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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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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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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卧龙(之二) 少年轶事

少年轶事

出卧龙镇政府西行五六公里就到了永城的边界,乡道的尽头是一个小村庄,叫三里井。西面和南面就都是安徽亳州地界了。从这里到永城市区直线距离将近100里。对永城人来说,这里实在是太偏僻了,偏僻得连永城的小鸟都不愿意往这里飞。过去,人们是很难找到这个地方的,即便无意间经过了也会认成是安徽亳州的。

这里的人出来办事儿从不到永城来的,太遥远了。去亳州城倒很方便,老辈人说只有35里地,步行着半晌儿就到了。遇有急事儿的话,天明起身,到亳州办完事儿不耽误回家吃午饭。实在是太方便了。而且从前的亳州可比永城热闹多了,据说什么东西都能买得到。所以,人们不论是平时还是节庆日都更愿意去亳州城办货。据说,以前这里曾多次隶属亳州管辖,直至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才彻底地划归河南。这让当地人很是纠结了一阵子。

我们从小就知道自己是河南人,可就是对安徽的亳州很亲近。姥娘家、姨娘家、姑娘家大多都在亳州境内,每天一不小心就踏上了亳州的地界儿。尤其是在入夜之后,大人们总是指着西南方向发亮的地方说,那儿就是亳州城,整夜都不会熄灯的,要多热闹有多热闹。所以心里面就老想着我要是亳州人该多好啊,说不定哪天就升到州城里去啦。

打从记事儿起我就揣着这种心思,可直到参加工作也没能走到亳州城里去,而是随着上学的步伐一路向东走来,从大队部的小学到公社的中学再到县里的师范,越走越远。亳州城没见到,反倒对永城越来越熟悉了。这很有点像多年以后写的《自黔赴湘火车上闲吟》:“云自西来心向东,穿山碾水作蛇行。长坡时见花如佩,雨雾渐深思未明。”

正是因为离亳州近,这里的各种习俗同永城的就有些不一样了。就说过春节拜年吧,顺序排列得就很有意思。大年初一早早起来,先要给爹娘以及爷爷奶奶拜过年才能吃扁食,然后就要到同宗同族的长辈家挨个地拜。拜年要赶在太阳出来以前完成,太阳出来后就不算数了,说是年跑远了。认过干亲的,中午要去干大(即干爹)家拜年,在干大家吃饭。初二是走姥娘家的铁定日子,兄弟姐妹们只要能跑得动的都会倾巢而出,老表们也都会约定在一个时晨到,给姥娘姥爷拜年时,满堂跪下一大片,好不热闹。初三走姑娘(即姑妈)家,没姑娘的就走姨娘家。初四是年轻的姑爷给老丈人拜年的日子。初五是小年,一般是不去拜年的。初五以后就是没能走完的其他亲戚啦。没人会因为拜年去得晚而生气的,因为大家都知道谁家有几门亲戚,哪天什么时候应该会去哪里。这个顺序如果没有特别特别的原因是不会改变的,大雪封门也阻止不了。

其他的习俗因为政府的“移风易俗”而改变了不少。我记事的时候已经进入了文化大革命,民间习俗好像改变得更快。凡遇到繁琐的事情,主事人一句“新事新办”就划拉过去了。大家也都觉得这样很好,省去了许多麻烦,轻轻松松地就把事情给办了。倒是近些年有些走样,好像把事情办得越复杂、老规矩用得越多越显得气派、有品位。

就说年轻人结婚这件事吧,本来繁文缛礼就够多了,要是再讲究讲究,那还不麻烦死个人。印象中将婚礼办得颇像电视中旧式婚礼的是得过哥。新娘子顶着红盖头,穿着绣花鞋,下车后由两个伴娘扶着。接新娘子用的是生产队里的太平车前面,车前地面上放着一个火盆,盆里放着红红的炭火。伴娘要新娘子下车后先从火盆上跨过去,新娘子怎么也不肯。僵持了许久,也不知伴娘怎么劝说的,最终还是跨过去了。我们那时还小,不知道这是干什么,只觉得很好玩,都挤进人群里去看。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亲眼看到新娘子跨火盆。五十多年过去了,只有偶尔在电视电影里还能再见到这种场面。据说现在有些年轻人觉得结婚时跨火盆很时髦,就又时兴了起来。真不知穿着新式婚纱的新娘子是如何跨过去的,要是让炭火燃着了婚纱岂不是大煞风景。

人们都说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是一个动乱的年代,一切都是轰轰烈烈的,每个人都像打了鸡血似的,说兴奋就兴奋。尤其是十七大八的姑娘小伙子,听说生产队里明天要翻那块地或是往哪块地里送大粪,几个人一合计连夜就干完了。第二天,队长把大伙喊到现场干活时,往往发现没事儿干了。至于活儿是谁干的,大家都说不知道。这事儿说起来像天方夜谭,其实一点儿不假。我就在半夜里起来撒尿时偷偷地看见过往地里抢送大粪的,有男有女,连我母亲也在其中呢。拉粪用的是架子车,大家装的装,拉的拉,汗流浃背,鸦雀无声,干得可起劲了。干完了活各自回家,第二天还装得没事儿人似的。大伙儿显然都心知肚明,既然人家愿意当无名英雄那就让人家当呗,有必要说破吗?

抓生产是这样,搞起政治斗争来也是丝毫不带含糊的。不论什么时候,对那些个被专政的“地富反坏”分子谁都可以组织起来进行批斗。让他们跪地上不过瘾,在膝下加块砖头是常有的事。看着他们弓着腰低着头举着双手作投降状,觉得也蛮好玩的。

组织者大多是青年学生,十六七岁的男青年居多。放学回到家还没到吃饭的时候,觉得某某某不够老实,该批斗一下了,几个人一合计,就到他家里揪出来当街批斗起来。有义愤填膺的还会时不时地揣上几脚。

这样的情景见多了,心里也会犯嘀咕:平时都是喊叔伯大爷的,也没见过他做过什么坏事,为什么总是要批斗他呢?

我的本家就有一位是地主的,因为他给自己的女儿起了个“坦然”的名字就被学生们批斗了好几次。直至多年以后我才弄明白这“坦然”二字的含义,着实地佩服了好一阵子。当然了,并不是所有的地主都能如我的这个本家一样有着如此的艺术细胞,表达起不满来能如此的雅致。

潘老家是我们大队的中心,听说那里有一个叫水儿的,解放前家里很富裕,解放时被划成了地主,家里的土地什么的都被充公了。水儿很不爽,多年后给自己新出生的儿子起了名字叫“小小冲”。小小冲者,麻雀也。不了解实情的人或许会说,这有什么呢,不就是个小鸟的名字吗?可大队书记潘传军就不这么认为了。潘传军是穷苦人的代表,当年就是他带头冲了地主的财产的,也是他很快就听出了“小小冲”的弦外之音。于是,批斗也就不可避免了。

听说在批斗会上潘传军厉声质问:“你老实交待,为什么给儿子起了个小小冲的名字?”水儿说:“咱是老土,没啥学问。看咱这儿小小冲比较多,就随便起了个这样的土名。”这样的回答自然不能令人满意,潘传军反问道:“为什么不叫大老爷冲?为什么不叫老太爷冲?充你的财产你不满意,变着法的骂共产党。你就是个改造不好的坏家伙。”

这事儿听着确实好笑,也很解气。在那样一个大变革的时代,没有人能够抗拒得了。有的人在失去了财产和势力之后选择了隐忍,而有的人则觉得委屈,变着法地表达不满,结果只能招致更大的屈辱。小小冲如今已经七八十岁了,他爹也没有因为挨批斗而给儿子改名字。“小小冲”被叫了一辈子,也算是骂了共产党一辈子,可小小冲又从中得到了什么呢?是畅快?还是屈辱?是执着?还是麻木?看来只有小小冲和他爹两个人心里清楚了,因为近几十年来已经没人再把他们当回事了,“小小冲”也仅仅是大家口中的一个人名了。

同白天的热闹情形相比,这里的夜晚就冷清了许多。夏天还好,可以躺在院子里的席子上数星星,听大人们讲说天上的故事,什么牛郎织女啊江猪过河啊以及八砖琉琉井什么的,似懂非懂的但却饶有兴味。一入冬就难熬了。因为家里人多,被子不够用,从七八岁开始我就学会了到生产队的牛屋里拱麦秸窝。有时带一个小小的薄铺的(音pudi 指褥子),有时穿着棉袄就行了。前提条件是喂牛的要将铡好的麦秸堆满草屋,这样人才能拱进去不被冻着。草多时,先将裤腿扎紧,棉袄的扣子扣好,人整个的钻进草窝就行了。那个舒服劲儿应该不次于今天的席梦思吧,因为每每一觉就睡到天亮了。草少的时候就要带盖的(音gaidi 指被子)了。先找一个靠墙边的地方,挨着草堆把盖的卷成一个小筒,铺好,下面垫上一层麦秸,上面也盖上,越厚越好。睡的时候,先轻轻地揭开被头,把双脚伸进去,然后一点一点地往下突噜,直至把头也给蒙上。夜里是不可以乱翻身的,否则就有可能把麦秸抖散,保温效果就不好了。

人多的时候,一间草屋能拱进去十几个人,少的时候也会有三四个人。睡不着时就鼓动着别人讲古,当催眠曲。大嘴是讲古的高手,一讲就是大半夜,成部的大书都能讲。有时候拱麦秸窝就纯粹是为了听大嘴讲古。大嘴三十来岁,辈分比较高,也是同龄人中学问比较高的了。据说他家有两本古书,一本是《秦始皇并吞六国》,一本是《吕洞宾戏牡丹》,平时不轻易示人的。但夜里讲起古来就不一样了,他不仅讲得活灵活现,还会添油加醋,末了再来一句“要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让人欲罢不能。

大嘴讲的《秦始皇并吞六国》玄幻成分很多,其精彩程度一点也不逊色于金庸式的武侠小说。至今回想起来,仍觉余味无穷。


“如今且说老将王翦,手提宝刀跃马而出,直至两军阵前,大喊一声‘来将通名,某家宝刀不斩无名之鬼。'”

“只见王翦宝刀一举,大喊一声‘起!'手中大刀‘嗖'的一声升到半空,金光万道。罡风起处,来将脑袋已经滚落地下。


当时听得真是一愣一愣的,王翦有如此神功利器,谁还能战胜的了?怪不得秦始皇会如此重用他。所以每次遇到厉害的敌将,就只能请王翦出战,最后才吞并了六国。至于《吕洞宾戏牡丹》就更吸引人了。吕洞宾不仅有个“万宝囊”,还会风流,漂亮的牡丹小姐三次转世都没能躲开他,最终同他做了神仙夫妻。

我们都还小,不知道娶媳妇是干什么,但听到吕洞宾能将那么漂亮的牡丹小姐弄到手,心里还是蛮痒痒的,羡慕得不得了。于是,老缠着大嘴讲吕洞宾的故事,希望能多听到一些有趣的情节。可大嘴又总爱卖关子,每每讲到吕洞宾要对牡丹小姐做点什么事情的时候就不讲了。一句“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就把话题岔到别处去了。我们虽然心有不甘,也只能怏怏作罢。

不过,大嘴讲的也不全是玄的或荤的,也有文雅些的。“一字九口,天下少有。中国一人,家住亳州。”就是从他那里听到的。还有“刘备骑马过潭溪,曹操拉住关公衣,孔明五更把将点,霸王西江别虞姬。”也有说人生喜事的,像“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等等。在那个文艺生活极度贫乏的时代,这或许就是我们所受的最早的启蒙教育吧,所以几十年后也还能记得起来。

好像是在九岁的时候,我上学了。每天背着个大花细布书包跟在一帮大男孩屁股后面跑。学校设在潘老家东头的大队部,小河边上。从家里到学校足足有三四里路远,需要跑上大半个时辰才能到。每天放学的时候都有老师组织学生排好队唱着歌地离开,每个庄子的学生排成一队,中途不准有人掉队。习惯了这种方式,上学的时候也会等在一块儿排队去学校。对大点儿的孩子来说,这是累赘。对我们小孩子来说却新鲜得很。所以,每每吃过饭就早早地背着书包去喊人,直至在庄头上把大家等齐了才去学校。于是,大孩子就将我们当成了开心果,选小的当队长,喊着口号往前走。我们也每每乐此不疲,直至上到三四年级的时候才回过神来,原来一直被人这么地耍来着。好在这时候学会了参加“讲用会”,接着又“学黄帅,反潮流”,在老师的指导下时时组织发言文章,在全校师生中露露脸,那种被戏耍的感觉也就渐渐地给淡忘了。

或许是因为在同学中年龄最小而每次考试分数又最高的缘故,也或许是因为那段时间父亲当了小队队长而又爱较真的缘故,更或许是因为自己又瘦又小又不愿听别人使唤的缘故,每每在放学的路上,几个稍大些的总爱欺负我。挨了打还被警告说“回家不准告诉大人。否则下次打得会更狠。”大花细布书包很快被扯破了,不得不换上父亲五九年逃荒时背的大帆布包。也不知道为什么别人的书包每天都是瘪的,我的大帆布包却总是装得鼓鼓的。同学们都调侃说我背的是炸药包。几个爱捣蛋的总是抢过来扔过去的,说要学董存瑞去炸敌人的碉堡。

这个“炸药包”很结实,一直陪着我读到高中。高中时的书桌下面有个抽斗,可以放很多书,书包也就没用了。本来是要留着做纪念的,后来因为家里翻拆房子,我又不在家,“炸药包”被放迷失了。想想很可惜的。

上了高中,眼界宽了,才知道我们公社原来那么大,竟有五六所初中。东南有石桥初中,东边有王行初中,南边有余桥初中,中间还有一个洪福初中。我是从西北的浑河初中去的。同学们一集中就发现了一个特有趣的现象,哪一帮学生的某科成绩相对较好,就知道那所初中的某科老师水平高。于是同学们也就纷纷地夸赞起自己的老师来。无巧不巧,很快地我初中时的语文老师韩明道就调到了高中教我们的语文。也许就是因为韩老师的原因我一直偏科,其它各科成绩都很一般,只有语文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时时引起别人的嫉妒。

两年的高中生活不算长,又很紧张,但对我们的人生影响却很大,因为很快就赶上了恢复高考。我们谁也弄不清楚,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都是懵懵懂懂被推荐上的,这高考又会给人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但在这段时间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我们对公社有了一个整体的印象,才知道我们生活着的这片天地原来竟是那么的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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