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中午,我突然接到一个老同事的电话。平时他很少电话,我陡生一股好奇心,就平心静气地听着。妻子替午班去了,我的午餐虽然简单,食欲却很旺盛,嘴里咀嚼着一块鸡腿,哇哩哇啦的,含糊不清。可是,无论如何,不舍得吐掉吧?电视柜上的仙客来开了,散发出淡淡的清香。奇怪的是,对方一点儿也没听出我的不便,他的声音却很神秘,嗓音放得很低,唯恐被人窃听了似的,但语速稍快,口气也有点急,看来他在透口风时,显然为我担忧着什么,使我心跳加速,神经绷紧起来。果然,他透露的消息,大出我的意料。他说“起火”了。你还记得,四年前,一个老头跳下拆迁楼,生命垂危,你“灭火”时,给记者送了一万块钱?
我机械地点着头,脑子里闪现出当时的情景和画面。那阵子,一夜之间,就来了大大小小四家媒体,还有一家省台的,这家刚走,那里又来,我战战兢兢,疲于应付,好歹软磨硬泡,前后三四天时间,总算将那些难缠的主,一一化解于无形。那个晚上,夜幕下,拆了大半的五层楼,楼道黑洞洞的,楼板和钢筋露出瘆人的茬口,借着远处温柔的灯光,在一片废墟瓦砾中间,我寻找沾染血迹的预制板未果,又得知跳楼者,已脱离生命危险,便呼出一口长气。尽管心里很矛盾,感情上有些纠结,因内心总是倾向弱势一方,脸上还是露出一丝轻松的神色。我觉得,事情已成过去,万事大吉,不会有任何后患了。没想到,四年后,这起偶然的事件,又将我的尾巴棍子掀了起来。
老同事问,你送的那一万块钱,是谁的,不是开发商的吧?
当然。我肯定地说,绝对是有关部门的,是公家的。
他们没给你好处?
嘿嘿,赚了一肚子酒精,难受了好几天。
哦,他提醒说,你现在就上网,博客上有篇文章,快看看吧。唔,对了,千万别承认,是我告诉你的啊。
说完,他就挂了电话。人情呢,我得收下,改日再还吧。
拆碎了的全鸡香喷喷的,我却无法下咽,那半杯张裕葡萄酒,变成了泔水味。我脸上火辣辣的,嗓子眼里像卡了一根骨头。我心情沉重,血液的流动加快了,腿里如嵌了块铁板,赶紧在洗碗池放下盘子,没顾得擦一下油腻腻的手,就心急火燎地挪转身,三步并作两步,在书房电脑桌前坐下来。立刻,在一家博客上,我看到,那位自封“斗士”的记者,近日,已在某地,被以诈骗罪的名义,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他在狱中发出了“请以行贿罪,追究行贿者责任”的呼吁,他列了一长串名字,我作为十几起同样案情的一个角色,遂成了犯罪嫌疑人之一。如雷轰顶,这是我始料未及的。昔日操纵别人命运,如今是否认栽?我如一个木偶,被近在眼前的看不见的火,烤得散了架,快要自燃。
我成了犯罪嫌疑人?目瞪口呆的我,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揉了揉又酸又疼的眼睛,猛然发现右手食指关节处,竟渗出小片血渍,鼠标也留下了明显的痕迹,我不由得摇了摇头,这可能是撕鸡骨头所致吧。不可思议,我怎么会叫花子那样饥不择食?
我很生气,被曝光了,百无聊赖,索性关了电脑。往常午休的惯例被打破,我斜躺在沙发上,看天花板上的枝型吊灯。慢慢地,我的心定了下来,心想,反正退到二线了,无职无权,死猪不怕开水烫,爱咋整咋整。
两点刚过,手机铃声响起。分管的副部长打来电话,你在网上看到了吧?领导很关心,很关心。要知道,这件事,唯一的好处,就在于没有牵扯到其他领导,可领导也很不满意。怎么弄?
你说怎么弄?
关键是,你名字前边那几个字,看来没有好的办法删除了。这不好,影响到地方啊。
你不会“灭火”?
领导没批示。
那就没治了。
网络这个东西,传播速度快,得想想办法啊。实在不行,就只有牺牲你了。副部长一边沉吟着,一边叹了口气。
他们,果真起诉了吗?
副部长爽朗地笑了起来,说简直开玩笑,那么多人,即便起诉了,又能怎样,法能责众?再说,这是为了地方利益嘛,又不是为个人,没事,没事。
原来,我钻进牛角尖了。我松了口气,一提身,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后来,副部长的话,我一句也没听进去,直到电话里传来盲音,我还在客厅里足之蹈之。
妻子上夜班去了,我静静地趴在电脑桌上,又仔细地浏览那家博客。内容没有更新,标题依然醒目,我耐下心来,聚精会神,从头到尾,一个一个,一遍又一遍地,数着那些所谓的犯罪嫌疑人,足足有三十五人之众。我明白了,这无疑就是一面面盾牌,任怎样的矛,也是难以刺穿的。
手机在桌上振动着,我迅速摸起电话,听清了,正是那年那月那天一同“灭火”的周日,他的话音里透出一丝不安。才听朋友说的,我刚上网看了,你看了吗?咱俩的名字,铺天盖地的。是不是要坏事?
没事,没事。我装作镇定地安慰他,并有意大声地笑了起来。
那个伙计,在里边,起诉咱们了吗?
放心,没人受理的。他就是个打着曝光旗号的骗子,纯是为了骗钱。再说,他一个人,能告倒一个排的人?
是啊,我琢磨着,也是这个理。
这叫烧香引出鬼来,活该!
好,好,哈哈,睡个安稳觉吧。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