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称呼鲁迅先生为“酒中仙”也是恰如其分的。伟大浪漫主义诗人李白之所以能吟诵出《将进酒》等名篇,当然拜美酒所赐。君不见,诗仙整首诗几乎都沉浸在对酒意的纵情恣欢谑里。而鲁迅先生的文章“像投枪、像匕首”,能够直刺向敌人的心脏,这其中酒的作用也是无比巨大的。先生的口头语就是“文人不配酒,那还叫文人吗?”仅《鲁迅日记》中关于酒的记叙就已数不胜数,他自认为“太高兴和太愤懑时就喝酒”,然而事实上不是这样的。
少年时一忆起鲁迅先生,首先萦绕在脑海里的是少年闰土的形象:月光下的海边沙地,闰土手捏钢叉,正在捉拿瓜田里偷吃西瓜的猗,当然还有刺猬、獐猪们。还有常常读之不能掩卷的《社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我想鲁迅先生在写作此类优美散文的时候,会否也是在畅饮美酒后一挥而就的。从这些回忆童年生活的字里行间中,都能使人嗅出“畅快淋漓”的味道来。
人们印象中的鲁迅,是坚贞不屈、刚毅凛然革命斗士般的存在。殊不知在他坚硬的外表下,有着更加“可爱”甚至无奈的另一面:吃饭必有酒,有酒必要开怀畅饮,要大碗饮更过瘾,直至喝成昏天暗地。这标准“日本酒鬼男”的模样曾让无数迅粉扑倒一地。究其原因,想必是先生对当时社会现实存在太多的失望和愤懑,而自己又无法无力独自去抗争,只有借酒消愁,进而再投诸于笔端,向着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社会发出无所畏惧的呐喊!
和李白诗篇里总弥漫着醇酒的芳香一样,先生诗文中也如是。“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船载酒泛中流。”写的是自己偶尔惬意的诗酒生活;更有愤世嫉俗的“把酒论当世,先生小酒人。大園犹茗艼,微醉字沈沦”等诗篇;处在黑暗世界里有时有“深宵沉醉起,无处觅菰蒲”的忧思也在所难免。先生酒品豪爽并善饮,家乡的绍兴酒、白酒、红酒、啤酒、洋酒等都来者不拒。虽不能说他“酒”负盛名,但谓“酒”经沙场绝不为过。
民国时期的鲁迅,一直是朋友们聚会时的座上宾。现在我们看先生留下的照片都充满了严肃、决绝的光辉形象,其实生活中的鲁迅完全是个话痨,话语诙谐幽默,学识渊博而口才又好,是个绝佳的段子手。许广平、萧红等都是从他的粉丝嬗变为妻子、好友的,所以当时一大批文化巨匠和社会名流都喜欢与先生交往。像陈独秀、李大钊、瞿秋白、沈雁冰、叶圣陶、郑振铎、巴金、郁达夫、朱自清、林语堂、许寿裳等。
抗日烈士郁达夫和鲁迅既是文友更是酒友,哥俩都是嗜酒如命的主儿,并因酒“心心相印”而引为知己的。郁达夫曾作对联自嘲:“大醉三千日,微醺又十年。”又说“(喝酒)越醉越自在,越醉越放心,这才是世上的乐园,这才是梦里的游仙”。还曾赠鲁迅酒诗一首,描绘他“醉眼朦胧上酒楼,彷徨呐喊两悠悠”。两位老友几乎稍有空闲就要把酒言欢,尽兴才散。《郁达夫日记》中载:“(打牌后)想睡却睡不着,于是就去找鲁迅聊天,他送了我一瓶绍兴老酒,金黄色,有八、九年的光景。改日挑个好日子,弄几盘好菜一起来喝”。
也许于他早年曾留学日本,本抱着救死扶伤的信念学医,然而当他看到国人颓废、萎靡的精神状态,痛国人之不争,惜国家之沉沦,经历痛苦的思考,感觉用笔传播先进思想、唤起国人惊醒更重要。这思想的转变不知需要多少酒精的浇灌,才养成他日后饭不离酒的习惯。
鲁迅先生虽然酒量很大,但他自己说却很少喝醉。1925年端午节的下午,他喝了六杯烧酒,又加五碗葡萄酒(给许广平信中记叙),据说当时毫无醉意,充其量也仅仅限于微醺状态,如此海量不可谓不大。但也有少喝的时候。被誉为“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文学洛神”的萧红,也是先生的爱徒,在她的《回忆鲁迅先生》中提到,“先生喜欢吃一点酒,但是不多吃,吃半小碗或一碗。鲁迅先生吃的是中国酒,多半是花雕”。这应该是鲁迅经常和萧红在一起吃饭时的矜持状态,决不是他喝酒的常态;另据他弟弟周作人的回忆,“鲁迅的酒量不大,可是喜欢喝几杯,特别是与朋友对谈的时候”。
先生日记中曾提及要喝酒的前提条件:太高兴与很不高兴时都要喝,这是指大喝。先生太高兴的时候比较少,最著名的一次,应该是他在任教北京女师大期间,宴请许广平等女学生时的那场酒。那时的先生风流倜傥,财大气粗,更是文采飞扬,何况又是请包括女友许广平在内的多位女学生吃饭。可谓举座佳丽,更有心仪的女生陪伴左右,先生不高兴是不可能的。因为实在太兴奋而喝高了,并开始与女学生们嬉戏打闹,迷倒女生一片。事后怕许广平猜忌和生气,多次向许写信辩白以乞求她的谅解。
文人学士相聚在酒肆歌楼,饮酒作诗,忧国忧民,这在当时的上海、北平等大城市,的确是很常见的场景。作为文坛斗士,鲁迅愤怒的时候当然更多些。他文章里常常燃烧着一股对邪恶势力和黑暗世界的怒火。人们常见鲁迅先生总是慷慨激昂地作现场演讲,宣传民主、科学思想,毅然举起标枪,投向几千年来黑暗的阵营。这样的活动结束之后,自然就是朋友们携手走进酒楼,在猜拳行令中暂时忘却现实的烦恼,继而酩酊大醉作罢。
喝酒如果像孔乙己一样,光就着茴香豆(现今绍兴咸亨酒店的茴香豆还是孔乙己吃过的老配方、老味道)下酒是不行的,也是很容易醉的,还要成为一名美食家才行,美酒需要佳肴配。鲁迅绝对是一位地地道道的美食鉴赏家,标准“吃货”一枚。贪吃还要给自己找个很好的噱头,比如先生说,“所谓天才,不过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了吃清炖火腿加柿霜糖加辣椒加螃蟹加茴香土豆上了。”有心人查阅他的日记发现,在北平生活的十四年内,他所去过有名的餐馆就有将近七十家。还不厌其烦地用了太多的篇幅详细实录了本人及和朋友品味各种美食的真情实感,哪些餐馆都有哪道特色菜品,色香味如何等等。从中不难看出先生对生活(美食)充满了热烈的爱恋。
嗜酒如命的孔乙己和阿Q更像先生的化身。孔乙己即便是生活在社会的最低层,也从不忘记每天给自己来碟茴香豆加一小壶老酒暖暖身,阿Q亦如是说,他“为酒而生,为酒而死。”随着社会越发动荡不安和对少数人民族气节丧失的日渐失望,鲁迅的酒瘾也越来越大,经常独自一人在深夜买醉,而且每次几乎都喝得不省人事,但先生很享受这种醉生梦死的感觉。因为只有酒才是他“创作的灵魂”,也只有酒才是他文章的灵魂。只有通过酒这个阿堵物,才能够去反映最悲惨、最黑暗的社会现状,将笔下各类人物角色展现得淋漓尽致。
处身无边混沌里,行走动荡年代中,在群魔乱舞的嘈杂文坛上,鲁迅终究是一个寂寞且清醒着的独行者,他伟岸不屈的身影、桀骜不驯的脾性,始终带给敌人以威吓和恐惧。他一手执笔呐喊,刺穿无比的黑暗;一手冷眼把酒,寻觅无尚的光明。1949年7月,新中国即将诞生的前夕,在北京召开了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与会代表都收到了一枚无比珍贵的纪念徽章,正中镌刻有两个伟人侧面头像,前者为毛泽东主席,后者则为“代表中华民族新文化方向”的鲁迅先生。