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棠/文
(一)
“今天有三个案子一起去提审,你早一点过来吧,晚了路上堵车呢。”
张华接完老曹电话的时候,鱼汤粉店老板娘正端着热气腾腾的鱼汤粉过来。
“今早人有点多,让你久等了。”老板娘歉意地笑笑,因为有点歉意,脸上更显得热情,白里透红的脸上绽放着劳动后的油光。
天气真热,虽然才七点多钟,但八月的太阳泛着白色的光芒,早已把这个处在亚热带上的小城市照得到处明晃晃的。
放下鱼汤粉,老板娘又热情的招呼张华自己加蒜泥、辣椒、咸菜,一边赶紧俯身擦掉桌上前一位顾客留下的鱼刺、辣椒等残渣。阳光落在老板娘雪白的手臂和胸前,有些晃眼。她胸前、背后的花白衬衫已被汗水浸湿了一大片,贴着肉的衬衫把老板娘丰满的胸脯勒得更加紧了,几乎要撑开衬衣喷薄而出。只可惜老板娘的腰身长得过于健壮,放在女人身上就显得有点肥胖,好在老板娘人长得高大才稍稍缓解了这一不足,再加上雪白的皮肤,仍然掩盖不住浑身上下的女人味。
在老板娘俯身擦桌子的瞬间,老板娘丰满的胸脯随着擦桌子的动作来回晃荡,一股带着锅边的鱼香和浑身散发着的女人体味,在张华眼前飘散开来。
旁边正在等着鱼粉上桌的中年大叔也许是等得饿了,盯着眼前晃动的老板娘,狠狠地咽了下口水,正与老板娘回头的眼光相遇,尴尬地笑着问老板娘,我的鱼杂粉呢?
老板娘顺手把衬衫往上拉拉,笑声应道:“马上就来了!”
张华是这儿吃粉的常客,对这家鱼汤粉店的老板娘道听途说了不少故事。老板娘人长得丰满、漂亮,听说打老板娘注意的人不少,不管别人怎么议论自己与丈夫不般配,怎么拿房子、车子引诱她另嫁豪门,她也没心动,只顾迎来送往,辛苦经营着自己的小日子。但凡能有这般意志的人,他们心里都有一块坚硬无比的东西。据说这家老板娘骨子里也是位非常泼辣的女人,甚至有一股让人害怕的狠劲。传说有一次店里来了一个泼皮,想在老板娘身上揩油,老板娘顺手一瓢滚开的水档住了泼皮的手,泼皮被烫得龇牙咧嘴正要发作,但被比自己还高半个头的老板娘怒目狠狠一瞪,只得悻悻地撤了。从那以后,那些想打注意的人,胆大的也就开开玩笑,都不太敢轻举妄动。
张华在老板娘眼中是个斯文人,所以每次来,老板娘都格外热情。张华已经习惯在这儿吃早餐了,具体从去年什么时候开始的,张华怎么也回忆不起来,也许人到中年记性就是这样,有时有点短路似的健忘。张华有时觉得自己似乎已经很久就形成了在这儿吃早餐的习惯,又似乎才开始没有多久却一次次被吸引过来。有时在家里吃了去上班,总仿佛有一件事没有做或有一道程序没有进行一样。张华也跟同事们一起在别的地方吃过很多次米粉,但总没有这儿的味道。有时甚至觉得早餐没有吃上鱼汤粉,会影响一上午的工作心情,人都会沮丧半天。张华自己也不知道是习惯了老板娘的热情好客和爽朗的笑声,还是习惯了这里有老家鱼粉的味道,也许更多的是习惯了这里热气腾腾的氛围和大多数欢快明朗的人,能让张华暂时从一张张或是虚假、或是狡诈、或是凶恶的脸中解脱一会儿。
张华一边挑着碗里的鱼刺,一边往碗里加了点蒜泥,他觉得今早的鱼汤粉里的鱼肉特别多,几乎比平时多了一倍,也许老板娘昨天买的鱼便宜,也许是因为人多让张华这位老主顾多等了几分钟,所以多加了几块鱼肉。张华想着刚才老曹的电话,来不及细想,把粉条嗦得叽叽的响。
其实张华早就提前到了单位,然后再到院后门拐个弯的巷子这儿吃早餐,这似乎成了张华每次开始一天工作的必经程序。老曹的电话就是多余,年级大了或许会哆嗦许多,张华在心里想。但也对老曹这头革命的“老黄牛”有一点佩服,每天都是第一个到办公室,总会提前给同事们提醒这个提醒那个,同事们家里有什么事也总是打听来打听去,想着出个注意,帮个忙,大家习惯了老曹的全面照顾,却也有一种说不出什么味道的压抑。就像刚才的电话,张华就觉得自己是一个被突然又加紧了发条的钟表,那种嘀哒嘀哒声更快更刺耳,似乎骤然走得更加紧急了。
真拿老曹没办法,张华习惯享受早餐这段美好时光,今天是不能让人轻松地享受了。
张华捞完碗中的最后一把米粉,又喝了几口鱼汤,觉得真是爽口!这种不加味精酱油的粉汤,奶白的颜色,原汁原味,有一种清香和鲜甜,让张华总是百吃不厌,要是平时,张华还得再喝两口奶汤再走,但一想到老曹的电话,还是赶紧到办公室去,今天手上有审查批捕的案子,尽管昨天就作好了提审准备,但还是得去把卷宗再整理一下。院里办案用车紧张,科里面调个车去趟看守所不容易,大家经常拼车去,每次去提审就是三五个案子一起,也难怪老曹催得紧。所以,张华有时在心里觉得,老曹其实是个可爱的人。
买单,老板!张华掏出鱼汤粉钱准备给老板娘递过去,一个长得跟老板娘有点像的俊俏妹子立即迎了出来,接过了钱。张华正在惊呀,怎么老板娘请的那乡下妹子换人了呢?老板娘忙笑着打招呼,前面那妹子回老家了,我自己妹妹来代几天班。话音未落,老板娘一边转回目光顾着往眼前的一大排碗里面加鱼汤,一边招呼着,“走好啊!”
(二)
在去看守所的路上,张华重新理了一下手上这起盗窃案件。这是一起普通的盗窃案,案值也不算很高,价格鉴定书上标明赃物价值七点八万,发案、立案、破案,一切程序按部就班,没什么新鲜的,有点特别的是嫌犯宋小军是自己来投案自首的。这在盗窃案中倒不多见,让张华有了点儿好奇心,嫌犯该是什么样的一种心里动机前来自首的?
“宋小军,”
“到!”
“出列,”
“是!”
管教民警在集合点名后,让宋小军出列前往审讯室。
宋小军机械的大声回答,他已经渐渐习惯了这种管理模式,他们七号监子里的八位同监们,除了那个外号叫“阎罗”的胖子有些凶恶之外,其余的倒也没怎么整他,进去后替这些“前辈们”搞了一星期卫生,就算过关了。
宋小军看起来长得低眉顺眼,中等个头,体形较瘦,皮肤比一般农村人要白。小时候患小儿麻痹症由于没得到及时诊治,让宋小军的左小腿留下了后遗症,细看会发现他的左脚比右脚细了差不多三分之一,也短了一些,走起路来一跛一瘸。
张华盯着眼前的宋小军,直视着他的眼睛,宋小军赶紧避开了,低头看着自己不太合身的“号服”裤和脚尖,那只有点跛的左脚,让他有点偏大的裤脚显得格外空荡,在身体的抖动中不停晃动。
这是一双略显明净的眼,在张华提审的成百上千的案犯中,明净的眼神真不多见,大多是或仇恨、或凶暴、或痴呆、或油滑、或狡诈、或无赖,在再次的两眼相遇时,宋小军躲闪得更加厉害。
办案十几年了,张华养成了不急不忙的问话前奏。因为这个事情,张华没少受老曹的批评。只要是与老曹一起去提审,大多数时候都会听到老曹在众人面前埋怨,说他办案办是办得准、办得精,就是跟他一起去提审时很受折磨,老是磨磨蹭蹭半天不张嘴,让大家等得急死人。张华也总是戏谑地回敬他,这个提审也得讲究艺术,这是必要的讯问“前戏”,哪像你这老同志比他们年轻人还猴急。50多岁的老曹,性格比年轻人都要急,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老曹绝不会服气,每次拿张华没办法时,就不得不拿“前戏”这一用词说事,教训他不要用词张冠李戴、满嘴跑火车,小心把年轻同志带坏了。只要凡是每次跟张华一同去提审,老曹还是习惯性地要提前打电话给张华,让他赶个早。
在书记员小刘准备好一切之后,张华留了几分钟的审问肃静时间,小刘拿眼神示意张华已准备妥当可以开始了。张华不予理会,他还在回味早上鱼汤粉的鲜味,胃里的鱼肉在开始消化了,只是今早那奶白的鱼汤特别鲜,再多喝几口就舒爽了。其实,张华心中有自己的算盘,他心里面一刻也没有闲着。在肃静的两三分钟里,张华要用这无声的状态来敲打一下提审对象的心里防线,一方面可以认真观察对方的形体状态和反应,试探对方心里的虚实,另一方面如果有观察到意外情况,则也可以根据对方的心理变化,进一步调整之前阅卷时准备的讯问思路,怎么说都是有备无患。张华掏出水瓶,悠闲地喝了口自带的茶水,早上鱼汤粉的鱼肉有点多,现在正好喝点茶水镇定一下胃,他感觉一下子舒服了许多。
经过两次对视之后,张华迅速条件反射般地整理了一下从宋小军的反应里获得的信息。从宋小军的眼神看,他应该不是惯犯,这已从案卷里没有前科的记载得到了证实;宋小军也不是那种泼皮无赖,极可能是临时起意的偶犯或被生活所迫,再加上是投案自首的,这种人应该好对付。想到这里,张华略微放松了些。但宋小军过于慌乱的眼神,躲闪得有点超乎平常的案犯,让张华在心理又闪过一丝疑虑。
凭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就自首人员的常规表现,张华拿来与宋小军进了一番比对。作为一名自首犯,往往在自首之前,内心都经历过多次的挣扎,决定自首并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后,一般也都作好了坦然面对问话和接受相应惩处的心理准备,应该会显得比较踏实、从容,不会像那种被抓捕过来的案犯,千方百计想着洗脱罪名、逃避惩罚,交代问题时总是躲躲闪闪而显得紧张和心慌。宋小军的眼神过于躲躲闪闪,难道还藏着什么东西在眼神后面。张华的心头又飘浮起一丝不踏实的感觉。
你的基本情况?
报告干部,我叫宋小军,男,36岁,高中未毕业,未婚,农民,住本县沙石镇弯头村二组,父母均已去逝,哥哥宋大军,嫂子陈荷花。宋小军一口气报告完情况,因为紧张而有点气急,喉结上下滑动,连续咽了好几口口水,但似乎口干得厉害,没有口水可咽。
张华在心理过了一遍,大龄未婚,在现在的农村不多了,应该是家庭条件特别差,加上瘸腿,确实难娶到老婆。父母早逝,只有兄嫂,家庭成员简单。文化不高,这种人犯事可能大都就会犯傻。
请你如实陈述犯案经过?
报告干部,我一时贪心偷了人家一座关公铜像……
张华对这个“报告干部”的字眼一点也不受用,尽管每次提审都听到这样的回话,但还是觉得有点牛头不对马嘴的感觉。张华以前也纠正过一些案犯很多次,但没什么收效,下回来提审还是一样,后来慢慢习惯了。张华只稍稍皱了下眉头,继续在问话中提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你怎么知道张经理家有座关公铜像?
我跟我哥去他家收废旧物品时看见的,后来听附近的人说那是他家的祖传宝物,在家里供着可以聚财气,很值钱,就动了心思。
你进入失主张经理家是什么时候?
应该是晚上7点半,张经理一家出去散步去了,我爬楼时听到对面楼上那一家电视里面刚放完中央新闻联播。
你得手后去了哪里?
我偷到手后用蛇皮袋装着,直接背回家藏起来了。
从哪条路回村的,走路还是坐车?你到家时有谁看见你了吗?
从小路走路回去的,在村口歇息时碰到了宋有财骑摩托车去学校接他读书的女儿,他每晚都是这时候去,应该是八点十分左右,他女儿八点四十分下晚自习。
张华一边听,一边核对公安的笔录。张华喜欢在提审时问一些不起眼的细节,尤其喜欢在作案过程中的一些时间、地点上较真,在他看来,细节决定审查的成败。尽管有时对于案情来说有些时间、地点问题显得好像有点多余,但张华从不在这些细节上马虎,用他的话说就是没有问题也是一种收获。因此,他习惯让案犯自己在前后多次陈述中,将一些细节逐项一一对号入座。
这次的提审,没有翻供,没有新情况,主要犯罪经过也没有出入,基本跟在公安侦查问话的供述中一致。听完宋小军对犯罪经过的复述后,张华又松了一口气,稍皱的眉头舒缓了些。宋小军在慢慢的陈述和一问一答中恢复了一些平静,显得自然了许多,只是那只跛了的脚还是有些颤抖。
张华望了一眼书记员小刘,小刘会意地点了下头,表示没有什么问题要补充,一切都记录好了。
张华开始怀疑自己讯问“前戏”中,对宋小军格外慌乱的眼神在心头掠过的那一丝疑虑是不是太“无厘头”了。他重新翻看了一下自己的提审提纲,所有的问题都像过筛子一样过了一遍,都跟原来没有出入。张华又在心理重新整理自己的思路,回顾整个案情,按照自己归纳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结果、程序、法条”等8个审查要件,在自己的脑海里快速扫描、疏理、归纳,仍然没有疑点。
也许是自己办案过于小心了,张华开始怀疑自己那个不安的第六感。这么小的一个案子,犯不着这么谨慎吧,人家都说艺高人胆大,自己反而是艺高人胆小了。在张华心里,仿佛有一个红脸面孔嘲笑完自己,立即又有另一个黑脸面孔将自己的心提紧起来,案子办错了就得追究责任,甚至一不小心就可能丢掉了饭碗。是啊,现在肩上的办案责任越来越重,张华觉得办案无私心还不足以保证办成铁案,办案经验也是必不可少的,辩证、缜密的逻辑思维也是对付这些狡诈的案犯所必须的。他有时很庆幸自己在大学里面对逻辑学和哲学的偏好并没有白费,有时会在思考案情时让他抓住许多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在他办理很多大、要案件时给了他灵感和启示,为他换来了一堆的先进和记功的证书。尽管他对评先、记功没什么太大的兴趣,但无论如何得把案子办好,不能出错,这是他心中最起码的底线。
(三)
回到车上等了一会儿,老曹他们才从另外一边监房里面出来。老曹老远就嚷嚷了,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张华倒没怎么磨叽了,比我们还快。与老曹一起的三个年轻干警不敢跟着起哄,只是附和着打个哈哈。
小刘接着嚷嚷起来,说肚子饿了,还没吃早餐就被你们叫走了,七点半就开工,现在都九点二十分了,肚子早闹开了。老曹上车后,吩咐司机把张华跟小刘在单位那儿“丢”下来,他们还要接着去别的单位送建议书。
小刘跟司机说:“就把我送到鱼汤粉店吧,反正也不绕路”,接着对张华说,“华哥我请你吃鱼汤粉。”张华马上应道:“小刘你这是故意的吧,明知道你华哥每天都吃得早,信不信我再吃你一碗。”小刘嘟哝一句,“我可是真心的。”老曹接过话茬:“那家鱼汤粉不错,老板娘挺热情,肉也多。”张华马上大笑,老曹你是喜欢老板娘的一身肉呀!”一车人哄堂大笑起来。
“我是讲老板娘加的鱼肉多,你别不正经,又抓我的“小辫子”,我们小刘还是个才毕业的小伙子,你可别把他带坏了。”老曹马上正色补充道。
但是小刘似乎有新的发现,“这家鱼汤粉的味道确实很地道,那老板娘人也真的不错,可惜他老公是个瘸子,跟这个老板娘一点都不配呀。”
小刘啊,你来这儿才一个多月,不知道的事多着呢,哥给你八卦八卦。司机一边开车,一边眉飞色舞地说开了。
这个老板娘叫马红兰,当年在他们村也算数一数二的美女,山里妹子皮肤好、有水色,就像花儿一样。由于山里太偏远,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为了供妹妹上学,也亏得她娘心狠,硬要逼她嫁个城里人,而且还要有房子,这不就让媒婆说上了这门亲事。前些年生了个儿子,一家人经营着这个早餐店也算过得不错。这两年老板娘马红兰脑袋瓜子越发灵活,看着自己镇里面的鱼汤粉卖得很火,便把店面装修一新,卖起了家乡的鱼汤粉,生意特别红火。为了鱼汤粉好卖,他家的鱼都是自己去农村收上来的,既保证了味道,也提高了利润。他老公下乡收鱼,她一个人卖粉,听说去年赚了十来万,家里还买了车。
小刘听得张大了嘴,对司机说:“大哥,你知道得可真多!”
司机回头看了一眼小刘张大的嘴吧,又瞥了一眼后视镜,看大家都听得入神,似乎很有成就感,又神秘地半卖关子地往下说。你们知道吗?这家男主人也姓马,叫马建军,人又矮又胖,还瘸腿,要说与老板娘配在一起呢,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屎上,确实有点不配。而且这个瘸子脾气还大得很,以前仗着城里人的身份和能往马红兰家贴钱,对马红兰喝五吆六是家常便饭,后来马红兰给他生了个儿子,加上马红兰经营店子为他们家赚了不少钱,地位才有所提升,马建军也才收敛了许多。但听说现在卖鱼汤粉发起来后,这个马建军又开始花心了,嫌马红兰太肥了,没有以前的韵味了,经常借口下乡收鱼,在外面乱搞女人,有次趁马红兰回娘家还把按摩店里的女人带回了家,被马红兰发现,气得差点用刀要把马建军砍了。
今年,马红兰也想通了,不再自己一个人累死累活地省钱,请了一个漂亮的乡下妹子在店里给她帮忙,自己有空闲时也去搞美容,人倒是漂亮、时尚了,但那一身丰满的身材怎么也减不下来。马建军背地里还是我行我素,有时也带着请来店里打工的漂亮妹子下乡收鱼,没人时偷吃妹子的“豆腐”,那妹子碍着他是老板也不敢声张。只是马红兰忙着店子的生意,不知道马建军背地里干的那些事。前不久,听说那乡下妹子莫名其妙地辞工走人了,马红兰似乎听到了什么风声,跟那瘸子还吵了一回。现在是马红兰那个漂亮的妹妹在店里临时代班,听说大学快毕业了,正在县城找单位实习。对了,小刘你要不要去认识一下这个漂亮马妹子呀?
“好好开车,好好开车,别只顾谈天说地嚼舌头,安全第一。”老曹看司机越说越远,马上在旁边喊起话来。司机正说得兴起,听见老曹发话,知道这位被司机圈子里背后称为“曹大妈”的人不能惹,只得打住。又有点不甘心,忍不住讪讪地说,放心吧没事的,这条路我天天跑,闭着眼开都冒事。
张华一边想着今天的案子,一边听他们瞎聊。忽然想起今天的鱼汤粉店里怎么就老板娘一个人在忙呢,那个马建军怎么没看到影子呢,是不是又下乡收鱼一夜没回来呢。唉,我跟着瞎操什么心呢,真是职业病犯的。张华自嘲地摇摇头。
车子快到单位后门的时候,司机绕了个弯在鱼汤粉店不远处停了下来,张华与小刘下了车,车子又唰地一声拐上了正街,往前方驶去。
都快十点钟了,鱼汤粉店还在忙着,仍有七八个客人在吃粉。一辆长安面包车停在路边,一个身材较矮长着大肚子的中年男子从车上跛着脚下来,时髦的格子短衫一半扎在裤腰里,一半露在外面,挂在胸前足有拇指粗的黄金链子来回晃动着,正是店主马建军。一个漂亮的妹子走向车前,看起来仿佛是年轻条苗条版的马红兰,但要漂亮有气质得多,她上车麻利地帮着用大木桶把车上活乱跳的鱼接下来。老板娘看着瘸子马建军走过来,面色不悦地说:“昨天出去收鱼,怎么今天快大晌午了才回来。” 马建军不耐烦地说:“收鱼走得远,车子又抛锚了有什么办法”。“打手机不通,你就不能打个电话回来吗?”“乡下手机没信号呀”老板娘看着还有几个顾客在等着她手中的粉,没再追问了,赶紧收起怒色,满脸笑容地招呼大家吃粉。
小刘点了一碗鱼头粉,占了个路边的桌子坐下来。马建军端着一筐鱼往里屋搬,走起来一晃一荡的,里面的鱼经不住晃荡尾巴一甩,水溅了出来,小刘赶紧侧身躲闪,还是溅了一大块水到皮鞋上。老板娘忙用手扶了一把,责怪道,这才几条鱼呀,都搬不好。马建军抬起瘸腿往前走,狠狠白了她一眼。马红兰的妹妹刚好搬鱼从楼上下来,马上帮马建军从手里把鱼接了过去。旁边的顾客打趣道:“老板,你这个姨妹子不但漂亮而且能干,你可差远了。”瘸子看着马红兰妹妹上楼时那圆润的屁股,错落有致地运动着往上,脸上露出莫名的微笑。
张华顾不上去看他们的热闹,拿着案卷袋匆忙往院里走,准备上午就把今天这个案子的审查终结报告写出来。
在办公室整理了一下资料,张华才写了个开头,小刘就进门了。小刘一边从桌上的抽纸盒里扯出纸巾擦汗,一边说,这家鱼汤粉真是好吃,就是有点辣,天气又热得很,都吃得一身大汗。小刘擦了汗又抽了一把纸巾擦皮鞋,一边埋怨道:“这瘸子是真没用啊,搬几条鱼都溅湿我的鞋。”张华刚写到了案犯宋小军的基本情况,正想着宋小军的那条颤动的左腿,听到小刘的埋怨,一下子停了笔。
“小刘,你嘟嚷什么瘸子呢?”
“就是鱼粉店的老板呀,搬几条鱼都搬不动,还不如他家的乡下妹子,看女人倒是色眯眯的。”
“他搬了几条鱼就搬不动了?”张华刚才因为离得远,没看到这些情景。
“也就七八条吧,最多五六十斤。”
“也不至于搬不动吧?”
“不是搬不动,是搬得吃力,一晃一晃的,搞得鱼在里面不舒服,鱼尾上的水都甩出来溅到我身上了。”“你打听他多少条鱼干嘛呀,你要买鱼?”
哦,我不买鱼。张华若有所思地回应道。
“哈哈,今天是什么日子,遇到了两个瘸子。”小刘看了一眼张华桌上宋小军的案卷,马上联想到了上午的案犯宋小军。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张华听到小刘开始抱怨的时候就寻思上了,今天一直以来自己心头的那一丝疑惑和不安或许就是来自宋小军的瘸腿,现在终于有答案了。
张华拿起案卷进了科长办公室,等了很久才出来。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