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阅读《博尔赫斯全集》想到的
这是梦的际遇。今年春节期间,因为新冠疫情的侵袭,一个完美的旅行不得不草草地休眠。在海南洋浦港,我们一家三口人采取了自我隔离措施。哪里都不能去,出门不远处的千年古盐田也关闭了。一个不到七十平米的职工宿舍,成了我们三个人最大的活动空间。没有电视可看,就只好在手机上看“学习强国”。女儿的书桌上堆满了书,竟然还有一套《博尔赫斯全集》,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我早就听过博尔赫斯,但从来没有读过他的任何作品,哪怕是一首诗。当我了解到,博尔赫斯是1986年去世的,那一年我也十九岁了。但是年少无知,一直到五十多岁了,却是在天涯海角,在疫情肆虐的情形下相遇了。三十多年过去了,恍然如梦。“在那做梦人的梦中,被梦见的人醒了”。就这样,博尔赫斯在我的梦里醒了。书和人一样,靠的是缘分。能有这样的缘分,真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动。
这套全集并不是精装本,简洁朴实,但很精致。里面装着三十多本小册子,都是那种薄薄的三十二开本的小书。我先抽出一本《诗艺》的小册子,随便翻翻看,没想到竟然爱不释手。已经好多年没有这样了,每读完一篇,都要做一点笔记。其中有一些段落,几乎被我整段整段地划了线。我赶忙问女儿,看过这些书吗?女儿说已经看过几本,正在看。于是,我让女儿找来一个笔记本,告诉她我尽量不在书上划了,我要把一些好句子抄下来,带回去慢慢看。这样从网上查阅也会方便些。我几乎是一个星期看一本,一个多月都处在如饥似渴的状态。这套全集里有他的散文、诗歌和小说,我先看的是他的随笔和演讲。他那富有哲理的语言,总是那么富有诗意。我完全沉迷其中不能自拔。
相对于卡夫卡的如雷贯耳来说,博尔赫斯似乎是一朵静悄悄的玫瑰。但是在文学圈内,不管在任何场合,人们都喜欢谈论他,引用他的名言。好像不知道他就不是搞文学的一样。他就像一块试金石,或者定海神针一样。凡是他说过的,总是没有错的。他被誉为“作家的作家”。从他的创作中,暗藏着文学创作的秘密。有一位作家说“我知道造长篇小说的秘密,但我不告诉你。”但当你很认真的阅读了博尔赫斯,并告诉对方你是“博粉”,他就只能谦卑地冲你笑笑而已。也就是说,在博尔赫斯面前,一切创作的秘诀都失效了,任何作家的权威也都只能扫地了。这就是博尔赫斯,不管你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或者是一种什么状况,你只要有一本他的著作,就会有一种喜悦和幸福油然而生。这是博尔赫斯发给你的福利。这样的福利不薄先后,不薄大小。
有人评价博尔赫斯是“南美洲的卡夫卡”,但他并不认可。他说:“我不会把自己当作是南美洲的作家,我只不过是想要试着传达出我的梦想而已。”除了作家的身份之外,他还是阿根廷的国立图书馆馆长,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的哲学文学系教授。这些身份对于博尔赫斯来说,都是事实,都不需要解释。需要解释的是他的作家身份,他专门写有一篇《博尔赫斯和我》的随笔,他对那个写作成名的博尔赫斯充满了恐惧,他说:“我的生活成了一种逃亡,我丧失了一切,一切都归于遗忘,或是归于那另一个人”。但他说过,恐惧是爱的理由。他其实很爱那个博尔赫斯。为了艺术,那个博尔赫斯不屑于只做“南美洲的作家”。他认为作家或者作品被人为的地域化、素材化,或者政治化,其实都是一种简单化的处理方式,是文学的病态。对于作家来说,越是界定的具体,就会越是狭隘。如果作家愿意坐享其成,那是一种懦弱的存在。因为博尔赫斯是一个历史主义者。他总是把文学现象放置到历史情节中加以考察,而不是轻易的给文学冠以民族的或者地理的标记。他不认为这些是文学的显著标志。
譬如说,《马丁·菲耶罗》是阿根廷的民族史诗,很受阿根廷人的喜欢。有一种普遍的认识,认为这是高乔文学的代表作。博尔赫斯却不这么认为,他旗帜鲜明地说:“把高乔文学归咎于它的素材——高乔人,是明显歪曲事实真相的混淆。”他认为高乔文学的真相是在独立战争、巴西战争和其他的混战中,都市的知识分子与高乔牧民相遇、相识、了解,前者被后者所震撼,创造了以草原和牧民为主题的文学作品。他很自觉的把这部史诗还原给历史,就是反对用素材定义文学。他还说:“菲耶罗是最具个性的,最不那么跟从传统的;而艺术就是要使用个性,具体;艺术不是柏拉图精神式的。”用艺术的方式欣赏这部史诗,他是第一个。他才是这部史诗最真诚的读者。试想,如果文学不属于艺术,而属于某个民族、或者某个地区,那不是降低了文学的艺术水准吗?难道还有这么一批文学工作者吗?在艺术的天平上,博尔赫斯不跟人讨价还价。
博尔赫斯还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他说:“我们轻易地接受了现实,也许因为我们直觉感到什么都不是真实的”。在这里,博尔赫斯不经意地区隔了一下“现实”和“真实”。这是因为在他的概念里,现实是一堆事实,是包括了诗意在内的一个故事。“我会写一些故事,而我会写下这些东西的原因是我相信这些事情——这不是相不相信历史事件真伪的层次而已,而是像有人相信一个人的梦想或者理念那样的层次。”也许你以为他是在讨论哲学问题,不是,他是在讨论文学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关键是,它们都很现实。类似的看法很新颖,你不知道接下去还会有怎样很哲学的认知,在博尔赫斯那里,用诗的语言会怎样的表达出来。精彩的句子总是出其不意的来到你的眼前,让你激动万分,措手不及。“生活在其不令人难受的盲目和非物质性中,将会同我们的生活一样动人和珍贵。”这是说文学生活和现实生活,相看两不厌。于是,他得出一个结论:“空间是时间中的一个事实”。这种确信是关于现实的,它存在于每一首诗和每一部小说,存在于空间和空间之外。
他的《双词技巧》一文,让我回想起自己写诗时那些很可笑的事情来,我认为那是小孩子最容易犯的傻事。它意味着诗歌必须经历的青春期。傻过只是证明我们年轻过。在博尔赫斯的“双词清单”里:——铁器是上帝,海盗的月亮是盾牌,蛇是长矛,剑的露水是血,红天鹅是所有鲜血淋淋的鸟类,狼牙的染色者是幸福的斗士。还有更可笑的,如颌骨的森林是胡须,眼睛即是脸上的石头,也是额头的脸。等等,那是一个不可穷尽的清单。博尔赫斯说;“将每一个双词技巧归纳成一句话,不是解出未知数,而是取消诗歌。”尽管双词技巧成了诡辩,成了毫无生气的语言游戏。但是,他一点也不生气,他说他收藏这些双词技巧,就像收藏邮票一样快乐。也许,每一个写诗的人,或多或少都干过这样令人不舒服的事情。要知道,博尔赫斯所收藏的这些双词技巧,都是从很多古典作品里找到的。那是我们整个诗歌的童年记忆。当然重点不在那里,而在这里。博尔赫斯说:“比喻本来不是基本成分,经过比较发现,它只是文学的一个迟到的发现。”当作家们都用比喻写作时,诗歌就显得优美了许多,成熟了许多。
这也让我想起自己的一些写作体会来。记得我当时很膜拜那些会用比喻的作家,曾经把月亮比作一只小船,结果编辑的退稿信直接把我当成小朋友了;我也喜欢在诗中写出一两句类似格言警句一样的句子来,很多读者就会以为我已经到了风烛残年。而我当时还不到三十岁。后来,又热衷模仿意象叠加的技巧,认为给意象以更多的隐喻成分,让诗歌模糊起来,甚至魔幻起来。写起诗来有一种层层加码的感觉,这种做法其实就是给比喻加密。结果是读者读不懂了,自己也写不出更好的诗歌来。从博尔赫斯那里,我找到了答案。那个时候写诗,就是企图证明自己的“才华”,而不是要表达自己的渴望。或者说,表达的渴望只有一个:就是想成为一个诗人。这种明显带有功利性的创作,是不会写出一首成功的诗歌的。
说到梦,其实是说到了博尔赫斯的词根上了。或者反过来说,“梦”这个词遇到博尔赫斯更幸运了。因为博尔赫斯认为文学就是一场梦,人生就是一场梦。梦因此成为现实的一部分。他说:“如果文学是个梦,一个经过引导和斟酌但本质不变的梦。” 那么,这个“梦”就是文学“虚构”的全部现实。“如果虚构作品中的人物能成为读者或观众,反过来说,作为读者或观众的我们,就有可能成为虚构的人物。”我们惊奇的发现,这个结构跟“庄周梦蝶”同出一辙。在《对时间的新驳斥》里,博尔赫斯对“庄周梦蝶”进行了一番哲学思辨。他认为“唯心论(这里指的是贝克莱和休谟)判定有一次做梦,一次感知,但却没有一个做梦者,甚至没有一个梦;它断言对客体和主体的谈论是一个纯粹的神话。”但问题的关键,恰好是那一时刻的“同一性”。“难道这些时刻不是完全相同的同一时刻?一个重复的时期难道不是足以推翻和混淆世界的历史,足以揭示并没有这样的历史?”博尔赫斯敏锐地意识到,这个“同一性”一旦被假定下来,就会出现否定历史的危险。那么,是不是还有另一种可能:否定过去,因为已过去;否定未来,因为尚不存在。那么,活在当下,梦在当下,当下是不是就可以一分为二呢?也就是说,总有那么一瞬间是存在的。有了这一瞬间,一切都还来得及。
但是,对于这个中国人家喻户晓的“梦”来说,博尔赫斯还有另一个看法,那就很文学了。他先假定庄子梦的是一头老虎,梦中庄子成了一头老虎。他紧接着就否定掉了,认为这是一个没有什么寓意的比喻而已。还是“蝴蝶”有种优雅、稍纵即逝的特质,更适合暗示人生如梦。他这样的假定,是出于他自己喜欢梦见老虎的缘故,也就是说,他把自己跟庄子做了一番比较,觉得他们还是有着很大的不同。博尔赫斯一生中最喜爱的野兽就是老虎。尤其是那种满身拥有美丽条纹的孟加拉虎,那种只有战争勇士才敢正视的亚洲虎,经常出现在他的梦里。博尔赫斯也能从那头老虎的特质里,体会到稍纵即逝的感觉。但他更关注老虎浑身的金黄,那种原始的金黄令他感动。它能让他感受到爱情、父母、夕阳,感受到黑暗和燃烧。当然,什么时候,一头老虎也不会成为一只蝴蝶的。尽管老虎威猛,蝴蝶轻盈,但它们都有一种稍纵即逝的特质。在这一点上,博尔赫斯梦虎,庄周梦蝶,他们在文学的天堂里相见甚欢。
玫瑰即玫瑰,花香无义。在博尔赫斯那里,谈论东西方文学是不合适的,谈论中国文学和南美洲文学也是不合适的。因为文学只是文学,附着其上的只是现实的尘埃。别无其它。也就是说,那只蝴蝶,不是三千年前的,也不是中国的,它只是庄子的;那头老虎也一样,它不是四十年前的,也不是阿根廷的,它只是博尔赫斯的。这就是文学的秘密:梦是文学的现实,作家是作品的现实。除了真诚,我不知道真实是什么。
博尔赫斯非常向往中国,他会拄一把中国拐杖,到中国的餐馆吃饭。也就是说,他会尽一切办法,让自己的生活多一些中国元素。在他的文章里,提到了孔子、庄子、秦始皇、韩愈、易经、长城,但这只能说明一条,博尔赫斯是一个忠实的读者。一个作家可以不考虑读者,尤其是特定的读者。但是,不能忘掉自己。我们没有什么一定要记住,但我们选择了遗忘和回忆,因为我们爱上了文学。所以,博尔赫斯认为长城就是一个隐喻,它古老、浩繁、笨拙、无用。之所以要修万里长城,是秦始皇要惩罚那些崇拜过去的人。在博尔赫斯那里,秦始皇是一个未来主义者。但用过去的方式惩罚过去,我们还有未来吗?
提到孔子编纂《易经》时,他认为所谓的经典就是一个民族或几个民族决心长期阅读的书籍,并且能做出无穷无尽的解释。它就像宇宙一样深遂,不可避免。阅读它需要用先期的热情和神秘的忠诚。可以预见,那样的决心因人而异。但是,读《圣经》和《古兰经》就不一样,那些宗教的书籍是用绝对的文字写出来的,那里面没有任何的偶然之作。而我们所有人的作品,都是偶然的作品。博尔赫斯的言外之意很明确,我们所有人都有神的成分,正义也许由上帝所创造,但上帝有赖于我们。
梦是作家创作的佳境。作家是自由的,没有人会替作家作主。作家的孤独不是无助,而是坚韧。博尔赫斯说过,文学总是在讲一个故事:人生苦多。因此,他对“不幸”有着异乎常人的体验,这也许与他晚年失明有关。“不幸不是没有运气,而是一种肯定。当我们不幸时,我们会感觉到不幸。”这份直面灾难的坦然力透纸背。也许正是这种不幸,亦或是其他,让博尔赫斯所感受到了死亡或它的隐喻,也让他变得聪明而忧伤,睿智而诗意。在梦境的黑暗中,博尔赫斯能看见自己,他可以跟自己把酒言愁。那是一种透明的忧伤,幽静的诗意。生活的不幸,让现实变得更加真实。
隐喻写作是作家必须面对的现实。因此,济慈的夜莺,但丁的神曲,拜伦和波德莱尔总是把自己的不幸戏剧化,而惠特曼总是戏剧化了自己的幸福,细心的卡夫卡从来都不在自己的作品里透露自己是“犹太人”等等。这些“现实”就像一个个隐喻,暗示着一个通向文学的方向。一个不受时间限制,不受地域限制、也不受种群限制的文学,它属于全世界,也属于全人类。用艺术的方式,创造艺术并享用艺术。这是我们的权力。博尔赫斯把文学世界和哲学世界、现实世界打通了,他把它们放进同一个地方:天堂。他说:天堂是一座图书馆。这句话也许是一个隐喻,它是否暗示着这样一个问题:博尔赫斯是一个文化信仰者。
在这部全集里,我深切的感受到博尔赫斯的谦虚。他总是准确无误、不容置疑地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感受,但是他总是喜欢用“也许”这个词,让很多很尖锐的思想直抵你的心灵,但他是用商讨的语气完成的。
博尔赫斯说:“作家的劳动改变了我们对过去的概念,也必将改变将来。”
也许如此。但愿如此。我很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