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节不谈谈螃蟹,总觉得对不住它。
沿江城市淡水湖泊虾兵蟹将最能体现饮食特色,每到时令季节重要内容或是好友聚会,螃蟹是最能镇得住场面的玩意儿。反正我看到那捆绑有序、排得象仪仗队、造型别致的家伙,心眼里第一反应不是吃,是喜庆。
光说吃螃蟹的那些程序,仪式上就显出隆重,起码算是繁琐。从那服务员端着托盘,摆盘、送调味碟、发热手巾,再由主人很讲究地翻找着大个肚圆螃蟹依次递给客人,就令人充满庄重感。
那么张牙舞爪让人生厌的东西,此时这般尊贵,这般华丽,甚至被捆绑着上台面的气势,盘中物谁能比?
那情境就象看大戏时,前面的锣鼓胡琴呛呛的咿咿的,呀呀着半天,急急地等着与那角儿嘶杀。
自古文人把吃蟹称为“风雅”之事。那些名人、名士、名吃,总能把席间行为以诗词国学表达出来。东坡以诗换蟹、张大千恩师李瑞清以画换蟹,齐白石的写意蟹图,都被今人拿来为吃蟹助兴。想必在秋桂、秋菊、秋风之时,借蟹把酒咏秋,很正点。
当然,我愿意这里的“风雅”不是指吃相上的斯文,而应该是以吃货的情怀,心生的雅意,满腔的激情,为自己的吃作掩饰。因此,以怎样吃的方式,是翘着兰花指抿嘴小嘬,还是挽起袖子啃的“嘎嘣”脆,都是对美食的不辜负。
要说吃螃蟹,见过最虔诚的,是十来岁时看到海生奶奶的吃。海生满月后就带到上海外婆家,每年的一些时候祖孙俩会到这里待上一阵子。那次见她带着眼睛坐院里,小碟小碗小几子,还有一根不锈钢勾针一样的东西在蟹壳和小细爪里,细细剔慢慢掏,还不时拿着小壳们对着亮处照照……那只三分之二掌心大小,细胳膊细腿儿的蟹,让她吃了起码得有一个小时。
经历过最隆重也是最不自在的一次,是参加工作不久在单位的一次宴请上。就说那气氛,让我这没见识的人很是拘谨。不瞒大伙儿,我那时对螃蟹都不知道怎样下口,全凭着年轻时一口好牙乱嚼一气,面前一堆乱渣。再看看那些客官,手折声落,清脆含蓄,盘内清爽有序,只有羡慕的份。这才是干净斯文,吃得体面。
可怜被我糟蹋的那蟹吃的比草虾还贱。螃蟹若有灵,该哀叹自己不是煮死的,是冤死的。
要说这两次归为“雅”吃的话,我更喜欢看人撸起袖子啃的感觉。总觉得那才是对螃蟹的不辜负。
吃蟹记忆中最放松的一次是出差山东蓬莱,主请方用盆装着大海蟹,没那么多讲究。看那阔肚壮爪,扳开,肉有筷子粗细。海蟹威武,吃客也豪迈。以至于之后很长一段时间,被那强实的爪征服,印象中总认为海蟹比江蟹湖蟹好。
吃过最不算蟹的蟹,是在山东威海的沙滩上。夏日的傍晚,当地人光着脚在沙石缝里找小沙蟹,迷你型,小蜘蛛一般。在面粉里滚一滚,油炸了连着薄薄的壳吃。沙蟹算不得螃蟹,但那次在夏日的街头,几个人在夜晚的灯光下,吃着小小蟹族,撕咬着烤海鲜,真个是酣畅痛快。
要我说,美味必须是在嘴的咂吧声中、在丰富的表情形体下才能突显出它的与众不同,啃得“咔咔”响怎样?啃得满嘴蟹黄怎样?啃得满手腥荤又怎样?在螃蟹这类利螯硬壳面前,怎样都不为过。没有这一番撕扯,就失却了吃螃蟹原本的乐趣。
梁实秋谈《吃相》时说:“人生贵适意,在环境许可的时候是不妨稍为放肆一点的。吃饭而能充分享受,没有什么太多礼法的约束”。引入到吃蟹可同理。能以螃蟹相聚的小众,可以不讲礼仪。
如此,更是觉得吃起来肆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