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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她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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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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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虫相伴的童年

立秋,入夜,忽闻蟋蟀声声,便不由自主地兴奋起来。

一声声悦耳的虫鸣,于我而言就像一首传唱多年的经典老歌,藏在心头,隐于耳畔,秋风刚起个头,便忍不住跟着哼唱起来,想起鸣虫相伴的童年。

记忆中,童年的欢乐,差不多凝结在春放风筝、夏捉蜻蜓、秋斗蛐蛐、冬天打雪仗上。不是不喜欢读书,在那个连《红岩》这样的书都成为禁书的年代里,的确没有多少好看、让看的书。欢快地、愉悦地、尽情地玩耍,成为那个年代孩子们放学后的主题。

捉蟋蟀、斗蟋蟀是男孩子们的最爱。整个暑假,几乎都是在蟋蟀“翘然矜鸣”中度过。大连没有真正意义的河,所谓河只是下雨时山上的雨水流入大海的途径。雨过河干,乱石下就是蟋蟀的乐园。白天捉蟋蟀,不用听声,只要不停地翻动乱石。突然,乱石下蹦出一个黑色小精灵。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轻轻拿开石块,蟋蟀就静静地趴在那里,两手呈半圆型慢慢靠拢、合实,手心立刻感受到一个活蹦乱跳的存在。

夜晚捉蟋蟀,技术含量要高一些。备上一根细塑料管、装满水的瓶子,路边撅一根细草棍,最重要的是要带上手电筒。寻着蟋蟀叫声,轻手轻脚地靠过去。听准位置,用手电筒一照,墙洞里黑黝黝的蟋蟀正振翅而鸣,小心翼翼地把细草棍伸到其后赶它出洞。如果不慎惊动它,会迅速爬到墙洞深处。这时塑料管和瓶装水便派上用场,塑料管伸到洞中,用嘴含一口水通过塑料管猛劲往洞里灌,这样的“洪水”会使蟋蟀放弃家园跑出来。

有一次,我捉了十几只蟋蟀。回到家,想起作业没做,匆忙把装在纸桶里的蟋蟀,放在仓房里。等做完作业,竟把这些宝贝忘了。第二天,蟋蟀咬破纸桶出逃,是夜我家窗前屋后像来个少年合唱团,歌声嘹亮,高亢有力,整夜没消停过。

捉来的蟋蟀要用来斗。先进行内部撕杀,评出“大王”、“二王”、“三王”,然后携三“王”征战于同伴中。几个小脑袋顶在一起,眼睛都不眨一下盯着瓦罐,大气不出地看着两只蟋蟀甩开大牙、蹬腿鼓翼。直到一方获胜振翅而鸣,胜方的主人露出一脸灿烂的笑。我曾养过一只通体呈黄褐色的“红头金翅”,体大头宽,骁勇善战,几乎打败了小伙伴养的所有蟋蟀。可惜冬天来临时死掉了,令我伤心好一阵子。

暑假过半时,蝈蝈闪亮登场。小时候称蝈蝈为“乖乖”,大概是由鲁西北土称“乖子”演化得名。秋风习习,通体翠绿欲滴、双须高挑、两翼轻盈的蝈蝈,迈开大长腿神气十足地爬在瓜秧上,钻进灌木丛中,尽情地叫个不停。如果说蝉是夏季里、城市中的飙歌王子,那么蝈蝈就是初秋里、山野中的麦霸歌手。它的歌声,嘹亮、悠长,以极强的穿透力,冲出山谷里的灌木丛,飘过田野上的青纱帐,回荡在旷野中。年少不更事,如今想来,它的歌像刀郎,高亢中透着沧桑。

清晨是捉蝈蝈最佳时机。趁着它爬到灌木边缘喝露水的时候,寻声看到忘情歌唱的蝈蝈,悄悄地用两指捏住其颈部,一只肥嘟嘟的蝈蝈到手了。到了中午时分,艳阳高照,蝈蝈都躲到灌木深处,很难发现它,不容易得手,只能闻声兴叹。

捉来的蝈蝈,养在高粱杆编成的笼子里。挂到窗上,每天听其歌唱,喂给它玉米粒、辣椒、胡萝卜。那时候,城里孩子要捉蝈蝈,只能去郊外一带的山上,交通不便利,去一趟很是辛苦。有一年暑假,我去乡下小住两周。可带劲了,一大早跑上山,屏气凝听、蹑手蹑脚,捉了好多蝈蝈,又组成一个少年合唱团,在乡下、在田野开个盛大的演唱会。至今,那些挺着肚子,像穿燕尾服一样的蝈蝈,还时不时浮现在眼前,此起彼伏的鸣叫犹在耳畔。

往事如烟,童趣不再。现在的孩子们,比起我的童年不知要幸福多少倍,却越来越难以亲近大自然了,难以洞察、品味和享受大自然的乐趣。孩子们也喜欢小动物,家里养着巴掌大的小狗或者一只眼黄一只眼绿的猫,乖巧温顺惹人喜爱,却领略不到庄稼院里大黄狗的威风和猫逮着老鼠时的傲气;孩子们也会玩一些电子宠物的游戏,却体会不到掐粒玉米喂蛐蛐,或者拔草喂红眼睛兔子时的欢愉;孩子们或大人们会从市场买来诸如蝴蝶画、竹编蜻蜓等工艺品,摆在家里欣赏,却少见山野花丛中蝴蝶翩跹的美丽,蜻蜓掠水的优雅;孩子们也会养一只蝈蝈,不是捉来的,是从街头小贩那买来的,躲在高楼深宅里的孩子们,谁能说出蹲在草丛、灌木里捉蝈蝈时凝神屏气的兴奋劲……

都说大自然是美丽的,不能融入其中,无拘无束地亲近大自然,真情投入品味大自然,美丽不是要打折吗?

鸣虫相伴的童年,留给我快乐的记忆。虽说时代变化,在童趣上不能强求一致,但我总觉得没有鸣虫相伴的童年,少了一抹色彩,少了一点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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