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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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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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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关爱“救助别人的人”

请关爱 “救助别人的人”

徐敬德

读《叶主席和他的18个孩子》(3月7日《四川工人日报》三版),让人感动,更让人心痛。

三台县水务局工会委员会副主席叶树元,为了救助18个孩子读书,用了48万元,房子卖了,妻子离了,住在朋友借给他的房子里,还欠下15万元的债务,他开鲜花店,制作画册、台历,承包绿化工作……早晨5点钟就开始蹬三轮运花草,经常要忙到晚上10点多钟。怎不让人感动?又怎不让人心痛?

怎么能让“救助别人的人”落到“房子卖了,妻子离了,住在朋友借给他的房子里,还欠下15万元的债务”的田地?对此,我呼吁,请关爱关爱“救助别人的人”吧!

“救助别人的人”,特别是像叶树元这样的只顾救助别人,一门心思扑在救助别人上而不管自己的人,是世上最好最好的人,是社会的最可贵的人。他们处处关爱别人,真心救助弱者,才让我们的社会,更和谐,更温馨,更幸福。社会有责任,有义务关心他们,爱护他们,帮助他们,保护他们。不能让他们太苦太累,更不能让他们陷入窘境、困境。对他们救助行为,不能“听之任之”。有关部门应该出面管一管,调查调查,看看他们有多大经济能力,要看看被救助的人是否真该救助,真该救助也不能全额救助,要给被救助人留下自我奋发的余地。如果“救助别人的人”的家庭出现了问题,要有人去关心关心,如果“救助别人的人”要卖房子了, 要有人去调查调查,看看是否是因救助别人而面临经济窘境、困境。如果真是,要为他们分忧解愁……他们处处关爱别人,时时想着社会,“别人”、社会也应该“处处关爱他们,时时想着他们”才对啊!如果 “救助人的人”的“下场”, 就是房子卖了,妻子离了,还欠下巨额债务,那谁还愿意当“雷锋”呢?

三台县的一些单位、个人已向叶树元伸出了援助之手,令人欣慰。如果全社会都来关爱“救助别人的人”,那么,全社会的“叶树元”都拥有幸福、温馨的生活。让 “救助别人的人”到了“房子卖了,妻子离了,住在朋友借给他的房子里,还欠下15万元的债务”的地步,那是我们社会的耻辱。

(此文曾发表于零六年四月一日的《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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