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到乡村的集市上赶集怀有一种深深的浓浓的割不断的情节。想去赶集的愿望,不单单是想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再找到娘身影时的那份怀旧情怀,也不仅仅是寻找那份赶集的快乐,而是总想在熟食街的汤锅前再找回那无忧无虑的童年。
一
赶集,是历史悠久的一种民间风俗。明谢肇淛《五杂俎▪地部一》:“岭南之市谓之虚……山东人谓之集。每集则百货俱陈,四远竞凑,大至骡、马、牛、羊、奴婢、妻子,小至斗粟、尺布,必于其日聚焉,谓之‘赶集’。”
出生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中后期的我,对集市的印象始于上世纪的七十年代。
儿时的记忆中,在人民公社化时期,各家各户能够到集市上交易的都是农字头的产品,如自家的鸡产的鸡蛋、鸭和鹅产的鸭蛋鹅蛋,自家舍不得吃拿到集市上卖了,用换的钱去购买最急需的物品,可能是夏收秋种需要的镰刀铁锨,也可能是待出嫁的女儿身上的一件新衣;再如自家菜园地里产的芸豆、韭菜、葱、姜,从自己的饭桌上往外挤出一部分,也拿到集市上去交易换回几张人民币;还有的是从沟沟壑壑水汪里逮了几斤大大小小的麦穗子鱼、鲫鱼、鲢鱼,自己放上几个辣椒炒炒吃也挺香的,但自己舍不得吃,也拿到集市上去卖了,尽管手上的鱼腥味还挺大的,不过看着手上的人民币心里还是乐哈哈的。
农村的集市上如同现在城市里的百货商场,种类齐全,吃的喝的玩的穿的都有,干活的杈耙扫帚扬场锨头上戴的斗笠身上穿的蓑衣都有卖的,小的鸡狗鹅鸭大的骡马牛羊都有交易的市场。
小的时候,最盼望着的是娘去赶集。
娘赶集就给全家的一日三餐带来了改善,给馋嘴的我可能带回来平时吃不到的瓜果和兔子肉。
离我村最近的二里路远的集市一个是洪瑞集,一个是离我家距离15华里而娘几乎每集必去的是隔着沭河的莒南县板泉集。
娘到这两个集市去赶集带去交易的物品不同,目的也不一样。娘赶洪瑞集的时候,往往都是利用参加生产队的劳动中午吃饭的时间,提着早已准备去集市上交易的鸡蛋或一只公鸡一只鸭子,到集市上快速交易后买一些家中急需的物品。
娘每次要去赶板泉集的时候,则是昼夜不歇地作着准备。
板泉集位于板泉镇驻地,这是在周围四里八乡都非常有名气的集市,有农具交易一条街,牲畜交易一条街,卖粮食的一条街,卖衣服的一条街,就连卖熟食和生肉的也占了一条街;我娘卖斗笠和蓑衣的也占了半条街。
娘每次赶板泉集都是和婶子大娘几个人作伴,天不明就起床了,把这五天之内编好的斗笠(我们称为“席夹子”)用硫磺熏过后背到集市上去卖掉。
时运好的时候,背去的二三十个斗笠可能很快就销售一空,娘和婶子大娘会在集市上逛一逛,购买一些家里急需的生活用品,或者购买几尺花布,或者给家里的孩子买些解馋的瓜果或熟食,然后拿着包在毛巾里的两个瓜干煎饼,到熟食街的汤锅前,买一碗羊肉汤或猪肉汤,泡上这两个瓜干煎饼也算是对自己这五天昼夜劳作的奖赏,端起这碗带荤腥带有香气的肉汤,再看看手上的老茧和被芦苇扎破的手指,心中有心酸也有快乐。
时运不好的时候,背去的斗笠卖得不顺畅,甚至太阳落山还没卖完,娘和婶子大娘这一天心情格外沉重,坐在卖斗笠的摊子前把两个地瓜干煎饼硬是填到肚子里,食之无味。天快黑了,又把没卖掉的斗笠捆起来,带着极度的失望,拖着麻酸的双腿一步一步地量到家,而娘和婶子大娘尽管不是完全裹脚的三寸金莲,但我知道我工作后给娘买鞋的鞋码就是老式鞋码三十四,我只能到儿童鞋柜上给娘挑鞋,想当年她是怎样一步一步地走到家的啊!而且是五天一个集,早上走着去,晚上走着回。
娘去赶集的时候,往往我还在床上没起,娘总是嘱咐一句:“在家里别惹事,我买肉你吃。”娘走的时候留下的这句话给了我满满的希望,这一天在家里在学校里心情都非常激动,眼睛不时地盯着太阳看一看,看着太阳从东方升起,升到了高高的正南方,又慢慢地向西斜落,盼着太阳快落山,娘也就带着一身尘土一身疲劳带着全家的期盼和儿子的心愿回来了。
盛夏烈日暴晒,冬日寒风刺骨,娘总是奔波在赶集的路上。每当我看到赶集归来的娘早上背走的斗笠不见了踪影脸上布满了笑容,我知道有香香的兔子肉让我解馋了;而当我看到娘的背上还有没卖掉的斗笠迈着沉重的步子跨进家门,我则不抱希望地赶快上前接过娘背上的斗笠,给娘倒上一碗白开水,我知道,奔波一天不顺利的娘正为这一家人的一日三餐发愁呢。
娘到了晚年过了八十岁就不再赶集了;到了八十八岁告别了人世间,不知道天堂里是否有集市呢?每年都给娘送去那么多的纸钱和金元宝,娘应该不用再用她那不足三寸的小脚去奔波了,她可以买她想买的任何物品。
二
娘第一次带着我去赶集是去板泉集赶“山会”。
板泉集市每年春秋都要举办“山会”。赶集和赶会的不同在于逢集的时间就是半天或一天,单一的买卖交易;逢会的时间往往两三天,期间会穿插进行具有民族风味和地方气息的民间艺术表演等,山会时间长,物品更丰富。每到逢会的前夕,周围几十里范围内村庄里的父老乡亲就都开始作赶会的准备;有亲戚的作好了接待的准备,提前要收拾好几张床几套被褥,多备一些吃的喝的用的;嫁出去的女儿也都提前几天就回了娘家,有的夫婿和孩子也都陪着回来了,赶山会如同一个节日一般热闹,让人期盼,让人留恋,让人难以忘怀。
娘带着我去赶山会的时候我大约七八岁吧。七八岁的男孩正是顽皮贪吃的年龄,娘牵着我的手走在去板泉集的路上,刚开始我是连蹦带跳,特别是去赶集的路上,我们本村的住在村东头的叔伯婶子大娘大约几十口子人,有肩挑的,有推独轮车的,还有拉着双轮地排车的,有的孩子是年龄比我大的,也有比我还小的,称得上男女老少齐赶会,煞是热闹非凡。
走过了村东的河堰,我已经不再蹦蹦跳跳,我已经非常顺从地让娘牵着我的手一起往前走;跨过了沭河,离板泉集还有七八里路,我的双腿两脚已经开始酸麻,走路的速度已经开始减缓,可娘的速度不敢降低,因为她还要尽早赶到集市上把她背上的几十个斗笠卖掉。于是,娘就边走边想办法,她最后的决策就是把我抱上了一辆拉满了条筐的地排车上,那是我叫大叔的乡亲拉了一车筐去山会上交易的,娘让我坐在车上,她则费力地走在地排车的一侧,艰难地追赶着。
那次山会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山会上人山人海,人多,热闹。卖瓜果的卖粮食的卖鸡卖鸭的卖生食的卖熟食的,唱戏的玩杂耍的敲大鼓的应有尽有。
我在山会上第一次见识了汤锅。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对生活贫穷的农村娃来说,如果能够吃上白馍喝上肉汤,这就如同过年一样,因为一年到头吃的是地瓜干煎饼喝的是地瓜干糊豆,咸菜是日常的菜肴,平时难见荤腥。听娘说过,集市上有专门的猪、牛、羊肉汤锅,离汤锅很远就闻到了肉香;娘有时会给我买一点带着肉汤的兔子肉,现在回想起来,依然满口余香。
在那次山会上,娘把我带到了猪肉汤锅前。
下馆子和吃肉是富人的作为,穷人只能喝肉汤了,但是肉汤也不是想喝就能喝的。能够利用赶山会的机会喝上一碗猪肉汤,肉汤里再放上几块猪杂碎,还能吃上一块热锅饼,已经让人幸福得合不拢嘴了。
我在那次山会上就享受了这份幸福和快乐。参加工作以后,我专门到屠宰场购买了从猪头到猪肝、猪肺、猪肠、猪蹄在内的全部猪杂碎,让二哥用八印的铁锅去煮,试图再品尝一次童年记忆里汤锅里猪肉汤的香味,努力地去品尝,却终归未找到当年山会上猪肉汤锅的香味。
三
从童年走到了青年,如今从青年迈向了老年,农村的集市依然红红火火,赶集的愿望依然十分强烈。
集市遍布全国各地,冀东一首民歌让我颇有同感,边哼唱边品味,如同又走在赶集的山路上:
从春忙到大秋里,
腌上了咸菜忙棉衣,
杂花子粮食收拾二斗,
一心要赶乐亭集。
乐亭南关把粮食卖,
卖了粮食置买东西,
买了江南的一把伞,
又买了圆正正的一把笊篱。
槐木扁担买了一条,
担粪的荆筐买了两只,
零碎东西买完毕,
饸饹铺里拉驴转回家里。
岁月更叠,时序变迁,但赶集的印记已牢牢刻在了脑海里,曾经的一段路,一块馍一碗汤一生情……
(写于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