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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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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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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轰鸣时

第一章

“呜——哐当哐当哐当……”

清晨阳光初露,绿色铁皮列车有条不紊得辗着枕木铁轨徐徐进站,不知是远道而来,还是满载而归,像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

在悠长的鸣笛声中,一队穿着笔挺深蓝色制服的铁路列车员拉着定制的印有铁路局标志的黑色方形布制拉杆箱从火车站侧门走进来,女人们穿着黑色的小矮跟鞋,男人们穿着油亮的大头皮鞋,他们参差错落得在列车前集合,站成小方阵窃窃私语,车长张强的制服上别着不一样的徽章,像领导一样站在小方阵前面,洪亮地声音像有穿透力一样安排着工作,按规定交代清楚了注意事项之后每个列车员精准得找到自己负责的车厢,他们要在旅客进站前做好发车准备,再一次清理车厢,调试设备,检查备用物资,在高高的行李架上再次检查是不是还有遗落物品。

半晌之后,发车时间即将到来,乘客们从进站口鱼贯而入。

林必蓉站在列车前仔细地张望,终于看到她等的人从楼梯口走了上来。周铃左手拎着有她一半高的塑料编织袋,右手提着绿色军用帆布包,仿佛力大无穷似得,背后还背着一个冒过她脑袋的长方形大布包,她穿着一年前来成都时的素色布棉衣,扎起前几天林必蓉刚带她去理发店卷起来的羊毛卷发,几缕碎发附着在额头层层密密的汗水里,看不出腰身的胯间斜挎着一个铝制水壶,水壶上面还有一个卡通贴纸,有点滑稽的时髦。“蓉蓉姐,谢谢你安排我进来,这火车票真勒不好买,我们农村来勒也不会搞,这儿我回乡了啊,谢谢了啊蓉蓉姐。”周铃提了提包,腼腆又带着讨好的笑容说道,她一向如此,林必蓉想起第一次见到这个远房亲戚,从农村田坝里来的小姑娘,自己用剪刀剪的齐刘海遮住脑门儿,两腮红红的,一双眼睛清明又稚嫩,当时也是这样羞赧地笑着对她说,“我在乡下经常帮大嬢些带娃娃,我最会哄小娃娃睡觉了,抱着这么轻轻颠一下再放一下就能睡着,我一定把婧婧带好。”在这一年多的相处中,林必蓉对她是很好的,带她去百货商场买好衣服,带她去逛西部地区最火爆的交易市场金华池,带她去城里见识,还去看了大广场上面的毛主席像,买各地好吃的给她,中秋节还有云南的火腿月饼,那是她吃过最好吃的饼子,临走之前还在余康义的不满中送了她一枚大金戒指。

看着面前即将离开成都的周铃,她突然想起来那时她虚弱得从产房出来,朱秀清闪躲着眼神,嚷嚷着什么,她也没有听得清楚,只记得朱秀清推搡着沉默的余寿辉,似乎急急匆匆有别的事要离开,她看到余康义点了点头,还没有来得及触及到她们的眼神,病房里就只剩余康义安静的呼吸声和小婴儿发出的细小又微弱的吱唔声。

明明是晌午艳阳高照的时刻,可那阳光还是抵不过冬日寒霜逼来的冷意。

“哎呀,你太客气了,这一年多我也谢谢你周铃,要不是你,余婧都没得人带。你这儿回去结婚,先提前祝你新婚快乐啊。”林必蓉客气得答道,闪躲着自己有些许失态的眼神,一边急忙邀着周铃上火车,顺手提过周铃右手上的绿色军用帆布包,这个包还是余康义退伍的时候用的,能装又结实,她见过无数次退伍军人回家乡时都用这样的包。

“林必蓉,你们家亲戚唆。”车长张强巡车的时候看到坐在列车员休息室里大包小包的周铃转头问整理行李架的林必蓉。

“是的嘛,强哥,她到汉中就下车。”林必蓉拉开嘴角笑了一下。“就让她坐我这儿歇会儿。”

“要补票哦。”

“哎呀,强哥,我上个月跑昆明的时候给你带了条烟,回来的时候拿给你。”林必蓉又冲他笑了一下。

“行嘛,那到站了喊她搞快下车哈。”张强脸上浮现出满意的神情,他用他油亮的皮鞋轻轻踢了踢挤在列车员休息室里的塑料编织袋,那里已经没有下脚的地方,然后转身往下个车厢走去,“你等会儿查票查严点哈,该补票的都要补票。”

“晓得,你放心嘛,强哥。”林必蓉冲张强离开的背影答道。

张强走了之后,林必蓉看着脸涨得通红的周铃,微微叹了口气,没怎么出过门的小姑娘,还在担惊受怕会不会要她补票,或者会不会赶她下车,她走过去拍了拍她的手说:“没事儿。”

周铃胡乱地抹开一直搭在额前的几缕卷发,冲林必蓉点了点头,紧掐着的五根手指才渐渐松开,随着列车徐徐发动,窗外的风景开始有了变化,她像丝毫不畏惧阳光从窗外直射进眼底一样,死死瞪着窗外流动的风景,车站走了,那栋她去接过余婧的楼也跑走了,长着芦苇的田地跑过去了,这座看不见山的城市也飞快地跑了起来,像走马灯路过她脑袋里关于城市的回忆一下子占满了思绪,而她,要回山里去了。她从小就听说自己有一个二姨年轻的时候和铁路局的正式工说了亲,结了婚,后来还生了五个娃,正式工的姨叔要被调去成都,决定全家一起走,听说还在城里分了房。村里搞了欢庆大会,家家户户都想着能留下个联系,盼着未来能沾点二姨的光,能有机会去成都见识见识。听父亲说那是一座没有大山的城市,有高楼大厦和小汽车,有时髦的百货商场,和村里的小卖部完全不同。当知道自己有机会去帮二姨带孙女的时候,就像偷摸着进了戏台班子里,雀跃又紧张,期待又恐惧。周铃刚到成都的时候常常呆愣着都不敢和林必蓉对视说话,她心里默默认定林必蓉是她见过的最威风的女人,比二姨还威风,买金子银子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她自己不会打毛线,就拿钱请人打,余婧好几件白毛衣上面的孙悟空、小萝卜、小西瓜、各种小动物的花纹样以前见都没见过。林必蓉人又长得好看,笑起来眼睛像月牙儿一样,露出白色整齐的牙齿,据说是那个年代最流行的德国烤瓷牙,嘴唇抹着红艳艳的口红,烫着最流行的羊毛卷发,周铃当时就觉得林必蓉大约就是当代最时髦,最漂亮的女人。她想起第一次坐城里小汽车的时候,那天是余婧刚刚满一岁,林必蓉和余康义打出租车带着余婧和她去成都动物园,林必蓉踩着仿佛是世界第一高的红色高跟鞋,穿着白色成套洋装带着墨镜和遮阳帽,还要余康义再给她打上一把小阳伞,用可以装上叫柯达胶卷的SONY相机照相,那天她也拥有了人生中第一张彩色照片,她穿着林必蓉给她买的黄色套装,绑着低马尾,背后是走来走去的大狮子,稚气未脱的她怯怯地望着余康义手里的相机不知所措。就算后来过去了很多年,翻出这张十几岁在成都动物园拍的老照片,她都会想如果当时反抗父亲留在成都,会不会也能有机会嫁到城里,找一个有单位上班的正式工结婚,像这个风光的表姐一样也穿上红色的高跟鞋。

就这样周铃走了,可以帮林必蓉带女儿的人就没了。

“人送走了啊。”林必蓉刚回到家还没来得及换下铁路制服就听到余康义的招呼,“送走了三,人家急到结婚,我拦得住唆。”林必蓉没好气得答道。这个房子是她在铁路局分的房子,一居室,一客厅,一餐厅,一厨房,家里面就有厕所,是新建的楼房,余康义家的筒子楼厕所是在屋外的,好几家子共用,后来余婧大了,餐厅就变成了余婧的卧室。她还记得刚从铁路局分到这套房子的时候,小两口欢欣雀跃得搬进了新家,买了大电视,家庭影院音响,大皮沙发,和超级大的鞋柜,她喜欢鞋子,特别是高跟鞋,有冬天穿的长筒靴子,有夏天穿的凉跟鞋,还有跑车时穿的小矮跟皮鞋,她知道余康义喜欢写毛笔字,买了上好的砚墨,还有好多狼毫的毛笔,想象着妇唱夫随,余康义写字,她研墨的生活。仍就是在这个房子里,凌乱不堪的房间里余康义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抽着烟不看她,她用脚踢开门口零零散散乱放着的玩具,扫了一眼学步车里面的余婧,看着她舔着刚流出来的鼻涕一阵不耐烦,那个学步车上面挂着的铃铛被动来动去的余婧弄得叮当响,林必蓉更烦躁了。送走周铃这个决定其实做得匆忙,上周刚收到表叔的信的时候,就知道她要回去了,周铃也不小了,到了适婚年龄,再不回去结婚家里人担心她会变成一个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虽然周铃在城里的日子过得还算好,也长了许多见识,但是父辈的话不能不听。罗娴淑也没有办法,只冷冷对她说一句,“余婧你们自己想办法带,跟到余康义姓余,就该她们家带。”

“那现在咋办喃,你们就让周铃回去了,娃娃咋办。”余康义还在依依不饶,早上7点下夜班的他刚从罗娴淑家里把余婧接回来,还没来得及收拾收拾家里,也还没给余婧搽干净脸,林必蓉就跑车回来了。

“是你余康义的娃娃,你说咋办。”林必蓉冷冷答了一句,推开摇摇晃晃从学步车里走过来的余婧。

“你妈真的有点笑人,啥子事都不跟我商量,至少周铃要走提前说一声三。”

“不给你说又爪子了嘛,你能起到啥子作用唆,你们家又不出钱又不出力。”林必蓉白了一眼余康义,“每个月都是我在给周铃拿钱,你和你妈给钱没有嘛。”

“我还不是在带余婧。”

“你是她爸,你该带。”

又开始重复无数次的争吵,林必蓉觉得很累,跑了五天的车凌晨回家,还要面对余康义的咄咄逼人。她随手从学步车里面抓起还在咿咿呀呀的余婧扔到余康义的怀里,“去找你妈,当初她带了余康和的娃娃,带了余康蓉的娃娃,就是你的娃娃不带,你自己去问你妈。”

林必蓉拿起换洗衣服就出门去铁路局澡堂了,余康义恨恨得砸了下桌子,看着还在一边傻笑的余婧,抱起她惺惺出门去了。

朱秀清一家住在火车站东边,50年代修起来的筒子楼,楼梯旁边的灶台上煮着一大锅炖菜,蜂窝煤七七八八得堆在一旁,侧边一个大阳台上方拉着几根扭成麻花状的铁丝被铁钉固定在墙上,铁丝扭成三角形状再在上面弯一个勾的衣架上耷拉着小孩的尿片,叉裤,风一吹就摇摇欲坠。余寿辉在里屋踩着缝纫机做着衣服,啪嗒啪嗒的缝纫机响声和不远处飘来的火车轰鸣声一起响起,有种不和谐的刺耳感。

“妈,我们两个都要上班,哪儿有时间带娃娃嘛,当初你都答应了要带余婧,然后第二天就回戴家坝了,康和康蓉的娃娃你都带了,你咋个就不带余婧嘛。”余康义抱着余婧坐在楼梯边的木椅上,看着朱秀清在隔间里来回穿梭。

“你都晓得我在带余航和余娇,我咋个再带余婧嘛。你喊林必蓉她妈带三。”朱秀清冷冷看了一眼余婧,嫌弃得看着余婧流着鼻涕,稀脏的脸蛋。朱秀清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老大余康林好不容易进了电厂,结果因为操作不当,伤了两根手指成了残疾,都三十岁了当老大的还没有结成婚。老二余康和倒是结婚了,生了儿子余航也让她很满意,每次抱着余航在街坊间走动的时候都特别得意,余寿辉都特别满意,不怎么管家里事的余寿辉很疼爱这个孙儿,从市场提回来满满一筐菜的藤编篮子里面肯定有这个孙儿最喜欢的大白兔糖。可怜她的小女儿余康蓉,刚结婚就遇到了刘大卫在外面找女人,还是余康义带着一帮退伍的兄弟去刘大卫家为康蓉讨回公道,当着刘大卫父母的面把刘大卫揍得鼻青脸肿还折了腿,以为吓吓就算了,结果余娇刚满一岁的时候余康蓉和刘大卫还是离婚了。还记得当时余寿辉信誓旦旦的一句,“离婚就离婚,我的女儿就跟到屋头一辈子,我来养。”之后余康蓉就带着本来取名为刘娇改成了余娇的孙女回到了娘家,嫁出去一个,结果回来了两个,又多一口人吃饭,朱秀清偶尔想起还是会怨怪余康义,如果当初没有把刘大卫打到住院,说不定余康蓉还不会离婚?虽然这个念想不好,但是她总会轻松些,在忙里偷闲的时候想想如果小女儿婚姻顺利,也不至于还要带这个本来嫁出去的女儿生的拖油瓶。就这样没有结婚的余康林,回娘家的余康蓉,还有朱秀清和余寿辉两口子一大家子挤在三个房间的筒子楼里。余康和开出租车,80年代也是一个赚钱的营生,余康和媳妇儿黄娟和余康蓉在蜀锦厂里上班,白天两个娃娃就都交给她了。她也是实在没有余力再带一个娃娃了,还有大女儿余康丽70年代知青下乡,结果就莫明嫁去了农村,生了女儿李娅,她结婚都没有去看看,只有几封来回的信件里夹着一张在相馆里面一家三口的相片,朱秀清琢磨着还是要想办法把大女儿接回来。

想着几个子女,朱秀清叹了一口气,“酥酥,不是我不带,是真没办法带了,你妹带到娇娇回来,屋头两个娃娃都照顾不过来了。”

余康义觉得很难受,林必蓉逼他,朱秀清还是不松口,他把余婧放在朱秀清面前,默默下楼点了根烟。心里面有许多无名火发不出来,猛抽几口,突然呛到了肺,狠狠磕了几声嗽,恨恨得想着,还不是因为余康和生的是儿子。他心里焦急地盘算着怎么办,想起林必蓉咄咄逼人的眼神,难道要硬着头皮去找丈母娘罗娴淑?这一年多她已经够看不起他了,下班回去饭没有吃一口,就要先去给女儿洗尿布,还要忍受罗娴淑的嫌弃怒骂,这一年多虽然有周铃帮着带余婧,但他也着实没有好受过。想到罗淑娴还在带他大儿子生的林科宇,家里还住着罗娴淑的小儿子林必武,他越发烦躁。

一支烟很快抽完,余康义把烟头扔在地上狠狠踩了几脚,转身上楼,抱起余婧回家了。

“蓉妹儿,我们还是喊妈带余婧算了。”余康义语气缓和了下来。

“你妈还是不带?”林必蓉抬眼看着余康义,他的头上像顶着一个鸟窝,说不定里面还藏着一颗随时会孵出来的蛋,身上的蓝色条纹polo衫有点发白,不算大的眼睛里面布满血丝,她突然想起余康义昨晚当的是夜班,某种情绪突然涌上来但随即就被克制了下去,她觉得自己蠢透了,觉得自己像在深海漩涡中游泳,还要艰难得保持着优雅的泳姿。

“你晓得我妈要带余航和余娇得嘛。”

垂头丧气模样的余康义好像一条狗,林必蓉心一软,“那明天去找我妈,但是只有给我妈交钱了。”

“嗯。”余康义心不甘情不愿的答应了。

罗娴淑瞪着眼睛朝林必蓉和余康义嚷嚷了很久,偶尔喉咙里像嚎叫一样发出尖利的声音,黑色框架眼镜下面的脸本应该是慈眉善目的,此刻在她周身散发出来的狂躁姿态中竟生出一种扭曲的怪异感。她是身材略微发胖的老太太,任何人看见她,本来会有天然的亲近感,黑色的老布鞋是自己纳的,鞋垫上还有许多好看的花纹,虽然藏在脚底谁也看不见,可她依然执着得一针一线得缝。罗娴淑的母亲是封建小脚妇女,一双本来白玉般的小脚被裹脚布撑进逼仄的鞋子里,走路慢腾腾得却仍然要下地干活,而罗娴淑天生一双大脚,小时候没少被邻里街坊笑话,笑话她裹不出好看的形状,笑话她因为裹不出好看的小脚嫁不了好人家,后来正好赶上解放妇女的年代,罗娴淑躲过了裹脚这个酷刑,曾经笑话她的小姐妹也不知道到底是裹脚好还是不裹脚好了,她们常常迷茫得望着自己的脚尖,不知道这双脚会带她们去往哪里。

林必蓉看着眨巴着眼睛的余婧,喉咙里像梗着小时候最讨厌的大馍,又干又硬,吞不下去,也吐不出来。余康义坐在沙发里始终一言不发,只是一根又一根得烧着烟。她从包里掏出了一个大金镯子想给罗娴淑带上,起先罗娴淑还推拒了一番,然后不着痕迹得让林必蓉给她带到了左手手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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