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秋时节,秋意愈浓。聒噪了一个夏天的蝉,此时早已销声匿迹。秋在瑟瑟的虫鸣中、在芬芳的桂香中翩然而至。凉风习习,秋高气爽,金桂飘香,秋是一年中最舒适的季节。某日,我与几个文友聚会,席间喝了几杯小酒,微醉,回到家中便呼呼进入梦乡。睡至半夜酒精散去,没有一点睡意,便悄悄地起床,喝了一杯凉开水,从卧室来到院子里,坐在鱼池旁的椅子上,欣赏夜色。
夜静悄悄的。一轮圆月把她皎洁的月光毫无保留地洒向我家的院子里,也洒向大地的每个角落。她温情地像一个姑娘柔软纤细的小手抚摸着大地的每个生灵,一切在月光的抚摸下安静地睡着了。突然,一声悦耳的叫声唤醒了昏昏欲睡的我,哪来的叫声?竖起耳朵细听,“唧唧,唧唧,唧唧唧,”这不是蟋蟀的叫声吗?好久违的声音。
小时候,在乡下的墙角边、草丛里常常能听到,可自从住进钢筋水泥的楼房后,真的很难听到了。这叫声如此真切,难道蟋蟀来我家安家了?慢慢起身,循声找去,声音来源于杂屋旁的一堆红砖里。为了不打扰她唱歌的雅致,我又蹑手蹑脚地回到椅子上,闭上眼睛聆听这非丝非竹的音韵。这音韵虽有些单调,但却很悦耳动听,给静谧的夜平添了几分温馨与生机。而在月凉如水的夜晚,倾听蟋蟀的歌唱更是一种妙不可言的享受。
“唧唧,唧唧,唧唧唧,”蟋蟀不停的叫声,引我回到了童年的时代。
蟋蟀在我们老家叫“灶鸡”,因蟋蟀经常会出现在农家的灶台周围。那时每当夏秋的夜幕降临,那躲在老屋砖缝,泥墙根儿里或草丛、瓦砾等等一切废墟中的蛐蛐们,就开始“嘟嘟”地喧嚣;此起彼伏,远近呼应,宛如有形的暮色交响。村子里的男孩们便会在周末的傍晚,纠集三五成群,潮流般涌向某个角落的碎砖烂瓦,像找金矿似的,把胜过一切的趣味,倾注于这希望的瓦砾。男孩们拿了手电、油灯或者蜡烛,轻轻地游荡开来。凭那叫声,便能分出是非优劣。那高亢、激越,似金声玉振般悠扬悦耳,气贯夜空如筝箫奏鸣般动听者,定是一员虎将;相比之下,不叫则已,鸣若敝帚击破缶,声声凄厉如泣如诉者,绝非尤物。此谓听其声。悄悄翻开一块砖头,还需屏住呼吸,力提丹田;若笨手笨脚,即便能看见蛐蛐,你也是抓不着的,还会遭到同伴的奚落甚至呵斥;再给你一次机会,仍旧抓不着,或因手太快,劲太足,把那光屁股的“土渣子”捻得粉身碎骨,那就会在一个迅疾的表决之后,亮你的红牌;还说你属锅饼的,靠边儿贴。最后,极有可能在瓜分战利品时,分给你一两只拣剩的老弱病残;要么是折一条腿,要么断一根须,至少也是缺“了一管枪”的赖蛐蛐,一如对你的处罚。
有一次,我抓住了两只蟋蟀,兴奋得一晚上也睡不好觉,心里总是想着怎么样才能将这两只小精灵侍候好。第二天一大早,我便找到了两个小玻璃瓶,将抓来的那两只蟋蟀分别放入玻璃瓶内,在玻璃瓶内放点菜叶,将玻璃瓶盖钻一个洞,给蟋蟀通气。那两只蟋蟀相貌各异:一只周身翠绿,玲珑剔透,全须全叉,倜傥可爱,恰似青春俊男、戏中小生,我将其简称为“小生”;一只粗蛮孔武,一身黑亮的盔甲,一对长长的触角,加上又尖又细的尾巴,仿佛是一位可爱的披着黑色衣服的战将,直如鲁莽壮汉、舞台花脸,我将它简称为“花脸”。一个小伙伴建议我将它们放入一个玻璃瓶里,看它们打架,小小伙伴的建议被我第一时间就否定了,因为两只来自不同地方的蟋蟀在一起,肯定会斗得死去活来,伤痕累累,甚至死亡。我将它们分别放在两个玻璃瓶子里,分别编上号码,一号玻璃瓶是安放周身翠绿的小生,二号玻璃瓶则安放褐锈斑驳的花脸。我把安放有蟋蟀的两个玻璃瓶放在一间杂屋南窗外,面对的是一棵槐树,浓荫蔽窗,风舞婆娑。置玻璃瓶于窗外,那蟋蟀似乎也极惬意,鼓翅竞鸣,喧闹一片生气。二部重唱中,花脸就像浑厚而嘹亮的男高音,那仪表堂堂的小生则有点相形见绌了。
我发现两只蟋蟀唱歌的时候翅膀会不停地挥动着,这是为什么呢?我上学的时候去请教一位上自然课的老师,老师告诉我;“蟋蟀的歌声是通过翅膀的摩擦发出的。”原来蟋蟀会唱歌的秘密在于翅膀啊,我恍然大悟。平日,我将一些菜叶、瓜果之类切碎塞进玻璃瓶中,小生常稍作犹疑,旋即饕餮大嚼。花脸则视而不见,你守在笼边,它绝不吃食。半月之后,小生似已极适应笼中岁月,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花脸却是显得焦躁不安。一天早上,我刚起床,只听见从杂屋的南窗边,传来一声“咣噹”,我赶紧地跑过去,一看,不好啦!安放花脸的玻璃瓶被一只猫碰了一下,掉落地上摔烂了,花脸乘机出逃了。气得我直追打那只惹是生非的猫,谁知道那只猫跑得很快,我怎么也追不上它,只能作罢。还好,那个安放小生蟋蟀的一号玻璃瓶还在,我赶紧将其转移至安全的地方,我的卧室的书桌上,免得再发生什么意外。
有着小生之称的翠绿蟋蟀,照常地吃喝拉撒地居住在一号玻璃瓶里,每天吃了唱、唱了吃,只是体态渐渐滞重,鸣声也渐渐喑哑。冬至节那天的早上,我一起床,便发现小生蟋蟀僵卧在一号玻璃瓶里,它死了,我伤心极了,一连几天感觉菜饭不香,心事重重。我把蟋蟀悄悄地埋在那个我曾经捕捉它的地方,一田埂边的石头缝里,堆上一捧泥巴,心里边说了一句话,“对不起,小生蟋蟀,我没有照顾好你。”从此,我再也没有去抓过养过蟋蟀了。
养蟋蟀、斗蟋蟀,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有人甚至提出了“蟋蟀文化”这一概念。早在两千五百多年前的《诗经》中就有《蟋蟀》之篇。“蟋蟀在堂,岁聿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无已大康,职思其居。好乐无荒,良士瞿瞿。”,“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之咏,那个时候,人们就已经观察到秋季转凉,蟋蟀入堂的自然规律。汉朝初期成书的《尔雅》,把蟋蟀释解为蛬,亦写作蛩,蛩是指蝗虫一类的昆虫。汉魏时期,人们称蟋蟀为吟蛩,即善于吟叫的蝗虫。魏晋时代,则常称蟋蟀为促织,亦称之为趋织。其音皆与今俗称之名蛐蛐相近。促织、趋织、蛐蛐的得名都是因为蟋蟀的鸣叫之声而起的。
蟋蟀的鸣叫声,在不同境遇的人们心目当中,往往能引起不同的感受。古代的妇女们听到蟋蟀的鸣叫声,就会想到秋气转凉,仿佛蟋蟀的鸣叫声是在催促她们赶紧织布,缝制寒衣了。深宫佳丽、异乡游子们听到蟋蟀的鸣叫声,就会感觉着其声如泣如诉,切切凄凄。杜甫就曾经触景生情的感叹吟咏:“促织甚细微,哀音何动人!”从训诂学角度考虑,促织、趋织、蛐蛐皆为同音转化而来。人们从蟋蟀的得名可知,这小小昆虫之所以能引起人们的兴趣,起初并非因为它们好斗,而是由于它们那悦耳的音乐般的鸣叫声。贾似道作为一代权相,斗蟋蟀误国,落得个千古骂名。然而,他作为斗蟋爱好者,却总结经验,编写了世界上第一部关于蟋蟀研究的专门著作——《促织经》,堪称中国昆虫学研究的开创者之一。贾氏《促织经》原著今已不传,现在见到的是明人周履靖的续增本。全书洋洋万言,详细地介绍了捕捉、收买、喂养、斗胜、医伤、治病、繁殖等方法。 清代文学家蒲松龄也曾写成一短篇小说,名《促织》。是一部描写民间百姓为了生存,在这小小的蟋蟀身上演绎的一曲血泪篇章。济公斗蟋蟀的故事更是大家耳熟能详。在我国民间,人们十分喜欢斗蟋蟀,秦汉始、唐宋兴、明清盛,古时从王公贵族到平头百姓,爱好者甚众,皇室更把名虫悍将列为贡品。雅如苏轼、黄庭坚、倪云林皆好此道。传承至今,除了“蟋蟀之都”山东宁阳泗店,全国各地都有斗蟋爱好者,尤以京、津、沪、穗最众。
蟋蟀,是我童年时代好伙伴。时至今日,每当夏秋的夜晚,我都渴望在自己的住所,经常能够欣赏到那些藏匿在暗处的蟋蟀们“唧唧,唧唧,唧唧唧,”的声音,因为这声音,仿佛是蟋蟀们提着弦琴上场了,一首首清新悦耳的轻弹漫唱,缓和了一天里烦躁的心绪,在这舒缓微妙的弦乐里,吾辈的心情得到了净化,灵魂得到了升华,枕着这缓缓流淌的乐曲,好像陶醉在母亲的摇篮曲里,甜甜的,美美的,进入了那香醇的梦乡里。
“蓬蒿门巷绝经过,清夜何人与晤歌? 蟋蟀独知秋令早,芭蕉正得雨声多。”这是陆游与蟋蟀的知遇之诗,我没有诗人的才情,却有一腔欣喜,一份浓浓的乡情荡漾在胸中,让我的灵魂在美妙的合唱声中升腾至遥远的故乡,回到那一方熟悉的青草地,那永远温暖我的农家灶台。青涩的时光里,是那声声清越的弦乐陪伴我度过了欢快的少年时光,纵然没有了茅草屋,泥灶台,但是,那美妙的弹唱声却永远的定格在我大脑里的一隅,都在世俗那混沌的嘈杂声中脱颖而出,涤荡着我的灵魂。
蟋蟀的寿命很短暂,只有三到四个月时间,自立秋至冬初,最迟到冬至左右都要寿终正寝。生命虽如此的短暂,但她却是勤劳不辍的歌手,用不倦的歌声让生命无悔快乐的绽放。在夏秋的夜晚,即使是没有一个听众,可她依然一丝不苟地歌唱者,不为别的,只为了那份单纯与快乐,只为了那份宁静与淡泊。没有掌声,没有鲜花,甚至都没有听众,可她的歌声依旧嘹亮,依旧动听,依旧可以震颤我们的心扉。歌唱是她生命的常态,因为在她的生命字典中歌唱是唯一的词汇。和这个短暂的生命相比,我不觉有些惭愧,我们的生命字典中承载着太多不可承受之重:金钱,名利,地位,鲜花,掌声等等。要的太多,歌唱的心情就没了,取而代之的不是没完没了的抱怨,就是看破红尘的叹息。
其实,我们完全可以像蟋蟀那样,放下那些太多的不可承受的东西,快乐的歌唱,快乐地生活。小小蟋蟀,铺垫了梦的温馨,丰富了梦的色彩,给人以欢乐,给人以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