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清是什么缘由的驱使,只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黄昏,站在自家楼顶看见空阔的天宇上就西边天际一轮血色的红,然后山林、田塍、环山公路、楼层、窗户,还有小桥、流水、鸟声就全都氤氲在这片红里——夕阳正好,这是我立时想到的四个字。忽然就有了逃出城池的冲动。
当我挤出林立高楼的缝隙,行驶在四围开阔的郊外公路上时,就已经感觉可以长长长长地舒一口气了。平常自诩的100多平米的大屋子,相形之下实在太过逼仄。左右方向盘的好像不是我的手,只觉得车像惯性随着乡路左拐右拐。地势渐渐高起来,房屋与人声也渐渐稀疏了,才蓦然发现已真正到了“乡下”,才发现此地似曾相识。
停下车信步而行。在离几座还有着朴素瓦青泥黄颜色的农家院子不远处,居然有一垄垄艳丽的绯红、金黄,淡雅的粉红、鹅黄……它们在这宁静简朴的乡间,亮得逼你的眼。索性沿着小道走过去,才看清原来是一片花地,月季、牡丹、君子兰、茶花、芍药、杜鹃……还有许多我叫不出名儿的,它们在这个黄昏静谧着,又张扬着,都泼泼辣辣地开过或正开待开着。斜阳晚照,山风轻轻地吹拂,朵儿叶儿也微微颤动,那身姿让我想起着裙含羞的明眸女子,盈盈一瞥便是波光流动。突然间就冒出了那句话“星罗棋布的村庄是不沉的舟”,我沉浸在这多情的晚天里。
大概是前年吧,因工作之故到过这儿,记得那时这里是丛生的杂草,有一人多高,且还有继续蔓延的势头。儿时记忆中,乡村土地是农民的宝,是应该有着碧绿的菜畦紫红的桑葚的,应该有着青青的麦苗尖尖的竹笋的。啪嗒着烟叶的老农告诉我:谁还忙这些个土疙瘩哦,反正都刨不出几个钱来,还不如去城里做点小工稳妥,房子宅边种点小菜够吃就行了。我“呵呵”笑了两声,心里却失落落的。
我该说“土地改变了模样”还是说“土地回归了模样”呢?或者说是那个走出乡土又回到乡土的农民的儿子找到了土地的根,找到了自己的根?年近半百的他,在尘世奔波几十载后回到这里,把荒芜变成恬静,是心的归宿,还是新的起点?
最近一段时日,一有闲余,我总爱往山里跑。不是那种麻将稀里哗啦休闲的山庄,不是有着亭阁庙宇香火袅绕的山林,偏喜人迹罕至荒渺无人烟荆棘遍布的高山。一旦进入那样的山里,整个人似乎变得亢奋了,精神头倍足。我用手机捕捉各种鸟儿的声音,学着它们鸣叫;拍摄许多不知名不起眼的野花,欣羡的眼神抑制不住对那种纯粹自然之态的留恋。我钻丛莽,涉泥潭,登险峰,其间不乏险象环生之境。曾遭遇一条眼镜蛇,在强掩胆怯和它对望后,它竟转身逶迤而去。一次进山中途突然下雨,下山时一不留神脚底打滑,惊出一身冷汗。凡此种种,依然攀越的兴致有增无减。每一次回来都感觉似乎又体验了一次生命。现在想来,也许正是这种生命不断崭新呈现的状态是我所钟爱的,我才会乐此不疲的向新的领域涉足。
我和那个农民的儿子何其相似。尘世喧嚣浮华,在挣得物质的同时心何其累,日日戴着的面具让心也起了厚厚的茧,那就回来吧,重归鸟语花香的祖辈的土地,重回初心。芸芸众生皆碰着头的“人往高处走”,殊不知到头来一场烟雨一寒凉,梦想成为泛黄的风中一纸,那就投入大山的怀抱,感受自燃的伟力,再彰显男儿不羁的灵魂。
这个春天,不仅仅是风拂柳堤蝶舞花丛,它应该有更丰富的内涵。四季轮回,春夏秋冬按部就班地走,可我们何尝嫌弃过它们的重复?我们甚至在入秋入冬时节就急急盼望春的到来,那是因为它改变了苍白,以丰厚的生命体征展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孔子说,五十而知天命。据说人们对这句话的解读有多种版本。考究古籍的人说,这实际上是孔子对人生无奈的表达;悠闲自在的人说,这是叫我们听天由命,别去想太多,安度吧;讲求生活质量的人说,这是告诉我们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努力作为但坦然面对结果。我是肯定后者的,不管经历过什么样的曲折,路始终要往前延伸;不管充当什么样的角色,没有鲜活的生命颜色就如同死尸。春天是什么?春天该归属于谁?在我看来,美好的延续与轮回是春,历经沧桑仍不放弃希望是春,不断创造并享受生命的奇迹更是春。春是出发,春是回归。我喜欢蓬勃的生命力!如此一来,何处没有春天,真真是事在人为啊!
那个清晨,那个老人给我留下的印象是如此深刻。他大概七十来岁,穿着一身黑衣服,背着一个黑色背包,拄着拐杖,重要的是他的两条腿因为疾病而两膝严重向外弯曲,两腿间形成一个大大的“O”,每走一步都是缓慢的挪移,脸色很平静。在大伙都急匆匆奔忙着上班的时刻,他起这么早是要做什么去呢,他是不是可以在家躺躺觉,或者坐在院子里听听鸟鸣嗅嗅花呢?我只知道他在一步一步艰难往前移动,前方一定有他想到达的目标,只怕再等待就再也到不了。
还有什么理由犹豫彷徨?拨开尘雾去寻找自己的方向,做一个想成为的自己,是一生最幸福的事。思绪至此,想到那日看见的那一朵紫色的兰,不由嘴角上扬——好美的紫色,在众多肆意铺张的花色里,她淡雅、高贵、浪漫、不事张扬,做了静美的自己!这不就是我所想要的生命回归么?
“老夫聊发少年狂”,再不狂,就只剩叹息了!从这个春天出发,在年年燕儿回家的时候旧巢垒新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