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曰:
帝王事业如烟消,藏书散亡看前朝。古来多少痴男子,踏雪骑驴过小桥。
明朝谢肇淛说:好书之人有三大弊病,其一是附庸风雅,藏而不读,徒事炫耀,谓之书蠹可也;其二是广搜珍本,不事讨论,半束高阁,谓之书肆可也;其三是记诵如流,胸中无识,谓之两脚书橱可也。
有的人爱书是藏而不读,而我却不喜欢存书。手边的书太多,就会显得累赘、凌乱,虽说无事时可以将其码放整齐,但书籍毕竟不像砖头那样能砌成一堵堵墙。所以,我的“书笥”只能摆放在“方寸之间”,这也无怪乎我学识浅陋。
书的开本有大有小,小的才只有手心那样大,而厚重的书又像是石板,拿在手里总觉得别扭。我喜欢像中华书局出版的“二十四史”那样的书,虽是大部头,但分印成一本本的小书,既便于翻阅,又易于摆放。即使看一看那朴素大方的装帧,也足以让人赏心悦目。
我对于书无可无不可,只要是中国字,我都乐意去翻一翻,并且遇到欣赏的书籍,也只能拿出纸笔抄写。但如果非要我说喜欢什么书,我便答曰“二十四史”。好文章多矣!但像二十四史那样涵盖古今,搜罗丰富的书籍,却是不可多得。虽说我读书面窄,但如今又要忙于生活,又要抽空抄写,实在是不可兼得。
先贤曰:“夫史籍者,帝王之实录,将来之炯戒,今之所以观往,后之所以知今。是以言行举动,莫不备载,故人君慎焉。”(《魏书·高允列传》)
帝王家修书总喜欢夸多斗糜,以显示皇权的博大与特殊,而“二十四史”却不能视作帝王家的私产。因为为前朝修史乃是中华文明的政治传统,不修前朝历史,何以确立本朝的正统?故修前朝史,乃是新朝皇帝不得不去做的一项文化事业。
我本一介布衣,每日为衣食奔波不暇,何敢去买书、藏书?所以我平日抽空只能去借书、抄书,一人之精力有限,所读、所抄之书也是寥寥无几。所幸我本非学者教授,不必去卖文为生。闷来时读几页残卷,闲来时弄几句文笔,不胜满足之至!何敢去班门弄斧,贻笑大方?
晚清叶德辉说:“老婆不借书不借。”把书视作老婆,此公尤其诙谐。我虽爱读书,却不喜藏书,书在我眼中乃是情人耳,因为我不可能只喜欢一本书。前贤有欲以书香传家者,胜于市侩多矣!然而子孙未必能珍重黄卷,故而每每人亡书散,好不凄凉也矣。
在下以为:“读野史者为儒生,以细腻琐碎为高;读正史者为帝王,以雄才大略为上。”凡是有趣的书,我都去涉猎,而不愿据为己有。正像风流浪子醉卧于百花丛中,而从未钟情于一人。
我非领导、主任,个人名节也于我如粪土。前人所谓名缰利锁,正不知缚杀多少豪杰!我爱书却不恋书,只愿抄书却不愿买书、藏书,这是我的书癖,不知天下后世复有几人与我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