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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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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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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何时了?

“校园暴力”时有发生,屡见不鲜,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根据本人平时关注、调查、思考,认为之所以发生“校园暴力”,有以下一些原因。

一是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现在的网络游戏、影视剧充斥着暴力内容,而处在可塑性很强年龄阶段的中小学生就自觉不自觉地模仿起来,造成了孩子的认知错误,形成了谁的拳头大谁就是老大的错误观念。因而,想做老大的欲望十分强烈,一遇到不顺心的事或见到看不惯的人就自然会纠集“同党”,对他人暴力相向。

二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放松对学生的德育教育,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重要原因。我们的教育方针本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但实际上受功利化与精英化教育的影响,学校偏重于知识教育,教师被沉重的教学任务和升学率所困扰,什么课都得让位于语文、数学、英语,而忽略了学生德育方面的教育,造成德育教育严重缺失。

三是相关制度法规缺位,致使学校管理无法可依。长期以来,学校的规章制度只是约束老师的行为,没有对学生的不良行为做出明确、具体的惩戒规定。因而,学生犯再大的错误也只是口头教育;处罚学生,家长可以做,但老师们不能做或不敢做,否则会被说成是变相体罚。有惮于此,老师们根本不敢对学生进行严管。

四是不良家庭环境及溺爱护短,无疑会诱发、助长学生的“非法”行为。校园暴力之所以发生,跟家庭因素关系很大,如家庭和睦、教育有方、家庭成员有教养,从这样的家庭走出来的孩子制造校园暴力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反之,如家庭环境不好、教育方式欠妥、家长任性胡为,久而久之,则会使孩子产生严重的心理疾病,形成了企图利用暴力达到变相保护自己目的意识。其外,有些家长的教育原则是自己的孩子不能吃一点亏,不分青红皂白,自己的孩子说什么就认为是什么,因此只要孩子认为自己吃亏了,就教唆、怂恿孩子还手、去算账。有些家长,一味地溺爱孩子,舍不得惩罚,或者干脆替孩子开脱责任,其结果就是孩子认为自己永远是对的。

五是媒体的偏颇报道会对学校教育产生负面影响。目前,老师的身份是多元化的,既是知识的传授者,又是保姆、心理辅导者,还得是警察……但一些媒体在报道时,不能客观、全面地进行综合分析,只是为了搏得眼球,引导舆论偏袒学生,导致老师不敢严管任意妄为的学生,使得校园暴力愈演愈烈。

然而,“校园暴力”中受害者不仅仅是学生,还有教师。对此,笔者的一些教师朋友具有切身体会。

一些家长看到孩子受了老师的“责罚”,就不分青红皂白找到学校“评理”胡闹,甚至殴打老师。有的学生公然对老师发出威胁:你给我老实点,不然我让你老师当不成;“前几年,我们学校的一个学生甚至对一位怀孕的女老师踢了一脚。严重不适的老师住院后,没人过问,只好悄无声息地出院了。”

如果发生了家长告老师的事,校方则躲得远远的,所有的责任都要老师一人承担。“我们校长就是一个例子!当老师们把那个被打的老师送到医院,打了很多个电话,到傍晚校长才姗姗来迟!”“我们这里有个小学的学生,由于没做作业,老师在他手上打了一竹条,家长就告到了教育局,赔偿了4万元,还要求把老师调离县城。事后,那家长竟对外宣称,由于她的生意不好,(此举)意在向学校勒索一笔钱而已。”

现在的学生上课基本带着手机,老师如果在课堂上批评学生,稍有不慎就会被学生录像后发到网上,随后,社会舆论就会纷纷指责老师。“前几年我们学校的一个女老师,因教训了一个学生,那个学生家长竟拉了一车亲戚朋友赶到学校进行辱骂,甚至扬言要把老师拉出去游街”。

呜呼!三尺讲台,一把辛酸泪;两鬓白发,终生园丁情!校园暴力竟然施与孜孜不倦、苦口婆心的人民教师,人民教师的尊严何在?这不仅是老师的悲哀,更是教育的悲哀啊!

屡屡发生的“校园暴力”,是对弱者的不公平,是对生命尊严的践踏,是对社会道义的挑战。制止“校园暴力”已到了刻不容缓时候!

诚然,制止校园暴力,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看,必须把我国的教育方针真正落到实处,使教育回归到教书、育人并重的轨道上。同时,要多措并举,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德智体美劳全面、均衡发展,家庭、学校、社会共同负责,教育、惩戒、监督同时跟进,事前、事中、事后都要到位。

在中小学必须强化德育。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以德为要。校园暴力的发生使人心痛,痛定思痛,这是放松德育教育的必然结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首先要敢于承认、正视这个问题,然后再拿出具体的方案有序实施。尤其重要的是,必须在全社会真正树立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还老师以应有的尊严,对辱骂、殴打老师的行为必须零容忍。当然,教师队伍也不是白璧无瑕的通透整体,鱼目混珠者、人格低劣者不乏其人。因此,德育教育不应仅限于学生,对于教师的师德教育也不能丝毫放松。

开展相关立法,加强校园法治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并不意味着只是一味呵护甚至溺爱,要让他们懂得,作为社会的一分子,任何人必须要承担起对于社会应尽的责任,因此制定针对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很有必要的。目前,针对中小学生的法规,只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而没有让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应有责任的相关法规,对一些“问题学生”无法可依,因而导致他们“逍遥法外”。但是,有了法律法规,这才走完了校园法治工作的第一步,宣传、执法、监督才是校园法治工作的重头戏。在此过程中,学校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校园管理,制定相关预案,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制止“校园暴力”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净化社会风气,对黄赌毒等危害社会的丑恶行为要保持持久的严打态势。净化网络,取缔校园周围网吧,对中小学生严格实行绿色、健康上网。

要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家庭教育的第一步就是要有序完成对孩子的心理断乳,使他们逐步减少对父母不必要的依赖,不断增强他们对是非曲直的判断能力。为此,作为校园法治工作不可或缺的补充,家庭必须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小孩子犯错就该惩罚,或者罚站,或者罚干活,或者不给零花钱,等等。总之,错了就是错了,让孩子清楚:只要犯错了,就得要受到应有的惩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有心理疾病的学生,不失时机地进行有针对性的矫正。这一点极其重要,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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