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情”说“爱”
王孝玲
一
多年前看过某杂志曾记述的一件奇事,说是一位台湾富商,年近七旬仍未婚娶,只因18岁那年的一次邂逅。几十年前,这位老者还是个翩翩少年,与一位绝色的女子偶然相遇,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可造化弄人,小伙子随父母离开大陆到了美国,后辗转到了台湾,从此与那女子断了联系。此后那女子便成了小伙子一辈子的梦,小伙子无心多看别的女人一眼,为心上人守身如玉了50载。
某卫视了解到这个情况,将老者请到电视台,计划圆老者的重逢梦。皇天不负有心人,经卫视记者多方打探,还真找到了那女子。于是记者将那女子的生活场景拍成短片,放给老者看。短片中,一眼睛昏花、蓬头垢面的老妇,不时挖挖鼻孔、掏掏耳朵,一会儿用粗话责骂她那淘气的孙子,拿起鞋来追打她的孙子。她用扫过地的脏手切肉,又把手上的油随意地擦在自己的衣服上……短片放完,记者问老者,还愿意见见她吗?老者摇摇头。
过了一段时间,卫视记者跟踪回访,得知老者回到台湾后,交了女朋友,开始了人生暮年的一段新情感。
有人认为某卫视不该如此残忍,为了收视率,不惜将岁月残酷的一面如此直白地展现在老者面前,一举击碎老者最美好最纯真的美梦。而卫视记者辩解说,要的就是这个结果,否则老者一直生活在梦里,走不出来。现在趁机让他醒来,在有限的余生,还能享受一下晚年的人生乐趣,岂不是善举?
我以为,大凡男女从相知相爱到相守相伴,从风华正茂到风烛残年,是一段漫长的渐进过程,岁月风尘是慢慢将一幅簇新光鲜的画变旧变黄的。而某卫视明知结局是残酷的,却把数十载岁月抽了去,将残存的不堪直接呈现于老者面前,让老者亲眼目睹纯真美好变为丑陋粗俗,品尝因巨大落差带来的巨大痛苦,能算是善举吗?
鉴于此,我真诚地奉劝那些在若干年后,仍希望找寻当年美好的男女,千万别心存这种幻想,有可能你找到的不是美好,而是不堪和失落。
最明智的做法是,将记忆封存,让生活继续!
二
表妹最近后院起“火”,向来不被她放在心上的、用她话说“扔在路边都不会有人捡”的老公,居然有了婚外情。
气愤、委屈的她,第一杯茶还没喝完,就将事情前后经过和盘托出:“你看气不气人!结婚这些年,家里哪件事不是我操心?房子装修,孩子择校,婆婆看病,小叔子、小姑子工作恋爱结婚生子,哪件事不是我一手操办的?他整天做甩手掌柜,除了上班,就是喝酒抽烟打牌跳舞,他真是福折的,居然还整出了这一出,你看气人不气人……”
面对表妹的忿忿不平,我只能与她一起“声讨”这个没良心的、忘恩负义的家伙。可“声讨”过后呢?日子还不得照样过,一起生活二十几年的夫妻,怎能说离婚就离婚,尽管离婚似乎是最痛快也最解气的选择。我沉默了一会儿,郑重地劝表妹给老公一次自新的机会、给自己一个冷静的空间。这并非只是劝和不劝离。
从平时接触中,我觉得表妹的老公不像是个拈花惹草的人,况且他一无太多的钱,二无太重的权,这样的男人应该是本分可靠的,可为什么会“红杏出墙”,个中原因值得深思,教训值得记取。
表妹大学毕业后到了一家上市企业工作,勤奋精明她,职场之路一帆风顺,从普通文员一直做到副总。其间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丈夫,他在某行政部门任职,是个闲差,晋升的机会不多,始终不温不火。多年后,妻子的一路升迁与丈夫的停滞不前形成强烈反差,这种差别逐渐影响到了家庭生活,家里大小事情只要妻子出面总是办得妥妥帖帖,渐渐地妻子成了家人心中的顶梁柱、亲友眼里的大恩人。
不知不觉间,老公的能力退化了,光芒黯淡了,从一家之主沦为家庭配角,家中所有能冠名的都署上妻子的大名。这个家离了男人,一切照旧;这个家离了女人,一准乱套。男人变成了可以忽略不计的角色,自信没有了,热情散尽了,有的只是无聊与落寞。靠什么来打发朝九晚五之外的剩余时光呢?只有去打牌、跳舞、喝酒,在饱暖和歌舞中获得快慰。如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寂寞的心已濒临逸出正常轨道的边缘,牌场一位同样寂寞的女子,轻轻一拉,便使他瞬间滑出轨道,成了所谓情感背叛者。
表妹的过分要强,事事包办,使得老公无责任要承担,无炫耀之资本。坚实的肩膀无人来靠,温暖的胸膛无人依偎。此时另一个女人的温存和崇拜怎么不令他心旌动摇?正所谓缺什么就向往什么,作为妻子缺少对丈夫的温存与尊重,有的只是命令与漠视,这艘家庭之舟,怎能不倾斜?
前不久,某主持人采访影视演员袁泉,袁泉的一番话很发人深省。袁泉说:“演员身上的光芒,只存在于影视剧之中,是角色的光芒,不是演员自身的光芒。生活中,演员还是平平常常、普普通通的人。”袁泉是个清醒者,分得清剧中和剧外的差别,摆得正角色和自己的位置,所以在嘈杂喧嚣的娱乐圈,她是少有的活得低调和超脱的一个。换言之,表妹在职场的高光时刻,只属于职场,到了家里,还应该是一个妻子和母亲,若是弄混了角色,混淆了场合,把职场杀伐决断那一套用到家庭之中,消解了做女人应有的温柔,时间一长,你的后院怎能不出事?
三
西方有个神话,说人类最早是一个头上两张脸、四条胳膊、四条腿。或男性合体,或女性合体,或男女合体。这种人能耐极大,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力大无穷。上帝觉得太难控制,于是将人类一劈两半。人被劈为两半后威力大减,且无暇与上帝作对,整天昏头昏脑地寻找自己的另一半,找到之后才会心安。据说,找对了自己的另一半的,婚姻就美满;找错了自己的另一半的,婚姻就不幸。
神话虽荒诞,却让我们对婚姻有了新的设喻。婚姻太像合体人了。当男女找到自己的另一半之后,不管你是否情愿,从此便“合了体”。“合了体”的夫妻,一方要往东,另一方很难往西;一个要打狗,另一个不能撵鸡。一方伤了,另一方疼;一方舒坦,另一方高兴。天长日久,习惯相同了,模样相像了,似乎骨骼血肉都长到一块了。
又有人研究,说相看两不厌的爱情,最长只能维持三十个月,三十个月过后,再刻骨铭心的爱情也会渐渐平淡,此后,好的变得近乎亲情或友情;不好的,因平淡而厌倦,因厌倦而思变,觉得对方不是自己的另一半,自己的另一半在别人那儿。于是乎拼了命地要挣脱对方,不惜伤害对方以求获得自由。争执吵打,冷战热战,直闹得双方都精疲力竭,才觉得挣脱是徒劳的,骨肉相连,你挣脱得了吗?
这种情况下,你有两种选择,一是放弃挣扎,老老实实地过你的“合体”生活;一是“分割肢解”,用“手术刀”将两个人割得“血肉模糊”,手术不高明的话,还会伤及“心肝肺”。前者虽无奈,却极安全省心;后者虽痛快,却要冒极大的风险。所以多数人,选择继续“合体”。极少数冒险者,解体之后,再去冒一次险与另一个人接着“合体”,如此循环。
四
近日,买了一双新鞋,试穿时,觉得哪儿哪儿都合适,可穿了一天过后,新鞋便“欺生”,脚指头挤得疼,脚后跟儿也磨出了血泡。尽管疼痛难忍,但不想弃之,毕竟花了好百元。本人虽然有鞋数双,合适的不过一两双,岂能任性或大度到说丢就丢。只好委屈脚,坚持穿上半个月,不知是鞋适应了脚,还是脚适应了鞋,总之在血泡变成茧子后,鞋合脚了。
买鞋时,爱美心切,总想买款式新点儿的鞋子。殊不知,款式新大多是建立在脚的痛苦之上的。为了美,有时要削足适履,勉强将脚塞进“王子的水晶鞋”中,抬起涨红的脸,自欺欺人地对售鞋小姐姐说:“这双合适!”小姐姐也不失时机地恭维一通,我便觉心理和生理都挺受用。再说舒服和美如鱼和熊掌,压根不能兼得,想美就得付出点代价。大街上,随处可见时尚女郎穿着又高又尖的皮鞋,满面春风地打你面前袅袅婷婷地走过,其实,她们只要一到家,立马将“刑具”卸掉,换上拖鞋甚至索性赤脚,让脚丫子彻底放松。
这才想那句名言:“婚姻如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
新鞋如新婚,刚开始,看着光鲜漂亮,一旦穿上,你一准会觉得不是这儿硌得疼,就是那儿磨得慌。愿意忍耐的、也能忍受得了的,将新鞋穿成旧鞋时,才能宽松合脚;不堪忍受折磨之苦的,必弃之而后快。
新婚如新鞋,刚开始,和美甜蜜,过不了多久,摩擦磕碰时有发生,耐得住折腾的,彼此忍让,等棱角磨平后,才能相守到老;缺乏耐受力的,则可能用尽全力,以求挣脱。
既然婚姻有如此怪圈,为何世人乐此不疲?
还拿鞋子说事,脚要鞋配,鞋要脚穿。
光脚如光棍,容易招致伤害,荆棘和沙砾都能让你受伤。再说赤脚行走在天地间,大多被疑为精神出了问题,所以除了真狂或佯狂的人跣足而行,大多数人还是尽可能为脚找一双合适的鞋子。
光棍如光脚,容易招致非议,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仍形单影只,别人以为不是生理问题便是心理问题。再说孤身一人在世间打拼,总觉得缺乏拼搏动力,也缺少情感支撑,所以大多数人还是给自己找一桩尽可能美满的婚姻。
这样说来,为鞋子付出疼痛甚至血的代价还是值的,为婚姻牺牲自由与个性也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