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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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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历岁月,再读《孔雀东南飞》


汉乐府收录的《孔雀东南飞》,是很多人在中学时代学习过的古典佳作,和《诗经·氓》共同启蒙一代又一代青年少年的恋爱婚姻观念,时下亦然。然而,在普遍视恋爱为禁果的中学时代,在缺乏鲜活的恋爱情感体验年代,学习此类文章,未必能收到什么启蒙效果,不过是寡淡的学资和无聊的记诵罢了。在滚滚红尘中,阅历了诸多社会面向和人情世故之后,蓦然回首,竟会对许多的故人故事采取新的立场,形成新的认知,或许这就是温故而知新吧。再读起《孔雀东南飞》,思绪爬梳在字里行间,渐渐构织起了过往所不曾有过的重重图景,前景里是刘兰芝和焦仲卿的生死悲情,背景里是若隐若现的县令和郡守,前景与背景之间的过渡地带则是焦仲卿的母亲和刘兰芝的兄长。

原先以为,焦柳婚变,不过是旧时代普遍家庭矛盾里的鲜明个案。刘兰芝遇上了蛮横霸道的婆婆,柔情却懦弱的丈夫,还有见利忘义的兄长,焦柳只好以死明志。如今看来,其实不然,可能民歌要表达和揭露的并非如此,也远不止此。作者实际上是以看似俗常的套路刻写了世情的复杂,揭露人生的艰难。焦柳的婚姻悲剧固然是复杂和艰难的表现,而制造这些复杂和艰难悲剧的又是谁呢?答案的关键或是让人始料不及又细思极恐的县令和郡守。为了尽可能地论证这一说法的合理性,以下问题将被提及并尽力解答。

(一)焦母真心不满意刘兰芝这个儿媳妇吗?

刘兰芝“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可见家教门风不俗。焦仲卿以府吏为职,工作繁忙到“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在这样的情况下,兰芝“守节情不移,奉事循公姥,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一个在外辛苦打拼,一个在家勤劳守节,以今天的标准看,算得上是一对模范夫妻了。仲卿与兰芝结婚三年,夫妻情深,恩爱如初。有儿媳如此,母亲不该为儿子高兴吗,不该为家庭祝祷吗?故而,以常理而言,焦母实在找不出不满意这个儿媳妇的正当理由。纵然儿媳有所不是,致使婆婆有所挑剔,也会尽量隐忍、甚至稍作退让;至少也会保持在以批评求团结的底线之上。以至于,在婆媳关系已然决裂的危机关头,焦仲卿仍百思不得其解,跪问母亲:“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焦母只是含糊其辞地说“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却并没有摆出任何有关刘兰芝“无礼节”“自专由”的事实。想来在封建礼教盛行的时代,给一个人贴上“无礼节”与“自专由”的标签,实在是极其简易又高明手法,因为这一标签的尺度十分灵活,可以是本质上、全面的、普遍的、长时段的,又可以是量变上、局部的、具体的、短时的。所以,面对焦母的斥责,仲卿似无可申辩。焦母为了尽快地结束和儿子之间关于刘兰芝品行的对话,打消儿子维持婚姻念想,继而摆出了槌床大怒的架势,放出狠话:“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吾已失恩义,会不相从许。”这句话的意思分明是,我已经和你媳妇彻底决裂了,在老娘和老婆之间,你必须要做出选择了。可见,焦母有理屈之嫌,有威逼之意,还有急不可耐之态。焦母如此罔顾事实,如此铁石心肠,如此断情绝意,实在有悖常理!焦母以莫须有的理由,强势制造棒打鸳鸯的结果,究竟是为了什么呢?兰芝委屈不解,仲卿痛苦莫名!

(二)焦仲卿真心打算与兰芝破镜重圆吗?

焦母到底是关心儿子的,已经早早相中了“东家有贤女”,只是此时提出来,时机还不够成熟。兰芝不得已泪别焦家,她决意离开的时候,也要像初来时的样子——“精妙世无双”,所以她早早地“起严妆”,把自己通身打扮起来,依然光彩照人。一番辞别后,仲卿马在前,兰芝车在后,车马萧萧,焦家也越来越远。行至官道的路口,仲卿下马入车中,低头共耳语:“誓不相隔卿,且暂还家去;吾今且赴府,不久当还归,誓天不相负。”表面上仲卿信誓旦旦,兰芝心有可期。可是,仲卿啊,仲卿,为什么你就这么着急于半道中作别呢?既然指天为誓不相负,为什么就不能亲自送兰芝回娘家呢?岂不知,送与不送,共赴与独往,后果差距犹如天渊啊。难道不曾为兰芝料想,她独自一人“不迎而自归”后所面临的“进退无颜仪”的羞愧与屈辱。难道不曾为兰芝父母考虑,左邻右舍的流言蜚语与街谈巷议。难道不曾为自己料想,今时今日不能给岳父母一个合乎情理的说辞,日后又有何面目再来迎接兰芝。所以,仲卿是有意为此,还是另有隐情呢?低头共耳语的那一句:“誓天不相负”是誓言,还是饰言呢?路口一别,已无可挽回。也许,仲卿有他的为难之处。或许官府真的有什么紧急公务,不得不早早报到,故而焦仲卿两次提到了“吾今且赴府”。如果这不是推脱之词,又是什么样的紧急公务,至于让一个府吏不惜撇下可怜的妻子、断送将来的姻缘而不顾呢?这样的公务是不是又显得太过“残酷”呢?

(三)兰芝归家十余日,县、府两级长官先后派人登门说媒,是巧合,还是蹊跷?

县令府遣人为三郎说媒,兰芝不从,刘母亦不勉强,婉谢县府好意。令人惊讶的是,数日之后,即传出郡守府要为五郎说合兰芝的消息,而媒人竟是县丞,县丞相当于如今的副县级官员。这一次,兰芝抵不住兄长的压力,也挡不住其它的压力,只得应下这门婚事。虽然县令府上已被刘家拒绝在先,但是未免贻人口舌,落下郡守府与县令府争夺民女的话柄,郡守府还是先给县令府牵线了一门亲事,说合的是兰家之女。在这之后,再请县令府的县丞为郡守府做媒,上刘府奔走。郡守府的这一番操作,可谓是恩威并施,仁义俱全,不仅保全了县令府的颜面,还为县令府上舔了光彩,同时也增进了府、县两级的关系,可谓上上之策。郡守府安排好了县令府,兄长说服了刘兰芝,兰芝父母应承了婚事。县丞回报郡守“大有缘”,府君“大欢喜”。可见,郡守府是多么的看重刘兰芝,看重与刘家喜结良缘这件事。可是,郡守府在操办婚姻这样的大事上却又表现出了诸多矛盾和不合常理的情况,这种种不合常理可以用一个“急”字来概括。郡守“视历复开书……良吉三十日,今已二十七,卿可去成婚。”也就是在刘家初步应承了媒人之后,郡守府即决定三天后成婚。这样的效率恐怕古今罕有,当下流行的“闪婚”怕是也没这么快!那么在一个极其重视礼乐教化的时代,对于坐镇一方的大员、要员,怎会如此轻急仓促地操办儿女婚姻之事呢?为何事前费尽心思,多方周全,事中却操之过急,急不可待呢?以彼时的交通通讯情况而言,郡守府的日程安排消息传到刘家,刘家也会莫名其妙,手足无措吧。所以,郡守府究竟为什么这么着急呢?也许是等的太久了,也许是怕夜长梦多,日久生变吧。变化的因素是什么呢,那就是焦仲卿了。终于,焦仲卿还是知道了这桩即将结成的婚事,仲卿“闻此变,因求假暂归”。仲卿请假当然并不是真的要回自己家,而是去见了刘兰芝。二人互诉衷肠后,便各自回家,先后殉情了。这就是郡守府最害怕的变数吧。

(四)以上三个问题串联起来,或许可以让更多疑惑得到解答。

先有焦母急切要将仲卿和兰芝拆散,把刘兰芝遣回娘家;后有仲卿在危急关头却不能陪同兰芝回娘家,而只能向官府去报道;再有郡守府全力以赴向刘家说媒,从速从快择定婚期。这一切更像是一场预谋已久、精心策划的事情。幕后的组织和谋划者是郡守府。县令府的横生枝节,更像是一个意外,却也是最讽刺的。焦母更像是一个被威逼利用的傀儡,被迫成了帮凶,身为府吏的儿子是她必须要极力保全的人。焦仲卿直到最后才看透了一切,他恨府君,也恨母亲;恨自己,也恨世道。当焦仲卿向母亲表露出不再留恋人世之意的时候,一向故作强势的母亲终于“零泪应声落”,还以“仕宦于台阁”的前途相劝慰。“仕宦”二字与焦仲卿的“府吏”身份明显不相符,可见,“仕宦于台阁”应是郡守府给予焦母的承诺。可是,焦母不知,“仕宦”裹挟而来的恶意已成为焦仲卿与刘兰芝不能承受之痛。

故事终究是悲剧,颠倒梦想终究不能正果。郡守府机关算尽,却枉送了焦刘性命,空余欺世之名;焦母不情愿的直接制造了家庭婚变,最后唯有哀求两家将本是鲜活热烈的一对年轻人死后合葬;刘兰芝无疑是最大的受害者,也是最决绝的人格与感情的捍卫者,她殉情而亡;焦仲卿则是典型的苦命人,为孝顺家长而不断妥协退让,为服从官长而不断委曲求全,最终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一生挚爱,他殉命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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