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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建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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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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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有纪念意义的小物件

昨晚上,突然“咔吧”一声,老伴失声叫了起来“坏啦,眼镜腿断啦。这,这,这可是!”

  我定睛一看,还真是断了。当然就用不成了。我安慰老伴没事没事“明天上午,咱们就去眼镜店或修或新配一副。”老伴非常伤感的说“嗨,这副眼镜还是当年你舍命扑救火灾荣立三等功获得的奖金给我配的呢。你说这么有纪念意义的物件,咋就坏了呢!”

老伴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那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事喽。有一次我带同志们正在南窖山上勘查现场呢。发现对面梁头一天的火灾现场复燃!当时正值八九级大风天气,风助火势,火借风势,凶猛的朝尚存极少数的原始森林上方山林区扑了过去。一旦那里被烧,损失可谓无法衡量!大敌当前,我义不容辞的担起了指挥扑救的重任。在参战指战员的拼命奋战和共同努力下,我们终于把大火阻挡在上方山林区外,保住了这个号称明珠的珍宝!当时区长同志在大火扑灭后登上现场,看到浑身都是灰烬的我,感动的当场说我代全区人民感谢你呀“要给你请功!”

 以后有关部门给我记了个三等功并发了一些奖金。恰好老伴眼睛花了,我就用这笔奖金给老伴配了副花镜,一直用到现在!

需要说明的是,当年的老伴,虽然已经为山那边的建设奉献了一条胳膊成为残疾人,但还是没有工资没有医保没有工伤待遇的三无人员呢。孩子也正在上学,全家就凭我一个人的工资维持生活。所以,能拿出一笔钱配个眼镜,还算大事,绝对值得庆贺纪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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