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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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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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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蚂蚁为邻

虽说我们祖先把蝼蚁组成了一个词,但其实它们是天差地别的两种昆虫。蝼蛄在我们那里叫土狗子。每到夏夜,灯光敞亮,它们便会从田野间的泥洞里飞出来,在光影中爬来爬去。我很不喜欢蝼蛄的模样,觉得它们长相奇特,后半个身还算正常,像蟋蟀,但前半个身子却长得像龙虾一样,有着尖锐古怪毛茸茸的头壳,芝麻大的两只小黑眼睛以及长长的须子。蝼蛄的前脚粗壮骇人,像蟹螯一样,一看就不好惹。我一般都不敢徒手抓它,怕被它咬,见到它们落在脚边总是一脚踢飞。而蚂蚁则比它小得多的多。蝼蛄看蚂蚁,大概与我们看蝼蛄是一样的。如果蝼蛄也有语言,形容那些力量弱小而无足轻重的生命,也许会说“尔等蚁辈如何如何”。

不过蚂蚁是群居动物,不像独来独往的蝼蛄,知道人多力量大的道理。单只的蝼蛄肯定斗不过一窝的蚂蚁。我目睹过很多次蚂蚁拖拽其他大型昆虫的场景,苍蝇、毛虫、蝉、蜘蛛等等。蚂蚁们总能群策群力把它们大卸八块后拖进自己的蚁窝。这是夏天最常见的景象,也是我无聊时打发时间的重要节目之一。蚂蚁应该算这个世界上最努力的动物,没日没夜,不是在寻找食物便是在搬运食物的路上。它们的心中大概没有害怕的概念,为了食物可以穿越艰难险阻。再高的桌子、再宽的沟壑、再大的水洼,都不是让它们停下脚步的理由。有时它们还会爬到我们的身上,丝毫不在乎我们其实是庞然大物,随便伸出一个指头便能把它们摁死。杀死一只只随随便便踏入我的领地的蚂蚁是我小时候一直都在干的事。杀死它们并不会令人愧疚,毕竟它们那么小,那么多,有时又是那么的令人厌烦。

我们家门口有两个小花园,里面有大量的土,是蚂蚁们做窝的好地方。小花园里的蚂蚁有不少窝。它们离我们家有点远,一般招惹不到我。最可恶的是我们家门口的那一窝蚂蚁。之前我们家门口没做地坪,只铺了点碎石子,后来看别人家做地坪,便也做了。做地坪的时候正好把这门口的蚂蚁窝给封住了,家里的蚂蚁有几天明显少了许多。但没多久,蚂蚁们便从地坪与门槛之间的缝隙里钻了出来,继续往家里爬。也不知道是因为热胀冷缩的效应,还是蚂蚁们的努力,门口的这条水泥缝后来是越来越大,最后以至于可以塞进去黄豆。它们在水泥下面肯定是扩建了自己的窝。我经常在我家门口发现蚂蚁拖出来的碎土粒与一些碎鱼骨头、昆虫的翅膀之类的东西。我每次扫地时要把这些垃圾先往它们窝里扫,最好在用脚踩一踩,抹一抹,希望它们都被闷死。当然,这只是希望。

蚂蚁的勤劳与蜜蜂一样,什么东西也不浪费。我们掉下桌来的米饭、剩菜,我们拍死的苍蝇、马蜂、蟋蟀,天热在水泥地上被晒死的蚯蚓等等,都会被蚂蚁请到自己的窝里。这种物尽其用的态度是我不得不佩服的。我不喜欢它们的原因除了它们会到处乱爬以外,还有它们总时刻惦记着我们家的白糖。不知道蚂蚁有什么特异功能,它们似乎总能在跋山涉水之后找到我们家的糖罐。我们家最早的糖罐是陶的,有着像生姜一样很不健康的黄颜色。外型也不规则,像是小孩子随随便便捏出来的。糖罐边上还有一个黏上去的耳朵,有两个小孔,正好可以塞进去两根手指。不过也就只能塞进去食指与中指,其他的手指此刻就显得十分多余,只能放在外面扶着糖罐。我手指头小,把手指头塞进去拿糖罐,手疼,不如用两只手捧着。放学以后,我总会把糖罐从碗橱里捧出来,在泡油条或者泡烧饼时勺上半调羹的白糖。白糖可是稀罕之物,最早有配额。把一斤白砂糖一起倒进糖罐里时,听见糖粒落下时相互摩擦所发出的沙沙声,内心的愉悦是难以形容的。我们家的糖罐难得会有装满的时候,毕竟平时糖买得不多,也不该全部都倒进糖罐,容易受潮,而且还会被蚂蚁频繁眷顾。

对蚂蚁而言,糖,尤其是受了潮的糖,应该像盛开的花朵一样,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自己的芬芳,虽然我们人类闻不到,但是蚂蚁们肯定可以。我几乎每天都要与蚂蚁作战,以保护属于我们的白糖。我会把糖罐的外面擦拭干净,把放糖罐的木板或者桌面擦拭干净,频繁地移动糖罐的位置,或者干脆把糖装在袋子里,把口子扎上,关在抽屉里,以应对蚂蚁。不过蚂蚁都属于冒险家,很有开拓精神。只要有一只蚂蚁抵达了糖罐,其他的蚂蚁就会顺着这只蚂蚁标记的路轻易地抵达目标。它们甚至能排成两条细长的队伍,一条通向糖罐,一条通向它们的家。我小时候经常用鞋子或者水破坏掉它们留下的记号,让它们变成无头苍蝇。不过这个措施并不总是管用,它们总是跑着跑着又找到了回家之路。

有一年初夏,母亲觉得这门口一窝蚂蚁实在太多太烦,便烧了一壶开水,沿着地缝浇了下去。可怜的地缝像装在尼龙袋子里的大闸蟹,在咕咕咕地吐了很多泡泡以后,把一些蚂蚁也吐了出来。它们死的死,伤的伤。正高兴呢,成群的蚂蚁黑压压地从窝里一涌而出,像在逃难一样。母亲见状赶紧又去烧了半壶热水,对着逃难的大军又泼了一地。母亲以为这下子终于绝了后患。可没过两天,我又看见蚂蚁们在洞口进进出出,像是在庆祝重生一般。

蚂蚁也有品种,有大蚂蚁与小蚂蚁。树上的蚂蚁大,花上的蚂蚁小,还有那种小到看不清手脚的蚂蚁。我们家一般都是那种中等大小的蚂蚁。无论蚂蚁是什么品种,每群蚂蚁里总有那么一批头比其他蚂蚁大的个体。这种大头蚂蚁应该就是《动物世界》里说的兵蚁。但我觉得这大头蚂蚁应该是监工,一副工头的派头,喜欢指挥其他小个子蚂蚁,而且咬人的一般都是它们。我看到这种大头蚂蚁,总喜欢把它们的头掐下来,让它们身首异处。它们的头分离之后还能活上很长一段时间。

我见过好几次蚂蚁打架。有两次是我们家的蚂蚁与隔壁邻居家的蚂蚁打架,另外几次是在路边。我不知道蚂蚁们为什么会打架,它们似乎也有自己要坚守的东西。打起架来,它们都是往死里打,非要打得天翻地覆、死伤成片。蚂蚁打架都是群架,两窝蚂蚁聚在一起,黑压压的一片,不仔细看还以为它们在忙着搬家。毕竟它们都太小了,非得蹲下来看才知道它们正在撕咬着彼此的脖子或者手脚。打架也不是大头蚂蚁的专项,而是所有的蚂蚁都会参加。把对方咬死其实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很长时间它们都一动不动,直到它们确认对方已经不构成威胁,才会转头去找下一个战斗的目标,然而下次被咬死的或许是它自己。我那时淘气,看得烦了便会直接加入它们的战斗,把战场乱踩一气,让双方都尸横遍野。此时我总感觉自己与巨兽无异,有着可以主宰世界的力量。尽管这个世界是蝼蚁眼中的世界。

有一年学校的《自然》课上讲到放大镜,说放大镜聚光可以引火。因为我小时候特别喜欢玩火,经常揣着火柴到处点荒草废纸什么的。自从得知放大镜可以引火以后,我便去新华书店里买了放大镜。用放大镜可点不着荒草,能点的只有废纸,但也要太阳特别大才行。放大镜的镜面也是要大一点才好。老是点废纸玩也没意思,于是那些爬不快的虫子与蚂蚁便成了我用放大镜来烧烤主要对象。虫子应该很怕痛,稍微受点热便开始来回扭曲。好在它们没有声带,不然我耳朵里肯定能灌满那种刺耳的尖叫。蚂蚁不会来回扭动,它们只会跑,跑着跑着忽然就不动了,焦了。

不知道是因为我老是虐待我家门口的这窝蚂蚁,还是因为气候异常,生活艰辛,忽然有一天,它们从我家门口消失了。或许是它们搬家了。我见过蚂蚁搬家,那是夏天。夏天有时会下雷暴雨,雨下得大时会把我们家门口都淹掉,烂树叶都漂在水面,冲向小马路上的阴沟,癞蛤蟆在水泥地坪上跳得到处都是。之后等天气转晴,泥土干燥,我们家前门老孙家的墙角落的一窝蚂蚁开始搬家。它们的目的地是几米以外的另一处墙角,那里的地势要高一些。我不知道它们是怎么商量好搬家的,有时如何组织的,反正它们举着各种各样之前藏在窝里的食物残渣,顺着墙角爬去另一个地点。我不知道它们的新窝是之前就修好的,什么时候修的,还是直接占领了其他蚂蚁的。或许两窝蚂蚁之前已经打过仗,只不过我没看到。毕竟蚂蚁这种生命如同其他微小的生命一样,卑微而又顽强地生活在角落里。我们似乎永远都不知道它们在过去都干点什么。只是,这些都是我们的视角。在它们世界里,或许一切都是那么的天经地义,探索、交流、休息,生存、战斗、死亡,一些都是那么顺理成章。

这窝蚂蚁里最醒目是蚁后,拖着个庞大的透明白肚子,很像一只缩小版的蚕。围着它有很多工蚁,忙前忙后,不知道在忙些什么。我感觉搬家的时候它是自己在爬,而不是像动画片里放的那样,被工蚁抬着。我知道如果此刻把它弄死,这一窝蚂蚁就彻底完蛋了。不过我最终没有下此毒手,而是看着它们进了新窝。后来,我想我家门口的那窝蚂蚁的消失应该不是搬家,因为我家门口的地势相对高,不至于因为被水淹而搬家,它们肯定是蚁后死了。

后来,我慢慢长大,蚂蚁离我的生活骤然变远。首先,我已没有时间去观察它们,再有便是它们踏足的范围已经很难抵达我的周围。钢筋水泥让泥土的世界退缩在城市的角落。它们彼此孤立,遥遥相望,破碎得犹如沙漠里的绿洲。这水泥的丛林让连风都无法畅快地穿过。我们在这坚硬的丛林里走来走去,行色匆匆,即使没有什么急事,也很少停下脚步。春季的繁花与秋天的霜叶,纵使绚烂,也只能让我们临时驻足,掏出手机胡乱拍上几张便匆匆走过。那些在脚下缓慢爬行,为了生计四处探索、奋斗的小生命们,即使在奋力改变着世界的模样,我们也毫不在意。对于每一种宏大来说,都有更多的微小。即使是我们人类自己,在某种更加宏大的视野之下可能也如蝼蚁。

我现在在偶遇蚂蚁时早已不再随意取它性命。不过我依旧会淘气地把中指内扣在拇指指腹,然后瞄准它们,猛地弹出中指,将它们从身边弹飞。飞吧,每种没有翅膀的生命或许都向往飞翔。这是我强加给它们的愿望,而且有点虚伪的是我依旧希望不知道飞去了哪里的它们还能像我小时候遇到的那些蚂蚁一样,可以顺利地找到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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