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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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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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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去的乡愁

作者:计旭鸿



伯父最后一次从太原回来,是他在古城西关居住的岳母去世。距离现在已有二十多年的光景。

当我兴致勃勃地向他讲述如今家乡的变化,电话的那头,他会哈哈地笑着说:“那些我都不清楚喽。”在他的记忆中故乡还是老院子,那条老街,家旁边的那条东河,还有城里的那些胡同。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张二十年前的照片,是辛庄桥的西头,桥南河边一片杂乱。但有成片的绿树,两岸的林子一直延伸到南河,我的那些小学同学会带着我去林子“打”鸟,因为年纪小,几乎是打不到的。现在想来,只不过是在放假的夏天,我们到那片大杨树林子里去玩耍。蹿天杨的枝叶把天空都遮住了,树下沟边有小兔子喜欢吃的鬼见愁、蒲公英……我们会随手拔下来捆成捆儿拎回家喂兔子。湿润的林子里,沙和泥土都格外细腻,光脚在林子里奔跑舒服得很。酷热的夏日,这片林子成了避暑的佳地。

发大水的时候,两岸的人都出来看水,去地里干活儿要绕到桥上才能过去。水退得多了,我们就可以下水嬉戏了。用一张旧纱窗子,两人一抻,顺着河边,沿草丛下面捞小鱼儿,装进罐头瓶子,提回家可以养两三天。

岸上是我们生产队的菜地,菜地比河边高出了很多,雨天我们在河边走,泥泞不堪。趁着雨天看管的社员也回家避雨的工夫,就那么光滑地爬上坡,进菜园子里“偷”条黄瓜,双手一撸就嚼上了,那是很刺激的事。

菜园往南是大姑家。需要跨过一条沟,那条沟里经常充满着水,得绕道河边走。有时候,也直接穿过园子,沿着水垄边上走,挑沟里水少的地方,扒开秫秸障子,越过小土墙,用力地跳过去。如果跳得劲儿不够,就很容易踏进浸软的泥土,湿了鞋,然后连爬带挠地抓上岸。伯父带着小英妹她们全家回来那年,我们在冬天光秃秃的菜地追逐着去南头,跨过那条沟,亲切地奔向大姑家。大姑家的房子很小,东厢房,房子比院子低一截。屋子收拾得很干净,家具都擦成了黑红色。我们会很规矩地坐在炕沿上,姑父会把吊在房梁上的筐摘下,掏出里面的核桃、瓜子等好吃食招待我们。大姑在狭小的“窗地”围着大锅忙着做菜,炖酸菜肉粉、蒸焖子……热气腾腾的小屋充满了温暖。在我与伯父通信的那些年,他们会经常在信里询问大姑家的情况。我工作以后,年节会经常想到他们,但他们已经不在了。他们的老房子现在是动迁区域,前面的菜地已盖成“河畔辛城”小区了。

我之所以保留着那张照片,是因为那照片的中间还有我家上世纪90年代前的房子。房顶还是泥土的,上面有一块漏雨用塑料布苫着,院子东侧有葡萄架,后院有几棵榆树——我念小学时栽的。我们家房后临街道边都是楼房了。原来道边的水沟全铺上了彩色步道方砖,店铺也装饰着霓虹。

冬天的晚上不管有多冷,小孩子们都喜欢出来,在路灯下玩耍,或去往南关——我们叫城里。城里有商店,都还叫国营什么什么店,临近春节会在店门上挂起灯笼,最好看的是走马灯,把古代骑马武将的剪纸贴在上面,灯笼一转动,人物一个格一个格的变幻着出来。街道上,有各大队(村委会)组织社员扭大秧歌,踩高跷,耍龙灯,可以一直持续到二月二的。我们就跟着秧歌队走,跟着看。上街可以买到糖球,几分钱一根小锅白糖。伯母娘家姓吴,城墙外西南角吴家,吴家姥爷做糖的手艺最出名。

既然是冬天,还是要去那条河上玩。河岸就是土坡,小孩儿很容易下到里边去,河上结了厚厚的冰,每天都有一群孩子在冰上滑冰车。邻居二哥给我做的一副“单腿驴”,用钢锥子一挑,扛在肩上,哪儿冰面宽就去哪儿。远的去过桥北后壕,那片儿孩子生性,偶尔会起冲突。每一片儿的人都抱成团儿,有大孩子带就不轻易被欺侮。水会漫上岸,大树就被冻里边,滑冰的快乐就是在冰面上追逐,尤其是在这些有树的冰面上比赛,绕来绕去,你追我赶,一个急转弯要摔倒就顺手抱住一棵树。有冰缝的地方,同样也是我们喜欢冲的,带着一种跳跃的感觉,疾驰而过。小手、小脸冻得红通通的,在冰上一会儿就暖和了。那时候太阳总是很快落下去,扛着冰车顶着寒风穿过伸向魁星楼的那条河汊,过马路回家。一路上有说有笑,看白色的炊烟从平房区升起来。

几十年的异乡生活,导致我的那些兄弟姐妹一接听电话,都会说是东北老家的鸿哥,聊着的话题中都是东北老家和老家的老叔、老婶。

2019年夏,年迈的伯母在小英妹的陪伴下回到了久别的故乡,东河边的菜地变成林立的高楼,除了我们的老房子,再也寻不到旧时的记忆。我和妹夫小鑫开车带她从白塔经华山镇回到她和伯父读书的莲花山技校,学校大门边挂着“莲花山凿岩钎具有限公司”的牌子。大山里学校直接转型变成了企业,企业的员工都毕业于这个技校,感情的原因没有被拆掉?还是企业为了节省资金,直接利用教室作厂房?但无论何种原因,上世纪建国初期建设的这所学校一直被完好地保留下来,留住的是建筑,是历史,是文化,也是几代人的乡愁!

父亲陪着老嫂子走进红砖墙的教学楼,水泥阶梯磨得光滑圆润,互相搀扶着一小步一小步地登上二楼,站在曾经听讲的教室门前,忽然回到上世纪青春岁月,老人家眼里含着泪。在楼前遇到一位中年工人,伯母拭着眼泪打听某位老友,已退休很多年,现在葫芦岛市居住。我们帮助拨通对方的电话……竟然通了,两位老同学喊着话问候,对方提起伯父,“唉呀,光弟不在了。”嘴角颤巍巍抖动,父亲不再听她们的通话,转身向枝繁叶茂的花坛边走去,他心里一直装着他的哥,只是怕一提到就会泪流满面……

《落脚城市》的作者道格·桑德斯曾预言:“到21世纪末,人类将成为一个完全生活在城市里的物种。我们都是被城市化的一员,我们回不去故乡,也离不开城市。”城市的变化,优越着我们的生活,而随着岁月的流逝,也淡化了我们童年的记忆;而对如伯父一样早年离家的游子来说,日夜眷念的故乡也不再是他们心底的那条街、那条河了。

模糊了,远去了,浓浓的乡愁。


 

  我家的小白和欢欢

我家有两条狗,一条是小白,另一条是欢欢。最近总想写写我家的小狗。原因是小白已经很老了,应该有十多岁了,我们都很有感情。据楼前楼后养狗的人讲,狗的正常寿命也就十几年。今年夏天小白开始掉毛,我突然想到它是不是老了?不免生起一种爱怜。

记得过去,我还在农村中学教书,家里就养过几次狗,两三年左右,多数因为我们喂养的不正确,导致它们过早夭折了,心疼地把它们埋在葡萄架下。过去养的都是大狗,两年就长大起来,所以我们轻易不敢靠近。但小白就不一样,它是小狗,属于宠物狗,只是我们不当它是宠物狗,和过去的家狗一样放到外面,没有绳索拴它,它可以自由出进院子。我挑一担脏水、推一车垃圾去河边,它就会在一开大门的刹那蹿出去,一溜烟地跑到前面,然后在不远的胡同口刹住,回头一动不动地等你。等你走近它便又活蹦乱跳起来,这儿嗅嗅那儿闻闻的不停地搜索。后来我们搬出来,它一样跟着父母亲跑前跑后,仿佛一位可爱的玩伴和淘气的孩子不离左右。它一定带给父母亲许多快乐。

晚饭后,没有更多的农活儿要忙的时候,父亲就训练它。在院子里“吆喝”着,小白就乖顺地听指挥,跑来跑去,或蹲或卧,摇头摆尾欢快地玩耍。

冬天的时候,南边菜园子里还没扣上棚,狗儿可以随意奔跑。经常有南北东西的狗聚在一起撕咬。小白胆子不大,狂妄地叫几声后,一看不是对手就返身回撤。有时,我们在附近,就跑到主人身边,再转头叫两声瞅你一眼,一副欲再冲上去的架势——狗仗人势的感觉。有几回,女儿回来心疼地说:“小白和外面的狗打架,后腿又被咬伤。”一看,小白瘸拉瘸拉地蹦回来,一声不吭地卧在角落休整,以利再战。明天在胡同里相遇,一定和昨天一样的架势。

狗是主人看家护院的忠仆。小白也不例外,院外一有动静或有人一敲大门,它就会冲着叫起来。所以夏天的夜里,开着窗睡觉或有时外出不锁门都不用担心。小白见家里没人,门又上锁,逛累了就会回到门口在外面等主人回来。妻子一下班,在大道上看到小白,大声招它:“小白回家!”它就会摇着尾巴跟在脚后,好像等待了一天特意去迎接主人似的殷勤。

小白从不进我们屋,只在门口一卧。母亲每天都把剩下的饭菜拾掇给它,它一见就跟着跑过去。狗不挑食,但母亲不再像过去另给狗做粗劣的牲畜饭,总是用剩下的吃食喂它。

小白出生后睁开眼就被母亲抱回家,所以它并不知道外界的冷暖,但在家里的这十多年,的确已经成为一名家庭成员了。女儿小学时还特意写过一篇有关小白的作文,小白的名字也是她起的,每天从她的口中念叨的也有许多关于小白的典故。母亲来我们楼上时,女儿会经常和奶奶一起说起小白,又跑去南关没有,又被别人家狗咬了没有?

前年冬天,胡同里别人家的小狗下了几个狗崽儿,母亲又抱回来一只,放到屋里小心喂养。我们回去发现的时候,它也刚刚睁开眼睛,但还不会跑。跌跌撞撞地在那儿摔趴子。母亲给它起名叫欢欢,我一听好像有股女孩的味道。好在邻居的孩子中没有叫这个名字的,否则会让人叫不出口的。

家里只有我一直不大喜欢欢欢,尽管每次回家,它也会在我脚前脚后纠缠,但我并没有丝毫和它亲近的意思。看它和家人玩闹,我只是冷淡地在一旁瞅着。

我在网上看到过美国的一套漫画,有关狗的十个约定。把它拿给女儿看,因为有喂养小白和欢欢的缘故,她看了后很感动。“当你打我的时候,请记住我的牙可以轻易咬碎你的手骨,但我很不情愿做这样的事。”“在你骂我不配合、难以控制或懒惰之前,请先问问你自己,是不是有什么事情让我感到不适了。也许是我吃的东西不对,或者是我太久没出去晒太阳了,再者是我开始衰老了。”“我老了以后请好好照顾我,因为你也会变老的。”

过几天女儿她告诉我有部日本电影《十年约定》要上映,里面是不是有漫画中的内容。我说不能吧。

那天电影频道播出的时候,女儿不在家。电影里真的出现了那十个约定。这部影片描绘了一条狗和一个名叫明莉的少女之间,十年无可替代的生活。居住在北海道函馆的14岁少女明莉收养了一只幼犬,明莉给它起名为索克斯。母亲告诉明莉,养狗的时候,一定要和犬订下10个约定。从交换这个约定的瞬间开始,明莉和索克斯一起向成为大人的路上走去。索克斯陪伴她度过母亲生病住院和去世后的种种痛苦时刻在这经历当中给予她鼓励、始终陪伴在她身边的,都是这条狗……她遵守着那10个约定……

第二天,女儿兴奋地告诉我她也看到了那部电影。我说:“电影如果描写明莉与狗一起的日子里,多展现对母亲的思念就会更好了。”当然这是我的理解,她也似乎赞同,并未与我争论。后来我在她的笔记中看到针对我先前提供的漫画的一点感受,她录下了其中的一句“你既有学校也有朋友,可是,我只有你。”由此,我改变了对欢欢的冷漠。

改变对欢欢的感情,还有一件惊喜——它生了三个小宝宝。母亲告诉我们的时候,女儿兴奋得连喊带蹦。我却是在看到它们一个个从院子里的杂货堆中“眨巴眨巴”爬出来时的那一刻才彻底被打动。我忽然意识到我们搬出去后,父母亲觉得空寂了很多。母亲带我去接近小狗的家时,那么小心翼翼,又那么满心欢喜,像个孩子一样。

我伏下身,看它们穿过小木条的阻隔,歪歪倒倒地蹭出来,肉突突的互相撕咬。欢欢看到我亲近它的宝宝也赶过来,躺在那儿,三个小家伙就拱蹭着挤进它的怀里试探着寻找乳头,贪婪地吸吮起来。我深深地被这一幕折服了。欢欢也是一条小狗儿,望着这三个花白的小家伙,躺在母亲怀里可爱的模样,一种温暖的情感油然而生。

“欢欢!”母亲端着拌好的饭食从屋子里出来叫它,它听到后一个翻身起来,大口大口地吃起来。三个小家伙跟上去,大一点儿的要吃饭,小一点儿的要吃奶,踉跄着、追随着、寻找着。母亲的脸上也洋溢着一种幸福和满足。

它们的可爱给父母亲带来了许多我们不能给予的快乐。这也是我写小白和欢欢的第二个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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