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美好,是人最崇高的品质。书写美好,是文学最纯粹的精神。对于人而言,“美好”至少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美好的生活;二是美好的品德。对于文学而言,“美好”也至少有两个层次的意义:对美好的回味和对美好的梦想。文学的书写,就是对美好的诠释。
诗言志、词缘情。自古以来,文学就是书写人类内心世界的艺术。 “以人为本”的文学精神,只能说明文学是人的文学,文学的世界是人的世界,文学的美好不过是人的情志的美好而已。故而,“以人为本”是文学千年不变的初心,从《诗经》《楚辞》到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再到近现代文学,这种坚守已经自觉化成一种精神力量。它跨越了时空,就像一条主线始终贯穿整个文学史。
文学以人为本,人又以何为本?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是人最大的本质。人是天生的社会动物。人的世界就是社会和国家。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然包括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有意味的是,它即是人生最美好的愿景和目标,也是一个人最应该具备的美德。在文学的世界里,书写这样的美好,塑造这样的艺术形象,当然不能像贴标签似的。事实上,文学创作也不是这样做的。因为美好生活是动态的、变化的,也是复杂的、曲折的。不可能是一条直线,也不是一个平面。有些时候,方向明确不等于道路笔直。理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这是“社会”这个大熔炉的使然。因此,“骨感”的现实只能说明一个道理,幸福都是奋斗来的,追求梦想才是人间正道。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那样:“应该用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观照现实生活,用光明驱散黑暗,用美善战胜丑恶,让人们看到美好、看到希望、看到梦想就在前方。”
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就是文学所要塑造的美好愿景,就是诗人作家进行文学创作的第一要义。美德是崇高的盛装,崇高是精神的形象。文学精神就是锲而不舍的追求美德,塑造崇高。托尔斯泰说:“在每一个历史时期,在每一个人类社会,都有一种对生活意义的崇高理解。这种理解只有这个社会里的人们才可能有,它确定了这个社会所努力争取的崇高的幸福。”也就是说,“崇高”并不是高不可及的空洞,也不是鞭长莫及的虚幻,它只是身边实实在在的幸福。“崇高”不是一个被抽象了的一般性概念,它只是一个具体的历史话题。我想说的是,在社会主义国家,最应该被理解为“崇高”的是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它们是人的社会本质的两大支柱。热爱国家、热爱社会的人,敢于担当责任、乐于履行义务、甘心服务人民、把奉献和牺牲写进自己的人生价值。这样的人才是真正信仰社会主义的人,才是具备崇高品质的人,才是值得敬仰的人民英雄。罗曼·罗兰说:“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他还说:“真正的英雄绝不是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 因此,罗曼·罗兰式的英雄,绝不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来自社会、来自人间,他不但能认清生活的真相,还能认清自己的真相。只有认清了真相,才能认准真理。为真理而奋斗,这样的英雄主义才是唯一的。无论敌人有多么强大,也不管敌人在眼前、还是在内心,他都能为正义而战,为崇高而战。这样的艺术形象,才是致力弘扬真正的英雄主义精神;这样的文学书写,才是真诚表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愿景。
作家诗人当然不是英雄。但是,他必须有“善养浩然之气”的意气。从屈原的问天,曹操的观沧海,再到毛泽东唱出“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慷概,无不是长歌越千年,诗魂壮中华。天地间的浩然之气,不就是人世间的英雄气概。如果说,文学是铸造灵魂的伟大工程,那么诗人作家就是为民族铸造灵魂的工程师。当然,诗人作家也是人,是和普罗大众一样的社会人。在人们风雨兼行的跑步中,他只是在传递文学的火炬。福楼拜说:“文学就像炉中的火一样,我们从人家借得火来,把自己点燃,而后传给别人,以致为大家所共同。”薪火相传的文学,就像是一束光,引导人们去发现自然的美、生活的美、心灵的美;它更像是一团篝火,大家围坐在一起抱团取暖。因此,无论采取怎样的艺术手段,文学世界都应该是充满力量的,这种力量能够创造幸福,能够战胜苦难;这个世界更应该是美好的,这种美好可以是喜剧的,也可以是悲剧的。因为文学的最高境界就是让人动心,让人的灵魂经受洗礼,让人的世界充满温暖。
尽管文学创作是一个很个性化的劳动。但它改变不了一个事实,文学是人类共同的事业。因为人类不仅有着近乎一致的共同利益,而且还有着近乎相通的核心价值。就像是人类因为傲慢与偏见,不得不接受战争和冲突一样,人类也会因为共同的命运,最终围坐在一起抱团取暖。文学的这团火从来都没有熄灭过,它也不会熄灭。这是我们共同的福祉。这一点我们要有基本的自信。任何一个作家诗人,不管他生活在那个时代、那个国家、那个民族,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选择了人民,就必然会像一团火一样热爱社会,热爱生活,也就愿意为人类的共同命运而奋斗。
决定人本质的还有一面,就是人性的善恶。黑格尔说过,“善”是人类的伟大发现,而“恶”是人类另一个更伟大的发现。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看,善恶不仅是人类社会必然存在的客观矛盾,也是人性本质内在的必然存在。无论是外在的,还是内心的,“善”都是美好的。正是因为有“恶”的存在,才会让人的斗争精神更加强大,才会让“善”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因此,“文以载道”的“道”是大道,不是歧路,不是善恶两道,而是善恶之战的沧桑之道。人仰望星空时,就会看到“善”的光芒;而反躬内心时,便会发现“恶”的暗河。不要视人性平面如镜,那不是人性的真相。“善”转过身去就是“恶”。但我们并不回避“恶”,因为我们相信“善”的力量。也不要轻信“美好”只是一湾平静的湖水,那样我们也许就会失去一个波澜壮阔的大海。
人是文学的主人,人性是文学的血脉。文学面对的不是被类型化了的抽象的人,而是用心去感受和体验每一个有血有肉有灵魂的具体的人。“竹林七贤”竭力宣称“越名教而任自然”,把自然看着是人性的最高境界。固然,人的自然性,如同人的社会性一样,都是人的本质属性。但我们强调自然性,其实是在强调人的个体性、独立性。简单地说,就是人的个性。因此,“竹林七贤”虽然是一个团队,但他们是七个不同的人,而不只是嵇康的几个小弟。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祥林嫂、阿Q、狂人,都是深受封建神权、族权、礼教的压迫和摧残的,这些艺术形象也是对封建礼教的无情鞭挞和清算,同时也是对人性解放的呐喊和呼号。正是这一个个生动的艺术形象,告诉我们一个事实:人的社会性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状态,只有人的自然性才让人的社会性变得更加完美,而不是扭曲了的畸形人生。而这些文艺形象不是空洞的概念,不是生硬的说教,也不是抽象的类型,而是可以撼动人心的柔软的力量。我们有理由相信,文学对人性的敬畏和供奉,会让文学的土壤更加广阔而肥沃。文学的强大,来自于文学的柔软;文学的伟岸,来自于文学的精微;文学的美好,来自于文学的真诚。这就是“以人为本”的文学精神。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文学的“善良”,让我们看清了世界的真相。文学的美好是人性美好的亮色。我想说,底色好,亮色才会好。那么,这个原本美好的世界,难道不应该更加美好吗?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这句很经典的诗句,遗憾的是说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高尚者和卑鄙者。但高尚和卑鄙从来都不是某一类人的标签,而是在每一个人的内心里时时刻刻都在斗争着的。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完美的高尚者,也没有一个十恶的卑鄙者。正如卡夫卡所说:“人只有经历自己的渺小,才能到达高尚。”也就是说,在“高尚”和“卑鄙”之间,不是泾渭分明的生死两道。恰恰相反,“高尚”是一条大道,而“卑鄙”只不过是通向这条大道的一粒垫脚石。没有人会给它发通行证,也没有道理给它发通行证。因为我们可以从经历自己的渺小开始,这个“渺小”也可以是卑微,甚至可以是卑鄙,我们只需要战胜它就是了。人生总是要经历一些苦难的,但苦难从来都不是我们放弃“高尚”的理由。因此,“高尚”不是终结,也不是完美,它只是一段经历,只是一种磨砺,是一段心路历程,更是一种向往和追求。博尔赫斯说:“文学让人内心更柔软有弹性,吃得起亏,容得下苦。因为所有文学作品都在讲一个故事:‘人生是苦的’。” 如果真给文学这样一个定位,那么文学就是一剂苦药。“良药苦口利于病”。一味苦药也许让文学显得更具有“良心”。 那么,文学果真有这样的自留地吗?我们是经历过风雨之后再见晴日阳光呢?还是为了晴日阳关而去经历风雨呢?文学需要这样的反思。如果文学能够让人人都这样反躬自问,那么,人类距离美好还会远吗?我们每个人距离美好还会远吗?
其实,“美好”就是爱。爱是人生最美好的事情。文学从来都没有脱离过现实,脱离过生活,脱离过人自身。那么,文学所书写的美好,只能是现实的美好、生活的美好和人的美好。美好不是一个结果,也不是一种方式,它应该是一个过程,是向往和追求,是对生活的爱。在文学创作中,汪曾祺对自己小说中的小人物充满了温爱和同情,他给自己冠名为“中国式抒情人道主义者”。因为他认为:“文学,应该使人获得生活的信心。”那么,体现在文学中的爱由是什么呢?卡夫卡这样说:“凡是提高、充实、丰富我们生活的东西就是爱。通向一切高度和深度的东西就是爱。” 我们一再强调的核心价值,最核心的就是爱。如果没有爱,还有什么才会有价值呢?
真正的爱是一颗赤子之心。它能给人以信心和勇气。对于一个有爱心的作家来说,就要像沈从文所说的那样:“写作是要有信心,有热诚,不计名利,不问成败,正义感特别强,对人生充满悲悯博大同情,而又能坚持到死去干的一份工作。”因为在沈从文先生看来,写作是一种事业,它不是一种领取酬劳的职业,也不是获取利润的企业,它是沉重而艰苦,需要的是整个生命的投入。这就是文学的“爱”,它是和生命同源的“永生”。爱,就是这么简单,就是这么美好。因为有爱,我们就会发现美好,焕发精神。
文学就是用爱编制的一个神器。它的神奇只在于,它彷佛是把爱给予了你,但实际上传递到你手里的,只是一把火炬,亦或是一粒炉火,一盏灯火,你用它可以去寻找人世间的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