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胭脂茉莉
说实话,在2016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颁发给音乐人鲍勃•迪伦之前,鲍勃.迪伦其人,我一直不太熟悉。有很多诗人认为,诗和歌是完全不同的领域,鲍勃.迪伦是一个摇滚歌手,这引起很多诗人的反感,认为他的诗或者歌,还不能达到真正的诺贝尔文学奖的水平。
在这里不得不说到我对诗歌的韵律和声音的理解。
从诗歌的韵律和声音上划分,而不是从诗歌读者群;写作目的;美化传承;诗歌源头.....这里仅仅是从诗歌的韵律和声音这一最古老的特点来划分,我一直认为有两种诗:一种是有声的抒情之诗,另一种是无声的抒情之诗。第一种,有声的抒情,谓之曰“鸟语”,如十四行诗,本来就是小歌曲,难道诗人们都忘了自己曾经写过押韵的诗,这样的诗谱上曲,就是可以唱的歌词。由于诗的声音性或视觉性的美感只是形式上的辅助,真正的还是“核”,再加上有时韵律,让诗歌过于滑润,以至于失去了文学的严肃性,这让现代的很多诗人开始忽视了诗的韵律,还有的诗人干脆拒绝诗的有声抒情,这也是让很多诗歌逐渐走出了传统的韵律,“歌”的状态原因之一。这样的诗歌就是我说的第二种,通常被我称为无声的抒情,谓之曰“哑石”。
当然,无论是“鸟语”一样的诗歌还是“哑石”一样的诗歌,或者“鸟语和哑石”的复合曲,可以根据个人爱好以及写诗的场景和心情来定。在诗人多元化的语言美学中,我们每个人的观点和举例都无法避免其片面性和歧义性,我们该做的是在诗歌语言方面做出积极探索,拓宽诗歌的表现空间,来推进诗歌发展。而不是武断的,为诗歌划分标准,戴上脚镣!
言归正传,在生活中,我特别喜欢的一些民谣歌手,之所以喜欢听他们的歌,不仅仅是音乐,还有那些歌词本身就是一首首诗,说他们是人类灵魂的歌手一点都不为过,我是如此热爱他们。这些歌者,我给他们的定义就是“行吟诗人”。当然,这样的诗,肯定更通俗易懂一些,我们不会说行吟诗人、通俗易懂的作品因为他在民间的广泛流传,就达不到诺奖水平吧。诺贝尔文学奖给鲍勃.迪伦的颁奖词说的已经很清楚:“在美国传统民谣歌曲中创造了新的诗意表达方式”。
鲍勃.迪伦是一个摇滚歌手,也是一个 “行吟诗人”。如果有一天诺贝尔文学奖颁发给那些为了发表,得奖,到处跑关系,送礼的人,那才是值得争议和批判的。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一个行吟诗人,从这一点就充分说明诺贝尔文学奖不是迎合某种意识形态的,也唯有这样的立场下评选出的作品,才具有穿越时空,跨越国界的永恒性,这也是鲍勃.迪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最值得击掌和欢呼的地方。
附:给伍迪的歌
文/鲍勃.迪伦
我在离家千里之外的地方
走在一条荒僻公路之上
我看见了你世界中的人与事
倾听乞丐、农夫、王子和国王。
嘿,伍迪•格思里,我给你写了一首歌
关于这来到的奇异的旧世界
它似乎病态又饥饿,疲惫又破烂
它看上去濒临绝境,又像刚刚出生。
嘿,伍迪•格斯里,我知道你所知悉的
我所说过的话,我将反复叙说
我唱过每一首歌,但仍未唱够
因为没有多少人像你的昔日所为。
这首歌也献给西斯科和桑尼,莱德贝利,
还有所有陪伴你旅程的好人们
献给他们真实的心与双手
虽然他们已归于尘土,随风而去
我明日即离开,但是也许就在今日
某一日走在某处的公路上
我想做的最后一件事情
是说:“我也经历了一些艰难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