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世界读书日,在各大媒体刊出的文章中,嵌入“书香能致远”语句的可能不在少数。像我,早起一睁眼,便有保康女作家高明英的一篇文章映入眼睑。不过,就这篇文章而言,这话不是嵌入,是将该句的首句作为标题。
女作家的文笔大都清丽灵秀,把文章做成女红,精巧清新爽目,就像这篇,起句便扣住了我的眼球,直至结句。文章不长,主体简要勾勒了作者自己读书求学的经历,看得出,作家自幼便是一个书痴。文中有一段话引起了我的共鸣:“多读书,便胸中有丘壑;腹有诗书,人才会眼界开阔、心思沉静,拥有高贵的涵养和气质。”在我看来,一个人,无论他地位身价如何,如果身上没有一股诗书气息,最起码,在我心中的尺寸必将大打折扣。
读书俩字儿,在我们生活中说出来,大概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应该指向所有的学习,包括众多的无字之书;狭义的当然就是指向学生求学。
单就我自己的读书而言,大致集中在自己人生的两极:生活处于极度贫困(为生活出路而读)和日子相对安逸之后(为提升自己生活品质而读)。
由于我的生命始发于一个偏远的小山村,这里有一句颇有市场的古语:“穷不丢猪,富不丢书。”按照这个标准,我是没有资格读书的,然而,也不知道为什么,自醒事儿那天起,我就只爱读书,与周边环境极不协调,但是,任何阻力都无法影响我对书的痴迷。
很快,我就发现,自己几经艰难波折,勉强通过读书换来的一碗饭,只能让日子过得紧紧巴巴。为了养家活口,我是天天教着书却又不得不将自己最爱的书置之脑后:没钱买书,没精力读书,没心情读书,更别说提升到写作境界——毕竟,民以食为天,一家人要吃饭,要生活,物质是基础。
为了保证两个孩子不至于走到我幼时的老路上去,更多的获取一点儿金钱,保证他们的物质供给,我养过猪、种过地、酿过酒、跑过保险、做过小生意,甚至还办过作文补习班……总之,只要不违法,只要不丢弃自己教书这份工作,能兼的活儿,我几乎干了个遍。
等到孩子无需伸手向我要钱读书的时候,我已命及天命,又加幼时苦难煎熬,中年积劳成疾,此刻,整个人早已颓废。
我很是不甘心,最初的读书梦还没圆呢,这辈子就这样算了吗?几乎没有任何思考,我直接拿起笔,开始自己心仪的读书写作。
转眼几年过去,文章零零散散写的应该不下百万字,读书更其成了我的人生常态。如今,我每天只盯着三件事:读书写作编撰校刊。什么位子职称金钱全都不在考虑范围,整个生活就围住自己喜欢的诗书展开。我自知自己仅只一个常人,但是我需要给自己一个打开方式,哪怕眼看就要垂垂老矣。
如今,起码在自己所在的方寸之地,就文章而言,无论读还是写,我可能应该已经成为一棵秃头“大树”,不仅发展自己,还顺手育出一批新苗。
余生,我仍将伴之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