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深处,书包是儿时随身必带的宝贝。简单的两块布,再在中间搭一根带子,缝合起来,就构成了我儿时的第一个书包。至今想来,那东西极像哄哄孩子随身携带糖果的味道,而我,却很知足。
只是那时,书包其实很少拥抱糖果的。第一次拥有自己的书包时,里面也没有零食之类,而是捡了一本外公读过的老书,仿佛记得掉了封面且里面也被撕掉了不少的《封神演义》;还有一本就是被大表哥读完了,且画了很多图片,也记了一些笔记的小学课本。至于课本上的字,已经不是最主要的了。不过,最令我自豪和骄傲的,是拥有一个崭新的本子和一支笔,那是用自己积攒的零花钱买的。
那时的我,只有四五岁的样子,第一次背着书包跟在大表哥的屁股后面去学校。尽管我刚出生的第一天就住在学校(当然,那时自己是无法感受的,是父母后来告诉我的),但随着父亲改行到政府部门工作,我就对学校充满了无限向往。每当看到比我大一点的孩子背着书包上学时,我便想着法子捣乱,不是得罪了同龄人,就是被院子里的家长告状。外婆是不会把我怎样的,她一向惯着我;父亲每天要下乡,早出晚归,留给我的似乎从来都是一个背影,有时连背影都只能在梦里见到。至于母亲,简直把我当成洪水猛兽,是绝对不会让我在她面前晃悠的,甚至多年以后,母亲还用饱含鄙视和嫌弃的口吻,对我家那个小不点说:“你爸爸的家人肯定最不喜欢的就是你妈了……”
被母亲如此嫌弃和鄙视,也并非没有道理。使外婆最后下定决心让表哥带我去学校陪读的,是跟同院的客人一起游戏,我们叫“冲米”。就是两个人背靠背,把对方背起来,也没什么规则,就是每人一次为一个来回。刚开始,我们两个都背得很好:两个人背对背,伸出两臂,勾起对方双臂挽住;再背起对方,像虾子一样微微弓背,让对方的下半身稍稍翘起,这样子很像两只背靠背的小虾;让对方翘到适当的高度,然后恢复原状,放下……每次放下,她都格格地笑了。旁边的孩子看到我们如此开心,也都玩了起来。
就在他们也玩得忘我的时候,我就觉得这游戏简单而又枯燥,而且一点都不像“冲米”,也不知道是什么时代的人想出这么丑的名字,于是更是觉得没味道,总想着该添点什么才过瘾,至少应该更刺激点吧。
脑海里这么想着,心里也就不怎么安分了。突然灵光一现,轮到我背她时,我便暗暗用力背起,然后再使劲将她从我头顶甩了过去……
只听见“啪啪”两声巨响,我知道她双脚落地了,只是我的双手仍紧紧挽着她的手。不过,可能是出乎意外的变化让她吓坏了吧。当我觉得可以稳稳当当松开她的手时,她一屁股坐在地上,愣了一会,就开始哇哇大哭起来。……
其实,在外婆院子里,我们两个都是尊贵的客人。但我从小就到处游荡,游荡到哪里,哪里就有我的江湖,哪里就是我的家。所以我一点都不见外,更没想过自己是外人。看到那么经不起吓的孩子,我内心深处充满了鄙视。可她的表兄弟们看不得我这么狂,他们早就忍了我很久了,但因为我是客人的缘故,他们不怎么跟我计较。现在有了把柄,他们自己不敢把我怎样,却转身去叫大人来评理。在他们去叫大人的同时,我对着那小客人很快说道:“真是没劲,就这么一下下还哭。”便留下他们,甩手回到了外婆屋子里,并把门关好。
当然,不一会他们带着大人到外婆家来敲门时,肯定得吃闭门羹。外婆从外面回来后,他们自然也向外婆告了状。外婆没有骂我,只是问我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没开门,我一一如实交代。外婆表扬我聪明,说我该顽皮时顽皮,该示弱时便决不逞强,并且还把我紧紧搂在怀里,生怕别人抢走我似的。
可母亲回来听到这件事后,态度截然相反,她狠狠地训了我一阵后,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为我做了她这一生中最英明的决定:这熊孩子,还不送到学校去,真会上房揭瓦了。
当时外婆还是强烈反对的,说我年龄太小,会被人欺负的。母亲却恶狠狠地说:“她不去欺负别人,我就阿弥陀佛了!”外婆反对无效,学校却因为我年龄太小,而且又是学期中,肯定跟不上班,被拒收了。母亲一招不行,又使出一招,说是只当旁听生,让我受点约束,懂点规矩,不然的话,她没时间管我,外婆又一味惯着我,如果还大点,只怕没人能管得住的。老师开玩笑说:妹几服家娘,伢几服学堂。等长大了,肯定有人管得了的啊。
玩笑归玩笑,学还是要上的。母亲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人,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外面。所以凭她那三寸不烂之舌和软磨硬泡的功力,老师终于首肯我跟着那大表哥一起上学,但不必参加他们的考试。为了隆重起见,母亲特意为我缝制了一个崭新的书包。
书包的布料虽不是自己选的,但一点都不土气。因为那时大多数孩子没有书包,随便一个什么袋子,能够装下几本书,一支笔就足够,也没什么本子,更没有课外书之类;即便有几个有书包的,不是捡了哥哥姐姐的,缝缝补补很破旧的那种,就是几块破布拼凑而成的。母亲给我缝制的书包由两块灰色的咔叽布组成,中间的那根带着是我红色灯芯绒衣服剩下的,看上去非常符合新四军帽子的色彩搭配。书包缝好的刹那,我的心都快蹦出来了。那时,我才觉得我的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妈妈;她给了我比同龄人更早的学习机会,更为我缝制了世界上最美的书包。闻着那新鲜的味道,我的鼻孔里,脑海里甚至胸腔里,全都弥漫着书香的气息。
从那一刻起,我就发誓:一定不再淘气,一定要好好念书,一定要做一个有用的人。
也是从那一刻起,那个书包陪伴我整整五年。这五年,我时读时停,当了两年旁听生后正式转正。而这两年的时间,我的书包也面目全非,除了背书,偶尔也背“逃学”到山里摘来的山货,诸如三月泡,金樱子,板栗等等丰富多彩的野果;偶尔也帮妈妈背点正经的蔬菜,诸如只有外婆家才有的高笋(茭白)、芋头之类的时令小菜,就是很少背书,更别说笔记本作业本了。但这也并不妨碍我对书包的喜欢,更不妨碍我对学习的热爱,这种热情一直持续到读完小学三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