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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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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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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青蓝

大概每个女人都有自己习惯穿着的服装颜色。

我喜欢藏青蓝。前几天逛街,去前女儿跟我说,这次你一定要买件颜色鲜艳一点的衣服,穿上去好显得年轻些。可转了几家店铺,我的眼睛总是发光在那几件藏青色的衣服或裙子上。最终,喜滋滋拎着回家的也就是藏青蓝了。

记得高中毕业那个暑假,在贵阳工作的堂姑,带着我在上海读大学的表哥回老家探亲。表哥带来一本《简·爱》,那几天,我没日没夜地看,总算在表哥走之前看完这本书。表哥回上海了,书也带走了,可我的眼前反来复去都是穿着黑色外衣的简爱,她虽没有美貌,却凭借个性和尊严获得了罗切斯特的爱。简爱成了我的精神偶像,她黑色的外衣也深深吸行着我,我认定黑色是一种节制、自尊、安静、神秘的色彩。于是,那一袭配着洁白领结的黑衣,也被我挂进了记忆的衣橱。

那真是个“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龄,我求着母亲,给我做了一件黑色的确良衬衣。那个时候,人人都穿白色的确良衬衣,当我的黑衬衣,突兀在一堆白衬衣中时,我被几个姑姑说了,大意是小姑娘穿着这一身黑,不好,至于为什么不好,她们都不说,有一种不能碰触的郑重其事。为了让姑姑们安心一点,开明的母亲为我缝制了一根黄色的飘带,系在我黑色的衬衣领口。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玩乐和打扮绝不是好女孩的标准,“爱”这样的字眼更是那样渺小和难以启齿,除非有伟大的人物和事业作背景它才值得被提及。80年代初期,我在一张报纸上看到《马克思与燕妮》一书的简介,被马克思和燕妮充满传奇色彩的爱情故事所感动,从有限的感性描写里,我知道了燕妮最爱的颜色是蓝色,于是,我开始喜欢蓝色,它成了我心中一个充满崇高意味和无穷想象的色彩。不过,我心中的蓝色深不见底,有别于别人眼中的蓝色,它是燕妮的蓝,是可以使人生的意义变得很深远的蓝,也可以使爱情变得很伟大的蓝。

记得21岁的那个春天,我的老师介绍我去乡中学代课,过几天就要去上班。这天,我随母亲去镇上,母亲说好要给我扯块布料做套新衣。在国营商场的布料柜台前,我一眼看中了一匹深蓝色的布料,营业员告诉我这是藏青色。这是我第一次正视这个颜色,它让我瞬间安静下来。母亲让我看看别的布料,在一堆花花绿绿的布匹中我坚持要它,而且要做一套下面小喇叭、上面双排扣的套装,母亲看着我的眼神,摸了摸布料,默许了。营业员于是开始按那个长度剪布,一边嘀咕:“很少有女孩子用这个颜色做衣服,太老气。”

我个子不高,但腿比较长。套装做好了,小喇叭裤长及足踝,配上尖尖的高跟鞋,显得婷婷玉立,在当时的乡村,真是时髦的与众不同。母亲看我的眼光也有些异常,有默默的肯定和自豪。我一步一步走在长长的村道里,如展览我似花的青春一样,挺胸抬头,有些许高傲,在那个物质贫乏的年代里,引来了全村男孩子不一样的目光。

我穿着它面露微笑站在讲台上,向学生展示我刚刚学来的端庄,那一刻的我,完全是心目中理想的自己。我想,女人心目中理想的自己,一定跟特定的衣服联在一起的。就是这一套藏青蓝服装,让我自信,让我体会到生命秘密的快乐,也让我明白,我要学着像燕妮一样端庄。唯有端庄才配得上这套衣服、配得上这种藏青蓝。可能是从那一年开始,我与一般女孩在选购服装的颜色上有了不一样,我用这不一样保护着一种端庄,保护着身上的藏青蓝,直到成为一种习惯。

我从不觉得红色是一种很女性的颜色,反而觉得它是人世最深、属于优胜者的色彩,我缺乏一种力量与气势来穿它。前二年,在朋友们的再三鼓动下,买了一件春天的红风衣和冬天的红色羊绒大衣,可每次穿上,总感觉身体与衣服没有妥贴,走在路上,也怀着某种胆怯,它太抢眼了,以至我碰到一个人,总是先开口解释“人老了,要穿红衣服装嫩了”。可红色终究不是我喜欢的颜色,二件衣服穿了几次也就装饰衣橱了。

细数一下,春天的毛衣、夏天的裙子、秋天的风衣、冬天的棉衣,满目都是藏青蓝,从风华正茂穿到知天命的年龄,藏青蓝成了我皮肤外面的一层皮肤,成了别人认识我的一个标致。

我从未后悔过在自己最鲜艳的年龄,穿的都是暗淡的藏青蓝。因为这颜色,是我对生命和爱情憧憬的颜色,是润饰过我的内心和灵魂的颜色。我愿永远平和地生活在自己的颜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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