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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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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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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磊:《飞凤街的爱情》


           

                 飞凤街的爱情

 

 多少年以后我还会记起那个夜晚的情景。那天,古桥路突然晃起来了,一上一下,象打摆子。两边的路灯也晃起来,晃得厉害,暗黄的光线象散了簧的鸡蛋,糊成一片一片的。我以前在古桥路从来没见过这样子。古桥路还是老样子,只是原来的直筒路隔开了人行与车行道,两边的银杏树变得稀疏了一些。以前我是这条路上的常客,后来一下子,就失踪了,熟人们都不知道我去了哪里。有些事不是发生了,连自己都会奇怪,象现在,我就有些不敢相信,在夜里的十一点钟,我居然坐在一辆不停晃动的摩托车后面,前面开车的是一个女人,名叫安红。

车和路都晃荡得厉害,我有些惶恐,不知道手该怎么放,要是我老婆陈晶,我就会伸展双臂,象箍一团面一样紧紧箍住腰或者别的什么地方,然后将头贴在有些汗晶的散发出茉莉花或者菊花或者玫瑰花气味的后脊,重重地吸气。

可那时,我已经离开我的的老婆陈晶一年零五个月,也就是说我已经在飞凤街开了一年零五个月的店。是租光碟和租书的,那些旧的武侠言情书和vcd片挤在一间十五平方米的房子里,被对面一个叫扬子工学院的学生们借来借去,留下一大堆毛票,那些毛票攒得差不多了,我会越过济川路,去到与它成十字角的古桥路上,将所有的毛票存在那家茶叶店旁边的储蓄所里。一个月大概一二次,但我后来不再去古桥路了。

其实古桥路上的晶晶花店早就不存在了,在一年半前,以很低的价格转给了一个原来卖水果的乡下女人。那女人当时很不识相,货都清点好了,准备签合同,还在唠叨着“贵”,想再扣掉几百元钱,她不知道,这个花店的主人心情跟屋里的光线一样阴暗。我很漠然,闷着头在一边看一张过期的《扬子晚报》,那一页是个新人集体结婚的图片,一片咧着的嘴冲着镜头笑,我想如果用笔将那些上翘的嘴唇全部描成下拉,题目是否可改成“集体离婚”呢。我用一支圆珠笔狠狠地在那些嘴唇上描画……这时,陈晶与那个乡下女人争吵的声音传过来,我一下窜起来,狠狠摔了一盆月季,花立刻象一摊泥趴在地上,两个女人惊恐地看着这边……

那是我与陈晶在一起的最后一个场景,后来我就来到了飞凤街,成了一个二十九岁的单身男人。

我不想说我是一个受伤的男人,但每次从那家原先的花店前经过,腿就会抖,皮肤上的“汗毛“就会竖起来。后来,我不再去那条街,有些事,就让唐小泉代劳。

唐小泉,去交一下电费。

噢。

唐小泉去交一下水费。

噢。

唐小泉是我书店的打工仔。唐小泉说他是个无家可归的人。我的店很小,但还是收留了他。唐小泉惯常的姿势就是坐在水池边的矮凳上翻一本书,他尖瘦的小脸隐藏在书后面,一动不动,只有一副大眼镜上的镜片会一闪一闪的。我躺在写字台后的竹椅上,听听音乐或者翻翻账本,有时从抽屉里抽出那些抵押的证件,检查一下是否有过期的。

唐小泉坐的水池后面是一扇大窗户,窗外是一大片民房,窗前是一条通向飞凤街的小路,下雨天,路上会积水,一些花花绿绿的女人常常踮起脚摇摆着走来走去。唐小泉除了看书,就是看着窗外。不在水池边时,就收拾那些还回来的书和碟片,分门别类码得整整齐齐放置架上,或者找来拖把和抹布将店里搞得很清爽。

 

飞凤街地处城乡结合部,若不是一所来历可疑的大学的到来,它至今还是一片农田。可是说开发就开发了,虽然和古桥路的繁华没法比,可对有的人,它确是最适合生存的地方。街的后边簇满了高高矮矮的房子,大都租给了外来户,不少是些做“小姐“的女人。上午常有几个打着哈欠,头发乱蓬的小姐来店里借书或者碟片,一般交了押金,就拖拖踏踏的走了,留下一些若隐若现的香气。这迷离的气味在小店里弥漫开来,与我身后挂着的那件天丝斜领黑白碎花的T恤散发的气味一样,让我迷醉。那件柔软的衣裳是陈晶出走前留下的众多物品之一。放证件的抽屉里还放着一管由米黄慢慢褪色成淡灰的口红,还有一支仿水晶的紫红发夹,造型怪异,象个风情万种的女人。来到飞凤街很久了,我象一滩泥,摊在这15平方米的屋里,很软,唯有一次次摩挲这些藏匿之物,我才变得坚硬。坚硬的时候,时间会停止一会儿,世界会缩得很小,变成女人的丝衣,口红,发夹,继而是腰,臀,黑的发,白的肤,褥被间的翻转,腾挪,呻吟……

飞凤街,真是个好地方,它至少让我这样的人过得比较自在。那年夏天,不断有一些信件飞过来,信里起先是好说歹说,苦口婆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继而变得强硬,是催促,命令,最后变成了谩骂,威胁……陈晶和背后的那个男人拿我真的没办法,有些恼羞成怒了。我象他们认为的那样成了“无赖”,时不时用电话骚扰一下,每次收到信我都会“啪”地打开一罐三泰啤酒,象庆祝一件喜事的降临……

 

我不想过多谈论自己的婚姻,那是一个平庸的背叛的故事。但我的确很爱我的老婆陈晶。真的很爱,还有那些花,我们的生活曾经象那些花儿一样香气袭人。我们相识在花店,共同经营它,在里面赚钱,吃饭,看碟,吵架,做爱,憧憬未来……可是,只是一年不到,就出了故障,对,真的象一个故障,车一下熄火了。一个叫“大富豪”的财大气粗的公司源源不断地需要一些鲜花,这是笔大买卖,陈晶亲自己去送花,租的车,一次次,每天都去,送着送着,就把自己都送掉了。不能说一切是个预谋,但……或许是天意,对他们是,对我―――我不相信自己是那个倒霉鬼,电视里俗套的情节降临在自己身上……

我以“无赖”的姿态坚持着名存实亡的婚姻,在我是“坚持爱情”,在我老婆陈晶看来,是我这个“窝囊废”贱骨头,生怕找不到女人。我不知道她说的对不对,因为我不喜欢在这种问题上进行反思。只不过我要说的是,在经过长达一年的坚持之后,那个喜欢鲜花和勾引别人老婆的“X总”兼市政协委员,仍然拿我没办法。而我的另一项胜利是我终于有了艳遇。

 

我的艳遇是安红赐于的。安红最先吸引我的是她的“帅”,她夹着一根烟站在那儿,与众不同。天气已是深秋,她穿一件枣红的马甲和黑色高筒靴很酷地倚在一辆摩托车上,旁边一堆木料上坐着一个很文静的女孩,是她妹妹安静。她们都仰起头在看工人往门上装灯箱。电钻嘈杂的响着,但我还是听出她们说话的声音。她们是本地人,不是我想象的那种,这让我有一丝欣喜,不过,我仍没奢望能与之发生些什么。她们都很漂亮,店也装璜得格外考究,还有她们的做派,都无法让我产生一点自信的想法。

她们开的店叫“上海鸡粥店”,就在我的隔壁。开张第一天,我们这些邻居都被邀请去吃开张酒。都是些做小生意的,碟片店,台球室,理发店,杂货店,坐在这家虽小但相当豪华的店堂里,吃着“六分熟”或者“七分熟”的上海卤鸡,蘸的酱也很考究,甜酸还有些油炸香葱的味儿,据说是专门从总店配制的,我们这才第一次知道,飞凤街上终于有了一家真正的专营店。

鸡粥店生意很不错,除了第一天开张,这个邻居还没怎么与我打过照面。现在想来,即便开张那天,安红也没对我有过格外关照,连个眼神都没有,这就显得有些突兀,事情发生在鸡粥店开张后的第五天。那天是个阴雨天,傍晚的时候,生意似乎清淡了些,妹妹象象往常一样伏在吧台上听收音机,姐姐不知道在里面一间干什么。我呢,正是最忙的时候,一到雨天,生意就特别好,或许人被困在家里,只有靠看碟来打发时间。唐小泉不断将那些还过来的书或者碟送上架子,来来去去地帮顾客找新碟,我埋头记帐收钱。这时,电话响了,电话响很正常,那是店里的公用电话。我“喂”了一声,那边就开始说话了,是个女声,我开始觉得她大概打错了。不过一会儿,我就确定,是找我的。她的声音硬且有些沙哑,她说她叫安红,就是隔壁刚开店的,她没有直接说什么,只是问我现在忙不忙,虽然我忙得都有些不可开交了,不过,接到这样的电话,我还是兴奋过了头,我忙站起身,贴到电话机前,示意唐小泉过来接我的手。我的心“嘭嘭”地跳,我说,不不不,不忙。她说,如果不忙,她想在晚饭后,邀请我去歌厅。

 

我从没到过歌厅,所以只有看的份。我安静地坐在灯下的沙发上,看着安红在或明或暗的屏幕前扭动腰肢唱歌,她沙哑的声音唱起歌来倒别有风味。不过,我不好意思老盯着她看,将头扭向窗外,窗外是古桥路,车辆和行人有条不紊地行进着。安红又唱了几支歌,便邀我去隔壁的“情人坊”酒吧。酒吧我也不适应,我的话很少,气氛便有些闷。好在酒是个好东西,能让人无所顾忌。不知什么时候,我们俩开始喋喋不休起来,象两个初次相识的情侣,都想在有限时间内告诉对方自己的事情。安红的妹妹小时候患有严重的坐骨神经病,一直没治好,随着年龄变大,病变严重,危及双腿,几乎不能走路。安红原来在上海做生意,为照顾妹妹,就回来了,她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为妹妹治好病,为此,她可以付出一切代价。

怪不得看她走路,总是很慢的样子。

我说这话时,看到安红眼里有一层迷雾在飘散。我很感动她能够对我这样的人掏心掏肺,便也不管不顾地说起自己的伤心家史。边说边大口喝酒。酒最能让人尽兴地倾述,很多话都会一泄而出。

我很久没有这样畅快过,只是眼前这个女人让我很惊讶,仿佛与我前世有缘,知晓我许多过去的事,并且很多方面与我有着惊人的一致,甚至喜欢的零食和最讨厌的笑星,还有对某个旅游景点的钟爱,最绝的是连身体最怕痒的某个部位……她不是刻意迎合,象电视上的“情侣对对碰”一样,背着写,再翻开牌子,答案出奇相同……

那天,我喝多了,但很兴奋,出了酒吧,觉得地有些不平。安红似乎好些。坐上她的摩托车后,我发觉,地真的不平,越晃越厉害。我们晃晃荡荡地在古桥路上行进,这么久了,我都能记得那个摇摇晃晃的古桥路,那个摇摇晃晃的夜晚…… 

不过,那次的约会,我仍然以为不过是女人的一时之兴,或者遇着什么烦心事需要解闷罢了。我有自知之明。可是那以后,安红对我变得更加主动,似乎我们不是刚认识几天的邻居,而是相识已久的老朋友。午饭时候,她会忙中偷闲地送来一些卤汁鸡瓜、盐水毛豆之类的小吃,说是让我尝尝,然后一溜小跑地回去照应客人。午后生意淡时,看我坐在店里发呆,她会过来陪我说说话,开些让人舒服的玩笑,其实也不特别好笑,可是她会笑得前俯后仰,甚至拿小拳头砸我。唐小泉吃了午饭过来,安红就会拉我去打台球。台球室没有多少人,安红穿着件很少有女孩露单穿的黑色小背心,趴在那儿瞄准,从后面看,十分夺目。打到某个有难度的球,她会让我教她,好象我肯定是个老手,其实我这样的人,很少有这些娱乐的。我贴在她背后,双手从后面环抱着握住她的手,脸几乎就触着她的头发,虽然头发里散发的是些熟食卤鸡味,不过,我的身体还是有了反应。我怎么能打好台球呢,我象喝了酒的人,迷醉得不清。

 

快乐的日子过得很快,唐小泉还是老样子,话很少,还是喜欢坐在后窗前翻书和看窗外那些花花绿绿的女人,有几回,他跑到了窗后的那片居民区,我看到他的影子在那些高低不一的房屋间闪了闪。我觉得很正常,小伙子嘛。

天气真正冷起来的时候,卤菜生意淡了许多,租碟的人倒多了不少。不过我的心思有些不在生意上了,大多交给唐小泉。一有空,就溜到隔壁,现在我连吃饭都在隔壁,还有唐小泉,也不用老吃馄饨了。到了晚上,我坐着安红的那辆破摩托“嗖”地一下就消失在飞凤街。安红抽烟喝酒K歌玩得很疯,我呢大多是欣赏的姿态,我不象以前那么害羞,象个娱乐场的老手了,安红唱罢一曲,我便大呼小叫地喝彩,拍桌子。但是有时一曲终了歇息的时候,那突然的安静,会让我一下子窘迫起来,就象这快乐,一段一段,感觉有些生硬或者突兀,或许真是自卑惯了,有些冥顽不化,放不开,虽然安红还是很主动。按电视剧的套路,我们应该发展到的情节还没有到来。直到有一天,我被打了。

事情其实很简单,还是在歌厅,古桥路上那家。那天是先上的酒吧,喝了酒后去的歌厅,喝了酒的人唱歌和平时很不同,安红还是边唱边扭,扭得幅度很大,象个―――用后来那个男人的话说,象个“卖”的。那个男人就是在安红扭得最狂野时上来的,他先是要与安红一起唱,一起唱就唱吧,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可是唱到劲处,那男人用手搂住了安红的腰,开始是碰触了一下臀部,后来就完全地搂住了,安红让了一下,没让掉,一下就掉进那小子的怀里,那么高壮的男人,安红没有反抗之力,“啊”地叫了起来,音乐便停了,可那小子还不放手,我坐在沙发上,用手指了一下那男人,就指了一下,那小子就冲了过来,他根本没将我看成安红的什么人,叫我别“找揍”,我当然不甘示弱,仍然指着他,想说句什么,可还没等说出口,就感觉一顿“暴风骤雨”,后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在医院躺了三天,歌厅老板支付了所有的医药费,还有营养费啥的。打人者溜了,派出所答应追查,后来不了了之了。这次“英雄救美”事件,我觉得自己真丢人,太不经揍,心里格外沮丧。安红象哄小孩子一样哄我开心,甚至将我接到她租住的房子里,服侍我。其实我根本没那么严重。第一次到安红的住处,我很惊讶,居然就在我店后面的那片居民区,只是很靠里了,在路的尽头处,有点幽深。

躺在静静的小屋,安红倚着床头,将苹果削成一片一片喂我,我感觉从来没有过的舒服,活了快三十年,笨重的躯体似乎第一次如此放松,我咧着大嘴象个孩子一样嚼着果肉,嘴里发出“啪哒啪哒”的声音。安红突然笑了起来,笑得苹果都拿不住了,我有些莫名其妙,她从安静的床头拿来一面小镜子,我看到一个熊猫样的胖脸,上面是五彩的颜色,红的,青的,还有紫的,特别是眼圈处,象画了一圈熊猫眼,我也笑得浑身乱抖,突然一把将安红的头搂过来,搂得她“哇啦啦”地叫,我呢象个阴谋家一样闭着眼睛,思付着是否采取进一步行动,这时,我的脸颊触到一股冰凉的东西,很凉,在这个冬天象冰一样让我激灵一下,我放开她,看到了红的眼圈还有湿的面颊,那泪线象小蛇一样爬到她嘴角。接着,我听到了一句让我心痛的话:

 

你这样子了,我一世都还不清了!

 

那段时间我过得象神仙,感觉日子很飘,象驾着浮云,心情也象棉絮一样,松松垮桍的,没有束缚。我变得乐观,躺在竹椅上,眯着眼,特别想跟唐小泉聊点什么,而唐小泉却仍然一如既往地沉默,且脸色比以前还冷。我问她安红这个人怎么样,他居然扭过头去,好象不以为然。幸好我习惯他了。其实根本没必要问!我闲得无聊,嘴里言辞不清地哼着歌,突然想起什么,坐起身,拉开抽屉,翻出那些信件,最晚的一封已是半年前!他们怎么一下消停了呢?让人怪不适应。但这不是以前的那种不适应。再看那些东西,我变得无动于衷,好象在看别人的事情。我开始替信中的“窝囊废”回信,我告诉那对狗男女,别催人上吊似的,什么了不起呀!别当自己是个宝,谁稀罕。我这样的人怎么了,我比你们好100倍,1000倍。不行,不能这样跟他们逗气,好象咱在乎似的?应该心平气和些,不动声色些……

整个下午,我变得十分亢分,在一封虚拟的信中无所畏俱慷慨陈词。

可是,那以后我仍然没有等到信,仿佛彼此成了不存在的人。一天下午在古桥路的家俱店,我突然变得不安起来,我走到一个大圆门床前,拉了下安红,问她这个事情。她正在一块水曲柳的板子上摩挲,转过身体,说了句奇怪的话:也许是我的功劳呢!我不知其意,也没当回事。

那天,我们什么都没买。有些事情,得跟父母商量商量,譬如结婚什么的。父母对我的事早就头疼了,一切随我,让我自己处理,他们年纪大了,不能再折腾了。我乐得他们不管我的事。他们只提醒我还有陈晶的事,我觉得一切都不在话下,没有什么能够阻拦一个奔向希望的人。我盘算着明天一大早,就带着好消息去敲安红的门。

 

第二天,我起了大早,买了豆浆油条,哈着冬天清冷的空气转过飞凤街,一路小跑,来到安红宿舍。刚想敲门,发现里面的木门被风吹得动了一下,半敞开来,防盗门锁着。透过纱窗看过去:里面空空荡荡!

我又一口气转到前面,上海鸡粥店里热气腾腾,已经开门了。我松了口气。掀开门帘,一个扎着围裙的中年男人正在热气里忙碌,我说,安红呢?他愣了一下,问,什么安红?我说,我找这里的老板。他说,他就是。我说,不可能。安红,安红!我转到里间,几个吃早饭的顾客惊讶地抬头望我。这里哪有什么安红?这里没有安红!那个中年男人一把将我推出门去,我趔趄了一下,差点摔倒。还是不甘心,又要冲上去,那个男人,拿把菜刀横在门里,用刀尖指着我说:

别闹事,瘸子,再闹剁了你个瘸逼!

 

噢,对了,我忘了说清楚,我的腿有些问题,生来如此,只是不大愿意提起,生怕别人笑话。

那以后我觉得自己真的就是个大瘸逼!这个瘸逼对外头的事变得漠不关心,他关心的事,别人也搞不懂。有人说,我是个得了抑郁症的瘸子!

离开飞凤街,我常常在古桥路上一瘸一拐地走。一次,经过一座大楼时,看到门口站着一个阴郁的门僮,很面熟,他的大眼镜在亮亮的日光下一闪一闪。我走过去,那门僮突然转过身,朝一个大转门鞠躬微笑,里面出来一帮人:陈晶,安红,安静,最后一个趾高气扬的家伙象是那个酷爱鲜花的什么“X总”。

我张大嘴,瘸着腿站在台阶上,看他们一个一个从我眼前消失掉,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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