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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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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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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喜鹊 花喜鹊

眨眼,春亮哥过世二十多年了,这二十年里会时不时的想起与他交往的点点滴滴。

春亮哥是我们村里的女婿,距离我居住的村子有二十多里,在山外的一个村子里,他居住的地方是平川,而我居住的是深山老林。

那年我十五岁,白雪皑皑的冬天,那时候我们这里还不通车,是八十年代初期,和我的继父一起走在绵延崎岖的山路上,脚下的雪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那时候没有手机,没办法提前预约,拜访一个人往往是碰运气的,在家了是运气,不在家只有给他家人说一声约定下次再来的时间。

我属于有运气的那种,第一次登门拜访就见到了他,也是天公作美,那天春亮哥正好在家,确切地说那次去不是拜访,应该是拜师,写作的老师,春亮哥是写诗歌的,而且写了多年,从十几岁就开始一直写到五十多岁。

印象里春亮哥是乐天派的人,个子不高,生就的一张娃娃脸,一天到晚总是带着天生的笑容,虽然是农民,却很少提起春种秋收陈谷子烂芝麻的农事,是说三句话不离本行的那种人,自然是他心心念念的文学创作,诗歌成了他生命和生活的一部分,搞创作的人多是烟鬼,春亮哥也不例外,写作的时候烟不离手,而且是揉碎的烟叶用纸条手工卷成的那种,我们叫老炮筒,一头粗一头细,抽起来云天雾地,满屋子的烟草味,在他的桌子上这两样东西成了必备之物。

除了跟他学写诗歌,还学会了抽烟,我觉得李白斗酒三百篇是有道理的,我们不会喝酒,抽烟似乎真的能够唤起诗歌的灵感呢。

春亮哥家的地少,六口人只有三亩多地,种庄稼顾不了一家人的吃喝,种的是菜,夏天黄瓜番茄,冬天萝卜白菜,有时我去找他不在家就去镇上的集市上,一溜的菜摊总会有他熟悉的身影,一个架子车上装着满满的一车蔬菜,车把上吊挂着一只黑色的皮革包,里边有两样东西,一样是中午吃的红薯或者烙馍,一样是稿纸,卖菜的时候突然来了灵感连菜都不卖了,赶紧在那稿纸上记下灵感,那情形要比一车子菜卖完了还兴奋。

春亮哥写诗多与一个时代息息相关,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一直到了八十年代,每个年代都有他的作品,诗歌花喜鹊就是讴歌改革开放初期农村改天换地的变化,是一首长诗,具体内容已经记不得了。

我是春亮哥的读者,也是他朗诵诗歌的唯一听众,好几次在他卖菜的摊位上会毫无顾忌的大声朗诵他的花喜鹊,朗诵完了,他会笑眯眯的问我,咋样,中不中。后来就没有人敢和他挨得近了,离他远远的,说那个卖菜的人是不是神经病啊。

春亮哥家的菜地在村后,菜地头搭了一个人字形的玉米杆的棚子,没有床,挖下去一米留下一半就成了土炕,铺一层杂草,上面一张草席,不卖菜的时候春亮哥就在那草庵里写诗歌,偶尔也写小说,还是长篇的,厚厚的一沓草稿,给我念一段,然后就问咋样,中不中。

春亮哥的创作走的很艰辛,三个学生需要他一个人,家里的生活没有他不行,到了夜晚还要创作,第二天还要种菜卖菜,稍有了空闲就去县城的文化馆和县文联找老师看稿子,那时候不像现在交通便利,从他家到城里有三十多里,有年冬天县文化馆举办文学创作班,三天后结束,步行到家里时已经是后半夜了。

还有一次,也是我们结识多年后第一次结伴出行,是春暖花开的三月,去省城往一家刊物送稿子,他依然提着卖菜时的那个黑皮革包,里边鼓鼓囊囊的挎在胳膊上,一件灰色的中山装是我见过他最好的衣服了,如果不是出远门也是舍不得穿的,那时候从我们居住的地方到省城的车票才两块多钱,那也是我们第一次从农村到大城市,心里的激动就像红楼梦里的那个初进大观园的刘姥姥。

多年过去了,至今想起,还为那次的省城之行满怀心酸。

到省城已近中午,杂志社下班了,我们就坐在杂志社大门口的台阶上,原来他鼓鼓囊囊的包里除了厚厚的稿子,还有油饼和蒸熟的红薯,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春亮哥从包里摸出大油饼撕下一大块塞给我说,吃,吃吧。然后自己大口大口的嚼起来,完全无视街道上投来的异样的眼光,那情形似乎故意在吃给城里人看呢。我觉得不好意思,就小声提醒他注意点形象,人家在看你呢。他突然一挺胸脯,冲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大声吆喝。怕啥,咱又不偷不抢,吃,吭又是一大口红薯。

那天下午我们在杂志社呆的时间长了,错过了返程的最后一趟班车,隔在了华灯初上的城市,夜晚的城市比白天还热闹,沿街的大小饭店车水马龙,人声鼎沸,在那些车水马龙的海洋里我觉得我俩就像努力挣扎的蚂蚁在寻找着自己的方向,春亮哥直挺的身板就像好斗的公鸡,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在我的前面,中午我们的干粮吃完了,在吃完最后一块油饼之后春亮哥开始领着我找吃的。

看着他胳膊上挎的黑皮革包早上还鼓鼓的此刻就像饿扁的肚子晃来晃去,我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灯火阑珊的街道上,每走进一家饭馆春亮哥就会问人家有胡辣汤么?有包子么?人家说有烩面有炒菜。终于找到了一家有包子和油条的饭店,也是中午剩下的,我说将就着吃吧。不吃,春亮哥又是提高了嗓门,他们凭啥就能吃烩面炒菜,凭啥咱就该吃残杂剩饭哩。到了没人处,他又喃喃自语。咋就没有胡辣汤呢?

最终我们还是妥协给了城市,要了一份炒绿豆芽,两小碗米饭。吃过了就在街上游荡,结果迷路了,一下子从杂志社的那条街上游荡到北环去了,偌大的城市里我俩行色匆匆在寻找我们要去的地方,那一夜几乎把城市走了一圈,到黎明时分终于到了火车站的长途汽车站。一坐上车他就自得其乐的自言自语。得劲儿,总算没有白来,编辑老师说了我的那首花喜鹊有新意。

近二十五年的光阴,一切已成往事,在我的记忆里春亮哥写了很多的诗歌和各类题材的文学作品,但在公开刊物发表的没有一篇,也成了他一生的遗憾。

二十岁那年我离开家外出打工,那以后我们就很少见面了,没有便利的通讯工具,联系的自然也少了,再后来,还是从同乡的文友那里知道春亮哥不在了。

突然就想起了他写的那首诗歌《花喜鹊》,哦,原来他就是那只花喜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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