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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正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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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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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誓

毒 誓

姚正安

小时候,在农村,常于某日清晨或黄昏,见一农妇,衣衫不整,趿着破旧布鞋,左手捧着砧板,右手拿着菜刀,一边口出厉言:“哪个断子绝孙的偷了我家的鸡”,一边右手中的刀不停地在砧板了胡乱地斩着。凄怆的声音在小巷中飘荡,甚是瘆人。

这在农村是一种最为狠毒的诅咒方式。但这只是独角戏,是对象不确定性的泛泛之骂。戏剧性强的还在后面。

如果那个农妇认定是哪家偷了鸡或者什么的,那么,她会手拿砧板、刀,站在那家的窗下门前,不停地骂不停地斩,“哪个缺婊子偷我家的鸭,偷把野男人吃了”。身边聚拢着一群看客。大家并不劝,也不插嘴,只一味地看,因为劝也没用,弄不好还会惹火上身。时间久了,那个嘴角生沫的农妇还是不停下来,也不走动,而且声音越来越恶,气势越来越凶,把握似乎也越来越大。

冷不防,那个被怀疑的女主人从屋里冲出来,左手插腰,右手直指砧板农妇,“你骂哪个?”摆出一副开打的架势。砧板农妇并不示弱,向前移动几步,“你问我骂哪个,你不曾偷,着什么闲气?”兀地,女主人双手拍着屁股蹦起来大叫道:“我偷,叫我死男人死儿子,从上往下死,假如我不曾偷,叫你家从下往上死”。脸色猪肝,声音嘶哑,让我感到钻心地难受。直到两人肢体接触时,看客们才七手八脚地将两人拉开。

农妇这般毒誓,几十年前的农村,时有耳闻。一只鸡鸭丢了,目不识丁的农妇拿什么发泄自己的义愤,被怀疑者又有什么方法表明自己的清白?盖诅咒毒誓而已。

其实,发毒誓不是农妇的创意,更不是她们的专利,翻看历史,比比皆是。

大圣人孔子就曾发过毒誓。

孔子离开鲁国开始周游历国的第一站是卫国。

春秋时期的卫国是一个实力不错的诸侯国,且多贤士。孔子打算到卫国施展自己的政治抱负。可到了卫国不久,孔子遇到了一个难题。卫灵公的宠姬南子要求接见孔子,孔子毕竟是文化名人。按说国君夫人接见是好事,至少可以提高知名度,一般人求之不得,那孔子怎么就犯难了呢?长话短说,问题出在南子名声不好上,按朱熹说法南子是“淫乱之人”,让一位提出“男妇受授不清”的正人君子去见一个“淫乱之人”,不仅孔子本人不会乐意,对外界也不好交代吧。但迫于寄人篱下,或者亦是礼节的需要,孔子还是去见了。外界反应如何,史书未有记载,然而,孔子的跟班学生子路对老师的不满是确记的。面对学生的不快,甚至误解,孔子无法解释,于是发了毒誓,说“如果我做得不对的话,上天嫌弃我!上天嫌弃我!”而且重复了两遍。在科学世界观没有形成的古之人头脑里,上天就是万物的主宰,能降祸福于人,还有什么誓愿比“让上天嫌弃”更毒呢?

这则故事记录在《论语﹒雍也》里:

“子见南子,子路不说(说:悦)。夫子矢(矢:誓)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

子见南子的故事,《史记》记载很详细,有兴趣者可以一看。

孔子到底是修养极深的文化名人,其发毒誓,程度之深不亚于农妇,但责己甚严不辱人,且语言非常净洁而严肃。

孔子之后的数百年,一位年轻村姑也曾发过毒誓,被记录在文学史里。村姑无姓无名,为了宣誓自己的爱情,对着上天发下了五个毒誓,这就是汉乐府《上邪》,不妨一阅,以饱眼福。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村姑说:上天呀!我愿与你(心上人)相爱,让我们的爱情永不衰绝。除非高山变平地,滔滔江水干涸断流,凛凛寒冬雷声阵阵,炎炎酷暑白雪纷飞,天地相交聚合连接,我才敢将对你的情意抛弃决绝!

村姑用不太可能出现的五个自然现象表明自己的坚贞爱情,胆子大,决心大,想像力也很丰富而狂烈,居然想到天地合而为一。我们从中不仅感受到村姑对爱情的坚守,也不乏艺术的享受。比较起农妇的毒誓不知高雅文明千倍万倍,也不逊色于夫子之矢(誓)。

至于关汉卿《窦娥冤》中的窦娥所发毒誓更是荡气回肠,感天动地。

苦命的窦娥因拒绝地痞的无礼要求而遭陷害锒铛入狱,又遭昏官误判将成刀下之鬼。刑场上的弱女子,大义凛然,不屈不挠,指戳上苍,发了三个毒誓:血染白练(鲜血不洒在地上而飞溅到高悬的白色丝布上)、六月飞雪、楚旱三年。作者采用浪漫主义的手法,让前两个誓愿当场应验,暗示着窦娥的冤情属实。又以喜剧的结尾,让人解气解恨,剧情的发展,无一例外地是来了清官,惩治了地痞和昏官,窦娥的不白之冤得到昭雪。作者以此表明,正义只能迟到,不会缺席。

这样的结局与毒誓是没有丝毫关联的。试想,在封建社会里,一个弱女子,在强权面前,在暴政面前,在黑恶势力面前,除了求助于那个并不存在的天地,而发出由衷的毒势,企图影响社会,改变现实,当然是不可能的,但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更有效的途径吗?

发誓,由来已来,已然成为一种民俗文化,就是在今天也没有绝迹。拿生活中的例子说,几个人一同喝酒,其中一人怀疑另一人将酒倒掉而加以指责,被指责者随口便说:哪个倒就是狗日的,哪个没有喝下去,就不是娘养的。

这种发誓是上不了台面的笑话,但就内容看,拿娘发誓,不可谓不毒,也不由不信。然而,总觉得味道不对,俗不可耐,与农妇斩刀骂街无异。

发誓,往往发生在两者或多方之间,一方为了表明一种态度、品格、企求,依托异常的自然现象,或者极具惩戒性的事件表达出来。但一两句誓言,哪怕是毒誓,能够算数吗?民人言,强盗是咒不死的。即如孔子向子路发誓,子路认可了吗?《论语》里没有记载,《史记》上没有反映,即使是野史也没有这方面的记述。否则,如何能衍生出“子见南子”的绯闻而成为千古公案。我如此说,不是怀疑孔子坐怀不乱的定力,也不排除很大一部分人的发誓是发自内心的,是真诚的,只是说明发誓,以至毒誓,不一定令人信服。

写在纸上的约定可以毁弃,党旗下的宣誓可以背叛,何谈其余。我们不禁要问:发誓,究竟有多大的约束力。

在讲诚信,重法治的今天,发誓不可取,泼妇骂街式的毒誓更令人不齿。

人之如何,重在行为;誓言在心,重在践诺。

联系电话;1380525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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