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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先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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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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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学步

前天得闲,我整理书柜时偶然翻到《庄子.秋水》,又细读了“邯郸学步”这则寓言。原文不长特完整敬录:“且子独不闻夫寿陵馀子之学行于邯郸?未得国能,又失其故行矣,直匍匐而归耳。”这个流传了两千多年的寓言,寓意模仿不成,反而丧失了原有的技能 。掩卷沉思,对而今“步”的感慨实在五味杂陈,多矣。

当今社会随工业文明高速发展,现代化、智能化早已作“旧时王榭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了 ;换句话说就是父辈所梦想的“楼上楼下电灯电话”业已实现。绝大数的我们充分享受了工业文明发展带来的“红利”,光就出行方式也“天翻地覆慨而慷”了。近距离的出行,性子慢的大可安步当车;性急的骑单车,开摩托,均可。路途若以十公里计,可以开家庭小轿车,尽享方向盘在手,任我逍遥游的快乐。更远些呢,高铁、飞机亦可朝发夕至。古代诗人“千里江陵一日还”的梦想,就在闭目于舒适、安逸的高铁、飞机座椅上实现得酣畅淋漓。

出行方式、交通工具多成N项选择,大大方便了人们。但每临真正出行,我总有无所适从的困惑。偏居乡间一隅的,想去不远不近的镇上完成临时性“柴米油盐酱醋茶”这居家七件事,图方便省事一般选择骑单车。才到马路边,就会让我手足无措。宽阔的公路上因为来往车辆多,显得窄了;加上见缝插针强行超车的,人行道也变成了车道。它们呼啸而来,绝尘而去,急匆匆地,似乎不远的远方有成堆的金元宝,候着他们捡,生怕稍晚些被人捷足先登了。我想,如果可能,他们只怕会在车门两边装对翅膀,飞起来才好。当然,作为“铁包肉”的他们有足够的安全资本,可是我这“肉包铁”的要是无意被撞、剐,断胳膊、断腿,少一个或几个零件的事就落上了。想想,一股凉意油然从尾椎骨直往脑门顶冲。

我距离单位不近,上班要“刷脸”,时间卡得严,只能开车。身为十大几年驾龄的“老司机”,在路上同样觉得“行路难”。除了有电动摩托车无声无息“嗖”的从车旁冲过,被吓得一愣一愣的;不乏逆行逼停自己不得不让行的。至于乘红灯未熄,绿灯未亮的间隙撞灯的电动摩托、行人,基本不用赘述,时有发生。

前几天手机突然“叮”地信息提示音响起。我连忙翻看,原来收到一张电子罚单。内容明白具体详细:你于某月某天某时在某地没有礼让行人,记3分,罚200只“羊”。其实,我清楚地记得当时开车驶过礼让行人斑马线时,路边站着的那个人,拼命地摇手示意,让我的车先走。没想到,刚过不足二十四小时就收获了这份意外的“惊喜”。万能的电子眼明察秋毫,我没有礼让行人,怎么就察不了他挥手示意让我先走的那彬彬有礼的身影?也不知道,我这个不认识的兄弟是不是专门站在那里挖坑的?更不知道,这兄弟已经挖过多少,还要挖过多少坑呢。是不是真的应了:“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

看来,我真的应该穿越到二千多年以前,做回寿陵馀子,在邯郸重新“学步”一回,方可。

佛说,举头三尺有神明。无独有偶,莫高窟38窟的壁画就画着一个人拿着圆规,一个人举着把工尺,寓意规天矩地。我想,无论“佛的告诫”,还是那“规天矩地”。这些,大约都可以翻译成如今法制理念根植人心的大白话:举头三尺有法律。车辆也好、人员也罢,在路上就得被交通法规管束。儿时,经常看到货车挡板两边用白漆喷着“行人靠边走车辆靠右行”、“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字样。这些,肯定不是为了把它打扮得像个花枝招展的姑娘,俏得惹人怜爱;而是一个个移动的警示牌,提醒驾驶员也警醒别人。其实,现在车箱两边也不曾少见这些字样,只是人行、车行太匆匆,无暇它顾。每次看到车祸现场,除了面目全非的车辆,碎落一地的零件,还有一滩滩鲜血。此时,再面红耳赤究谁的责任,晚了。我不知道车祸的始作蛹者,是不是把“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真的记在了心里。

在路上有交通法规管着;在另一条路上(社会),除了被公序良俗约束,也得遵循法律。笔者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工作对象是罪犯。他们大多数在越过法律红线后,会忏悔、反思,认罪服罚。但对他们个别谈话教育时,总有些人这样子为自己开脱:“我啊,就是点子低,人背时。比如某某他比我犯的事还大呢,还多呢,却只是如何如何了。”我听后,除了就自己的法律知识和理解,苦口婆心讲法理,讲法律神圣不容践踏,讲“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不知道自己依据法条、法规,讲得喉干舌燥,到底有多少光亮真正投影在这种人心上,有些或深或浅的印记?都说:吃一堑、长一智。但如果他们长的智慧只是侥幸心理,想方设法去规避法律的管控,不光是我、我同事的心血付诸东流,刑也只怕是白服了。海晏河清,原本不只是社会和谐的外在观照;更是人内心干净与否的写实。

看来,学“步”的学问不少,可学的,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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