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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英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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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文学
202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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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水悠悠向东流

潇湘无处不诗意,引君醉卧湘水旁。

唐朝诗人孟浩然笔下“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的洞庭湖是湖南省水生态环境的晴雨表,也是湖南一江一湖四水的骨干成员。湖南因大部分区域处于洞庭湖以南而得名,又因省内最大河流湘江流贯全境而简称“湘”。湖南省97.6%的国土面积属于长江流域,拥有163公里的长江岸线,境内的湘、资、沅、澧“四水”一路欢歌流向洞庭湖,奔向长江大海。省内山清水秀,河湖水网密布、山塘水库众多,水系发达,5公里以上的河流就有5341条,淡水面积达1.35万平方公里,水域面积占全省总面积6.4%,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450毫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689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1682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391.5亿立方米(地下水非重复量为7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为全国第六位,南方九省之首,人均占有量为2500立方米,高于全国水平。但如果按人均计算,全省每年人均水资源量才2450立方米左右,处于缺水线(1000-3000立方米)之内。而且水资源时空分布上存在着明显的不均,在时间上,汛期(4月~9月)降雨占全年70%以上,非汛期(10月~次年3月)降水偏少,局部地区存在季节性缺水;在空间上,东、南部山地较丰,中部、北部丘陵平原相对贫乏,区域性缺水问题仍然突出,地区间人均水资源量差距较大,张家界市人均水资源量达到5526立方米,而湘潭市人均水资源量1345立方米,相差4.1倍。“水多、水少、水脏”的三个问题,仍然是湖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

水是生命的源泉,是农业的命脉,是工业的基础,是城市的血液,更是人类社会绿水青山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发展阶段、运用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践行“四新”使命,坚持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贯穿于到水利建设、水利管理、水利改革全过程,围绕“农村水利、城市水利和生态水利三大重点,大力实施水安全战略,加快湖南水利建设和水生态建设,严格水资源管理,科学指导节约用水,着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解决了水资源、水污染、水生态问题。

铁腕治污,还湘江碧水。

作为长江主要支流之一的湘江在湖南境内干流全长670公里,包括长沙、湘潭、株洲、衡阳、郴州、永州、娄底、邵阳、岳阳等9市67个县市区,流域面积8.5万平方公里,拥有大小支流1300多条,是流淌着湖南命运“密码”的母亲河,孕育了一代代三湘儿女,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湖湘文化。全省60%左右的人口生活在这里,全省75%以上的生产总值在这里,工业增加值占全省的64.3%;然而,蜿蜒千里的母亲河在为湖南人民输送巨大财富的同时,也承担着不能承受之重:60%以上的污染,负重于湘江一身。湖南是全国“有色金属之乡”“非金属矿之乡”。由于涉重金属产业发达、历史遗留污染多等原因,湘江流域局部地区重金属污染严重,累积性污染问题聚集。面对发展与保护的选择,湖南用行动给出答案,率先出台江河流域保护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分阶段制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湘江保护和治理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湖南由此迈入依法治江、从严治江的时代。2013年9月,湘江保护和治理委员会会议召开,将湘江保护和治理列为省“一号重点工程”,以“堵源头”“治调并举”“巩固和提高”为3个阶段性目标,连续实施3个“三年行动计划”,综合治理湘江,湖南吹响了这场力度空前的环境治理攻坚战的冲锋号。

株洲市清水塘曾经的“身份”是老工业区、重污染区。2013年,清水塘老工业区被列为湘江保护和治理五大重点区域之一。经过多年努力,2018年12月30日,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后一座运行中的冶炼炉,拉闸、断电。随着炉窑内最后一滴铅锌液被抽干,株洲清水塘老工业区261家企业实现全面关停退出,这是省“一号重点工程”——湘江保护与治理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湘江流域的郴州市和衡阳市也加大了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的建设步伐。郴州市投入资金3.6亿多元对三十六湾尾砂污染进行治理,启动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项目16个;衡阳市完成水口山二厂锌品车间、砷品车间及烟囱拆除和遗留废渣、物料的无害化处置,完成天雁机械重金属电镀废水治理、水口山二厂污染土壤修复项目。截止2018年10月底,湖南省先后投入500多亿元,安排整治项目3058个,关停涉重金属企业1034家,取缔不符合要求的入河排污口938个,完成522个重金属治理项目,重金属污染排放削减量、淘汰关闭涉重金属企业均比2008年下降50%。

湖南人民以“敢啃硬骨头”的胆识和担当、背水一战的决心和气魄、不达目标决不罢休的韧劲,向问题和矛盾聚力,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以“一部法”统领、“一盘棋”谋划、“一江水”同治,将湘江保护与治理推向纵深,为子孙后代留下了一江碧水。

刮骨疗毒,护洞庭天下水。

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号称八百里的洞庭湖,北接长江,南接湘、资、沅、澧湖南境内四条大河,被称为“长江之肾”。它牵连整个长江生态系统的平衡,关系到湖区千万人民的生产生活。过去,因湖区拥有丰富的芦苇资源,在洞庭湖区域周边存在大量造纸、制浆企业,为地方财税收入和就业做出贡献的同时,工业污染物、农业污染物、生活污染物持续不断注入洞庭湖,“挖砂吸金”“圈湖为王”“抽水种树”等资源掠夺手段层出不穷,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鱼等行为破坏了洞庭湖的生态环境。

2017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给湖南省的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洞庭湖区生态环境问题严峻,上世纪70年代大规模栽种从欧美引进的黑杨树(号称“湿地抽水机”),已经对洞庭湖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湿地生态系统安全造成了严重破坏,导致湿地生态系统向陆地生态系统演替,威胁了鱼类、水生动物和鸟类的生存环境,造成物种单一的“绿色荒漠”景象。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闻令即动,在11月召开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干部电视电话会议,对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截至2017年12月,湖南提前完成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彻底清理洞庭湖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欧美黑杨的任务,累计清理欧美黑杨14.2万亩,共197万多株。截止目前,欧美黑杨树已全部清除,洞庭湖区呈现出鸟多、鱼多、草多、水好的“三多一好”喜人态势。

2018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江岳阳段考察时说:“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艰巨任务,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并叮嘱湖南做好长江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守护好一江碧水。党的十九大以来,湖南省委省政府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和对湖南“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深入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打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保护好、修复好洞庭湖生态环境。

湖南省委省政府坚持两手抓,一边大力清理欧美黑杨,一边强力治理下塞湖非法矮围。下塞湖位于南洞庭湖腹地,地跨湖南湘阴、沅江两地,东、南、北三面均为河道,涨水为湖、退水为洲,是重要的湿地生态保护区。然而,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私营业主夏顺安通过违规承包并非法修建矮围将下塞湖占为己有,从事非法捕捞养殖、盗采砂石等活动,严重影响行洪、破坏洞庭湖生态。2018年6月,湖南省委省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下塞湖非法矮围拆除整治行动。数百台挖土机连续作战,洞庭湖内最大的私人矮围在短短十余天内被一举摧毁,打通下塞湖与洞庭湖外湖湖洲相连,铲除了长期困扰洞庭湖的一大痼疾,使得这片2万余亩的洞庭湖湿地今后将得到有效保护。湖南一鼓作气,至当年年底,将洞庭湖中472处非法矮围网围拆除完毕,这意味着124.46万亩被矮围网围圈住的湖面重归自由。非法矮围网围被拆除清理后,当地政府痛定思痛,进一步反省,扎实推进下塞湖区域综合治理。依法解除了下塞湖承包合同,聘请生态专家,植草复绿,完成了下塞湖矮围拆除后1.67万亩的生态修复,将放养在下塞湖湖洲的牛羊全部退出。如今,你登上了下塞湖的湖州,那里生机勃发、绿意盎然,点点野花似繁星闪烁,水草肥美、候鸟翩飞,水质稳定在四类、基本达到三类,又重现昔日“岸芷汀兰、一碧万顷”的迷人景象。

在改善生态的同时,湖南下大力气减少对洞庭湖的污染。造纸,一直是洞庭湖区的支柱产业,也是污染大户。湖南省政府痛下决心,在2018年1月印发《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突出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十大重点领域和九大重点区域整治,明确到2020年,湖体水质要达到Ⅲ类标准。3月又出台《洞庭湖区造纸企业引导退出实施方案》,要求环洞庭湖区的94家造纸企业在2019年底全面退出造纸产能。7月还制定了《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接二连三的政策措施为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落实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如今,洞庭湖区的所有造纸企业已按照规定全部退出造纸产能;洞庭湖区禁养区实现全面退养,退养畜禽养殖场309户;湖区全面禁止采砂、758处非法砂石码头全面关停;湖区4.3万公里沟渠、2.4万口塘坝完成清淤疏浚。湖区城市和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全面提速,湖区31个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部完成建设并投运。2022年,洞庭湖总磷浓度下降为0.06毫克/升,比2018年下降15%,西洞庭湖水质连续2年达到III类,南洞庭湖突破性达到III类;越冬候鸟数量超过37.83万只,江豚、麋鹿稳定栖息达到162和230余头。洞庭湖Ⅴ类水质断面由2015年的8个降至0个,候鸟由10年前的200多种增加到300多种。

2019年12月20日,湖南省委省政府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长江“十年禁渔”重大决策部署,决定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对全省45个水生保护区实施禁捕;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对“一江一湖四水”(长江湖南段、洞庭湖、湘资沅澧干流)等重点水域实施全面禁捕。湖南各级渔政部门会同公安、湿地保护部门守牢“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底线,常态化开展联动执法,打击电捕鱼、迷魂阵、三层网、围网等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同时,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做好退捕渔民的安置保障工作。截止目前,全省建档立卡的20376艘渔船、28588名渔民按期全部退出,符合参保条件的退捕渔民28429人已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做到了“应保尽保”;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19260名退捕渔民全部转产就业。洞庭湖禁捕水域实现“四清四无”(清江、清湖、清船、清网,无渔船、无渔民、无网具、无生产)常态化,呈现“江豚吹浪立,沙鸟得鱼闲”的和谐美景。

瞧,现在的洞庭湖,天空白鹭翩跹,湖面波光潋滟、芦苇摇曳,水中鱼儿戏水、江豚逐浪前行,洲滩上成群的麋鹿在奔跑……诗人范仲淹笔下“衔远山,吞长江,浩浩汤汤”的洞庭湖,生态环境迎来明显改善,湖区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人民生活更幸福。

强力治砂,畅通一湖四水。

在湖南境内,5km以上的河流有5341条,加上长江将大量的泥沙带入洞庭湖,湖南的砂石储存量非常丰富,挖砂采砂企业处处皆有。过去,你乘船穿行湘江、洞庭湖,沿途看到河里最多的是挖砂船、运砂船,岸上最多的是洗砂场、堆砂场,运载货物最多的是砂石料。尤其是洞庭湖,挖砂船、洗砂、运砂更为严重。

2015年,洞庭湖区华龙码头还是一个忙碌的非法砂石码头,年产砂石达40多万吨。常年砂砾成堆、大片的土地裸露在外,从卫星图上看就像一个偌大的“伤疤”。采砂作业不断蚕食侵占湿地洲滩,致使大量水体遭受污染,江豚无处栖息,破坏水生态环境,并严重影响河道安全。2017年7月,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湖南督察发现,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采砂问题突出,并将问题反馈给了湖南省政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河道采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突破口,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化对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

2017年8月,湖南省水利厅下发《全面禁止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河道采砂活动》的通知,对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河道采砂将全面清查采砂现状,全面调整采砂规划,全面禁止采砂行为。对84处侵占岸线、洲滩砂石的码头堆场开展全面清理,狠刹洞庭湖上滥采乱挖湖砂风。12月2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对洞庭湖区的非法砂石码头进行全面整治,禁止在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等水域采砂,实施24小时严格监管,实行“谁发现,谁执法、谁处置”执法协作机制,开展多部门、跨区域、跨水域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巩固禁采成果。2019年9月,湖南省印发了《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联合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在全省范围内对采砂作业区、相关水域、采砂船只、砂石码头及集中停靠点进行全面核查整治,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和查处非法采砂船舶。三年期间,岳阳市自然保护区实现全面禁采、自然保护区内84处砂石码头实现关停。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内的44处砂石堆场已关停清理完毕。常德市对67个砂石码头堆场及碎石场(含自然保护区内32个)全部清场整治关闭到位,对湖区重要河道、河段进行全面禁采,依法拆除非法砂石堆场27处。益阳沅江市取缔洞庭湖沿岸及相关水源地砂石堆场21个,其中一级保护区取缔9个,二级保护区及其他流域取缔12个,清除洲滩占用面积22.3万平方米,清运砂石51万吨,拆除房屋84间2万平方米,拆除地磅14处、洗砂设备17台套。2021年,湖南在全省范围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采矿采砂违法犯罪“霹雳”行动、长江流域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1~8月,湖南省水利部门开展日常巡查2.5万次,查获非法采砂船舶21艘、机具71台,办理行政处罚91件,有效打击了非法采砂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河道采砂秩序、维护了三湘河湖安全。

湖南在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的同时,还抓紧出台河道采砂法规制度。2021年1月19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对河道采砂规划、河道采砂许可、河道采砂监督与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严厉打击河道采砂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2021年12月15日,湖南省水利厅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委托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起草《湖南省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2023~2027年)报告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2022年4月,湖南省水利厅发布公告对《湖南省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2023~2027年)》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建设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目前,该规划正有条不紊地走送审程序,有望近期通过。湖南通过“统一领导、有序开采、合理开发、管理规范、市场配置”的监管机制,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河道采砂秩序持续向好,三湘一湖四水奔涌长江更加畅快。

狠治四乱,还三湘河湖净水。

水是湖南最明显的地理特征,全省河湖众多、水系发达。曾几何时,湖南很多河流沿岸到处是乱丢的生活垃圾,因洪水带来大量杂物、死树枯枝、病死动物等漂浮物堆积散布在河湖岸边,不仅造成河湖水质污染、河道堵塞,影响行洪安全,还破坏了城市生态和绿色环境。如何治理好河湖,怎样才能“守护好一江碧水”,摆在了湖南各级政府的面前。湖南省委、省政府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科学决策,全面推动,在全省河湖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

2017年2月,湖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在全省江河湖库全面实行河长制,明确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环境治理,落实河湖清障、绿化和保洁等日常管护工作,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意见的出台,从法律上为河湖治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给河湖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提供了法纪依据。2017年,湖南在全国率先发出省总河长令,逐步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实现“从区域到流域、从大江到小河”所有河湖全覆盖。

2018年7月,湖南省河长办、湖南省水利厅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了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工作范围、目标、分工、步骤及进度安排。8月,湖南发布第5号总河长令,部署推进河湖“清四乱”整治行动,各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共签发105个河长令。9月,湖南省水利厅组织召开全省水利系统落实第5号省总河长令工作视频会议,就问题摸排、任务分工等进一步部署,要求各地坚决打好河湖“清四乱”这场硬仗。10月,湖南省河长办、湖南省水利厅再次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标准,要求各地实行“一单四制”管理,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同时,各地还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河湖巡查、保洁、执法等日常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保护设备、人员和经费等,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截至2018年11月初,湖南省五级河长累计巡河达146万人次,共计摸排出“四乱”问题3839个,已清理整治1328个,占总数的34.6%;共出动清理设备8000余台,累计清理垃圾21万余吨、砂石尾堆200万余立方米、拆除违章建筑836处,清理“僵尸船”3193艘,打击非法采砂洗砂案件200余起,河湖面貌得到较大改善。

2019年4月,湖南省河长办召开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专题推进会,对河湖“四乱”问题进行形势分析,对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进行推进部署,并通报全省“四乱”问题销号率达70%;10月,湖南再次发布第6号总河长令,部署开展大通湖流域综合治理,要求对“四乱”问题能清速清、应清尽清、不留死角。地处洞庭湖区的常德市和益阳市迅速打响了河湖“清四乱”的战斗。常德市在2019年里先后三次召开全市性会议,部署安排、督导推进工作,共出动挖掘机械、清运车辆4300余台次,拆除违建148处,清理乱堆、乱占352处,打击乱挖、乱采、乱捕等各类涉河违法行为358次,全力完成514处河湖“四乱”整治任务。益阳市在2019年对围垦湖源、未经依法批准围垦河道等乱占问题严格按照“谁占用、谁恢复”的原则,共完成乱占问题整治604个;对乱堆垃圾、堆放固体废物等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清理整治,完成问题整治130个;对涉河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等“乱建”行为按照“谁建设、谁拆除”的原则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者依法强制拆除,完成问题整治255个,关闭非法砂厂287个,辖区范围内“四乱”问题已全部销号。

2020年4月,湖南省河长办、省水利厅部署开展全省河湖“清四乱”问题整治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的工作,摸排整治河湖“清四乱”问题855个。2021年7月,湖南发布第7号总河长令,打响了入河排污口专项排查的“发令枪”。第7号总河长令明确要求在2021年12月底,建立长江岸线(湖南段)、洞庭湖、湘江干流所有河湖排污口、排水口档案。

2017年以来,湖南通过合力攻坚,持续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全省5739个河湖“四乱”问题全面整改销号,洞庭湖矮围网围、沅水和酉水网箱养殖、水府庙和欧阳海库区非法围垦、官山商业廊桥违建等一大批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得到加强,全省河湖面貌显著改善,行蓄洪能力全面提升,水生态水环境持续向好。2023年2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江河水质状况显示,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四水”流域水质总体为优,干流未达到Ⅱ类标准的有资江干流的晓云渡口、银星渡口、株溪口和益阳市四水厂断面,水质均为Ⅲ类。其中,湘江流域232个断面中有203,Ⅰ~Ⅲ类水质断面200个,占98.5%;干流47个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支流158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洞庭湖内湖共监测断面16个,Ⅲ类水质断面12个,占75%;Ⅳ类水质断面4个,占25%,水质比以前显著提高。三湘大地上的“一湖四水”洞庭湖和湘江、资江、沅水、澧水恢复了自然的美丽,又成为湖南一张亮丽的生态名片。

十年来,为更好地建设山清水秀的美丽湖南,湖南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治水贯穿于水利工作全过程,相继启动了涔天河水库扩建、涔天河灌区、莽山水库、毛俊水库、椒花水库、犬木塘水库、大兴寨水库、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等工程建设,将9930座水库列入国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对44座大中型水闸进行除险加固,对湘江、资水、沅江、澧水、恭城河、武江等25条主要支流和捞刀河、永乐江等353条中小河流进行了治理,治理河长8020公里,占全省总治理河长的85%。目前,湖南省已建成五级以上堤防13287公里,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已竣工验收,涔天河灌区已正式通水,莽山水库、毛俊水库即将完成工程建设并开始发挥效益,金塘冲水库、梅山灌区等工程前期工作正稳步推进。通过多年的接力建设,一大批防洪、供水、灌溉、生态工程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全省水利工程基础不断夯实,防洪、供水、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三湘人民群众筑起了一道道坚固的安全墙、幸福堤。

十年来,湖南人民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展现新作为,为子孙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不断加大水利建设投资,累计投入水利工程建设资金超过2000亿元。特别是十四五以来,水利有效投资增速明显,2022年全省完成水利投资突破550亿元,吸纳就业人数将超过15万人,有力拉动了地方经济发展,有效发挥了“稳增长、惠民生”重要作用。同时,湖南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有效解决了全省5600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还创建了长沙、郴州、株洲及芷江、凤凰等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县,建成了国家级、省级水利风景区91处,筑牢了“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屏障,用实际行动彰显了湖南人民守好“一江碧水”的坚定决心,换来了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鸟语花香的美丽湖南。

如今,三湘大地上,山清水秀,江河安澜,湖水悠然,鱼翔浅底,鸟鸣山涧,绘就了一幅绝美的生态画卷。您看,那养育了六千七百万湖湘儿女的悠悠湘水,带着对故土的依恋和新的使命,正一波接一波地向东流去,汇入长江,进入东海,流经世界各地,造福全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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