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飞
我家阳台的柜顶上,放着一把落满灰尘的吉他。
那是一段我文艺青年的见证。
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我们几个兴趣相投的单身朋友,踩着满大街风靡的摇滚音乐乐点,也时髦地玩起了吉他。我们没有老师,也不想循规蹈矩,只是看看书,相互交流着,就敢自弹自唱地玩起来。
我素来没有耐心去学,因此只是学了个半桶水,就这么晃荡起来。我学吉他,纯粹是心血来潮,一时兴起。
经常在很寂寞很无聊的时候,自弹自唱地哼起了歌,很悲伤,很文艺的那种。自弹得很不靠谱,就打节奏配音,“嘣嚓嚓,嘣嚓嚓”地,把优美的吉他,嘣成弹棉花的节奏,可惜了一把好吉他。好在我的歌声还行,有点街边歌手的意思,远远地一听,勉强还像那么回事。
那时流行港台歌曲。我喜欢唱的是潘美辰的《我曾用心爱过你》。“我曾用心地来爱着你/为何不见你对我用真情/无数次在梦中与你相遇/惊醒之后你到底在哪里……”“你总是如此如此的淡漠/我总是多么多么的寂寞…”。反反复复,我最喜欢唱这支歌。唱到情深之处时,声嘶力竭,情真意切。歌罢,一股忧伤之情萦绕在我心头,挥之不去。
不知道什么时候,楼下的小姑娘燕子悄悄地溜进来了,坐在一边静静地听。那时的燕子还是个小姑娘,是我的邻居,就住我家楼下,戴阿姨的独生女儿。小时候,不知道什么原因,她的手脚经常长疮,溃烂,灌脓,让人望而生畏,恶心。可她却不觉得,经常坐在我家椅子上,堂而皇之地抠疮,挤脓,毫不避讳。但凡我表现出一丝呕心,她便要把晦物公然举到我眼前,恶心我,直到我讨饶为止。酷夏时节,我经常在家光着膀子,她随便出入我家,毫不介意,或者说是根本不懂避讳。我经常冲凉后,就随意地把换下的内衣裤扔在一边。她却没心没肺地一把捞过来,说要帮我洗。吓得我赶紧去抢。对门的一个当兵的大哥一脸茫然地望着我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经常在晚上我全家人围着看电视的时候,一声不吭地跑到我家来,进门也不说话,看了一会电视,又一声不吭地走了。疯疯癫癫地,我们都习以为常了,见怪不怪了。
就这么晃荡着,不知不觉地一晃就晃成了大龄青年了。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高不成低不就地,始终就一个人单着。每天上班下班,家里宿舍这么两点一线,生活不见起色。身边的朋友一个接一个,慢慢地都名花有主了。而我,还是一个人弹弹吉他,还唱那首《我曾用心爱过你》,只是声音更苍老,更沙哑了。
在晃荡中,不知什么时候,小燕子竟长大了。以前那个鼻涕黄毛丫头,竟长成了亭亭玉立,美丽动人的大姑娘了。女大十八变,此话不假。在路上见到以前的大哥哥,无缘无故地也会脸红了。举手投足,有几分矜持和稳重。她家早在好多年前就搬离了,搬到别处去住了。我也从家里搬到宿舍里去住了。我们应该是好多年没见过面了。
有一天,小燕子走进了我的单身宿舍,还带着一个同伴,也是我们的邻居,和她一块长大的小女孩。我非常意外。以前那个大大咧咧的小姑娘,也知道害羞了,为了避嫌,知道带来一个灯泡。后来的几次,小燕子只身一人来的。坐在那里,弹着吉他,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她还让我还唱那支老歌,那支我唱了多年的《我曾用心爱着你》。我就唱,唱着唱着,不知道怎么她就羞红了脸。不知不觉,什么时候她眼角有东西在闪闪发光。为了掩饰,她低下头,一副不胜娇羞的模样,让我想起了徐志摩的那句诗来:“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水莲花般不胜凉风的娇羞”,让人怜悯。难道这就叫少女怀春,情窦初开?但我不知道,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一时不知所措,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临走时,她抱着我的吉他不放手。低着头,期期艾艾,吞吞吐吐,欲言又止。最后,她带走了我的吉他。
但是过了很久,一直不见她来还吉他。
后来是她妈妈把吉他还给了我,客客气气地说:麻烦你了。我也很客气地说:阿姨,不麻烦。彼此客客气气,毕竟是多年的老邻居。
从此,她便杳无音信了。后来听别人说,她大学毕业后去了上海打工。然后找了一个当地人,结婚,成家,生子。还把她爸爸妈妈姐姐姐夫都接过去了。一家人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我听了,竟然不为所动,波澜不惊。后来我也结婚了。妻子不懂琴棋书画,也不懂诗和远方,只懂柴米油盐,相夫教子。我们生活得很平淡幸福,彼此恩恩爱爱,无话不谈。只是,我从没有和她说起过这段关于吉他的故事。那,是我心里的一块禁地,是我的可可西里。再后来,我女儿出生了,长大了,读书了,成家了;然后是孙子孙女出生了,长大了,读书了……一辈人一辈人的生活在重复、循环着,似水年华。
那把吉他就一直静静地躺在那里,一年又一年,被灰尘覆盖着,无人问津。就连我顽皮的孙子们,也对这个模样怪怪的东西不感兴趣。有一天,我孙子指着那把吉他问我:公公,这是什么东西?我竟然无言以对。
我忘不了那段懵懵懂懂、无疾而终的感情,那段似有似无的经历。
那把吉他就一直静静地躺在那里。一代人的情感和记忆,就这样渐渐地被岁月风干了,被岁月尘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