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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炳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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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评论
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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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河岸边童年“老家”的墨香余韵

————评宋兆梅系列乡土散文

                            王炳熹

 宋兆梅的童年是在五百里潍河西岸的乡村老家度过的。那是一片文化底蕴深厚的肥沃土地,现代文学旗手王统照、短篇小说大家王愿坚、著名电影艺术家李仁堂等文化名人就出生在这块唯美的土地上。百年文学沃土给予了宋兆梅丰富的文学营养,使她萌发了太多的创作灵感和人生感悟,拥有了饱满的写作激情和文学理想。十多年来,她一腔热忱寄情于散文创作,笔耕不辍,先后出版了《老家》、《在时光的身后》等数部散文集,出版和发表了近百万字的文学作品,获誉多多,《老郝狗肉》、《赏茉莉香片》、《最矮的老师》等多篇优秀散文先后受到嘉奖。

 每一位成熟的作者,往往都会精心构建一个属于自己的文学家园。托马斯沃尔夫曾坚定地断言:“一切严肃的作品说到底必然都是自传性质的”。从一定意义上,托马斯已经封杀了作家自由想象的创作空间。任何一位作者,总是难以摆脱童年生活的梦影,总是会无意识的或多或少的追叙童年时代的生活故事。宋兆梅的文学家园就筑建在潍河岸边,多年来,她孜孜以求行走于自己匠心独具的文学王国——潍河岸边富庶丰饶的土地,站在文学的制高点上,倾情回望度过了整个童年的老家,并按照自己的审美理想和美学追求,以独特的文学视角,创作了一系列丰富多样极富生活韵味土的掉渣的乡土散文,朴拙而真实再现了一个属于她自己的散文乡村。

故乡是什么?何怀宏在梭罗的《瓦尔登湖》中文代序言《梭罗和他的湖》里说:“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有一块真正属于自己的地方,这块地方可能并不是我们现在正匍匐的地方,但并不是我们每个人都会出发去寻找它。它不仅是我们身体的栖所,也是我们心灵的故乡,精神的家园。”潍河岸边“老家那些老事情”,那就是宋兆梅的童年故乡。童年给予她太多的故事、传说、人物和激情,她情有独钟,矢志不渝地走进潍河岸边的历史深处,用童年记忆里原汁原味的童言土语,娓娓道来那些无比真实的故事和人物,不事雕琢地展示故乡老家亲人的爱恨情仇和真挚体验。就在这个散文王国里,她用饱蘸潍水之笔,不经意间,肆意挥洒写尽了潍河岸边栩栩如生的工笔式风俗画卷。

扒盆锔碗轱辘锅——从原汁原味的乡村旧事中发现故土之美

宋兆梅的第一本散文集《老家》“老家那些老事情”部分,可以说几乎全部写的都是乡村老家最粗鄙的东西:石夯、犁耧、簸箕、箢子、掏火耙、粪篮子、尿罐子等等。该书出版后,我曾与一位文学好友讨论过一个原始的文学话题:文学应该写什么?黑铁勺子、尿罐子、掏火耙、粪篮子、碌碡、石磨、地瓜炕,这些最原始鄙陋的乡村生产生活用品,是否具有文学的审美价值?我们进而追问:文学到底是什么?那些有点粗俗的生活元素是否可以进入文学的大雅殿堂?

孔子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兴观群怨”说深深影响了中国数千年的文学传统。或许,圣人的诗学主张似乎夸大了文学的社会功能。文学就是文学,就是一种人类心灵的宣泄方式,一种所思、所想、所爱、所恨的表达方式。当别人打牌、打麻将的时候,我们趴在微机上滴滴达达,努力宣泄着内心的一种强烈欲望,一种不能自已的写作激情。有人说:“艺术在本质上是一种生存方式,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生活内涵,是生命赖以支撑的信仰。”白云黄鹤是唯美的,茅屋秋风同样具有审美的意义。普列汉诺夫的“美是生活”早已回答了我们有些疑惑的文学话题。乡村老家原汁原味的生活情状本身就是一部审美百科全书,其中蕴涵了太多的审美价值。文学的使命或许就是发现美,用文学之笔去发现生命之美,生活之美,人性之美,这才是文学的真谛所在。

宋兆梅的乡土散文,遣词用句多用方言土语,人物描述直白写实,故事叙述极具暖色,不事张扬,很少跌宕起伏,情感抒发淡淡清许,难得浓烈如酒。她用原生态的潍河岸边的乡村俚语真实记录了老家乡民艰涩而又快乐的生存状态,凸显出原生态韵味,工于从原汁原味的故土旧事中挖掘生活之美。

五百里潍河发源于莒县萁山,流经潍莱平原六千平方公里肥沃的土地,流入勃海莱州湾。潍河是上古明君虞舜的子民诸城人民的母亲河,更是宋兆梅的母亲河。在这片土地上,有她的童年和梦想,有她的憧憬和希冀。在《秋收》里,宋兆梅写了“出果子”、“搂豆叶”、“挝棒槌桔子”、“种麦子”、“切地瓜”等最平常不过的村民生活情状,写了四类分子宋金秀“因为腿把不好,干不了重活,家中的四个孩子张着嘴要吃饭”,说了算的父亲宁愿得罪众人,坚持安排他去看果子地。因了宋金秀的叫真和尽责,于是引出了宋兆梅及小伙伴们一心想挖地里的果子而不得的顽皮可爱。在这篇美文里,凸显了他们那极为窘迫的生活酸楚,是含着眼泪述说童年嬉戏玩耍的快乐时光。在她记忆里,宋金秀的笑“鬼斧神工”,“果子叶的香气混合着泥土的气息钻进鼻孔,吸一口,真是醉了。”故土的美韵一览无余。秋天到了,搂豆叶的时候,她会随着二哥捉“蝈子”、“双磨角”、“蹬倒山”、“油蚂蚱”。他用有些粗俗的不事雕琢的浓郁的潍河地域方言,写尽了童年无忧无虑的田野生活,读来很有美感,久久难忘。队长宋清方、会计宋兆福、保管员宋金祥,一众人物,仅仅几句话,粗粗几笔就鲜活无比,情趣盎然,故土老家一年四季的农耕生活,跃然纸上。

方言散文《表姐》优美的文字,一字一句无不令人捧腹憨笑。“表姐姓李,和《红灯记》里的铁梅一个名字。她和铁梅不同的是,人家大高高,她丁矮矮,但是矮到恰到好处。……唯一和铁梅相似的是,她的眼睛很大,像一盏亮起来的红灯。”“表姐嫁了个怪丑的男人,奏媳妇那天,表姐穿了件铮新的衣裳,摖着腮红,屋里的家具铮明瓦亮,看将媳妇的人说,俺那亲娘,说了这么个俏白大胖胖的媳妇,真是一朵鲜花插在了一堆牛粪上。”一个满口方言,买年画竟把著名人物张海迪念成张海由的村姑,被写得活龙活现,犹如就在我们身边。

“我对生命充满了爱,老家那些挥之不去的记忆,那些伴随我成长的细枝末节,那些敦厚善良的人们,像一颗颗急于挣破冻土去感受春天的种子,让生于斯,长于斯的我,迫切寻找故乡的灵魂,在这块我喜欢我流泪我怀念我愤怒我挚爱我误会我呐喊的土地上,与一些流失了的风情交流着,诉说着,沟通着,以此感恩养育我的土地。”(《老屋》“一缕炊烟”代后记)也许,这才是宋兆梅执着乡土散文的根源所在。沈从文说过:“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宋兆梅没有走向战场,于是回到了无数次梦里依稀的老家故土,“时光里的苦涩,变成一个忘不掉的梦。”(《扒盆锔碗轱辘锅》

黑铁勺子尿罐子——从土的掉渣的生活元素中发现故园之美

老家的生活印记是最深厚的文学土壤,是文学创作的灵感和源泉。鲁迅文学奖获得者、著名诗人马新朝说:“故乡是我创作的底色,那是生命的底色,是我们民族的底色。我是喝着家乡南阳的涧河水长大的。家乡的山山水水、家乡的一草一木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我觉得,一个中国作家或诗人,乡村经验尤其重要,乡村经验是一个中国诗人应该站立的地方。”童年与“老家”建立起来的血肉联系,那是宋兆梅一生都无法摆脱的精神牵挂,一种模糊而悠长的精神眷恋,一种难以割舍的强烈的故园情怀,一个永不忘却魂牵梦萦的精神家园。

宋兆梅要宣泄的就是童年故园的生活影像,就是对童年老家的深情回望。这种回望,已经融进了她自己的审美情趣,是站在一个全新的审美高度上对那段历史的深度反思,是对故园原始景致的美的发现和文学观照。

宋兆梅的童年是困顿的,生活的艰难并没有使她耿耿于苦涩,悲情于磨难,相反让她多了许多的人生感悟,些许的生活情趣。她把艰辛的童年往事,写的极有美色,信手捡来,涉笔生趣。仅仅一个黑铁勺子炒鸡蛋,就足以让人垂涎,读后难忘。还有果子地里的“蹬倒山”、“ 油蚂蚱”,对于饥肠辘辘的一群孩子,竟是那么的解馋,那么的口水欲流《秋收》。正是因为这种生活之美的独到发现,才使宋兆梅的乡土散文具有了鲜活的生命,才会让读者扼腕称赞和长久吟诵。

     散文集《老家》“童年旧事”,是她定居小城,离开老家多年之后,用童稚的视角,工笔式记述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物和故事,是一个外号“话匣子”、顶着满头虱子、挂着鼻涕的小姑娘,以万事好奇之心,睁大眼睛注视着身边的那些每每发生的生活琐事。浓郁的生活气息着实让人感动。“黑铁勺子炒鸡蛋”,“小女孩站着撒尿”,“老郝狗肉”,“香油果子”,还有春天放风筝,秋天玩弓箭,冬天擦冰滑、“打溜”、“跳绳”等等(《老家》),篇篇朴实无华,生活味十足,满满的灵气和清新,不矫情不造作,岁月生香。她以乡土散文独有的审美视角,展现了故园之美,童年之真,故人之善。“家乡的一草一木,家乡的兄弟姐妹,老屋的灯光还在,露珠的呼唤还在,家乡的炊烟像一只蝴蝶飞上天空,变得空濛渺远。远离了故乡,我依旧是个孤苦无依的孩子,回头望时,满眼是田野里的荒草和老娘佝偻的身影。”(《老屋》“一缕炊烟”代后记)故园家乡巳不再是潍河岸边那个残败破旧的低矮茅屋,而是梦魂萦绕的美丽心灵家园。

娘的柿子婆婆的酱——从灰头土脸的乡亲中发现故人之美

宋兆梅回望童年老家,已经不是那个最原始的老家,乡村的人物、故事和景致已被彻底打碎,而是按照自己的审美方式,揉进丰富的文学元素,进而融入了自己对人性的主观感悟和理性思辨,经过华丽转身,最终演绎成为包含多种文学元素的精巧故事。经过精心创作,老家由龌龊变得清明,由愚昧变得智慧,由丑陋变得美丽,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一幅美轮美奂异彩纷呈的文学乡村风情画卷,如此的美丽鲜亮,如此的溢光流彩。

发表在《散文选刊》上的名篇“柿叶半红”,堪称宋兆梅的乡村散文精品。“柿子树,栽种在老屋猪圈的北墙脚下,已有42年树龄。大侄儿出生那年,父亲乐滋滋地栽下了它。”“大侄儿和柿子树赛跑,他很快长到一米八多了。五月下旬,父亲都会给柿子树割皮。他横着割几刀,竖着割几刀,竟然把大侄儿身高的印记割去了。不知道为什么,父亲流泪了,自言自语,一个人,怎么可以没有印记呢?大侄儿结婚后,和大哥分家过。这样加上我们兄妹六个就是八个家庭了。每年柿子熟时,母亲都要掂量柿子的多少,总想均衡地分为七分,大姐远在辽宁,暂时排除在外。“等到各家的柿子都吃光的时候,树上的柿子红了。这些柿子,母亲谁也不让吃,给鸟吃。”“又到柿子黄熟时节,满大街的柿子,却引不起我的口腹之欲。因为世上再没有一个柿子是经了母亲的手的。”“漫天半红的柿叶,铺在母亲的棺木上,也纷扬在我的脊背上”平铺的忆述,淡淡的追思,简洁几笔,生动极了,母亲那和善美丽的心灵,或许会让每一个读者哽咽泪下,人性之美臻于极致。

《婆婆小吃四五六》也是一篇佳作。“还没有封冻,婆婆会把黄豆放在锅里煮熟。煮熟后的豆粒放在一个泥盆子里发酵,不几天煮熟的豆粒会吐出一些粘丝,豆粒慢慢地变颜色。时间不长,豆粒全部变黑,婆婆说可以放到太阳底下晾晒了。”“我学会了做豆瓣酱,都是婆婆冬天给我们发酵好豆粒,我捎回家中,在春天做现成的豆瓣酱。我在酒桌上用豆瓣酱招待过我的一个文友,他吃完一碗还要一碗,说这是他吃过的最好的豆瓣酱。多少年后在诸城相聚,他说最怀念的就是在我家吃过的豆瓣酱。”婆婆手把手教会了她做豆瓣酱,更教会了她做人的艺术,这既是一种技艺传授,更是一种闪光人性的代际传承。

在《俺娘骂人》里,她把自己的亲娘更是写得异常丰满:“老母猪啃了小地瓜家的菠菜,他娘……推开我家的大门,嗖嗖地走到我家的当门里,一屁股坐在我家的蒲团上说,今天就在你家吃饭了。……俺娘也不是省油的灯,连带着把小地瓜娘骂了。小地瓜娘咽不下这口恶气,看到俺家天井里白菜窖子的门前晒着三大棵白菜,她气呼呼地抱起一棵大白菜,就回家了。不噶胡人的东西,见财眼开,一看就卡唠唠的。娘又开始骂人了。”一位故乡老者既泼辣率真又心地善良的形象突兀在读者的面前。还有“父亲、大奶、舅爷、姨嬷”(《老家》),都是她的“敬重和牵挂”,无不凸显着人性的光辉。

宋兆梅的乡土散文,最鲜明的特点就是一个“土”字,乡土故事,乡土人物,乡土俚语,乡土细节,乡村抒情,无不土到掉渣,土到极致,土到五百里潍河岸边还曾少有。她的散文作品,所有的文学元素都带有浓厚的乡土韵味,既生动又生香,读来确是一种美的享受,美的愉悦。

原汁原味的写作并非是目力所及的一切皆可入文。文学既是美的发现,更是美的选择,写作的过程其实是一个有所取有所舍的过程,是一个主观选择的美的发现过程,绝非是信手捡来,什么都可以写,主观性选择对于美的发现具有极为重要的审美价值判断。愿宋兆梅继续努力,更加专注于故乡老家朴拙的土地和敦厚的亲人,写出更多更好故土、故园、故人的唯美乡土散文,快步走向更远的文学征程。

 

                 (2017年10月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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