儿,斯文志担心西屋俞清音的母亲会过来,有些害怕,想要走。

俞清音说,你下地把灯关了,这样就没有谁会来了。

俞清音仍然躺在斯文志的右胳膊上,原来侧身依偎在斯文志怀里的姿势变成了仰卧,斯文志头稍微前探,俩人的脸贴在了一起。

这是这对恋人第一次贴脸。

他们的爱,都在心里,就像一汪清澈见底的泉。

寂静深秋。

那天还是满月。

月光透过玻璃,小心地为俩人撑起一片静谧的空间,为这对历经艰难的情侣营造了一个互相接触的氛围。

在月光的催促之下,在衣服的遮掩之下,斯文志的手,兴奋地游历在两山以及与之相邻、为之蓄势的平原腹地之间。

他心旷神怡。

他梦寐以求。

过了那块平原,便到了一处沟谷。那沟谷已经沉睡了若干年月,正等待主人来把它唤醒。

幽静夜色中,那沟谷充满着无限的活力与希冀。它一改往日的羞涩,正发出幽幽渴望的脉动,酝酿着一场澎湃的潮涌,准备着在晶莹月色的抚摸之下,去迎接那创世纪的滋润、洗礼和酣畅淋漓亘古难忘的冲击……

斯文志的手抖了一下。

曾经在巧美那里已然熟悉过的场地,并不是这样的情形:本来的滑腻膏腴之地,怎么到了俞清音这里,却变得麻麻赖赖的,还有一种丝丝秧秧的感觉。

他的心一颤。

那应该是一种关于皮肤的病!

深爱着的人,和奇怪的病……

为什么那种病单单就会发生在那里?

娶一个那里有病的媳妇回家,是不可想象的事。

苍天竟然忍心这样作弄人——作弄斯文志这样一个善良老实的人!

 

“咣啷”,外屋发出一声钝器触碰的声响,斯文志一下子坐了起来。

“是我妹妹起来喝水。”俞清音安慰他。

她伸手拽了一下斯文志,“天太晚了,就在这睡吧!”

斯文志可怜俞清音,他不想让俞清音遭受如此巨大的打击,就答应了。

他们去外面上了一趟厕所,然后回来铺好被子,相拥而眠。

“她还像个没事人似的,她竟然不知道自己那里有病。可怜的人!”

那剩下的半个夜晚,一种强烈的反感涌上了斯文志的心头。他再也没有兴味去触碰那沟谷,就连那块平原,也被殃及了。

它认可的新主人,再也没来经营它,或者打扰它。

斯文志的“憨”,最终葬送了他和俞清音那纯真而又稚嫩的爱。

 

斯文志陷入极端的矛盾之中,他不明白自己喜欢的东西和实际的情形,为什么会有天壤之别。

“她那里有病!”

这个烦恼,顽强的占据了他的头脑,一刻不停地折磨着他。

本来对高考就不抱希望的斯文志,眼下,又遭到了致命的一击!

 




 

【《斯文志系列》之十八】

 

18. 一头栽下路旁的深沟

 

 

 

 

斯文志病倒了。

那天他从县文教科出来,先是遇到了他的中学同学肖葳。肖葳说她大学两年现在毕业了,工作分配在文教科,她今天是来报到的。肖葳简单问了一下斯文志目前的情况,还说晚上下班就来斯文志宿舍找他。

没走几步,斯文志又遇见了他的小学同桌黑大个。斯文志说你不是早就死了吗,怎么还在这里。黑大个说,早先咱俩同桌,我的作业都是抄你的,而今我在那边天天交不上作业,老师和同学们都嘲笑我,我想让你也去我那里,好帮我写作业。

说着他就拉着斯文志的手,从路边的悬崖向外面飞了过去。

 

肖葳走到教育局门口,回头再看斯文志时,只见他摇摇晃晃地栽下了路旁的深沟。

那时斯文志他们这里修建道路的时候,都是就地取土打路基,也就是在道路两边一定的距离内挖土修路。这样的路基建成的时候,道路的两边都会有很深的沟。路修的越高,两边沟也就越深。

按理,县城的街道是不应该用这种方式修建道路的,但这个县城地处偏远,文教科所在的街道又是新建区域,所以路旁就有很深的沟。

肖葳转身飞跑回来。看见斯文志歪倒在深沟里一动不动,只有半张的嘴巴还在翕动,嘴里还有白沫流出。

她惊慌的大呼救人。

人群也很快的在聚集。

一个操着内地口音的干部模样的人,指挥着几个年轻人把斯文志抬上路面,其中的一个年轻干部背起斯文志,另外几个青年人跟在后面,几个人便飞快地向医院奔去。

小县城的医院虽然简陋,但抢救却是很及时的,不像现在的医院需要楼上楼下跑半天的手续。

医院里一边抢救,一边进行病人登记。

可是前来送医的那些人中,只有肖葳一个人认识斯文志。肖葳也就借坡下驴,担当起了病人斯文志家属的角色。

医生说斯文志并没有生命危险,但需要住院观察。

分别快两年的肖葳和斯文志,没想到竟会以这种方式见面。

 

自从知道了俞清音那个地方有毛病之后,斯文志就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之中。可是他又不能把这件事情和俞清音明说,他害怕俞清音经受不住这个沉重的打击再出现什么意外。

他的内心遭受着从未有过的痛苦折磨。

春天播种小麦的时候,有一个消息让斯文志懊悔不已:说是各地的中专学校在1977年的大专落榜考生中,准备再招收一批中专生。

人们俗称这批录取的中专生为“大专漏子”。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1977年10月,全国正式恢复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制度。当年全国的报考人数是570万,录取人数是27万,录取率4.7%。恢复高考的招生对象是:工人农民、上山下乡和回乡知识青年、复员军人、干部和应届高中毕业生。

看了这个招生对象人们就会明白,那两年招收新生的年龄,既有斯文志这样十七、八岁的,也有三十几岁的已婚已育者。斯文志的班主任路老师、学校大批判组的施老师等等,都是那年考上大学的,要不说斯文志只把自己的目标定位在中专,这是有道理的。他一个学生,就是学习再好,难道还能强过老师不成?

但是梦幻的年代也有梦幻的事情,一个边远地区的十七、八岁的农村孩子,他如何能够想到还会有“大专漏子”这么个如此特殊的情形呢!

“大专漏子”, 真就是没有“漏”到斯文志的头上。

还有,那年的高考还有一条规定:1977年当年的毕业生,不得报考中专。于是,自以为聪明的斯文志,根本没有进行高考准备,他打算在第二年——1978年,再努力的考上一所中专学校。

如果他当时能预见到“大专漏子”这个特殊的情况,他一定会认真复习认真对待的。

可后悔,是没有用的。

于是,五月份的时候,他参加了县里组织的一个师资培训班。

这个培训班也是县里通过公开考试开办的,目的是为本县培养急需的中小学教师。同时这个培训班也不阻止学员们参加当年的高考和中考。

这样既可以高考,考不上又可以安排工作的办学方式,很合斯文志的意。更不要说在学习期间,培训班还会给学员们发放相当于正规高校半额的助学金呢。

斯文志以忘我的精神投入到学习之中,他的志在必得除了是为了脱离农村光耀门楣之外,更主要的还有要找一个去大城市的机会,他要带着俞清音,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把俞清音的病偷偷治好,为他们俩的未来扫除障碍。

高考的成绩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九月份的事情了,斯文志的成绩远远超过了录取分数线。可是,录取的名单中,并没有他。原因没有人告诉他,但是大家都清楚,肯定还是因为——眼睛近视。

他的理想之门,就像是一扇弹簧门,只是闪了几闪,最终还是合上了。

他的生活之路,再一次被堵死了——不只是他自己,还有殉葬的俞清音!

“难道近视眼就活该倒霉吗?那些科学家、文学家,他们的眼镜都是成名成家之后才带上的吗?为什么到了我斯文志这里,眼睛近视了就没有一个学校要我呢!”

他恨这个世界的不公,也连带恨起了培训班的数学老师。

那天,那个女数学老师叫做鞠迟的,竟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嘲笑他像个瞎子一样,“坐在第一座还看不清黑板”。斯文志当时就觉得鞠迟不配做一个老师,现在他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他认为都是数学老师那样的人在作祟。

另外,还有一个对斯文志有点小意思的女同学曾经偷偷告诉他:有一次她听到数学老师在办公室里也在说他斯文志的坏话。

斯文志就不明白,他一个乡下孩子,不招灾不惹祸的,怎么就那么不入那些城里人的法眼,当面背后都要拿他的近视眼说事!

现在他知道了,乡下孩子生下来就应该是不受待见的,乡下近视眼的孩子,则更为城里人所不耻。

“轰轰烈烈”结束了,有些“污泥浊水”还没有荡涤掉。

他的路没有了,俞清音的路也没有了,偷偷领着俞清音去城里把病治好的机会,也没有了。

他可怜自己,也可怜俞清音。

斯文志就是在来县教育科询问自己不被录取的情况之后,急火攻心,一头栽下路旁的深沟的。

 

肖葳到文教科报到以后,又去替斯文志查询了录取情况。她得到的答复是录取工作已经结束,上级分配的名额都已经录满,已经没有办法了。

肖葳深深地为斯文志可惜,觉得老天要是让她早一点赶在录取工作结束前来报到,情况也许就是另外一种情形。

“哎,斯文志,你的命就该如此!现在,你就贴贴服服地跟着我吧!”

于是她请了假,一心一意在医院陪着斯文志。

斯文志所在培训班的老师和同学,也来看望过斯文志,肖葳每次都是以主人的身份,大大方方地接待、答谢。

那个对斯文志有点意思的女生,来的时候红着眼,走的时候——红着脸。

但对于肖葳,斯文志除了拒绝过她要送给他的那个拥抱在一起的“小人儿”之外,还曾经有意拒绝她送的一支钢笔。

送钢笔的事,发生在去年春节刚过的时候。肖葳上大学临走之前,到斯文志家看他。

她给斯文志带来了他喜欢的那种可以旋转打开笔帽、可以别在左面上衣口袋的钢笔,是“英雄”牌的。斯文志知道这个礼物很贵重,说他承受不起,所以就百般推辞。

肖葳见斯文志推辞她的礼物,就很自然地说:“我没有别的意思,就希望你也能成为一个英雄!

“我知道你和俞清音分手了,你的心情不好。这有什么啊?这个世界上好姑娘多的是!”

对肖葳来说,斯文志就是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无论他落魄到什么程度,她都不会嫌弃。

但她又是一个心机很深的人,她自作聪明的以为,落魄中的斯文志,会主动向她抛出橄榄枝,那时她就会大获全胜。

“好姑娘多的是”,实际上她就是在表白自己。她是在告诫斯文志,不要在俞清音那一棵树上吊死,现在已经是考虑她肖葳的时候了。

但是她错了,她低估了斯文志的自卑心理对其行动的影响。斯文志确实在很多时候也会有一些幻想,但他从来不会在面对不现实的目标时有所行动,肖葳一旦错过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将来就要付出更大更多的努力才行。

果然,到了去年秋天的时候,斯文志和俞清音又开始了他们的第二段感情之路。

那时的俞清音,基本做通了家里大人的工作,并且已经把自己完全地交给了斯文志。要不是因为斯文志认为俞清音那个地方有毛病,肖葳真的是连一点点的机会都不会有。

肖葳吸取了上次的教训,她要利用这次斯文志住院的机会,来一个虎口夺食,一定乾坤!

她也向医生询问了斯文志的身体,医生说只是受到重大刺激引起的,增加点营养就会好的。

所以,斯文志出院的时候,她以斯文志身体虚弱需要静养、回培训班的大宿舍不适合为理由,直接以爱人的名义,将斯文志领回到自己的单人宿舍。

从此,直到二十年后他们最终离婚,斯文志再也没有离开肖葳的掌控。

 




 

【《斯文志系列》之十九】

 

19. “你连和尚都当不起!”

 

 

 

 

在肖葳的精心护理下,经过一个星期的将养,斯文志又壮得像一头牛了。

那是一头在荒山野岭跋涉已久的牛,与生俱来的孤单和淳朴,让它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环境里饱尝艰辛。它既疲惫又失望,面前的一切都是灰蒙蒙的。它倒在了地上,想再看一眼这个尚未熟识的世界,准备呼出自己平生的最后一口气。

可是苍天仍然眷顾于它。就在此时,它眼前忽然出现了一个水草丰美的仙境。这里鲜花遍地,香气弥漫,水草丰美,还有涓涓溪流的滋润。

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那头牛的生活在这里出现了转折,它那颗垂死的心脏,又慢慢地开始鼓动起来了。在这个突然出现的仙境里,它吃得香甜,睡得舒服,玩得惬意。

 

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斯文志都把一天积攒的全部精力,都发泄在夜色朦胧之中。深邃的夜空,旋转的银河,为他展现出一片崭新的天地,烘托出一幅绚烂的图景。那里的每一颗星球,都让他流连忘返,迫使他努力的读懂它们的构成。如果是气体的,他就横冲直撞,腾云驾雾;如果是固体的,他也要做一只神仙独有的精钢钻,研究这颗星球的分子结构和形态构成。

酣畅淋漓的一觉醒来,肖葳的早餐便摆在他的面前。他的胃,一会儿就被填的满满的,身体又有了蓬勃的动力。

那是斯文志生命里最为惬意的几天。虽然他此后的生活也曾光华灿烂过,但对于刚刚从路旁深沟里捡回来的那条生命来说,没有任何一段时光可以替代它。

一个人最难忘记的是危难之时别人对自己的帮助。对斯文志来说,他栽下深沟的那一刻,便已经宣告了他十几年灰色人生的结束,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人生的愿望也彻底破灭了。

他连自己都拯救不了,还如何去拯救俞清音啊!

所以,经过了这几天的亲昵,斯文志从肖葳那里得到的,不仅仅是帮助,还有她执着的爱以及她给他带来的崭新生活。

斯文志原来已经崩塌的世界,上天又重新给他维系好了,还帮他点缀的五彩缤纷。

县城太小了,已然承载不了他和肖葳的激情。

肖葳以斯文志的病仍需将养为借口向单位请了假,领着斯文志到了她上大学的那个城市。

肖葳找到她上学时管宿舍的阿姨,说是领她的爱人来旅行结婚,要在这里多玩几天,麻烦阿姨给他们找个住处。

那个阿姨捧着肖葳送的喜糖,给他们安排了一个条件最好些的宿舍房间。

在那个城市,肖葳给斯文志配了近视镜。斯文志头顶的天,一下子辽阔了许多。他能够看见眨眼的星星,也能看见月亮上的山峰和海洋;他能看见这个世界的丰富多彩,也能看见女人的酮体如此艳丽光鲜。

斯文志的生活,终于还是开朗起来了。自从十来岁他被放逐到北大荒那个小村庄以来,他就像是一只可怜的羔羊,孤独的在山川之间流浪。现在,城市的空间、肖葳的呵护让他失落的人生忽然有了意义,他眼前的灰色世界也慢慢地斑斓起来。

公园、商店,凡是能代表城市的地方,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

他们还照了俩人的照片——当时是称为“订婚照”的,照片中的肖葳,笑得很开心。斯文志第一次觉得,肖葳长瓜脸儿也还算漂亮,高挑的身材、修长的大腿、丰美的臀部、白皙的皮肤,本来也就应该是一个美人坯子只是,他原来已经把自己的全部心思都集中在俞清音身上,再加上他的近视眼,无缘于欣赏女性的美,所谓的“一叶障目不见泰山”,让他一次次失去了讨好女性的机会。

已经死过一回的斯文志,接纳肖葳的爱已经不是问题。但是,他的心偶尔也会疼一下。

那个疼,和俞清音有关,和肖葳也有关。

肖葳的那里也像俞清音一样,存在严重的问题,和巧美的清爽柔美干净漂亮的模样截然不同。但是他现在对那里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那虽然不是病,但是也绝不应该像男人的那样荒芜而且丑陋。他心中视为圣洁的地方,绝不应该是荆棘丛生杂乱无章的荒山野岭。从男女有别的角度看,她们那里,绝对地存在问题。

肖葳将斯文志送回教师培训班的时候,还特意和班主任打了招呼,虽然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培训就结束了,但是学员的分配,班主任还是有建议权的。

临别的时候,肖葳嘱咐他说一定要考好毕业试,这对分配工作单位会有影响。还说毕业试一考完,他们就去领结婚证。

说到这里的时候,肖葳把斯文志拥在怀里,趴在他的耳朵上说:“你这几天要专心复习考试,星期天也不要回去了。不要老想着碰我。”

 

斯文志回到宿舍,第一眼就看到,那个考试分数比他低却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学的铺位,已经空了。

他有点失落,再回头看自己的铺位,被褥还整齐叠在那里。

他刚要收回目光,突然发现他的被服卷上,放着一封信。

信是俞清音写来的。

斯文志:

虽然我的心里一直放不下你,但是我知道,咱们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了。

那个夜晚之后,我们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再没有亲昵的举动,我知道这不是恋人之间应该有的正常现象,你一直以来的若即若离我不可能感受不到。

三年前,你曾经学着老地主的样子,说是只要我从了你,就能保证我一辈子的富贵荣华。我不稀罕你的富贵荣华,我只稀罕你这个人。可是现在,你也和那个老地主一样,再也不想要我了。

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你,但我对你的爱是真的,是纯洁的,没有一丝一毫的私心杂念。

你现在有了前程,毕业后就会分配工作做一名教师,我也不想再耽误你。

我已经毕业一段时间了,秋天的风把我的心带走了,我什么事情都不想做。明天,妈妈又要领我到煤城的大姨家去了。

这次去了之后,我准备也在那里找个工作,就再也不回来了。

到时我会给你写信,告诉你我的地址。

如果你身边有你喜欢的女孩,就重新再找一个吧。

你自己一个人,我不放心。

我爱你,无论未来的道路是什么样的,我都会记住你曾经对我的好。

将来是个什么样子,我想象不出来,那就等到了将来再说吧。

第二天,斯文志请了一节课的假,急急忙忙地赶到县城客运站,想去再见俞清音最后一面。

他还想找机会告诉俞清音她那里存在的异常——这些话在信里是不好说的,免得她在以后生活中再遇到此前和他一样的尴尬。

可是他还没赶到客运站大门口,远远的就看见客车出大门拐向了出城的路。

他不死心,又到平时停车的地方看了看,又询问了站里的工作人员,确信发往煤城的长途客车已经走了,才悻悻而回。

俞清音到了煤城之后,因为一个可以想见的原因,没有实现给斯文志写信的承诺,那两个恋爱——分手——再恋爱——再分手的清纯男女,从此天各一方,音讯断绝,只有围绕他们的那个“气场”,依然悬浮在那个荒凉小村的上空,不间断地奏出“荒原一片篝火红”的乐音。

 

毕业考前几天,肖葳来培训班看望斯文志。

她给斯文志带了好多吃的,也顺便再一次到这个地方宣示一下她的主权。

宿舍的男同学都赞誉斯文志这个从天上掉下来的媳妇。还说斯文志小小年纪,城府倒是挺深,从没提起过自己还有这么漂亮的媳妇。有一个男同学还对他说,某某女同学这些天总是阴沉着脸,没有笑容。

斯文志看看宿舍低矮的天棚,心想,当初盖房子的工人,站在高高的脚手架上,肯定不会理解人们的心思,是能够从这里飞进飞出的吧。

肖葳临走时,悄悄告诉斯文志:

“我怀孕了。等你考完试,咱们就去领结婚证吧,太晚了就不好了!”

斯文志怔了一下。

他向肖葳说出了自己早已想好的理由:

“不能生!你那里有病,会影响孩子的。”

这,便是前面说到的斯文志的心会偶尔疼一下的原因。他认为肖葳和俞清音那里相似的模样,就是上天对他命运的安排。他虽然已经认命了,但多少还有些不甘。

“哪里?”肖葳停顿了一下,半天才明白斯文志指的是哪里,“什么毛病?瞎说什么呀!我都有孩子了,还说有毛病?我看是你心里有毛病吧!”

“你那里长得和男人的一样,荒草连天的,还说不是病?”

肖葳一下子笑了出来,左鼻孔甚至都喷出了鼻涕,“斯文志你个憨货啊,你说我这辈子怎么就偏偏看上你了呢!说你缺心眼吧,你还贼精八怪的;说你聪明吧,天天净往出冒虎嗑!我的老天爷呀,你说这可怎么办哪!”

肖葳用双手捂着肚子,生怕自己的笑和斯文志的憨,让腹中的胎儿心里留下阴影。

她稍微顿了一顿:

“我们大学一个宿舍十二个人,一起洗澡时谁都不避讳谁,有时还比一比上边的奶子谁的大谁的好看呢。要是我有毛病那地方像男人,那我们一大帮都有毛病啊!你这个呆子啊,我看你这辈子要是离了我,就连和尚都当不起了啊!”

斯文志,这才知道,女人的那个地方,是也可以有“毛”的,但却不是“病”!

他筹划好的拒绝肖葳的理由,只落得了一个贻笑大方的结局!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只是,那个可怜的俞清音,她这辈子都不可能知道,自己竟然背负着这样的一个“黑锅”。而这个“黑锅”,还竟然莫名其妙地就改变了她和斯文志的——整个人生!

 

 

——系列结束——

 

 

 

 

 

 

 

 

 

代后记

 

 

《斯文志系列》完稿的那个凌晨,虽然疲乏至极,可是我睡的却一点都不好。

 

梦见巧美了。但她不是我《斯文志系列》小说中的那个巧美——尽管长相确实是我心中所要描摹的那个模样——因为我并不认识她。

她爸爸在这里包了一项工程,是农田水利方面的。

他们全家就从遥远的南方都到这里来了。

她带着一个还在吃奶的孩子,也是男孩。

我是在乡下一个旅店的房间遇见她们的——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只知道那里离现在的的住处有二三百里。

这个旅店很老旧,有点像我斯文志小说中所描写的那个大车店,男女混住——只是不是小说中那样的通铺,而是单个的床罢了。

这个房间有三张床。靠窗子的是我,左手边是巧美和她的孩子,右手边是她妈妈。

那个襁褓之中的男孩,不停的哭闹。

巧美抱着那个孩子在地上来回不停的晃。

但哭声并没有停止。

巧美有些烦躁,把孩子重重地放在床上。

“哭什么哭啊,怎么哄都不行,你到底要干什么?”

没想到,那个只有几个月大的孩子竟然说话了:

“我要找爸爸,我要找爸爸!”

 

我和巧美的爸爸站在公路边上。

眼前是一面很陡很陡的坡,坡底是一条小河。在小河对面的河坎上,是一片树林。目光越过树林到了岸上,远处有大型机械在田里作业。那大型机械的身后,腾起一片一片的烟尘,轰隆隆的响声也很清晰的传来——醒来后我才知道,那是我窗前的那辆大货车,每天早上都准时叫我的床。

巧美的爸爸倏的一下就从公路边滑到了小河边。站在河边的时候,我发现小河对岸的树林里有人在偷拍他。因为我能清楚地看到,树林里有闪光灯在偷偷地闪。

他已经处在极度的危险之中,但是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

我不能袖手旁观,我要去帮他,帮他摆脱危险。

可是当我也滑到坡底小河边的时候,他却不见了。

我左右环顾,没有过河的桥。他该不会是趟水过去的吧?

还有,他怎么神秘兮兮的?

啊,原来,是他在配合那闪光灯,在引诱我!

引诱我去陌生的世界。

我的头皮一下整个的发麻,于是赶紧转回身往坡上爬。

我要逃脱他们的引诱!

可是这坡实在太陡了。

眼看就要爬到坡顶了,我的眼睛已经能看见公路了。

但最后这个大约一米五的陡坡,不管我如何努力,还是爬不上来。

我一米七的身高,现在只能露出一个脑袋——只露出一个脑袋观察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世界。

我在想,别人都是怎么爬上来的呢?

忽然发现右腿边上,有一个可以借力的土墩,土墩上还长着一颗小树。于是我把右腿跨上土堆,拼命的攀爬,但还是上不去。

回头看时,那树林里的闪光灯正对着我不停地闪,似乎正在一点一点地摄取我的灵魂。

我更紧张了。

最后,是肖葳(《斯文志系列》的一个人物,女)把我从那个危险的境地拽上来的。

站在高高的公路边上回望时,我刚才爬过的那整个的坡子,此刻已经布满齐齐整整的台阶。

我对肖葳说:“怪不得刚才那么快就能跑到沟底,你看这明明是有台阶的嘛。我刚才那是有了幻觉,我的神经都已经错乱了。”

 

老伴儿抱着我哭。

她说她已经知道我现在又在张罗找别的女人,是我嫌弃她了。

我说没有的事,那是项勤(《斯文志系列》的另一个女性)看我现在孤苦伶仃的,可怜,才故意和你这么说的。

她说不是项勤。

我又说是巧美的妈妈告诉你的吧,你别信。我根本就不认识她们。

她还说不是。

我忽然想起我曾经和俞清音(《斯文志系列》的女主人公)唠过这方面的事情,应该是俞清音在提醒她,要她记得回家的路。

哦,是的,一定是那个视我为生命的俞清音!

但我不能和她聊俞清音。

我现在又觉得自己好像是小说中的斯文志了。

这时巧美的妈妈来给我解了围。

她对我说,这里太偏僻了,你给我下载一些歌曲,没事的时候我也能听听歌、解解闷儿。

我说我记一下你的号码吧,我让同事小张给你弄。

我因为患有早期的阿尔兹海默症,现在工作上很多事情都是小张帮我,他就像我的一个拐棍一样。

可是我的手机有毛病了,返回键也不好使了。我费了半天劲儿才回到桌面。

我记下了她的号码:17388733XXX。

拨号键也不好使,那串号码赖在我的手机上就是不肯离开。

“就这样能记下也行”,我心想。

于是我在关闭屏幕之前,又把那个号码默念了一遍,害怕,万一手机不能保存,就再也联系不上她了。

醒来以后我才知道,那个号码就是小张正在用的手机号码,是真的。

可即使打通了这个号码,到底还是找不到巧美和她的妈妈。

小说中的一切,梦中的一切,也就都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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