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的初春,我忽发奇想,把一个发芽土豆切成若干块,种到窗外花盆里,浇水,施肥。夏天的时候,那些芽块长成一盆绿植,开着紫色的小花,精致而秀气。这是我第一次种土豆,也是第一次看见土豆开花。
盆土之下暗结花实,烟雨人生,总是吃不够土豆。
一
小时候,秋冬之季,土豆是家家户户必须储备的食物。没有土豆、萝卜、白菜的冬季,注定是不可想象的日子。在那些难捱的冬日里,较之萝卜、白菜,土豆的口感更好,充饥果腹的效果极佳,因而留下一个结结实实的印象。
印象中,土豆最令人叫绝的味道,常常出现在初冬季节。我和小伙伴在街头巷尾玩耍,感觉到饿了,一溜烟跑回家,从藤条筐里选两个不大不小的土豆,太大的不宜熟,太小的不饱肚子。不用清洗,直接把土豆放到炉子下面,用火钩子掏几下炉膛,没燃尽的煤屑红亮亮地掩盖了土豆,鼻息间充斥扬起的灰尘,多出一股土豆皮烤焦的味道。接着,跑出去继续玩,约莫时间差不多了,回家扒开炉灰,两个土豆已经烤得外表焦黑。掰开土豆,一缕白烟散开,清香扑鼻,热热地吃下去,香香糯糯。这个时候,两只小手,都成了炭黑色,大概有点像卖炭翁的十指。
儿时烤土豆的感觉牢牢地植入记忆深处,风风雨雨快半个世纪了,总也忘不掉。面对现实,又无法重现往昔的快感,土豆还有,但谁家还有煤炉子?家家都有烤箱、烤炉、空气炸锅,随便哪个都能烤制出土豆,但与炉灰里扒拉出来的烤土豆相比,不单输在香喷喷的味道上,也输在饶有情趣的生活意蕴上。
如果生活一直就是这样嬉闹玩耍,烤着土豆吃,那就不叫短暂的童年时光了。很快,作为半大小子,就得帮着父母承担一些家务。学着煮饭炒菜,除了炖萝卜、炖白菜,就是炒土豆丝了。到了深冬季节,放陈了的土豆特难刮皮。那时,也没有削皮器,捡块碎玻璃或者用小铁勺“吭哧、吭哧”去掉土豆皮,还要把发芽的地方剜去。接下来,左手按住土豆,右手握刀,切成薄片,用刀面将土豆片排平,再一刀刀切成丝。刚开始切土豆丝时,切得有筷子粗细,后来越切越细。而且也越来越熟练,刀在手里上下剁切,一排排均匀细细的土豆丝像从流水线上下来的一样。
将切好的土豆丝放在水盆里清洗一下,洗去外表的淀粉,这样炒出的土豆丝不粘。一个青椒切丝,如果有猪肉最好了,同样切丝。用花椒炝锅,将肉丝倒入锅中滑炒一下,倒入土豆丝翻炒,待土豆快要熟了时,放入青椒丝,出锅前加盐,烹入适量白醋,黄澄澄泛着一丝翠绿的炒土豆丝,便大功告成。一盘炒土豆丝,脆滑糯香,微辣淡酸,很是下饭,在我长大成人的过程中一路陪伴,从未间断。
虽说土豆是冬天里的菜,但它最鲜灵的时候是夏季。刚刚收获的土豆,还带着泥土的芬芳,饱满而新鲜,一个个长长圆圆,像刚从土里爬出来的古怪精灵,惹人喜爱。这个时候土豆嫩得很,指甲轻轻一刮,或者用手指一搓,土豆皮就掉了。将土豆用刀尖掰成块,应季的芸豆掰成寸段,先将芸豆炒至断生,加入土豆,略炒,烹入酱油,添汤,小火慢炖。时候一到,揭开锅盖,白色蒸汽散去,锅中黄绿相间,汤色金红,面面的土豆融合软烂的芸豆,好吃极了,爱吃没有够。
吃着土豆长大,吃着土豆走进社会生活。奇了怪了,在蔬菜大棚搞乱了季节,物流通达天南海北的当下,土豆并没有退出餐桌,也没有因为过去常吃而产生厌烦感。当然,如今吃到炒土豆丝、土豆炖芸豆的频次,照比过去早已大幅度下降,偶尔食之,味道如旧,时代却不同了。
夜读《读者》看到一段言论:“好好生活,落在每个普通人生活的注脚,就是好好吃饭。”我理解,这个好好吃饭的饭里,一定是有土豆的。因为土豆早已渗入旧日和当下的生活里,无法分离。
二
前几天,在机关食堂午餐。一位出生在城市北部山区的同事说,怎么没捡个“地蛋”逮(方言:吃的意思)?新下来的“地蛋”,太好逮了。我先是一愣,接着会心一笑,起身去餐台拿了一个烤土豆。土豆,在我们这里的山区被叫做“地蛋”。
一边吃着土豆,一边与同事聊着“地蛋”。为什么叫“地蛋”?有什么特别的寓意吗?同事也说不出个一二,反正从小就这么叫的。我只好从字面上来理解,或许是“大地之蛋”的意思吧。细一琢磨,这土豆还真称得上“大地之蛋”。
大约七千年前,生活在南美洲安第斯山区的印第安人,发现并开始食用野生土豆。慢慢地,土豆传播到欧洲,又辗转到亚洲,随后花开神州大地,成为世界范围内种植广泛的经济作物。在中国,土豆的种植区域更加广泛,西南、西北、内蒙古和东北地区都是土豆的主产区,据统计中国土豆种植面积居世界第二位。
早年,我去黑龙江跑业务,路过一个农场,看到农场职工正在起土豆。东北土豆个头硕大,一个个大土豆沾着黑色的泥土,成堆地堆放在田间地头,一种舒心的饱腹感油然而生。后来,有一次去神农架,半路下车休息。公里两侧都是大山,山脚下开垦的一小片菜地上,一位大娘正在弯腰劳作。她挥锄刨起一簇绿叶,用手一提,根茎上挂满了小土豆,虽然小,但圆滑精致,好像一串风铃,仿佛山风一吹叮当作响。我兴奋地对大娘说,您老人家收获了这么多土豆呀!大娘一边忙碌,一边操着浓重的方言回答我:“不是土豆,是洋芋。”我笑得不行,是呀,土豆不仅叫地蛋、洋芋,还可以叫山药蛋、洋番薯、馍馍蛋,在东北也叫白薯,还有一个好听的学名:马铃薯。
一般情况下,世界范围内,受地域和饮食习惯的影响,许多食材兼容性不强。北京人吃得津津有味的“卤煮”,欧洲人是断然不吃的,而欧洲人视之为珍馐的奶酪,也不大受国人待见。最有趣的是花生,老舍先生在散文《落花生》中,写吃花生的美妙,却说“在英国,花生叫作‘猴豆’”。我初读这篇美文时,对“猴豆”将信将疑。后来,妻子的同学嫁给一个法国人,聚会时餐桌上有一盘盐水花生。这法国人大呼小叫,monkey、monkey(猴子),我这才相信,在欧洲人眼里,花生真的是喂猴子的。饮食习惯各有差异,这不奇怪,所谓爱吃萝卜不吃梨嘛,但土豆却是无差异地被全球人所接受,无论地域,不分肤色,都喜食马铃薯。
我曾在新西兰一个小镇上简餐,点了一份炸薯条。土豆条子切得有小手指那般粗细,一些薯条上还带着没削去的土豆皮,比之国内的薯条既粗壮又略显粗犷。环顾四周,白人、黑人和我这个黄种人,都在大嚼薯条——西式“炒土豆丝”。不大的餐厅里,薯香四溢,世界大同。我亦曾在德国不莱梅餐馆里吃过土豆泥。那天,为了品尝德国肘子,配菜里有酸菜和土豆泥。酸菜绝对不是“翠花”上的酸菜,但土豆泥还是土豆泥,国外国内一个味道,软糯香腴。
土豆成为全球无差异的食材,在许多地方大行其道,很大程度在于它低廉的身价、丰富的营养、适口的味道,还有耐储存的优点。土豆没有鹅肝昂贵,没有龙虾鲜美,却以自己的蓬勃生机支撑起人类生命勃勃的延续,在战争时期,在困难的日子里,土豆是穷人的菜,养活了无数人。
三
据说,法国人刚引进土豆时,是以其特有的浪漫情怀,观赏盛开的土豆花。直到后来,有面包师发现土豆可以制作面包,才由观赏改为食用。我亦如此,在观赏了窗外朵朵盛开的紫花后,从花盆里挖出四个鸡蛋大小的土豆。
小时候在山东老家生活过的妻子,看着四个小土豆说,花盆里的土太浅,结不出太多土豆,在农村种土豆是要起垄的。说完,洗净土豆,上锅蒸熟,我俩分而食之。小巧玲珑的土豆,香香的,糯糯的,非常好吃。不由得畅想起来,退休后若是能整块地,别的不种,就种土豆,夏天赏花,入秋吃豆,这比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更有情调,更脚踏实地。
喜欢土豆,爱吃土豆,是因为看似简单的土豆,却有着丰富的“内涵”。早些年,有农业专家著文,大谈土豆的益处。概括起来说,土豆归类在蔬菜,具备蔬菜的品质,同时还算是粮食,与大米饭、馒头这些主食有得一比,兼具主粮的气质。二〇一五年我国推行实施土豆主粮战略,逐步形成马铃薯与谷物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土豆有望成为小麦、水稻、玉米三大主粮之后的第四大主粮。最神奇的是土豆富含B族维生素、维生素C等物质,以此还可以归类为水果,又有了水果的风采。土豆就是这样,亦菜、亦粮、亦果,“三体”合一。
据说,土豆还具有和中养胃、润肠通便、美容养颜的功效。我不懂中医,说不清楚土豆的药理作用,但我的确用土豆做辅助“药材”,治好了妻子的菌痢。那次是妻子误食了被污染的海产品,引发腹泻,医生诊断为菌痢,治疗方法就是挂吊瓶消炎。两天过去了,拉肚子的症状丝毫没见好转,看病的年轻大夫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只好说,不行的话,考虑换一种消炎药。我看到大夫桌上放着一本药学书,打开的那页就是“菌痢的诊治”,心想我也上网学学。网上说了很多中药治疗方法,大多操作繁复,只有一个方子我觉得简便可行,那就是生食大蒜。考虑到妻子几天没吃饭了,怕胃口受不了大蒜的刺激,家中又无馒头一类的面食,遂决定用土豆替代主食。
一进农贸市场大门,直奔卖土豆的摊位。前两家的土豆表皮暗淡,像是陈土豆,第三家的土豆,颜色鲜灵,外观看上去饱满圆润,价格也比前两家的土豆贵一些。摊主说,这土豆是新品种“荷兰二号”,好吃得很。回家后,挑选两个“荷兰二号”放到锅里蒸。蒸熟时,揭开锅盖一看,两个土豆的表皮都裂开了,露出里面金黄的“肉”,像沙瓤西瓜似的,给人一种绵软松散的感觉。妻子挪下床,一口大蒜,一口土豆,很快吃掉一个土豆,还想吃第二个,被我拦下了,毕竟几天没吃饭,不能吃太多。
第二天,去医院的路上,妻子说拉肚子的症状明显好多了。化验结果也让医生吃了一惊,各项指标恢复正常。大夫说,不用挂吊瓶了,回家休息吧。然后,自言自语地说,还准备升级消炎药呢,咋说好就好了呢?我想告诉大夫,“大蒜+蒸土豆”的方子,但我毫无医学依据,担心误导大夫行医,只好作罢。好多年以来,每次说起这次陪妻子就医忙里忙外的事情,妻子都饱含深情地说,那个土豆太好吃了。
在电脑上,敲下一个句号,忽然特想吃土豆。冲着在厨房里准备晚饭的妻子说,家里有土豆吗?妻子回答,昨天才买的新鲜土豆,想怎么吃?想起昨天吃剩下的半碗红烧肉,便不假思索地说,土豆烧熟了,再加红烧肉。厨房里,传来妻子的笑声。
我也笑,一个不小心,套用了毛主席的《念奴娇·鸟儿问答》里的句式:土豆烧熟了,再加牛肉。看来,土豆真是个好东西,可以悦目、果腹、疗疾,还可以入诗词而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