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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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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1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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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爱


 

         在我的影响里,爸爸是一个脾气很好,写得一手漂亮毛笔字的人。不论我多么调皮,他也不会太生气,更不会打我。

很小很小的时候,那时候爸爸穿一件黑色呢子大衣。出去的时候,就把我裹在那件呢子大衣里。只露出两个眼睛和鼻子,走到哪里就抱我到哪里。只因为我是他的儿子,而他是我的爸爸。

稍稍长大以后,我上了幼儿园,每次都是他骑着自行车接我回家上学。走在路上,我要玩具或者好吃的,他不买,我就哭闹,有时候甚至顽皮的把手指头放到自行车前面的把手缝隙了。一夹疼我就哭,结果就买上了,然后高兴的破涕为笑。那个时候家里穷,没有太多钱为我买这买那,并不是爸爸舍不得买,这些在我懂事以后慢慢明白了。记得那个时候我最自豪的两件玩具,一件是闪光的球鞋,一件是一把黑色玩具枪。

上小学的时候,那个时候上一年级。早上上学,天下着大雨,就穿着一件破破的雨衣去了,其实根本不能防雨。中午爸爸接我,带我出去吃饭,路上我说我想吃牛肉面,进去后我说我要吃牛肉,结果爸爸买了一小碟牛肉给我吃,他自己舍不得吃。又出去买了一把伞给我,从此以后,下雨我再也不怕淋雨了,那把伞我保存了好多年。

 

还记得我第一次给在兰州工作的叔叔写信,那时候好多字都不会写。爸爸一边洗衣服一边教我字。再后来让我练毛笔字,可是我一直没有耐心,所以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写好过字。

初中,是一个很贪玩的年龄,有一次不小心整条右手臂被开水烫了。那种疼痛,实在很难形容。我跳叫着满院子跑,爸爸就在后面追。待到仔细看时,已经是大块大块的水泡。我看见他眼角挂着泪水,晚上怕我睡着压疼胳膊,就在我身边一晚上不睡觉。

后来整整一个月,爸爸还是像多年以前一样每天接送我上学,吃饭的时候,给我喂饭。这件事情,虽然许多年过去了,可是我一直记忆犹新。

高中了,在离家几十里的县城上学,就不大能够回家了。好多时候是放假回去,可是那个时候的我会给爸爸写信,每周至少一封。不太打电话,因为电话上我觉得好多事都说不清楚。每次一有空闲就来看我,然后出去吃饭,总是把碗里的肉夹给我。那个时候如果他不吃饭,我也就不吃。那么远的路,不吃饭能行吗?

那个时候,我写的每一份信件,爸爸都保存到他的抽屉里。一学期别人作文本,一本也写不完,我需要十本左右。我有个习惯,东西写完也就写完,随手一丢。可是后来我发现全部被爸爸保存着。我买的书,写得作文,还有所有信件,都完好保存着。我曾经问过他,他说是我的东西,他很喜欢,一定要保存好。我听了很感动,以后的东西再也不会随意丢弃了,我会交给他.

宽容的读者,也许你们会认为这些,全天下所有的父亲都可以做到,会认为我所说的太过平凡。可是那是对于别人,对我而言这一生是最宝贵的记忆。有句话说,有些事物失去后才知道珍惜,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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