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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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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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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摄影创作的意境

在“人人都是摄影家”的今天,风景摄影作品举目可见,其数量之大,难以统计。虽山光水色大都流光溢彩,赏心悦目,但日益呈现趋同化、同质化的趋势,表现内容单一、重复,构图、用光甚至立意都大同小异,相差无几。许多人在重复别人,也在重复自己。故而业界内外啧有烦言:“人人都是摄影家,导致风景摄影质量滑坡,陷入质量困境。”

这种状况产生的根本原因,从当下现实来看,与旅游文化的发展和摄影器材的普及密切相关。尤其是数码相机、手机的普及,让数以亿计的摄影爱好者走出家门,或旅行旅游,或徒步探险,将镜头瞄向青山绿水拍摄,寄情自然风光抒怀成为轻而易举的可能。日新月异的数码科技,降低了摄影的成本,更让大多数摄影爱好者面对风光,随手记录视觉的愉悦,随意抒发到此一游的兴致的即兴式拍摄,成为一个流行的趋势。

客观地讲,“人人都是摄影家”,是值得称赞的,本来就是摄影繁荣的基础 。就像足球的崛起,需要足球全民化为基础一样。所以,我们不能用歌唱家的标准衡量群众性的歌咏活动一样,我们也不能用摄影家或专业摄影工作者的标准来衡量群众性的摄影活动。面对风景摄影的趋同化、同质化的趋势,我们的摄影家和专业摄影工作者,提升创作意境,发挥引领作用,应成为自身的追求和担当。关键是如何进行多视角的反思和探索,自觉地接受自然山水文化的熏陶,唤醒善于感悟的心灵,训练善于发现的眼睛,增强思想的高度,知识的厚度,阅历的深度,视野的广度。 我国有五千多年人与自然互动的文明,历代的人们总有着寄情山水的情怀。自然山水审美品质与人的审美需要两者的契合,决定了自然美成为人的重要生活要素。人类生活在大自然的怀抱里,在对大自然的倾听、观照和抚爱中会感受到自然界的美和无穷的魅力。所谓自然美,是指自然现象或事物所具有的审美价值,它能为人所欣赏和观照,从而使人产生相应的情感体验和审美感受。先秦时代已经有“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孔子《论语•雍也》)的感兴,有“百川灌河”之美,“山林皋壤”之乐(庄子《知北游》)的言说。到了汉魏之后,在一定社会文化思潮的影响下,人们的注意力更是转向大自然,对自然风景的欣赏开始产生浓厚兴趣,由此在自然界获得了新的审美发现,强化了对大自然的审美意识。黑格尔说:"审美带有令人解放的性质” ①,这一点对于自然美格外贴切。高山流水,大漠云天,花开花落,月亏月盈,自然界以它生生不息、周而复始的运动节律,让人对大自然的空间感受转化为一种心理的境界感。面对开阔的原野,浩瀚的大江,登高远眺,便有了“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孟浩然《宿建德江》)的感受升华,远天比树木还低,江水映月离人更近,如果说这是一种仰视的开阔感,那么“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杜甫《望岳》),便是一种俯视的开阔感。常见的蓝天彩云,甚至可以成为一个革命家壮志豪情的寄托。卢森堡(R.Lu-xemburg1871--1919)在《狱中书简》里写道:“不论我到哪儿,只要我活着,天空、云彩和生命的美就会跟我同在。”由此可见,人从大自然永不衰竭的生命力的表现中,看到了人自身生命发展的无限可能性,看到了人与自然的统一。这就是说,自然界生命的表现,成了人感受自然美的一种肯定。自然美的发现是以相应的审美主体的培育,相关审美需求的产生和审美对象的确立为标志的。

大自然作为充满生命的世界,是具有一定时空特性和时间特性的物质存在,造成了无数生生不息的运动和生长,给人以生命力的搏动和生机盎然的美。这种美,是以其形式的特质而取胜的。有人将它划分为七种不同类型②。首先,是能量和力的形式。表现为不可抗拒的闪电、风雪、烈火和柔和微妙的生物生长。其次,是大气和云层的形式。表现为变幻莫测的空气、云霭和烟雾的多样形态。其三,是水和液体的形式。表现为奔流不息的河流千姿百态的变化。其四,是陆地和固体的形式。表现为人们生存的大地上的泥土、砂石、山岩、结晶体等构成的不同形态物体。其五,是植物生命体的形式。表现为生命的基本形态和生存的环境状况。其六,是动物生命体的形式。表现为生命的运动形态和生存的环境状况。其七,是分解衰变和死亡形式,表现为自然界运动循环的状况。

大自然固有的形式特质,让一个或多个民族世世代代在其间生生不息,发展壮大,创造出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就是文化。不同地域的山水景观,不同民族的民俗风情,构成了不可替代的、具有民族特色的自然山水文化。这种文化,以不同的风格和魅力,拨动人的心灵琴弦,深邃地渗透着人文情感与思考,强烈地撞击着人的生命和灵魂。不仅养育着人的体魄,也滋润着人的心灵,为人们提供了精神食粮。在这种文化的浸润熏陶中,人的心情、人的情操得到调剂、培养;人的感受力、创造力得到丰富、提升。当人身处辽阔草原欣赏热烈欢快的歌舞,便会感受到少数民族同胞的豪气和奔放;当人身处旷远大漠眺望冰雪皑皑的雪山,便会惊呼自然的瑰丽奇妙;当人身处江南水乡细品“行歌坐夜”的琵琶歌,便会沉浸在恬静如画的心境里。常言道“钟灵毓秀”,对秀美的自然环境的欣赏,往往是与知识的获取、思维的活跃和情感的激发融为一体的。诗人李白(701-762)那雄奇豪放的诗风和丰硕的创作成果,与他“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是分不开的。安徒生(H.C.Andersen 1805-1875)的童话所以具有不朽的魅力,这与他从小生活在优美迷人的自然环境中不无关系。由此表明,对人的行为具有重要诱导功能的自然山水文化,可以让人感受到的是民族精神的传递传承,是真善美的传播传扬;可以激发人的乡土情怀,加深对祖国、民族、家乡的热爱之情;可以燃烧起人的生命激情和活力,使沉醉于秀美自然山水之间,流连于多姿民族风情之中,成为追求,成为情结,留下千古绝唱,留下传世佳作。

风景摄影是一门人与自然对话的艺术,也是一门“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造“境”艺术。无论中西,“景”都是对自然的再现,重要的是人与自然的互动中,隐含其内的自然山水文化和哲思。一个人如果没有深厚的学养,没有丰富的阅历,没有对人生足够的历练和思考的话,便很难从大自然中找到那种情感的共鸣。风景摄影的拍摄者,面对的是有意义的突破,有价值的创新。没有突破创新的视野,便难以提升风景摄影的意境。所以, 把自然造化放在一种至高无上的地位之上,追寻山水蕴含的亘古不变的精神,以意境、气韵、格趣为最高境界,应该是风景摄影创作的精髓所在。

作为视觉艺术,拍摄者在拍摄创作之前,必须具备三点:

首先,意在手先的“文心”,即所谓的“立意”。“意”是美学概念,也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哲学概念。《周易》中,就有所谓“意”的论述,是指卦中表述的思想、意思,反映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对人们处理、观察社会生活和自然现象的变化有着重要意义。就摄影艺术表现而言,“意”既指拍摄者的主观意志、情思意绪,也指神似、神韵、意趣,还指艺术表现上的精炼概括和含蓄意境。“意”既是目的,也是手段,在风景摄影创作中从审美、构思、表达主题思想内容,都贯穿始终,缺少不了。“立意”的过程,是作为审美主体的拍摄者,把握客观物象的精神特征,感受这一物象的内在生命、气息,通过反复观察、深入体会这一物象,去取舍、去表现、再造这一物象,使它化为艺术形象的过程。也可说是审美主体的审美意识与审美客体的审美特征有机统一的过程。其要旨在于“存于外”的客观的“形”,通过主观的“心炼”,而“熟于心”,达到物我两化,情景交融的境地,而形成的鲜明意境。意境是具有某种特有的情调和境界的艺术创造。有了意境,便能对客观自然形象有了情趣感受;便能对客观自然形象有了取舍、提炼、概括等的思索;便能对客观自然形象有了如何运用构图、光影等来表达,取得较为完美效果的考虑。这就是创作前的立意过程,即常说的“构思”。构思成熟了,才动手拍,做到“胸有成竹”,这是拍摄创作的第一阶段,也是整个拍摄创作过程中比较艰苦而重要的阶段。

其次,艺术构思的“灵感”。艺术构思是艺术创作者对其作品的总体设计,既是创作活动的起点,也是创作活动的重要阶段。它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精神活动,包含了艺术创作者的情感、直觉、灵感、想象、物化等心理活动,以形象思维为主要特点,往往伴随着强烈的感情冲动。有人把这种冲动叫做“灵感”,即古人常说的“兴会”,“神来”。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将其称之为“神思”。 “灵感”是包括摄影在内的艺术创作过程中的一种特殊现象,是艺术家在创作中所处的某种特殊的心理状态。对此,鲁迅先生讲的精彩,他说:“静观默察,烂熟于心,然后凝神结想,一挥而就。”,这出神入化的“一挥而就”,看似轻松,实则是“凝神结想”结果。“凝神结想”是长期积累,“一挥而就”是偶然得之,表明了灵感具有突发性和创造性的特点。就风景摄影而言,灵感的产生不是凭空发生的,它来源于生活。人是自然界的一员,长期潜移默化地感受、体验大自然的优美壮丽,审美境界的提升和创作经验的积累,是产生灵感的必要条件。灵感的产生并不神秘,它来自于心境。人在一定的社会里生活,面对崇尚交易和利益原则甚嚣尘上时,能够从世俗名利中挣脱出来,保持生命定力,心随自然交汇游走,达到物我两忘,“独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的境界,是产生灵感的内在要求。灵感的产生无法预期,它出现于顿悟。善于观察自然世界,保持对大自然浓烈情感的人,在情感体验的深刻性与创作技巧的成熟性达到一定程度时,随着观察的深入,心灵的敏感,意象审美的酝酿发酵,创作中处于高亢激越、兴奋紧张的精神状态受外界某种媒介物的触发,灵感便会如兔起鹘落,不期而至,所引发的激情冲动和狂热,是人的某种自然本性的袒露。许多优秀的摄影家正是凭借风景摄影创作活动中的灵感才得以茅塞顿开,创造出令人耳目一新的佳作。

再次,诗情画意的“表达”。“诗情画意”也许是区分“照相”与“摄影”最直白的标准之一。“照相”追求自然美,“摄影”追求将自然美升华为艺术美,既重诗情,也重画意。大自然是鬼斧神工构筑的辉煌殿堂,里面镌刻着人类的记忆,民族的诗篇;游动着精神的魂灵,先民的歌唱。其中的每一个角落,都色彩斑斓,激荡心神,让人冥想神游,徘徊流连。对今天的风景摄影创作者来说,大自然不只是心灵的皈依,智慧的源泉,更是精神的宝库,诗意的渊薮、艺术的大本营。在这里,不能只是索取依赖和聪慧,而应该让心神翻飞游弋,信马由缰,有更新鲜、更微妙、更富于现实色彩的现代情思意蕴;有更合乎审美规律的开拓与发现。因为风景摄影虽然以自然山水作为表现对象,但它是一种更倾向于“人学”的艺术创作,关注和迷恋的,应是拍摄者凭借自然山水所创造的诗境,以及其中所蕴藏的有益于精神栖息的寓意和那种难以言状却可感悟的意味。倾心和努力的,不仅仅是环境、场景的逼真记录,而是“言外之意、象外之境”的审美特质和包孕着富于美学的思绪情趣。从这个意义上说,风景摄影要求拍摄者在体察自然事物,追逐“诗情画意”过程中,能够按照自我意志把握大自然瞬息万变的生命脉搏,感应、体会山水物象灵妙意趣,捕捉、凝练山水物象情景韵味,将审美观念和摄影技巧高度融合,运用构图、光影、色彩等虚与实、近与远、大与小、光与色的视像变化,把自然的造化绝伦之美转化成情景交融之真;把对自然生命体验感悟的精彩一瞬凝固成自然与心灵共美;把“江山如此多娇”的秀美之色浓缩成国美山河壮的光影世界。这样的“表达”,便有了人格化、人性化,有了空灵感、韵律感,有了想象力、创造力,有了浑然天成的大气之美,浪漫之美,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和情感冲击,给读者以想象与再创造的空间。摄影语言的“韵外之致”意境,是 “诗情画意”的魅力所在。

“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 风景摄影创作者的镜头下每个瞬间,都展现了大自然的天地灵气和山水壮美,传播出光影文化的迷人魅力和精彩纷呈。然而,在科技含量越来越高,拍摄门槛越来越低的当下,面向大千世界的新时代风景摄影,不管是被动完成作品,还是主动完成创作,都应该更加注重行万里路的同时读万卷书的滋养,更加注重审美流露,情感迸发和智慧升华的表达,更加注重用镜头关注人与自然的生存状态和生态保护。唯有如此,才能避免风景摄影同质化、趋同化造成的刻板与空洞;才能面对大自然捕捉到光影变幻中最美的瞬间;才能感悟自然的真谛,发现常人视而不见的艺术元素或细节。毕竟,“中国式摄影”的风景,是经东方美学土壤培育,以中华优秀文化传承作为审美评价的摄影体系,超脱西方摄影话语标准,独具中国特色,彰显的是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

———————————————————————①《美学》第一卷,第147页,(德)黑格尔著,朱光潜译,商务印刷馆,1979年。

②《艺术与自然的抽象》,(美)内森•卡伯特•黑尔著,沈揆一、胡知凡译,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8年。

(2021年9月,收入第13届全国摄影理论研讨会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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