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邢体兴的头像

邢体兴

网站用户

散文
202403/22
分享

在河之洲

在河之洲

邢体兴

黄河从高原一路冲撞蜿蜒迂廻数千公里。当冲出孟津渡,走过郑州桃花峪,就豁然开

阔,肆意行进大平原了。从这儿开始,黄河被称“悬河”。

老家在黄河花园口北岸,与郑州隔河相望。史载,自后晋开运三年到清嘉庆十四年的863年间,黄河在我老家境内决口漫溢达67次,其中迁徙改道4次。最终,黄河由原阳县北改道县南,形成当下模样。

说老家在黄河北岸,是相对南岸而言。其实,老家在黄河滩儿上。

《汉语字典》对“滩”的描述是:“河边,水深时淹没,水浅时露出的地方”。这解释,对我们家乡滩的描述并不准确。黄河滩有老滩嫩滩之分,我们居住的老滩儿,就少有淹没。《诗经》说“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这里的“洲”指“河流由砂石、泥土淤积而成的陆地”。老家居所叫“洲”恐怕更靠谱些。老家人习惯称自己是“滩里儿人”,也对。毕竟“洲”太过诗意,而“滩儿”就多了些旷阔和苍凉。

原阳县,有二十三个乡镇,其中七个乡镇在黄河“滩儿”上。

老滩儿,村庄密集。用一溜“十八屋”、一溜“十八庵”冠以村名。单从村庄起名的随意性,就可以推测出这些村没有高古深厚的历史传承。老家对居所的理解:“有墙有脊,为屋。有脊无墙,为庵”。所谓“屋”是指:黄土夯筑为墙,墙上撑硬木插首,横固条椽,上覆茅草,有门出入的住处。“庵”也称:“地窨”,是地上挖坑,坑上硬木叉首,辅以高粱杆芦苇为骨,上覆茅草,黄泥缮顶,一头封堵,另一头出入,俗称:“朝山留门儿”的居所。从这些“屋”“庵”为名的村庄,可一窥先辈迁居此地时刀耕火种般的生存状态和靠天吃饭的艰难。

我们老邢家在黄河改道前,家在原武县的磁固堤。黄河改道后,青壮祖辈开始搬到黄河大堤南的“滩儿”里开荒耕作。祖坟,依然寄留堤北,毕竟“滩儿”在河中,不能让祖宗跟着历险!

黄河北岸大堤,向南至河道径流,有大片滩地。从法律视角看,解放前这些土地是我们先辈垦荒的土地,也基本保持“谁垦荒、谁耕种、谁收益”的基本原则。六十年代“四固定”后,我国土地才真正形成可持续的所有权制度,即全部土地分两种所有权:“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有权”。严格说,黄河两堤间的滩涂,都算是河道用地,当属国有土地。

河滩,因迁入了太多的拓荒者,村庄人口稠密。国家为防止涨水淹没村庄,就在临河道的近处筑了防洪堤坝。老家的村庄,就在黄河北大堤与防洪坝之间,称“老滩儿”被界定为集体土地,使用权归当地的村庄享有。防洪坝再向南,邻水的滩涂,被界定为河道,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归黄河河务部门享有,这地方被称“嫩滩儿”。河水不大时,河道里也收成庄稼,在这“嫩滩儿”里种庄稼,不交公粮。

滩儿上老百姓稀罕土地。“嫩滩儿”种的庄稼,那怕三年中两年被得淹颗粒无收,他们还是倔犟着年年耕种。当然,有没有收成,就看黄河的脸色了。

黄河三门峡大坝拦洪蓄水,黄河滩儿不再年年被淹。撞运气的好年份比例上升,滩地也就成了唐僧肉。特别是在农村刚施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那些年,“嫩滩儿地”之于村民,愈显金贵;争底边抢滩地的事儿,时有发生。

原阳县的桥北乡(原来叫葛庄乡)盐店庄村,是原阳县西部的把边儿村,村大人多,村支书茬儿硬,是乡里县里的“明星干部”。盐店庄的西邻,是武陟县的小刘(溜)村。虽然村小人少,却也有着滩儿里人的刚硬。这俩村的滩地,南北纵深近十里,东扩西展的,就会错出数百亩土地。由此,争地边就成了家常事儿。两村相邻的地块,小刘(溜)村耩吧麦,盐店庄的村民就会再耩一遍;盐店庄的村民点吧玉米,小刘(溜)村的村民也会再点一遍;由于种时抢种,收庄稼时就打架,年年如此。在八十年代末的秋末,数十平方公里的滩地里,一茬玉米长一人多高,一眼望不到边。因为抢收玉米,俩村开打,形成重大刑事案件。

我1998年从事律师执业,接触最多的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案件,事实的构成或起因,大多与土地相关。

陡门乡(原来的郭庄乡)是原阳县的东门户,东邻封丘县的荆隆宫。郭庄有倆村儿,也因为滩地边界,发生械斗。我给领头械斗的村长辩护,这人在扎死人后,潜逃十数年,“严打”时回来投案自首。其时,俩村为争滩地,约定时间、地点,提前在铁匠铺,用钢筋打制“红缨枪”。械斗是血腥的,没有人不肝儿颤。当地酒风盛行,械斗前每人灌进一斤半斤的白酒。约定:“遇人,上去就是几个窟窿”。他的供述:“追一个人,眼看追不上,会投掷红缨枪。那人屁股中枪,带枪猛跑,终得逃脱”!

在黄河滩。县与县、村与村之间争滩地的事件屡见不鲜。家族与家族、个人与个人之间因“滩地”打架闹事儿,更是家常便饭。当地法院的刑事、民事诉讼案件中,土地边界纠纷引发的比率,居高不下。

新乡地区的公、检、法系统,提起黄河滩人,都称“鲁躁”。在司法者眼里,我们哪儿的人“野蛮”。一言不合,就把人装进麻袋“扔黄河里”。

“嫩滩儿”的争议,多来自于河水隔三差五的漫滩。漫滩后,“嫩滩儿”的土地恢复到原始状态,任你开荒用了多大力气,使用权也无法确定。《吕氏春秋.慎势篇》说:“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一兔足为百人分也,由分未定也,分未定,尧且曲力,而狂众人呼!积兔在市,行者不顾,非不欲兔也,分已定矣。分已定,人虽鄙不争。”这意思是说:“野兔,百人追逐可抢,无人追究。市集上挂的野兔那么多,无人争。原因是地里的野兔名分未定,而集市的兔,名分已定的原因”。黄河滩儿地,就像“野兔”。黄河滩地使用权归国有,但没有确权,也没有人禁止耕种。政策解释开垦“四荒”的原则是“谁治理,谁收益”。河水漫滩后,之前开荒的界限化为乌有,后来开荒者与前任开荒者,边界自然“拎不清”。因此,争种抢收,继而械斗,也就必然。

印象中,九六年的一场秋汛;河水再次满过了防洪堤,危及黄河北大堤。“老滩儿、嫩滩儿”一片汪洋,我老家众多的村,瞬间变成了真正的“洲”。滩涂消失,房屋在水中摇摇欲坠,顶门缨的玉米落地的花生地全部淹没,只剩一片汪洋。乡亲们瞬间,一无所有。

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2001年投入使用。二十年了,生活在滩儿里的乡亲,再也没有被淹过。因为黄河水不再漫滩,“老滩、嫩滩”的土地基本固定,就极少有人再因争抢滩地发生大规模的“械斗”。

自己作为法律人,曾是河边长大的“野小子”。在我眼里,黄河滩人吃苦耐劳,淳朴善良。所谓的“鲁躁”、“野蛮”,都是贫穷所致。乡亲们,是太倾情那坠弯了腰的稻米高粱。古语说:“仓廪实,而民自安”。富足,当然就是乡土社会安定的基石。

近些年,政府组织黄河“滩儿里”的乡亲们,有序搬迁至黄河大堤北“集中安置”。沿黄河的数个乡镇,在黄河大堤北渐次集中建成社区,每年都有村庄在滩地上消失。

黄河滩,被规划为郑州的后花园。新建的穿滩公路,均可连接省道、国道、高速。老家,在不远的将来,是国家级黄河湿地公园。

就在今天。2022年的10月30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这部专门法,将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安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实现人与自然共生,民族永续发展。

黄河,这条孕育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正在发生着天翻地覆的变化。相信,在不远的将来;这块标志着我出生地的村庄名字,也终将变成回忆。

我也说几句0条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发表评论! [登录] [我要成为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