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手绢(外一篇)
作者:孙丽丽
苏老板对着儿子说,阿成,你知不知道“光宗耀祖”四字的涵意,阿成也不说话,只是低下头,好像扶不起的阿斗。苏老板对着天空叹了叹气。
阿成说什么也不愿意回学校读书了,他好像与书本有世仇。何小莲来了,何小莲是阿成的同学,她一进大院正好遇见苏老板,何小莲说:“苏伯伯,阿成为什么不去上课?”苏老板好像遇到了救星,恳切地说:“小莲,你去劝劝阿成吧,我被他愁得脑袋发疼。”
阿成和丝绸坊里的工人们正在忙碌着,他跟着工匠师傅学织锦,坊间里有缫丝车、纺车等,车间里一片噪音。阿成在学平纹、斜纹、缎纹等织锦的基本功,他学得有滋有味,仿佛织出的绸缎穿在他身上,能一下让他变成皇帝。埋头忙碌的阿成并没有发现何小莲的到来,何小莲在一旁不由抿着嘴笑了,说,阿成,织锦是工人们的事,你还是回去读书吧!你将来要学的是管理绸坊,而不是做一名织匠。
阿成像一名虔诚的信徒,他说:“我要学会显花、挑花、织绒、印花染花等技艺,要达到高级工匠的水平,我喜欢做这些又怎么了。”何小莲说不动阿成,阿成虽然喜欢何小莲,但是喜欢一个人也不能改变志向。何小莲一脸的无可奈何,阿成似乎木已成舟,何小莲只好悻悻地回去了。
第二天,阿成去找何小莲,他说:“我不想读书了,读再多的书,还是要回绸坊帮父亲做事,谁让我是他儿子呢。”何小莲挑起嘴角一笑,不再提读书的事,她说:“我昨晚做了一个梦,梦里看到大红、桔红、玫红色的丝绸铺展开来,真是太美了,像美丽的晚霞。”阿成笑了,说有空我陪你逛逛街上的绸庄,可能有的颜色和花纹,比你梦中的还要好看,那是一种艺术,好像绘画一样,只不过把画画在锦上,而不是纸上。
何小莲的父亲在银行做事,但是何小莲却喜欢戏曲,并不对绘画感兴趣。她喜欢对着阿成谈《长生殿》,谈《桃花扇》,阿成有时也陪着何小莲看戏,看完戏两人一起去街头吃馄饨,有一次店里只剩下一碗馄饨了,阿成又要了一只碗,然后两人津津有味各吃半碗馄饨。这时何小莲抬起头忽然问阿成:“你将来会不会变心?”阿成说:“我对于你就是织好的一段锦,同学那么多年,你还不了解我的死心眼。”何小莲望着阿成,感觉他像情意绵绵的唐明皇。阿成送给何小莲一包丝绸做的手绢,上面织有何小莲的名字和朵朵圣洁的莲花,对这用心做的礼物,何小莲很是感动,眼里溢满了水意。
阿成的织绵技艺渐渐出神入化了,他以生蚕丝为经线,彩色熟丝为纬线,开始临摹唐宋名家的书画了,名家的书画只是在纸上,而阿成却能将它们呈现在丝织品上,且正反两面如一,几乎达到以假乱真的水平。有外地绸坊要以高薪聘用阿成,苏老板喜忧参半,苏家家财万贯,是不稀罕那些聘金的。
阿成没事时,喜欢抚摸那些光滑柔软如水的丝绸,那份陶醉,如古代诗人进入了诗境。阿成整日躲在织坊里,人也变得清瘦了,肤白如藕,胡子拉茬,但眼神却是雪亮的,他准备把四川的蜀锦、南京的云锦、广西的壮锦比下去,苏州的宋锦应是江南之首,全国之首。阿成心中规划着扩大织房,但这要跟人谈地皮、盖厂房、订织机。苏老爷对自己的现状很满意,阿成想折腾,苏老爷也不管,阿成没成为大学生,一直是苏老爷心中的暗伤。
这天用过早餐,苏太太要阿成打扮一下,说昨晚打麻将时吴太太要给你介绍个女朋友。阿成一脸的郁闷,说:“我不是对你说过吗,我有女朋友的。”苏太太说:“吴太太费心了,你总要应付一下人家吧,这是一种礼节。”
阿成只好硬着头皮去了,那神情是漫不经心。女孩叫静雪,女孩身穿旗袍,是那种做工精致的米色绣花旗袍,女孩挽着发髻,松松的,看上去高贵又婀娜,这不由让阿成心中一颤。那种美是一种古典的美。何小莲的美是一种现代的美。
何小莲见到阿成依然谈戏剧,谈文学,谈风花雪月。阿成说:“谈这些能当饭吃吗?还不如我织一段丝绸,卖个好价钱。何小莲忽然觉得阿成好俗,没一点情趣,她渐渐对约会失去了兴致。
阿成梦想的地皮、厂房、订织机忽然有了着落,这是苏太太告诉阿成的。苏太太在打麻将时无意中说了儿子的打算,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吴太太把这些转给静雪的父亲,他是丝绸协会的会长,会长知道阿成的织锦技艺很精湛。静雪喜欢上阿成的温雅,阿成不像一般少爷吃喝玩乐,胸无点墨,阿成斯文得像个大学生,他有自己的长远规划。会长们商议,只要阿成如数提供优质丝织品,决定替阿成建造厂房,提供设备。
阿成再次见到静雪,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情绪,像一杯冬天的奶茶,满口留香,韵味悠远。静雪像似一朵安静雪花,说话细声细语,连微笑也是安静的。阿成和何小莲渐渐在红尘里走散了,像蒲公英各有各的方向。
阿成和静雪结婚了,静雪的衣橱里有各种颜色和花纹的旗袍,静雪穿上阿成织的绸缎做的旗袍,古典、妩媚、雅致,风情万种,像一阙清雅的花间词。静雪似乎能诠释阿成内心对美的追求,那绸缎穿在静雪身上就是无声的语言。
何小莲迷上了写戏剧,她的戏剧正在排演,戏剧里有一个道具是一个丝绸手绢,那是阿成给她的灵感。戏剧里有一句台词:出现在你生命中的人,不论他合不合时宜,有没有好的结局,毕竟他留给你美好的回忆。
阿成在台下看了,看得热泪盈眶。
胭脂
民国年间,苏州醉花楼里来了一位明眸皓齿的美人儿,小名胭脂。胭脂的父亲病重躺在一张破床上,气若游丝,仿佛随时都会被上帝招走。因为无钱给父亲治病,胭脂只好把自己卖了,卖给了醉花楼里的吴妈。
吴妈看着粉面如桃花的胭脂,不由地开心地笑了,吴妈一笑露出发黄的大牙,那是因为长期吸大烟的缘故,吴妈一笑脸上厚重的脂粉扑簌簌落下来。胭脂不仅人长得美,曲儿也唱得悦耳动听,前来听唱的人几乎要挤挎醉花楼,只要胭脂往门前一站,吴妈乐得只顾数钱了。
胭脂是只卖艺不卖身的艺妓。只见胭脂清了清嗓子,轻拢筝弦,轻声吟唱道:“岁月悠悠韶华逝,红颜悠悠郎不至,奈若何,韶华逝,飞星几度传千恨,月魄皎皎空白首……”歌声哀婉凄冷,在凄冷的歌声中,胭脂的父亲去世了,于是胭脂一下成了孤儿。
在众多嫖客中,钱三少迷上了胭脂,钱三少的父亲钱老爷开着布坊,酒坊,在当地是一霸。钱三少听了胭脂的曲儿,魂儿守不住了,他前去找吴妈,他在吴妈面前甩下五百大洋,说胭脂的初夜权归我钱三少了。吴妈面露难色,说:“这姑娘的性子像麻雀一样倔,只卖艺不卖身,不能强迫她,只怕她死不相从,寻了短见。
钱三少诡秘地一笑,说:“吴妈,钱你先拿着,慢慢来,我有的是耐心。”吴妈笑了,露出难看的黄牙,那是因为吸烟过多,她忙把钱往怀里一揣。
胭脂喜欢上一个年轻人,这年轻人看上去像个读书人,年轻人一身长袍看上去斯文,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年轻人说,他叫周明,父亲让他来外省读书,父亲想培养他成为一名大学生,可如今世事动荡,大学也读得颠沛流离。胭脂说了自己身世,周明很是同情,说希望有一天能救胭脂出去。这时胭脂眼里放出光茫来,她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天吴妈和胭脂喝了点小酒,胭脂脸上红晕晕的,像涂了一层胭脂。吴妈送胭脂来到房中,坐在床边,拉着她的手装做亲切地说:“钱少爷喜欢你,是你的福气,钱家是有名的大户人家,钱少爷是不会亏待你的,再说小姐哪有不接待客人的。”胭脂柳眉一竖,但这时却感觉头脑昏沉。这时吴妈向门口使了个眼色,钱三少就进来了,吴妈掩上门走了。钱三少春意浓浓,抱住胭脂就亲,胭脂本能地狠狠咬了钱三少一口,钱三少疼得直喊娘,灰溜溜地跑出了胭脂的房间。
钱三少跑到吴妈那里诉苦,吴妈一边托着长长的烟筒吞云吐雾,一边漫不经心地说,三少,你要耐得住性子,培养一下感情,硬来肯定不行的,全当一次教训。钱三少疼得脸扭曲着,像吃了酸柿子。
第二天半夜,胭脂把床单撕成一条条的,接在一起,顺着窗逃出来了,下面有周明接应着。快落地的当儿,周明抱起胭脂,夜深得像化不开的墨,胭脂长长地喘了一口气,然后两人开始发疯般地奔跑,他们跑了一个巷口又一个巷口,当跑到一条小河边,回头没有发现人追踪,方才气喘吁吁地停下来。
周明说:“胭脂,我一定要照顾你一生,我的家乡在湖南,我带你回湖南,现在我们先找个小房子住下来再说。”两人找了一间旧民房,胭脂做好了饭菜,等周明回来,但没等来周明,却等来了钱三少。钱三少一脸淫笑道,姑娘,别等那酸书生了,他把你卖了,我给了他一千大洋,这不你看周明的签字。钱三少手扬着一张契约,像风中抖动的树叶。胭脂的眼泪流下来了,流得那样无助。她一脸惊疑地说: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胭脂最终还是倒在了钱三少身下,胭脂这次没有反抗,因为反抗也没用,因为钱三少有了防备。胭脂变成了木头人,眼神迷茫地让人心疼。事后,钱三少一脸的满足,钱三少得意地说,姑娘,我是不会亏待你的,我来一次给你一百大洋,你要知道,还是我对你最好。
有一天周明出现在胭脂面前,这时周明是一身军装,他已加入了国民党,这次随部队攻占华北地区,途经这里。胭脂在周明面前的眼神是愤怒,周明诚恳地说,胭脂!我没有卖你!我怎么可能卖你!是钱三少携十多个人,围堵我,逼我签下那个契约。随后我跟同学一起参加抗日战争。
周明说,打完仗后,我会回来娶你的!胭脂!胭脂哭得地动山摇,说现在的胭脂,早已不是以前的胭脂了。周明说,我不会嫌弃你的,你要等着我回来,你等我回来把钱三少打成肉泥。
胭脂红肿着眼目送周明,直至周明挺拔的背影消失在狭长的胡弄尽头。后来胭脂失踪了,消失的连一点痕迹也没有,这让钱三少很是空落,他打听了许久也没有打听到胭脂的下落。
去台湾的轮船马上要开了,周明一路匆匆来寻胭脂,胭脂一直是周明的牵挂,他要带胭脂走,胭脂是个孤儿,周明决定要守护她一生。可是,胭脂,你去了哪儿,周明徘徊在胭脂的房前,失火般地转来转去。轮船在鸣笛,轮船是不等人的,周明只好悻悻地离开,这一离开,从此以后周明再也没有见到胭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