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今天是星期天,小奇一如既往从床上醒来,昨晚他梦到了奥特曼,梦里有个男人跟他说想不想变成奥特曼,他说想,男人给了他一根神光棒,他在梦里也真的变成了奥特曼。
一阵熟悉的开门声打断了他的思绪,妈妈走了进来,身上穿着一件围裙,小奇看到后马上从床上坐起来,把手边的奥特曼玩具塞进抽屉,开始穿衣服。
小奇是个乖孩子,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他都是个愿意接受批评且能够改正的好孩子,但他也非常固执,他爱看奥特曼,有时会为了看奥特曼牺牲一点自己学习的时间,这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似乎无可厚非,当然他的母亲也看在眼里,她也从没有指责过他。
小奇有个要好的朋友叫做小怪,他们是在海滩边认识的,那年小奇六岁,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小奇蹲在沙滩上堆沙子,从他后面走来一个小男孩,手里抱着一大罐子棒棒糖,小男孩问他要不要吃棒棒糖,小奇挑了一根巧克力味的印着奥特曼头像的棒棒糖,两人迅速成为了好朋友,没过几天那个小男孩就从别的学校转校过来,并且成为了他的同桌。
小怪住在离学校不远的一个小村子里,小奇经常徒步去小怪家玩,在小怪家后面有一片茂密的树林,有一次他们在树林里发现了一个坑洞,一块有半个水缸那么大面积的石板堵住了入口,石板很轻,一个成年人一只手就能抬起来,但对两个六岁半的小男孩来说无异于一座巨峰,他们费了好大力气才使石板的边角稍稍往旁边挪了挪,下面有个黑漆漆的洞口,洞里闪着一丝丝的红光,小奇感到害怕就找了堆树叶把洞口封了起来。
小孩子口无遮拦,这件事让另一个胆大的孩子知道了,那个孩子叫做小皮,是学校里有名的牛皮大王,在小皮的怂恿下三个孩子约定星期六早上去洞口探险,为了保证探险计划的成功他们用了几天的时间准备了充分的工具。星期六早上他们拿着他们准备好的工具来到树林里,小怪把拎着的塑料桶放下来,这里就数他力气最大,小皮把塑料桶推倒,把他们的工具从桶里倒出来。
小皮用脚把地面上的树叶踢走,几天前小奇跟小怪看到的那个入口再次显露出来,小皮往洞里看了看,并不害怕,拿起从桶里倒出来的小铲子,将石板轻轻翘起,小奇跟小怪把一根一米长的钢条的一端插进铲子撬开的缝隙里,两人一前一后吃力地把钢条另一端慢慢抬了起来,石板下的缝隙开始变大,小皮捡起散落在地面上的榔头和锥子,对着石板一侧敲击起来,在“砰砰砰”的金属击打声中石板的位置慢慢的偏移过去,小奇小怪咬着牙吃力地推着钢条,脸憋得通红,汗水涔涔的往下淌,他们脚下的枯叶露出清晰的黄褐色脉络,一个个水滴大小的土坑对着他们张开了嘴巴。
“好了没有?我们快顶不住了。”小奇两手握着钢条气喘吁吁地问。
“快了快了,你们再坚持一下,马上就好。”
小皮拿起榔头和锥子跑到石板的另一端,石板开始向后偏移,开口越来越大,几分钟后小奇小怪松开了手里的钢条,大口大口往通红的掌心吹气,小皮拿起地面上的绳子,一端绑在一颗距他们两米远比普通饭碗还要粗上一倍的大树的树干上,另一端绑在自己腰上,率先下了洞,撬开的洞口刚好可以让他们纤细的躯体穿过。
“都下来吧,下面很安全。”小皮的声音从洞里传出来。
小奇小怪两人照葫芦画瓢两手抓着绳子慢慢滑了下去。
在他们面前的是一条大概有两米高的走道,四周的墙壁都是金属制成,墙壁上画着几盏燃烧着的油灯,这些油灯大概有一米高,油灯与油灯之间相距一米,由一幅幅简陋的彩色绘画将他们分开。
小奇抬头看了看他身边的那幅画,画里有很多拿着石块的原始人,他们围绕着一个火堆,两手举在半空,做着复杂的仪式,一个被绑在架子上的女人被这些愚民们当做祭品献给他们的神,简陋的几笔图画在小奇的眼中显得无比真实。
小怪也在看着旁边的一幅绘画,画里有个男人,手里拿着把剑在跟一只很像大海螺的怪物搏斗,大海螺长着一对红色的眼睛,脸是倒过来的,口中不断喷着黑雾,男人赤裸着上身,手里的剑散发着光芒劈在大海螺厚实的外壳上,大海螺被劈开的外壳里流出一滴滴黑色的血液,大海螺伸出的触手紧紧缚住男子的四肢,黑色的雾气在海水里翻滚。
“你们快来。”小皮突兀的叫喊声把他们从幻想的世界里拉了回来。
小奇小怪闻言跑了过去,走道尽头有一座漆黑的石像,看形状应该是外星人,三个孩子也不觉得害怕,不到半个小时那个外星人的石像就被他们拆了个稀巴烂,这场无聊的探险也就到此为止了。
八岁的时候,小奇得到了两张只有二十几集的盗版的迪迦奥特曼的碟片,外星人石像的事情早已被他忘得一干二净,到了十岁的时候他已经拥有了二十多个奥特曼玩具。
02
穿好衣服之后他就去楼下洗漱了,今天的早餐非常丰盛,是他最喜欢的烤牛肉饼和麦片粥。桌上放着一盒巧克力,那是小怪送给他的。
桌子上面还放着一台超小号的彩色电视机,比普通的笔记本大一点点,小是小了点,接上DVD放映机,放起奥特曼碟片来,跟大电视机里一样清楚。
吃完早饭,他就打开那台小电视机,播放起他最喜欢的奥特曼大片来,碗已经洗干净了,被他叠在了微波炉旁边。
他看了两集,从位子上站起来,关掉电视机,准备去外面玩玩。
东边的红云已经慢慢褪去,太阳在他左手边放射着万丈金光,他眯了眯眼,伸出一只手挡在眼前,抓了抓化成丝线的金色阳光,他看着已经变红的手掌,感受着阳光照在脸上的温热感,露出一个非常舒服的笑容。
他从门内跨出,打开一扇小门,抄着小路,往家后面的方向走去。右侧是条干涸的河床,里面堆满了枯草,这里是他的露天厕所之一,但仅限于小的。大的在他家后面的一处小树丛里,里面长满了竹子,路边有很多软软的大叶子,都是天然无添加的极品草纸。
他沿着小路一直往前走,走到一个分叉道前,左边是一座破败的无门小屋,里面有一口臭水缸和一口快散架的烂棺材,内壁都是黑的,几块烂桌角堆在墙边,只有它们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右边是一条非常清澈的小溪,小溪里有很多鱼,到了晚上它们就会从水里蹦出来,呼吸阳光退却后的新鲜空气,如果下雨,它们就会从水里翻到路面上,因此下雨天的最好的捕鱼天气。
两边各有一条狭窄的小路,通往前面的十字河流,他要去的地方在十字河流左侧的尽头,那里有个有点小陡的斜坡,站在斜坡上可以俯瞰到整个支流沿岸的场景,在斜坡右侧,他家的那个方向,那里开着一家书店,店里有奥特曼碟片卖,他绕过那道陡峭的斜坡,拐着小路,走进了那家书店。
作为一个远近驰名的三好学生,他每周去书店看免费书的事迹也在学校里传开了,他自己列了两份读书清单,一份是给老师和同学们看的,另一份是给自己看的,给别人看的东西自不用说,名气越大越好,至于他自己的书单,全是恐怖小说和科幻小说,爱幻想的小孩子可不喜欢那些枯燥的文学小说。
他先是走到了恐怖小说的书架上,看了看价格,然后翻了翻自己的口袋,他找到了一本他挺感兴趣的书,可惜钱不够,然后他就去了科幻小说的书架,他打开了一本叫做接触的书,开头跟他看的那些文学小说有点像,但他看了几句就入迷了,他问店主这本书有没有旧的,店主说有,然后他就坐到看免费书的区域,拿着一本杂志翻看起来,里面都是些垃圾到爆炸的无聊杂文。他扔下那本杂志,翘起二郎腿,转头看着店门口的那台音响,里面正在放着他喜欢听的音乐,他抖了一下小腿,抠了抠脚腕,对着门外的一对搂搂抱抱的情侣投去一个鄙夷的眼神,以他的眼光来看,这些人显然是精力过剩,无处发泄,到了外面都还想着卿卿我我的蠢事。
过了一会儿,店主抱着一箱子书出来了,小奇也从座位上起来,把书本拿到桌面上,一本本找起来,大部分他都看过,其中还有几本他不认识的精品小黄书,不过看图片他也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很快他就找到了那本叫做接触的旧书,他跟店主道过谢之后,就捧着书看了起来。店里有饮水机,他要是渴了可以去那边接水喝,反正都是免费的,不喝白不喝,厕所在斜对面不到一百米处,他用夹子把书夹好后放在了右手边的书架上,这样别人过来,就不会动他的书了。
他站在小便池上,一边排着尿一边吹着口哨,这样做似乎可以排得更顺畅,嘘到一半,他的嘴突然抽筋,脚也突然下滑,鞋尖怼进了小便池里,他看了看周围,没人进来,然后很是潇洒的走到洗手池边,脱下那只鞋子,在水龙头下面冲了冲,走出厕所。
路中间开过一辆装满了小石子的大卡车,发出刺耳的啪啪声,还有一些小石子从车里颠了出来,他抬脚踢了踢,石子飞到了对面一辆老式自行车的链条上,然后他就看到链条上面掉下来一块小铁片,他有些心虚得看了看周围,见自行车的车主没有过来,就放心得走回书店,接着看他的科幻小说。
他沉浸在小说的世界里,三个小时一晃而过,十一点半,他准时回到家,从抽屉里的存钱罐翻出一张二十元大钞,下午他要去书店买书。
他给自己泡了杯咖啡,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等着吃午饭。
中午十二点,左侧的大摆钟敲了敲,他有些不爽得看了那个钟一眼,尤其是那根正在摆动的东西,他被那东西割坏过手指,在他不算长的童年里,他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痛。每次从这里经过,他都要对那个钟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眼神,好像它看得见一样。
他端着杯子进了厨房,眼睛盯着玻璃杯里面的倒影,露出少年老成的古怪表情,饭已经做好了,就端在桌子上,他把洗好的杯子放在后面的橱柜里,盖上盖子,开始享受他的午间大餐。
他的母亲从楼上下来,身上还穿着早上那件围裙,她打开后窗,风吹了进来,赶走了在灶台周围转悠的几只苍蝇,她解下围裙,洗了洗手,跟儿子一起吃饭。
就在这时,外面下起了雨,一朵巨大的乌云飘了过来,电闪雷鸣间暴雨倾盆而下,一个小时之后,暴雨止歇,乌云消散,雨后的清新空气让人耳目一新,小奇忍不住都要吟诗一首,但他最终还是选择出去买书,编不出来就是编不出来,心情再好也没用。
03
他抱着新买的书从书店里出来时,外面潮湿的路面已经干了,只剩下几个路面不平稳处残余的小水坑。按照他往常的习惯,这时候应该是去路对面的小超市买点零食吃,但今天超市关门,他只好绕路去了附近的一家杂货店。杂货店对面的河岸边挂着一条破破烂烂的横幅,旁边有一台报废了不知道多久的拖拉机,他沿着拖拉机的那一侧往前走,走过扔垃圾的垃圾房,往左转,左边这一侧是学校,不是他那所学校,他走到一道矮门旁边打开半关的门,沿着铁丝网的那侧往右边走,这是条近路,可以直接从书店和他家那条路之间的街道里穿过去,只是路是人走出来的,两边杂草比较多,走起来比较费劲,他从那条小路里出来的时候,恰巧看到小皮在和几个他不认识的小孩在对面的一块没有门的场地里玩野餐。
小皮站在一块大石头上面,手里捧着一本破旧的图书,一副老学究的模样,要不是今天在书店里看到了一本一模一样的,小奇也要被他骗过了。
此时他们蹲在一起,正在研究书里面的剧情,他们说到一半,一个看起来有些胖胖的学生也从一堆东西里拿出自己的收藏,三个人就这么你来我往的谈论起书里的情节来。
小皮突然拿出来一张空白试卷,请他帮忙作答,小奇说小皮写,不知不觉,他就做完了十几张试卷,他到家的时候已经快三点钟了。他把零食都放在桌上,从书包里翻出自己的作业,那些不需要动脑的小怪已经帮他抄好了,只剩下这些难题,做完之后明天早上到学校,让同学们一次性解决。
他先是拿出铅笔,削了削粗壮发亮的铅笔头,随后拿出作业,大概浏览一遍,最后打开电视机,一边放奥特曼一边做作业,时间飞快,眨眼就到了饭点,他收起还没做完的作业,把零食放到隔壁的小桌子上,洗了洗手,开始吃饭。
这两天他正在构思一本小书,具体情节他还没想出来,但通过下午的讨论,他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轮廓了,在一本小说里适当加入一些限制级的内容也有助于情节的发展,最重要的,是能够引起读者的注意力,这对一名小说作者而言,是一种必不可少的留客手段,尤其是他的读者是一些没有什么耐心的低龄读者的时候。
小奇看过很多书,有长的,有短的,有好读的,有不好读的。有些是人物吸引人,有些是剧情吸引人,而两者兼有的却少之又少,他在寻找一种雅俗共赏的手法,既可以像那些骇人的惊悚小说一样让人沉醉其中,又可以像优美的诗词一样让人反复回味。他不喜欢那些过于真实的书,如果他看一本书的时候,感觉里面人物的经历都是真的,那他多半会弃书,他宁愿去看那些假到爆炸的三流幻想小说,也不愿意去看那些小说作者自称是好书的书。
晚饭之后他捧起下午买的新书,拿着几块巧克力上了楼,傍晚的风有点大,窗帘呼啦啦得狂卷。他关掉窗户,打开电灯,坐在他的书桌上,靠着椅背读他的新书。墙上的破挂钟嘀哒哒得响,严重影响了他的阅读体验。他抬头看了看那只钟,皱了皱眉,在耳朵里塞上几粒粗棉花,没过多久,天就黑了。今晚的夜空比平时要暗,月亮也被乌云遮住,在这样的情境下,发生什么恐怖的怪事都不足为奇,为了给他的小说添加一点素材,他决定出去走走,看看有什么地方适合发生恐怖事件。
他从家里出来,沿着门前的小路,漫无目的得瞎走起来,很快他走到了直线路途的尽头,这是一座宽阔的石桥,对面有座小工厂,在他们之间隔着一条水流稀疏的小河,他绕过工厂,走上了一座高架桥,白天的时候他非常喜欢骑着自行车从高架桥的最高处直冲下去,但到了晚上,他就不敢那么乱骑了,他亲眼见过一个骑三轮车的呼啦啦地撞上了电线杆,人在半空中翻着跟斗滚了下去,旁边是一个很陡的斜坡,也没什么护栏,高度大概有十来米,下面是一个比榴莲还要臭上十倍的大池塘,那个人掉进去之后就再也没出来过,人就浮在水面上,肚子撑得很满,很像是臭水喝的太多给撑死的。
他走到电线杆旁边,往下面看了一眼,池塘里好像有东西在冒泡,按照这池塘的水质,他不认为是鱼或其他生物,肯定是里面有什么东西在发酵。
他转过头,接着往前走去,桥下有两条岔路,一条通向他白天经过的那所学校,一条通向小怪的家。小怪家走过去要半个小时,因此他选择了左边这一条,两边的路灯都非常明亮,车子也非常多,学校就在闹市区一条大马路的后面,附近有很多餐馆或者时装店之类的。
他走到了闹市区的那条路上,他绕过拥挤的人群,走过一个红绿灯,一个不太熟悉的女同学就住在这里,好像是叫小花还是小彩来着,最近小皮和小怪好像为了这个女同学在闹别扭,他在考虑要不要把这段也写进小说里,他望着那个女同学家的方向,脑筋开始转动,一个离奇的爱情故事从他大脑里冒了出来,他一边走一边发出惊悚的怪笑,走了一段,他又突然回头望去,他似乎听到了什么声音,是从路边的垃圾桶那里传来的,他走到墙角边,看到是两只猫在制造生命,顿时摇了摇头,这对他小说的剧情可没有什么帮助,他再次走到闹市区,看着街上的路人,他走到一座桥边,前面是个红灯区,这里有很多衣着暴露的女人从夜灯下走过,一家旅馆门口,一个醉醺醺的女人从车里出来,后面还跟着两个保镖,他的大脑又开始飞速运转起来,走到一家快餐店,点了一杯冰咖啡,一边喝一边构思书里的情节。
吃完这顿比较早的夜宵之后,他就准备回家了,写完那些作业之后,再给自己的小说写个好玩的开头,睡前再看两集奥特曼,好学生的生活其实也丰富不到哪里去,他们只是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如果没有,那真是太糟糕了。
04
今夜的睡眠一如既往,没几分钟他就打起了无声的呼噜,他一边做着美梦,一边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睡梦中他突然闻到了一股强烈的烟火味,在强烈睡意的控制下,他忍受着难闻的烟火味,捂着被子接着睡觉,他的意识没有被那股味道惊醒,因此没有想到是什么东西烧着了,他睡了很久,味道越来越大,但他没有睁开眼睛,靠着睡眠的魔力接着与难闻的烟味抗争起来,直到他嘴里吸入烟气,咳嗽了几下,才猛然从床上坐起来。他只看到屋子里到处都是白色的烟雾,他挥了挥手,驱散了围绕在他脸部的部分烟雾,绕过离他有两三米远的小红点,走到窗边,打开窗户。此时风已经停了,他对着窗户外面看了一会儿,先是前面那户人家已经熄灭灯火的窗户,顺着视线往前看,有一道很细的十字路口,右边有一条河,河里有条船,尽管没有什么星光,他还是依稀辨认出了河里那艘石头小船,再往前就是一道正在修筑的石桥,石桥下的水流接近干涸,周围的杂草几乎淹没了本该属于河水的流道,在石桥左前方两三米处,另有一条更大更长的大石桥,桥下的桥洞可以躲人,但不安全,最深处有蛇在里面褪下的蛇皮,还有很多肮脏的非人类粪便,顺着石桥的尽头一直往前走,过了红绿灯之后,转两个弯,又有一座石桥,学校就在石桥尽头的南面。
学校的岗亭里有两个保安,一个坐着一个睡着,坐着的那个插着耳机在听歌,睡着的那个脑袋缩在被子里,坐着的抬头看看时钟,等着到点吃夜宵,睡着的躺在热窝里,等着同事把他叫醒,吃完夜宵之后,他们就要互换岗位,天亮前的黑暗是难熬的,他们无事可做,强撑着眼皮,数着时间,等着鸡鸣,直到阳光从天幕的另一头钻进云层,伴随着一阵酒醒似的刺痛感,黎明到来,他们伸伸懒腰,从座位上站起,整理床铺,清扫垃圾,为换班的工作做好准备。
小奇的视线沉浸在远处的幻想里,恍惚了几秒钟,然后又回过神来,走到电灯开关旁边,按下开关,然后拉开红色小点上面的东西,踩灭了红色的小小火星。那个装着棉被的尼龙袋子破了个小口,里面的被子被烧了个小洞,但没有起火,他抬起头看了看放被子的那个巨大的纸箱,纸箱的一个接缝处开了个裂口,由于棉被位置的移动,后面的东西也跟着往前挤,直到棉被滚出纸箱,落在地上的那半截的蚊香上面。小奇拿起那半截已经被他踩灭的蚊香,把它放在玻璃瓶子上,然后走到后窗的位置洗了洗手,水龙头旁边放着一个电水壶,他灌了壶水,按下开关烧起了热水,烟雾还没有散尽,他也可以趁此机会多玩一会儿游戏,他的母亲睡在隔壁房间,听不到这里的响动,也看不到这里亮起的灯光,除非他自己把门打开。放蚊香的位置离他的床有四五米远,虽然没有引起火灾,但他还是记住了这个小小的教训,这是仅有的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等水壶烧开,呛鼻的烟雾已经散了一半了,他给自己倒了一杯可可味固体饮料,杯子放在窗边,等他玩完游戏之后再喝。
他特别钟爱玩单机游戏,游戏内有趣的剧情令他深深着迷,尽管通关一次需要消耗他一个月甚至更久的时间,但他的存货够多,不必担心通关之后因失去新鲜感而感到乏味。
他的耳机有些旧了,表皮有些掉色,耳夹也伸展不开,耳朵感到麻木的同时,也感到了阵阵的不耐烦,他挠了挠耳朵,看了看电脑屏幕又看了看周围,他不知道玩了有多久,半个小时或者一个小时,反正那杯饮料是不冒热气了,他走到后窗的位置捧起杯子喝了起来,饮料还没凉,杯子摸起来也有一点点热,他一口气喝完了它,然后退出游戏关掉电脑,难闻的烟气已经飘走了,他关上前面的窗户,躺在床上构思了几分钟他的小书,然后抱着枕头睡觉。
也许是夜里吸了烟的关系,天还没亮他就醒了,他没有看具体时间,反正是在鸡叫之后,不是五点就是五点半。他坐在床上看着昨天买来的新书,头上的小型聚光灯亮着,照亮了他的小半个房间,他感受到从窗外吹进来的冷气,还有一点点露珠滑落的声音,他放下书本走到窗前,天已经半明,太阳还没出来,几滴毛毛酸雨落在对面的一颗树上,这个点应该是有人的,但他却没看到有人走过,太阳升起前的寒冷是最美妙的,他为那些没有看到这一幕的人感到可惜。他走到自己的床边,开始换衣服。
他穿好衣服的时候,他的母亲也打开了门,准备过来叫他,见他起了就转身下楼去做早餐了。那条被子被他扔回了原处,不仔细看是看不出区别的。
他整理好书包,一只手拎着包下了楼,把它丢在一张凳子上,然后拿起牙刷牙膏,开始刷牙。
这时太阳已经升起,他的玻璃水杯里泛着彩色的折射光,当它流过自己身体的时候,他感到浑身都暖暖的,这时候用手抓抓阳光,可以感受到一种非常奇妙的握实感。
这是一天之中最奇妙的时刻之一,他闭上眼睛,细细感受着阳光传递给他的每一个声音,一瞬之后,他从玄妙的错觉里醒来,睁开眼睛,他抬起头看了天上的太阳一眼,随后转身走进厨房,最好的东西只需一瞬,感受到了,就是拥有,吃完早饭之后他又要去学校了,他非常讨厌早自习,因此他总是在出操前五分钟到,但周一是个例外,他有很多作业要给同学们抄,而他不想做作业的时候也可以让他们帮忙解决,只要考试考得过,不做作业也没什么不好的。喜欢钻牛角尖的人通常都会迷失在自己的幻觉里,至于牛角尖是什么,因人而定,至少小奇是没有的。即使有,他也不会钻的。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要么是有必胜的决心,要么就是脑子有问题。
05
到学校后,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和同学们交换作业,他的位子在最里面第一排的位置,左手边就是窗户,现在窗还关着,他从书包里拿出做好的作业,给同学们抄,时间还早,足够他们抄完作业再上一次厕所了。
他的抽屉里画满了涂鸦,底下的油漆也已经脱落,他一边吃着零食,一边用手扣着桌角上面没有掉光的碎油漆块,过了一会儿小怪来了,他没穿校服,鞋子很新,坐下后从书包里翻出作业,他就摊在那里,等着人家来收,小奇从没见过他主动交过作业。
大概十五分钟左右,同学们抄完了作业,顺手帮他也交了。顺着窗口,他看到老师从校门外走进来的身影,早自习很快就开始了。
对他来说,周一的早操是最有仪式感的,今天的气温不算冷也不算热,他站在靠边的一侧,一边做一边眺望对面的那座教学楼,今天的第一节课就要去那里上,他们回去后先要拿好书本,然后顺着老路,爬着楼梯,找到里面的一间教室。
教室的桌子上放着一块绿色厚桌垫,他旋了旋可以调整高低的活动椅子,两脚搁在架子上,等着正在收拾粉笔盒的老师开始说话。
十分钟过去,他开始感到无聊,书上的内容他早已烂熟于心,他看了看讲台旁边的那个水龙头,里面正在滴水,那个老师讲到一半,突然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很像望远镜的东西,老师说这叫万花筒。没过多久,万花筒就传到了小奇的手上,他闭起一只眼睛,把万花筒凑在睁开着的那只眼睛上面,里面确实有很多花,非常逼真,一看就是用值钱的东西拍摄的高清照片。直到下课铃响起,他还感到意犹未尽,回到平时上课的教室后,他就已经在盘算着怎么和妈妈开口,让她去买照相机了。
小怪又去厕所了,他这个人非常准时,无论吃饭、上厕所还是别的什么,上课铃响起,他也刚刚从门口进来。
小奇突然发现今天小皮没有来上学,虽然他们三剑客经常在周末的时候一起出去玩,但有时候他会不自觉得忽略这个人,小皮在教室里基本上是不说话的,但到了室外他就活跃起来了,如果某一天他不在了,体育课的气氛就会显得比较古怪,这时老师在讲课,他也没办法问同学,只好把心神投入书本之中,作业做到一半,下课铃响了,这时小怪走了过来,问他小皮今天怎么没来。
小奇摇了摇头,说他也不知道,然后他们问了一圈,所有人都不知道小皮为什么没来,现在恐怕只有老师知道了。对小奇和小怪来说,老师们的办公室是个恐怖的地方,这跟学习成绩好坏或者犯没犯错没有关系,只要进了那里,他们就浑身不舒服,除非那里只有一个老师。
第三节课是体育课,小皮不在,他们顿时就感受到了那种炒菜只放半勺盐的感觉。从第一天上学开始,小奇就觉得排队报数是一种非常愚蠢的行为,报数就报数,为什么还要摇头,如果这时有外人从校门口进来,他会有一种被人当猴看的感觉。尽管人家没有丝毫的恶意,他也跟吃了蟑螂似的强忍着恶心报完了数。
热身的两圈慢跑跑完之后,体育老师从裤子里拿出一个计时器。今天的内容是50米短跑,哨子吹响后,小奇跟在后面甩着两只手,大步狂奔,跑完之后就是自由活动时间了。
小怪第一个到终点,他坐在一个很大的油桶上面,旁边有一颗大树,紧靠着围墙,从树干上跳到墙头就可以逃出校外。围墙的一侧直通校门,小皮背着书包从小门里走了进来,他远远看了小奇他们一眼,然后就进了教学楼,直到下课铃响起,他也没有来。
小皮今天不想上学,他也没打算请假,他在一家黑网吧里玩了一会儿游戏,准备回家的时候却在一个角落看见了一个熟人,那个人没有看到他,但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硬着头皮回了学校,学校附近的路不太好走,他颠簸了半个小时,一直犹豫着要不要进学校,学校的保安认得他,看到他从路边走过来,还以为他是有什么事情迟到了,问了两句就让他进去了。
教室里并非空无一人,他的班主任站在窗户旁边,看着他从门外进来,场面一时陷入了冷寂之中,五分钟后小皮去了办公室,小奇他们回来的时候,他还在办公室里写东西,十分钟后他拿着写了一半的东西进了教室,脸色不太好看,小奇猜出了大概,小怪则是给他丢过去一个纸球。小皮打开那个纸球,看了看,把它丢进抽屉,他没有正面回答小怪的问题,只说身体不舒服,起晚了。
午饭之后,小皮不见了,小奇怀疑他又去办公室了,他坐在位子上等着小怪的消息。过了一会儿,小怪来了,后面还跟着小皮和他们的的班主任,此时无声胜有声,他已经不需要知道答案了。
看着这三张表情各异的脸庞,小奇渐渐把他们重合在了一起,手上的铅笔也忙活起来,最终变成了一副谁也看不懂的怪画。
学生痴迷游戏逃学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老师们也都经历过,小皮也没有因此变成名人,只是被小小教训了一下,小奇走后,小怪留了下来,帮他一起打扫,接下来的两个月,小皮都要一个人做两个人的活,这对他来说算不上什么惩罚,谁叫他皮糙肉厚呢。体育尖子生留下来帮忙打扫,在其他人看来,是值得称赞的事情。
小奇坐在楼下的客厅里,琢磨着小说里的内容。他陷入了瓶颈期,不知道该怎么往下写了,他完全猜不出故事里的人物要干什么,就在这时那该死的摆钟敲响了,他恼怒之余,脑海里也冒出了一个新的剧情,他打算把气全撒在书里的人物身上,这是他身为作者的特权,他没有理由不这么做,写作本就是自娱自乐的,如果失去了快乐,那还不如去看奥特曼呢。
06
小皮的事情让他在脑海中补充了一段新的细节,不知不觉之中故事的构架就基本完成,他放下手里被他捂热了的奥特曼小玩偶,起身过去吃晚饭。
他搁下了之前已经写好的那一个段落,准备先把三角恋的情节写出来,人物的名字他也没有编出来,先用数字123代替,等故事写出来了,再给他们加名字,因为他书中的人物都是学生,所以他选择了他最熟悉的学校作为主要场景。对他来说越是熟悉的地方就越难写,他每天都在那里读书写字,却从来没有发生过什么好玩的事,他掰了掰手指头,是在是找不出什么有趣的事情,他拿起一个自己做的小泥人,摸了摸,企图从小泥人不像人的面孔上看出什么答案来,然而小泥人却没有给他任何回馈,他放下小泥人,闻了闻手掌心的泥味,看着黑色的电脑屏幕。他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自己坐在学校电脑室,一个人玩游戏的画面。他顿时有了一种链条拉紧了的感觉,他拿起笔,唰唰唰地狂写起来,仅仅三个小时,他把他需要的三角恋故事全写完了。写完之后他又仔细阅读了一遍,修改掉语法错漏的断句之后,他把稿子塞进抽屉里,打开电视机看奥特曼。
他正在看盗版的迪迦光碟里面的最后一集,这一集叫大雾来了,在整部剧集里面应该是26集或者是27集,他看完之后又拿出一张正版的光碟,接着看了下去。十一点左右,他被刮大风的声音惊醒,他的窗肯定没坏,但楼下的一棵比较细的树已经被风刮断,远处的天空闪电狂炸,暴雨已经把对面的那条河灌满,这时候是最适合抓鱼但绝对不可以去抓的时刻,因为风已经大到可以把人卷起来的地步了,至于那些鱼,已经用不着人去抓了,路面上到处都是,等风暴过去,直接下去捡就可以了。他很喜欢闪电,尤其是当闪电劈中那些可燃物之后燃起大火的时候,雷和火是他最喜爱的东西,当这两者结合在一起,就变成了人见人爱的致命毒药。如果他听说有哪个藏有大量火药的地方,被闪电劈中,发生巨大爆炸,他肯定会兴奋得整晚都睡不着。他看了几分钟闪电表演,然后从他的隐秘藏宝库里翻出一盒爆竹,准备第二天去学校里“炸鱼”。
第二天一早,风暴过去了,不过那些鱼也都不见了,他看到几个可疑的人影,扛着很大的塑料桶,在有水的附近徘徊,肯定是他们把鱼捡光了。
到了学校之后,第一件事就是上厕所,因为很多人都是在厕所交换作业的,他两手揣着兜,左手拿着打火机,右手拿着双响鞭炮,他故意站在窗口吹风,等那些换作业的人离开后,走到最靠后的那个厕位,点燃手里的那个鞭炮,然后扔了下去,他听到连续两声很闷的声音,然后风一吹,厕所的硝烟味顿时没了,他又看了看前面,见没有人进来,就接着点。做完这一切之后,他抽了一下水。
教室里的同学都在自习,他坐下后,早操的铃声按时响起,他又站了起来,跟在队伍后面。没有自习的早操,让他神清气爽。他背着手,在人群里窜进窜出,很快就遭到了训斥,但早上放鞭炮带给他的快乐心情还没有消退,根本听不到老师在跟他说什么。他一边做早操,一边酝酿着一个庞大的放鞭炮计划。
他耐心上完了五节课,第六节自习,老师们都去开集体大会了,他感觉他的机会来了,这时候音响室肯定没人,而他兜里还有一串过年用的那种红鞭炮,在喇叭里放肯定很刺激,老师们也肯定听得到。自习课借故溜出去的人非常多,因此他不必担心会受到怀疑。音响室在对面教学楼五楼,由于两栋教学楼是相连的,他有足够的时间从二楼的过道跑过去之后直奔五楼,点了鞭炮之后再走到对面三楼,从过道跑过来之后,再从三楼下来。小怪和小皮借故上厕所离开后,他也拿着一包草纸去了厕所。为了完成这个计划,他熬了整整一节课,目的就是为了把戏演到最真。
现在厕所里没人,他故意抽了一下水,然后把草纸塞进裤兜,沿着过道,朝着对面教学楼跑去,一路上没有碰到一个人。他走进音响室,打开电脑,随意点开一份音频文件,然后把话筒移到音响可以接收到声音的位置,点火之后,他就小跑着回了之前那个厕所,他的行动非常成功,当他满头大汗从厕所回来时,同学们已经叽叽喳喳嚷了起来,他看着教室里剩下的那几个空位,把心虚转嫁给了他们。因为他放鞭炮的关系,老师们的集体大会又多开了一节,有几个热心的同学已经对可疑人选进行了排查,小奇第一个被排除,因为他是学霸,没有人会相信全年级第一的好学生会做出这种事情。敢质疑他的人肯定是因为嫉妒,对他进行恶意的诽谤。这类无良学生必将遭到全校师生的厌恶。
小皮和小怪从操场上回来,鼻青脸肿,一看就是跟人打架了,所以他们也被排除掉了,直到放学,他们也没有查出可恶的鞭炮狂魔。老师们也没有费心去找,只当是一个没有恶意的玩笑,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小奇回家后,从他的小仓库里,又拿出一盒威力更大的鞭炮,这次真的是去炸鱼,反正没有一条鱼是他自己的,想怎么炸就怎么炸,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即使真炸烂了几条鱼,鱼肉也不会浪费掉,水里有的是吃不饱饭的家伙。
07
他的小说已经完成了三分之一,部分情节存在一定的冲突,他删掉了一些,正在构思一些更加合理的剧情。
他记得他上个星期独自去住在家后面的一栋小屋里的一位女士家里拜访的时候,她似乎正在使用一种独特的电动工具,尽管她掩饰得很好,但他还是闻到了一些不太寻常的味道,他不希望自己的书里出现太多限制级的情节,但小说里的男女主角似乎需要一些外来因素的刺激,否则剧情就无法推进下去,而这位可敬的女士,似乎很适合作为小说里的限制级反派。
他又从头到尾研读了一下自己的手稿,有些读不下去,他需要一些可以刺激人眼球的东西,但他还没想到该用什么东西去刺激眼球。他理了理自己的桌面,揉皱的废稿很多,编不出情节时瞎画的涂鸦也很多,事情总是这样,需要大脑的时候,它永远不会配合你,等你写烦了不想写的时候,那些该死的情节又莫名其妙跳出来了。这时候你要做的事情绝对不是用你那个疲劳的大脑进行低效率的写作,而是把一闪而过的灵感记录下来,等大脑足够放松了,再一口气把没有写完的故事补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小奇是个聪明人,每次灵感枯竭的时候,他都会去做一些让自己极度振奋的事情。到了晚上,他盖着被子,思考着接下来要写的情节,他发现在这种状态下思考可以避免大部分白天写作时会出现的思维误区,他都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写出那么多对小说来说是错误的剧情。他的大脑越来越清晰,当错误的剧情路线被他修正之后,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放松,然后他就开心得入眠了。
第二天一早,刚走进学校,他就听说一楼厕所的排粪水管裂了,他有些心虚,坐下后开始他少有的课前阅览。下一周就要进行期末考试了,但他的书还没写完,这学期肯定是卖不出去了,不过他还有一个暑假的时间,有的是时间收集素材。他看了看课程表,后面三天一节体育课都没有。这时老师来了,告诉他们学校要搞演习。他抬起头,目露精光,一脸跃跃欲试的样子。好消息来的快,坏消息来的也快,接着老师就说,演习之前要进行模拟考试。他在心里默念了一句两字经,翘起二郎腿,接着画图。后面的话他一个字也没听见,考卷发下来之后,他也没有立刻去做,而是拿起铅笔在桌子上画了一副气势恢宏的素描小图,里面画的正是昨天一大早看到的那几个可疑的盗鱼人。他用心刻画了整幅图的人物细节,用去了不少的时间,所以最后写在试卷上面的答案只有他自己看得懂。他在办公室口述了一整节课,老师才在他的试卷上面写出了分数。
回到教室之后,他开始整理书籍,书太多,他准备先带一部分回家,等到考试考完,他的书包里应该就只剩下三四本书了。
下午第一节课是体育课,也是本学期最后一节体育课。体育老师拿着一块塑料板进了教室,念完大部分已经考过试的项目之后,宣布进行期末的最后考试。
同学们都兴致冲冲得冲下了楼,跑在最前面的自然是小皮,他脸上的淤青似乎已经好了,冲出楼梯之后,第一个跑向他们平时集合的那块区域,此时操场上有两个拿着割草机的男人在上面割草。小皮是个对新生事物具有强烈好奇心的人,他听着刺耳的机芯轰鸣声,站在同学们中间,满脸兴奋得呼吸着新鲜的青草味。
体育老师拿着一根粉笔,在地上画线,他看了看已经分好队伍的学生们,把粉笔揣进兜里。一只手抓着衔在嘴里的哨子,一只手举着一杆小旗,哨声旗杆同时落下。
小皮跑得最快,但后劲不足,跑着跑着就被同学们超过了。小奇跟了上来,在体育老师再次吹响哨子之前跑到了终点。小怪的鞋底脱梆了一点点,走起路来有些拖拖拉拉的,跑完之后,就彻底报废了。他们坐在已经割过草的草地上,看着那两个割草工在靠墙的角落艰难地清理垃圾。
不久之后,体育考试考完了,他们正在讨论放假后的活动计划,就在这时天上突然飘过来一朵乌云,覆盖了整个学校,雨一滴滴落了下来,逐渐变大,因此学校的演习被取消了。他们又回了教室,接着上课。
枯燥的三节课一晃而过,小奇把注意力从试卷转移到自己的铅笔画上面的时候天已经放晴,乌云被风吹到了别处,在另一片干燥的土地上泼洒着暴雨,升起的彩虹桥给小奇那部即将完成的著作添上最后一笔点睛之色。
终于又到了放学的时间,他背着书包,骑着车,飙过一个个可以浸湿他鞋底的水坑,单脚撑地,踩下刹车,挎着步,踢下单脚撑,把车停在靠近厨房的一个墙角。
又是一个适合吟诗的时刻,然而他还是写不出来。
小说的结尾还是有点问题,他需要去看看那个女同学,增加一点他不了解的知识。
一个平静的晚上就这样过去,然后是三个没有体育课的工作日,当星期五的夕阳落下的时候,他终于完成了他的大作,等考完试,他就可以跟小皮小怪他们好好玩一把了。
08
这是一个明媚的上午,他去了他常去的那家书店,他委托店老板帮他印了二十本书,用去了一大笔钱,二十册小书已经全部售空,除了店老板自己留下的那一本,十九本书让小奇赚了一百多块钱,扣掉印刷费用之后,大概还有七八十,书上标明了印刷厂的名字,出版社是店老板自己的,他兼任了该出版社的所有职务,目前只是一家空壳公司。
此时小奇正在老板的书库里面找书,老板告诉他,他的那本小书销售成绩非常好,买了那本书的人都希望能够再买一本作为收藏品,所以老板打算再印他个一百本,同时他也希望能够跟小奇达成下一轮的合作,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小奇马上热血沸腾,恨不得现在就冲回家里去写作——他的母亲拒绝了他要买照相机的要求,明确表示,照相机的事情他只能自己想办法,所以当他听到老板说的话时,立刻有了想要回家写作的冲动,但此刻他有一本非常喜欢的书要找,等找到之后,再回家写也不迟。
等他找到那本书之后,也已经差不多到了午饭时间了,没办法,老板的书库里面书太多,很多都是没有分类的,而他找的是一本旧书,光是整理那些书目就费去了他不少的时间,最后他终于在一个隐蔽的书框里面找到了他需要的那本书,尽管书页的纸张已经卷曲到让人想把它撕碎的地步,在仓库内久放之后产生的味道也很难闻,但他拿回去放上几天之后就可以正常阅读了,书内并没有那些常见的旧书里面的那种涂涂画画的字迹,经过处理之后,除了书本的外观难看点,其他方面是根本不影响阅读的。
他和小皮小怪两人约定好,下午一起去玩探险游戏,最近几年他们都沉迷于电子游戏,很少再去玩探险游戏了,也许是出于偶然,下午两点钟左右,他们再次来到几年前光顾过的那个地洞前。
小奇站在那个洞口,对他们二人说:“这地方看起来有点眼熟,我们是不是来过?”
小皮和小怪对视一眼,先是愣了一下,然后露出恍然大悟的眼神,异口同声道:“来过。”
小奇站在那里,一只手摩梭着下巴,一边做思索状,边想边说:“我记得,我们很久以前好像来过这里,里面那个石洞里好像有个石头雕像什么的,那次我们好像把它给砸烂了。”
两人点点头,都说对。
接着三个人就一个接着一个下了洞,地洞的入口处,他们脚下的位置,有人用醒目的红色大字写着以下这几个字:搞破坏死全家!后面的感叹号更是醒目,只是写字的人写字功夫实在是不怎么样,他们看了好一会儿才看懂这写的是什么东西。
小奇看着他们,他们两个都没有说话,三人的脸色都差不多,没想到这个破洞居然是有人精心打造的。
当时他们年纪还小,看不出洞里的壁画是什么意思,现在是个人都知道,里面画的就是迪迦奥特曼大结局的剧情,只是这个人费这么多心思搞这些壁画和雕像干什么,还有那些自动灯光和四周的铜墙铁壁,这些东西加在一起恐怕要费去不少钱,莫非这个地洞的主人是奥特曼迷里面的究极生命体,要不然怎么会搞这么多东西,平常人就是再喜欢奥特曼也不会搞这些玩意儿出来啊。
他们再次参观了一遍这个不算大的钢铁洞窟,参观完了之后,就依次按着来时的顺序爬了出去。
此时在洞口外面,一个面容枯槁的老头,两手叉着腰,有些吹胡子瞪眼得盯着他们,不客气得吼道:“又是你们三个,上次你们来的时候就搞坏了我的雕像,那时你们年纪还小,所以我没有跟你们计较,我做了新的雕像之后,就在石洞里写上了几个字,想必你们也都看见了,你们不会又把我的雕像搞坏了吧,我可告诉你们,如果你们这次也把我的雕像搞坏了,我可就要去找你们家长了,现在我问你们,你们有没有在里面搞破坏啊?”
“没有没有。”
三人连连摇头,为上次的事情对老头道歉,并解释清楚了此次来的目的,但老头并没有完全相信他们,拉着他们又下了一次地洞,细心检查了一遍之后才客气得放他们离去了。
离开的时候,小奇看到了老头停在路边的自行车,这辆车非常眼熟,正是那辆被他一粒石子踢断了链条的破旧自行车。
此时他们的探险也已经接近尾声,他们明天打算玩野营游戏,小奇准备了一些用来做烤鱼的鱼块,三天前又下了一次大暴雨,他在路上捡了几条,把鱼分割成小块之后,他先是拿一点盐,腌了一下,然后用晒咸鱼的法子把鱼块挂在有阳光的地方曝晒,那些鱼块他晒了三天了,水分已经蒸发得差不多了,正好拿来做烤鱼,用这种办法做出来的鱼,既有咸鱼特有的那种鲜味,又去除了鱼肉本身的腥味,烤熟之后特别有嚼劲,并且用不着担心鱼刺卡喉咙的问题,他在分割鱼块的时候就已经把那些鱼刺去掉了。
他没有问他们两个准备了什么东西,因为按照他们的惯例,在野营开始之前,谁也不准说出自己准备的是什么东西,小孩子都比较有好奇心,喜欢神秘的东西,而他们三个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在时刻到来之前,谁也不愿意先揭破谜底。
到家之后,小奇还是按照他历来已久的习惯,先看上一集奥特曼,然后吃饭,到了晚上,就开始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