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西安钟楼附近,有一家行知书店,很有文化气息。那时钟楼附近上规模的书店有好几家,行知算是最小的。但它很是精致,其经营风格与图书类别很适合我这种读者,因而经常光顾。也就是在那里,我记住了方英文的名字。
方先生那时写小说,也写散文,影响没有现在大,但多少还是有些影响,这种影响的程度造成的后果是,有时像是记住了他,有时又忘记了他。我终于记住他是因为他的一幅书法作品,挂在当时的行知书店楼梯过道的墙壁上,每次都能看到。心里就想,这人写书,还能写字,还敢把字挂在西安城人流量最大的东大街上。于是印象就很深了。
以后的这些年,当地的媒体上每有他的消息就很关注,知道他出了长篇小说《落红》,还有《后花园》,以及其他的散文集子;但更关注的却还是他的书法。文人写写毛笔字其实很正常,算是一种基本技能,但因为时代和写作工具的变化,毛笔字对于多数文人而言还是一件难事。因而谁能写毛笔字,并且还能写得好,就引人注目了。方先生这些年写作之外,于书法用力甚勤,越来越让人觉得他的书法作品甚至于要超过一些专门的书法家了;他个人对于外界的影响,书法的因素似乎超过了写作。他没有拜过先生,只凭自己的悟性和学养去体会,去琢磨,去习练。他把写字作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不用钢笔,写个便条也都使用毛笔,像是回到古代。他的字是帖学的底子。据一位拜访过他的人在文章中说,他见方先生正在临写唐寅的《落花诗册》,看上去颇下功夫,每天要临两三个小时。不过我在网上读到他的书法,却分明感受到一种浓浓的魏晋气息,从容洒脱,端庄中流露出秀逸之态;至于用笔的圆熟,很有些欧阳文忠公笔下的,卖油翁所谓的“无他,但手熟尔”的味道。显然,唐寅只是他众多的临写对象之一。
其实方先生的书法作品真正吸引人的地方,除了确实写得好之外,还是所写的内容好,比如虎年开始,他书法了一联:“老虎知音少,麻雀朋友多。”他写自作的诗赋联语,写他随便想说的话,就如同魏晋人写的那些“快雪时晴”、心情咋样的句子,都能得心应手。他说:“我的字不行,不是书法家,但我不写唐诗宋词,我只写我自己的语句。”说起来简单,真要捻弄起来,于一般文人来讲是很不容易的。书家们大多录写唐诗宋词,名人警句,是时下常见风气——想要写自家话语?非不为也,乃不能也。
有次和出版社的一位编辑女士谈到本地作家的书法作品时,就说到方先生。我说要以传统书法理论的视角来看,方先生的书法应该占有重要的地位。也谈到他的文学作品,但我仅有他的一本散文集子《念奴娇》。他的语言风格是“庄谐杂出,荤素并陈”的,是“才子文章”,这种语言风格在文学界十分突出、广受赞誉:幽默中透露出智慧,智慧中隐藏着滑稽,滑稽中蕴含着讥讽,讥讽中又有些许的人性的悲凉。
我和先生只见过一面,说话不过三四句。那次人比较多。起初他一直不说话,我就对邻坐的周聪女士小声说:“他说话幽默,一直不开口,是不是正在预热?”后来果然妙语连珠,让大家大快朵颐。方氏语言的幽默,很自然,总能巧妙地结合现场氛围,没有造作痕迹,却又机锋迭出。后来我到他的博客问过一次好,他答谢说“洵公好”,让我受宠若惊。
方先生做的是“才子文章”,他的小说《后花园》中的主人公宋隐乔和《落红》里的唐子羽,都有着典型的才子气质。楼肇明的一句话给人印象颇深:“才子的欲望都是浮泛的,没有深入到骨子里。”欲望的浮泛,也许造就了才子们知天乐命,却又隐怀着怀才不遇的巨大痛苦,故以调侃的视角审视社会的共同命运。世间的才子都是可怜的,但也都是可敬的。
方先生的个头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高大,但我从他的表情中能感受到一种好人的善良。多次听到周围的朋友们称他为“方老”,很奇怪的,因为他并不老啊,是说他的文章“老”、书法也“老”吗?
裕堂十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改写于南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