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热爱
——简评闫晓光诗集《白纸黑字》
作者:刘胜
近年来,闫晓光一直维持着持续稳定的新诗创作,并于2022年底结集出版了诗集《白纸黑字》(九州出版社)。诗人刘向东在序言中引用著名诗评家陈超先生一部诗集的题目“是的,热爱”四个字,提到“晓光对诗的热爱”,以及“他善于发现,善于看见”。基于这样的创作热情,闫晓光因循个人从乡村到城市的成长脉络和由抒情而现代的写作轨迹,为当前的河北诗坛提供了别样的风情。
一、诗的元写作:关于创作行为的内省
元诗即关于诗本身的诗,“意在表达诗人对语言呈现、展开过程的关注,使写作行为直接等同于写作内容。”(陈超语)在诗集《白纸黑字》中,闫晓光表现出浓重的元诗写作意识。从诗集同题作品《白纸黑字》,到《黑夜的白》《穿越黑白》《黑白》《白纸上》等多首诗作,闫晓光一直在界定内心中黑与白的各自指向与界限的融合。从写作的角度来说,黑的是墨,白的是纸。在黑与白的交融之中,诗得以呈现;诗出现之后,人世间的种种黑白,才以文本的形式映入读者的眼帘。这样一个过程对于闫晓光来说显然并非易事,或者说,诗人处理得相当艰难。如《目光如炬》一诗,“谁的目光如炬/照亮暗夜//我努力寻找着光源,一次次/从白纸黑字的诗行//探头张望”,从中可以看出诗人对“以黑白描摹黑白”行为的审慎与执着,以及“用雪花的白,还原/人世的白”的尝试与企图。
但对于诗人身份的质疑使得闫晓光的书写变得模棱两可。一方面,他不厌其烦地提出“我,不是诗人/只是写诗的人”,“我不是诗人,却痴爱诗”,“我是一个爱诗之人/一个写诗的非诗人”,另一方面,他又强调“我要把骨头,移植到诗里”,“抚摸着闪电锻造的诗行/一笔一画/把每一个字/移植到塌陷的胸腔”。这种言与行的错位,可以认为是写作者对诗人作为为人世间“点灯的人”的定位的无限景仰,并在锻打其诗句的过程中,攀登诗之高峰的自我鞭策。所以在闫晓光的新诗文本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勉力提升诗艺、强化自我表达的百般尝试,即便这种尝试有时候徒劳无功,并无法取得预想中的效果。但他仍然坚定地说,“我已做出了努力并将继续这样努力!”(见闫晓光《写命里有的》)
当然,这种错位也有其现实来源。无论是作为出发原点的“我是农民的后代”的身份认知,还是作为当事人的“空无一人的乡大院”的负责人,面对城乡二元结构条件下诸多难解的症候,许多时候只能是一个“无地自容”的“旁观者”:“曾经,我像那个站在/他们对面的人一样,站在/不是他们的对面/默默无语,成为一个旁观者”。这首《旁观者》中散发出的自我审视、自我谴责乃至自我矛盾的态度和心理,其实也是诗人有意移开诗人身份的重要原因,毕竟诗的“最高纲领”,当是以高洁的人格与精湛的诗艺在文本中燃烧,涤荡蒙尘的心灵和纷杂的社会,照亮无垠的夜空和历史的长河。
二、另一种乡愁:关于还乡的可能性
谢冕先生曾经提出“另一种乡愁”的概念,认为“新世纪的乡愁不是一种离散,而是一种消失。离散可能是有时限的,而消失注定是永久的。”(见《中国新诗史略》)其背景自然是上世纪下半叶经济崛起之后,市场扩张导致对乡村的占领,故乡因而成为渐行渐远的背影。
“当乡村被淹没在遥远的迷漫中,升起了无边的乡愁。”在诗集《黑纸白字》中,我们见到这种乡愁在诗人社会身份转变过程中的肆意蔓延。其中,《秋风,衣锦还乡》《野》《新城》《我再次把故乡写成乡愁》《旁观者》等诗作具有显然的代表性。《秋风,衣锦还乡》一诗中,“相知相守的乡亲们/忙着为高粱,抹上胭脂/这个全村最高挑的姑娘,见外人/总爱羞红了脸/还要为玉米镶上一口金牙/要让这位急着见世面的小子/笑得最灿烂”等段落,从容不迫、颇具特色的表达,证明了作者在传统抒情诗写作模式上成熟圆润的诗艺。接踵而来的,是“一个村庄的衰老”,“老宅,显得更荒芜了”。已经回不去的村庄,就像《缺》一诗中五位老哥们的喃喃自语,在不知不觉之中,“这就快要过年啦”。
“田地不远处,一座楼房/挤挨着一座楼房/步步紧逼而来/这里曾是儿时,我和小伙伴儿/撒丫子疯跑,随便野的地方”。在《野》一诗中,诗人对童年记忆的缅怀,使“另一种乡愁”困于胸中,无处可逃。而诗人的处理方式,除了《旁观》一诗中提到的,“那就做一个旁观者//捂上耳朵,闭上嘴巴/目光,死死地盯着”,便是在《我的眼里已盛下所有的泪水》一诗中提到的,“我缝合着每一处细小的伤口/把泪水,死死地封堵在体内”。这种隐忍的力量迸发出情绪的张力,也使得闫晓光的诗篇绽放灿烂的活力。当然,这一切没有想像得那么糟,在“春暖花开,走向田野”,“所有的成熟,都很安静”等诗句中,我们看到了诗人与自我、与乡愁的和解,这自然是一种精神还乡的可能性表达。
三、现代性追寻:对传统的延续或疏离
闫晓光的新诗创作是根植于传统、根植于乡土的。在几个组诗《老家》《念念不忘》《乡村记事的现在进行时》中,诗人对乡土文明的描绘及基于此的“哲学思辨”,无疑都烙着浓重的中国乡村传统文化的印记。包括《父母,就是我最爱的祖国》《祭父帖》《母亲重新长出了黑发》《低着头的奶奶,低着头的向日葵》等诗作中对亲情的颂扬,都遵循着最基本的新诗写作的路数,以真挚的情感引领,以朴实的文笔表达,进而达到共情的彼岸。
这样的表达当然没有问题,但窠臼中终难以生长大树。新诗的魅力,既在于其诚挚的出发,更在于创新的企望,以及在隐喻、意象与象征的世界中纵横驰骋。实际上,在前文所列关于“黑白”的部分诗作中,我们已然看到闫晓光诗艺现代化的尝试。如在《点燃骨头》一诗,“天色暗下来//钻骨取火,点燃一根/坚硬的骨头/铁质的火焰,刺穿/眼睛中的暗/一条路,在暗夜延伸”,便展现了以“点燃骨头”来照亮“天色”这样的现代性意象。这种表达是贴切的,也赋予了诗作更多可供阐释的内涵,延展了诗意的多样性。
在《起风了》一诗中,起手两句便颇为不凡,“风,起于青萍之末/不!风起于唇齿之间”,此两行前的单独两个字,形成了独特的语言节奏,建立了对比关系,启示下文的字句鱼贯而行。这当是整本诗集中木秀于林的篇章。此外,诸如《喊声》《姿势》《风声》等诗篇,亦有较为成熟的语言整饬与思想维度。但遗憾的是这样的诗作并不多见,或者说诗人对传统式抒情的偏爱冲淡了现代性的表达。
总之,在不同向度的表达中,我们看到一个痴心的写作者呈现的诚实之作,正如《那些字,一身伤疤》一诗中所言,“一个字是:爱”“一个字是:善”。有此基底,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期待闫晓光更多更精彩的诗篇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