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墨 龙
关键词:小说组合 单篇独立 集合一体
小说组合是我正在实践的一种小说写作形式。目前已经完成4个系列、39篇小说、共计约13万字。就其单篇个体来说,篇幅长的近9000多字,短的不足500,多数篇目都在两三千字之间。
本文讨论的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小说组合的特点、小说组合这种写法的意义、小说组合的类型、小说组合写作注意事项、“小说组合”的优势。
一、小说组合的特点
“小说组合”是我自己摸索出的一种小说创作方法,小说组合是由若干篇短篇小说或小小说组合而成。
其特点有二:
一是分则各自独立。即每个组合中的所有篇目,都是独立的一个短篇小说或者小小说,当我们独立阅读其中的某一篇时,不会影响其作为一个短篇或小小说的阅读体验。
二是合则浑然一体。组合中的几篇小说如果能够连续阅读,还可以构成连贯且完整的情节。
也就是说,“单篇独立,集合一体”,是“小说组合”的主要特点。
请看材料一:《老公和她有点怪》。
这篇小说由四个自然部分组成:
开端是第一部分,在余萍和李致平静的婚姻生活中,忽然出现了一个美女邻居。
二、三部分是发展,写美女邻居在余萍家做客,重点描写了“海参的故事”。
第四部分是高潮,写病房看护。
这篇《老公和她有点怪》,虽然是“小说组合”《王晓菲系列》中的一篇,但其本身的结构是完整的,单独拿出来看,就是一篇独立的小说。
再看材料二:《美女邻居不在家》。
从小说的角度来看,这个题目还是挺有吸引力的。人不在家,那还能有什么事儿呢?可是偏偏就是有事。这篇小说有5个自然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开篇点题,是开端,二、三部分是发展,第四部分是高潮,第五部分是结局。
这篇《美女邻居不在家》,虽然也是“小说组合”《王晓菲系列》中的一篇,但其本身的结构也是完整的,单独拿出来看,也是一篇独立的小说。
我们看了这两篇小说以后,如果不做特殊的说明,不会认为它们是一个系列的不同组成篇目。《老公和她有点怪》,是系列的第四篇,《美女邻居不在家》,是系列的第三篇,之所以把例文顺序颠倒,是为了避免读者先入为主。我在提供小说原文时,还有意地把《老公和她有点怪》中的主人公王晓菲改成了丰小筝,也是为了避免读者先入为主,以免破坏单篇小说的完整性。
小说组合中的每一篇小说,如果单独拿出来看,都必须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是一部完整的小说。所以,小说组合的构成单位,不是“章”、“集”、“节”等传统意义上的叫法,而是叫“篇”。不是几章、几集、几节,而是几篇。例如《王晓菲系列》由6篇组成,《斯文志系列》由20篇组成,等等。
“小说组合”从它连贯且完整的情节这个角度说,它又和中长篇小说相似。比如这两篇例文,“美女邻居不在家”在前,两人之间发生了一点误会。这样,“老公和她有点怪”,就自然而然了。
二、“小说组合”这种写法的意义
为什么要在传统的短篇、长篇、中篇和超短篇小说的形式之外,还要建立这么一种新的写法、新的形式呢?这要从我们这个时代的发展来看,从我们这个时代在阅读上所发生的变化来看。
传统意义上的阅读,是手捧一本书,读书人把自己的思维,沉浸在书中文字给我们构建的那个境界中。我们在那个境界中,或者通过形象思维去努力地还原书中的场景,或者通过抽象思维去组织认识书中的道理或者原理。
但是现在的读书,很多时候已经不是这个样子了。
以前我们出门兜里都要带点钱备用,现在钱已经装在手机里了;以前我们手捧的书本,是装在背包里备用,闲暇时拿出来翻上几页,现在也是装在手机里了。
那么这种通过手机、电脑来进行的阅读有什么特点呢?
第一个特点是阅读的对象与内容转换的非常快。
传统的书本,手中的这本不想看了,要去书架上再去翻,有时还不一定翻到可心的。图书馆可以,但你要抽出整块的时间到那个特定的场所去。
现在不用了,一部手机就可以方便地实现阅读目标的转换。
第二个特点是可以充分地利用每一点闲暇的时间。
会议前的等待、地铁公交上时间的消磨、工作期间片刻的休息,我们都可以拿出手机,看看自己喜欢的内容。特别是现在的手机浏览器,还可以记忆并分析你的喜好,把你感兴趣的内容,主动地推荐到屏幕上。
我的小说大多被《手机搜狐网》转载,有时三两天点击量就是两三万,我想就是浏览器智能化的原因。浏览器记忆了你以前浏览过“王晓菲”,所以新的王晓菲再出现的时候,浏览器就主动地向你推荐。也许你就是随便用手指碰了一下,并没有看,但是数字它已经给你算上了。
手机的这两个阅读特点,导致了我们的阅读,出现了下面的两种倾向:
一是碎片化阅读。
碎片化阅读指的是利用短而不连续的时间片段,进行简短而少量的文本阅读。“碎片化阅读”就是指阅读模式不完整、断断续续。伴随着这种阅读方式的“普及率”越来越高,微信、微信公众号也因应这种形式,就开始大行其道了。
碎片化阅读的主要问题,就是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这是阅读的大忌。人们阅读缺少思考,只是一种浅阅读。这种阅读方式虽然充分利用了时间,但因为不去思考所获得的效益并不大。
二是消遣性阅读。
消遣性阅读,就是随意性的阅读和无意识的阅读,它具有趣味性和环境适应性,但不具有目的性、选择性和程序性。坐车吃饭前会议前等等的阅读场景,掏出手机来随意的翻看一下,时间就在抿嘴一笑的过程中,逝去了。
但是不管怎么说,你的小说还是有人读了,读了就比没有读者强。更何况,我曾经自诩为自己的小说是“纯文学”,笔法模仿着那些名著,内容也不是低级趣味。我们不能总把读者都想的那么低俗,那些见不得阳光的东西只能光鲜于一时。纯文学的受众数量和阅读品质,并不是传说的那样不堪。
所以,两三千字的一篇组合个体,十来分钟就可以读完,在浅阅读、快节奏的环境下,就有了生存的空间,这就是“小说组合”的意义。
《王晓菲系列》第二篇《女孩王晓菲的心事》发表后,曾经有两位读者给我提出了不同的建议:
一个说,“我认认真真地看了全文,结果什么事都没有。”我知道他所说的那个“什么事”指的是什么,但是不管怎样,类似他这样的读者肯定不少,虽然他有些失望,但我能让他坚持看完,对作者来说,就是收获,就是这一个回合的胜者。
还有一个女性读者,她给我发微信说希望这个可爱的女孩别当第三者。我当时就很肯定地回她说那不是我的本意,我要表现的是人在面对诱惑时的自制力。因为生活中这样的情形,是主流。
我们的读者,其实也是喜欢在大庭广众之下能够摆上桌面的故事情节的。
三、“小说组合”的类型
目前,我创作的“小说组合”类型有四种:
1、同题类型。
这种类型以《孩子明年高考》为代表,组合中的所有篇目,标题都是相同的。这个组合除了在公众号上刊发之外,其中3篇还以“同题小说”的名义,发表在将于九月份面世的文集《北国作家》中。
这个类型的篇数视题材情况而定,没有篇数限制。
2、纵向情节类型。
这种类型以《王晓菲系列》、《斯文志系列》为代表。情节按照时间空间的顺序顺序展开。
这种类型的篇数,视故事情节结构而定。
这两个系列,先是以每周一篇的频率,刊发在《当代作家》公众号,合集后发表在《中国作家网》。
3、横向情节类型。
这种类型以《曲晓蔓系列》为代表。情节展开采用层层剥笋的方式,让读者从故事的表象一直读到故事的本质。
这种类型的篇数一般不会很多。篇数太多了会使人产生阅读疲劳。
这个系列,也是先刊发在《当代作家》公众号,后合集发表在《中国作家网》。
4、超长类型。
这种类型以《斯文志系列》为代表。
超长类型的“小说组合”,在贯彻其独立性方面写作难度较大,因为篇目更多,小说中涉及的人物也多且形象更为饱满,情节也更复杂。
四、“小说组合”写作注意事项
“小说组合”创作时特别要注意:单篇不能零碎,组合不能啰嗦。
单篇不能零碎。就是强调组合中的每一篇必须符合小说的特点,具有相对的完整性。开篇不能给前面的篇目擦屁股,不能让读者有半截插杠子的感觉;结尾不能连屎带尿不干不净的。
组合不能啰嗦。因为每一篇小说都需要具备一些要素,人物、故事情节、环境以及情节的开端、发展、高潮、结局,这些要素的体现是很费脑筋的,我也是正在探索。不同的情形可采用不同的方法,尽量灵活不留痕迹。
比如《斯文志系列》的第16篇《奇葩的“义务”》,我是用项勤送给她所爱的人的日记本赠言下的日期,来巧妙交代的。
再比如我的高中同学看了《斯文志系列》以后,都认为斯文志就是我的化身,说是竟然不知道我还有那么多的花花事儿。我就用最后一篇的《一夜三梦》(代后记)来回答他们:那些可以让人知道的故事,都是我的艺术加工;只有那个不想让人知道的俞清音,那一段每一个读者都可能有的浪漫,才是真实的,只不过我又给它“艺术”了一番。
还有,组合中的各篇,字数应该大体平衡。比如《斯文志系列(二)》,4个短篇每篇的字数都是在8千至9千之间,《王晓菲系列》5个短篇每篇都在2000字左右。
五、“小说组合”的优势
对于像我这样的文学爱好者,没有机会发纸刊,更没有能力发大刊,只能游走在公众号的世界里自我陶醉。于是,“小说组合”就不失为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我用这种方式写小说,仅仅一年的时间,就在公众号发表了35篇小说。
公众号最大的优点,就是让我们的作品有了更多的和公众见面的机会。让更多人的作家梦得以实现。
但是在便捷的同时,也不能否认,公众号存在“散”、“乱”的缺陷。我们的作品,在不同的时间里发表在不同的公众号,想要聚拢在一起非常难。
曾经不止一次地看到,作者在介绍自己时用了这样一句话:“作品散见于全国各大报刊、公众号”。我摘引这句话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想说,如果把我们发在公众号上的作品,比喻成一瓢水的话,那么整个公众号世界就是江河大海。在江河大海面前,一瓢水十分渺小。我们辛辛苦苦绞尽脑汁的作品,只挣扎了那么一两下,就淹没于其中了。
那是创作者的悲哀。我们都不想让自己心血的结晶那么容易就被淹没的。
“小说组合”的优势,就是能让后来的小说去拯救前面行将淹没的小说,并且还能把它们系在一根绳子上,把它们串在一起,只要是组合中有一篇不沉没,其他的就都可以捞起来。
这就是“小说组合”这一小说写作形式优势。
中国新文学一百多年的历程,最初是在借鉴外国文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现在是网络时代,不只是文学,很多东西都需要创新。
附录:
材料一,《老公和她有点怪》
老公近来有点怪怪的,整天的郁郁寡欢。问他有什么事,他就会带着一点勉强的笑容说:“能有什么事儿啊?还不就是下雨、阴天、涨水。”
也是。心情不好,也正常,因为老公就是这么个情绪型的性格。
上学的时候,余萍曾不止一次的听见女同学们“李致”、“李致”地议论、夸赞她现在的老公。可那时的她却不以为然,因为她看重的男人一定要处变不惊!
可是说也奇怪,夸赞他的那些女孩,渐渐的都名花有主了,互不动心的她俩却仍然单着。
他俩的结合也是巧事儿。
那天她妈妈托人给她介绍了一个对象,万般推不过,她只好有一搭没一搭的去会面。在会面地点,他俩巧遇,然后,知道了他们互为相亲的对象。
俩人说过笑过之后,就结婚、生女、过日子了,因为他们都认为,这是命中注定的。
“人怎么能违背上天的意思呢!”她是对自己说,也是对李致说,更是一种对他俩婚姻认可的表述方法。
女儿上大学后,俩人从以往的忙碌之中闲了下来。她慢慢发现,老公好像有点飘。
那天对门搬来了一个新邻居,是个单身的姑娘,叫丰小筝。中等偏上的个子,白白嫩嫩,一笑俩酒窝,两只大眼睛忽闪忽闪的,还特开朗。当时她的直觉就是“卧榻之旁”,来了个“他人”,于是就天天盯着丰小筝和自己老公的一举一动。有一次自己曾经误会了他俩,后来还是他们公司的经理告诉她,人家丰小筝已经和销售科的邢科长订了婚,婚期定在秋天,就连婚房都买好了,误会这才解除。
只是老公最近话少了很多,“也许是年龄大了,比过去城府深了吧。”她心里作如是想。
也是。丰小筝刚搬来时,李致只要一遇到她就眉飞色舞滔滔不绝,丰小筝还叫他“哥”。实际上叫“哥”也没啥,只是那声音甜的叫人骨头都有点发酥。老公除了和自己,恋爱都没谈过,哪能经受得住这样的阵势?余萍都能感觉到,那“哥”的一声进了老公的心里后,看他那舒服和惬意样子,只有在那个时候才会有。
但现在好多了,那天丰小筝串门临走的时候,他都没起身去送。要是往常,他俩光在门口就还得唠上半天。
“丰小筝好几天没有来了。上回她回家给咱们带回那么多东西,今天晚上咱找她吃点饭吧。”
星期六的早晨,余萍还带着未喘匀的气息,一边用手梳拢额前凌乱的头发,一边又提起了丰小筝。
“拉倒吧,人家正忙着准备结婚呢。”他翻了个身,“我再睡会儿。”
老公真是成熟了,要是以前还不乐得屁颠儿屁颠儿的。
但是,他都答应了做丰小筝的哥哥,结婚时还要去送亲,怎么昨天还温润如春,今天就秋露清寒了呢?
“还是感觉有点怪。”
小筝倒是很痛快的就答应了,只是说最近台里特别忙,周六周日都不休息,她来的可能晚点。
“没关系,我和你哥也没啥事,等你。”
余萍上午收拾屋子,下午买菜做饭,一直忙到晚上五点多。一切就绪,只等贵客临门了。
丰小筝来了,还带了两只个头挺大的海参,“做个汤吧,很快的”,说着就直接进了厨房。
饭桌上的丰小筝,俨然是个女主人。一会儿“哥吃这个,降糖”,一回儿“这个嫂子多吃,美容”,一边说还一边讲述今年的洪峰怎么大,大堤上的解放军战士不怕苦不怕累的事儿。
海参汤里只有两只海参,她便给李致和余萍每人盛了一只,自己只盛了汤。余萍觉得不好意思,就把自己的舀给了丰小筝,而李致又把他的给了余萍。小筝见状,就把自己碗里的夹给了李致,“哥,你吃吧,男人吃这个很补的呢!”
话一出口,她才意思到这话不是一个姑娘应该说的,一下子满脸通红,红到脖子,就连眼角、上眼皮都红了。
她连忙低下了头。
余萍则笑着安慰道:“瞅瞅、瞅瞅,姑娘家家的,什么都敢说。快吃、快吃吧!”
一直到吃完饭,小筝再也没说话,吃完撂下筷子就走了。
李致呢,喝汤时勺子碰到海参好几次,最后还是把海参剩在了碗里。
余萍和他都盯着碗里胖胖的海参,似乎都觉得那海参有什么寓意。
“瞅啥呀?我需不需要补,你还不清楚啊!”李致有点手足无措。
“你有啥不好意思的?嘴也挺硬。吃了,怎么补也是给我用。”
第二天早上,出门要上班的时候,看见丰小筝已在等电梯。
丰小筝向他们点点头,他俩也一起点点头。
我们这里,人们见面打招呼的用语经常是一方问“吃了吗?”而另一方则答“吃了”,至于到底“吃”还是没“吃”,是不做计较的。问候而已。要是特别熟悉的,见面连这个也不说,就互相点点头,和“吃了吗”“吃了”意思是一样的。
丰小筝向他们点点头,他俩也一起点点头,三个人的本意,就是个熟人之间一种寒暄而已。
但是今天,因为有昨天海参的故事做铺垫,这个“吃了吗”、“吃了”就多了一层含义:它能让人自然而然想起“吃了”海参之后的故事。而这层含义,这个故事,三个人还都是心知肚明。
于是,这个互相点头,就变成了这样的情形:
“海参吃了吗?”——“吃了。”
“感觉怎么样啊?”——“挺好的!”
这个对话的含义,就成了一个未婚的姑娘去关心人家夫妻二人的私密之事了。
于是,几乎是同时,丰小筝脸红低下了头;而余萍则红着脸大笑起来。一边笑,她一边还给了李致一拳,“全世界就你缺德!”
洪水的消息一天比一天多,甚至还有人说要大水围城。
李致的单位也组织了抢险队。本来名单上没有他,科技单位的青年人多些。可李致说他身体好,家里又没有负担,就硬是争取加入了。
“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李致当时就是这样想的。
可是第三天傍晚,李致就被“120”拉回来了。
倒是没什么大事。是江边的风餐露宿,让李致得了急性胃炎。
余萍知道李致的胃本来就不好,知道了消息也就没太着急,还特意熬了点汤带着去了病房。
但到了病房,她还真就吃了一惊:只见丰小筝双手捧着李致的右手贴在自己的左脸上,已经哭成了泪人。
余萍心下狐疑。
“这妹子真是心疼哥,一路上握着哥哥的手就没撒开。没事的,你别哭了,没穿孔,打针吃药养几天就好了,放心吧。”
一个白大褂走进来,一边走嘴里还不住地夸赞丰小筝。
余萍看她的时候,发现丰小筝的眼睛已经哭肿了。
“嫂子!”
丰小筝站起来,把位置让给了余萍。
“我得走了,我还有稿子要赶。”
只见她低着头,上身微微前倾,就像一个孩子做错了事想逃避惩罚一样,匆匆而去。
余萍看着她的背影,“奇怪,难不成还真把自己当亲妹子了?我以为就是说说而已呢。就这么点小毛病,她可比我还上心呢。”
材料二,《美女邻居不在家》:
家门口,他明知道王晓菲刚刚坐飞机走了,但还是多看了一眼这个美女邻居的家门。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这诗只说对了一半。对的一半是,王晓菲虽然尚未确定为他大敞伊门,但就在刚才已经开了一条愉悦的门缝儿。错的一半是,这条“花径”不仅“扫”的很勤,而且还绿荫相连、香气馥郁。
他似乎还看到了这扇门里那期待的眼神:凄婉、热切、焦急、羞涩。
下意识的摸摸自己刚刚被晓菲吻过的左脸——
余温尚存!
整整三天了,晓菲还没有回来。
他本以为王晓菲最晚也能在昨天晚上回来。于是从昨天早上开始,他就盼望着能从手机的话筒中传出来那一句话:
“哥,我X X点到达机场,你再来接我一趟呗!”
但是没有。
微信上有人加好友,是晓菲。
“帮我给花浇浇水。钥匙在门边鞋柜的一个装着土的大碗里埋着。”
一个人去美女邻居家?
是真的。
他并不是第一次涉足这个美女邻居家。但和以前的平淡、尴尬甚至垂头丧气相比,这回他换了身份——主人。
没有喧嚣,没有打扰,他可以信马由缰,为所欲为。
花浇完了,他并没有走的意思。因为这屋子,给他一种难以名状的愉悦,他要尽情享受。
电脑桌前坐下。
这就是那个脸贴脸事件发生的地方。虽说他当时并没怎么多想,但事后还是美滋滋的。对于自己那张被晓菲贴过的右脸,他竟然好几天都舍不得洗,目的是想把王晓菲留下的愉悦保持更长久一些。当然,现在改朝换代了,轮到被吻过的左脸了。
“要是能拍下当时的情景就好了。”
这样想着,他就揭开了笔记本的盖子,正待按下开机键,微信里来了晓菲的信息:
“你还在吧?
“桌子下面的抽屉里,有烟灰缸。”
她还真细心,火候也掌握得恰到好处。
烟灰缸包装完好,需要他亲自启封。
他小心翼翼扒开包装,发现竟和她送给自己的那个同款。她当时可说那是单位游艺时获得的小奖品。
“哼,小伎俩!”他得意地嘟囔了一句。
“冰箱里有你愿意喝的碱性矿泉水。”
“你什么时候回来?”
“事情还没完。我还有事儿,下了。”
他窃喜:既然她已然知道了他滞留在她家,还让他抽烟喝水,那就是认可了他主人的身份。
他开始欣赏这里的一切。
当然,最感兴趣的,还是她的——闺房:
一张豪华的大床,覆盖着一朵夸张却很精致的牡丹花床罩。只是牡丹花蕊之上,凌乱着一套女人的肉色内衣。
他的周身忽地一紧,心脏迅速狂跳,还伴有——粗重的呼吸。
内衣应该是晓菲临走那天晚上换下的,可能是走时匆忙没来得及收起吧。
虽然犹豫了一下,好奇心还是驱使他跪到床前,要近处端详这难得一见的尤物。
他已经嗅到了王晓菲的味道,醇美、馥郁、沁入心脾。
男人的力量开始酝酿。
就在他想再靠近一点、希望得到更强烈更真实的体验时,忽然发现床头上方斜卧在照片中的王晓菲,正笑盈盈的眯缝着眼睛看着他。
四十多岁男人内心深处的那点肮脏和不齿,竟然完全袒露在二十多岁的姑娘面前……
他羞愧地落荒而逃!
出门时,都没顾得上把备用钥匙放回原处。
周四早上,上班叫梯的时候,晓菲也恰好出门。
“回来了?”
“嗯。”
“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晚。”
话语很短。
??????
千百个问号,一齐涌向他的脑际——雷在炸响,地在颤动……
头脑中,最后定格的画面是这样的:未婚夫邢程陪着她走进房间,王晓菲有些疲倦,邢程分外热情。
就连那床上的肉色内衣,也应该是匆忙之间的意外失落……,。
怪不得没等到电话!
愤怒伴着屈辱一起涌了出来,他整个人,从云端里,一下子跌入了深谷!
几天的企盼、幻想,只这一眨眼的功夫,都灰飞烟灭了。
他没了心思去上班,请了假在家折磨自己。
窗外的雨已经连绵了好几天。雨丝密集,风向无定。有时密密的斜织,有时又像渔民的大旋网一样,“哗啦”的一下子罩在布满水流的街道上,留下一个开口向外的圆圈。
王晓菲、邢程,他们肯定是昨天很晚才回来的。因为在入睡之前,他一直在努力的专注于楼梯间哪怕是极其微弱的一个响动。
现在他可以确定,自己是被傻傻的蒙在鼓里。
他这几天的热盼和愉悦,不过是为自己构筑的一个一厢情愿的虚幻而已。
王晓菲和邢程,那是婚期已定的情侣。
于是他又开始自嘲:两边的嘴角微微一抿,右鼻孔有一股急促气流喷出,还带着“丝”的一响,同时轻轻地摇了摇头。
“红尘来呀来,去呀去也空……”
豪雨冲刷之下,街道边平日的些许污尘,早已荡然无存。可是连绵的雨,还没有停下的意思。
但他的脚步,是可以停下的。
下午三点多,手机上跳出王晓菲的微信:“台里一直忙个不停,本打算今晚去你家餐叙,但现在接到了紧急任务,要到抗洪一线去采访,今晚我不能回来了。
“我从老家带了点土特产,给你的。你自己去拿回来,要不明天有的就坏了。
“要说的很多,有时间吧。”
天黑以后,他怀着一种悲壮的心态,第二次孤身一人走进这个美女邻居的家。
王晓菲的不告而回,让他清醒认识到,自己和王晓菲的距离,绝不像他们的家门离得那么近。他也曾想连晓菲带回的礼物都不要,从此身虽咫尺而心在天涯。但他还是来了,目的是要做一次最后的告别——毕竟这几天的刻骨铭心,是他这辈子从未经历过的。
“这就是爱吗?”他扪心自问。
“可我不配!”
现在,他好像要去亲手掐死自己还在襁褓中的婴儿。
心痛不能自已……
卧室床头上方斜卧在照片中的王晓菲,依然笑盈盈的眯缝着眼睛,可那朦胧的眼神,他已经没有能力、也不愿意再去琢磨了。
至于那肉色的内衣——既然已经不再可能让他享有看的权利,也就懒得去想了——此刻应该是蜷缩在洗衣机的一角吧。
他一遍又一遍地穿梭于各个房间,似乎什么都看见了,又什么都没看见。
然后,他想把这里所有的一切,统统的整体打包,寄给——东流的江水。
春花开在了秋天,
行船遇到了浅滩,
风声充满了疑惑,
豪雨带走了心愿。
风,更大了,一阵阵地把雨滴甩在窗户的玻璃上噼啪作响。那响声,每一声都敲击着他的心房,每一声都包含着一个故事,每一声都是无奈和惆怅。
一道闪电。
那短暂的明亮过后,留下了更加浓重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