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代人是在物质匮乏中长大的,面对很多事物都很饥渴。我一直在寻找一种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
我是一个业余作者,所写作品难免肤浅,尤其是在艺术上不能说是很成熟。但是,把她作为一个地方乡土文化和风土人情的标识是足够的,作为对乡村的认知和图解也是足够的。
我写过不少东西,但没有获得过大奖,但我并不遗憾,诚如作家赵丽宏先生所言:“我的写作从来不是为了获什么奖,甚至最初的写作也不是为了要当作家,只是觉得和文字亲近、和读书亲近,用文字来抒发情感、想法,比较舒服也比较适合我,这就有了我的写作。”是的,我写作只是因为喜欢,只是因为兴趣,只是因为寻找到了让我充实的生活,如此而已。直到走上创作道路以后,我才体会到,作为一个作家,是肩负着一份责任的。
一、因为阅读,我选择写作。
我18岁那年高中毕业,成为一名回乡知青。那时候的农村生活很单调枯燥,最主要的还不是劳动的艰辛,不是饮食的粗茶淡饭,而是精神生活的匮乏,那种感受是无法言说的。直到我有了一份工作之后,这种感觉越发的强烈。
我的岗位是一名灌溉站值班电工。在一些人眼里,值班电工很轻松,当电机启动以后,只要坐在那里看看仪表,听听机器的声音,别的什么事情也不用干。但是,在我心里,却感到这是生活的一种浪费,这对生命的不负责任。我看到一些年纪比较大的同事的生活状态,值班时,检查完机器,看仪表正常,听机器声音正常,就万事大吉,几个人凑到一起,或聊天,打牌,酗酒,下了班后摇摇晃晃回家,如此消耗着人生。这样的生活让我很不习惯,我内心很苦闷,也很惆怅。
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开始了寻找,用什么东西补充生活。我找到了书,我发现,书籍是消除单调、枯燥和烦恼的良药。
我对读书似乎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喜爱。记得在我读小学的时候,第一天新书拿到家,祖父让我把新书供奉在菩萨观前,跪下规规矩矩叩三个头,祖父举行的这个仪式,让我对书有了一种敬畏。
我家兄妹比较多,我很多时间是跟祖父在一起的。祖父很宠爱我这个长头孙,让我在家里养尊处优,但是他对我的要求和期望也很高。祖父给我讲曾祖父的故事,说曾祖父勤奋读书,读遍了天下书。曾经中过秀才,开过私塾,在当地很有脸面。这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也让我立下了长大要好好读书的志向。令我不明白的是,曾祖父是个秀才,祖父却大字不识几个,这是为什么?后来我才明白,在祖父很小的时候曾祖父就去世了,而且,那时一个穷秀才的家庭也好不到哪里去,导致祖父没有读多少书。祖父虽然不识字,肚子里的故事却不少,只是不能系统地讲,总是只鳞片爪,东一榔头西一拐杖。我记得他讲过二十四孝里的内容,讲过岳飞精忠报国的故事,讲过一些从小爱读书长大有出息的古人的故事,讲过我们孙家映雪堂名的来历,祖父的这些故事,在我心中树立起读书和做人的榜样。
我在值班电工岗位上干了十年,我利用这段时间读了不少东西。这里只能用东西来表示,因为我最初的读物没有机会选择的,几乎见书就读,见到有文字的东西就读,可以用“饥不择食”来形容。那时候的农村,很难找到像样的书,更谈不上文学作品。我读过一些初高中语文课本,读过当时的《活页文选》;后来,听说一位邻居老人家里藏有一些五六十年代的《人民文学》,便到他家借。邻居老人是个有点文化的人,他的两个儿子都在外面当干部,这些藏书都是他的宝贝,不肯轻易借人,但他对我的祖父还高看一眼,开恩把书借给我,但他限定每次只借一本,而且读完后必须立即归还,或可再续借下一本。这期间我读了马烽的《我的第一个上级》和《吕梁英雄传》,知道了山西有个山药蛋派;读了周立波的《山那边人家》和《暴风骤雨》等;读了赵树理的《套不住的手》和《三里湾》等等。书读得越多,读书的欲望就越大,甚至于读书成瘾。后来,我又通过人认识了乡文化站负责人,开始从他那里借书。我借读过四大名著等古典书,借读过浩然的《艳阳天》上中下三部和《金光大道》上下两册,我惊异于《艳阳天》里的人物萧长春、马之悦等等,他们是那么的真实可信,我常常将他们跟身边的人对接起来,想想,真像。我为浩然先生塑造人物的能力惊叹,也惊异于他编故事的能力。用现在的话说,我成了浩然的追星族。那段时间,我对农村题材的文学作品特别感兴趣,有意识地找一些写农村题材作家的作品读,柳青、孙犁、沈从文、赵树理、周立波、刘绍棠、王汶石等等。值得一提的是,我对读到陈登科的长篇小说《风雷》,这是一部农村题材的作品。不过,我对它的兴趣不只在作品,更多的是对作家其人,我了解到陈登科的文化水平很低,只读过小学,居然成为作家,写出这样优秀的长篇,这为我后来发愤写作树立了信心。这以后,我又从乡文化站借阅过一些外国小说,借过前苏联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可惜部头太大,受送还时间限制,又因为书里面的人名太长太难记,没有能啃完,现在想想是一大遗憾。
这以后,我通过邮局自费订阅刊物,从最初的《青春》《萌芽》《作品与争鸣》到后来的《雨花》《散文》《小说选刊》《小说月报》等等。因为读书,让我有机会接触了许多先贤,许多伟人;因为读书,也让我比常人有机会接受更多的信息和知识;更重要的是,因为读书,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充实。
阅读中,我渐渐有了自己的发现和见解,有了一种写点什么的欲望,但是,写什么呢?我没有读过文学专业,也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文学理论教育,身边又没有人指导,不知道从何处下手,于是,我想起自己小时候祖父讲的民间故事,我可以将它们整理起说给更多人呀。不久,我的民间故事陆续在《如东报》上发表。再后来,我将自己的一些美好愿望揉合进去,写成新编故事系列《吉皋的故事》。吉皋这个人是有原型的,生活在如东、如皋和海安交界地区,他有点像新疆的阿凡提,也有点像我县民间文艺家赵志毅先生笔下的曹瘦脸儿,他幽默睿智,机智中带几分狡猾。我在吉皋身上附着了一些理想的元素,他常常以自己的智慧为贫苦百姓打抱不平,反过来,愚弄那些自以为是的“老爷”们。吉皋的故事后来刊登在《民间文学》上,并被评为江苏省民间故事三等奖(1997年),收入《江苏文学五十年》。
民间故事整理和创作的成功,对我是一大鼓励,为我后期的文学创作在文字功底上做了充分的准备。
我开始搞文学创作已近40岁了,也就是说,我为创作准备了将近20年。我常常羡慕现在的年轻人,多好的生活环境,多好的学习条件,不读书不学习实在是一种浪费呀!
我在读中学的时候,曾用粉笔在床头橱上写下一句话:“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在当值班电工期间,我在宿舍墙上贴一个座佑铭:“无冥冥之志者,无昭昭之明;无昏昏之事者,无赫赫之功。”有人问我贴这东西干什么,什么意思?我说没意思。是的,生活没意思,它就没意思;生活有意思,它也就有意思了。问者盯着我看了半天,可能是觉得我的脑子是不是因为读书读出了毛病。
我曾经用痛苦和快乐来形容我的阅读,而我的写作更简单,它只需用两个字来表示,那就是“喜欢”。因为喜欢,我才写作。说得多一点,那就是不想虚度年华,竭力使自己的生活更加有意思,让自己的人生变得有价值。
二、热爱传统,我选择乡土
传统文化是文学创作的一方热土,习近平总书记很重视优秀的传统文化。我觉得我母亲就是一个优秀的传统文化传承人,可以说,是她用乡俗俚语把我带进文学殿堂。
我的母亲跟许多农村母亲一样,会说很多谜语,当然都是关于乡村的:“大哥在树上叫,二哥吓一跳,三哥拿棒打,四哥拿灯照。”通俗易懂,听了一遍你就能记住,而且,你还能从中轻松地认识这几种昆虫:知了在树上叫,“得牧”(音)吓一跳,螳螂拿棒打,萤火虫儿拿灯照。“一个老头儿没多高,浑身挂满弯镰刀----黄豆。”“东边挂挂,西边挂挂,哪个猜到叫我三大大——秤。”“东边倚倚(音K),西边倚倚,哪个猜到叫我三太太——扁担。”这些农村的用物,一经用谜语方式说出来,显得那么神秘,那么搞笑,甚至觉得有点讨便宜的意思。对孩子们来说,猜到前是一种诱惑,猜到后有了一份收获。母亲爱种甜芦稷,在吃之前必须猜一个谜语,“一棵树,头红叶绿;母子俩,你种我栽;折三段,你吃我尝;喊四声,好甜好甜。”当着甜芦稷的面,当然一猜一个准。这个谜语后来曾被我写进散文《母亲的甜芦稷》里。
我以为,谜语是一种雏形文学语言,它构思精巧,通俗简洁,准确传神。它属于民俗文化范畴,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所以,我们常说,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不少初学写作的人,喜欢堆砌铺排许多优美词句,但我们的读者并不缺乏这些锦言佳句。相反,倒是对那些清新活泼、贴近生活的群众性语言感到亲切。这或许是我的作品之所以受欢迎的一个重要原因。
留心处处皆学问,我们要注意收集身边的语言,群众的语言,将来写作是用得着的,当然,这不仅仅体现在写作上。
2008年,我创作的散文《寻找母亲煮粥的声音》刊登在的《雨花》杂志上。这是一篇回忆文字。是写母亲煮粥扬糁的时候会发出一种有节奏的声音,这让我们很好奇,便开始留意,但是,直到我的祖父生病住院以后,母亲煮粥的声音忽然消失,我们却没有找到母亲煮粥声音的来源。最后真相大白,原来,母亲煮粥扬糁儿的时候,她的手镯跟木瓢发出轻轻的碰撞:“笃、笃……”,由于祖父生病,一时拿不出钱来,母亲把自己的心爱之物变卖了,声音戛然而止。
在这篇文章里,有农家生活的场景,有人们生活的习性,有煮糁儿粥的生活画面,特别是有我母亲在祖父生病康复期间用糁儿粥里煮米粥的技艺孝敬老人的故事……。文末我这样写:“从母亲煮粥的声音里,我看到了她的平凡和伟大。”写作就是要真实,要有鲜活的生活,有画面感。
我从乡村中走来,乡下有我的亲人,有我小时候的伙伴朋友,有我亲近过的树木花草,有跟我打过照面的鸡鸭猫狗;乡下有我的老屋旧居,有我走过多年的水埠口和少年时候担过水的井台,有我曾经玩过的野地荒田……乡下有我太多美好的或痛苦的记忆。就像刘半农写的歌词:《叫我如何不想她》!
我发现了乡村的美,发现了乡土文化的广博,发现了乡村人物的可爱,我与乡村有着太多剪不断理还乱的情绪,我毫不犹豫地爱上这片土地。
我生活在农村,就有机会接触乡村里许多别人难以见识的东西。
跟大家谈谈说歌子(鸽子)。说歌子是一种当地的古老风情,说歌子又叫说富贵,是乡间做喜事说吉祥话的形式。旧时起房子上正梁是要说歌子的。“今有好日喜洋(到)洋,我为主家起华(到)堂,华堂建在(个)宝地上,府上要出(个)金凤凰。”《上梁说歌子》对当年说歌子作了一些描述,但因其容量较小,我的笔太秃,没有能把那种火暴场面的热烈气氛完全展示出来,没有挖掘出人物的内心世界,让作品的深度受到影响。是的,写乡村,我觉得我只是写了表层,因此,我只能算作是乡村这个广阔艺海上的一个拾贝人。我希望在座在大家,都来做乡土文化的有心人,在农村广阔的艺海上捡珠拾贝,我有理由相信在座的人当中将来也能出曹文轩,也能出茅盾。
当年巴金老曾经说过,写作要“写自己最熟悉的”,“写自己感受最深的”。这是老作家毕生的经验之谈,也是他对年轻一代作家的期望。
诗人艾青在《我爱这土地》诗中写道:“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老诗人说出了我的心声。
因此,我一直坚持写我熟悉的乡村,写我参与过、体验过的生活,写我感受过值得回味的往事。我用自然白描的手法写农村,写乡村中乡亲们的淳朴和真诚,写故乡人的追求与向往。可以说,我的每一篇散文都是我的真情流露,字里行间倾注着我的感情,乡亲们的故事深深镌刻在我记忆里,我要赞颂他们的真善美。
三、热爱生活,我选择纯真
一个好的作者,要把自己对写作对象的感情融入到作品里,要把自己独特的发现带给读者,让他们在欣赏的同时得到享受,在享受的同时,精神上得到升华。散文《豆腐望子》中有这样一段文字:“……老表卖豆腐不用豆腐望子,但他的叫卖声和他家的‘无人豆腐超市’,无疑就是乡村间新一种‘豆腐望子’啊!”“豆腐望子”是当年的一种风情,人们看它而动,“望子”举起来豆腐店里就有豆腐,“望子”落下时就没有。我在这一风情中,写出了新老两代豆腐人的生活变迁,写出乡下人的善良忠厚,新农村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和信赖之情。很平常的事情,很平白的叙述,一段记忆,几笔素描,如此而已,却足以表明故乡的淳朴乡风和至美人情。这篇散文本是一个老题材,但由于融进了新内容、新事物,所以给了人一股清新之风。
又如《小暑的美好时光》一文,其中一段文字:
“忽然,院墙外有人探过头来,原来是邻家婶子。婶子是我入住小区后的邻居,只比我大了三五岁光景,按辈分我得叫她婶子。婶子手上挎一个小竹篮,我看到篮子里是两根黄瓜,四颗番茄,五六角大椒,黄瓜并不真黄,而是青色,番茄还没有红透,青里透红,大椒碧青发光……一看就知道都是刚从藤或棵子上摘下来的鲜亮。婶子说是送给我的。
我说我家有呢。
老婶子一边往外拿一边说,你家有是你家的,可能是买的吧,我这个是我自家种的,新鲜,不用买。
古代的文人雅士,夏日常以静消暑,或邀友人一起雅集品茶,吟诗论道,焚香清谈,谈禅谈花谈月,而我,拥几本书,守半壶茶,迎村间老妪,收半篮瓜果蔬菜,晚上的菜蔬已有。如此乡下宁静光阴,全无暑意,有的是采菊东篱下,悠然望南山的雅兴。”
我想,读到这里,读者一定会受到这浓浓的乡情和亲情所感染所沉醉。
写散文,要写别人没有写过的,写别人不可能写的,注意独有性,独辟蹊径。作者要认识自身的优劣,扬长避短,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叙述方法和创作风格,走一条真正属于自己的路。辟如我的散文《那时河工》(获2013年中国水利部“水利情中国梦”征文三等奖),省作协书记处书记王朔评价说:“孙同林的《那时河工》之所以能获奖,好就好在真实,那段经历是他独有的,他人无法杜撰。”
写作是一个永远前行的过程,停滞不前就是失败,为了使自己的创作能够再上一个新台阶,我在2002年参加了鲁迅文学院函授,这一年我已经45岁,“四十不学艺”,这是农村中的老话,对我而言,却破了这个例,我四十开外还在学,而且通过学习,我的散文创作起到了一个质的变化。
我的散文终于得到大家的认可,尤其是乡村散文,或者定位为乡土散文,因为我写的都是我身边最熟悉的人和事,又揉进了地方的传统文化元素,文字里饱含了我的感情,有了一种真实感和亲切感,所以深受熟悉人群的喜爱。
我们应该认识到,写乡村散文不易,因为在文学创作园地里,乡村散文似乎为认定为下里巴人。我认为,其实这要看作家的创作态度,作者有怎样的态度,就会有怎样的作品。如果是带着真情去写,带着感恩之心去写,而且处理得当,乡村散文也有可能成为阳春白雪。鲁迅的笔下有《社戏》,有《祝福》,茅盾的笔下有《春蚕》,叶圣陶有《多收了三五斗》等等,你能说它们不是阳春白雪吗?天水茶本是农家茶,似乎是土气的,我在散文《如东天水茶》里这样写道:“我……喝过湖水茶,吃过泉水茶,用天水泡茶好像唯如东独有。相比于茶道的古朴典雅来,如东的天水茶似乎多了些乡野之风。在我想来,今天的如东人之所以有其宽大的胸襟和深深的文化修养,与他们长期饮用天水茶或许不无关系。”天水茶土吗?确实无法跟名茶和奶茶比,但是,它的清冽纯净,它的乡野之气,是其他茶无法可比的,它让喝茶者喝出博大胸襟和文化情怀!《如东天水茶》在《雨花》刊用以后,被《中学生轻阅读·南通名篇》编者看中而收入。谁能说乡村散文就一定是下里巴人!
我坚信一句话:“大俗,就是大雅。”
写乡村要带着一份爱心去写。我写农村,写村庄,写乡风,写亲情,写树木,写花草,写庄稼,写农民的衣食住行,似乎是信手拈来,表面上漫不经心,若无其事,甚至有的段落文字显得可有可无,其实,那都是极严谨的,是经过深思熟虑做足准备的,是有预谋的,是伏笔,是悬念,读到最后,你会发现,那里面每一个词句都恰到好处。写散文,唯其这样,你笔下的对象才能有血有肉,你所写的乡村才能成为有风有雨有幸福也有痛苦的乡村。读起来会像喝酒一样,浓香淳厚,让人醉,又像漫步在纷纷细雨的街巷里,令人迷。
著名散文家彭学明有一篇批评文章,说“当下,有的散文作者把自己当专家学者、当导师牧师、当思想家,就是不把自己当散文家。……文字又冷又硬,行文又僵又死,内容又粗又糙,情感又虚又假。写自然风光的,往往卖的是导游图;写思想哲理的,往往上的是政治课;写历史文化的,往往开的是文史馆;写日常生活的,往往记的是流水账;而写时代现实的,往往喊的是大口号。……问题是,不少散文作者不是哲人,没有思想,他们的作品也就注定了假大空。”是的,没有感情的文字,只能算知识的拼贴或文化的拼盘,是一些故作高深的说教,带有忽悠和糊弄的成分,我们不要被他们的假面具所吓唬住。
我认为,真正的乡村散文,是让我们在阅读时就能强烈地感觉到有一股清新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体会得到乡村生活的那种咀不尽嚼不烂的韵味,感受到农民的那种隐忍和宽容心胸。
近三十年的写作,对我而言,最值得欣慰的一点就是,我这半辈子心血化作的文字,没有委屈了读者的美好时光,而自己沉浸在文字中,没有虚度光阴。我的经历也说明一个事情,一个人如果坚持用十年二十年时间做同一件事,一定会有所成就的。
(本文为在如东县袁庄小学阅读写作讲座上的演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