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在一地摊上看见一本《庞中华钢笔行书字帖》,随手翻阅了一下,其清新俊逸的书法和非常漂亮的字体,让我十分惊叹。惊叹之余,使我想到了那尘封多年的钢笔。回家后,我翻箱倒柜地寻找钢笔,找了好一会,终于找到了一支。拿张白纸,铺在桌子上,提笔写字,笔杆握在手中,不粗不细,收放自如,写字下笔,笔尖粗细合适,特别的流畅。
千百年来,我们的老祖宗都是用毛笔书写,后来圆珠笔和钢笔替代了毛笔,毛笔基本退出了书写的舞台。钢笔,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是比较稀罕的。那时候,在我的眼里,身着中山装、解放装,在上衣口袋里插上一、两支钢笔,脸上戴一副眼镜,这样的人是有文化的标配。
我是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末上小学的。那时,我们做作业、写字用的是铅笔。铅笔廉价实惠,一次可以买好几支。不过,用起来痕迹不明显,不过瘾,且易折,还要买卷笔刀,或者是用刀削笔。我不太喜欢用,几次同母亲说起此事,母亲说,小学生,小孩子只适合用铅笔。无奈,只能听从母亲。好在我们有写大字课,这时用的是毛笔,有新鲜感。不过,毛笔写起字来要蘸上墨,而用墨要么是墨汁,要么自己磨墨,比较麻烦。小学二年级,有一位家庭经济条件好的同学用了钢笔,引来同学们羡慕的眼光,大家似乎都认为是奢侈品。
我很想买一支钢笔写字,但那时我家里比较穷,父母根本上不可能帮我买。我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平时零花钱的来源是靠少数几个经济条件较好的亲戚给的过年一、两元压岁钱,或者是走亲戚时亲戚们因我喜欢看书且学习成绩好给的一元几毛钱赏金,或者是自己平时收集的牙膏壳、空酒瓶等废旧物资,交给供销社换来的几元几毛钱。用压岁钱买钢笔有很大的难度,压岁钱都要及时上交给父母。亲戚们给的赏金大都让我买了连环画,本也想积攒起来买钢笔,但一走进新华书店或者是供销社,看见那些心仪的连环画,就忍不住了,把买钢笔的事似乎抛到了九霄云外。不过,机会总会垂青有心人的。那年,供销社在村里举办了一次规模较大的商品交易会,一方面销售日用工业品,另一方面,又大规模收购农副产品和废品。我将平时收集到的牙膏壳、空酒瓶、甲鱼壳、蛇皮、牛角等东西,一并交给了收购点,获得现金六元五角八分,上交母亲五元五角,自留一元零八分,花八角五分钱买了支“墨水笔”即钢笔,档次虽然较低,有点划纸,但我终于有了一支梦寐以求的钢笔。
从此,我就开始写钢笔字。钢笔摘下帽子,喝足了水,开始为我服务。老师每次批改作业总是给我一个大大的“优”,每次看到这个字,我就觉得这只钢笔虽“贵”却很值,但我一直没有用钢笔练字帖,所以写得也不成气候,纯粹就是喜欢那种写字顺畅的感觉。后来,发现有一位老师在黑板上写的字很漂亮,于是暗中用钢笔模仿,这应该也算是一种临帖吧。
在中国老百姓的记忆血脉之中,永生是和英雄齐名的两大品牌。英雄”牌钢笔却与众不同,它使用起来非常方便快捷,非常适合书写。读初中的那一年,我期末考试成绩很好,放假时学校发通知书,通知书上面有各科的考试成绩。回家后,父亲看了看通知书,没说什么,临近新学期开学时,他却给我买了一支“英雄”牌钢笔,这在当时可是名牌啊,银白色的笔帽,淡蓝色的笔身,十分精美,我永远忘不了那抹蓝,纯净得纤尘不染,蓝幽幽的光辉让人醉心。父亲平时对我很严肃,基本上不会给我买什么东西的。这次父亲帮我买的这支钢笔,我喜欢得不得了,要知道,那时我的家境不好,我没有好衣服,好鞋子穿。但是,我却拥有一支漂亮的蓝色钢笔,而班上的同学谁都没有,我要用这支钢笔好好地写字,写作业,我仿佛懂得了父亲的良苦用心,我把这支钢笔视为珍宝,随时带在身边。就像士兵爱枪一样,喜欢父亲买给我的这支钢笔。下课了,我会把钢笔放进口袋里,生怕被人偷走。这支钢笔是用铁做的,全身就像披上了黑色的盔甲一样,非常好用,握着也很柔软,很舒服。其身子又细又长,像食指一样。钢笔的笔头上还戴着一个头盔,轻轻一碰,头盔就会掉下来,露出它闪闪发光的笔尖。这支钢笔伴随我从中学到大学十多年,后来由于自己不小心掉在水泥地上,笔尖破损很厉害,无法书写而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
我喜欢用钢笔写字,握着笔杆的沉实感是一块钱的圆珠笔无法比拟的,落笔的力度、字体的宽度,字迹的质感是圆珠笔无法代替的,我不喜欢圆珠笔,它的轻滑像在纸面上溜冰,又像垂柳的柔弱无力。钢笔写字,横竖撇捺笔锋处处不同,或粗或细,刹是分明,更美的是笔尖有弹性和张力。
不过,钢笔也有不足之处,它需要吸墨水才能使用,上墨时透过簧片挤压墨囊排出空气,解除压力后利用墨囊回复原来形状的负压吸入墨水。把笔囊里的空气挤出去后,笔囊里气压小于外界的气压 , 外界气压就把钢笔水给挤进去了。笔管又易堵塞,随手筛又碰撒旁人身上,浅颜色的衣服常常被它污染。刚参加工作不久,有一次我穿件有口袋的白色衬衫,将一支钢笔插入口袋里,不知道为什么?钢笔里的墨水泄漏出来,将我的白色衬衫口袋“染”成了墨蓝色,事后,任我怎么洗也无济于事,始终留有痕迹。
现代社会,很少有人用钢笔写字,钢笔慢慢被中性笔所替代,电脑也几乎占据了书写文字的地盘。“钢笔”慢慢地衰落,由此也带给我一种情怀。我眷恋钢笔,在我看来笔像是绅士,那写字手腕的轻轻的运用,握笔有节制的颤动,笔尖触到白纸发出“沙沙沙”清脆的声音,腰杆挺直,肩膀放平,眼与纸保持一尺的距离,有一种文化人的感觉。
我用钢笔写字,屈指算来有三十多年的历史,在这一漫长的岁月里,还让我感觉到字和笔的关系,似乎就像美貌和气质的关系,字是美貌,笔是气质;美貌是基础,气质是升华,两者相得益彰,也可以说气质先行。
其实,钢笔被渐渐“抛弃”是可以理解的,毕竟科技社会发展的太快,钢笔逐渐退出主流社会也是大势所趋。不过,时间可以带走过往,但永远带不走沉淀于我心中的情愫。几十年来,我现在无法说清楚自己用过了多少支钢笔,但钢笔却在我脑海里烙上了深深的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