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有大把的过往可追忆,是不是老了?至少是走过了许多的旧时光吧?快六一了,不由想起我的童年。
九岁以前的我在玩耍方面非常有灵气,我会用泥巴和树叶、线头等一切可以捡到的废弃物做成玩具;会用麦秸杆编手工;还会给棍子绑上细铁丝再蘸上水掏鸟窝;会偷偷钻进生产队的果园里爬上树偷苹果……我很淘气但不爱说话,见人也不叫,经常听到村里人给我妈说我像个哑巴。
除了玩,我在其它方面的悟性都很迟钝,比如学习、帮妈妈干农活,都表现得很笨拙。笨还不服输,还想做个讨人喜欢的小女孩被大人夸,可结果往往是弄巧成拙。
从头说起吧,我没接受过学前教育,长到七岁直接上一年级。那会我们西太平村太小,不设学校,我们都在距离村东边一公里的东太平村上小学,在距离村西边一公里的下秦村上初中。
其实,东太平村跟我们村相比,也就是多了一处叫做学校的地方而已。教室里没有桌椅板凳,我们上学去的时候,除了书包,还得随手拎个小板凳,课桌都是在胡基垒起的台面上放一块形状各异的木板,走路不小心撞到就会掉下来。就连全校开大会的时候,校长都是站在用胡基垒起、再用砖块砌面的高台上讲话,用砖块砌面,相当于现在装修贴瓷片,在当时算是学校的标志性建筑了,每到六一,这个高台就变成了汇演的舞台。
就在这个简陋又神圣的殿堂里,开启了我的学生时代。不曾想,上学没几天我就闯祸了。那天,我刚在小板凳上坐稳当,旁边的女孩说我挤着她了,用胳膊肘使劲㨃了我一下,我拿起削好的铅笔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扎在她的手背上。她哭着奔跑出教室的反应超出了我七岁大脑对事情发展的预判,不大一会,她爸来了,非说铅笔含铅,他娃会铅中毒。哼,她爸知道的还真多!也是从那时候,我知道了有个词叫做“铅中毒”。后来,我妈被叫到了学校。只记得老师对我妈说:“你这女子,看着蔫蔫的,歪(厉害)得很!真是红萝卜调辣子——吃出没看出!”刚开学就发生这样的事情,再想讨老师欢心就难了,关键我学习还不好,老师怎么会喜欢?尽管我觉得自己已经很努力地在做一名好学生了。
有一次听写生字,我的本子上打满了“✘”,错别字改了一遍又一遍,总有几行红“✘”消失不了,老师也不讲错哪了,只是三番五次把作业本给我扔过来,厌烦地说:再改!再改!!琢磨了无数次后,我终于悟出:老师报写“高粱的粱”时,是“米”字底、“栋梁的梁”是“木”字底;报写“拔草的拔”,要五个指头一齐使劲,所以中间只有一横,得写成“拔”、“拨动的拨”是有一根指头要竖起来,所以要比“拔”多加一短竖,得写成“拨”,红“✘”终于不见了,内心颇有成就感,在心里对老师说:别看你不讲,我也会了!
当我觉得自己有点小聪明的时候,就忘乎所以了,人得意了就容易忘形。自习课的时候,老师让大家去教室外边找地方背课文,下节课抽查。应该是五月下旬,因为石榴花开得正盛,我把书放一边,就跑去采花了。也不知道为什么时间过得这么快,第二节上课铃声敲响了,同学们蜂蛹跑向教室,我急了,转身就跑,就在转身的同时冲撞了蜂姑娘,左手腕一阵刺痛,被蜂蛰了。已经顾不了许多了,朝教室狂奔,奔跑途中突然想起路过高台的台阶时,余光瞥见一本书,像是语文课本。谁这么粗心大意?课本丢了都不知道,这么好的表现机会我怎么会放过?于是又折回去取了书,果然是语文课本。跑到教室显然已经迟了,但是我做好事了心不虚,夸张地把书放在老师讲桌上并且大声说:“老师,我捡了一本语文书。”“放这吧,回座位上去。”老师还是那么冷淡。坐回座位,激动的心情还没有平复,就听老师说:“大家打开课本第**页。”我傻了!我的语文书呢?!心真虚了,尴尬地举手,“老师,书是我的……”老师嘴角一撇示意我拿回课本,同学们哄堂大笑,我低头找了找,没有地缝。六一的时候,站在高台上佩戴红领巾、加入少年先锋队的队伍里没有我,台下的我,不停地挠着又红又肿又痒又痛的左手腕。
磕磕绊绊地上完二年级,三年级的时候,我们村盖了一所只有三间教室的学校,再也不用去让我丢人现眼的东太平村上学了。因为只有五个老师,我们新学校就采用的合班制,即一、三年级一个教室;二、四年级一个教室;五年级是毕业班,单独一间教室。
那会也不知道我妈受啥启发了,突然就重视起我的学习了。本来卖鸡蛋的钱贴补家用都不够,我妈竟然舍得每周让我吃一个煮鸡蛋,说是补脑;而且还抠出两块钱给我订了《小学生学习报》。这份报纸彻底改变了我的学习状态,似乎同时也带走了我欢快又斑斓的童年。从那时起,我迷上了阅读,到处搜集小说、连环画,连我妈糊在墙上的报纸都不放过。没时间掏鸟窝、偷苹果,也不去村头麦场打老鼠、田间地头抓青蛙了。我的生活单调了,大脑却开始变得多彩,无论作文还是做题,老师总会投来赞许的目光。小学毕业会考的时候,我的成绩在全镇名列前茅,被推荐为“赴县三好学生”,这也是我童年时期得到的最高荣誉,让我妈家里家外炫耀了好多天。
真的,从九岁那年开始,我就相信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冥冥中注定的机缘,而这份相遇足以改变人生。就像詹姆斯.鲍文遇见了流浪猫鲍勃;我遇见报纸,喜欢上阅读。读书,不会带来富贵名利,却能够启迪心智,让我无论在顺境还是逆境,都能葆有不懈怠、不沉沦的生活状态,这是伴随一生的财富。
随着学习上的进步,我妈对我帮不好家务变得越来越宽容。假期的时候,同龄孩子会坐在蒲垫上纺棉花、提着笼割猪草,我差不多都是坐在屋檐下或者躺到后院的草垛上看书。有时候,我妈要去外婆家,怕不安全,就把大门锁上,在地上鸡鸭和天上日月的陪伴下,我一个人能在家呆几天。有一回,改弟婶婶到我家串门,笑着对我妈说:“玲姐,端盆水叫燕洗碳去吧。”我没听懂,只觉得那笑有些怪异、有些意味深长。问我妈婶婶啥意思,我妈解释:“是说我把你惯的,啥都不学,以后咋嫁人?”
在夏收、秋收最忙的时候,我也会去地里帮忙干农活。一次割麦子的时候,镰刀割到了右小腿胫骨前的皮肤上,血流如注。我妈早已甩我几十米远了,我捂住腿不敢喊,坐在田垄上,顺势抓了一把细土压在伤口上。用细土止血,在那个年代全村通用,其实一点道理也没有,而且会加重感染。现在回想,细土能起到的唯一作用可能是混合了血液,避免了鲜血对视觉的冲击力,起到心里安慰的作用吧。我就用这样的方法,细土被血液浸透了再换一把压住,如此反复,后来不再出血了,麦子自然也割不成了。因为本就不擅长干农活,我妈看到懒洋洋磨洋工的我也没有责备。
是呀!十岁的孩子,本该捧在心尖尖上的,如果可以,哪个母亲愿意自己的孩子在日头曝晒下劳作?要是知道孩子受伤了,当妈的心都会疼碎的,幸好,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妈每日辛苦疲惫地忙碌着,始终没有注意到我腿的异样。没有人喜欢贫穷与磨难,如果碰巧遇上了,就把它化作生命的养料,让我们成长得更加强壮以抵御未来的风雨。这个伤口从放忙假到收忙假,一直在结痂与出血间循环往复。出血了,就按一把土,血止住了,该干什么干什么。最后一次是我的腿不小心碰到了课桌腿上,伴随着钻心的疼痛,伤口流出了许多脓血,这之后竟然长好了,留下了一个形似梅花状的疤痕。
还有一个左手食指上的疤痕是秋收时留下的,这个伤疤多少能让我忆起父亲的影子。农村孩子没有零食,收玉米比割麦子的时光要快乐一些,因为有些玉米杆是甜的,好吃又解渴,大人们歇息的时候也会吃上一根,我们称之为“甜杆”。
十一岁那年,在外地工作的父亲回家帮忙秋收,我对长年很少见面又声色俱厉的父亲充满了畏惧。在父亲送回装好的一车玉米棒子时,我才敢偷吃甜杆,害怕加慌张,“刺啦”一声,啃皮的劲使大了,像刀子一样锋利的甜杆皮就划破了左手食指。父亲回到田里的时候,我紧攥着左手食指的右手指缝间已经渗满了鲜血。父亲严厉地问我:是掰玉米划破的还是吃甜杆划破的?我战战兢兢地说:是吃甜杆划破的。父亲又说:那继续掰玉米吧!我流着泪悄无声息地继续穿梭在高出好几头的玉米地里。我不敢告诉远处的母亲我把手划破了,我不愿因我挑起父母间的又一次争吵。
在我的幼年、童年直至青年时期,父爱基本是缺失的、或者说我的记忆中几乎没有体会过来自父亲的温情。这份年少时的缺憾,无论成年后怎么努力都是弥补不回来的,所以,爱不应该只是停留在心里,也应该表现在行动和语言上,对在意的人说声“我爱你”很简单,温暖的身心与岁月却醇厚绵长。这是父亲带给我的启示,我也无数次地对老公和儿子说着:我爱你们!以至于他们都不耐烦地说:知道了,知道了!
孩子懂事了讨大人喜欢,但是懂事的孩子总会生活得很辛苦。不能让大人操心、不能惹大人生气、要给大人脸上争光等等。生病了扛一扛,因为家里没钱;受伤了忍一忍,因为当妈的会心疼。就这样,我给自己稚嫩的肩膀上压了一副重担,九岁以后的我在妈妈的羽翼下,依然幸福着、温暖着,却再也没有无忧过。
有群体的地方就会有争斗,无论大人还是孩子、村庄还是学校。已经记不得一向努力、安静、从不惹事的我怎么就激怒了班里一个野蛮又高大的男生,非要满校园地追着打我。实在躲不过去就不躲了,我回头站定,冲着奔跑过来的他只勾了一下腿,他就被绊倒了,围观的同学里有人鼓掌喝倒彩。他太胖了,倒地的声音和随之扬起的尘土把我吓傻了,我知道逃不掉一顿拳打脚踢了,可是,他爬起来拍拍土说:算了。其实并没有算,第二天,他拿个削笔刀对我说:让我割你一刀才算完。我感觉自己像刘胡兰一样英勇无畏,毫不迟疑地伸出了左手食指,他果真就划了一刀,不过很轻,只是破了皮,有一点点血渗出来,那时我上五年级。
没想到这么小的伤还会留下一个疤,这样,我的左手食指就有了两道浅浅的疤痕。从那以后,这个在别人面前凶神恶煞的胖子见了我像个羞涩的小男生,那表情和眼神与他的外形居然搭配出一副滑稽的模样,让人忍俊不禁,看到我笑,他也会腼腆地笑,竟然透出了一丝憨厚与可爱。
时间过得真快,跌跌撞撞的,在夹杂着拙劣与优秀、快乐与忧伤间,我小学毕业了,九月,就要到下秦上初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