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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一民又名王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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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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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 情 狗 儿

绝 情 狗 儿

一 人神之愤

只要和狗儿交往过的人,一但谈起狗儿时那些人都会将头摇得像个拨浪鼓似地,末了也总会有点咬牙切齿地骂句“狗儿那个狗日的太缺德,绝对是他娘不小心从裤裆里掉出来的货色,那怂一定不得好死。”

之所以人们这样恨狗儿,在于狗儿就是个狗,没点人性。没有人性的狗儿,不仅爱咬人,想着法儿地去咬人,还得把人咬得生痛。只要人被狗儿咬了,产生的这种痛,不仅在心理上痛,也有肉体上痛。委曲又没法表达出来,藏在心里时,又觉得十分憋曲。

没有人性的狗儿,咋眼看时便会让人生出一些害怕。仅凭长相来说,像狗。猛然间,再被这没人性的东西咬上一口,人更会再加肯定,狗儿就是他娘不小心从裤裆里把他露出来的东西。

狗儿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货色,长相便显得十分丑陋。个头中等偏低,虽给人初次有点憨厚之感,但稍加留心,又能让人从他那种矮挫挫、肉墩墩、怪兮兮地感觉中,加上那种头大脖子粗的模样,肩宽却腰身细的怪异中,足以看出他没有人性的一面。仅仅从这怪异的长相中,人看见便有了点怕,人不人、鬼不鬼。但再看他的下身时,却给人那种粗大肥壮,有点人模狗样的样子,于是人又失去了一种防范之心,往往又常加以忽视,便容易上当。这便是狗儿的得意之处,不看其脸,单看其四肢,便容易将其归入真狗之列。一但是狗,狗便是狗,人便是人,两者井水不范河水,最能让人产生错觉,于是便将其忽视,也是再所难免的事情。

狗儿常穿件粗大的裤子,以此遮掩了下身某种东西。若人对其有了一丝警觉,便认真观其形,透其骨,又会让人有了种错觉,那是种极不舒服,又非常闹心不说,别扭又扎眼地感觉异常强烈。

狗儿这怂货,就其样子来说,足显得有点稀其古怪。不管走路与否,常将头朝前直直地伸出,那嘴便直挺挺地突出于整个身子的前方,直觉告诉大家,这是个活生生狗脱生的东西,就是想咬人的样子。于是,他的这种形象,在大体的形制上,便给人弄出了个不像人样的印象。

正是有了大体上这种形制,怪、丑、陋、脏,最容易引起人们对他的注意。那嘴直挺朝向前方,人便最先看到的是他的这张嘴。这嘴常紧紧地闭合在一起,又形成了一个十分亮出的东西,给人又有种错觉,那嘴向前直挺明显有点故意性,于是嘴便显得噘得老高老高,又十分显长,简直能拴上两头老叫驴一样。其实,这并不是狗儿的故意,只是天生便这样,当年他娘从裤裆里不心掉出来他的时候,那嘴最先撞在地上,池塘边的硬地上,将他的嘴当时撞成了个蕃瓜似地,便成了这样。长此以往,这嘴说是闭合,却又是那种不像闭合的样子,硬生生地又将这嘴的上唇与下唇之间形成的那道缝,成了一条十分不规划的形制。在这条不怎么规则的线条两端,突然间直转向下,便又形成了两个特别的拐角,极象两把镰刀般裂开了的弯刀,斜刺刺地插在嘴两边,又让人生出了更多的一种怕。

一但有人看见狗儿这怂人,人的心里便直突突地猛跳,那种怕便更加强烈。感觉中也有点恐慌,是人?是鬼?惊恐中,又加重了心里的疑虑,更趋于好奇,还得想认真再细看一眼,以便准确判断是人是鬼。特别那两把极象镰形刀子的嘴角,立马会给人又以阴森而惊心,与那动物世界里一种凶猛的嘴角极其相信。嘴的中央,靠近人中处的地方,又有两颗尖尖的肉牙直刺刺地露出,根黄而尖白,简直与那种凶猛动物的獠牙无异。因眼见所致,人的心里更怕,简直有了不寒而栗。赶紧转移视线,再也不想看这怂人一眼。不想,那嘴的上方又让人没法移神而过,一个肉肉的、红红的、硬硬的,又显得特别塌塌的鼻子,又怪兮兮地架在嘴唇的上方,不看觉其怪,看时又生出了更怕的感觉。

正是这样的鼻子尖端,有个极尖极尖的肉质鼻尖,是人们常讲的那种鹰勾样,十分逼真。只有在这个地方,才放着一种亮光。这种光,因唯一一处的平整与光滑,也因了汗湿的影响,产生了光的影衬与反射。在这个地方,也是个唯一让人觉得有点干净的地方,光滑纯色。正是这个十分特别的鹰勾形鼻尖,把两个很小的鼻孔很严实地遮盖起来,更加让人觉得怪异无比。

在那鼻尖的上端,至鼻梁的上方及两边,到两耳根处,整个脸面又极不平整,疙疙瘩瘩的小肉包特别多,有大也有小的坑洼之处也这儿一处,那儿一片的。颜色也不同,黑的,黄的,红的,不黑也不黄的,整个颜色显出的是黑沉沉、雾濛濛、烂塌塌地感觉。

除了尖尖的肉牙显得特别白外,又有两条较白的地方,便是鼻梁与脸面形成的夹沟处,密密麻麻地到处都是成熟了的疥子。

也许是那个肉肉的大鼻子,直接影响了人们对狗儿这怂人眼睛的判断,于是都认为这怂人的眼睛不大。其实,狗儿的眼睛不算小,大大的肉鼻子,加上眉骨上那层少得可怜的眉毛,容易让人给他贼眉鼠眼的认知。这与狗儿很少睁眼看人有关,为了显出自己对别人轻蔑,一般情况下这怂人不睁眼看人,总是迷愣着眼,在他的面前别人都不是人,也符合了狗眼看人低的真理。

狗儿的头发很长,又乱七八糟,样子十分邋遢。当年,狗儿正是凭借这一头乱发打天下,也正是长而乱的头发,曾经一度让社会产生了些恐慌,时称长毛。长毛时代结束后,他仍然不改旧习,将长毛又进一步进行了发挥。今天在头顶盘个髻,明儿个把后面的又弄出个马尾形,后天再将两鬓处梳成两个小辫子……总之,终日不伦不类的。

狗儿很少与人交流,更少与陌生人答话。人们除了对他的怕外,都觉得这家伙根本就不能算个人。长相决定了他,七分像鬼,三分才像人。因此,他不可能善于与人交流,别人看见他便怕,那么主动与人答话,有可能会吓坏了陌生人。

狗儿有狗的性子,狗的做派,狗的属性。但是,这狗儿,如果是个忠诚的狗也行,却既不忠也不诚,吃谁家饭却砸那人家的锅,让人恨得牙根发痒,却丝毫没有办法。于是,人便在心中默默地祈祷,希望得到有神的护佑,以便让狗儿得到应有的惩罚。

 狗儿依然是狗儿,慢慢地,随着年龄的增长,狗性反而更加十足,见人就咬,不管对方是谁,简直咬得有点昏天黑地。

孟子说过“人不可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即,孟子说,人不可以不知羞耻。从不知羞耻到知道羞耻,就可以免于羞耻了。同时,孟子还说过“羞耻之心于人至关重要。搞阴谋诡计的人是不知羞耻的。不以自己不如别人为羞耻,怎么能赶得上别人呢?”

俗话说:“人有脸,树有皮,电灯泡儿有玻璃。”

羞耻之心,人皆有之。只有无耻之尤的卑鄙之徒才不知世间有羞耻二字。狗儿正是这样的人,他无知爱咬人,关键在于他不知羞也不知耻。

《法句经》说:“那些不以该耻者为耻,而抱持邪恶之念的人,将会下地狱。”

狗儿毕竟是狗,至于会不会下地狱,权且不说,直到这怂货没了一丝人性的时候,良知在他的心目中又能值几个钱。没了良知,纯粹余下的只是狗性,有谁能将这样的狗儿劝化成人?因为狗儿早没了羞耻之心,哪能有以羞耻为动力的认知,更没有了化羞耻为力量的行为。他一次为耻,次次无耻,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嗜痴成癖,那便万劫不复,无可救药了。

狗儿就是狗,而且是个绝情般的狗儿。通过对这种绝情狗儿的记录,在于给善良的人们一种提醒,生活需要付出,人便觉得幸福。但象狗儿这样的人,靠不劳而获过日子,讨生活,善良的人们必须擦亮眼睛谨防上了像狗儿一样的人的当。同时,通过对狗儿的记录,也要告诫善良的人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像狗儿那样的人一定会得到上天的报应和惩罚。

马好被人骑,人好被人欺。人与人之间,如何相处,首先要甄别,三观不合别来往,志不同则道不合。是人是鬼要分清,农夫与蛇别忘记,帮人容易识人难,坏怂千万不可染。看清人心识真本,帮人帮心帮快乐,帮了坏怂惹身火,人生平添苦楚歌。

二 野性之源

那年头,离人们提倡的白猫黑猫逮住老鼠就是好猫的时候还有一段子时间,但一部分人已经拓开了思路,也有很多人私下里逐渐放开了胆子,心中努力地腾起一股对美好生活地热切想往。因此,大家想着法儿地,有点绞尽脑汁地去赚钱致富。

  当多数人刚刚能吃饱了肚子穿暖了衣服,在不断追求更加理想的幸福生活之际,却又有一些热衷于追求盲目中的理想却不面对切切实实的现实生活的人,这些人总想弄出一些别样不同的事情,给一个祥和的环境制造出点不安定的成分,让绝大多数的人心里总感到有点烦烦地、躁躁地感觉。

  也就在这个时候,偏偏有个很让人讨厌的东西从一个叫魏沟子所在地的那片天空中掉了下来,砸在地上时,震惊了一时大地上的所有东西。是好事还是坏事,很多人心中并没有底数,也不管它为什么掉了下来,更不管它掉下来时为什么偏偏落在了魏沟子这个地方。大家只是一味地觉得,好端端地,咋就从那个叫魏沟子的地方平白无故地掉了下来这么个东西,如此无端地给人们烦烦的心里,又平添了更加躁躁的一种烦。

  烦也好,不烦也好,毕竟那东西从那个叫魏沟子的地方掉了下来,其实并没影响大多数任何人屁大的事,谁也不想更多的事情,也罢。

掉下来归掉下来,正当大家无端地产生了些烦的时候,狗儿娘腆了个大肚子,正在离她家不远处的沙塘边捡羊屎蛋。那东西掉下时,与大地产生了猛烈地碰撞,然后又发生了很大一声爆炸。也正由于那种很大的爆炸声,还是把狗儿娘惊了一大跳,浑身哆嗦了一下,便在沙塘边真就不小心从裤裆里掉下了狗儿。

  至此,烦烦地掉下来,又碰到了令人不高兴的不该掉下来,人们心里产生了很多极不自在的东西。作为狗儿,后来的一切实践证明,他就是那个不该掉下来的怂货。

至于天上掉下东西的那地方,咋为啥叫个魏沟子,咋不叫个舔沟子,没人知道,更无人考证,只有鬼才知道。但人们由于心里烦,也没人认真去想、去思考,只踏实地承认,的确有个不该掉下来的东西。随着这东西的掉下来,同时也有了狗儿这个不该掉下来的东西而却掉了下来。该掉下来的,遇到了不该掉下来的,到底是该掉下来的东西影响了不该掉下来的东西,还是不该掉下来的东西为了从他娘的裤裆里想掉下来而吸引了那个该掉下来的才掉了下来,自此谁也说不清。不管该掉下来的,还是不该掉下来的,毕竟都还是掉了下来,而且就掉在了那个叫魏沟子的地盘上。

这个不该掉下来的东西把魏沟子的所有人,包括有心的还是没心的,长心眼的还是没长心眼的,全弄得神神叨叨好长一段时间后,终久还是没个啥名堂,于是人们这才想到了这个叫魏沟子的地方,为啥要叫魏沟子。一但有了这个想法,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统统将所有想法都罗列起来,却还是没理出个名堂。

叫魏沟子的这个地方,其实整个庄子只有狗儿一家姓魏,但庄子里的人们却都会说并不因为他家姓魏这地方才叫魏沟子,那是有历史原因的。

追根朔源至于真正的历史原因到底是什么,庄子里多数人却都偏偏说不清,真正知道的人都有了一大把年纪,人数并不多,即使知道又都不好意思说出真正的原因,觉得那是一种耻辱,因此上真正知道的人不说,不知道的人便不敢胡说乱说。总会有人好奇地问起这地为什么叫魏沟子,因知者不传而不知者不可乱传中便不得而知,久而久之在历史的不断磨合中,不再有人提及为什么这地方叫魏沟子的历史由来。

单说那东西掉下来的那天早上,狗儿娘起来后和往常一个样子,披散着头发、脏着黑脸,从屋里出来时,先是端了盆生尿去了屋后泼,之后将尿盆倒扣在墙根处。扬头看了一眼天空,与平时并无二异,有点懒懒地动了几下身子,又有些无可奈何般的样子,还是懒懒地用手指拢了一下头发。

一条黑色的蛇正盘在扣了尿盆的那段墙的墙头顶上晒太阳,见狗儿娘那种样子,这蛇也懒懒的样子,有意无意地斜刺了狗儿娘一眼。它见狗儿娘腰间那条脏得根本不能再脏,而且说是红色却已经分不清是红是黑还是灰色的红腰带,似乎已经不起任何作用懒散地掉在两胯处时,这才有点上了心一般,想提醒她点什么似地,愣了神瞪着狗儿娘看了看,从鼻孔里发了一阵丝丝声。见狗儿娘并不理会它,这蛇便迅速地吐了吐信子,又猛地缩回了头,然后才露出了那种很散懒地样子伏在了墙头上。

狗儿娘其实也看见了那蛇,同时知道那蛇也在看她,却并不理会。她不紧不慢地,仍有种懒懒的样子走到了屋门口处,又慢腾腾地拿起门旁边的铁锹,这才背起背笼。对于拿和背来说,程序上显然有点不对头,但狗儿娘还是按照不对头的程序做了她该做的事情。做了这一切,这才扭回了头,看了一眼墙头,见那蛇还是那样懒懒地爬在那里,一动不动迷了眼睛,并不理式她,这才一瘸一拐地绕过院中的沙枣树朝外走去。

一条灰不拉及,同样有点脏不得不成样子的狗,从破破的门里慢慢腾腾地出来。刚走到院子中间,这才轻轻地抖动了身子,一股雾气一般的尘土马上把它罩了个严实。

这狗个头不大,根本叫不上是什么品种的狗,却垂下两排鼓胀的奶子,神情十分沮丧的样子,看见狗儿娘后,从雾气一般的尘土中出来后,急急地扬起了它那颗脏不拉及的头颅,有点贼不兮兮地感觉,悄没声息地跟在了狗儿娘的身后。没走几步,到了沙枣树下,抬起一条后腿,居然朝树身刺了一下尿。

这种撒尿的方式与肚下垂下的那两排鼓鼓胀胀的奶子,让人便觉得这狗非一般的狗。哪有长着奶子却抬了腿撒尿的母狗,是狗非狗,还是不一般的狗,却从它那脏兮兮的样子中立即让人加以蔑视。

明明是条十分不走眼的脏狗,从那两排鼓胀的奶子分明可以看出,这是条母狗。但为啥也能抬起后腿朝那沙枣树身上刺尿,便有点让人想不通。刺尿便刺尿,然后非要用自己的身子再一边在树身上蹭擦了几下,之后又懒懒地卧在树下。

狗儿娘出了院子,这狗用眼懒懒地剐了一下她的后背,有点十分不愿意的神色,这才从沙枣树下起身。这狗起身后并没有那种日急慌三的样子,扭了头朝后院墙头上的蛇同样也回看了一眼,又贼不兮兮地将眼睛极不实在地环顾了一下院子四周。走到门口处,这狗再朝墙头上的蛇瞄了一眼,一种不怎么甘心的神色。回过身子,低下头,又是那种懒懒散散地样子,不哼不哈地出了门,不远不近地跟在狗儿娘身后。

这狗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不应该称其为狗,有点狗类不通的习性。个头来说,的确不大,就其颜色来讲,说黄不黄,说黑又不黑的,似乎有点杂色。杂色便杂色吧,那些杂色的毛却极不情愿似地,也极不顺溜地罩在身上,折皱得歪七歪八的杂毛让人觉得极不顺眼。那杂毛里夹带一些烂树叶、破布片、干玉米头、湿狗尾草,还有些是人的头发、猪的喷嚏、牛的粪便,以及更有一些难以说出来的东西,经尘土的搅和更加难堪,黄的绿的,黑的白的,不黄也不绿的,不黑也不白的,一干东西相互搅和,显出了一种十足的脏。加上那怂狗一副懒懒的样子,也不刻意抖动抖动身体,却让那种脏兮兮的东西彻底掩盖了它本来的毛色,实在没办法叫出它的真正色调,只能称其为灰。

正是这条并不起眼的狗,却让魏沟子这个庄子里的人们既害怕又担心,还十分讨厌般地称作其为怂狗。这怂狗很日怪,从来不摇尾巴也不出声叫唤,更不愿抬头看人,总是用一种斜剌剌地目光,使了劲似地翻一翻眼睛,有点很蔑视似一切的神情看人。仅仅这种眼神,便让整个庄子里的人都十分惧怕,觉得它阴险又毒辣。

常言说得好,蔫驴踢死人。这怂狗正和那种蔫驴一样,它并不会踢人却很会咬人,见了谁就咬谁,想咬谁就咬谁,没一个人能逃脱了的。正应了那句话——不叫的狗会咬人,庄子里的人在怕中都私下叫那狗为怂狗。无论大人、小孩,是汉子还是婆姨女子娃,全被这怂狗偷偷摸摸地统统都咬了个遍。虽每次出门大家格外小心,生怕这怂狗冷不丁地从哪里窜出来,却很难防。

大凡来庄子的陌生人,初见那狗时,也总在第一感觉中,便定性这狗是条真真正正的怂狗,既不显大也不显见有多凶,特别那一身的脏首先让人失缺了一种对这个怂货的警惕心。还有,那怂狗很会装,无论是人正面见了它,还是它正面见了人,立马会紧夹了尾巴,装出一幅十分可怜兮兮又十分乖巧的样子,低着头斜着眼偷偷摸摸看人一眼,露出那种担心受怕的姿势,有意早早地离开人绕了道走开。

因此,大凡看到这怂狗的样子的人,往往容易从心底里忽视这怂狗,掉以轻心必成大患。这样的心态看这怂狗的人,结局都会很惨。其实,那怂狗心里自然也气,凭啥要忽视它,既然忽视,自然让人得到一些忽视的后果。于是,趁这人不注意,也不需要其它啥原因,便迅速从隐蔽处窜出,狠了劲地咬那人一口。咬时又十分扎实,大凡轻视心重了的人,被那怂狗往往都会多咬几口。也有不知道那怂狗的人,因被咬便和怂狗较劲,往往这样的人更错,那怂狗只咬一口早就逃得远远地。

被咬的人也没了办法,既然找不到那怂狗,最容易先顾了自己的伤势,同时肯定会发恨地骂几句那怂狗。这还了得,骂更能让那怂狗发狂,趁人不注意,会冷不丁地再次窜出,再狠狠咬人一口,再迅速跑掉。如此三番,便又多咬了这人几次,然后再不断地凑准机会再咬,弄得人实在没办法。

也有想比怂狗更凶点的人,思谋着怎样收拾一下子那怂东西时,这人将会惨上加惨。怂狗会采取另外一种策略,先躲得远远地,却暗地里时刻关注这人。人总有放松警惕之时,如此三番,便冷不防窜出,又咬人一口。如果人肺要被气炸时,便发狠似地穷追猛打,这又错了,这怂狗会玩了命地咬,直咬得人哭爹喊娘求饶才行。

一般情况下,知道这怂狗性子的庄子里人,只要见了那怂狗,手里拿的东西赶紧必先赶紧丢掉,否则会被咬得昏天黑地才罢,知道那怂狗才不管是庄子里熟悉人还是不熟悉的人。陌生人手里拿了东西本以为能防身,其实那是种大错而特错的事情,殊不知自古以来有句“打狗看主人”的话。怂狗并不怕人,而且会咬人,想与怂狗一较高低,被咬的程度如何便可想而知,想把怂狗收拾一下,这便是大错中之大错。

因此,怂狗咬人,怎么咬人,关键取决被咬人对怂狗的态度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看被咬人对怂狗主人的态度。

人们虽很生气,也想把那个真真正正狗日的东西偷偷地给杀了,心里只是那样想想而已,实际行动中却没一个人敢去做。

那怂狗的主人愣娃,比他家那怂狗更凶的角色。只要在魏沟子这地方提起楞娃这个怂货的名子,人们心里总是毛毛地、慌慌地、颤颤地。路上碰见那家伙时,能躲则躲,躲不过只得绕道走。一但躲避不及,总会把自己的腿吓得酥软。

愣娃那怂人有多凶,一句话便可说清。庄子里只要有小娃哭,大人会用愣娃的名子吓唬孩子,也有用那个怂狗来吓唬的。说来也怪,小娃听到那家伙的名子或那怂狗的名子,立马止了哭声,一个个把眼睛立即瞪得圆圆的大大的,还要露出了一幅惊惊兮兮地目光。因此,那怂狗是不是仗了怂人愣娃的势,其实要认真地对待和分析,主观上不能轻易地下结论。因那怂狗的样子虽不显恶,却十分张狂,咬人非要咬出块肉,让人非流出一大滩子血,也就是说必须咬出点名堂才行,咬过后只要觉得不解气,那狗日的还吭吭吭地生气发恼。

庄子上人私下都说怂人养了条怂狗,怂狗仗了怂人的势。不知是怂狗因了怂人,还是怂人因了怂狗,人人都怕怂人和怂狗。因怂狗的存在,庄子人会远远地躲怂狗,怂人出现,人便远远地躲怂人,渐渐地把怂人和怂狗他们所拥有的那个家,慢慢地又独愣愣地留在了庄子最西边。

三 涉世之初

离狗儿家北面一公里远的地方有个沙塘,属魏沟子庄子人共有的。沙塘不大,半个足球场大的样子,但很特色,方方圆圆且很深,根本不像是沙漠戈壁中的那种池塘。周边亦然长满了沙漠戈壁地带才有的那种植物,沙条、沙棘、柠条等,虽少得可怜,在周边荒凉的映衬下还是有点郁郁葱葱的范儿。

 塘里的水很清彻,如果没有沙塘,荒凉很会代表这里的一切。但这个沙塘容易给人一种生机和希望,在沙塘周边才是一些沙窝子,稀稀拉拉地仍长着一些沙条,苦豆子,还有一些叫不上名的杂草,有一种很有名的中草药——甘草,也努力地生长在沙塘周边的荒漠之中。整个戈壁,虽给人一往无际的感觉,却不是那种纯粹荒凉的味道,往往让人容易触景生情而沉思起来,空旷与宽野会让人的心境迅速地放大。加上东南方向魏沟子庄子的存在,以及狗儿家那间破破的土坯房子的相互影衬,还是给这个地方带来了一些生机与活力的感觉。

那天早上,狗儿娘刚刚到了沙塘边,正要收扫羊屎蛋子,天上突然就掉下来了一个东西。掉下东西的地方,因为处在沙漠戈壁之中,容易引起人视觉上的错误,总觉得离沙塘不远,显见得就在沙塘的北边。戈壁沙漠很会把人带入一种意想不到的境界,其实掉下东西的那地离沙塘足有百十公里。毕竟是戈壁大漠,但那东西掉下来时还是惊得狗儿娘猛地刺痛了一下,之后还真不小心就将狗儿从裤裆里掉了下来。

狗儿娘坚持每天扫沙塘边的羊屎蛋,这已经成为她每天必做的事情。庄子上人大部分养羊,惟独她家没养。养羊需要一定的原始资金,狗儿家没有,狗儿的爹愣娃没钱养却有自己没养的理由,认为养羊操心费神不说,并没有太大的收益,倒不如不养还清闲。反而其它人家养的羊每天要在这个方圆几十公里难得的地方来饮水,喝水时便把羊屎蛋扎扎实实地落满了沙塘边,这些东西倒是个很不错的肥,收集起来比养羊划算多。况且那里的羊屎蛋儿没有别人敢收,只要狗儿娘收,别人便不敢来,那里的羊屎蛋倒成了她唯一能收所享有的一种专利权,论起不养羊的事情后觉得狗儿娘去收这里的羊屎蛋子,这的确是个很不错的差事。

 从距离来说,塘离狗儿家稍近了些却不是狗儿娘独收羊屎蛋的主要原因,经常和早起去扫收养成了一种习惯也不是关键。除了狗儿娘外,魏沟子庄上的其他人就是不能收,也不敢收,有时虽是自家的羊落下来的东西,只要落在了沙塘边,代表着已经是狗儿家的东西了。

 有人也曾眼红过沙塘边上那些羊屎蛋子,于是晚上趁天黑时偷偷地收过一次,结果被狗儿爹愣娃知道了,硬生生地逼得这人吃了一顿羊屎蛋大餐。如此以来若大一个魏沟子村,再没人敢去沙塘那里收那些羊屎蛋子,久而久之狗儿娘对收沙塘边的羊屎蛋子便拥有了专利权。

 狗儿娘拥有了对沙塘边羊屎蛋的专利权,但日子仍是没过到庄子里其他人的前面去,穷得还是不成样子,也不懂什么是科学,什么叫科学,庄稼因施的羊屎蛋过多而不断死亡,仍不知其中的利害,却把这一切的一切都怪罪到了庄子里人的头上。

 狗儿家里的地并不多,还是祖上留下来的一点,愣娃懒得再开垦,却总有自己的原因,始终以来觉得都是庄子里的人作怪于他家,因此庄稼长得总没别人家的好,从而形成了一个定论,认为地开垦多了并没啥好处。久而久之,别人家辛辛苦苦开垦的土地越来越多,愣娃还是那么多的土地,却更加坚信了自己的观点,地多不顶用,因为沙塘边喝水的羊的数量总是那么多,落下的屎蛋子数量极其有限,种的地多了羊屎蛋显然不足,不能满足更多地的需求,种了等于白种,垦荒种地本身就是多余的活儿。

 其实,在愣娃的心里,他有自己的生存法则,本身并不是靠地生活,他靠的是一种横,靠的一种势,用横用势去过日子,因此魏沟子整个庄子的人个个都怕他。正因为魏沟子里的人都怕他,有时候他便觉得自己就是魏沟子的神。在绝大多数的时日里,他始终认为他就是魏沟子,魏沟子就是他,他代表了魏沟子,魏沟子却不能代表他,他想咋横就咋横,魏沟子却不能在他面前耍横。

也正是因了愣娃,狗儿娘和魏沟子里的人失去了沟通联络的时机,庄子里的人同样也怕她。孤独,寂寞,麻木,她成了魏沟子里的一个怪怪地没人理式的人。她坚持不懈地去收扫羊屎蛋,这不是她的本能,却是她努力摆脱孤独、寂寞、麻木的有效手段,于是便成了她一生中的特有的职业。

那天狗儿娘正扫羊屎蛋的时候,天上那东西突然便掉了下来。起初狗儿娘并没在意,她认为一切事情都有它自己的定数,该掉下来的总是要掉下来,但掉下来与没掉下来,这些事情跟她自己却没有毛大的关系。她开始认真地收扫羊屎蛋子,只是那东西掉下来后撞击地面发出的巨大爆炸声惊得她肚子还是猛然间痛了一下。

  仅仅只是那一下子的痛,之后便不再痛。相反经这一下子的痛后,她感到了周身一阵轻松,心里暗暗地还感谢了一下那个突然间的爆炸声,进而又庆幸经过了那一下子的痛后的轻松。她并不关心那个掉下来的东西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那种样子足显得过分麻木了些,那么大的事情她头也没抬一下,机械般仍不停地收拢羊屎蛋。

掉在身后的狗儿,终于“哇”地一下哭出声来时,狗儿娘起初理也没理那哭声,只是那哭声越来越大,这才觉得奇怪了些,于是慢慢回过头看了一眼。这一看不要紧,要紧的是这才觉得应该是自己不小心掉出了东西,正是那个狗怂娃儿,立时有了些灵性般似地,忙忙丢了铁锹和扫把。

 抱起那狗怂娃儿时,狗儿娘只觉滑得象条泥鳅,日急慌三中抓住两腿倒提起来急颠了几步,然后随手便将狗儿丢进旁边的沙窝里。这是当地人对生的一种习惯,无论是人生娃还是牛生犊羊下羔,全是用细沙擦干身子。狗儿正好生在沙塘边,他娘便习了这种风气,一把一把地抓细沙来擦。

  擦了一阵,狗儿娘突然有了点惊讶,心里一时慌乱起来,更有了些害怕。

害怕了的狗儿娘这才朝着天上掉下东西的方向慌张地张望了一眼,直觉告诉她,这狗儿的掉下来与那个从天上掉下来的东西似乎有点共同可怕地方。于是更加害怕,狗儿那怂嘴里竟然长满了牙,他娘给他擦身子时这家伙已经停了哭声却愣愣地也有点凶凶地盯着他娘看,他娘更加害怕。

  曾听说过刚生出的娃儿有长牙的,最多不过就一颗两颗门牙而已,这怂竟长嘴里满了牙,心里便更加慌乱起来。再仔细地看一眼,心里更慌,特别那怂的两颗尖牙又长又尖,一时惊得他娘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开始怀疑不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东西,认真查证一番又不得不仔细地去看那怂娃,更觉得奇怪。

  那怂货的耳朵呈尖形,眼睛瞪得圆圆的,哪有刚生下来就瞪圆眼睛的,还有那黄黄的眼仁里放出一种绿绿的光,直直地穿透了他娘的胸膛,越发怀疑是个怪物,又惊出了一身冷汗。

  那怂见他娘吃惊,开始大哭不停,不时发出了特别的怪叫声,他娘越发害怕。他娘熟悉那种叫声,并不是象人的叫声,更不是一个刚出生的娃儿能叫出来的声音。但害怕归害怕,毕竟自己身上掉下的玩意儿,害怕与担心猛地搅绕了一下她之后,却仍有些心不甘,于是在一急一惊中乱了些方寸,撇了那怂于沙窝里,任凭那怂大哭起来,自己却在原地团团地转了好几个圈。

怂狗不知道用心何在,这才上前用舌头舔了舔狗儿的脸,狗儿竟然停了哭,变得乖乖巧巧地,还将刚刚瞪得圆圆的眼睛半眯半睁起来,对怂狗发出了“丝丝丝”的声音。听了这种声音,怂狗也怪,从不摇动的尾巴霎间摇得欢快,样子显得极其兴奋,那劲头儿显得比狗儿娘还急,一味地打着转儿伸出舌头一遍一遍地舔试着狗儿的周身。他娘便更加吃惊,有了更多担心,突然想到一年前遇到的那头狼。

当时狗儿娘也是在沙塘边扫收羊屎蛋子,那狼悄没声息绕在身后,只将两爪搭在她两肩上。总以为有人谋图不轨,扭头看时才发现是狼。但那狼并不显得凶,只愣愣地瞪着双眼看她,狗儿娘便吓得软瘫在地。然后那狼只一扑骑在身上,她便昏了过去。

  醒后的狗儿娘,发觉自己一切都好好地,总觉得那是一场梦。随着时日的不断流失,后来才慢慢地忘记了这事。

如今看见了狗儿的样子,心里竟一时混沌起来,突然就想起了那狼,认为不祥,那长长的尖牙更让她怕,于是又认真地回忆了一次那狼。想到了那狼,又看到了那怂狗似乎跟狗儿投缘,那种欢实劲越发让她心里既混沌又泼烦,终觉不祥。疑虑重重中一屁股瘫坐在沙窝里,眼泪像掉了线的珠子般。

  伤心归伤心,落泪归落泪,总不能一直伤心一直落泪,再傻愣愣地看耍得正好的怂狗和狗儿,发现那狗儿不哭也不闹,还一再发出那种“丝丝”声,象笑,又象与那怂狗之间的一种交流,心里更加害怕。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害怕担心总不能丢了不管,急忙准备动身回家,抱起那怂时竟然大哭大闹起来,慌乱间撩起衣襟去喂给那怂奶吃,那怂竟然不吃,却又开始哭闹起来,一时没了法儿,急得他娘在原地又转起了圈儿。

  这时,只见怂狗用嘴扯了扯他娘的衣襟,自己却横躺在狗儿娘的身边,将流着乳汁的乳头露了出来,狗儿竟然从娘的怀里挣脱而出直直地扑上前去,一边狠吸一边“呜呜呜”地发出声响。他娘更害怕,心更慌,急急回到沙塘边背起粪笼拿上工具准备回家。

当狗儿娘返回沙窝时却不见了那怂狗和狗儿,急急地寻了一圈,毛大个影子也不见,觉得更怪,更加害怕,不得不再次想起那年头的那狼,再伸长了脖子朝天上掉下来东西的方向努力地张望了一下,突然便有了种十分丢人地感觉,觉得这个狗儿肯定是个不祥之物,却不敢出声,偷偷地又流了几滴泪狠了狠心回家去了,任凭那狗儿和那怂狗消失在空旷的沙漠戈壁之中。

四 本性之根

怂狗不见了,带着狗儿娘不小心刚刚掉下来的狗儿也不见了。这个非常突然的事情发生,让他娘很奇怪,也有点郁闷,却并不伤心,她认为这可能就是天意。要不,天上不掉下那个东西,狗儿娘哪来那一阵子的刺痛,没那种刺痛哪能掉下那个狗儿。

怂狗和狗儿不见了的第二天,愣娃突然间死了,狗儿娘更加感觉奇怪,也更加坚信了自己的观点,认为这也不是什么机缘巧合,更加觉得这是天意所为。

天知道愣娃咋就死了,好端端地坐在家门前那棵沙枣树下死的。狗儿娘曾想到过那条蛇,那蛇曾用眼瞪过她,她当时却没理,不知道那蛇的意思,于是她摇了摇头,突然觉得愣娃是个最该死的人,也是最应早死的人,直到现在才死,想到那个掉下来的东西和狗儿与怂狗的莫名失踪,不免觉得这确实是天意。

 “不作死便不会死”,愣娃正是自己作死了自己,放着好好的人不做,偏偏喜欢做作,这倒好终究还是自己作死了自己,最应该的就是天意。思前想后,狗儿娘更坚定了自己这种看法。

死了的愣娃样子极难看,身子靠在沙枣树上,头斜刺刺地歪向一边,长长的哈拉子满嘴都是,甚至部分还一直流在了地上,眼睛却瞪得比牛蛋还大,仍带有那种凶巴巴的目光。两腿叉开平直地伸向前方,两只破鞋却很整齐地放在身体的一侧。两手伸向身后,反方向地抱着树身。头发乱糟糟地,又脏乎乎地,几片树叶落在了上面,脸上还挂了一串白色的鸟屎。

  愣娃死后的这种样子极象睡着了的样子,又像一副艺术画儿,但细看一眼时还是有点让人感到不大对头,一对很大很凶的眼睛让人总会牙根产生了一种恨恨地感觉。

狗儿娘早起时看见那怂人坐在沙枣树下,原先以为睡着,见那人眼睛大睁便没管。也知道那是愣娃常喜欢蹲的地方,蹲在那里的时候总是那种样子。直到从沙塘回来,最初看到这怂人的样子并不介意,加上她自己心里藏着掉出狗儿的事情,来来回回又去了几趟沙塘,仍怀有一种希望,既盼望又害怕狗儿和那怂狗回到沙塘,因此担心和害怕一直萦绕在心头,还是没管愣娃那怂货。

  直到中午时分,见愣娃那怂人仍蹲在那里,狗儿娘心里更怕,却还是没管愣娃,又去了趟沙塘。到了沙塘并没见到狗儿和怂狗,又张望了一阵子,还是没有任何动静,便彻底将这一切归于天意,心里开始有种释然。回到家时发现愣娃这个怂人仍然保持着原先那样子,心里暗暗地诅咒了一下,希望那怂死了才好,还是没管。

  后来,狗儿娘觉得有些奇怪,毕竟是自己的男人,这才上前叫了几声,没反应,斗胆上前伸手去摇,发觉早就死得硬棒棒地。狗儿娘没哭,嘿嘿地冷笑了两声后,这才轻轻地叹了一声,朝沙塘方向望了一会儿,又朝天上掉下东西的方向望了一会儿,突然又朝着后墙张望了一会儿,发觉早就不见了那条蛇。

 毕竟愣娃死了,死者为大,这才慢慢地去处理愣娃的事情。

愣娃身体一直很好,头大脖子粗,烟不离手,脏话不离口,走路一摇三晃,身材又肥又胖。那些年月里,绝大多数人家的日子已经渡过了那种栖惶期,但还是很少见到个胖子。特别象愣娃这样的胖子,在贫瘠的沙漠地带能见到,确实算个奇迹。这样的人身懒嘴却不懒,常常靠自己的嘴和一身的肥肉过日子,魏沟子里的人都特别怕他。如今这怂人死了,狗儿娘并不想让庄子里的人知道,当然她知道庄子里人的心思,包括她自己一直希望愣娃死掉才好。一时心里很矛盾,极不想让别人知道又多么希望人们都知道,不想让别人知道正因她无形中依了愣娃的势,想让别人知道又怕自己从此失去了一些东西,在思来想去中她在沙枣树旁挖了个坑,草草地就把愣娃埋在那里,连个坟头也没留。

埋了愣娃,狗儿娘突然间感觉周身轻松起来,一改往日的习性,很踏实地坐在了屋门口的地上。她朝着天上掉下东西的地方张望了几次,又朝着沙塘方向愣了几次神,再回过头看了看沙枣树下,开始对愣娃的死有了些纳闷。并不想追究愣娃咋就死了的原因,只觉得好端端地咋就死了,像他这样的人就不该这样好端端地死了才对。于是,她又想到了那条蛇,想到了蛇却莫名地感谢了一下蛇。

  想到了蛇时,狗儿娘的心里更有了一种直觉,她更加相信愣娃一定不会这样好好地死去,一定经历了一种折磨才对。愣娃该死,这样的人死了倒让她有了一种安宁,也让魏沟子有了安静。那怂毕竟死了,死了就埋,埋了就应该一了百了才是。

愣娃一生很懒散,吃饭却不愁,他有自己一套办法,好吃懒做,吃了便睡,醒了便骂人,逮住谁骂谁,连自己的老婆从来也不例外,骂成了习以为常的家常便饭。当然,庄子上人人怕他,不仅仅因为他能骂会骂,关键在于他会耍横撒泼,以此彰显那种无法用语言能述说出的一种霸道。

  比起《水浒》里的牛二,愣娃的霸道足比牛二更牛气得多。什么事情必须依了他才行,否则整个庄子会鸡犬不宁。也许依了天性,他喜欢胡搅蛮缠,从不按正常思路思考问题,不顺了他的想法和意图,将会弄得别人一事无成。谁家有了好吃的东西,那家伙的鼻子比他家那怂狗的鼻子还灵,一准会及时赶到。他有他的人生哲理,只要看见须分得一份,大家认为那怂就是个瘟神,没人硬着头皮和他对着干,分得一些及早打发开为好。因此,愣娃在家吃饭的机会实在少得可怜,却能以这样的方式得到更多更好的食物,因此便胖便肥。

愣娃的鼻子灵,能灵到什么程度,可以用一种事实来佐证。庄子四周都是沙漠戈壁,少有的农田都在房屋四周,基本没有什么厕所这个概念。农作物长出长高时,基本依靠了农作物遮掩以解决内急,没了农作物的时日里,屋后挖个小坑,四周围插上些农作物秸杆,很简单。

  说是庄子,每户相隔还是有些距离。正由于这种格局,让相对荒凉空旷的沙漠环境练就了愣娃这怂的好嗅觉。无论远近,只要有人解决了内急他能立马通过嗅确定出个这人的具体方位,准得了得,八九不离十。到了农作物长高了的季节,庄子里的人们一般在自家的田里解决问题,也正是给田难得的一次肥施。但怂人愣娃通过嗅准确找到这堆东西,之后让老婆早早地捡回自家地里。

 后来,嫌麻烦,愣娃不再叫老婆去捡别人的那些东西,大凡距离家较近时,他会用脚尖挑起那堆东西准确无误地抛向自家地里。常这样行事,便练就出一脚好功夫,准确无误地踢,那东西便准确无误地落。一来二去,想方便的人只要看见了愣娃,都会自觉地去了愣娃家田里解决,不想与那怂之间产生那些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为了减少一种恶心感,倒让那怂省了些脚力,也避免了脏臭。

自愣娃死后,狗儿娘不再去沙塘边扫收羊屎蛋子,她想了很多,特别对一些人想得多,却对狗儿和愣娃想得少。至于她到底都想了些什么,也只有她自己知道。

后来,狗儿娘彻底放松了一次自己,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整整大睡了三天三夜。第四天的时候,她精神特别愉悦,特意打扮了一次自己,觉得自己很美。出了门,竟然发现沙枣树又开出了一树的沙枣花,她兴奋,她朝着魏沟子庄子方向大声地笑了起来,那笑声中无不流露出一种自由与舒畅。她还神奇地发现自己田里的庄稼长得出奇的好,高兴中的她并不感觉有什么奇怪的地方,相反她觉得这是一种应该。

  直至这时,狗儿娘知道魏沟子的人所做的一切才是对的,庄子里的人说的一些事情也应该是对的。比如,没人敢收沙塘边的羊屎蛋子,只有她才可以收。可是,有人曾说过,贪心大了并不是好事,那羊屎蛋施在地多了也会把庄稼“烧”死,实践证明这句话确实是对的。

于是,狗儿娘努力地遗忘了愣娃,也不再想那儿不小心曾经掉出来的狗儿,更不想那个爱咬人也咬遍了整个魏沟子人的怂狗了,她开始不断努力,重要的是在一边劳作中一边如何努力地去做好人。

没有了愣娃,也没了他家里那条怂不拉及的怂狗后,慢慢地狗儿娘与魏沟子庄子里的人神奇般地开始有了一些沟通,魏沟子里的人开始同情她,也有人开始帮她助她,她家里的庄稼也开始一年比一年长得好,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过起来。

说来也怪,魏沟子同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却没有一个人提及起愣娃。

至于愣娃到底死了还是活着,似乎与魏沟子里的人没有一丝一毫毛大的关系。至于先前来过魏沟子的人,有人再来魏沟子时,由于出于担心便不得不提及起愣娃时,魏沟子里的人都会舒心地大笑起来,却绝对不会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愣娃似乎根本就不存在一样。

五 罪恶之死

麻老四的腰,就是被愣娃那怂人给踢折的。

麻老四是个老实人,和愣娃家连畔种地。麻老四对愣娃一直恨得牙根痛,正因为他麻老四的老实,愣娃总是在他跟前挑三捡四地找些麻烦,以此彰显自己的某些能耐,麻老四丝毫没有任何办法。

都是人,又同住在一个庄子里,长期这样行事,于是麻老四也不甘于受愣娃的欺侮,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自己的后人身上。希望儿子快快长大,无论从体格还是那种刁钻劲上,都要比愣娃强才好。反正愣终有老的那一天,到那时儿子也差不多有了那种势力,这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麻老四的愿望,就是想要治治愣娃,等儿子长大成人后,一定要让后人给自己出出这口气才行。目前的日子里,他常常先躲着愣娃在庄子里生活,他因此而自卑,也因此而纳闷。更重要的是,现实生活中,在于他常常因为愣娃无端地产生了许多郁闷。特别对于这种拉屎尿尿的事情,愣娃也一样地占尽便宜,尽显霸道过了头。

对这一点,麻老四老是想不通,自己的屎自己拉,自己的尿自己尿,至于拉到哪里,尿到何方,还得看人家的脸色,无论从心里还是从情理上都有些不得劲。受那种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意识的时时萦绕,让他在有时候,也就是自身生理需要,而有些实在憋不住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偷偷地骂一句愣娃,再观察观察愣娃的具体位置,这才将自己的东西再拉到愣娃家地里。遇到这样的事情,说实在的,无论是谁心里,其实都有点不甘不愿。

终于有那么一天,内急时的麻老四,起先并没有发现愣娃身影,心里骂完了愣娃一句,后又急急地扫视了一下四周,便十分庆幸,偷偷摸摸地蹴在自己家地里准备解决。蹴下归蹴下,蹴下后的他,又担心愣娃那怂突然出现,还是使出了个折中办法。

最先,麻老四还是十分小心地蹴在他和愣娃两家地的塄畔上,然后,关键时候才猛地扭转方向拉到自己家地里。舒服后抬起头时,这才发现愣娃正站在不远处的沙丘上看自己,心里一下子慌了,竟然不知道怎么办为好。

见愣娃阴拉着脸,开始一步一步朝自己走来,麻老四有点着急,急忙学愣娃的样子,用脚将那堆东西朝人家愣娃家的地里去踢,并没有形成愣娃那样踢时的效果,被自己拉的东西一下子糊住了脚。也许,那是麻老四故意给愣娃表现出的一种害怕的样子看,之后急乱乱地将自己的脚在地里乱踢时,愣娃却早已站在了身边。

惊慌中,麻老四这才抬头去看愣娃,不承想愣娃那怂什么话也没说,直接飞起一脚,这一脚正中麻老四的腰部。愣娃只是一脚,麻老四一声也没敢哼出来,大张着嘴,直瞪瞪地看着愣娃,然后就扑倒在那堆自己拉的屎上,腰就这样折了。

年复一年,麻老四因折了腰,日子越发难过起来。愣娃也一样,踢折了麻老四的腰,日子并没有因此而过到别人的前面去。也是在年复一年中,愣娃重复着他的习惯性日子,相反麻老四打心里更对愣娃生出了一些怕,还是收敛了自己一些想法。比如,靠后人报仇,还有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说法。

正因为踢折了麻老四的腰,庄子里胆小的人更害怕,一些聪明的人便伺机出了庄子出外讨生活。

愣娃眼见得别人都进城讨生活,没进城的却都一个个想办法去进城。其实,愣娃也知道人们一个一个地都进了城,明面上为了讨生活,实质都为了躲开他去忙碌自个的生活。

直到庄子里的人数逐渐减少,眼看着别人的日子一天比一天竟然都好过起来,愣娃这时才觉得这样过日子终不是个办法。

麻老四的腰被愣娃踢折后,激起了魏沟子人的不满,有人最终还是告发了他,被公安局关进去了一段时间。

愣娃从监狱里出来后,再想耍横时过日子时,才发现庄子里有了更多更大的变化。显见得,别人的腰比他的腰直溜了许多,便开始有了种担心,也想了好多好多事情。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也知道世事有了很大变化。从麻老四的腰被踢折的事情里,也想了许多事理,明白了一些事情。不敢说,他想就此而重新做人,只是总想变一变自己的一些生活习气。

但是,当愣娃回到具体而现实的生活中的魏沟子时,却旧习难改。照着别人曾在狱中交给他的一些新办法做事时,才觉得更不容易。其实,他什么也不会,只有横仍然代表了他的一切。然而,庄子里的人看见了他时能躲则躲。躲不开了愣娃,宁可自己吃些亏,也不愿和他这样的人正面发生冲突,这让愣娃失去了一种横的空间。渐渐地,加上年龄上一天一天变老,心里上一天比一天产生了一种低落,愣娃开始沉默起来。

当愣娃终于有了新发现,看着别人一天一天开始变胖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成了个皮包骨头的人,心里开始有了更大的烦恼,骂天骂地却再也不敢骂魏沟子里的任何人了。

直到狗儿出生的那天早上,愣娃见老婆独自一个人回来,并不见那怂狗回来,心里又开始失落了一些什么。具体失落了什么,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总之他失去了生活上的一种积极态度,也失去了一种真真正正的做人底气。于是,靠在沙枣树上,他一遍一遍地想呀想,想到了得意之处,他会意地眯一下眼,也想到了一些不得意之处,于是牙便咬得格吱吱地响。

当从想法中回到现实中来时,又不得不深深地叹气叹气再叹气。在不断地叹气声中,慢慢地,他又想到了那条怂狗,无论脾气还是折腾别人的样子,似乎与他有了一种直接关系。想到了那怂狗的所做所为,他终于明白了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原来,他和那个爱咬人的怂狗之间,原来命运息息相关。他觉得,很可能他就是那狗的一种寄托,那狗很可能就是他的一种外在体现者。

如今,怂狗没有回来,愣娃便感觉自己的威,还有一种势,正随着那怂狗的消失而逐渐丧失。他的命和那条怂狗的一样,那怂狗也正是仗着他的势爱咬人,也会咬人,而他恰恰也正是靠着那怂狗的威而横着。于是,愣娃怀疑起自己,是狗?似人?最终,愣娃开始有了迷糊。

愣娃在迷糊中,突然间有了一丝清醒,他必须等那条怂狗回来,他就是那条怂狗,那怂狗就是他愣娃的魂。直到天黑了,那怂狗还没有回来,他开始有了种更加烦躁性的失落。

  到了半夜时分,愣娃所有的一切变得有些魂不守舍,一个人狂躁地去了趟沙塘一圈,没有任何结果,绕着他那间破屋转了几圈,也没见到怂狗的影子。他狂躁,他大喊。空旷的戈壁,没有因为他的狂、他的躁、他的喊,而回应一点什么给他。相反,魏沟子里更加寂静,连他的老婆,也悄没声息地有意躲开了他。

天亮的时候,愣娃终于身心俱惫地坐在沙枣树下,精神开始萎靡,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从庄子里相反传来一阵一阵的笑声,这些笑声中,他也会让内心如滴血一般痛。戈壁中,同时传过来一阵一阵只有戈壁中的那种风声,这风声给人一种和爽地感觉。但愣娃却正因这种风声,却开始了他的骂声。这天,他并没骂天,也没骂地,更没有骂别人,他却在责骂他自己。这次的骂声,与平时的骂声相比,并不大,有点很小很小的味道,而且那声音逐渐变得更小更小,直到最后不再被自己听见。

戈壁中的风,无论愣娃多小声音的骂,还是听懂了他的骂话,的确他是责怪他自己。一直以来,他让魏沟子里的人人怕他,可他咋就没把日子过好,咋把日子没有过到别人的前头去。到底是什么原因,到底一切都是为了什么,难道是因为他没有横到点子上,难道是他没有横出那种狠劲。慢慢地,他这才停止了骂。

一但停了骂,愣娃的迷糊劲立即冲了上来,立刻侵占了他的周身一切。随着迷糊的来袭,他的浅意识中,再次却出现了那条怂狗的样子。在迷糊中,便有了种兴奋。因为他分明看见,那条怂狗很得意,那条怂狗也更加狂妄,身旁竟然跟着一个既像狗又像人的小东西,那小东西还一味地朝他笑,那笑显然是对他轻蔑而失望的一种嘲笑……

直到天大亮时,那条怂狗依然没有回来,愣娃开始有了一种感觉,觉得魏沟子里的人都已经不再怕他了,人们高高兴兴的样子,想起来心里更加难受。终于,他清醒地给了自己一个定位,自己不是个好人。不是好人就不是个好人,他仍然不想做个好人,更不想踏踏实实地靠勤劳生活,踏实生活不是他所想要的生活。

只一夜功夫,这怂人竟然精瘦得像个麻杆似地。

当太阳刚刚露出了地平线,愣娃还在坚定他的想法,怂狗就是他,他也其实就是那条怂狗。再怎么日能,再怎么霸道,再怎么胡搅蛮缠,日子没能过好的真正原因,就是因为他原来是条狗的化身而已,是狗怎么能把日子过到前面去。怂狗不见了,他的命运也将就此而终。他把自己的命运和怂狗紧紧地拴在一起,狗仗了他的势,他现在才觉得他同时也仗了狗的势,有种同生死共患难的感觉。怂狗不见了,失落的心产生了不想活的想法,觉得再这样活着已经没多大意思,便蹴在家门口沙枣树下思索如何去死。

先是想在沙枣树上吊了自己,又觉得这个死法会让庄子人拍手称快,心里有点不甘,突然想到了那个沙塘,又想跳进去结束了自己时,却深知自己作恶太多,担心跳进去因那水不够深,不会淹死他,却一定会把他能呛得难受,害怕死不成,一时竟不知道如何死最好。

天亮时分,老婆去拾羊屎蛋,他又觉得这就是命,稍稍松迟了一下神经,又迷瞪了一下。

没承想,仅这一迷瞪竟然再也没有醒过来。

其实,正是那条蛇咬了愣娃一口。

蛇咬愣娃时,愣娃分明知道。蛇说,愣娃,你怂该死。愣娃点了点头,承认自己该死。蛇又说,那让恶人去死罢。愣娃说,就让他这个恶人去死。

蛇,便狠狠地咬了愣娃一口。

六 秉性之异

那个爱咬人的怂狗,在愣娃死了若干年后,同样也死在了愣娃家门前的那棵沙枣树下。

愣娃死后,魏沟子相对平安了一段时日。又过了相当一段时间的平安时日后,爱咬人的怂狗,深更半夜带着狗儿,也不知从什么地方回到了愣娃家。

回来归回来,但有点奇奇怪怪地。怂狗起先也不叫,狗儿很利索地跟随在身后也不叫。之后,那怂狗和狗儿绕屋子转了一圈,这才到了沙枣树下。先愣愣地盯着树看了一会儿,怂狗开始朝着树呜呜啼啼起来,样子十分忧伤和悲痛。

狗儿愣头愣脑的只是瞪着怂狗看,仍然不叫,也不呜啼。后来怂狗开始叫,对着沙枣树叫,然后朝天空扬起头狂叫,最后朝着魏沟子庄里方向叫,简直有点歇斯底里的时候,这才朝着天上掉下东西的那个方向叫。

叫得庄子里的人有些生气的时候,狗儿才开始跟着怂狗叫,还学着怂狗的样子,边叫边一味地朝着天下掉下东西的子方向看。

怂狗叫一声,狗儿也叫一声,怂狗叫两声,狗儿跟着也叫两声。学着怂狗的姿势和腔调,狗儿也显得悲伤也无助,最后那怂狗和狗儿双双地爬在沙枣树下,一声接一声的叫,叫着叫着声音慢慢地变成了呜啼。

魏沟子庄里的人,当狗和狗儿叫的开始时候,只是有点纳闷。后来,从狗儿和怂狗朝天上掉下东西的方向叫,从这种方向感里,人们还是领悟到了一些东西。于是,在魏沟子的夜里,人们便开始乱燥起来。

庄子里的人们,都知道那个曾经爱咬人的怂狗早已经不见了,也知道那个爱咬人的怂狗从来不会叫。但是,在一声大一声小的叫声里,人们始终不敢把这种叫声与那条怂狗联结在一起。后来,从那种叫声中,人们开始联系到了那条曾经爱咬人的狗,越听越便紧紧地联系起一种怕。这叫声中,怎么又出现了另外一种狗叫声。

随着这种不断撕心裂肺的叫声,人们的担心和害怕又一次在内心里冉冉升起。那叫声异常凄烈与悲惨,甚至给魏沟子里的人有了种很悲催的感觉,却没有一个胆儿厚实的人前去探个究竟。远远地看,远远地听,远远地分析与判断,便远远地得出了一些结论性的东西。

于是,从魏沟子方向相应不断传过来一声一声的叹息声,有大也有小。从那种叹息声中,还是有一些聪明的智者分析出了一点什么东西。从那一大一小的叫声中,人们也慢慢地品出了一些味道,渐渐地明白,天上为什么会掉下那东西,也逐渐学会了一种思考,得出了天上为啥会掉下那种东西的一种原由。

只是有一点,作为智者,却最终也不知道那个爱咬人的怂狗叫声中,有悲哀的同时,还夹带来了另外一种小点声音的叫声。大家并不知道,那种小点声音的叫声,正是那年狗儿娘不小心时从裤裆里掉出来的那个狗儿,于是有点悲哀。

至于那种叫声中,具体叫了些什么,那个小声一点的与这个爱咬人的怂狗到底又是个什么关系,人们当然也不清楚。开始揣摩起先前那个不叫却爱咬人的怂狗,也揣摩起那个附和着它叫的又具体是个啥东西,最终却没有任何结果。

先前的怂狗,从来没有这样在庄子里大叫过。这天的叫,是它在庄子里唯一的一次。在这种叫声中,也明显预示了一点什么东西,只有庄子里的智者,最后才明白了其中的一丁点关系。这的的确确只能证明,这是怂狗最后一次的叫,那是一种绝望地叫声,一种野性似乎逐渐消失的叫声。

怂狗当初叫的时候,狗儿娘吓了一大跳,先有些害怕,毕竟在自家院里,后来竟然不怕。只是从这叫声中,她越发觉得奇怪,便急忙从屋里出来。这才看见了怂狗和狗儿,她有点愣神,分明是她家先前的那条爱咬人的怂狗。同样,她也分明知道,那人模人样的东西,三分像人七分像狗的,就是她当年不小心从裤裆里掉出来的那个东西。

无论咋说,狗儿娘心里倒有了点希望一样,并没管那个怂狗,伸开双手直直地迎着狗儿去了。

怂狗看见狗儿娘的样子,急忙住了叫声。

那狗儿,见他娘迎他而来,望着他娘却倒退了几步。

那怂狗见狗儿这样,便急急上前嘴撕扯着狗儿,硬是将狗儿朝他娘跟前推去。

狗儿有点发愣,也停了叫声,这时只诧异地看他娘,并不狂躁,却显出了一种内羞。

狗儿娘这才一把抱住了狗儿。

在娘的怀里,狗儿虽有点被动,却并不反感,任凭娘抱了一会儿后,才从娘的怀里挣脱出来。

见那怂狗扬头又朝着庄子方向一阵“汪汪汪”狂叫起来,也便朝着庄子方向一阵“汪汪汪”地狂叫起来。

狗儿学着怂狗的样子,一会儿叫一会儿哭一般。也学着那怂狗,仰起头朝着庄子方向长长地嘶鸣。

在不断叫,不断哭,不断嘶鸣中,狗儿和怂狗一样,竟都把一行泪水不自觉地流了出来。

狗儿娘到了这时,才“哇”地一声哭将起来,再次上前紧紧地抱住了狗儿。

从狗儿娘的哭声中,庄子里的人们更加慌张起来,把各自的想法更深层次地坚定起来。

趁狗儿和娘抱头痛哭的时候,那怂狗突然停了嘶鸣,箭一般地朝沙枣树冲了过去,重重地撞在了树身上。霎间,脑浆迸裂倒在树下。

狗儿娘并不知道,这一切到底咋回事,见那怂狗撞树倒在地上,心里反倒对怂狗有些怨气,只一味地捧起狗儿脸,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端详起……

怂狗一动不动,狗儿依然保持着被他娘仔细端详的姿势,似乎霎间时间里他与那怂狗脱离了一切关系一样。

直到怂狗把四条腿猛伸得直直地然后才彻底死去时,狗儿这才回头望了一眼,却显出一种事不关已的样子。

娘知道怂狗已经死去,没理它,把狗儿拥在怀里更紧,眼泪如长江之水滚滚而下。谁也不知道为啥,狗儿为什么不理会那条怂狗,明明知道那条怂狗已经死去,狗儿将头却深深埋进了他娘的怀里。很显然,他再也不想用正眼去看一下那个死在沙枣树下爱咬人的怂狗,嘴里只发出了一阵阵地“呜呜”声,竟然有了点惹人的悲催。

也许娘恨那怂狗,但不至于狗儿也恨那怂狗,他一直地“呜呜”,娘一时竟猜不出狗儿的真正心思。

后来,那条怂狗的身子变得越来越直,狗儿娘爱理不理地这才看了一眼,居然发现那怂狗竟然是条蛇,正如当年墙头上那条黑色的蛇一样。

至于怂狗怎么就变成了条蛇,狗儿娘并不想那些破事,只是心里更气更恨,将一切晦气全归于那怂狗——那条蛇。想到过去那怂狗爱咬人的样子,咬人时从来都不正儿八经地去咬,总是偷偷摸摸地咬,还非咬得别人害怕,她心里就有一股子的气,却碍于愣娃的势,她又不敢管。因为每当怂狗咬了人,愣娃总是一副笑呵呵的样子,还一尔再再尔三地说什么“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狗仗人势”的话,她干气却没任何办法。她知道她和愣娃为什么一直以来庄子里没人理没人问的原因,却没有能力制止那怂狗,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说服愣娃,只能顺其自然。

但是,狗儿娘时常却听到庄里的人们常说的一些话,说怂人养了条怂狗,怂狗只有怂人才能养。怂狗仗了怂人的势,怂人也仗了怂狗的威等话,越发感觉那种威、那种势并不会长久。她有点担心,同时有了点后怕,曾斗了胆子劝了愣娃几句,也骂过那怂狗几句,换来的是更加恶毒的骂。毕竟那怂人那怂货依然我行我素,狗儿娘没有丝毫办法。

只要庄里人看见那条怂狗和怂人愣娃,都会早早地躲开,狗儿娘知道其中的真正原因。直到怂狗不见了,愣娃也死了,她的日子相对还好过了一些时,这才深刻地认识到,为啥一辈子没把日子过好,正是因了那条怂狗,也因了那个怂人愣娃。

想到这些,狗儿娘很生气。但那狗儿,毕竟是自己不小心从裤裆里掉出来的东西,便又仔细端详了一下狗儿后,这才慢慢地放开。然后,以一种从来没有过的速度,快步上前,抓起那怂狗两条后腿,迅速拖拉到屋后。不挖坑,只用脚踢了几下沙子,象征性地将那怂狗埋进沙堆里。

狗儿没动,只眼巴巴地看着他娘所做的一切。

埋了怂狗,回到狗儿身边,狗儿娘见狗儿脏兮兮的样子,显见得有了份可怜之情,不禁哭出了声。从哭声中,却传出了另外一种声音:“我的命咋好苦呀,凭啥咋要了个这么样的东西。”

娘边看狗儿边哭,边哭边看狗儿。看一眼狗儿哭声就大一会儿,哭声变小了便再看一眼狗儿,看了狗儿哭声又大了起来。

这时的狗儿,那眼仁黄得可怕,虽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东西,因那黄还是让娘心里产生了无端的怕。还有那两耳,上方尖尖地,又长出了两撮黄色的毛发,与那怂狗的耳朵十分相像,心里更加担忧。再看那两颗更长了些的肉牙,固然与那狼的一模一样,又生出了一种羞。哭一声,高一声,哭两声,低两声,反反复复,哭了看,看了哭。觉得这狗儿,虽长得有些奇奇怪怪,一会有怂狗的东西,狼的影子,看得久了倒觉得越看越像愣娃,眼泪便流得更汪了些。

那狗儿也愣愣地看他娘,并不哭。怂狗死了,被他娘埋进了屋后的沙堆里,不见了那怂狗,狗儿开始对娘不断发出一些“丝丝”声,越发显得可怜。

狗儿娘不知道到底是自己作了孽,还是愣娃作了孽,怎么生出了这么一个三不像的东西。又不知道,为什么那怂狗这时才将狗儿送了回来,为啥当时领了狗儿走了,是天意还是一种故意,到底是福是祸,心里更加难受。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是个斩不断的血脉关系。愣娃已经死了,这时候怂狗送回了这种人三鬼四的狗儿来,她的心里倒不知是酸是甜是苦是辣。

直到天色大亮后,狗儿娘才将狗儿领进了屋子里。无论咋说毕竟是自己不小心从裤裆里掉出来的东西,是好是坏依然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她和狗儿还是母子。同时,她坚信,是好是坏,只有等以后再说,一切从善,善从心起,狗儿一定会跟着她变好。

狗儿娘不愿想将来。至于将来的狗儿,是好时,她心里还真害怕享受不起,是祸,自然怎么躲也是个躲不过的事情。生活还得继续,至少有了个狗儿,她也有了相依为命的由头,情感上多多少少有种相互依托感觉。只是在内心中,有些隐隐作痛,担心狗儿长大后依了愣娃的脾性,有了怂狗的恶习,更害怕这狗儿以后会变本加厉地去日害别人。

狗儿娘在怂狗带着狗儿回来的那天,也就是怂狗撞死在沙枣树下的那天,一整天的时间里,她的脑子里同样想到了另外一种事情,那便是怂狗为什么死后才变成了一条蛇。

七 雷同之处

野孩子狗儿,全身长满了浓密毛发,而且奇长。刚刚在魏沟子庄子出现的时候,因为前一晚的哭闹与嚎叫声,已经让庄子里一些人吓破了胆儿,因此庄子里没人敢去过问。想知道那狗儿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周身长满了浓密毛发,其实这些都属于些破事情。于是,想归了想,原因归了原因,也只能成了好奇与猎奇的基础,不敢问,不能问,不知道怎么问,才是人们心里的重要障碍。余下的,人们只有更多的担心与害怕。

整个魏沟子庄里的人们,只觉得象狗儿家在魏沟子独树一帜,有别于庄子里其他家庭。狗儿也只能在这种有别于其他人的家里出现,最客观,也最现实才对。狗儿这种不同寻常的东西,确实惟有这样的家庭才会有,想知道其中的一些奥秘,也是些白费劲的事。何必知道他从哪儿来,这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人们害怕中最为担心的东西,在于内心里始终让恐惧占有。一个三分象人七分象鬼的玩意儿,绝对会对魏沟子的将来造成很大的影响,无穷尽地顾虑和担忧开始困扰着庄里的人们。

世间有些事情也就这么怪异,大凡长相奇特之人,都有其不寻常的将来。并不是上天这样安排,而是因与大众的不同,科学地催生了其内在的一种潜质的发挥,于是便努力地作为,而且这种努力超出了平常人的努力,便有了不同常人的作为。但是,在人们的潜意识中,往往却不这么认为,总将一切归于上天的安排,骨子里便对这样的人容易生出了一种逆反,进一步加速了这种人不从众的心里。这样的人,特别在认知方面便有别于常人,做事方面更不同于常人。

狗儿就是这样的人,有自身的因素,也有环境的影响,能成为绝情狗儿,也成了现实生活中的必然。这点,与“人的命,天注定,胡思乱想不顶用”似有雷同之处。

当然,长相怪异的狗儿在魏沟子出现,狗儿娘总该给魏沟子庄里的人们一种正常解释,总不能凭白无故就有了这样一个儿子。同样,总不能明确地说,就是那个爱咬人的怂狗,在深更半夜带回家那件事。因为这其中的秘密太多,有些事情是客观的,也是最为现实的,并不是什么秘密。但这样说给别人时,没人会相信她的话。只有说狗儿是自己捡来的,这样才能提高庄子人的一些可信度。

狗儿娘有自己的想法,也有自己的担忧。狗儿是在天上掉下那东西的时候,她不小心从裤裆里掉出来的玩意儿,加上掉出来时的狗儿那种长相,让她没心思、也没法给别人讲,更不愿提起那段往事。

庄子里的人们才不关心这些烂事。愣娃是死是活,庄子里的人们从没过问一声。多少年过去了,人们把愣娃当成了一种空气,他的突然消失,并没能引起人们的注意。还有的是,那个爱咬人的怂狗突然不见了,也没人说,更没人问。究其实质,愣娃消失,怂狗不见了,庄子里的人们除了高兴还是高兴,却没人把这样高兴的话说出来罢了。

但是,狗儿这种人不人,又鬼不鬼的东西,突然间又从他家里冒了出来,人人骨子里便天生的有了一种怕。他娘越是给人们解释,人们反而越是肯定了那狗儿本身就不是人的结论。像这样的不人不类东西,也只能出现这样的家里,探其从哪儿来,已经没多大用处。

狗儿从自己的生活阅历中,结合了庄子里人的眼神,慢慢也体会出了一些东西。他觉得,娘说得对,他应该是娘不小心从裤裆里掉出来的玩意。庄子里的人们,眼神中对他透射出的一些东西,让他内心有了隐隐的担忧,同时有了某种警醒。于是,在他的心里,便觉得庄子里的人至少都是些可恨的。因为人们的眼光中,至少对他缺少一种同情与理解,甚至有了那种恶恨恨地意思富含其中。对他的娘所说的一些事情,他并没全信,至少他娘用了那种“不小心”,才将他掉出来的话本身就有了一种怀疑。

起初,狗儿娘让狗儿穿衣服,狗儿很顺从的穿。但穿上衣服时,他便浑身奇痒难受,背了娘不断撕扯。在他娘的面前,狗儿最初尽显一种顺从,但心里却不十分的不愿。

日子就在这种环境中一天天过去,狗儿常常将衣服弄得破破烂烂的,背了他娘脱了衣服才显得特别欢实。无论咋说,庄子里的人还是看出了一些门道,有人偷偷地称狗儿为“狼娃”,这话还是在不经意中传到了狗儿和他娘的耳朵里。当然,狗儿极不高兴,他娘也不高兴,便有了满心的羞辱。这却是个没办法的事情,毕竟要生活,爱咋就咋,随便。

当初,给狗儿也起了不少名字,至于到底叫狗儿什么,却都得不到狗儿的欢心。后来,娘想到了那怂狗时,便随意叫了一声狗儿,那怂便“呜呜”地应,显得十分高兴。娘也觉得顺口,于是这样叫。自此后,狗儿才有了自己真正的名子——狗儿。叫狗儿也罢,叫狼娃也罢,只要叫别的名子,狗儿始终没有种高兴劲,又不能与庄子里的人有机的融合在一起。只要叫狗儿,狗儿才乐意,娘让他穿衣服,他便乐意穿。只要叫了其它名子,狗儿便不高兴,他娘让他穿衣服,也“呜呜”地不高兴应,穿了衣服背了他娘再脱。这样的生活中,正因有了狗儿的存在,反倒给他娘孤独的生活增添了许许多多的活力。

只是对于愣娃的死,庄子里的人最终还是大致知道了一些情况,因此更没有人敢去狗儿他们那个家。当然,不知咋传出去的,也有人知道了那条爱咬人的怂狗已经死了的事情,对狗儿那个家虽有种恐惧心里,但还是慢慢地放开了些胆子。只要看见了狗儿,人们不免又有了种担心,心里老觉得有些闹闹地感觉。毕竟那怂娃还小,在时间的磨砺中,又逐渐地不再将狗儿放在眼里,更不再放在心里。

狗儿到了上学年龄那年,人们的思想开始活活烦烦起来。特别是,人的自我独我惟我的意识不断膨胀,加上种种意识空前泛滥,能说的不能说的一些事情和理儿,都被那些胆子大的人,竟然肆无忌惮地说出来。还有的,把一些不能做的事情,也被那些手里本身有些技术的人,偷偷摸摸地尝试着去做。

这一过程中,狗儿这样的人,更进一步地被人们遗忘。

又在慢慢地时间磨砺中,人们发现了一种事实,只要能使自己过得比别人更好,什么想法都敢有,什么事情都敢做,什么有理的还是没理的东西都拿出来去辩论。于是,在这中事事非非中,出现了一大批人尝试摸着石头过河的人,在摸着石头过河中去创造美好的未来。也有一部分人,看着别人摸着石头过河,自己也想摸着石头过河,却不知道他自己过了河后想干什么,能干什么,干得怎么样,于是也就有了迷迷糊糊过日子的人群出现。

这期间,还有一部分人,这类人思想保守,胆子又小,于是长时间的左右徘徊,对任何事物都产生了无穷无尽的担心,于是日子平常依旧。

也正是这个时候,高考制度突然恢复,给了另一群体的人生机与活力,渐渐地注重学习的氛围日渐形成。

魏沟子庄里有几家娃娃考上了大学,更加催生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深厚氛围。正是抓学习的大好时机,人们的思想变得更加活跃,胆子更加大了起来。在孩子认真学习,大人们更加辛苦劳作的家庭氛围中,有几家人的日子过得相当红火,想着法儿举家搬进城里去生活。留在庄子里的人们,看着别人的同时,心里逐渐又有了新目标,生活更加勤奋。

因没了怂人愣娃,也没有了怂狗,沙塘边的羊屎蛋也早早地被人收拾得干干净净。慢慢地,狗儿娘因此而失去了一种生存的活计,有些方面又渐渐地与别人拉大了些距离。狗儿娘便想到了有愣娃存在的日子,再将现有的事情与愣娃生前的日子不断进行对比,倒对愣娃生前的好处想得更多了些。于是,她有了自己的新观点,觉得人愣一点凶一些,原来好处多多,便对那怂娃狗儿开始讲一些他先人愣娃的事情。

狗儿在慢慢长大的时日子里,日子一直没多大起色,甚至有些方面倒不如过去。看着别人家日子红红火火起来,狗儿娘的心里越发有了种空闹闹烦躁躁地感觉,感觉到她似乎在这种生活中逐渐丢失了一种什么东西,至于什么东西,千思百想还是没有想出个所以然,仍然不知道具体又丢了什么。看别人家孩子去上学,也想让狗儿去,却担心那狗儿言语少、长相怪,与别的孩子有种明显区别,便有一种另类的想法,还是没让狗儿去。知道狗儿天生有种野性,不担心上学受欺侮,只担心那怂学不进一些东西。

其实,重要的在于心里上的作用,导致了狗儿家的一切,穷还是能充分代表她们家的实际。当时的学费少得可怜,他娘还是拿不出来,这才是最真实的事情。直到狗儿与同龄人相比,大部分孩子都上了初中时,他娘才发现了,有知识和没知识之间的区别确实太大,觉得应该让狗儿去上学。

当狗儿娘把这种想法告诉狗儿时,谁知道狗儿这怂很干脆,说对上学没任何兴趣。他娘面子上显出些为难,其实心里也很矛盾。狗儿那种坚决的态度,让她娘没了主意,又结合了一些具体实际,相反有了高兴的感觉。不上学就不上学,上了学也不见得能比谁高个头、或强个尾啥的,干脆死了让狗儿上学的心思。

不上学的狗儿,终日陪在他娘身边,让他娘多多少少有了种安慰,也有了种依靠感。作为狗儿,不想上学,这也可能是种天意所在。

不上学的狗儿,在后来的日子里,让他娘渐渐地发现,狗儿偏偏随了先前那个怂狗的缘,生活习气中开始透露出很多怂狗的味道。庄子里的人们,再次渐渐地开始疏远了她,生活又让她感到不自由不自在起来。

狗儿有狗儿的想法和做法,面子上表现得很听话,帮娘干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让他娘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看法。可随着年龄的增长,狗儿对他的名子开始渐渐不再适应,想包装包装自己。毕竟,那狗儿的名子不怎么好听,便要求娘不再叫他狗儿。

狗儿娘大字不识一个,又独住在庄子最西端,和庄子里的人们少有来往。接触的东西,最多也都是些猫呀狗呀鸡呀猪呀驴呀的,很是为难。在苦苦思索后,突然就想到那个沙塘,正是狗儿出生的地方,也想到了塘里的鱼儿,便喊了一声鱼儿。

狗儿听了十分兴奋,告诉他娘,鱼儿比狗儿好听,叫狗儿老让他觉得自己真就像条狗一样,他宁做鱼,也不想做狗。于是,狗儿成了他的乳名,鱼儿成了他的大名。

叫狗儿也罢,叫鱼儿也罢,毕竟是那怂狗传承给狗儿一些东西,也培养了他的一种习性,奠定了他生活的一种基础。在自由自在的生活中,连他自己都觉得,他有狗的属性,更加肯定了自己非人即狗。

因为,有那段和怂狗一起生活过的经历,加上被爱咬人的怂狗培养与教育,使他对生活有了实践性过程,也便有了对生活的新感知。他慢慢地观察到另外一些东西,也看到了另外一种事物,他想用另类的生活方式成就他一生的辉煌。准确一点说,正是因了自己的新名子,对生活在水中的鱼儿,他产生了新的想法,对鱼的生活有种特殊般向往。知道自己骨子里有狗的内质存在,无论怎么追求自由自在的新生活,他的本就是狗的属性,何必要用人的东西去生活,他对未来划出了心目中的一种蓝图。

在不断解放自己的思想中,狗儿不断改变着他的生活轨迹,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一种思维模式。他想用爱咬人的狗的模式去生活,还不想让狗的形象影响了自己,从而开始用鱼的形象包装自己,心里扎实地用狗的标准去做人做事。但事实证明,无论他怎么做,在别人的眼里,他仍然是个做人像狗做事像狗,而且更像那个曾经爱咬人的怂狗一样,与鱼的形象却越来越远。

八 养成之时

土地承包责任制实施后,魏沟子庄里的人们,为了照顾被愣娃踢折了腰的麻老四,便将沙塘交由他来承包。

狗儿娘和狗儿起初还隔三差五的去沙塘收羊屎蛋,这让本就腰痛的麻老四心里很不高兴。怎么能高兴,不高兴又没过多的办法。于是,总会吊起脸给他娘儿俩看。

狗儿和他娘也没啥好办法,收扫羊屎蛋,已经成为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塘里的水总是要吃的,还是厚着脸皮去收去扫,也同时带回些水。

这让麻老四很为难。本不想把事做得过绝,但腰总是痛,心总老大不舒服,便有了彻底让狗儿娘失去在沙塘边扫收羊屎蛋的想法,打心底里对狗儿和娘有了深层次的嫌弃。但他的想法却一直归了想法而已,腰痛容易勾起麻老四一种恨,更容易起了那种一直想达到的心思,担心总是有的,痛恨也是有的,现实中他没办法。

可能缘于狗儿生在沙塘边,也可能缘于娘大半辈子生活对沙塘的一种依赖,狗儿和他娘对沙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心里。狗儿总是喜欢莫名地去沙塘边耍,他娘有事没事每天除收扫塘边的羊屎蛋外,还得很自觉地另外要去一次沙塘。什么心思,什么情怀,惟狗儿娘心里清楚。

麻老四虽然承包了沙塘,有了狗儿和他娘这种常客存在,遇到刮风下雨时腰便特别痛的影响,心里始终有点困扰感。虽然怂人愣娃已经不见了踪影,就是连那个爱咬人的狗也不见了,自己的儿子如今也已经长大成人,为自己报仇雪恨的事情却无处着手。真想就此绝了狗儿娘去沙塘的想法,却不知道什么原因,对狗儿打心底里有种天生的怕,也在时间的慢慢磨砺中,失没了让儿子给自己复仇的那种心思,而且不敢得罪狗儿和他娘的那种想法越法坚挺。

久而久之,没了办法的麻老四,只得老沉了个脸给狗儿和他娘看,其实也并没起到什么效果。但是,每当遇到刮风下雨的时候,麻老四腰便特别的痛。这个时候,心里愈加不舒服不舒坦,更容易物激必反,越来越不想看见他们娘儿俩的念头便愈发强烈,各种想法便接踵而来。

但,狗儿和他娘,在这周围到处都是沙漠戈壁的地方,毕竟要靠沙塘里的水生活,弄得麻老四确实没啥好办法。后来,腰不断痛,只要看见狗儿和他娘,恨便不断反复,于是他还是狠了狠心,硬了头皮,刻意制造一些麻烦。狗儿和他娘的生活依然,麻老四的行为还是起不到什么好结果,反而给自己制造了更多的矛盾和问题。

自麻老四被愣娃踢折了腰,心里一直就有一股子气。愣娃死了,他认为美好的生活才刚刚开始,仅仅才几年时间偏偏出现了个狗儿,这让他又不自在起来。狗儿虽小,脸皮却比西安城墙还厚,加上他娘那种要死不活的样子,着实让他没了办法,便窝了一肚子的气。

不管咋说,气归气,从狗儿的样子和做事的手法上,让他还是看出了一些令他害怕的东西,心里不免又产生了很多担忧,始终不敢正面和狗儿及他娘致气。知道狗儿和他娘靠沙塘里的水讨生活,做事并不想做得那么绝,将就着过也行。狗儿和他娘到沙塘的时候,他躲。眼不见,心便不烦。只有这样,似乎有些东西才能达到一种质的平衡。

可是,终于有一天,狗儿开始有意无意地指桑骂槐起来,还故意往塘里撒尿,扔东西搞破坏。气得麻老四浑身直打哆嗦,于是铁了心采取了办法,用铁丝网围了沙塘,还弄了条大黄狗来看塘。这样以来,弄得狗儿和他娘没了办法,不得不离开原来的地方外出讨生活。

从此后,狗儿和他娘过上漂泊不定的乞讨生活。只是偶尔间,他们才回魏沟子一趟,日子显得稀松了些。

麻老四正是有了这种行为,为狗儿心里另外一种恨的萌生,埋下了浓浓的伏笔。

当然,狗儿和他娘离开魏沟子的时候,还是去过一次沙塘。狗儿当时并没说什么,他娘也没说什么。他娘眼盯着沙塘愣愣地看,狗儿却紧盯着麻老四愣愣地看。他娘看沙塘的时候,眼睛里透射出一种眷恋,而狗儿看麻老四时却露出了一种十分凶狠的东西。

这狗儿,直弄得麻老四害怕,也感觉到了后悔,觉得不该这样行事,不该把事情做绝,却不敢向狗儿张嘴解释,直直地打了一阵子哆嗦。

狗儿在流浪生活中不断成长的过程中,谁也不知道为什么,却开始用脏开始标识自己。

也许,正是因为脏,狗儿有了一定的声势,脏形成了他自己的一种特殊符号,脏便代表了他的一种特质与特征。

狗儿的头发特别长,从来没有裁过,又乱糟糟地也脏兮兮地,如同一片五颜六色的骆驼毛做成的毡片罩在头顶上。脸脏得很有特点,也许长期沙漠戈壁生活,黑首先最能代表一切。在黑的背景之下,又能呈现出一种五颜六色的成分,让人感觉他从来也没洗过脸一样。还有两行白的、黄的、绿的、红的,一干杂色的鼻涕,总是在挂在嘴唇上面。穿的衣服一直以来也全是黑色的,上下一身的黑中,又布满了星星点点的白。鞋子也是黑色的,老是将两个脚的大拇指露在外面,无论春夏秋冬,脚的两个大拇指也全是黑的。牙却是黑黄色的,但不常露出,吃东西的时间才容易暴露出来。只是那两颗尖牙又长又尖,着实有点吓人。

狗儿娘因为狗儿的脏,也开始将一种脏呈现出来,周身上下无一处不和脏紧密关联起来。正因为一辈子以来,着黑衣黑裤,黑鞋黑袜,在全身上下一身黑色的装饰中,因脏给人透射出一种心灵深处产生的那种怕。那脸却特别干黄,却没有点黑的意思,黄中又留露一些说不上来的颜色,经常将一些泪痕与尘屑挂在上面。头发也不怎么顺溜,乱七八糟的,似盘非盘,似散非散,好似鸡窝,却黑色的也有,黄色的也有,白色的又说白不白的那种感觉。着件单襟大褂,衣摆处老是絮絮嗦嗦的,粘满了谷皮、树叶、灰灰菜籽一类的物什。最上面的扣子早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微微地被风胀着,忽闪忽闪地,有点太随意的样子,让那种独我的成分填充了一切。裤子却显肥大,被一条脏兮兮的黑色布条扎了裤褪。给人最初的感觉是因了穷的原因,只要是上了身的衣服,一般被她穿得实在不能穿了的时候才下身,一身衣服至少会穿三四年光景。于是,她胸前那一大块地方早被鼻涕眼泪,还有口水或哈拉子的东西浸染得白晃晃地,显见得从来没有洗过,给人特别扎眼般的难受,展示出那种只有生活艰辛才能形成的一种模式。

那个十分脏的狗儿,自小又不怎么安分,也不知道如何谋生,跟着他娘东颠西跑。但是,只要是灵醒的一点人,最容易看出其中的奥妙,那是一种示弱的表现,同时也在证明一种东西,后发制人的因素完全充斥于其中。

对于狗儿来说,本应说寒门出才子,可这小子没有一点想成为才子的意思,隔三差五地偷跑回来,总要给庄子里的人制造一些麻烦。今天偷东家的鸡,明天弄坏西家的门,后天在路上挖个坑,不是颠了这人的脚,就是弄折了那个人的腿。如果有一天没有做坏事,周身一直不舒服,于是趁别人不注意撒一泡尿在别人家门口,足以展示展示自己的存在,也有点极想标识自己的那种意思,富含了一点占有欲在作祟,这样做后心里才能坦然些。不是刨这家人的土豆,就是挖那家人的红薯,弄得庄子里有点鸡犬不宁。

庄子里的人明明知道,这些事情是那怂货狗儿做的,却没有个人单个出来与狗儿对拼一下,或者教育教育这个家伙,打心底里都怕得罪了这个怂狗儿。后来,也不知出于啥目的,庄子里组织了护卫队,大家共同出面维护庄子里的利益,狗儿和娘这回不得不彻底地离开了庄子。

狗儿和娘最先落脚的地方,在离现今的河东机场不远处,那里有个有名的名刹古寺。狗儿娘靠打扫寺院里的卫生,勉强混上一餐,然后再去临近的村子庄子乞讨度日。

狗儿渐渐长成了小伙子,却始终不学无术,专靠偷鸡摸狗为生。

人常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狗儿不同。也许对魏沟人的一种恨,在偷生中,也会时不时趁机溜回庄子或偷一点东西,或制造一些麻烦。偷便偷,却不甘心偷,总得搞一些破坏,不遵从偷这一行道的规矩,偷人家一份东西却要毁了人家十份,偷了十颗玉米,却毁了百十颗,从根本上来说,他已经充满了那种狗性。

麻老四家的鱼,狗儿偷了不少,他根本就不想长远。有次再去偷鱼时,被看塘的狗咬了一嘴。这了得,就把人家看塘的大黄狗搂了脖子,咬断了大黄狗的气管不说,还吸干了血才罢。从此后,庄子里的人又惶惶不安担心受怕起来。

终于有人忍不下这口气,决心伸张正义想给狗儿个教训。奇怪地是,人们怎么也抓不住狗儿那怂,弄得人无奈又无助。于是,庄子里更慌乱起来,人们不再安生,纷纷另谋出路。

有了这个狗儿的存在,人们常常想到了愣娃,想到了愣娃,便想到了他家里那条爱咬人的怂狗,想到了怂狗时对狗儿便产生了新的一种怕。在不断害怕中,慢慢地变成了一种自觉,外逃。

那些迫于无奈,想以恶治恶的人,壮了胆子准备弄个鱼死网破时,因狗儿的神出鬼没,始终拿他没办法,在没办法中也产生了一丝丝的怕。

那个时候,正是南部边境发生的那场保卫战打到了接近尾声之际,胜利的曙光本应说给庄子里的人们心里带了一份安宁。这时,人们只知道狗儿和娘已经离开了寺院,具体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庄子相对平安了一段时日。人们又开始兴奋起来,每个人的思想也格外活跃而繁忙,发家致富成了人们齐心追求的目标。于是,三教九流相继登场,耍杂卖艺的,修钥匙配锁子的,补袜子钉鞋掌的,耍猴唱戏的……各尽所能,真真正正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呜的景况。

当然,也有一部分人,特别象狗儿一样的人,只有靠偷来谋生。也有偷不成的,于是变成了抢,抢不成了就变成了拐,拐不成了变成了骗,骗不成了就变成了讹,讹不成了就变成了卖。总之,五花八门,各种现象应运而生。也有一类人开始去靠,靠关系,靠熟人,靠亲戚,靠朋友。也有靠不成的,靠不成了就靠自身求发展,结果就变成了靠成的成了情人,靠不成的变成了婊子。

正当魏沟子里的人们,准备放开手脚好好地大干一番时,麻老四承包的沙塘里却被人丢了炸药,整塘鱼儿翻了肚皮。麻老四一口气没上来,直接栽进沙塘里死了。

魏沟子里的人们,又慌张起来。第一个想到的人,便是狗儿。觉得这狗儿和愣娃有明显区别,愣娃仅仅以个愣字讨生活,这狗儿却不一样,他没有一点愣的表现,全都是些让人意想不到的做法,谁不害怕。

于是,庄子里没高兴几天的人们,一时心里都没了个底,对狗儿的怕,迅速间又多了起来。惹不起狗儿,难道躲不起他,干脆又走了几户。本没有多少户人家的庄子,在这样一种担心受怕的生活中,慢慢地迁出,使庄子变成了如今的空庄一个。

九 灵性之基

灵武灵武,既灵通又威武,这是字面的意思,满满地给人都是一些正能量的东西,也充满了无限的活力与生机。正是灵武这个地方,偏偏就出生了狗儿那么个东西,不仅让他所生活的那个魏沟子鸡犬不宁过,也让这个古称灵州的地方,又有了种不和谐稳定的成因。

古人为什么要称灵武这个地方为灵州,到底灵州之灵又灵在何处,不得而知。但,正是这个具有灵气的地方,偏偏就能生出狗儿这样的人。对狗儿熟悉的,和那些不熟悉的,人们到底是不知道,还是不清楚,更弄不明白的,正是这个人杰地灵的地方,能生出狗儿这个杂碎性的东西,这其中的因果关系具体在哪里,心里只有些闷闷堵堵地感觉,终究还是不大说清为好。多少人因为灵字,而对此地产生过过多的遐想,有时甚至出现了无穷无际的联想。一但想到了狗儿,猛然间好象被人打了一闷棍,立时都静悄悄起来,终到底还是想不出个所以然。

于是,有人关于灵州之灵字,查阅了许多资料,得到的结果,还是没有一处能说清灵在何处。最为简单的,是说西汉惠帝四年置灵洲,归咸阳所辖。再深究一点,因其地处河之洲,“随水上下,末尝沦没”,故名。既然有河,很明确的可以判断出,此处所指之河,肯定是我们的母亲河黄河。但洲自何来,只能试想出,当时的黄河之状。只是唐李贤注中有“灵武县名,有谷。”具体何意,还是没有能说出个所以然。

于是,有人按照人类生活的先后秩序上加以判断。说灵州之所以称灵州,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旧石器时代晚期,这里已经是古人类繁衍生息的地方,是先人们最早出现和曾经标识过的地方,怎能不灵。现今的水洞沟遗址,充分证明了一切,那种灵气尤在。遐想当初,古人生活的样子,这里曾经水草茂盛,生灵盛存,鸟语花香,是人类繁衍生息的理想场所,也说明了这里最应该是中华民族古文明的发祥地之一。灵字,可能在于心灵上的感觉,最能体现地,就是那种豁达与宽容才对。

当然,狗儿小时候生活的灵州,并不是先人生活时的那种,土地沙化严重,戈壁广袤无际,似乎处处都呈现出一种粗放与豪迈之气。

当天上掉下来那种东西的时候,也就是那时,正是狗儿娘不小心从裤裆里掉出了狗儿的时候,一切事物都悄然发生了些许变化。

既然谁也说不出灵州之灵,其灵何处,那么灵字更是最应该给人一种聪慧才对。让人容易产生联想的同时,也最能让人进步,让人发展,让人不断走向文明。于是,灵州之所以被古人称作灵州,或许有一些让现代人不解的地方,必须认真思考才对。细探灵州何为灵之州,关键还在于灵字上,大量的历史史实可以佐证她的灵性所在。

特别在大唐时期,唐王朝的权力受到某种势力巨大冲击的时候,李隆基的干儿子安禄山第一个不安分起来,勾结了拥兵自重的史思明,曾经在陕西关中那个叫马嵬坡的地方,爆发了一场有名的“安史之乱”,使先皇李隆基在咸阳受制。

受制归受制,其实先皇在性命上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威协,依然坐在皇帝的位置上。后来的事实证明,那只是干儿子安禄山想给他的干爹出些难题而已。具体因为什么事情,史书上好象没有详细记载,也没有个细致说明。按现代人的想法看,可能是干爹在做某些事情的时候,并没有按照儿子的想法做,于是出个难题逼逼他爹而已,目的就是让他干爹在某种做派上要有所改观。至于为什么给干爹出难题,真正目的是什么,查经据典确实没个结果,后人研究也没个较为准确的结论,似乎都是些推测性的语论,最终还是没人能够说得清,更没人理解得透彻些。

但让人奇怪地是,太子李亨自己的亲爹在咸阳受制的时候,他却急急忙忙跑到了灵州这地,在灵州这个地方宣布登基继位。让人纳闷的问题是,先皇依然在位置上,他便以天下大威,为保所谓帝制,于是在灵州这地便另立朝庭。一个临时朝庭,居然能调兵遣将号令天下,又没有费多大周折,叛乱却很快得到了平定。从此,先皇成了名符其实的先皇,新皇能号令天下,先皇也可以号令天下,成为一个较为特殊的朝代。

话说回来,安史之乱还是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由此引发了一连串的叛逆行为。正是有了安和史二人的做乱,从而产生了一种的病态的后遗之症,其他一些人的作乱行为统统归结于安史之乱,足足的有了八年之久。

从历史的角度看,安禄山最让人可气,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跟干爹对着干,到头来干爹还是干爹,儿子还是儿子。谁对谁错,自然落了个不太好的名声。

其实,造成了安史之乱的真正原因,那是有各方面的历史原因。安史之乱只是个表象,内在与实质性的东西其实很复杂,只有靠史学家认真仔细地详做研究,然后再得出个明确定论。作为安禄山来说,毕竟是先皇李隆基的干儿子,乱了一阵子后,太子在灵州登基,事实就是这样。有了这样的事实与史实,从而也使灵州声威大振。

先皇受制,李亨偏要远在近千公里的地方登基,历史上其真正的原因何在。公元755年,也就是天宝14年11月,唐玄宗李隆基的干儿子安禄山发动了叛乱,李隆基带着贵妃杨玉环、皇子离开长安,逃向四川。走到马嵬坡这个地方时,禁军主帅龙虎大将军陈玄礼,要求杀死宰相——贵妇的哥哥杨国忠后,又逼着皇帝处死自己的爱妃杨贵妃。历史上传说,玄宗皇帝没了办法,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实在无能为力,只有背上了没有什么人义道德的耻辱,更顾不上什么美人不美人、爱妃不爱妃,让人杀了自己爱妃的哥哥杨国忠大人,只是有所区别地,赐了三尺白绫给了让他曾经神魂颠倒的美人贵妃杨玉环。

于是,38岁杨玉环捧着三尺白绫,便自缢于马嵬驿西门外三门佛殿。死后的杨玉环就地葬在马嵬坡前,从而造就了杨玉环魂不消玉却散的结局。

“玄宗回马杨妃死,云雨难忘日月新。终是圣明天子事,景阳宫井又何人。”至于当时一些细节上的事情,当今的人们,无论怎么讲,最终也成了个说不清的事实。只可怜,事非昔比,又再叹,古人为何要用个“玄宗回马杨妃死”,再补一句“终是圣明天子事”。到底谁是谁非,其实很难道出个所以然。既然是被逼,何为“景阳宫井又何人”。对贵妃魂断马嵬坡来说,历来贬责与同情者皆有之,而贬责是主流。有些人直指杨贵妃迷惑皇帝,害人家国的祸水。更有不少史传认为是,杨贵妃家族骄奢荒淫,祸国殃民。

但是,因“士兵不得食”,“饥而愤怒”,激起了马嵬兵变,因此“军士围驿……”于是,不仅要了杨国忠的命,还要了杨玉环的命,似乎之间的因果有些错乱。要真是因为饥饿疲劳而激起了马嵬兵变,即便诛杀了杨家兄妹,也并不能解除士兵的饥饿疲劳。事实却是,杨家兄妹被杀后,士兵马上服从指挥,又继续护驾前进,显然兵变原因并非士兵饥饿疲劳。

“祸端自是君王起,倾国何须怨玉环。”终于有人说出了肺腹之言,杀杨兄处死爱妃,这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态度,与杨国忠有多大关系,与贵妃又有多大关系,当然如今的人们至少会明白一些因果与原由。马嵬兵变实际上是有预谋、有计划、有后台操作的一次权力争夺的政变,杨贵妃为帝王的江山在马嵬坡做了冤死鬼。

从这一点来说,杨国忠的死倒不是什么冤,而是成了一种必然。

谁是谁非,大可不必在此较真,这里要说的是一种事实和史实。太子李亨当年在灵州为什么要匆忙登基,因为登基时并没有多少部队和人马,就是自己的护卫也少得可怜。但是,为了登基,为了安定天下,便从西域请来了三千石兵以扶佐。说白了,当时登基时没多少人前呼而后应,还是从西域请来的三千石兵,然后才顺利登基。先皇仍在去四川的路上,太子便继位登基,然后天下就安稳起来。既然安稳,为何便有了连锁反应,一时如安禄山、史思明一类的人突然间多了起来,并且纷纷摇旗呐喊,前呼后应,让这种动荡整整延续了八年之久。

在现今的咸阳与兴平之间的马嵬坡,曾经发生了兵变的安史之乱,虽然历史只是明确地定性了这是安禄山和史思明,在唐代玄宗末年至代宗初年,背叛唐朝面发生的一场内战。由于其爆发于唐玄宗天宝年间,也称天宝之乱,是中华文明前所未有的一次巨大浩劫,历时八年而席卷半壁江山的战火,不仅成为唐朝的转折点,更是整个中华文明由开放转向保守的转折点。

但护佐太子登基的那三千石兵并不保守,他们给灵州带来了西域文化和传承性的元素,同时带来了另外一种精神。他们个个威武高大,典型的西凉人种,为改良灵州某种基因,也打下了一定的坚实基础。太子登基后,那三千石兵并没有返回西域,他们看到了人杰地灵,水草茂盛,一派欣欣向荣的灵州,不愿再回那个风冲石头跑的西域。从此三千石兵在灵州落地生根,让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相互交融,最终成为中华民族十分优秀的又一支民族先祖,为文明发展增添了一道开放共荣的渠道。

古灵州拥有了一种优秀,也有了一种更加先进的文化,不仅开放包容,同时相互影响,更有了一种传承,还有了一种精神、一种文明、一种传统。

古往今来,始终开放的灵州,包容的灵州,一个具有广阔前景的灵州,一个不断在新的等待中进一步需要开发开放的灵州,更象一位温情脉脉的少女,在思春的不断热盼中等待着美好的希望与未来……

然而,正是这样具有灵气的地方,谁也没想到会出了个狗儿这样的货色。这狗儿做人有点绝,做事绝,甚至于对人对事的态度也更绝。人不人狗不狗的,给灵州人败兴,也给灵州人脸上抹黑,让灵州人为之叹息,让灵州人为之担心,更让灵州人产生了一种恐怖般地害怕。

但狗儿就是狗儿,他虽有狗的属性,毕竟是他娘不小心从裤裆里掉出来的货色,是被那个怂狗不知道采取了何种方式方法养大的东西,狗性自然会有的。正因为有了狗性,给灵州人脸上抹黑的事情,他自己觉得是再正当不过的事情,何必为之而呼。

可是,真正的灵州人,却有了更多的想法,更有了许多疑问,想不通弄不明,觉得灵州这么优秀的地方,为什么就会出现狗儿这样的怂货。

话说回来,十个指头有长短,何况狗儿这样的人物在灵州出现,从某种角度来讲,也是正常不过的事情。但灵州人依然想不通,狗儿虽有狗性,却不至于如此之绝,做人绝做事绝,对于生他养他的灵州大地来说,他更绝,简直就是个狗性角色,重要的在于他本身就是个绝情狗儿。

十 阴阳之差

有辱灵州大地的狗儿,不知道怎么弄的,居然穿上军装,进了部队。

至于狗儿怎么进了部队,无人知晓,只有鬼才知道怎么回事。

那些年,人的思想开始有所放松,但开放仍受到某种环境的制约,心急的人容易产生躁动的心理。性子缓的人,仍照着老样子过日子,只有性格上不急不缓的人,用极度认真的姿势审示着一切。于是,那些跳梁小丑开始蠢蠢欲动,把社会变得相对有点浮躁了些。一部分人对生活、对社会驻足不前,却到处观望。观望的结果,让一部分人有了新的想法,也有一部分人觉得,还是靠出笨力气讨生活本分自在。也有一部分人,过去靠自己的手艺生活,只是有一段时间里他们不敢靠手艺,否则就不是一条正确的道。由于当时社会环境影响,很多人的手艺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没有发挥出任何作用。

正是这个时候,本是靠手艺吃饭的人施展才能的绝好机会,长期因有手艺却不能用,如今能有施展手艺的空间,内心十分欣慰,但心里却仍有点担心。并不是完全可以放开胆子去干,只能背地里私下处偷摸摸地去搞、去干。当时的一些形势,一般人看不透,看透了却疑惑,绝大数人仍不怎么明了清楚。也有一部分有这样或那样手艺的人,看着别人搞,自己只是心里蠢蠢欲动,却不敢行动,想法只能归了想法而已。也有的人,既然自己没那手艺,那么抓住机会,赶紧做些小生意赚些小钱。于是,社会上迅速地形成了一股潮流,大部分人基本上是从弄上几把韭菜、几根蒜苗子等开始,走村串户换些小钱做起。无论赚多赚少,只要有钱可赚,高兴的劲头就无法可说。

这时候,也有一部分人胆子比较大,对一些现象虽有看法,却能找到思想里的一种合理点。这些人觉得,合理的东西就干,结果就干出了些明堂。也有极少的一部分人,他们过去靠的是耍嘴皮子过日子,这时候便收敛了一下自己,觉得有些嘴皮子已经没多少人喜欢听,于是倒乖了一阵子。也有一部分稀里糊涂的人,别人干啥他也跟着干,结果有的人干成了事情,也有的一败涂地啥也没干成,跟着别人干,便也形成了成功与失败的两种格局。这种现象,其实就叫跟风。而且,这种跟风现象十分严重。首先,就是走村串户卖菜赚小钱的那些人,这些人一时将卖菜形成了一种很浓浓的风气。通过这种风气,一些人终于明白过来,原来生活最基础性的问题还在于饱肚子是第一性的。

特别在农村里,村西口传一声“卖菜卖菜”,村东口相应就会有“茄子辣子西红柿、豆芽萝卜蒜苗子”。相应地,村中间就会“黄瓜洋芋干豆角”。只要村中这种声音响起,便实现了此起彼伏不绝于耳的格局。时间久了,就成了一阵风。后来,发现靠卖菜的人越来越多,于是原来以跟风而卖菜的人,开始思谋起另外一些东西。卖菜这种行业,在生活的不断推进中,渐渐又淡了起来。最后,是那些能坚持到底的人,靠这种能力坚挺了下来,形成了专业的菜农与菜商,不得不叫人佩服。

还有一部分人,不靠自己的勤劳辛苦,专靠偷过日子。偷着偷着,竟然把自己偷成了个富人的样子。于是,有的人就照着样子去干、去偷。因此,有成效的,还是没成效的,知道也有自己干不成的事情,跟着偷还不成吗,便跟着别人去干、去偷。结果干着偷着,就把自己弄到了阴沟里去。还有一部分人,胆子相对较小,瞻前顾后的,天生就是这么一种人,偷的事情坚决不干,但干别的事情又没那种能力,更别说去抢,不仅胆子不肥是成因,重要的在于老觉得那是种违背道德和良心的事。因此,日子还能凑合着过,便平常中足显出一种普通,普通中又显出了一些平常。

还有一部分没胆,却很有想法的人,靠正主意的,也都成了事情。也有想到歪处去的人,专干那些邪门歪道的事情,也有干成的,自然也有干不成的。结果,绝大多数人,在这种行业中,却把自己害了,也把一些跟着他去跟风的人也坏了。

其中就有这么一个人,闲来无事,看别人卖老鼠药很火,自己心里也有些发痒。但他没有足够的启动资金作保障,急得这人提了块砖头去拦路抢劫,心里惶惶不安,却一直没碰见到一个有财有钱的主儿,结果手里出汗,把砖头硝子弄得满手都是。搓了一把,形成了颗粒状的东西,咋眼一看,竟然和别人所卖的老鼠药一模一样。无意中,发现了生财的秘密,于是卖起了假老鼠药。

当然,明知道自己卖的是假药,也知道自己的老鼠药药不死老鼠,并不长期打算干,毕竟小本生意,于是只干了几天功夫。空手套白狼得到了一点原始资金积累,便买了一些当时很盛行的“天鹅蛋”。其实,就是一种食品,像月饼一般的东西,送给了自己一个稍稍有钱的朋友。朋友因感激借给了他一些钱,这人又将这钱换成了一大堆的礼品送给了有钱的村长,村长良心过不去,担保他到信用社贷了一笔很大的无息款,这人从此走上了一条靠骗而生活的不归路。后来,正当这人风生水起的时候,适逢严打,结果就让他的脑袋从此搬了家,也把那些跟着他干的人全都送进了局子里。这样以来,因这类人的影响,于是有了相当一大部分人效仿,有一窝蜂似地进城当小工、学厨师,拾荒的、骗人的相继出现,拐的卖的不绝于时。

当然,当兵报国理所当然,也最应该是个正事才对。正是真正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时候,同样,也形成了很盛行的国防绿时代,适龄青年都有奉献国防的心思。

但,对于狗儿来说,他除了脏还是脏外,自身又没有任何一技之长,满脑子尽是些不占理的歪想法。谁知道,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狗儿竟然当了兵,这种人能当了兵,自然很多人想不通。于是,但凡知道和了解狗儿的人便有了种种猜测,有人说狗儿靠了一种歪门邪道的办法,这才走了军营,也有人说狗儿在外吃尽了苦受尽了难,浪子回了头。

麻老四的老婆,人也老实,凭自己的心思说话。她说狗儿能当兵,关键部队管他能吃饱能穿得暖,咋能不想呢。当然,麻老四老婆的话,关键要看谁去听。有些聪明人,就觉得她是个傻婆娘,咋能说出这样的话,没个头脑似地。事实是,即使是这个样子,却不能这么直说,倒弄得麻老四的老婆,也觉得后怕,浑身便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后来,有人终于弄清了狗儿能当兵的真正原因。据说,狗儿是以孤儿的身份报的名,家访呀什么其他程序呀,啥也没有经过,是孤儿就应该去当兵才对。正因这样,他才当的兵。不过,对于狗儿当兵的事情来说,知道狗儿有一种脾性,赖皮不说,以狗的作风占有了一种市场。于是,有人又说,他是靠一种“敢打硬拼”的劲头,拥有一种极端的热情,这才被接兵的人发现,有了种千里马遇到了伯乐的感觉,这种说法让人似信非信。

倒是有一种人说,狗儿死皮耐脸地缠,弄得很多人没法子,这才应了他去当兵的结果,却没多少人信。因为,他那种脏,首先会让人退避三舍。那么,到底是真正弄清了情况的人说的对,还是一些道听途说的其他人说的对,一时倒把大部分人弄得糊里糊涂的。因此,便有了另外一种说法,有人说那是魏沟子的人们,齐心协力出主意想办法的结果,早早地打发了那怂,以寻求庄子的安稳的结果。事实是不是这样,说真话的,慢慢变得成了假话,说假话的,慢慢地让人觉得似乎有很真的道理。这真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时有还无。归根结蒂,说得透白一些,全是因为人们对那怂产生的怕才导致的结果。

至于真正的原因怎样,最终所有结果全变成了人们的一种猜测。真正的原因,在不是原因的原因中混淆了真正的原因,最后变成了所谓的大概、可能、也许等一些词汇。

无论咋说,狗儿毕竟穿上了军装。对于穿上了军装的狗儿,特别是魏沟子里的人,皆大欢喜。部队有部队的严格规定和最严格的生活秩序,大家打心底里还是希望那怂人经过部队的磨砺,真正成为有用之材,使他的存在不再让人们感觉出有那么一种怕。

可是,谁也没料想到,狗儿穿上军装那个档口儿,从魏沟子庄子里失踪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他娘,却突然间不明不白地死在了他家院那棵沙枣树下。

狗儿娘虽是用自己的裤腰带吊在树上死的,却没人相信她会爬上那树。因为年龄已经让她变得腿脚就不利索,如何再弄出些招儿把自己挂上去,下身的裤子,却被褪到了脚脖上,给人一种故意做作的样子。被人发现时,样子实在难看,脸上只留下了三个洞,周身已经爬满了蛆儿,臭味能传出了几十里。

发现死了的狗儿娘的人,正是麻老四的婆姨和后人。当时,这两人回庄子给麻老四上坟,臭味让他们心里慌慌地。好奇中,斗了胆去了狗儿家的院子看,这才发现。慌得母子俩立即报了公安,后来也没查出个什么结果。那婆姨和后人觉得狗儿娘实在可怜,良心上过不去,还是他俩将狗儿娘埋在了沙枣树下。

狗儿还算有良心,临去部队前穿了军装回到庄子里。站在沙枣树前,朝他娘的那个新坟头,表示性地掬了三个躬,走了。然后,费了一番周折,在城乡结合部,狗儿找到麻老四的婆姨和后人。

那婆姨和后人,正是为了躲避狗儿,才离开了魏沟子。他们靠拾荒为生,日子还可以将就着过。埋了狗儿娘,心里有种踏实感,觉得做了件好事。

但,狗儿找上了门时,麻老四和后人才知道,埋狗儿娘的事情,原来他们做错了。

当时,狗儿有点凶恨似地,问他娘的死到底是怎么回事。

惊得麻老四的婆姨和后人出了一身冷汗,喏喏地讲了些原由。

可狗儿并不听信,用狼一般的眼光扫视了这娘儿俩后,又十分凶狠地抛出了一句话“狗日的,你们等着瞧。”

麻老四的婆姨和后人,更加慌张起来,后悔做了那件好事。从此后,总担心惹了是非。也因此,在这两人的心目中,深深地形成了一种共识,得出了一种结论,好事不能做,关键要看对谁做好事。像狗儿这样的人,对他做了好事,并不会落到什么好处,相反还惹火烧了身。想到狗儿当时看两人时的目光,心里有了那种刺突突的怕,慌得不知道到底咋办才好。十分清楚狗儿的为人,容易青红不分,会想一出是一出,万分担心那怂已经想到了歪处,于是怕得要命。

在千怕万怕中,麻老四的婆娘和后人,辗转去了陕西谋生,期间尝尽了人间百味。在品尝人间百味中,那婆姨和后人仍念念不忘那狗儿,担心那狗儿,害怕那狗儿,却从心底里希望那怂人浪子回头金不换。更在希望中,一直默默地祈祷那怂人,能在部队里被冶炼成个有用之材。

十一 善恨之交

死了的狗儿娘,原本也是个可怜人,自小失去双亲。小时候,被人贩子先后贩卖了好几次,最后才落脚在离魏沟子庄子不远处的另外一个庄子里。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刚过了几年,养父母又先后离世,刚刚懂事起的狗儿娘,就开始了孤苦伶仃的乞讨生活。也没有什么文化,大字不识一个,庄子里的人见了都觉得可怜,东家吃一口饭,西家给一口水,吃着百家饭喝着百家水,在那种缺衣少食的环境中慢慢长大。

还没到思春的年龄时,遇到了愣娃。那愣娃也没啥好说的,哄着骗着,就把狗儿娘强行弄到了家里。说是娶,其实只是个借口,终究含有一种你情我愿的份儿。

那时候,庄子里的人们,一般情况下,都兴订个娃娃亲。可狗儿娘没有家,整日里可可怜怜地,家里条件稍好些的肯定没个能看上她的。日子过得不咋样的,虽有些想法,却也顾及个人情世面的,极不好意思说出口。日子过得极穷些的,往往又考虑到仁义道德方面的事情,也找不出个最佳最合适的中间人。于是,对于订婚这档子事情,便一了了之。知道自己的情况,又遇到了愣娃这样的一个人,狗儿娘明白自己将来的归宿,始终都有一种将就着过日子的想法。

突然有一天,发现了愣娃那种二不拉及的样子,靠耍横耍奈过日子,倒让狗儿娘有了一种安全感,于是二话没说,觉得跟了愣娃可能要好些。总得有个依靠,况且凭愣娃那种二杆子气,她相信自己不会再受人欺侮。天杀的,谁能知道是这样的结局。原本以为有了依托,一切都会好起来,知道愣娃原本就是个愣货,说话愣做事也愣,在庄子里的人缘极差,跟了愣娃生活从本质上来说,并没多大变化。相反,跟了愣娃后,狗儿娘竟然成了愣娃发泄不满的工具。经常性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又无从摆脱了愣娃。

对于狗儿娘来说,依然在情感上是个孤孤单单的人。思想上可能有了一点隔阂,也便失去了一种内在的动力因素,因此也一直怀不上个娃。日子过得有点泼烦了些,人于是也便变得格外邋遢,慢慢地成了魏沟子人的嘲笑对象,生活越发疲疲瘩瘩起来,愈发跟庄子里的人合不来融不在一起,也就少了来往。

怀不上娃,狗儿娘自己也觉得丢人,却找不出本质上的原因。

狗儿娘没能怀上娃,愣娃更觉得丢人,狗儿娘便更加成了这怂人解愁发恨时的发泄对象。

经常遭受那愣怂货的百般凌辱,狗儿娘对生活失去了一种激情,心灰意冷般的过一天算一天,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日子还得忍着过。在这样的生活中,有些时候,她也曾经期待过,有时也相信愣娃随着年龄增长良心会被发现,也许有一天浪子回了头,这不就是她苦进甘来的结果。然而,越是如此,越是放纵了愣娃。久而久之,狗儿娘的一些做法,越是助长了那怂货的一种恶习。在狗儿娘的面前,愣娃总是老子天下第一的感觉,吆五呵六地,从不把她当成自己的婆娘、自己的人来看。

到了这种时候,狗儿娘心里这才有了些想法,伺机想逃走,觉得还是离开愣娃为好。

愣娃的张狂,从骨子里流露出一些本质性的东西,特别在庄子里更加有恃无恐,喜欢惹事生非,常常让魏沟子鸡犬不宁。

可是,狗儿娘逃了几次,都被愣娃弄了回来,换来的是更加恶毒的打击。于是,她最终失去了逃走的胆量。

说来也怪,自从狗儿娘捡羊屎蛋子的时遇到了狼之后,身子却一天比一天重了起来。重了身子的狗儿娘,多么希望愣娃从此改变一些行为。

但,愣娃才不管这些,依然我行我素,按老习惯生活,按老办法对待她,丝毫没有改变一点什么。

最初,狗儿娘把自己有了身孕的事情告诉给愣娃,希望让那怂货高兴起来。谁知道,那家伙一脸横肉,直接一个巴掌便摔了过来,十分不信任的样子还愣眼瞪着狗儿娘看。末了,还问到底是谁的种,这让狗儿娘极其难受。咋样解释,愣娃终是不信,解释多了,愣娃竟然又摔了一个耳光给她。

正是这一记耳光,狗儿娘突然间就想起了那头狼。觉得那狼比愣娃的样子都要好看,至少那狼将两爪搭在她的两肩上,对她一点伤恶也没有。可是愣娃的那种眼光,比狼更凶,让她的内心直直地受到了极大伤害。对于愣娃这种态度,她只觉得,那不仅仅是一种蔑视,甚至是一种更加恶毒的心灵伤害,更有一种别有用心的可怕感觉。这一切,让她伤心悲痛,也让她凄楚难忍。

自此以后,狗儿娘经常性地想到了那狼。想到了狼,又在内心升起了另外一种感觉,十分别扭的感觉。打心底里,又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不自觉地摇摇头。同时,她又想到了愣娃,便对愣娃怕,又逐渐加重了些。

天知道咋回事,那狗儿刚刚落了地,却随那爱咬人的怂狗不见了。弄丢了狗儿的娘,满怀着一肚子的疑虑回到家里,突然发觉,愣娃像着了魔似地,蹲在沙枣树下有些痴痴呆呆的。她一时慌恐起来,突然间对愣娃害怕极了,担心狗儿的事情被愣娃知道,内心极力地盘算着怎样糊弄住这怂人。

谁知道,仅仅过了一天时间,这怂人突然间莫名其妙地就死了。像愣娃这样的人死了就死了,魏沟子里的人一直认为,那怂人就是个应该早死的玩意儿,即使是狗儿娘,一个作为愣娃老婆的人,倒有了一丝安慰,肯定了这是天意所为,并没落泪伤心,一声哭也没有,草草地就把这怂埋在了沙枣树旁。

埋掉了愣娃,狗儿娘内心,又突然间觉得好象有一种东西,正是这种东西确实让她自己给弄丢了一样,却不是那种遗憾的感觉。相反,浑身得到了另外一种东西。这种东西,更容易让她激昂起来。至于丢了什么,又突然得到了什么东西,她心里一直说不清楚,总觉得这种感觉很奇怪。

自愣娃死后,狗儿娘的的确确,于精神上出现了另外一种活力,情绪上比过去活繁了起来,生活渐渐倒有了些起色。人变得也清爽起来,也喜欢着意打扮起自己,家中情况有了些好转,就连庄子里的人也慢慢令眼相看她,甚至有人开始同情和可怜她。

自从狗儿回来后,这娘俩倒给庄子增添了一些风景,有人经常给予娘俩一些食物上的帮助,也有人农忙时节还主动搭把手帮忙收割庄稼。

可是,随着狗儿慢慢长大,愣娃身上那些东西再次在狗儿身上出现,庄子里的人们渐渐有了些担心。人们开始慢慢地远离开了狗儿和他娘,还有人为了长远干脆离开庄子讨生活。

狗儿娘看到这些,内心又出现了一丝丝地酸楚。看到狗儿,觉得本该寒门出才子的她,没想到狗儿和死去的愣娃却有点一模一样起来,那种遗憾在时间的移动中,移去了她对生活的热情。却不甘心,想教训教训狗儿,狗儿起初只是不吭不哈,任凭他她教训,却不把他娘的话当回事。越是训斥得多,狗儿却越发变得猖狂,在庄子里干的坏事越多,惹得庄子里人越发生气。

慢慢地,狗儿娘没了办法,对狗儿失望的同时,又心灰意冷起来,对一切有了绝望的想法,没法管狗儿也就彻底不管他。

狗儿毕竟属狗性,易变脸,而且变脸时又特别快。最可怕的是,只要狗儿变了脸,把自己的娘当成了发泄对象。直到有一天,拳打脚踢还不解恨,多么恶毒的语言,也用在了他娘身上时,这让他娘心里寒酸凄楚,决心离开狗儿。几次外出,重新经历起辛酸生活,却始终没能逃出狗儿的眼界。

一但不见了他娘,狗儿又猴急猴急的样子,四处寻找,他娘怎么也摆脱不了狗儿的纠缠。泪哭干了,只得把所有一切又归结于命,认为这是天意所为,都是愣娃前世做了孽的结果。冤有头债有主,狗儿就是她的冤家,就是自己的债主,虽是亲生,心里却产生了许多恨恨地感觉。恨归恨,内心里还是希望狗儿能明白事理。于是,狗儿娘常把一些狗儿爹愣娃的一些事情来讲,希望狗儿能为自己也为她争口气。越是有这种想法,越是有了这样的话题,越是换来了狗儿更加恶毒的打和骂。

终于有一天,狗儿娘在乞讨生涯中,想尽办法逃到了外地。谁知咋回事,没多长时间,还是被狗儿寻了回来,遭受了更加恶毒地打和骂,差一点丢了性命。她没有办法,跪在地上,求狗儿好好做人踏实干些事情。

然而,狗儿却说,一个大字不识的乡下女人懂个屁,靠辛苦靠血汗啥也得不到,有许多捷径不走偏要吃苦,看来并不是什么亲生的。还说她娘一生中,不就是一直靠拾羊屎蛋过日子,咋没把日子过到别人前头去。于是,他仍按自己的办法谋生。气得他娘没法,只得委曲求全、忍气吞声地过日子。

苦命的狗儿娘,万般无奈中多次想到过死,又不甘心。直到后来,狗儿穿上了军装,本应是她的一种解脱,谁知道怎么就在院子里的那个沙枣树上,竟然莫名地吊死了。

沙枣树并不怎么高,虽是个老树,身子长得却不怎么直溜,碗口那么粗,只是斜斜地长着。

作为狗儿娘来说,无论如何,她自己绝不会,更不可能爬上那树。因为她死时的样子有些奇怪,显见得死的时间也不长。被麻老四的婆娘和儿子发现时,那眼珠子却不见了。奇怪地是,两只脚上的鞋,却完好无缺地穿在脚上。麻老四婆娘和儿子,因为狗儿的存在,啥话也不敢说,只是心里有了许多想法,更加害怕了那个狗儿。被狗儿找见后,又丢了那两句狠话,麻老四的婆娘和儿子连夜逃到了陕西。

在陕西生活的母子二人,无时无刻会想到狗儿娘吊死在沙枣树上的样子,觉得只有鬼才知道,那个老女人是怎样将自己挂在沙枣树上的。

也正是狗儿娘的死,让已经空空荡荡的庄子变得更加恐怖,也让魏沟子里的最后一家人也搬了出去。

于是,那棵沙枣树首先成了一种传说。人们都说,那颗沙枣树,本身就是棵鬼树。

正因为有了鬼树,在人们口口相传中,愣娃和狗儿及他娘曾经住过的屋子,也便成了鬼屋。

又过了若干时间后,无论魏沟子里走出去的人,还是道听途说的外面人,一但提到魏沟子这个地方,大家都会异口同声说那就是个鬼庄,有十分恐怖的鬼树,也有十分恐怖的鬼屋,也有一个十分恐怖的鬼人……

十二 谁人之过

部队是个大熔炉,能把优秀的人变得更优秀,能把好人变得更好,也能把个坏怂变成好人。这话一点不假。

但是,任何事情都不可绝对化,普遍之中有特殊,特殊之中有普遍。狗儿就是属于普遍之中的特殊东西。

魏沟子庄里的人们,一直以来真心地希望狗儿能经过部队的冶炼,成为有用之才。实际情况,却适得其反。

对于狗儿来说,并非是个意外之中的事情,部队并没有把他变成个有用之才。相反,只当了一年兵,便被开除军籍回了老家。原因极其简单,狗性决定了这一切,旧习难改不说,却把偷在部队里演绎得出神入话,成为了他普遍之中的特殊属性。

那个时候,受社会风气的影响,以偷致富的思想,着实在一部分人头脑里扎下了根。因偷而富的现实生活中,偷确实成就了一部分人。靠偷的这部分人,又占居了先富起来的人们中的一部分人。偷十分盛行,似乎除了偷以外,人们再也没有什么更好的致富方法一样。以致于,人们在相互交往中相互见面时打招呼,都不忘了偷的交流。“今儿个偷了没有”,回答“偷了”,双方便高兴。若回答“没有”,立时对方会投来一股瞧不起的眼光。没有偷的人,就自觉地低下了头,也觉得自己的能力一下子变得小得可怜。偷,慢慢地有了一种规律,偷,也逐渐形成了一种势力。无论真正掌握了偷行规律的人,还是形成了某种势力的人,却全部归结成低层社会里人们生活的一种普遍属性。

狗儿之所以成为普遍之中的特殊,在于他敢偷,会偷,而且什么都偷,根本没了丁点儿的偷的原则和操守。从最先偷战友们的衣服鞋子卖,后来到偷连队的米面油卖。偷着偷着,竟然发展到偷部队的常规性装备。偷汽油、偷轮胎,能偷走的都偷,以至偷向社会。只要是能变成钱的东西,偷自行车,到偷摩托车,渐渐变成了小汽车也偷。直到把部队小型火炮这样的装备,也偷了出去卖后去卖时,才方显其胆太大、太肥。

“马不食夜草不肥,人不得外财不富”,这是狗儿始终以来所坚持的观点,可能也只有通过偷,才能得到当时社会所能证实、所能承认其存在。因此,像狗儿这样的人,将偷明显地赋予了时代一种显著特征。在不断你偷我,我偷你的过程之中,社会发生了奇怪性的变化。在相互偷的理念和氛围中,偷形成了势力,也形成了帮派,更形成了一种产业渠道。在偷与被偷之中,人也被偷很自觉地归了类。

行偷的人自觉变成了两类,一类是人偷,一类变成了偷人。被偷的人,也突然间形成了无数类,有的被偷后变穷,变穷后便有了不同的想法和思路。胆子大一点的,有些人总想以牙还牙,胆子小的有些人只能忍声吞气,有的人则冤气冲天埋怨起社会。因偷,有人从此之后,相反地也走上了偷的行业,彻底将自己也变成了富人。于是,社会很奇怪,也有一些人,经过实践的检验,觉得失去的总要失去,努力拼搏方可成为人上之人,他们便靠自己的努力,更加有了拼搏的勇气和信心,于是在更加勤劳中,便富了。一些被别人偷后的人,总想以牙还牙的人,因有了被偷后那股子邪劲,于是更加肆无忌婵地去偷别人。在不断偷的过程中,关于钻研,竟然变成了偷的行家里手,名其为偷专家,形成了自己的势力范围。被偷后的人,有的开始不断埋怨社会,这类人在反反复复的埋怨中,失去了一种生活的内在动力,他们便开动脑筋,走上了另外几条不同的道路。难道骗不成,难道拐不成,难道抢不成,五花八门的生意经由此形成。被偷后,本是那些老实本分的人家,也没有什么想法,只能过上平凡而寒酸的生活。也有被偷后,实在无能为力而生存不下去的人家,因被偷而走完了自己的人生。

特别在这一时期中,人心正处在特定的一种迷茫期里,不知道路到底怎样走才算对。对于偷来说,都知道是件并不光彩的事情,但偷能让有些人感觉出一种不劳而获的轻松感。小偷小偷,成了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特殊人群,抓住了又关不进监狱,最多批评警告几句,出了局子门照偷不误。有良知的,先是不偷,觉得丢人,后是想偷却又不敢偷,于是便论偷。论着论着,偷被变成了一种说不清的东西,是褒是贬,骨子里知道那是件不光彩的事情,但偷明显又让一部分着实富了起来,不偷不会偷不敢偷逐渐成了胆子小的人一种代名词。

于是,那些不偷不会偷不敢偷的人,开始不断反省自己。先是从无遮拦地乱说乱讲做起,在胡说乱讲中,慢慢地增添了一些胆识,于是便没有了规矩。没规矩更没了原则,没了原则在思想深处,便有了偷的思想准备。思谋偷,在思谋中便有了准备,自觉地便有了行动,把偷变成了当时最为流行的行业。那些靠偷而生活的人,只要一天不偷,这些人的手就会发痒,晚上便睡不着觉。半夜起身,将别人家粪土堆上的粪土,掬两把放到了自家的粪堆上,才算完成了一种行业规则,便安了心,再回到家里时,方能睡着觉。胆小的人,既然没那个胆,便从开始偷别人家的针,拿别人家的线开始。在偷和拿的过程中,开始捎带别人的娃娃尿垫子,破裤头什么的。正是在这种慢慢演化过程中,把偷变成了一种自觉,也因偷,让一些低俗的东西如雨后春笋般,开始纷纷相继粉墨登场。

一句话,人的胆子随着偷的盛行,越偷胆越大。偷了别人的东西不说,还要去偷人。一但偷了人,质体发生了巨大变化。于是,有些人的的确确不会偷,也不敢偷,却学会了用骗用拐用讹用诈。实实在在的,连这些都不会了的人,便发挥自身的功能,开始出卖自己的肉体。用大量的事实证明给世人,胆子大的一部分人,确实先富了起来,逐渐又将能偷会偷形成了一种技术,乃至达到了某种艺术水准。那些卖自己的,也有了一种形式,封建低俗,名曰“仙人跳”的东西也相继出现……

正是这些不同质体的事物发展演化,各行各业慢慢形成了一种组织,一种团体。黑的、恶的、丑的、陋的东西大量出现,而且不断拢聚汇集,又形成了大小不一、性质相同的社会小团体。当人们开放的思想,结合了大胆地开放后,让所有的行为都充分地变得鲜活起来时,随着这种小团体的大量出现,将文明与落后之间的一种界限,由此变得越来越模糊。

相应有一些东西,特别是那些曾经被先祖称之最传统最优秀的东西,却逐渐被遗弃丢失,道德开始滑坡。大多数人的心目中,惟钱是图,理想和追求变成了一张白纸,信仰缺失,重现实,看眼前利益。

有真正正义感的人们,开始有了担心,觉得这是个民族精神流失时期,是个道德不断缺失期,也是个理想信念迷失期。这一时期,管有知识没知识,总之一句话,人们开始对一些优秀的东西在头脑里有了种颠覆。

实实在在地可以这样说,当时很多人并不知道,我们曾经有个《弟子规》的存在,也没有多少人知道《道德经》是讲哲学道理的。还有更多的东西,如女人要温柔,人前不可叉开腿等既是非常常识性的,又极有传统文明性的东西,慢慢地在人们极度大胆的无限度开放中,不断丢失。于是,最为明显地,女人们开始没了女人的样子,说话疯疯颠颠,还名其开放。坦胸露乳,还自觉得自己是社会文明的开创者与先行者。说话大大咧咧,做事不懂得礼尚往来,在自以为是中,又把“首孝弟,次谨信”忘得一干二净。

在这种民族文明的流失期里,包括男人们,把耍横做大,如何让别人害怕自己当成了一种目标和追求,走路也便没有了走路的样子,偏要横着走。就是说话,也没了好好跟人说话交流的意思,总瞪眼发飙出大声,谁还知道“泛爱众,而亲仁”的道理,也便彻底失去了“有余力,则学文”的雅兴与自觉。

觉得自己有钱的人,开始有意无意地显摆。一天不显摆,便觉得自己不是个人物似地,尽量把自己展示给别人看。最能显摆的,先是腰间拴一个呼机(也讲BB机)不成,有的人还夸张得拴上四个五个的。虽然只有那么长一段时间,但呼机特别盛行,这种机子就是拴在腰间,靠传呼台或呼或靠。一但呼机响了,拴呼机的人就近找个座机按照呼机上显示的号码再打过去,这样就联系上了想联系自己的人。

当手拿大哥大的人出现时,拴呼机的人才觉得别人更牛气了些,人多处别人总会有电话可接,大声“嗯”一下“哈”一下的有点招摇过市,实际上这样的人中十个就有九个那电话电源根本就没打开。

后来,根本连呼机也拿不起来的人,这些人开始也能找出借口,为自己没能拿上呼机而开脱。说是外国人发明的呼机,那是挂在奶牛身上的,别人外国人用呼机呼叫待需挤奶的奶牛用的。知道的和不知道的人,也不管那么多,还是为了拥有一个呼机而劳心费神的想办法。如此以来,大部分的人们便开始浮躁起来,有钱人成了爷,没钱的人自然变成了孙子。没钱人见了拴呼机的和那些拿大哥大的,便一个个龟缩着头,产生了一种自卑,在内心里一直思谋着法儿一夜暴富,蠢蠢欲动的心在不断膨胀肿大。

这时候,社会开始更加不安分起来,只要这里出现了不安分,那里一定也会出现不安分,让所有的人出门时心里总有种慌慌地感觉。一时间,那些专以偷为生的人便把偷变成了一种艺术。那些不会偷的人,心有不甘,偷不成难道不会抢,于是青天大白日的抢,又形成了一种团伙,交结成一种势力。“飞车队”、“飞毛腿”等现象大量出现,坑、蒙、拐、骗无其不有,在各自不同的行业中不断摸索更新的手段,亦名其曰“摸着石头过河”。

当然,也有很多好笑的事情发生。其中有一伙飞车贼抢了一位女人的人造皮包,打开一看啥也没有,几片卫生纸也好象还擦过了鼻涕又重新塞进了包里,根本不值几元钱,结果把飞车贼差一点给气出了些毛病。后来,这伙人有了经验,盯上了那些在他们眼里的确是有钱的主儿后再抢。结果有一位把自己装扮成了阔太太的女人,被飞车贼拽走了耳环,造成了血肉模糊的场面。但她并不舍那个耳环,失却了一个阔太太的样子,健步如飞去追。飞车贼更觉得,得了名贵之品,欣喜之下加大了油门而逃,偏偏就撞在了电线杆上,竟然撞死了。后来,人们才知道,那个所谓的阔太太,她所戴的耳环,原来是铜做的。

可笑归可笑,社会发展可能需要这么一种时期,没有这种时期,也许社会不会成熟,也不会完善。虽然这是一种特殊时期,但无论怎么特殊,社会从整体大的规则上,还是没人敢顶敢撞,和一些制度政策顶着干。

当狗儿把82无后挫力火炮身偷出卖时,人家买家却不干了。觉得这简直成了啥事情,形成了有人敢偷,却变成了没人敢买的格局,弄得狗儿难受。既然已经偷出来了,总不能再扛着回去,于是一气之下丢在了野外,被人发现。

离开部队后,还不知悔改,却把一切原因都归结在别人身上,将人家卖家打得脑桥受损,又在监狱里蹲了一年时间才出来。

回到魏沟子庄子,也就是鬼庄更盛名的时期,站在称为鬼树的沙枣树下的狗儿,也不知道是什么心情,竟然朝鬼树恨恨地踢了几脚。他生气,觉得这个社会对他不公,还仰天大叫“这都是个啥世道”。他并不想,他能不能对得住这个社会。反而,他还始终认为,自古以来都是弱肉强食,他并不是个弱者,怎么偏偏不被社会所肯定、所承认。

狗儿发泄完后,走进了鬼屋,并不管土炕上的灰尘有多厚多脏,进屋后直接躺倒在炕上。

炕上的狗儿,还气得直哼啊。在不断哼啊中,对自己也有了一些反思,不断责怪自己。结果很简单,他把一切归结为,嫌自己吃人家拉的屎时,却从来没赶到一次那屎是热的时候。心里更加委曲,觉得他实在太冤。

实在是个没办法的事情,这真是好人喊冤,恶人却冤喊。

十三 黑恶之生

狗儿被开除军籍后,灰头灰脑地回到了鬼庄中鬼树前那个鬼屋里。

鬼庄鬼树和鬼屋,空荡荡地,就狗儿一个人。本身就是那种十分恐惧的地方,偏偏狗儿一个人又在那里住,合情合理的又成了个鬼人。知道的和那些不知道的人,只要听说了狗儿的名子,人们一个个都会感到后背一阵阵拔冷。渐渐地,那狗儿变成了个绝情狗儿,那大名狗儿,便成了人们闻其生畏的特殊符号,鬼人。

正因为有了这么个绝情狗儿存在,鬼庄的名声变得越来越大,鬼屋从此也越来越神秘,鬼树居然真就越来越离奇,鬼人由此越发容易让人肉颤心惊。这一切的一切,最终导致了狗儿的名声越来越大,知道狗儿的人们也越来越多,一些丑的陋的东西越来越离鬼庄鬼屋鬼树鬼人越来越近。

如果讲求科学,所谓的鬼庄鬼屋鬼树,其实都不会产生出什么离奇与害怕的事情。这一切,都是人们心里一种正常心里反应,也是被那种鬼一样的人,利用自然条件下的某种心里暗示,从而诱发了人们产生的错觉而已。正是那沙枣树因年老枝枯,在风的作用下产生的那种共鸣,在被鬼的符号影衬下,由此感觉声音特别大而已。

单说那狗儿的为人处事,却让人实在无法想得通。因此,在害怕中无中生有,用鬼庄鬼屋和鬼树鬼人去解释。

自狗儿回到了那里后,门前的那棵沙枣树,也就显得特别日怪。每在夜深人静之际,便会发出一阵阵鬼哭狼嚎的声音。特别象,又容易让人特别害怕,于怕中更加确信和这鬼的一切。人们只所以产生了一定的偏差性视觉,无非是对那人那树那屋那庄那人的重视,重视达到了一定程度,脑子里便产生的一些偏差。无论如何讲科学,但谣传声还是随之大起。有人说那是鬼威发作,有人会说那是冤死鬼喊叫的声音,也有人会说那是一些死了的人,既下不到地狱也进不了天堂,从而变成了厉鬼才有的秽物。知道鬼庄鬼屋和鬼树身边发生的事情的人还会说,那是一种脏,是一种因脏而形成的那种秽,又因秽的积淀所产生的一种邪气。

管邪还是不邪的人,自然心里亮堂,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做人的缘故。也许正如这样的人说的,如果人做好了,一切都会美好起来,由衷的赞美之下,必会产生出和谐美妙的东西。如果像狗儿这样的人,还有他爹,还有他家中那条爱咬人的狗一样,只要一切都做好了,也许当夜晚来临之际,那所谓的鬼树发出的声音,被人听到后,会当作绝美的交响曲去享受。

不管是不是鬼庄鬼屋和鬼树和鬼人,毕竟鬼人狗儿,自从回到了那里后,人们心里产生了无穷无尽的怕的同时,远离与逃避自然成了一种规律。然而,当人们逃离过后,只留下了那个空荡荡的村庄后,其它的一切,倒一时安分了起来。

只是时常从鬼庄里鬼屋前鬼树上发出的声音,还是让绝大多数的人感到,那的的确确是鬼哭狼嚎的声音。而且越听越象,越听越觉得天地相通,越听更觉得人鬼不容,越听越让人知道人鬼不触,越发心里慌慌不安起来。

怕,首先能够代表一切。大人怕,小孩子也怕。男人怕,女人也怕。讲科学的,也开始有了些怕,不讲科学的,越发觉得恐怖。特别是那些对狗儿了解的人来说,渐渐在相互害怕中,加重了对鬼庄鬼屋鬼树鬼人的更深层次的理解。于是,心里越发的害怕。久而久之,在这片土地上,怕占居了一时的某种场合,污染了一种空气,形成了一种更加可怕的氛围。由此,使那庄子便成了名符其实的鬼庄,那屋也便成了名符其实的鬼屋,那棵沙枣树势必自然成了名符其实的鬼树,那怂人狗儿势必成了名符其实的鬼人。

子不闲母丑,狗不闲家贫。这应该是一个优秀的民族,经过千百年来形成的一种最优良最传统的美德,也是人们骨子里所存有的那种基因,所生成的必然结果。

狗儿也最应该和其它人一样,对于生他养他的,无论是人还是地方,都应该以虔诚之心对待。然而,事与愿违。十分落魄的狗儿,回到了所谓的鬼庄鬼屋鬼树下,起先沉默了好长一阵子时间,思谋着自己的生活,考虑着自己的前程。但他,把一切都做得更绝。于是,他想到的,和他所依存的那个沙塘,便成了狗儿步入黑恶道路的开始点。

自麻老四死后,庄子里的人陆陆续续迁出了庄子,那沙塘便荒废了很长时间。如果狗儿能想到沙塘的无限好处,将沙塘好好地经营起来,也不至于最后落到没人理却遭人恨的结局。正是想到了沙塘,却一心一意地想着如何利用沙塘,并没有很好地把握沙塘。其实,说直白一点,是狗儿自己没把握好他自己,却把时代给予他的一种商机,在他错误的思维与错误的行为中,白白地浪费。

只有鬼知道,狗儿是怎么想的,他只想用沙塘成就自己,却把沙塘变成了做恶的工具。

那时候,真正的灵州人,刚刚才学会了吃鱼。各种鱼的吃法,基本都是从支援和建设灵州的北京、上海人那里学来的。从学吃鱼中,狗儿逐渐了解了更多的事情,知道了外面的世界真正有多大。

距离灵州不远处的A城,基本上是个移民城市。城里的人们,都是些怀着满腔热情,为了开垦大西北建设大西北,从四面八方来到这里的人们,他们为A城带来了更多的文明思想和文化,让各种思想各种文化在这里碰撞开花,由此而赋予了这个城市能包容、会包容,同时给这个城市注入了无限生机与活力。

当全国各地的人们纷纷涌入这里的时候,正是这些会吃鱼的人,给麻老四带来了一种希望和信心。麻老四承包了鱼塘后,生活有了新的转机。正当麻老四意气风发的时候,却被那狗儿无情地断送了一切。从此,便荒废了那个沙塘。

如今的狗儿,白白地占有了鱼塘,如果能真正像个人一样地去生活,最应该去好好经营沙塘。但是,他总想干些别人从来不敢想的事情,脑子里始终充斥着“马不食夜草不肥,人不发横财不富”的邪恶观念,对沙塘里的鱼却萌生了另外的想法,怎样去利用沙塘,并不想安分地生活下去。于是,在想入非非中,撞到南墙也不愿回头的狗儿,便朝着一条不归路走了下去。

那个时候,正是人们苦干加巧干之机,也有了大发明大创造的机会,同时也让像狗儿这样不安分的人群,突然间变得越来越壮大起来。面对现实,狗儿没有正确地对待社会对待生活,却对自己的想法更加确信不疑,疯狂的妄想和作为,让那些按规律办事的人更加不解,也更加害怕。

“路不拾遗”本是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向往,也是和谐合美生活的目的和要求。狗儿却不这样认为,脑子里觉得不拾白不拾,不拾遗那是傻逼才干的事情。对于“夜不闭户”来说,他觉得,正是因为家中穷得没有任何财物了,这才形成的结果,路上想遗些啥,因根本没啥东西可遗,才出现了这样的结果。所以,这狗儿总不按正常套路思想,一心一意把不劳而获作为一种截径,挖空心思去偷机钻营。加之,当时请客送礼时风日益昌盛,很多人喜欢做表面文章搞形式,拉关系走后门日渐成风,给狗儿这些不实干专靠拍马溜须的这一类人拥有了很大的市场。由此,三教九流营运而生,坑、蒙、拐、骗、偷日渐盛行。

那一年,政府采取了措施,猛然间给了一次严打,一部分人被关进了局子里,一部分人招架不住纷纷住了手,也有一部分另谋出路。但,如狗儿这样的人,却仍不安分。这类人钻空子,找关系、占山头、抢位子,开始拉帮派,弄起了所谓的圈子文化。进不了圈子,占不了山头,于是便有人挤破了头皮去靠。靠山头,靠地位,靠帮派,靠圈子。可笑地是,靠成了的变成了情人,靠不成的却真真正正变成了婊子。

爱憎分明的人,倒一时没了生存空间。说真话讨人嫌,做真事好事却讨人厌,直言不讳遭人烦,刚直不阿成了另类。相反,说假话做表面文章,阳奉阴违、能说会道的人开始兴风作浪,天地间出现了浑沌之状。

狗儿正是看准了这种机会,他想利用消售塘里的鱼去靠。

狗儿最先将沙塘里的鱼,送进城里去换钱,再将钱变成了一大堆礼物,然后送给了一个有权势的人。长期的小恩小惠,狗儿从这些人那里,弄到了贷大笔款的机会。那时的贷款,都是无息贷款,专给那些先富而带动大家后富的人所带。然而,真正有这种思想的人少得可怜,即使有本事有能力,很多人却没有那种胆量。因此上,实际中,一大部分胆大的有门路的人先贷了款。只要贷款到千元以上的,可以说都成了个天文数字。如此这样,慢慢地倒有了一些成效。无论城里还是农村,那时候,能出个万元户是个天大的事情。于是,大家纷纷当万元户。一但当了万元户,有人开始显摆的显摆,有人拿上万元户,则去享受一些更加优惠的政策,乃至实际的物质待遇。

只不过,当时很多所谓的万元户,极少一部分人并不是啥真正的万元户。只不过,这些人为了显摆,有的则为了享受政策,于是东家借,西家赊,凑凑合合地成了名不符实的万元户。有的人,目的很明确,就是想披个红,或挂个彩,拿个奖金,争个脸面上的事情。但对于当时来说,却是个了不得的事情。

狗儿不同,手中有了钱,他并不想披红挂彩捞奖金,却用这钱开了家皮包公司。所谓的皮包公司,其实就是用钱拢络了社会上一帮人,特别像他自己这样的一帮人,专靠吃闲饭的人,淋漓尽致般地干起了不劳而获的勾当。既不明偷,也不明抢,他们专以为别人要账为生。与此同时,去靠另外一些所谓有权有势的大人物。

说起来也怪,只要靠成了的人,自然成了一方的大头目。

终于有那么一天,狗儿靠成了,从此混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有了自己的势力范围。于是,他极想洗清他来自鬼庄鬼屋鬼树鬼人的过去。大凡知道他过去的人,一个个的,都没名地从他面前不断消失。当年靠那笔贷款发家,那笔贷款又始终不还,又怕传出去,那不就丢人现眼失了身份,帮他曾经贷款的那个权势人,便被弄成了个哑巴。还有当年具体办事的,正是那个信用社主任更惨,知道得太多,还敢拿他狗儿的黑礼。于是,被人直接弄了个车祸,却并不弄死,让那人变成了个活鬼。

狗儿的日子之后过得挺红活。在红红活活的日子中,他渐渐地忘记了生他养他的那个鬼庄、鬼树和鬼屋。

十四 渔利之本

凭着沙塘,狗儿有了点经济基础。

常言道,物以群聚,人以类比。人世间,什么样的人总是喜欢相同类型的人,于是,狗儿利用沙塘,有了自己的一个圈子。于是,他更需要伪装,便改了名,叫起了让人从心底较为认可的名子——鱼儿。从此后,也做了一些本不该做的事情后,便以为可以洗涮并洗清了自己过去一切,又冠冕堂皇起来,开始了新的大胆想法。他不仅想扩大规模、提高自己的知名度,而且还把自己的所有一切行为,通过一些渠道合法化,并利用威与势,不断壮大队伍,开辟新的来钱渠道。

这一切的一切,不能不说,这狗儿确实有点弄潮儿的感觉。按吃不到葡萄却说葡萄酸的说法,毕竟人家把事情弄成了,才不管人家是怎么得到和弄成的,自己本就没弄成,才如是而说。人家狗才不一样,只求结果,并不看过程。如此以来,狗儿也让其他一些人不得不产生了许多想法,也有了不同的生活套路。

渐渐地,在这种生活经历中,狗儿忘记了自己的本质属性,胆子越来越大,做事越来越狂妄。他有狗的属性,也有狗一样的处事方法,便有了狗一样的作为。种种后果充分证明,狗儿的一切行径和结果,正是那个曾经不爱叫却爱咬人的狗的翻版。

常言说得好,不叫的狗儿会咬人。这狗儿,平常并不在言语上那么爱叫爱闹,似乎与那个曾经有狗儿有别。往往趁人们不注意,会猛然间跳将出来咬人一个措不及防,却与那曾经的狗儿一模一样。至于不叫的狗儿为什么会咬人,也是有很多说法,得到了大量的事实得以佐证了的结果。

从狗的角度讲,毕竟是畜生类的东西,与人正面较量,自然少不得吃些苦头,只有装出可怜相,来掩盖自己的一些真实想法。再利用自己的尖牙利齿,趁人失去防范机会时,突然窜出咬人一嘴,再及时跑掉,然后伺机又咬上一嘴,足足从心里上给人有了充分的恐惧感。

想知道,那不爱叫却会咬人的狗儿的真正原因,其实不难。人是人,狗就是狗,没法建立一种正常的沟通渠道,狗的真实想法,自然不被人知。虽然科技发展迅猛,研究人与狗之间,如何去沟通,可能是一些专家需要做的事情。如何去建立一种和谐和睦的渠道,普通人总觉得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常人不知如何去沟通,于是便不会做,也不想去做,更难在于实践中做到。一但有了现实事情的发生,人却极力地想知道,也想与其沟通,却为时以晚。

只是老人们在曾经的生活中,经验性的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口口相传有这样的一句话,叫狗脸狗脸,善变其中。

也有人说,狗脸如同小孩子的脸,说阴就是雨,说阳就便阳光灿烂。当然,将狗与小孩子拉扯在一起,自觉显然别有用心,权且不必在此计较。

现实生活中,眼里看起来很欢实,并摇动着尾巴的狗,显示出那种对人十分忠实信服的样子,求得人的欢喜。于是,影响了人的情绪,最容易放松了自己,失去了警惕。人终其实质,并不知道狗的真正意愿和想法。当狗觉得,需要咬人一口,不仅展现自己,也会让人明白狗就是狗的道理时,会突然变脸狠狠地咬人一嘴,使人防不胜防。因此,要探其不叫的狗儿会咬人的真正原因,着实有一定难度。再重复一句,人毕竟是人,狗毕竟是狗,两种不同的类别性动物而已。但人若有了不爱叫,却会咬人的属性,事情往往会变得更加复杂,也会变得更加麻烦,更会变得十分残酷。

是狗应该应具有狗的基本属性,是狗就得咬人。是狗,咬人也应该是个最必须的事情。不咬人的狗,从真正狗的定义上讲,那便不是狗,也许只能归同于一种另类之中。诸如人不会咬狗一样,人不会咬狗,本是人的天然属性,直白一点说,那是人的本质属性,那种不会咬人的狗,必须也应该归于另类范畴之中。

当然,狗确实就是狗,管爱叫还是不爱叫,不爱叫便会咬人。会叫的狗,并不代表不咬人,只是狗的一种不同属性。其实,是狗还会有另外一种属性,这种属性却有一种共性。在这种属性里,估计连科学家也无法解释得清。为什么面对衣服穿得华丽高雅的人,是狗都会不自觉地露出一副摇头摆尾乞楚怜怜的样子,才不管会叫还是不会叫,统统都成了乖狗、腼腆的狗,甚至有了可爱狗的说法。

于是,很多人,一但兜里有了一些钱,也学着富贵人的样子,把狗当作庞物养。也许,正是求得狗的一种理解与宽容,及想与狗在某种意识上达到一种契合。对于狗来说,只要这个人穿得有点邋遢,或者衣服有点破旧,狗总会流露出它的另一种自然,和那种天然属性,会狠了劲地朝这人扑咬。会叫的,便狠了劲地撕扯了噪门,大声地朝这人叫。至于扑到这人面前,能不能真下口去咬人,又会出现两种结果。

会叫的狗,吓唬人的机会比较多,也许真咬,也许只是假咬,与是否仗了人势有关。若仗了人势时,无论咋会叫,叫的过程中,也许会真咬人。然而,会咬人的狗,面对这样的情况时,若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对于这人穿着打扮无论如何,那会咬人的狗最先又具有了狗的共同属性,往往被人所忽视。于是,立即呈现出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甚至夹了尾巴、低了头颅、放矮了身形,然后瞪着一双似乎做错了事情的那种眼神,既有点亏心又有点缺理的样子,将眼神和姿势变得有些偷偷地、斜斜地、怕怕地、羞羞地、乖乖地又能让人觉得可怜兮兮地样子和感觉。无论会咬不会咬,是狗,也有一个共同特征,如果主人不在身边,纯粹成了丧了家的狗一样,不吭不哈的。

其实,这就是会咬人的狗的一种伪装,一种欺骗。越是会咬的狗,无论主人在不在身边,首先都会把自己伪装得严严实实。越是这样,越会让人容易放松警惕,便在不自觉中自然放下了内心中怕狗的那种警惕性。单等人放松了警惕之际,会咬人的狗,这才偷偷地,而且很麻利地,并不发出任何一声狂叫,便直接扑到人的跟前,猛地狠狠咬人一口。

正因如此,人也一样。有狗的人,有时狗仗了的是人势,但相应人却长了狗势。人狗之间便有了一种默契。有了狗,走路便有了种姿势,没了狗,总会低人一等的样子。于是,相互影响、相互感染,很多人,便学着那些有狗人的样子,开始跟风。养庞狗,或养狗庞,其真实的目的,自然不言而语。

当然,怂人狗儿跟那些会咬人的狗,是不是有雷同之处,必须以现实的眼光和客观的态度去看。

那阵子,人们跟风成为一种主流,但极想跟风去学如狗儿那样的人,事实却不尽人意。绝大多数的人,首先没有这种基因,一部分人可能有,却也难能做到。只有像狗儿这样的人,才容易学会,更容易做到。于是,在这种氛围里,圈子文化、山头主义便十分猖行。只要一个人能入了圈子,上了山头,立时便疯狂起来。之后,便像狗一样的眼光瞪人,用狗一样的处事方法来对待人,再用狗一样的方式去了结别人。无形中,又形成了一种人狗之间,真真正正的“狗文化”。

起先,那些一但有了钱的人,开始养狗。从狼狗养起,最后从追求有个德国黑背式的狼狗做起。出门时,手里会牵只狗,极吓人,并不多说话,有狗这样一个形象代言者,还有谁胆子大得去和狗的主人搭言说话,突然间都会自觉地变得乖乖地。从吓人,到人看到了这种人狗之威产生的后果中,纷纷出现了一大群养狗的人。管有钱的,还是没钱的,又跟风养起了狗,包括一些连自己的肚皮也难以混饱的人,也开始养。

毕竟,狗是狗,但多多少少,狗还是通了人性。人养狗,狗相应也得养养人才对。优势互补,礼尚往来,为何为养狗。

不过,可想而知的结果是,有这样的一些人,养不起德国黑背,难道养不起个廉价又实用的狗。能养得起德国黑背的,自然不甘于养德国黑背,便养起了更昂贵、更凶猛、更可怕的藏螯来。因此,杂色的,不纯正的,像狗又叫不上是那类品种的,这狗那狗相继出现。直到后来,养不起大的便养小的,养不起狼狗的便养起土狗,养着养着,懂狗的和一些不懂狗的,狗懂的和一些狗不懂的人,纷纷都养起了狗,让绝大多数那些不懂狗的和狗不懂的人,也纷纷养狗成风。

渐渐地,“狗文化”盛行起来。直到若干年后,当人们真真正正都富了起来的时候,像人不像人的人也养狗,会养不会养的人也养狗。养成养不成的人,看着别人养自己心里老觉得痒痒地,于是便努力地想着去养狗。

狗本属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哺乳纲、真兽亚纲、食肉目、裂脚亚目,属犬科类,与马、牛、羊、猪、鸡归人类驯化的“六畜”之一,是人类从灰狼驯化过来的最早畜牲。

时珍曰∶狗类甚多,其用有三∶田犬长喙善猎,吠犬短喙善守,食犬体肥供馔。

凡本草所用,皆食犬也。犬以三月而生,在畜属木,在卦属艮,在禽应娄星。豺见之跪,虎食之醉,犬食番木鳖则死,物性制伏如此。又辽东有鹰背狗,乃鹰产三卵,一鹰一雕一犬也。

狗矣,犬也。从狗能给人类做出点贡献的角度讲,狗的种类可分为看护类、欣赏类、畜牧类、医疗类、护理类、导盲类、军用类、搜救类、交通类、表演类、实验类,等等。种类繁多,名字也就五花八门。有北京犬、玛尔济斯犬、贵宾犬、迷你腊肠犬、惠比特犬、藏獒犬、博美犬、松狮犬、西施犬、米格鲁猎兔犬、边境牧羊犬、巴吉度犬、约克夏犬、美国可卡犬、柯利牧羊犬、伯恩蝴蝶犬、阿富汗猎犬、拉布拉多犬、金毛犬、金毛巡回猎犬、法国斗牛犬、英国可卡犬、爱尔兰雪达犬、西伯利亚雪橇犬、威尔士柯基犬、萨摩耶犬、拳师犬、小鹿犬、杜宾犬、大丹犬,又等等了些。

于是,犬犬犬的,让人眼花缭乱的同时,也不知道该叫什么不该叫什么的了。于是,有人称自己的爱物叫儿子的,相应也有叫女儿的,叫宝宝的,也有叫叔的、叫爸的。年龄大一些的,觉得这种叫法委曲了自己,干脆喊狗是孙子、孙女。人狗成了一家,人狗在称呼上一时乱了辈份。如此以来,能说人就是人,狗就是狗的话吗?

那么,像狗儿这样的人,归入哪类哪列哪门哪纲,倒一时让人难为起来。有时候,既觉得那狗儿有点像人,一时又觉得那家伙完全就不是个人,纯粹一种另类动物,可能与狗都难等同起来。可是,正是这样的货色,正把一种事物不断推演得入火如荼,在这种入火如荼的演绎中,狗儿从中做起了渔利之事。

十五 怪异之面

狗儿毕竟是个人,只不过,这怂人是他娘不小心从裤裆里掉出来的,那个极不像人的人。仅仅是个怂人而已,像不叫的狗一样的怂人。

灵州本是个人杰地灵的地方,怎么就出了个狗儿这样的人,鬼庄里人想不通,熟悉狗儿的人也想不通,曾经被狗儿日害过的人就更想不通。即使狗儿本人,自从懂事起,总觉得自己就不是个什么好东西,是个不该来这个世上的羊杂碎类的货色。有的时候,他确实连他自己也极想不通自己。

狗儿常常埋怨自己生不逢时,埋怨自己性格上又与人格格不入,埋怨自己长相奇特,埋怨自己从小就没了爹。也埋怨他娘,为啥就那么不小心,在那个关键时刻,那个不该掉下来的时候,却能从裤裆里掉出来了他。

掉出来就掉出来,偏偏赶下了天上掉下了那么一个足够让人害怕的东西的时候。因此,总在埋怨中,自己也承认,这个时候掉下来的他,还真就不是个啥好东西。掉下来归掉下来,还埋怨他娘不小心掉出来自己后,随即就有一大帮子的上海、北京年青人到了这里,住他们的地方,还吃他们的鱼儿。同时,给他们那里带来了不同的方言,也带来了很多让他看不惯,又想不明白的东西。这些人,还大叫着,支援和开发大西北而来。

在反反复复的怨天忧人的过程中,狗儿也埋怨曾经养过他,还陪他长大了的那个怂狗。刚刚掉出了的他,不知道咋就能随了那怂狗去了,并且过上了狗一样的生活。在这种是人又不象人、是狗又不是狗的日子里,他随狗慢慢长大。在反复不断的埋怨中,特别对于那些从北京、上海来的人,在懵懂中又埋怨他们的穿戴为啥那么整洁有序,说话为啥总是彬彬有礼,做事做人总有与当地人有很多不同的地方。还埋怨,这些被他一直认为的外来人身上,为啥还透射出一种既神圣,又显得文明的东西,让他感到新鲜的同时,又觉得自己有点望尘莫及。于是,他思想里有点不适应,更加变得与人格格不入。

无论从任何角度讲,那些人身上,到处充满那种让他狗儿觉得心里上一直想追求的东西。那股洋洋的味道里,他也想拥有这些人身上的那种味道,却正是因为某种也许是心里上的差异,让他的心灵深处充满了一种不平稳。既然得不到的东西,这些人为什么得到了,他便觉得不平衡,也把一切都归在社会身上,认为这是社会对他的不公。他并不是不知道,这是先进和落后的差异,这是文明与不文明的区别。他只想到自己,一切自以为是,无限放大自己。知道自己和他们存在很多不同的看法和观点,于是他恨,他蔑视,他极想作为,却并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然而,有想法,他却走错了道。

在无时无刻的埋怨中,狗儿的心里不断充塞充斥着极不平衡的心理和感觉,扭曲了的心里,支配着他与常人之间产生了更大的差异。于是,他努力按照自己的曲线跟进,却不需要改变自己,不是朝着康庄大道走,走错了道,打歪了主意。不学无术,希望自己能出人投地。特别在那些爱干净、讲质量求效益的人面前,必须争口气的意识越发强烈,走的道却越发邪歪。首先,他在这些人面前,以能耍得起威风做前提,能让这些人臣服于自己却成了他的追求。

久而久之,从狗儿的骨子里发出了一种势,极像狗一样的势,像狗一样地去生活,像狗一样去创事干业,像狗一样去咬人并得到自己最应该得到的东西。在心里不断扭曲中,无论什么样的人,只要他自己觉得能咬,便一定要咬这人一嘴。既使饱不了自己的肚子,也要为自己争那口没人敢惹他的这口气,以壮自身的威风。

管会叫不会叫,只要用狗的标准去做,坚信一定会混出自己的一片天地。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狗儿认认真真地观察和研究起狗的习性。他把那个曾经的狗作为楷模,用真正狗的脾气与个性,全身心地武装起自己。细细地想了一番和狗在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每一个细节和每一个过程也不放过,深思细学。不劳而获是狗最大的利益所在,趁人之危是狗的个性所在,狗仗人势也是狗的本质属性,他为什么不能像狗一样去做?在骨子里,更加坚定了他做人如狗、做事必须是狗的最根本基础和特征。

狗儿要扎扎实实地去咬人,而且必须踏踏实实地会咬人,更必须认认真真地去咬人。他要让被咬的人不只是伤心、落泪,并且要让人们见狗害怕,达到谈狗色变的效果。在狗性的影响和支配中,狗儿的作为慢慢地让周围的人们,感觉到他的确有点疯狗。这种狗和人合二为一的本性,被他完全无遗地体现出来。

常人说的好,人帮人成强,人扶人成王。狗儿也有自己的原则,他要咬人,要爱咬人,更要好咬人。他要将如何咬人变成一种风气,更要将咬人变成一种行为准则。

在不断咬人中,狗儿也总结出一套方法,咬人必须形成一种氛围,这样才能让他咬得开心、咬得如意,最终一定会咬出自己的一片天和地。渐渐地,在不断咬人的积累过程中,他知道咬人时,也更需要形成一种团体,一种组织。只有这样,才能使他在咬人过程中,情有所帮,量也有所需。

狗儿一时间里,已经成为一名名符其实的疯狗。他从大量的实践经验中知道,他仍需要帮手,需要进一步扩大势力。同时,和象他一样爱咬人的疯狗一样,知道他们也需要相互帮手。于是,在这种意识支配下,在狗儿的周围,渐渐地形成了一种团体,一种靠不劳而获的团体,而且不断的发展壮大的团体。

在无休止的咬人经历中,狗儿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在长期积累中,也有了一整套容易咬到人,更容易咬得人对他臣服的方式和方法。

凡被狗儿这样被咬的人,心中更加有了一种怕。在怕中生活,在怕中劳作,在怕中恐惧,在恐惧中对生活渐渐失去了一种信心。特别是那些曾经帮助了狗儿,却被狗儿这样的人所咬后的人,那么感受到底有多伤残,心情无法用语言表述,伤心至极的心理,只有经过了这样一种过程,才能感知其中的味道。

麻老四的婆娘和儿子逃到了陕西后,日子当然可想而知。但,在他们的内心里,却一直以来有种祈盼,希望那狗儿有一天突然间有了良心上的发现。

话说回来,狗儿毕竟是个人,在反复不断地咬人经历中,又形成了另外一种观点,要做恶人,就必须像那不会叫但会咬人的狗一样,否则容易露出狐狸的尾巴。一但露出了尾巴,还有谁容易上他的当,谁还敢轻易去帮他。

于是,伪装,又变成了狗儿孜孜不懈研究的课题。他常常装出一幅老实本分的样子,一种羞答答的样子。开口说话时,也装出个不会说话的态势。在知道他本性的人面前,在懂他的人的周围,他又学会了装,并十分刻意地去装。改变了过去那种见人直接扑上前去便咬人的方式,用伪装放松了这些人的防备之心,从中发现其空挡与漏洞,然后伺机去咬,绝不盲目咬。

在不懂狗儿的人面前,狗儿也改变了战略与战术方面的策略,让对方始终觉得他自己,就是那种一问三不知的傻逼的角色。常露出一副傻逼乎乎的笑,把那一排尖而锋利的牙齿深深地藏起,给人踏实肯干的感觉,最能让人容易失去防备之心。狗脸狗脸,正是说狗的脸,变化极快,前一秒还为对方摇头摆尾一幅示好示弱的样子,后一秒可能会让对方迅速出血掉肉。

狗儿正是这样,一但露出了那对锐利吓人的尖牙时,没人能逃脱得了。那家伙不仅会咬人,露出了本性的他,又会开始乱咬人。在疯狂地乱咬中,直咬得人害怕,也叫人分不清是狗是人,从而达到被咬人之间出现离奸的效果。

说来也怪,狗儿行事做人,的确与常人不同,其效果也各不相同。常人眼里,一些正儿八经能干会干绝对能干成的事情,狗儿却一件干不成干不好也干不了。只要是常人眼里,都是一些纯粹污七八糟的事情,他却件件干得十分起劲,下流龌龊的事情他会干,也精于干。正因他是个不会叫的狗,在伪装中咬人,咬得一切都变得不安分起来。

生活需要艺术,做人需要艺术,做事也需要艺术,会咬人的狗儿也一样,咬人也讲求起艺术。在伪装了的后面,狗儿的心变得更加毒辣,手段变得更加残忍,让整个咬人的组织体系,也变得越来越完善。不管什么亲朋好友,也不管什么王八羔子地头蛇,只要对他有利,都会采取一定的手段让对方被他能咬、被他所咬、被他咬后所用。渐渐地,狗儿不仅有了很大很响的一种名声,也有了自己的势力范围。而且,随着这种势力范围不断扩大拓展,后来竟然慢慢发展,直至延伸到了A城。

在不断咬人的过程中,这个不学无术的狗儿,竟然有了自己咬人的学说。他常常对周围的同行们说,是狗必须要咬人,也要会咬人。

为什么要咬人,怎么去咬人,是狗的天性,是狗必须咬人,咬人不需要任何理由,怎么咬最关键。要想咬人,首先要选准对象,怎么咬人,也要把握时机,如何把人咬惨,需要咬的艺术,在咬的程度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升中,狗儿咬人的水平达到了顶峰。

正如会哭的娃娃有奶吃一样,对那些有钱的人,咬首先要讲艺术,采取种种不同方式。咬轻了不行,咬重了也不行,要咬得恰到好处才对,这样才会细水长流。对那些有权的人,更要讲究咬的方法,摇尾乞怜以求欢心,然后适当时机先轻轻地咬上一口。不仅让这种人害怕自己,同时也要让这种人思想深处,自然产生一种舍不得离不得他这种人的意识。既给这类人一颗糖吃的同时,又及时地给这类人一个耳光抽,有点软硬兼的手段。如果这类人,一但有了所纠缠的烦心事,狗儿会尽心帮助排挤,必须拼了命的去咬惹了这种人的人,直至咬得对方臣服。

在轻咬慢咬中,狗儿彻底地掌握了这类人的特征与特点。于是,想咬这人时,便咬一口。咬轻咬重,他自有把握,也便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好处。一但这样的人失了势,对不起,狗儿一定会咬得对方遍体鳞伤,甚至失去了生命。

对于其他人,狗儿认为,咬要咬到位,咬不死是标准,咬死了不坐牢是原则。关键在于,一定要会咬,能轻能重,能咬会叫,并不一味去咬。狗咬人时,会叫的狗儿一般不会咬人,但会叫也会让人精神上害怕。因此,在不会叫的狗儿会咬人的常理中,狗儿看准对象,有时也学会了叫。因为距离把握上,有时拿捏得不够准,也有咬不到人的时候。这时,他认为,必须要像不咬人的狗儿那样,得学会叫。这种叫,虽然吓唬的成分多,但总比不叫达不到自己的目的要好。能咬到人时,那狗儿才不叫。

狗儿,不仅学会了伪装,并在不断咬人过程中,逐步提高了咬人的质量和水平,在不断咬人的生涯中占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

灵州人出门时,心里总有一些慌慌的感觉,他们渐渐地,从内心深处,怕了狗儿……

十六 丑陋之心

那年头,那时节,人们跟风现象十分严重,一个跟着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绝大多数人,只看着别人摸着石头过河,也便摸着石头过河,却并不知道自己过了河去干什么。于是,那些知道自己摸着石头过河后,想干些啥事的人,一但过了河,一部分人很快发达了。当然,也有一些人,虽然也过了河,并没有把想干的事情干好,仍过着与原来一样的日子。也有一部分这样的人,过了河后却把事情作得一团糟,生活倒不如从前,便有点后悔。

那些极爱跟风,却并不知道自己过了河想干些啥事情的人,同样摸着石头过了河后,却发现自己不知道能干什么,干得咋样,于是彷徨忧虑起来,日子也没个啥起色。那些没个胆儿的,虽然知道自己过河后的目的,既想跟风过河,却又怕被河水淹死,在不断忧忧虑虑中,逐渐丧失了原有的一股热情。相反,看着别人富起来,只觉得有些眼红。

那些根本连自己都不知道、不清楚的人,根本就没有什么想法,我行我素过日子,也不想想别人为什么要摸着石头过河,还喜欢看个热闹,便终日徘徊在河岸边。在不间断地看热闹中,逐渐失去了自己发家致富的机会。

不管想过河的、还是不想过的,过了河的、还是根本就没胆儿过的,过了河发了财的、还是没发财的,没过的、也没想着过了河的,觉得又能咋了的人们,统统一切的一切,都被过河意识所沉没,却没人想到,不摸着石头也能过河的法儿。

正是如此,只有狗儿知道怎么不摸着石头也可以过河,或者根本不想过河,却能将过了河而致了富的人,能狠狠地咬上一嘴的方式和方法。

毕竟是摸着石头过河,跟风现象,让很多人心中失去了自己原本的主意。过了河的,毕竟富起来的还是极少数人,绝大多数人又开始浑浑噩噩地过起了生活。跟风现象,在这时间内,相对出现过一段萧条时期。

同样,如此的跟风现象,给狗儿从事的那种行业,一时间也带来了极短暂的萧条阶段。为了生活,有人还是费尽了气力,便想出了许多点子和法子。

狗儿就是狗儿,疯狂了的狗儿,不能因为萧条,而使自己的生意顺其自然地去萧条。在短暂的萧条中,他思谋法子,人模狗样地竟然做起了其它所谓的正经事情。他想到了骗。为了骗得理所当然,他进一步进行伪装,从而开始了花言巧语。凭着他那张灵牙利齿,借着一帮子人的摇呼相应,渐渐地发达起来。骗人不说,也骗相关的组织,直至骗到了当时的XX军区后勤部,因为诈骗数额较大,于是锒铛入狱。

本应说象狗儿这样的人,入狱后有所改变,然而他不思悔改,却把入狱坐牢作为自己干事创业的名片。正因为坐了牢,也有了后来更加疯狂的基础。

在狱中,狗儿结识了一大帮狐朋狗友,也学会更多更坏更绝更毒辣的手段,坑、蒙、拐、骗、偷,样样俱全。出狱后的狗儿,更加疯狂,人见人怕,任何人他都能骗,任何人他也敢骗,任何人也会咬,也敢咬。

骗了有钱的,也骗有权的,骗了周边的,也骗身边的。骗不了便开始咬,有时也叫。骗了没钱的,狗儿给自己行骗反倒找到了更多的借口,然后再咬人家一嘴。骗了做工的,同样给自己的骗找到了合适的台阶下,之后再咬一嘴。在这样的行骗和咬人过程中,自己荣光了,却害得别人妻离子散。

有一次,狗儿去骗一位好人,鼻涕一把泪一把地诉说,说他家几十亩苹果没有销路,还说他那八十多岁的老父亲,为此吃不下饭睡不好觉,还有他的老母亲也因此哭坏了眼。装出的那种可怜和悲伤,让好人出于理解与同情,便答应帮狗儿一把。

说句实在话,狗儿自从离开了鬼庄后,过上了来无踪去无影的生活,他哪来的家,更谈不上有地,种苹果也是个天方夜谈的事情。但恶人就是恶人,好人就是好人。好人总想做好事,恶人只一味地伤天害理做缺德事。

诚如这狗儿,骗得好人宁可自己受损失,也想着法子要成全狗儿。不过是点苹果,并没有多少钱的事情,帮了就帮了,自己买回来发给自己的园工当福利,多余的慰问学校。于是,去了六台大卡车,一把清地付了狗儿全部的苹果钱。

但,狗儿给好人下的套儿太扎实,并非是六车苹果的事情那么简单。当好人将苹果慰问完学校后,真正的苹果主人却找上门来,问好人要钱。上了当的好人,有理没法说,想到了狗儿这样的人,只有气。打掉门牙往肚里吞,赔了夫人又折兵,权把这事当作成一种教训,也慢然地因为狗儿这怂货之作收起了自己那颗慈善之心。付给狗儿的价钱,比当时市场价格本身还要高出许多,那种受伤的心情可想而知了。到最后,还得付出双份钱不说,还得受狗儿的敲诈勒索,心中的郁闷可想而知。

好人本以为这事本已结束,谁也没想到狗儿做事更绝,非要在一只羊身上薅羊毛,没完没了地去咬去欺侮好人。以好人拖欠苹果钱为由,多次带了一帮人骚扰要钱,只弄得好人十分狼狈又无奈。也没办法,今天给狗儿给点好处,明日再给些好处。

但,狗儿并不为此而罢休,他有自己这样的观点和学说,凭什么好人能干大事开公司,既然能开公司,收他一些保护费,何偿不对。但是,长期如此行事,最终让好人关闭了公司,十分狼狈般地,逃回了陕西老家。

那狗儿就是条真正的狗,在灵州大地上渐渐有了地头蛇的名号。多少人因为狗儿破了产、倒了霉,有钱的人担心他,没钱的人害怕他,有势的人却把他当成了工具。只有那些靠勤劳挣钱的人们,无时无刻地提防着他,被他祸害过的人们内心虽有不甘,但想法毕竟归了想法,现实中却没办法。于是,在凡被狗儿敲诈过的人,对狗儿有股恨的同时,不得不对社会也产生了一些看法。

麻老四的后人,在不断祈盼狗儿变好的过程中,思路也开始发生了变化。随着狗儿的名声越来越大,这后人偷偷摸摸地回了几次灵州。后来,麻老四后人渐渐觉得,人还是不能太善良,正因为他的善良,日子总是按部就班地过,还是没有比狗儿这种恶人过得好,于是便把狗儿作为参照物,慢慢地也学会了走歪门邪道。他想壮大自己,也想与狗儿抗衡,但他没有狗儿那种天份。想归想,总也实现不了他的宏图大志,于是他做起了贩毒生意。后来,生意越做越大,慢慢地也小有名声。知道风险随之越来越大,开始改头换面,在原始资金积累到了一定程度后,学会了治毒技术。为了确保安全,他将鬼庄鬼屋竟然变成了一个治毒据点,这正是狗儿难以想到的地方。

人其实就这么怪,饿的时候一心只想如何填饱肚子。一但肚子吃饱了,便思谋着如何能使自己变得有钱。有了钱的时候,却想到了如何让自己变得更阔气些,总想比别人高一头大一膀地,逍遥自在,大有富贵思淫*的那种范儿。这是精神上的需求,却不朝健康方面发展,总要干出一些离奇古怪的事情,足以显出与别人的不同。诚如那些吸毒的明星人物一样,享尽了人间富贵后,却不安心生活,总要搞出一些别出心裁的玩意儿,以此来吸引众人的眼球,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于是,他们的生活发生了质地上的变化,一时候吸毒贩毒成风,影响和造就了一大帮人,一但手里有了钱,思想上却不安分起来,不会真正过日子的群体也相继出现,促使了毒品一时成泛滥之状。

这种事,对于狗儿来说,自然是个大好机会,利用自己的势力迅速地占有了市场,生意做得更加疯狂。这个时候的狗儿,也想到了鬼庄里的鬼屋,也极想利用鬼屋去治毒。于是,这才在鬼庄里屋中遇见了麻老四的后人。两人见面后并没有一比高下的势头,却一拍即合,在这个人人感到十分害怕的地方,干起了最为肮脏的勾当。

狗儿毕竟是狗儿,他有他狗一般的头脑和想法,也许正是基因传承的结果。麻老四的后人,当然是麻老四的后人,他自然也有了他自己的传承基因。与狗儿一起共事,命中注定麻老四的后人,最终要成为狗儿的牺牲品。

那一年那一月的那一天,正是一些人吃了原告吃被告最流行时期的某天,狗儿赚得盆满钵后,知道做这种生意是个掉脑袋的事情,也不是个长久之事,挖空了心思及时扯出了自己的全部人马,又施展出他那一整套最为毒辣的手段,骗得另一伙人与麻老四的后人发生了一场大的混战。

枪战中,麻老四的后人丢了性命,双方损失巨大,最后凡是在这场枪战中存活下来的人全部被关进了监狱。

狗儿却还是那个狗儿,他有他的势力,也有繁枝错节的各种关系,依然疯狂地叫,使劲地咬人。

可是,正是狗儿这样的人,没有一件办不了的事。当然狗儿能办的事,都是那些常人不敢办、感情上也绝对不敢干的事。一时间的狗儿,也有了人上之人的待遇,也有了脚跺一下,便让灵州大地也要颤动三下的范儿。真正老实的人,更害怕狗儿,那些怕事的人,见了狗儿生怕躲闪不及。只有那些见不得阳光的人,才不断地向狗儿靠拢,逐渐形成了一个更加庞大的黑恶势力。

灵州大地上,于是便到处出现了一些不靠正当手段办事的人。

人与人之间发生了一丁点的小纠纷,能靠得上黑恶的人,便想到了这样的团伙,屁大的事情,都要由黑恶势力来摆平。甚至一些农村里邻居间发生了点矛盾,千方百计地靠关系找势力,用黑恶来吓唬。渐渐地,人与人说话间,也带了一些不安定的成分,口语中增添了一个新显的名词:“狗儿我认识”,“我和狗儿是铁铁的关系”……

十七 变异之形

发迹后的狗儿,思想更加狂妄,行为上有所放肆。但在风雨欲来风满楼的那种环境里,外在一些东西却表现出来的却依然是安然无恙。

其实,无论怎么做到泰然自若,本性上的东西,终会从骨子里将一些东西渐渐在行为上表现出来,最终暴露出狗儿那种狗的本性特质。

暴露出狗的本性的狗儿,常常一身西装革履,十分稳重的感觉,轻意间并不会露出他那口将要咬人的牙齿。正是在这种华丽,又显得庄重的外表下,狗儿改变了许多骗人的方式和方法。在历经无数次骗人的过程中,又生出了许多骗人的花样,也生出了更加强烈的穷尽一切、占有一切之心。

也正是狗儿这身西装革履的装扮,弄混了当时很大一部分人的思想,弄懵了很多人的脑瓜,都认为狗儿既是有钱的主儿,又觉得狗儿有一种社会势力腕儿,有的干脆还把狗儿当作能弄事会弄事的范儿。

狗儿为了把事情做得更大,从欺骗熟人开始,再后去欺骗曾经所谓的朋友。那些与狗儿不熟悉的人,挨宰受骗后,还得忍个肚子痛,当属正常之列。这时候,狗儿将骗已经在他的嘴里升华成了“合作”、“共同开发”等概念。不论熟悉的,还是不熟悉的人,一但被狗儿盯上,绝对没有人能逃脱得了的。并不是那些曾经被蛇咬过的人,十年时间里也怕那井中的绳。只要遇到了狗儿,怕其实没一点用处,偏偏就会有了明知山有虎,偏向此山行的派头。这是逼出来的东西,已经无法逆转了的现实。

这真是,行也行,不行也得行。当很多人从中,多多少少明白过来狗儿其真正含义的时候,狗儿却早早地摇身一变,他才是真正的狗。谁先明白过来,他便开始先咬谁。以至于,到最后被咬后的人们,都忍了肚子痛,开始有意躲避狗儿,生怕自己躲避不及。

“富贵思淫*”。狗儿发迹后,吃喝嫖赌无所不做,欺男霸女无所不能,口出狂言如何了得。

历史实践证明,人狂没好事,狗狂挨砖头。无论是人是狗,只要狂到一定程度,必有其倒霉的结果,这是历史的规律。

吃喝嫖赌也罢,却不能做出更加出格的事情,否则吃亏不说,像狗儿这样的人丢了身家性命,那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靠着情人,在外依然欺男霸女,家中大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能呼风唤雨中的狗儿,只要对自己有利的行业,他都伸手去做。只要于他有利的事情,都要插手去干,已经狂妄至极。

知道狗儿之所以敢这么做,过分地暴露出他狗性真相,其本质原因,在于这狗儿这一时间里,竟然靠“靠”弄成了事。且不说狗儿是如何靠成的,只知道他靠上的是一棵大树,无论从威从势上,只要提到了狗儿,更多的人便更怕他。

当然,也有不怕狗儿的人。那些不怕狗儿的人中,也有靠狗儿的人,更多的是狗儿要靠的人。

正是狗儿这样的人,在“靠”中生活,用“靠”靠成了情人,当了被他要靠人的女婿。这真是奇事怪事,象狗儿这种既没长相,又没德性的人,为何能靠成这般好事,与狗儿的名声有很大关系。这正应了猪怕肥,树怕壮。狗儿的肥壮,不仅让正常的事情变得不正常,不正常的事情却又变得正常起来,也真应了好的怕坏的,坏的怕怂的,怂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这还了得,不要命是狗儿一时的本性体现,谁人不怕。于是,此一时,彼一时,这个时候的狗儿,更加肆无忌惮,狂劲可想而知。

狗儿毕竟是狗,那种让人怕的狗性十足,相反恰恰给了另外一部分人一种“靠”的机会。狗儿便用靠的这种秉性,和他自身的那种复杂性,在生活中更加做得有恃无恐,甚至将那些他曾经欺骗过的人们,重新又搬了出来进行玩耍。正是这部分人中,有人宁愿供狗儿玩耍,也要利用这种被玩耍过程,为自己提供一种也要去“靠”的机会。

于是,一时间各种关系更加变得错综复杂起来,人心里开始慌恐起来。即使是夫妻两人,妻子开始怀疑丈夫,丈夫心里没数,也害怕起妻子。谁知道对方到底靠上了谁,也不清楚,对方靠上的东西是否比自己厉害,惟有担心是一承不变的东西了。

本就太差劲的狗儿,因为背靠大树,那些一朝被蛇咬,应该十年怕井绳才对的人,因此也有了“靠”成了的结果。这些人,倒与狗儿一样,开始做人,开始做事。他们以理解宽容,从而诠释了他们与狗儿之间的那么特殊而复杂的关系。

那一年,距离灵州不远处的A城里的出租车刚刚兴起,中巴车逐渐处于淘汰之期。中巴车是当时A城的一大特色,几乎被狗儿垄断了的行业。但随着出租车的兴起,势必给狗儿迎头一棒。但狗儿做事的风格与别人不一样,他表面上表示出对新生事物的极大支持,却暗地里为出租车的兴起制造麻烦。

狗儿并不按规矩办事,相反先在中巴车上做文章,抢客拉客故意制造声势,似乎中巴车寿中正寝已成必然。在狗儿的故意恶行下,造成了中巴车行业大部分人,慌慌不可终日。因为载客拉人,打架骂仗之事,风声水起,给社会安定形成了极大的威协。久而久之,中巴车行业呈现出两股势头。极少数一部分人,因为有了原始积累,纷纷开始另谋出路。绝大多数一部分人,因为经营中巴车时间不久,资金的原始积累还没成形。还有极少一部分人,刚刚买了中巴车,却一下子被当前的形势所迫,他们思想上的不安定,造成了情势上的不稳定,渐渐闲了生意,人却不断聚在一起,另谋对策。

上访的,闹事的,发泄的,往往车子不动,人却到处乱动。只要车子动了,又如飞机一般的速度,哪有什么安全感可言,直吓得坐车人心房乱颤。同样,吓得没坐车的人,见了这样的车子,到处急躲乱跑,足有日本鬼子进村的那种感觉。这种车速车行,将A城的动物也变得十分焦躁起来,只要看见那些飞奔的带着绿色盖子的中巴车,一个个惊慌慌地,完全可以用鸡飞狗跳加以描述。

管鸡飞狗跳不鸡飞狗跳,毕竟挣钱是主要的,既然出租车要取代中巴车,那么政府必须给中巴车们给个合理的交待。

于是,在狗儿的授意下,一帮人暗中操作,让中巴车变成了一条长龙,常常停在政府的门前进行示威施压。

那时候,A城虽是个省府城市,却与一线城市无法比拟,二线城市也算不上,三线城市也占不上了一点边。全城市仅有百十万口人,仅仅一架立交桥。因为火车汽车交叉要过,从火车道下挖了个洞修了条公路,俨然成了一座立交桥。正因为火车经过的地方,这架立交桥成了A市一大焦点,是沟通老城和新市区的一个重要交通要道。

既然所有到老城去的车辆,都要经过立交桥,那么到新市要去的所有车辆也必须经过立交桥,中巴车当然也就不例外。既然要经过这里,狗儿就在这里动起了脑子,让中巴车在此处做文章造影响。一帮人故意惹事生非,表面上好象是中巴车与中巴车因为拉客载人打架,实际上要让从这里经过的出租车倒霉。堵车,生事,拖时间,打架骂仗做表演。一时候,弄得很多出租车很被动,虽然拉了客人,但只要经过立交桥,证明就有很大的利润可图,一但堵了车一切都变得子虚乌有。

多拉快跑,是中巴车乃至出租车的最大优势,堵一堵车,自然让这种优势变得荡然无存,致使很多出租车宁可少赚些钱,也不愿拉人经过那座有名的立交桥。

狗儿的确是狗儿,做足了立交桥事情的同时,在出租车上做文章。垄断一种行业不说,还要在新生事物中占有先机。出租车牌照当初并不值钱,也就是几千元钱的事情。可仅仅一年时间后,车牌照竟然比出租车本身值钱。到了第三年的时候,价格直线上升到了13万左右,第四年的时候更不用说,最后发展到了近百万元。

当然,想做出租车生意的人,在左右为难中,更多地打起了其他算盘,使得出租车行业成了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

狗儿正是看到了这种时机,首先占有了先机,从中大发了一笔横财,同时也迟滞了中巴车走向衰落的过程。从出租车上捞钱,再从中巴车上套钱,哪一头也不损失。况且在这种过程中,狗儿不断从中作梗,给地方给政府施压示威,出租车牌照价位疯涨的后面,变成了开空头支票的过程。每次的实践都会表明,出租车牌照价格不会再涨价的可能性,被不明真相的人认可中,每次却在不可能性的下面,却暴涨了出租车牌照的价钱,这些差价很快便进了狗儿的腰包。一切不必细说,狗儿从中捞了一大笔钱,那威那势自然更不比从前。

青草地,西瓜皮,王八盖子,邮电局。头场雪,瓦上霜,大姑娘屁股,白菜帮。马蜂蛰,毒虫咬,头胎孩子,钉扎脚。穿大鞋,放响屁,座牛车,看大戏。风中旗,浪里鱼,十八岁姑娘,叫春驴。同过窗,扛过枪,嫖过娼,分过脏。车进站,船靠岸,王八爬山,磨叽的汉。蝎子尾,马蜂针,艾滋病毒,海络因。厕所蛆,褪猪水,点钞的手指,骂人的嘴。胶鞋垫掏茅楼,屎克朗放屁中国足球。杀猪刀,接血盆,姑娘裤裆,火烧云。姑娘腰,棉花包,水晶柿子,猪尿泡。链子把,剪子轴,光棍的牛牛和尚的头……

一时间,狗儿有了种全能的角色,也因有不会叫和会叫的那些狗一种气势,相反让那些内在本质上胆子小的人们纷纷不断收敛了自己,夹起尾巴做人,担心受怕地做事。

也许狗儿知道自己的归处,因为他有狗性的本能,他做作,他狂妄,他自大,他喜欢到处咬,他清楚他并不是人间之物。狗儿呀狗儿,总以为自己是人间极品,其实真正满怀正义的人们,并不是他的真正观众,他却极力地去演绎他的那种并不擅长的所谓人生。红极一时的狗儿万万没想到,物极必反,他的末日即将来临。

十八 疯狂之际

正当狗儿狂极之时,灵州那个叫魏沟子的鬼庄发生了一件大事,鬼庄里真就出现了鬼,而且出现了许许多多的鬼。那些鬼有男也有女,有老有少,纷纷云集于鬼庄里,认鬼屋前,鬼树下,很多人眼见了的事实。

纷纷扬扬的传说毕竟归了传说。至于那些鬼们具体干了些啥事情,想问那些眼见了事实的人,那些鬼的具体一些子丑寅卯的东西来,却没一个人能准确而定性地说出。那些鬼的具体样子到底是个啥样子说不出,更说不出那些鬼们具体干什么,到底吃的是啥喝的是啥,纯粹答不出个所以然,反倒遭人嘲笑,自己也觉得挺没意思。

鬼庄里闹鬼的传说,狗儿自然听到了一些。但狗儿不信这些,这是由狗的属性所决定。于是,这狗儿依然我行我素,猖狂地做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一些事情。

《三国演义》这部书,相信狗儿一定没有读过。因为他大字不识一个,基本算个文盲中的文盲。但他在疯狂即将达到极点时的做事中,却极想听人给他讲一些三国的事。有人更加演义性地或长或短地给他讲了一些,是否能听明白,无人知道。但他很认真,又常使人觉得,这狗儿极想做些象英雄般的事情。

站在一定历史角度看三国,从三国演义出来的东西,其实具有历史的虚无观点。这些狗儿肯定不明白,但他却很坚信一些事情,从三国演义中的,他得到的并不是行侠仗义,却是那些地痞无奈般的作派,因此做事比以往更加显得疯狂。

有人说过,不是英雄不读三国,若是英雄,怎么能不懂寂寞。狗儿至少知道,他自己并不是什么英雄,听一听三国多少增添了一些他想当英雄的心里。如果狗儿有所觉醒,自然独自走下长板坡,感慨月光太温柔,可能有些事情不至于最后落了个鸡飞蛋打的结局。

曹操不啰嗦,一心要拿荆州,用阴谋、用阳谋,明说暗夺,江汉末年,逢火连天分三国。每当狗儿听到这些,浑身无形中又增加了一些疯狂的劲头。对于三国里的一些话,该狗儿借签的东西,他却一点也没借签到。但是,不该借签的东西,反而让他特别感兴趣,而且毫无保留地加以借鉴。虽然三国里的一些东西,在当时的情况下,针对当时的状况和环境,有些也许是真理,有些也许是错误。但随着时间推移和环境的变化,那些真理性的东西,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也可能变成了谬论。

作为曹操来说,名为汉相实为汉贼,奸诈不说,凶残成性,不正统不说却乱世称雄,疑心重重且挟天子以令诸侯。这些事情,其实都是千百年来人们所形成的共识。特别是曹操令人发指的虚伪、狡猾、奸诈等等这些基本特点,杀救命恩人及全家,让追随他的陈宫想不通。可曹操说了一句有名的话“宁叫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之话,陈宫自此离他而去。他要杀放火者,结果却把救火者杀掉。杀老百姓时,边让老百姓快跑,以防官兵所杀,结果又是他授意官兵去杀。是他在军粮紧张情况下,授意军粮官小斗发粮,为收拢军心,结果把军粮官杀了。为防止他被人杀,结果制造出他梦中杀人的闹剧,而就此杀了自己的护卫。用挠乱军心之罪杀了杨修,其实杨修老是有自己的观点提给曹操,而曹操始终心中不畅,以致又杀了很好的一位谋士。抓了张辽,自己亲自想杀掉,听从刘备之言,人才不可杀,又看到许多人保张辽,结果将剑扔于地上,大笑道“我亦知文远忠义,故嬉之”,又亲自为张松绑,又把自己的衣服披在张身上,又让其座,令张辽异常感动。

这真是奸雄权变,其不可及。历史是否这样,本是演义而已,只要是演义,想写多坏,其自有多坏。一分为二看待时,只能用目前人们,还没有找出曹操的真正坟墓便是道理,因他有七十二疑冢,同是一个道理。刘备是王道的化身,这是作品正面描写的人物。双耳垂肩,有善于听从忠言的意思。两手过膝,是由于有脚踏实地的意思,给予他的是宽厚仁德的形象。若以小利而失信义于天下,是不仁,宁死不为不仁不义之士。这里的“义”是传统中国核心价值的重要内容,在不同历史阶段有不同内涵,有正义、有情义、恩义、侠义、信义等,民间色彩浓烈。后来,发展到了“忠义”,则表明义的观念已经为统治者改造利用,将其作为统治阶级意识形态与核心价值观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接受下来。

中国人传统的人生价值观中有人生三不朽,太上有立德,其次有主德,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谓不朽。自古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城者,不足谋一域。天下豪杰并起,然曹挟天子以令诸侯,令人厌弃。

当然,还是老话一句,狗儿毕竟是狗儿,他有狗的基因,哪能与三国中的人物相比。奸也罢,雄也罢,狗儿始终不会在此处占上一丝一毫的边儿,说白了他只能算烂人一个。狗儿真正算什么,准确点来说,可能比狗还差一点东西的东西了。因为是狗,往往还带有一点共性方面的东西,“不嫌家贫”应该算是狗的最为基本的素质所在,但狗儿,最起码边这种狗的基本素质都没有。

雁过拔毛,正是狗儿的拿手好戏。这时的狗儿,不再是当年的狗儿,拔毛已经不是他做事的风格,吃肉才是他真正想做的事情。

狗儿偷过,狗儿骗过,狗儿也抢过,狗儿也做过很多令人发指的事情。直到狂极之时,把一切变成了借,略有了些文明的范儿。试想想,此时的狗儿,伸手向别人借,被狗儿要借的人,哪有不借之理,除非不想在这人间生活。不借,已经不是被借之人所能决定的事情,明知道借了的后果,但不借的后果让人更加懂得。显明地,强占豪夺,贪婪成性,恶霸一方,这才是真实的狗儿。

如今的狗儿,把借钱作为一种做事的手段,拔毛吃肉还要喝其汤。只是因为借了钱,便从此与被借钱的人形成了一种难以割舍的关系。最先借了别人钱,很爽快地答应了还款的时间,并且在还款日子到了时主动打电话给被借了款的人,当然那人高兴肯定要去。一但去了等于上了狗儿的当,钱自然不会还,结果还会形成被借了钱的人开车去了,回去时必然变成了靠坐“11”路车回的人。靠“11”路去了想拿回自己钱的人,还能不能顺利回来,只能另当别论。

狗咬人归入了正常,但人总不能去咬狗。一但人咬了狗,那便成了新闻。狗儿之所以叫狗儿,这是本性所为,按他自己的想法,宁叫鱼儿却不愿叫狗儿。但问题的实质在于,他有狗的天性,也有狗的一种特质。知道了他的人们,还照样叫他狗儿,并不叫他鱼儿。因为知道,狗确实就是狗。久而久之,狗儿才是对他最切合实际的叫法。

同样,一些外表像人还会用语言交流的东西,其实这并不能代表就是人。

佛教中有一传说,说是佛祖出生后,一手指天一手指地,并在地上周行七步。很多人并不明白,当然作为狗儿更不明白。但这个狗儿,却在潜意识中极想做到佛祖所要表达的事情,结果他就是他,一条丧家之狗而已。

老子有传说,说其有八十一种变化,孙悟空只有七十二变化。孔子、庄子、韩非子,司马迁认为,老子是对这三位产生极大影响的人物。其中对孔子的影响最大,孔子常向老子求道问礼,比如丧葬问题,给孔子当时的感觉认为老子是其犹龙邪,神龙见首不见尾。当时老子对孔子说的第一句是“吾闻富贵者送人以财,仁人者送人以言”,第二句是“聪明深察而近于死者,发人之恶也,博辩广大而危其身者,妇议人者也”。

当然,老子是老子,狗儿再怎么日能,毕竟还是个狗的本质,无可与人相比。即使想把自己当孙悟空一样来看待,属不知自己比孙悟空差了十万八千里,却不自量力。

狗儿像人,说话也像人,但知道狗儿的人,却异口同声地认为,他并不是人,而是一条名符其实的狗。

人来自何处?科学上讲是从猴子变的,但老子研究结果形成了人的三种来源。一则是老君造人,火候大烧黑了便放到了欧洲变成了黑人,火候欠了便成了白人,正好的便是黄种人。二则是女娲造人,用泥做了人吹口气便成了活人,拿了根稻草蘸了黄泥水抖动,落在人身上泥点子多了的便成了男人,落在身上水多了便成了女人。

还有传说,人类有了大劫难,剩下了两个人,一个是伏羲,一个是女娲。这两原为兄妹,伏羲求女娲嫁给他,作为妹子的女娲认为是乱伦,便说我前面跑,你后面追,追到了我我便嫁给你。可伏羲怎么也追不上,于是来了个回转身,结果妹妹却扑到了自己的怀里。说明了妹妹的心在哥哥身上,一直追着哥哥跑。三则是西方人说的,是上帝造人。

人来自何处,科学发展了成千上万年也没个定论。那么,作为狗儿来说,到底算个什么东西。只能说,那年那月,是因为天上掉下了个东西,把地砸了一下,才惊得他娘从裤裆里不小心掉出来的货色而已,他很可能不是人。这,才是本质之本质所在。

真要追究人到底从何处而来,从狗儿的身上可以看出,道家说得有点合乎道理,那便是人是按照一定的道而来的。人生的图腾是人首蛇尾,即人是与兽有关,否则人既有兽性又有人性。狗儿的身上,毕竟兽性比人性大了一些。

《庄子》中还有一则东郭子问道的记述。说东郭子问庄子,道在哪里?庄子答道,在蝼蚁之中,道在稗之中,道在瓦砾之中,道在屎尿之中。东郭子认为,其回答将道的出处越说越有些低俗。庄子却说,因道在我们身边,什么地方都有道,关键要修道、入道、悟道。没有术,做不活;没有法,坐不稳;没有势,做不大;没有道,做不久。没有德,术不正;没有德,法不公;没有德,势不应;没有德,道不通。德的本质含义和属性,便是物的本性。然而,统统这一切,最基础的是,狗儿却无德。这是决定一切的。

为什么人类社会发展越来越发达,而完全没有解决好人类的问题,反而使问题更加复杂化了呢?其实这个根本性的问题,在于人类德的滑坡。

德之不存,道义何在?无德无道,败为其终。

灭亡是狗儿最归的归宿,这是历史的必然,也是天性的必须。

十九 末子之时

北方人,骂人时往往会说“那人缺了八辈子德”的话。其实,这句话真正的含义,在于是骂这个人,本身就不是人的潜台词。正因他做了不是人该做的事情,说了不是人应该说的话,其实质在于这种人德性太差,其人性已经达到了极度扭曲,德性几乎已经没了。如果德性没了的人,真正的人如何对待他,其实是个非常难办的事情,千好万好不如丢给其一块骨头,饱了其,也不愿害了自己。否则,这样的人,一但被人惹上了身,出现的结果可想而知。狗一般的样子,一定会追着咬人,让其不得安生。

狗儿正是这样的人,对待别人总是瞪着狗一般的眼光看。只要有利可图,便不择手段,才不管对方是亲爹、还是亲妈,稍不如意便猛扑上来,狠狠地咬人一口,以求精神上安慰。在此基础上,顺便也要填饱一下自己的肚子。但真正的人,毕竟还是害怕畜生类的东西,无奈之下,尽量满足那些畜生的需求,以保全自身。

一个人的人性是最为基本的东西,人性没有了,从某种程度讲,这样的人还不如畜生。让畜生还原一些人性的东西很难,让那些外表是人,但却缺失了人性的人,还原真正的人性实际更难,并非需要相当长的一个过程那么简单。

特别如狗儿这样的人。站在历史唯物和辩证唯物的角度看,狗儿形成了狗一般的属性,是有其生存的环境基础,也是社会发展完善必然有的一种过程。狗儿的归途,一定会灭亡,这是用发展眼光看待问题时得出的一个道理。大乱必能得到大治,诚如乐极必生悲一样,疯狂之极的狗儿,最终走向灭亡,是历史的必然。

那一年的那天那个特定时间段里,天上不掉下那个东西,如果没有把地砸得震天响,狗儿娘不一定会在那个档口掉下狗儿。没有一定的客观条件影响,瓜熟蒂落才是正常的规律。但狗儿娘还是因外界影响,最终从裤裆里掉出来了狗儿,必有了一定的不安定因素的渗透和影响,这才是历史的必然,谁也抵挡不住的事情。只是那震天响的声音,着实吓了狗儿娘一大跳,这才惊得她不小心从裤裆里提前掉出了狗儿。从时间的角度讲,狗儿的出世,也可能超前了些。超前了出生时间,必有其成熟的缺陷,也是一种必然。

也许,正是超前影响了狗儿的正常发育,从而改变了狗儿一些基因编程。加上他娘前一年遇到过狼的经历,狗儿必然成为一种时代的另类产物,一个没有了道德底线的产物。可幸的是,正因有了狗儿这样的历史产物,大部分的人,因狗儿的外界刺激,才有了改天换地的念头,也有了不断走向文明的经验基础。人们有了觉醒,便有了历史的担当。于是,大部分的人,在做人做事上,开始注重了道德底线的坚守与养成,在如何与人为善上做文章,努力地扭转风气朝文明健康的方向发展。

但是,历史不得不承认,狗儿的时代,正处于一部分人思想迷茫的时代。在这种迷茫过程中,穷的更容易被先富起来的人所影响,很多人的行为发生了变化,有的急于冒进,有的穷则思变,有的孤注一掷。往往一些不该想的想了,不该做的做了。但不能让人理解的,却是因错误的思想,导致出的错误行为,往往又成就了另外一些错误的人,便让这些错误的人形成了更加错误的思想,造成了更加严重的错误行为。

慢慢地,好人与坏人之间差距逐渐变小。由于迷茫,很多人把最为原始,最为优秀,最为传统,最为道德的东西不段丢失,使整个社会出现了信仰缺失、道德滑坡、人性扭曲严重情况。道德滑坡、信仰便不坚定,人性必然引发扭曲。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形而中者谓之德。器者人才,德者人性,道者人文。

这些都关乎人文方面的东西,只有以化人性,方能以成人才,这才是人才管理的秘诀所在。但,这一时期中,人们似乎已经在思想里变得麻木,正确与错误之间的界线开始模糊。只要能让自己过得比别人好、比别人强,那么这一切行为皆为正确。只要过得不如别人,思想再怎么高尚与纯洁,都是些不为人所欣赏的东西了。

因此,道德滑坡引起了人才流失。同时,道德滑坡,也足以引起了社会的不安。财润屋,德润身。德可生财,德可齐家。没有人性底线的人,没有社会规范底线的人,这样的人不可交,这样的人既不用财润屋,也不可能有良好的道德去润身。但是,此一时的人们,把这些最为基础性的东西早忘记得一干二净。

老子讲,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报;莫知其报,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

毕竟,狗儿还是狗儿,只是一个会咬人的狗儿而已。于他的本质来说,显然与常人不同。他有最为狗性的一面,骨子里便失去了最为传统而基础的德性,即没了人性。最终,因会咬人,而让他有点发疯。最为根本地,并不是他会咬人,而是因了他扯了张虎皮,却当作大旗来用,更有了咬人的条件和资质。

常言说得好,人狂没好事,狗狂挨砖头。狂极一时的狗儿,如此做人如此做事,他一定会倒霉,而且必须倒霉。

天知道,让狗儿终于倒下的,竟然是个女人。

狗儿总以为别人是个卖雪糕的,却不知道别人也能靠成人,那是个靠吸地气有骨气树正气的结果。强取豪夺无所不为的狗儿,这一次他却看错了对象。

还是那句老话说得好,打狗看主人。也是这话实在,狗儿毕竟是狗儿。当然了,是狗何必拉出来与人一同而语。

先是狗儿的公司被查封,后是银行催还款,诉苦伸冤的人越来越多,狗儿干脆远走高飞没了踪影。

至于狗儿到底去了哪里,又能去哪里,暂且不说,灭亡已经成为一种必然。

这里想说的是,按照传说,说人之将死身边总有两个小鬼,一个叫黑白,另一个叫无常,黑白无常都是索人性命的小鬼。

然而,灵州那个鬼庄里相传的那些鬼显然存在,而且是一大群的鬼。这些鬼,其实正是无数个黑白和无常,他们感到鬼庄里阴气太重,不谋而合一对一对地云集到这里,针对地却都是狗儿,看来狗儿即使有上天入地的本领也无济于事。

这真是,天道常衡,知和日常,复命日常。如果那狗儿,仍然没有恢复人的本性,想躲开黑白和无常,显然还是个无济于事。

儒家说仁者寿,即有爱心的人长寿。也有人发问过,为什么有些将军也长寿,归根结蒂,是因为能长寿的将军,因为他的气息温和。

狗儿没有仁爱之心,也没有气息温和的德性,证明了狗儿死罪难逃。即使想立地成佛,广存仁爱之心,妄想留下自己性命的狗儿更是无济于事。

对于真正的狗,有人说狗有十条命。如此看来,狗儿即使有百条、千条,乃至万条命,当时代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后,一切也是无济于事。无数的黑白和无常,都想索取狗儿的命,躲了今儿,还有明天。正所谓,躲了初一,还有十五。看来,做恶多端的狗儿,已经回天无力。

清静为正。道讲清静,长寿人也是这样,自然安静,这便是一种得道的表现。

象狗儿这样的人,为何不清静,只因他于自身的神情方面便不清静,重在其心常常受到一些不良东西的侵扰,还有那一腔横行霸道的欲望所牵引,常常被自己那种欲望所激发,乃至于欲罢不能的地步,更做不到让心静下来的程度,澄不清自己的心,那么神自然不清。五色令人目盲,五盲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也是狗儿把握不住这些要点,德不存,心不静,神不清,只为自己,且恶而有之,总也没有摆脱他那种狗的习性,总也没有去掉他自己的一切贪欲与恶缘。

是人,而且是个真正的人,必须学会对付大千世界中的一些烦。比如,看到一些令自己直观不怎么舒服的东西时,要会想到它美好的另一面,比如残风落叶的秋寒冬来的苍凉时,要会想到来年春暖花开时的场景。狗儿并不是不会,而他却不愿这样做,非要做个恶人,做个不受人喜欢的那种狗。有谁能说服他,可能只有和他一样的畜生。

人要做到拿得起、拿得稳、放得下,这样人更容易成仙。拿得起,就是能够得到自己向往的事物。久旱逢甘露,他乡遇知音,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这是人生的四大乐事、幸事、福事。夙愿达成,往往是一个人最大的欣喜,这意味着成功、安逸和享受。

然而,重要的是人要拿得稳。诸如俗话所说“得江山易,守天下难”,大到帝王的江山,小到学生的成绩,维持才是最困难的,完成不是事业的终点,而往往是一个新的起点。更重要的在于人能放得下,就是说占有的越多,牵挂就越多,幸福快乐就越少。

人常为钱、权、名、利而奔波,但人生有限,割不断这欲望之绳,在充满形形色色的欲望中,人便失去了快乐。只有拿得起放得下的宽容和大度,才是人一生最大的幸福。

狗儿是个不容易满足的人。正因为不满足,他便有了贪欲,贪欲不断膨胀便与恶结缘,最终他失去的不仅仅是幸福,重要的是失去了他自己的生命。

呜呼,天造人,人靠天,于是天命不可违,正是这个道理。人生人生,其实只有今生,哪能有来世,下辈子不过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梦。古往今来,秦皇汉武唐宗宋祖,谁有来生?蒙恬韩信李白杜甫岳飞于谦,谁有下辈子?人生很短,有经历有困难,悲欢离合,承载了太多的责任和重担。

因此,人生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很弥足珍贵,不可以为时间还早,年纪还小,生命还长。要把握今生,把握今天,开心快乐,不可抱怨,更不能像狗儿一样。

做人一定要大气,并不在于是否有高智商和高情商。更不能像狗儿一样,动不动就讨厌人,憎恨人,日鬼人,并不是格局小不小的问题了。因为狗儿根本不会做人,重要地在于他偷人、骗人、拐人、抢人、劫人、打人,他在不断地作恶。

因此,人有多大气就有多成功,越努力才越幸运。要热爱生活,命才是失败者的借口,运是成功者的谦词。彻底地灭亡,这才是狗儿最终的结果,也是理想幸福安逸安康文明的复兴与壮大的必然阶段。

直到有一天,人们发现了狗儿。但这一时的狗儿,的的确确、现现实实地,竟死在了鬼庄鬼屋前那棵鬼树下。

至于狗儿怎么死的,没人知道,只有天知道。但能肯定一点的,是黑白和无常索引了他,而且是一大群的黑白和无常……

二十 大限之至

狗儿死了,是在他家那个鬼屋前的那棵鬼树下死的。

知道狗儿死了的人,但凡对狗儿熟悉了解,都会十分肯定,也会毫不犹豫,露出一副丝毫没有任何遮拦地样子说,那怂绝对不是好好死去的。至于怎么死的,并非没人知道,即使知道了,又没人愿意说,总觉得不小心说出去,有点不咋吉利地感觉。于是,还是不说为好。不做死,便不会死。狗儿的死,正是这个道理。

那一年,东躲西藏的狗儿,自知作恶多端,人皆愤之,如丧家之犬,东躲西藏,终没个安身之处。不得已,便偷偷地回到了那鬼庄里鬼屋中鬼树下。虽然那时的魏沟子庄子里,几乎没有了什么人烟,空静的庄子才有了狗儿一时喘息的时机。狗儿知道自己,已经成了个人人喊打的东西,这才有了点害怕,静静地思考了一下自己的未来。

这狗儿自回到了鬼庄里,不再敢以狗儿的名子行事。他重新琢磨起了那个沙塘,也许还能干出一点结果。但狗儿先前所干出的事情,不仅人见人恨,也是时势绝不允许他能存活于世的东西。他虽逢人使出了摇头摆尾讨人喜欢的姿势,装出一种十分凄楚的样子,嘴里还反反复复地称自己为鱼儿。他希望不再有人知道,他就是曾经的那个狗儿,那个人人痛恨的狗儿,那条真真正正狗一样的东西。有点重新做人的想法,却没有了让他重新做人的客观现实。苟且偷生,才是狗儿这时的真实写照。

不管怎么说,狗儿就是狗儿,虽自称自己为鱼儿,但熟悉了解他的人们,仍叫他狗儿。他也没得任何办法,叫就叫吧,能真如一条狗一样活下来,别人爱叫个啥就叫个啥。总之,知道他就是那个狂极一时的狗儿,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狗儿,人们避而远之。无论叫啥,在人们不断扩大丰富的想象与传说中,只要提到狗儿,不自觉间在脑海里形成了一个连走路的样子像狗、说话的态度是狗、做事就是条狗那个狗儿。

可是,那个沙塘也许更嫌弃狗儿,没几天功夫也干枯起来,从而使狗儿失去了生存中最基础的东西。于是,他害怕,他恐慌,他担心,他焦虑……

诸葛亮《诫子书》中有一段话:“夫君子之行,静以终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相信狗儿是不知道的。假如这段话狗儿知道,相信他也不会按这些要求去做,他有他的天生的基因保障,骨子里的东西是难以改变的。

正如人就是人,何须狗的品性。不学无术,则奈以狗性惟之,难得其终身。正所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这一时的狗儿,该报的时候确实已经到了。真可谓“年与时驰,意与日去,遂成枯落,多不接世。非守穷庐,将复何及!”

这时的狗儿,也曾想到了父亲愣娃,也想到过母亲。虽没见过愣娃,但愣娃的一切却都深置于狗儿的骨髓里。狗性的成因,让他临死前仍没有丝毫良知性的发现,还把一切错误都归结于社会。狗性决定了他的一切,狗性也成就了他的一时,也是狗性终结了他的全部。

其实,狗儿一直以来也不明白,父亲为何没有山一般胸怀,便也没有让他有山一般的依靠。正因从来没见过父亲,可是愣娃的愣,却让他在骨子里将这一切加以继承,并不断发扬与广大。他虽与愣娃之间,一切的一切,表面上似乎都化成了一种子虚与乌有,内在的东西,狗儿一点不余地加以保留。事实上,狗儿并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他也将去往哪里。也许骨子的东西,肉眼难以看得出来,血液里流动着的,也不代表没有那种认为不太多的东西。记不记得他娘是在沙塘边不小心掉出了他的史实,清不清楚他是那最会也最爱咬人的狗带到了沙漠深处,明不明白那爱咬人的狗儿为何在那个时间段里将他交还了他的母亲。也许,这就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必然,失去了这种必须,也许将会失去一种平衡。

是父亲,有意还是无意,都会决定了一个家庭的格局。是母亲,无论花费多大的心思,其一言一行都决定了这个家庭的温暖度。失去了父亲,人的局很不容易形成,失去了母亲,人最容易不懂人世间的冷暖。狗儿到底是因为失去了父亲,还是母亲不懂得一些道理,最终形成了这样一种结果,其实与那个天上掉下的东西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只是当天上掉下来那个东西的时候,是人世间一种平衡的开始而已。

天上掉下东西的时候,也许也只能代表了一种时间段而已。同样,天上掉下东西的时候,也说明狗儿娘的随意与粗心。正是天上掉下来了那东西,还是惊了下狗儿娘,正是这一惊之中,狗儿被他娘不心从裤裆里掉了出来,那才是本质所在。

并不是是不是、该不该的问题,也并不是是不是、该不该的存在,掉下来毕竟成了客观,那便用客观的现实去对待。天上掉下来的东西该不该,不敢做出肯定的回答,但狗儿娘千不该万不该,在那个错误的时间中,在那个错误的地方上,同样是在那个错误的家庭里,将狗儿错误地掉了下来。

死,成了狗儿的绝对,也成了他的必然。否则,这人世上,何时何地才能实现和谐和睦。只有狗儿死,幸福安康的生活才能实现,这才是历史的必然。

狗儿死时的样子十分难看,特别是那对尖牙很显眼,被人硬生生地敲去了半截子。在焦黑的脸盘衬托下,还是显现出一种青面獠牙地感觉。

发现死了的狗儿时,这狗日的,精光精光,是被一条很粗很粗的蛇正紧紧地缠绕在鬼树身上。

有一根桃木橛子,穿过狗儿的胸口后,直插在鬼树身上。狗儿真像一条死皮狗一样,高高地被挂起,随时有种被人要脱皮的那种感觉。

将狗儿钉在树上的,那是一根坚硬粗壮而有力的桃木橛子,把那个具有鬼一样的沙枣树身,硬生生地从中间劈开了一道口子。

狗儿搭拉着脑袋,两手下垂,顺着两手指尖,在鬼树根下流了两滩血,显见那两手是被挑断了手筋。光着双脚,那十根脚趾也活生生地被砸断在地。留下了两眼框,也只剩下了两个圆圆地圈洞,眼珠极像是被乌鸦吃掉。也没了双耳,下巴歪向一边。鼻子却很奇怪,连着一层薄皮,居然挂在嘴唇上面。特别,那个尿水的东西,只余下了个半拉子。

当有人发现死了的狗儿时,蛇最先松开了狗儿。但蛇并不走,昂起头,瞪着眼,吐着长长的信子。

当这人有种被吓破胆的感觉时,青天大白日的,突然来了一群狼。围着狗儿,仰着头,大声地嚎叫了一通。用狼眼看了看发现狗儿死了的人,也不避嫌似地,最后竟然将狗儿吃了,只留下几块骨头。

最后,狼和蛇一起走了。

狼走得很慢很慢,蛇却爬得很快很快。

狼和蛇并不顾及周围的一切,把那个最先发现狗儿死了的人,看也不看一眼,共同朝着沙漠戈壁深处,一路嚎、一路叫、一种走、一路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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