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的妹妹拿着一瓶牛奶,固执地追着六岁的姐姐大喊:“姐姐,你要和我一样喝牛奶!”
姐姐拒绝道:“我不喜欢喝牛奶!”
妹妹大哭:“不要,姐姐和我一样都是小孩,必须要喝牛奶的!”
姐姐恐慌地逃走了。
妹妹倒在沙发上嚎啕大哭。
我把妹妹抱起来,问她:“妹妹,你很爱姐姐,很希望姐姐和你一起喝牛奶是吗?”她点点头,我解释说,“姐姐对奶制品过敏,喝下去身体会过敏。我们虽然爱她,但是我们也要尊重她的感受,好吗?”
妹妹哭得更厉害了:“不好,不好!”
我把姐姐找了回来,告诉她:“姐姐,你要温和地跟妹妹说:谢谢妹妹,我知道你爱我,但是我确实很不喜欢喝牛奶呢。”姐姐按照我的建议做了。
妹妹的情绪稍微缓和了一些,但还是靠在妈妈的怀里哭得很伤心……
作为二胎家庭,这样的场景几乎每天都会上演。六岁的姐姐有时候也喜欢强求妹妹跟她一起玩游戏,妹妹拒绝之后,她也会哭闹,也会情绪低落。
而小孩子的这些不可思议的行为,也会在我们成年人身上体现。我们也是这样,常常按照自己的喜好和标准去经营一段亲密关系,常常打着“爱”的幌子去强求对方,要求对方按照我们自己的规则去接受我们的爱,全然没有看到对方真正的需求,没有尊重对方的感受和选择,更没有考虑到,我们表达爱的方式,有时候在对方的眼中是多么的奇葩和不可思议。
马丁·布伯的“关系本体论”认为,世界的本体不是宇宙万物之“你”,也不是“我”,而是“我”和“你”之间的关系。并且,关系还分为“我与你,我与它”两种。不管你有着什么样的预判和期待,你构建的都只是“我与它”的关系。只有我放下了“我”的预判和期待,碰触到你的本真时,那一刻才是遇到了真正的“你”。心理咨询师武志红认为,“马丁·布伯的这个论述,戳破了关系中的大多数迷雾,因为关系中隐形的控制、利用和剥削实在是太多了。”
换句通俗易懂的话就是,“我和你”的关系,就是“我”对“你”的爱是不带任何附加条件的,我只有遵从、尊重、认可和赞赏你本来的样子和意志,“我”才是真正的与“你”相遇,才是真正的爱你。也就是:我爱着你本来的样子,我接纳着你的一切好与不好。
作为一位母亲,我常常处于“矛”和“盾”的纠结之间,一方面,我要告诉妹妹:“我们要学会正确地去爱人,爱不是强求,不是控制。爱需要尊重,需要接纳对方对你的接受与拒绝。”另一方面,我还要告诉姐姐:“坚持你自己的主见,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大胆地拒绝和表达,表达拒绝的时候要温和而坚定。”这些成年人也未必懂得的关系规则,要让一个幼儿去领会并且灵活的运用是一件很艰难的事。而我自己也无法完全做到。对此,我也常常陷入焦虑之中。
孩子的父亲知道了姐妹俩的“闹剧”后,也“无情”地点醒了我:“你自己何尝不也是这样,也是常常在无意中用各种条件要求我,感觉就是在用爱的名义来控制我。”听他这么说,我也认真地反思我自己,我不得不承认:所谓的“我”爱“你”,很多时候是带着种种预判与期待和“你”建立关系,而这只是“我与它”的关系,而不是“我与你”的关系。
在构建家庭生活的亲密关系中,我们常常要求孩子必须聪明懂事,必须成绩优异,必须孝顺听话,这样他才能得到父母和长辈们更多的爱。我们全然忘记了当初怀胎十月时,在孩子哇哇坠地时,我们最真切的想法只是:“这个孩子,他是我的至爱天使。即便他是个残缺儿,我照样会无条件地爱他,只要他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我们也常常要求伴侣必须听我的、按照我说的做,这才是“爱我的表现”;如果你不听我的、不按照我说的去做,你就是不够爱我,不够尊重我,而你也不再值得我去爱了。而一切亲密关系的变质和恶化,都是从这里开始的。
心理学认为,“最好的关系就是,我没有失掉我的主体性,你也没有失掉你的主体性。我们追逐关系,追逐爱情,在最深的含义上,就是在追逐这样一个东西:我和你全然相遇。”
最好的亲子关系就是,你是一粒种子,你不必全然按照我的预期,必须长成一棵茂密的大树,必须开花结果。你可以按照自己本来的属性,该是苹果树就是苹果树,该是荔枝树就是荔枝树,我按你所需给你浇水、施肥,由你自己去经风历雨,按照大自然的规律长成你自己该有的样子。你要不要开花结果,又该如何开花结果,一切由你自己说了算。
最理想的伴侣关系就是,我们虽然生活在同一片土壤,但是我允许你长成与我完全不同的样子。你可以是一棵歪歪扭扭的歪脖子树,我也可以是一棵旁逸斜出的,并不是那么美好的无花果树。我深情地尊重着你并不那么挺拔茁壮的成长,你也同样深情地爱着我并不那么美好的样子。我们彼此敬重,共同滋养脚下的这一片土壤。也就是说,我们虽然成长在同一片天空,但是你我可以看到不同的风景。
人与人之间的本质就是关系,只有在互动的关系中,我们孤寂的生命才有颜色。而在我们的亲密关系中,我们只有遵循关系的规则,不强求,不控制,不附加那么多条件,才能在漫长的人生中体验到不一样的爱、温暖和情深。
只愿,这世间所有的“我与你”都能全然相遇。愿“我与你”能和谐共生,携手相伴,用真爱深情地共度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