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向荣
中国是一个传统的诗国,《诗经》当属国本并不为过。阅读《诗经》自然就是一个中国人的基本修为,也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基本共识。《毛诗·大序》有言:“诗者,志之所至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行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也许《易经》、《尚书》包括《山海经》,我们可以不必人人都去阅读,而《诗经》不可以。从文学的角度讲,《诗经》是我们共同情感的表达形式,是我们共同享有的“有趣味的形式”;从文化的角度讲,《诗经》的“风雅颂”和“赋比兴”从风格和技巧上反映了我们这个民族共同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它是我们精神生活的基本范式。捧读《诗经》,我们感受的不仅仅是一个时代,而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情感世界。
经历《诗经》时代,历史在这里永远是一个模糊的背景,情感在这里永远是一道四季常青的风景画;穿越《诗经》时代,我们背负着人类最真诚的情感出发,从起点到起点,从终点到终点,我们找不到历史的原点,我们在精神的直线上延展,在情感的波浪上颠簸。这是我们的精神家园,这是我们的情感归宿。这个时代,在历史的节点上是从西周初年截止到春秋中叶,大致五百年。但从这个时代的历史影响力来看,即便是今天,我们还在享受着这份厚重的情感关怀。
《诗经》有一个走向经典的历程。走向经典使得《诗经》从情感的层面走向精神的层面,走向文化的层面。然而,阅读《诗经》需要还原她的本来面目。《诗经》的本来面目应该是《诗》,而不是《经》。经典的《诗》是一种文化现象,而本真的《诗》是一朵美学的鲜花。孔子给了我们解读《诗经》的第一把钥匙,打开了解读《诗经》的第一扇大门。但是,孔子赋予《诗经》太多“教化”的使命,反而在“人性的光辉”上大大的减分。美丽的人生应该是人性最舒展的人生,幸福的人生应该是情感表达最酣畅的人生。《诗三百》做到了,《诗经》做到了吗?
而这需要的只是一种解读方式。爱情无疑是人生中最为美好的鲜花,常开不败。爱情也当然地成为诗歌不老的话题。《诗经》彰显了这一主题,也为诗歌奠定了这一原则。不管后世学者如何编排,爱情诗在《诗经》中的分量是充足的,饱满的。在诗的世界里,这五百年的中国是饱满的,是充满激情的,是追求美好的。坎坷只能使情感更具跌宕;黑暗只能使渴望更加绚丽;而爱情让生活充满了阳光。打开《诗经》的大门,迎面而来的就是一个美丽的姑娘在河边采摘荇菜。她苗条的身材,曼妙的歌声,欢快的舞蹈让爱情在春光明媚的田野里盛开。田野起伏、荇菜参差、姑娘的舞步在歌声中顿挫。不远处一个少年痴迷眷恋。又何止是他,就连阅读诗歌的我也在《诗经》之外盼顾,回味着一种熟悉的情景。这个没有名姓的她张扬的是少女最美丽的青春,但她没有想到她热烈的朝气,冲开了一个少年的情窦,也冲开了人生最鲜艳的花朵。这个少年可以是那个时代的他,也可以是蹲在《诗经》旁的我,也可以是歌德最熟知的“维特”,开始品尝爱情带来的烦恼,让烦恼酝酿出爱的甜蜜。
这个“他”就是这样的一个“符号”,他为自己,更是为了跟他一样的我们驻足观看了一天,把姑娘的美丽深深地刻进了脑海之中,以至于夜不成寐,辗转反侧。他满脑子都是姑娘采摘荇菜时边歌边舞的情景。他干脆翻身起床,把那种美丽的情景谱写成乐曲,用琴瑟演奏,用钟鼓敲击,向美丽的姑娘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他用音乐展现出了这样一番情境:在河洲之上,雎鸠关关鸣叫, 窈窕淑女一边采摘参差繁茂的荇菜,一边左右张望着哼唱着小曲,扭动着苗条的腰身,她的身影如同荇菜一样靓丽,更像河流一样轻柔。这样的女子只能用琴瑟来表达的爱慕,这样的女子只能用钟鼓来展现美丽。寓情于景,情真当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一曲传千古。这是一首流行于周南的民歌,即便是今天,这样的诗歌也同样是一首很感人的爱情诗。
让我久久不能释怀的,却是一首流行于卫国的诗歌《氓》,读后辗转反侧,难以入眠。这是一首叙事诗,也是一部小诗剧。剧中的人物是那样的鲜活真实,可怜可叹。在这段感情的经历中,我们看到的女主人公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幸福的女性,她在遭受命运的捉弄时,竟然没有自暴自弃,很是想得开,不抗争不抱怨。她看透了男人的劣性,“士也罔极,二三其德。”很少有极品男人坚守“你是我的唯一”,都是些“臭男人”。她以身说法告诫天下痴情女子说:“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这是一种经验,还是一种警醒?很难说的明白。但是,要做一个属于自己的女人,也许才是她最为切腹的感受吧。既然爱情是自由的,婚姻就应该是自由的。自由结合,自由离散,又怎么会怨天尤人呢?又何必搞得天崩地裂呢?她也许不是一个勇敢的女性,但她绝对是一个真实的“自我”存在。离异的结局无疑使这首诗更具悲剧性,更富美学性。
《国风》无疑是《诗经》最绚丽的画卷,爱情无疑是《诗经》最绚丽的光彩,爱情诗的光彩照耀了整个西周王朝,也照耀了整个古老的诗国。在《诗经》里,有一大批敢爱敢恨的青年男女、农夫、士兵和知识分子。那些来自各个诸侯国的少男少女在山林花丛中如同鸳鸯蝴蝶一样追逐着明媚的春光,享受着幸福的人生。有女“如玉”在山林里与年青勇敢的猎人幽会,怕惊动了旁边的猎狗(《召南》);有女名静,躲起来跟心上的白马王子玩“躲猫猫”(《邶风·静女》)。然而,也有美貌女子警示冲动的男子不要翻墙爬树,“父母之言,亦可畏也!”,(《郑风·将仲子》)“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秦风·蒹葭》)在《国风》中,许多情诗咏唱着迷惘感伤、可求而不可得的爱情。爱的小心翼翼,爱的死去活来,爱的撕心裂肺,爱的不置可否,爱得很是纠结。正是这种很纠结的爱情,让“爱情诗”这朵情感的花朵反而更加绚丽,更具魅力。“曲径通幽”,有了纠结的爱情,便有了传颂千古的爱情诗,便有了千古不朽的《诗经》。
诗就是这样一种文学样式,它把人的情感形式化之后,让这个社会变得有了意义,有了趣味。或者说,因为这个社会不能把人完全物化成为工具,人还必须是感性的人,真实的人,是有灵性的人,就必须选择诗这样的文学样式。诗是人类最初的情感选择,也是最终的情感选择。诗更接近天真,更接近本性。丧失了诗歌的功能,人也许就真的被异化为可怕的怪物。情感也是这样的一个怪物。它向往愉悦和欢乐,感受幸福的安详与和谐;它也喜欢纠结,幽怨或愁肠能让生活更具有深度和热度。即便是对社会的不公引发的不满也是人情感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经历和主题。
《伐檀》表达了一种很另类的情感,诗人把讽刺投向“君子”,把关怀投向民众。这位诗人究竟是谁?他可以是“君子”,也可以是民众,也可以是当时的“士民”。当他亲历河边的这场劳作,感受到劳动者的辛苦和一些吃白饭的“君子”们的逍遥时,他被这种强烈的生存反差所震撼,他内心的情感再也不能平静。劳动,在诗人的心里升华成为美德。不劳而获遭到良心的谴责!
战争对于一个民族和国家来说,从来都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对于战争的感受,诗人们更愿意关注的是“士兵”。因为通过“士兵”这个角色更能表达一种想家念旧的“家怀”,更能接近一首诗的本真。在《东山》里,士兵走在回家的路上,诗人走在士兵纠结的心情里。这是一首章节重叠的诗歌,这样更能表达情感的纠结。那一天,天上下着蒙蒙细雨,一个征战在外的士兵终于踏上了久盼回归的路途,他百感交集,万千的感慨涌上心头。他思念家乡,但不知道家乡已是怎样,即便家乡备受战乱而凋敝,也是“不可畏也,伊可怀也!”;他思念妻子,但不知道妻子已是怎样。这样的纠结里有对和平的由衷期盼;这样的焦虑里有对幸福的持久渴望。而像这样的士兵从诗人的心里淌过一回,就会让一首诗成为一个时代的缩影,让一种形式成为一种情感的范式。在《采薇》里,那个士兵并不那么幸运,他也忍受了边防前线的煎熬,他也等来了踏上征程回家的机会。但那是一个雪花飘扬的冬季,他身心憔悴。他担心自己回不到家乡,没有战死沙场那是幸运,可是要客死他乡岂不是一种悲哀!他想起离家的时节,那是一个明媚的春天;而如今回家,却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同样是士兵回家,一个在雨季里向往着家乡;一个在冬季里遥祭着家乡。而在《采薇》里,诗的意象表达显然已经成熟了。也许正是因为这首诗而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折柳赠行人,形成了影响几代人的人文习俗。
诗应该是感性的,是情感的,是喜怒哀乐,是感怀伤时,是慷概悲壮,是多愁善感,是感同身受。但是,诗歌从来都没有放弃追求神圣和高远。在《诗经》中,《颂》诗作为一种另类关照被传承了下来,这种给时代高唱赞歌的诗体,让诗歌因为“被需要”而富有了神性。这是诗歌的特例,而且是一种不可或缺的特例。《大雅》中的《生民》、《公刘》、《绵》、《皇矣》、《大明》五篇是一组周民族的史诗,记述了从周民族的始祖后稷到周王朝的创立者武王灭商的历史。正是这种被赋予的“神圣”让诗歌插上了翱翔的翅膀,却为寻找人性的高地在历史的天空中悲壮的鸣叫,悲情地徜徉。还有一类出于士大夫之手的政治讽刺诗,表达了他们的忧患心和爱国情怀,要比颂诗更接近诗歌的本质,更富有诗意。
《诗经》为中国人的抒情确定了基本形式和根本方法。让中国人在情感表达上找到了规则和途径。《诗经》在展示人的情感内容和方式上无疑是最经典的,堪称后世典范。以民歌为主体的诗歌总集包罗万象,从体裁上分风、雅、颂;从手法上分赋、比、兴。让我们今天的诗歌也保持了这样的面目。我不想一一列举这部诗歌总集里的诗歌。只要打开这部书,相信你所获得的会比我更多更深刻。我只想说,这部诗歌总集在我们中国人的文化生活里,已经成为一种基本元素,和我们的生命同在。她已经成为一种民族的文化符号,烙在我们每一个人的骨子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