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以为豌豆花是紫色的,因为野豌豆的花儿就是紫色的。今年清明节,看见老家菜园子里素白色的豌豆花,我才第一次知道,故乡的豌豆花是白色的。
而那野豌豆是我打小就熟悉的美人胚子,那种很美的嫣紫花色,一串串的立着,你能想象的豆蔻模样,就是它们,花儿和果实都似豆蔻年华一般,绕着柔软的藤,野生。
只是童年的我眼拙,我和钱玲娟李树婷她们一样,在知识与粮食同样贫乏的年代,竟不能发现花儿的美,只能寻着豆荚的甜香味,直扑野豌豆恣意江湖的摇滚音乐现场。先贤们能听到野豌豆的天籁之音,而我们,只能在裹点饥腹后,借着世代相传的乡野东风,本能地挑选饱满度爆棚的豆角,把它腹部隆起的一边剖开,那些晶莹碧绿的豆粒竟然都失去了三分钟前的清香,我们几个乡野丫头忙不迭地,把各自手中的豆荚都掏空,掐去小半截,把稍长且壮的豆荚轻轻地含在嘴里,你瞅着我,我也瞟着你,使劲吹。我们都能吹出“嘀嘀嘀嘀”的哨子声来,这是乡野的欢乐小调,清脆的很呢。
初夏时节,一些绿茵深处的草丛里,野豌豆还在结结实实的生长着。五月的这些天,我经常打金山湖畔的南岸走过,岸边一丛丛野豌豆葳蕤蓬勃,健硕而茂盛。许是雨水充沛、土壤肥美,原本是攀援的植株,竟然互拥着直直立着,一串串紫色的嫩朵儿一个招呼着一个,随着雨霁后的微风摇曳。雨水洗过的野豌豆叶子也显得修长起来,和轻舞的紫色一样优雅,真美!
其实,在江南,野豌豆几乎是和春风杨柳一起醒来,只是姹紫嫣红的春天,江南的原野百花争艳,这柔弱且倔强的野生草芥之花, 开花不是为了结果,也不是为了招蜂惹蝶,对于这些野生的豌豆来说,活着就是活着,草芥之命就是这么想的。
是的,活着就好。而活着时最爱野豌豆的人,大概就数东坡居士苏轼了。自宋以降,说起吃,我们都不如大文豪,不然人间哪有“东坡肉”的浮世清香。传说苏轼被贬谪居黄州时,友人巢元修前往探望,知道苏东坡喜欢吃家乡的野豌豆,就算千里之遥,元修也从四川给他捎来野嫩的豌豆和种子。苏东坡大喜,特感动,特为野豌豆取名“元修菜”,还作诗《元修菜》并写引记录此事:“菜之美者,有吾乡之巢,故人巢元修嗜之,余亦嗜之……因谓之元修菜。余去乡十有五年,思而不可得……而种之东坡之下云。”
野豌豆被大文豪种于东坡之下,且《元修菜》中一句诗最能体现诗仙的真爱——此物独妩媚,终年系余胸!如果不是东坡大文豪率先把野豌豆命名为“元修菜”,后世大概率的结局,野豌豆肯定是所有绿植的翘楚——东坡豆!
如今,山间田野,树林草丛,处处都有野豌豆的身影,只是锦衣玉食的人们从未听说过能吃,况且饥饿的年代早已远去。而被东坡先生称之为“元修菜”的野豌豆还有几人知道呢?天知道!
野豌豆是民间劳苦大众的叫法,这名字似乎比较接地气。其实,最早在《诗经》里,它还有一个很文雅的古名,叫着“薇”——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这首《诗经·小雅·采薇》中的“薇”,和《史记》中司马迁笔下的伯夷叔齐“采薇而食之”的“薇”,都是同一种有气节的草根——野豌豆。
《诗经 》里的“薇”字,让我们看到紫色的花儿正在征夫的眼前花开花谢,而征夫的归乡之期却遥遥无期。引起羁旅之人思念家园的,竟然是故乡到处生长的再平常不过的“薇”,而不是文人骚客笔下高悬的月宫,不是那可望不可及的一轮月色。可见那时的“薇”就是人们心中抹不去的一缕乡愁。
追溯到《史记》记载的更加遥远的三千多年前,伯夷、叔齐耻食周粟而隐居首阳山,采薇而食之。《伯夷列传》是伯夷叔齐的合传,冠《史记》列传之首,可见司马迁对二人的景仰。很多现代人评说,武王伐纣是正义之举,伯夷叔齐此举违背历史潮流。然而伯夷、叔齐心有信仰与追求,饥饿而死,总是让人唏嘘感叹。世事沧桑,多少随波逐流之辈,哪有伯夷叔齐高洁;多少攀附权贵之徒,谈何坚守信仰初心?想想被历史记下的采薇先人,想想野豌豆有个古名叫做“薇”,那些早已遗忘的后人,情何以堪?
今天在青山路的草丛间,初夏的风微拂,我又看见了翘然飘摇的野豌豆,暮色中喇叭花样的身影像极了穿着蓝紫礼服的公主殿下!薇公主仿佛在和我说话:嗨,我认识你!我们的祖先都是历史上那些采薇而活的人!我也似回到了半个世纪前的初夏时光,那个会用大自然赠与的原始哨子歌唱的乡野丫头,我也快乐地向野豌豆回话:是的,我是草根一族,很高兴能和薇一样!谢谢薇告诉我——人间从来没有天生的贵种,谢谢你我都记得,在逝去历史的河流中,所有人,所有的野豌豆们,也无风雨也无晴!
(暮色中回家,记下春夏邂逅的所有野豌豆之趣。)
写于2021年5月22日19:22丹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