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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她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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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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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墨香

当小分子飘落到嗅觉器官上,气味信号便由神经系统传导至大脑,嗅嗅鼻子:嗯,很香;或者:哇,好难闻。这样物理化的句式,是想尽可能科学地说明,气味是气与味两种物质之间相互作用后,经大脑合成的认知。不同的人对一种气味,会产生不同的感觉,这源自每个人不同的生活体验。

据说,人能分辨的气味高达四千多种,酸、甜、苦、辣、咸、鲜、辛……芸芸众生,有人喜芬芳,有人爱清香,而我偏喜墨汁、钢笔水以及早年书报散发出的气味,独爱那淡淡的墨香。

我不会写毛笔字,甚至钢笔字也写得挺糟糕。但母亲会写毛笔字,所以小时候家里没有“文房”,却有“四宝”:毛笔、墨汁、“砚台”和大红色的纸。

毛笔没什么特别之处,就是最常见中号或小号毛笔。我非常清晰地记得,笔杆上写有“狼毫”二字。当时,我很纳闷,到哪里找狼呢?又是如何与狼“谋毛”?不怕大家笑话,这个疑问困扰我快半个世纪,直到前两年与会书法的朋友聊天,才知道此“狼”是黄鼠狼,学名黄鼬,用其尾巴的毛制成的笔。

墨汁是瓶装成品,不需要研墨,所以也没有真正的砚台。当时家中所谓的“砚台”是一个塑料墨盒,黑色的,盒里有块海绵或者棉花一类吸水的东西。将瓶装墨汁倒入墨盒,便可以挥毫了。至于“古砚微凹聚墨多”“墨丸入砚细无声”,这都是古代文人墨客的雅致,与寻常百姓的简陋相去甚远。

自古以来,文房四宝中的纸,指的都是宣纸。在物质匮乏的岁月,哪里用得起宣纸,大红油光纸最为常见。比如,“文革”中那些铺天盖地的大字报,大多数都是用这种纸。我小的时候,不写大字报了,但街道居委会有些通知、公告什么的,还是用毛笔写在大红纸上,张贴到街头房屋墙壁上。再有就是春节前,将红纸裁成条幅写春联,裁成方块写“福”字,红纸墨香添年味,妙笔生花迎新春。毛笔字大,红纸鲜艳,像秋天里飘摇的红叶,艳丽耀目。

母亲写毛笔字的时候,我会在一旁看着,偷偷用手指沾点墨汁,在报纸上按手印玩。这个时候,鼻息间会有一股淡淡的墨香,不似花儿的芳香,也不似水果的甜香,它飘散着一股淡淡的沉香味,仿佛从远古飘来,充盈着绵绵的文化气息。

我知道,把墨汁的气味归之于香味里,未必能得到普遍的认同,许多人是不大喜欢墨汁的气味。的确如此,如果贴近墨汁瓶口会闻到一股不好闻的气味,但执笔挥毫,留墨于纸上,那气味便开始散发淡淡的墨香。我总是疑心,这墨是不是与文字结合后,发生了化学反应,变得像生活一样有滋有味了?

我终归没有学习写毛笔字,而母亲一直习练着毛笔字,乐此不疲。母亲退休后,生活条件比以前好多了,不再是大红纸上写字了,开始在宣纸上挥毫。后来,我在安徽歙县旅游时,买了一块歙砚,至此我们家算是文房四宝齐全了。母亲喜欢用毛笔摘抄一首首唐诗宋词,写好后,晾干墨迹,一张张挂在房间墙壁上,散发着淡淡的墨香。

上小学的时候,家里除了毛笔和铅笔外,日常用来写信、记事的书写工具就是蘸水笔,那时圆珠笔是稀罕物,钢笔比较金贵。

蘸水笔应当算做钢笔的一种。它很简陋,一根木制的笔杆,前头留有可以插入钢笔尖缝隙。钢笔尖是金属制成,凸起一个米粒大小的“肚子”,用来盛钢笔水的。使用时,将蘸水笔插入钢笔水瓶中,然后书写,直到“肚子”里钢笔水用尽,再到钢笔水瓶中蘸一下。过去一些电影中反映十八世纪欧洲人生活时,一些镜头呈现用鹅毛笔写字。蘸水笔与鹅毛笔功能上是一致的,只不过蘸水笔有一“肚子”的墨水,笔尖更现代一些。

蘸水笔与钢笔水瓶是一对伴侣。常用的小瓶的钢笔水,呈四方型,稳稳当当放在桌子上,随时等待蘸水笔的到来。那时,主要有三种颜色的钢笔水,蓝黑、纯蓝和红色,红色的是老师用来批改作业的,我们用不上。记得,老师的办公桌上都配有一个玻璃制作的容器,左右两边各有一个酒盅大小的“墨池”,分别盛着蓝黑和红色的钢笔水,两支蘸水笔架在中间。书写时,用蓝色的笔,批改作业时,用红色的笔,两支笔交叉使用,看上去挺忙乎人。

我们这帮学生没有这套装备,一支蘸水笔,一瓶钢笔水,打开钢笔水瓶的盖子,钢笔尖伸到瓶中,饱蘸一下,奋笔疾书。这时,钢笔水特有的气味,随着不停的书写散发开来。这又是另外一种的墨香,形容不出来它的具体味道,反正那气味连同一行行的字迹,令人舒适。它或是一篇日记,或是一封寄给远方亲人的信,所思所想顺着笔尖流淌的钢笔水倾注于纸上,蓝黑色或者纯蓝色,见证一个时代的生活。

蓝黑色的钢笔水显得端庄,纯蓝色的钢笔水显得明快。我们有时为了追求书写的另类效果,常常用墨水代替钢笔水,这样写出的字是纯黑色,显得更加冷峻。后来,出现一种碳素钢笔水,纯黑色。墨汁和碳素钢笔水都比较稠,容易堵塞笔尖,造成下水不畅,我们写字时便不停地甩甩笔,甩得到处都是墨汁,墨香愈发浓了起来。

大概在我上初中的时候,我拥有第一支真正的钢笔,上海产的“英雄”牌。拧下笔杆,按压小铁片,吸上钢笔水,足够用很长时间的,再也不用钢笔水瓶的即时陪伴了。后来,钢笔越来越省事,直接换笔芯即可,从此那个四方的钢笔水瓶,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渐行渐远。忽然想到在人生的舞台上,多少人有过高光时刻又黯然离场,留下的是无尽的回忆。如同蘸水笔、钢笔水瓶,曾经不可或缺地书写当时代的点点滴滴,随着时代进步渐渐消失,可是回忆往事的时候,它依然是生活不可或缺的存在,甚至比当时更有亲和力,更加令人怀想。我想,这大概就是墨香的魅力,时间愈旧,香味愈沉。

若干年前,弟弟送了我一支“派克”金笔,据说一百多美元一支。我还没来得及用,就开始用电脑写作了。偶尔需要用笔写点什么的时候,笔筒里全是签字笔。我把这支钢笔像纪念品一样放在抽屉里,闲暇的时候用它写点字,写啥不重要,只想嗅到那一丝淡淡的墨香。

除了毛笔、蘸水笔这些带着墨香的物件,那时候还有一类散发着墨香的“宝贝”:书与报刊。

这不得不提及早年的印刷工艺。四十年前,书籍和报纸、杂志都是铅字印刷,原理就是毕昇的活字印刷术。有一个小伙伴的父亲就是报社的拣字工,按照文章把对应的铅铸汉字找出来,排版,上油墨,印刷。大概是因为当时的油墨质量不大好,印出的书籍、报刊都散发着油墨的味道。不知道什么原因,我特喜欢这种油墨的味道,或者说是书香,打开一本新书或者一张报纸,凑上去闻,一股淡淡的墨香沁入心脾,顿觉周身通畅。

旁晚,下班回家的一条小街上,炸鸡店、烤肉店散发出阵阵肉香,令人垂涎。四十年前的城市街头,不会有这么浓烈的肉香味。生活就是这样,没有肉香的街头,不会有垂涎的人们,吃不着,也就没有了渴望。而于我来说,那时每到月底最大的渴望,就是饱闻一顿墨香。

下了夜班,吃口早饭,我会顺着阳光向西走去,在街头拐角处,有一家书报亭,那里散发着诱人的墨香。

“《读者文摘》来了吗?”

“还没有,过两天再来看看吧。”

“好的,给我来一份《新民晚报》。”

手持一卷报纸,回到家中。在淡淡的墨香中,这份立足上海、面向全国的报纸陪伴我度过一个上午。当时,最喜欢读的版面是五、六版的副刊“夜光杯”,全是知名作家学者撰写的散文随笔,读得心旷神怡,令人爱不释手。

第二天或者第三天重复着前一天的流程,直到一本散发着墨香的《读者文摘》到手。我家床箱里存放着近千本杂志,演绎了从1982年到今天的《读者》之变迁。时光荏苒,《读者文摘》更名为《读者》,先进的印刷技术将杂志装扮得更加美观,赏心悦目,只是没有了油墨味。好在旧时的墨香已经化作书香,珍藏心底,总能在打开书报的时候飘散心间。

就这样,我这个十八岁的青年,像一只书虫啃食着报刊,咀嚼着文化的美味,墨香直抵肺腑,慢慢融入血脉之中。如今,我还能做点有益于社会的工作,还能写点散淡的文字,想必与这墨香有关,熏染着,陶醉着,成长着。

水墨书香,是个绝好的字眼,像初恋的情人,集一切美好于一身。但是,生活有时却像一个粗糙的老爷们,偏要往荷塘里扔一块石头打破静美,告诉一个青年水墨书香里有不易,也有艰辛。

喜欢读书读报的我,还有一段卖报纸的经历。上世纪八十年代,我们这座城市有了自己的晚报,还创办了一份《足球周报》。可能是因为当时资讯不如现在发达,读书读报蔚然成风,而且那时大连足球队真的是八面威风,这两份报纸销售火爆,卖报纸成了炙手可热的活计,退休在家的母亲决定加入卖报纸的队伍。

起初,我只负责骑自行车取回当天报纸,将成捆的报纸分成一份份。可倒好,那一捆捆报纸真的是墨香四溢,等到把报纸分完,两只手全是黑黑的油墨,闻一闻,仿佛把一辈子的墨香都集中在两手上了。

后来,下班后看到母亲还没有卖完报纸,就去帮忙。从母亲那里分一半报纸,找一个十字街头,吆喝着:“晚报、晚报,足球报。”夏天的时候,晚风清凉,到不觉得辛苦。冬天的时候,就格外辛苦了。

那天天气寒冷,天空不时飘下零星的雪花。卖报纸不能躲在避风处,得迎着寒风,追寻着那些匆匆的脚步。已经是晚上七点多钟,饥饿与寒冷让我不自觉地想起卖火柴的小女孩。手里还有十余份报纸没有卖掉,已经懒得吆喝,晃动手里的报纸,看着一个个归家人的身影,希冀他或者她停下脚步,递过一角钱,说一声,来份晚报。

我想起了那首儿歌《卖报歌》,“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卖报的小行家,耐饥耐寒地满街跑……”当然无论年龄与时代背景,我与“小行家”都不可同日而语,但就生活本质来说亦无差别,不是为了赚点辛苦钱,谁会这么歌声嘹亮?

记得姜文写过一篇文章《狗日的中年》,他在学生时代非常羡慕中年房东,这家伙一早就吃肉。文章写得生动有趣,却没有触及一个深层次的问题,能够一早就吃肉,他在此之前吃了多少苦?所谓岁月静好,大抵都是艰辛、拼搏的积累,如同花甲之年的我,不愁吃喝,生活尚有品质,谁能想到曾经为一角钱在寒冬里等候。

终于,最后一角钱递到手里,最后一张报纸递了出去。昏黄的路灯下,一脸疲惫,两手墨色,隐隐地飘过一丝淡淡的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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